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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树立良好的消费环境研究论文

工商管理树立良好的消费环境研究论文

一、建立和完普“两条”打假维权两络,有力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继续推进“”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部门的一个“窗口”,是政府“民心工程”

的组成部分,是为人民服务,为消费者服务,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抓好“”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在建成“”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建成和完善“一个中心、三级执法”行政执法机制、内部分流机制、部门协作机制、企业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组成的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体系,让’‘巧”

真正成为经营者、消费者了解工商机关的纽带和桥梁,使“”的形象更加深人人心。

一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建成反映灵敏的“一个中心、三级执法”行政执法机制。即地市局“”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区县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基层工商所“”消费者申诉举报站三级上下联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机制。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除由中心处置外,其他按程序逐级向下级布置,下级处理结果向上逐级反馈。不管哪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消费者申诉举报时,都必须坚持“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难必帮、有案必查”的原则,做到“受理快、出动快、移送快、查处快”,切实解决好消费者的每一个申诉举报。

二是建立制度,形成工商部门内部相互协作的分流机制。通过建立消费者申诉举报处理制度,把“巧”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的经济违法案件线索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个体监管、商标广告管理等职能机构分流有关案件,形成内部相互协作的机制,体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整体合力。

三是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巧”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与质监、物价、卫生、农业、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相互移交案件,共同处理好消费者的申诉举报。

四是在商业企业、商业街、重点市场设立巧”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形成企业自律机制。在商业企业、商业街、重点市场设立“巧”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便于经营者先行与消费者协商解决纠纷,解决不了的再移送到“巧”

申诉举报中心解决,有利于加强企业自律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是在城市和农村乡镇居委会和村委会建立“”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形成社会监督机制。通过这一途径,可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便进一步解决消费者就近投诉的问题二建立企业打假维权网络,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打假必须规范化、制度化。一是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网络成员企业档案。二是建立走访制度,定期走访人网企业、获取企业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方法。三是建立信息沟通交流制度。不断探讨“打假保名优”的措施和办法,提高企业创名牌、保名牌、发展名牌的意识。四是建立案件备案、督办、协办制度。打假维权企业及时把自己被侵犯的行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汇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即组织力量查处,及时有效地遏制违法行为。五是强化日常巡查责任制。一方面加强对本地和外地入网企业商品的监控另一方面要求经营者把好进货关、仓储关、上柜关和销售关同时邀请名优企业的技术员讲解。

二、强化打假治劣整治工作,及时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一是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建议立法机构对现行法律法规中不适应部分进行修改和补充。一方面丰富行政执法手段,规定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如对假冒伪劣商品及用于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进行扣留、封存,对违法主体银行款项进行查询和冻结等。另一方面,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增强法律的威慑力。从法律上提高经济处罚的起限度,特别是惩罚性的罚款,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人的追究不能仅限于其承受的程度,要严惩重罚,最大限度地增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成本和风险。另外,要针对目前打假条文分散于多部法律法规、不利于执法的现状,尽快制定具有全国性效能、统一规范的打假专门法律,弥补现行各法中的矛盾、缺陷,科学地界定“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并考虑加人抵赖、抗拒行政惩罚的违法当事人课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等内容。

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假合力。目前承担打假治劣任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先后实行了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有效遏制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行政执法力度明显增强,从横向体制看,现行打假执法部门分别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由于法律规定有交叉,职责分工不同,分散了执法力度。这就要求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工作实践中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一方面要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既借助其对违法行为人拘查、扣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手段,尽快打开案件的突破口,又能及时界定罪与非罪的界限,加强对违法分子刑事责任的追究,克服以罚代刑、打假不力的弊端另一方面要与质检、药检、卫生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区别职能交叉的情况,对以工商部门为主的工作做到敢于负责、勇挑重担对于有主管部门负责,需要工商部门配合的工作,则积极参与、大力协助。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第一,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源头的治理力度。制假者和售假者分别是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和“流”,在流通领域中“断流”,可以有效地发现和堵住“源头”,从根本上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开展对假冒伪劣商品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的执法行动。集中力量严厉查处一批有社会影响的大要案,有力地震慑违法分子‘第二,要把好“市场关”,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严把市场准人关,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健全市场准人和退出机制,取缔无照经营等不法经营活动。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市场检查力度。对在市场巡查和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查处,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监督制度,对市场经营主体实施重点监管。严格规范市场经营主体的行为,指导、监督市场经营主体建立进货索票证制度,严格出库、上柜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售后服务制度。健全消费争议处理制度等,真正做到商品来源清、流向明、承诺兑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口第三,要打帮结合,化劣为优。打假治劣不能只停留在“打”字上,特别是物产资源丰富生产技术落后的地区,最根本的是要强化“打”后服务,从财力、技术上给予支持,帮助他们创优。如果只打不帮,把目标定在停产上,只能治表不能治本,不仅使当地的资源优势得不到充分利用,也不利于发展企业和搞活经济,还会引起严重的对立情绪,一有机会就会刮回潮风,使打假治劣工作陷人“按下葫芦起来瓢”的被动局面。超级秘书网

第四,要罚赔并用,使不法分子在经济上占不到任何便宜,直到失去再作案能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制售假劣商品案件,如能罚赔并用,将大大增强打击力度。第五,积极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建立全国打假网络处理系统,加强打假有关信息的分析研究,定期公布商品安全情况和假冒伪劣案件,及时发现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制假售假活动新的动态并采取相应对策和行动,强化市场监管,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打假维权意识

目前社会上对假冒伪劣商品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错误以及模糊认识,不仅在经营者、消费者中,而且在部分地方领导的思想上也存在。为此,工商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黑板专栏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加深全社会对假冒伪劣商品和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性的认识,提高企业自律能力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首先,要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使公民和法人自觉养成守法经营的良好习惯和职业道德。其次,对消费者以各种形式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在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还要提高其打假、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其他维权意识,对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诚信企业、个人予以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最后,对单位、个人的制假售假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予以彻底曝光,定期公布典型打击制假售假及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以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震慑其他制假售假商品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