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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管婴儿法律认证的主客体论和中介论

试管婴儿法律认证的主客体论和中介论

当今中国不孕不育人口比例是10%~15%,比20年前的数字(2%~5%)翻了两番,据说原因是环境污染、社会污染和滥用人流术。在此背景下辅助生殖技术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截至2004年,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为5000余名不孕患者实施了体外受精,已有1000多个健康婴儿出生。现在全国开展不孕症治疗的中心大概有200家,从这一数字可以推算全国试管婴儿的大致总数。由此人类生殖与性交脱钩,过去的性交生殖的单轨制被性交生殖与非性交生殖的双轨制取代,体外受精胎胚法律地位的确定成了各国关注的问题,下面将从一个典型案例入手分析。

田纳西州的路易斯.戴维斯和玛丽.戴维斯于1980年结婚,6个月后玛丽发生宫外孕,因此切除右侧输卵管。以后她5次发生宫外孕,使自然生育成为不能。1985年,戴维斯夫妇接受试管授精。在3年内,戴维斯夫妇遭遇了5次失败。1988年,冷冻保存准胎胚(Cryopreservation)技术诞生,1988年12月8日,医生从玛丽采集了9枚卵子。经过授精后植入了其中的两个,冷冻了其余的7个。两周后,医院宣告植入失败。两个月后,即1989年2月,路易斯向玛丽提出离婚。而离婚后剩余七枚受精卵如何处置,成了此后数年官司的源头。玛丽认为自己是这些胎胚的母亲,认为他们(她们或它们)是她自己的一部分,希望得到他们以便在适当的时间将之植入体内。路易斯则认为自己拥有每个这些胎胚的一半。为了不让孩子在破碎的家庭中长大,他不希望玛丽将来生下他们共同的孩子,因而拒绝成为父亲。

本案中就涉及到了受精卵在植入母体之前的身份认证问题。各国在理论以及实践中分别作出不同的回答,包括主体说(分为有限自然人说和法人说)、客体说(分为财产说和私生活利益说)以及中介说。

主体说把授精胎胚看作法律上的人。此说又分为两支,其一把授精胎胚看作有限的自然人;其二将其看作法人。所谓“有限自然人”即其享有一定的权利,如生命、健康、身份、尊严权,财产继承权等,有此倾向的主要是意大利,阿根廷等国。我国学者付翠英也对胎儿的地位持有限自然人说中的植入说,但具体“胎儿”一词的时间点怎样界定,是植入学说还是受精学说,仍有很大争议。《人类胎胚法》123条规定了体外受精胎胚的能力:在被植入子宫之前,或在取得法律授予胎儿的权利之前,体外受精胎胚作为法人(Juridicalperson)存在。

客体说把受精胎胚看作不同权利的客体,即财产说和私生活利益说,按照约翰.洛克(1632~1704)的理论,每人都对自己的身体享有所有权,作为此等所有权客体的人的身体及其部分就是身体财产,从人体脱离的器官和组织就是体源财产。田纳西州最高法院主要按照生育自决权理论裁决了Davis诉Davis一案,而生育自决权属于私生活权的一个亚类。

中介说则是对二者的中和。它认为受精胎胚是介于人与物之间的过渡存在,因此应处在既不属于人,也不属于物的受特别尊敬的地位。此学说就强调了体外受精与着床的一个时间转折点的问题,现在大多数认可的是14天,但也有国家如以色列的犹太法采用40天的标准,加拿大《关于人类辅助生殖和有关研究的法律》第3条在“胎胚”的定义中采用56天的标准。

1997年的《欧洲人权与生物医学公约》由于各国立场不一致,没有就出生前的人类的主体资格问题作出规定,但在第18条第1款规定,在进行法律允许的胎胚试验时,应保证适当地保护此等胎胚。1998年欧盟了第44号指令,禁止为工业和商业目的使用人类胎胚。1969年的《美洲人权公约》第4条第1款规定:任何人都享有其生命受尊重权,此等权利自受孕开始受法律的一般保护。此款把对生命权的保护扩及于受孕的胎胚,从解释空间来看,可以包括体内受孕的和体外受孕的胎胚。此后各国均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政策,我国卫生部于2003年7月10日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已做出了中介说的选择。既严格规定了可以实施试管授精手术的医疗机构的资质,并且《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禁止赠送胎胚,以维持这些可能发展为人的材料的非商业性并借此维护人的尊严;另一方面,又没有像坚持自然人说的立法那样限制受精胎胚的制作数目、剩余胎胚的用途等,并且《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允许减胎,并把严格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作为技术人员的一项行为准则,这是一种典型的中介说立场。

卫生部自2001年颁布的《辅助生殖技术的相关治理办法》对生殖技术的发展做了框架性的指引,并组建了全国范围的辅助生殖技术培训基地。2005年,我国成立了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为我国的辅助生殖技术的治理及学术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殖医疗的规范发展面对卫生部已做出的正确选择,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在民法理论中,在未来的民法典中反映或提炼这种已经在层级较低的立法中体现的中介性的存在,并且在细节问题上做更多的推敲和界定。拿出改革开放中“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气和“事从权宜”的灵活,定能较好地协调潜在生命的保护与维护妇女健康、促进科学发展3个方面的关系。辅助生殖技术定会在科学的路上走的更远,定会为更多家庭带来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