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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会计监管职能中的难题及对策

央行会计监管职能中的难题及对策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与《商业银行法》中涉及银监会监管的内容没有在《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中反映出来,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一致性,直接影响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同时也制约了结算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人员配备不足,监管手段落后,严重影响到基层央行会计监管的效果。基层央行会计部门既承担着辖内各金融机构的资金清算、国库资金的上缴下拨等日常性业务,同时还肩负着帐户管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结算管理等监督检查职责。而目前,基层央行的主要监管手段仍停留在现场检查阶段,到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按制度要求,至少不能少于两人,但目前,县支行会计部门一般只有6-7个人,难免出现混岗违规操作的现象。

新的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的出现,给基层央行会计监管增加了难度。近年来,各金融机构随着服务品种和服务范围的扩大,信用卡、网络银行、电话银行等新的支付结算工具随之产生,使传统的会计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挑战,加上基层会计监管队伍观念陈旧、年龄老化、学识水平偏低、知识结构不合理,同时缺乏对各种新业务、新工具、新金融政策法规的了解,故而无形中对会计监管职能的充分发挥打一定的折扣。

尽快制定相关支付结算法规,合理确定人民银行与银行监督部门的职责权限。尽快修订以《票据法》为核心,以《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为主体的支付结算法规制度,按照各有侧重,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原则,对中央银行与银监会在会计监管上的分工进行明确。

基层央行要积极转变会计监管理念,不断创新管理手段与管理方式。将监管重点由以往的日常事物性管理、事后检查为主逐步向制度建设、工具创新、信息搜集分析、风险控制为一体的事前控制为主的管理模式的转变。要将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检测作为支付结算管理的重点,从制度和技术层面上不断提高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同时积极探索基层央行会计监管的新方法与新途径。

优化基层央行的会计监管队伍,提高监管水平。首先,基层央行要配备足额的会计人员,使会计监管人员与会计核算人员分开,从而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管理人员的作用;其次,努力挖掘现有会计监管人员的潜力,强化现有会计监管人员的集中培训,扩大会计监管人员的知识面,优化会计监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培养出一批既懂金融专业及相关法律知识,又懂监督管理,同时又具备一定的写作分析能力的复合型会计监管人员。

作者:罗玉国张宏艳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漠河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