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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经济范文第1篇

由于传统贸易理论是以“生产规模报酬不变”和“完全竞争”为基本假定的,故很难解释二战到1975年间出现的大量新现象:国际贸易的垄断竞争、新技术保护主义、产业内贸易等。事实上,这些现象都可以用“规模经济”、“产品差异”、“不完全竞争”予以概括。

瑞典经济学家林德尔于1962年提出,即使不同地域之间要素禀赋条件及生产函数并无不同,但由于需求偏好的区际差异也可引致互利的贸易。他指出,许多国家相互出口的往往是种类相同、但品牌不同的产品。它们从国际贸易中获得的利益在多数情况下表现为消费者由于买到了所希望的特定品牌的工业品而获得了效用。故产业内贸易可以得到解释。在这类贸易中,产品差异化具有重要作用。所谓产品差异化是指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厂商通过质量、功能、款式、品牌、广告、售后服务等环节上的努力使自己经营的一种具有某种特色。它与不完全竞争,尤其是垄断竞争相联系。在垄断竞争的市场中,产品之间的类似性会使它们互相替代的可能性增大,从而导致竞争;而产品之间的差别性则导致一定程度的垄断。产品差异程度越高,产品的可替代性越小,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越低,其结果是厂商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自己产品的价格。而这是以完全竞争为假设前提的传统贸易理论所无法解释的。针对传统贸易理论的不足,以不完全竞争为假设前提的新贸易理论应运而生。除了产品差异化以外,该理论中最重要的一个核心概念就是规模经济。即指企业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因参与国际贸易导致市场扩大从而使长期平均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下降。与传统贸易理论相比,新贸易理论大量运用产业组织、市场结构、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产品差异等概念和思想来构建新的理论模型,使国际贸易理论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然而,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建立在规模经济基础之上的新贸易理论仍然没有兼容传统的比较优势,故其对贸易现实的解释能力仍然没有一般化。1985年,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的《市场结构和对外贸易》一书的出版,标志着新贸易理论趋于成熟。该书综合了各种新的贸易理论,提出了一个系统的分析框架,从而把新贸易理论提升到基础理论的高度,使其适用性进一步增强。该书提出的一个贸易模型不仅导入了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因素,符合垄断竞争假设的条件,而且还兼容了传统比较优势,从而使新贸易理论更一般化,解释力更强。该模型表明,第一,产业间贸易是建立在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基础之上的,劳动力资源丰富国之所以成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净出口国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净进口国,起决定作用的主要因素仍然是比较优势。第二,产业内贸易则是建立在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异基础上的,即使两国具有同等的技术水平和相同的资本—劳动比率,两国同产业的厂商仍将生产异质产品,消费者对外国差异制成品的需求仍将引致产业内贸新贸易理论的上述改进使其成为当今的主流贸易理论。但由于该理论是产生于市场经济相对发达国家的背景之下的,故其并没有从发展中国家的“视角”来看问题。对一些可能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对外贸易的线索也没有进一步研究。例如(1)新贸易理论假定各国市场制度基本健全,以一般均衡为基本理论分析框架,从成熟的市场经济运行之角度考察国际经济和贸易,因而对正处于经济转型的中国来说,缺乏针对性和适用性。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国内资源的优化配置是由产权清晰的企业和市场机制自动实现的,国内贸易机会假设已完全被利用故不再予以考虑。(2)新贸易理论揭示了技术对贸易之间的正面促进作用,但对后起发展国家如何利用技术因素实现“赶超”没有深入探讨。(3)新贸易理论并没有为发展中国家如何才能跳出“比较利益陷阱”指明方向。

对传统比较优势理论的回顾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代表作《国富论》中阐明了著名的“看不见之手”机制,他认为在市场经济中,在利益驱动下,主观上为自己的微观经济主体可通过分工和交易而客观上为社会工作,从而实现自利与互利、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相互联系。故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并不像重商主义者声称的那样,一定是非赢即输的,而是可能实现“双赢”的。经济主体的“利己”不应通过损人去实现,而应通过利他来实现。具体途径为,社会各经济主体按自己的特长实行分工,进行专业化生产,然后通过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在总体上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显然,交易活动一旦越出本国范围,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就出现了。斯密的这一理论被称为绝对优势理论。这一理论虽然解决了国际贸易产生的重要动因,但却无法回答一个问题,即如果一个国家在任何商品生产上都没有绝对优势,那么这个国家还能不能参加上述国际分工?另一位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相对优势)理论解决了这个问题。他认为,不论一个国家的经济处于怎样的状态,经济力量是强是弱,技术水平是高是低,都能确定各自的相对优势,即使总体上处于劣势,也可从诸多劣势中找到相对优势。比较成本的关键在于比较。

李嘉图的相对优势理论回答了斯密绝对优势理论无法回答的问题,但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各国在生产不同产品上的比较成本差别呢?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简称H—O理论)对此作出了解释。该理论认为,在不同国家同种商品之生产函数相同的条件下,比较优势产生的根源在于各国或区域生产要素相对禀赋的不同,以及不同商品生产在要素使用密集型式上的差别。因此,各国应当生产出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国相对充裕要素的产品,而进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国相对稀缺要素的产品。这一逻辑得以成立的前提假定是各国之间单位生产要素的生产效率都是相同的,即各国的生产函数都是相同的。与此不同,李嘉图的理论则认为各国比较成本的差异是由各国生产要素的生产效率之差别造成的,也即各国的生产函数是不同的,而且一定时期内这类不同性保持不变。在斯密和李嘉图的贸易理论中,劳动是唯一的生产要素,生产技术是给定的外生变量,生产规模报酬不变,市场结构为完全竞争。作为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一部分,这两个理论被称为“古典贸易理论”。在H—O理论中,劳动不再是唯一的投入,但生产规模报酬仍然不变,市场结构仍为完全竞争。H—O理论被称为“新古典贸易理论”。

无论是“古典”的,还是“新古典”的贸易理论(我们不妨将这两者合称为传统贸易理论),所强调的比较利益结构都是建立在一国产业之比较优势的基础之上的。通常的情况是,发展中国家缺资本和技术,而有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便宜的优势。发达国家则具有资本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因此,比较优势的贸易格局一般表现为:发达国家进口劳动密集型或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品。发展中国家则进口后者,出口前者。应该说,上述理论在解释现实中的某些贸易格局上是相当成功的,并曾在相当长时期内构成了国际分工与贸易理论的主流,但它们终究存在着局限性。

无论是以劳动生产率差异为基础的相对优势理论,还是以生产要素供给为基础的资源禀赋理论,其比较利益产生的前提是各国的供给、生产条件不可改变,资源和生产要素不能在国际间流动,这种传统比较优势具有静态的特征。但处于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生产要素、资源可以在国际间流动;自然资源通过技术进步可以被改良、人工合成或被新材料所替代,人力资源可以通过人力资本投资而以“质量”上的优势弥补“数量”上的劣势。这表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所具有的静态比较优势,在国际竞争中并不一定具有动态的竞争优势。

比较优势内涵的三个层次

中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显然,中国经济要迎接经济全球化及加入WTO带来的严峻挑战就必须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但是我们认为,要避免落人“比较利益陷阱”,这种比较优势的内涵不可局限于传统的狭义的层次,而应突破现有理论的窠臼,拓展为以下三个层次。

1.比较优势I:资源禀赋与比较成本

任何一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都会受到其国内资源禀赋和比较成本的制约,这是无可争议的。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处于“初级阶段”。从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来看,按照传统比较优势进行生产和贸易还不能过早地放弃,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利益驱动观念普遍增强,市场机制将经济资源更多地配置到能体现和发挥中国劳动要素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并通过这些产业之产品的出口,实现了大规模的“资源转换”,即以本国的低位资源换取国外的高位资源,从而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工业化。当前及今后中国仍需继续充分利用传统的比较优势,其理由有:

(1)当前全力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产品出口尚受到要素投入的约束。

中国作为一个后起的发展中国家,若目前全力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的产品出口,将面临严重的要素投入约束,这些要素包括资本、技术、人才等。继续发挥传统的以要素禀赋和比较成本为核心的比较优势可以为新兴的、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业积累资金、技术,培养企业家才能,从而为技术创新、突破生产要素的投入瓶颈和促使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升级打下基础。

(2)继续发挥传统的比较优势有利于中国提高资源在宏观层次上的配置效率。

宏观经济学的原理表明,宏观层次上的资源利用不足和利用过度都是经济缺乏效率的表现。居高不下的非自愿失业(不论其是隐性的还是显性的)意味着实际GDP低于潜在的水平。目前我国农村有数以亿计的剩余劳动力亟待转移。与世界上多数国家相比,中国的资金、技术相对稀缺,成本较高,劳动力相对充裕,成本较低,而一国经济竞争力与它提供的商品和劳务的成本高低紧密相关,过早地放弃传统的比较优势,只会导致欲速则不达。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将至少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得到保持。我们应充分利用发达国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机会,将其技术相对先进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或生产环节转移过来。为此,要破除认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一定是技术落后产业,以及认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就不能利用我们低劳动力成本优势的旧观念。随着现代技术,如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向越来越多的产业渗透,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技术含量也会大大提高。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在资金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中,包括高新技术产业中也有劳动密集型的生产环节。故发展技术含量较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生产环节是发挥中国经济比较优势的努力方向之一。此外,我国企业在任何一种产品的生产中,都应重视在更重要的生产经营环节中积累,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例如,在纺织品生产中,我国企业已经在加工环节具有比较优势,但在高质量面料及辅料、设计等生产环节尚不具有优势。再如,增加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既取决于生产环节,也取决于流通环节,有时后者的附加值更高。在这种情况下,努力开拓自己的国际营销渠道就更为重要。

2.比较优势Ⅱ:外部经济与后发优势

从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中国现有的建立在资源禀赋与比较成本基础上的比较优势将逐步减弱。一方面,中国人均占有资源数量本来不丰裕,经济的高速增长使国内资源消耗显著上升,导致国内不少资源性产品(包括农产品)的价格已接近或甚至已超过国际市场。另一方面,经济发展过程中劳动力工资水平必然会不断上升。可以预料,国内市场化进程愈快,生产要素相对价格的改变也愈快,转换出口商品结构的要求愈迫切。同时,资源、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收入弹性低,随着中国外贸规模的迅速扩大,外部市场需求的约束力显著上升。低档、初级产品的贸易条件从长期来看呈不断恶化的趋势。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出口格局在今后不会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因此,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的选择必须着眼于享有贸易促进技术进步的动态利益。

一般而言,技术变动的源泉有二:一种是经过专门研究开发而产生的,这种技术变动是一种革新(1nnovation),它一般是R&D的结果。另一种则是通过贸易等经济行为接受“技术外溢”(Spillovers)而学来的,称为“干中学”(Learningbydoing)。这里所说的技术不光是生产技术,还包括管理知识。在大多数情况下,所谓技术进步并非都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发明,而只是通过接受“技术外溢”学到了别人已有的先进技术。作为先进技术的拥有者,有时也并非有意转让他们的技术,而是在贸易或其他经济行为中自然地输出了技术。不管什么技术,都有一个外溢的过程。“干中学”式的技术进步大部分是从技术外溢中获得的。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技术外溢”效应和“干中学”效应。通过贸易活动可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经营理念,并将其“外溢”到国内产业。实际上,贸易是与企业家及技术专家的进进出出相关的。由于他们的进出,信息流更快地形成了,技术穿过国界得到了更有效的转移。此外,出口商品必须了解国外的市场需求,外国买主的订单往往涉及需求商品的设计、款式、生产工艺、用料,成本等多种有价值的信息。这类“外部经济”与“后发优势”可构成中国经济广义比较优势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后发优势是指在世界上存在众多发达国家的条件下,较落后的国家可以从发达国家已走过的经济发展道路(或轨迹中)吸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或教训),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作出更明智的发展战略选择,从而避免走“先发”国家已走过的“弯路”,以更短的“捷径”、更快的速度缩短自己与发达国家之间经济水平上的距离。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仅仅依靠从内部演化出现代经济结构的过程是极其缓慢的,恐怕等不到演化成功之日就已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出局了。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自己的国情,更好地利用外部经济与后发优势是发挥中国原有比较优势的重要举措。为此,中国今后在发展经济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重视国内的区际贸易。

中国地域辽阔、区际间资源禀赋差异显著,国内贸易发展尚有很大潜力,国内区际分工和贸易可以降低中国出口产品的成本,成为其国际竞争力的一个来源。为了加快国内统一商品与生产要素大市场的形成,提高资源在空间上的配置效率,应大力发展全国区际交易网络,允许企业跨地区发展和兼并,切实推行政企分开以使地方政府失去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冲动,从而降低自然及人为原因引起的区际交易成本。

(2)重视扩大开放,积极与国际上的跨国公司建立长期合作的关系。

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东道国。这实际上是国际经济社会对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肯定。我们要利用全球化带来的机遇,从产业结构调整角度出发,把利用外资与国内经济结构升级紧密联系起来,以此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力是跨国公司,特别是大的跨国公司。在“入世”、外资跨国公司大量进入情况下,我国企业与外资跨国公司的相互关系,既有激烈竞争的一面,又有密切合作的一面,外资企业的当地化战略往往需要寻求中国当地企业作为合资合作伙伴。在合资、股权多元化的前提下,我国企业有可能通过股权纽带与外资跨国公司形成某种“激励兼容”机制,从而加快我国企业进入国际销售网络的步伐和创新进程。

(3)重视用现代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高技术是一个动态、相对的概念,对于传统产业,应该利用现代适用技术,技术创新是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和试金石的,它不仅是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特征,也是传统产业增强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技术成果在技术上最优并不自动等于经济上也是最优。如果某项成果实施成本过高或难以产业化,就只能处于“样品”阶段。在产业内贸易量趋于增加的背景下,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与出口什么产品已不是最重要的事,更重要的是要看运用什么技术和方法来生产这种产品。例如,同是生产谷物,既可以用刀耕火种的方法生产,也可用机械甚至生物基因工程技术去生产。欲将我国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的比较优势转化为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有两条途径。其一,通过技术创新,将高新技术,包括从国外引进后消化、吸收的技术与我国的劳动力结合,生产在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产品,这时的比较优势就在于同是高技术产品,但在我国生产的成本更低,因而具有价格竞争优势。其二,通过技术创新,对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进行深加工、细加工,提高其附加值,形成易被市场接受的产品差异特性。这时的比较优势就在于同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但我国企业生产的更具特色,因而具有非价格竞争优势。这两条途径也可兼而用之。

3.比较优势Ⅲ:竞争优势与制度创新

在不完全竞争的当代世界经济中,国际贸易是按包括了竞争优势在内的广义比较优势进行的。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建构在完全竞争的世界里,而竞争优势则建构于不完全竞争的基础之上,这是传统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区别所在。在现实世界中,传统比较优势仅仅表明了价格竞争的一种潜在可能性。事实上,比较利益的获得是要以产品实现价值为前提的。在完全竞争的世界里,不存在规模经济与公司活动,产品是同质的,不存在非价格竞争,故比较优势直接体现为价格竞争优势。因而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是完全一致的。但在不完全竞争的世界里,价格竞争优势不但来源于比较优势,还可能来自于规模经济、产品差异等因素。我们认为将竞争优势概念纳入到广义的比较优势体系中去,有利于从理论上更好地指导今后中国经济的发展。

影响一国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是由美国经济学家M·波特提出来的。他认为一国的产业国际竞争力取决于四个基本因素:即生产要素需求、相关支撑产业、企业的经营战略、组织结构与竞争方式。除此之外,还有两个辅助因素,即机遇和政府作用。

波特提出的有关竞争优势的上述决定因素对于一国提高其产业国际竞争力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同时也对广义比较优势概念内涵的拓展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但是,波特竞争优势理论的局限性在于视制度因素为给定的前提而没有予以关注。我们认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可以由制度创新来推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构成了中国经济广义比较优势内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1)制度创新有利于人力资本的积累,从而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与有形资本一旦形成后可重复地产生收益相类似,人们通过教育和培训投资后,一旦拥有了熟练的技术,也可凭借技术不断获取较高的收入,故可把劳动技能视为一种资本,即人力资本。克鲁格曼在阐述新贸易理论的论著中多处引用“人力资本”的概念,但他基本上将人力资本视为某种“存量”。经济理论中的另一概念“学习曲线”也内含着人力资本的积累可导致动态生产效率提高的观点,但这一概念没有把技术进展与科研支出及教育或培训方面的投资联系起来。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如果一国的制度因素制约了该国人力资本的积累,那么该国的社会发展和财富积累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反之,则可能形成某种良性循环,即一国的制度创新可更多地激励社会对人力资本积累的投入,由此导致该国经济竞争力的增强和财富的增多,能使它有更强的能力增加对人力资本积累的投入。因此,由制度创新所致的人力资本增多可以构成一国经济增长和外贸发展的“内生变量”。

在企业层次,人力资本对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突出地表现在企业家作用的发挥上。在国际商务领域,交易比国内商务更加复杂,履约保障也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因而,交易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企业家才能。新贸易理论将规模经济视为贸易发展的一个主要动因,而企业的规模实际上是企业家能力的函数。企业家能力的发挥是企业规模发展的基本前提之一。可见规模经济的重要来源之一是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因此,若一国的制度因素能对企业家拥有的特殊人力资本形成提供足够的激励,就可以更快地产生一大批熟谙国际贸易和海外市场的企业家,从而直接影响该国国际贸易的发展,促进其原有比较优势的发挥。

经济史表明,在有利于人力资本积累的各种制度安排中,产权明晰界定且可得到明确保障是最有效的。萨伊曾指出:“安稳地享用自己的土地,资本和劳动的果实乃是诱使人们把这些生产要素投入生产用途的最有力动机。”从理性预期的角度来看,产权明晰的制度可为人们进行人力资本自我投资和积累提供确切的预期,故可对一国具有国际水准之企业家群的产生提供可持续的有力激励。欧洲诸国早年大批具有国际水准的企业家的涌现及由此导致的海外商贸的发达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此。笔者认为,在当前中国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中,注意用创新的制度将货币收入、股权、住房、福利等一揽子综合经济利益与企业员工(尤其是企业家)的贡献业绩紧密联系起来并予以保障是极为重要的。对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既应看到相当一部分人口素质差、就业人口文化程度低这个严峻事实,也要看到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可塑性。通过制度创新加强全社会对人力资本的投资,更加重视教育和职业培训,无疑是培育中国经济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

(2)制度创新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组织结构,从而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要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益,必须改善中国企业的组织结构,由单纯的买卖观念转变为全面市场介入的现代国际营销观念,建立信息来源准确、渠道通畅、反映灵敏的国际营销网络,从原来只能把产品卖给中间商、转口商,转变为把产品直接卖给进口商、批发商,甚至大型超级市场和连锁店,努力提高单位出口额的利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目的的企业组织结构演进需要遵循两条原则。其一是产权明晰的原则。企业组织结构自我演进得以进行的根本条件和逻辑起点是允许并鼓励经济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对自身利益的正当合法的追求,并通过制度对人们以贡献性努力而得到的正当利益予以维护。舍此,经济主体就会失去追求降低交易费用的动力,企业组织结构自我演进的活力源泉就会被堵塞。产权明晰有助于中国企业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而不断探索建立一种更能节约交易费用、生产费用和组织费用的新的组织结构。其二是资产重组的效率导向原则。在市场经济中,无论是托拉斯还是康采恩,其形成的主要动因就是人们对提高经济效率的追求。对于参与国际经贸的大批中小企业而言,可以股权或契约等方式将自己的产销活动纳入大企业(集团)的经营体系,还可以通过商会、行业协会等机构建立相互支持、补充、服务的横向联系,以形成某种“群效应”(clustering),从而大大降低参与国际商务的交易成本与风险,增强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3)制度创新有利于政府更好地发挥引导作用,从而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战后50余年的经济史表明,政府不再是斯密意义的“守夜人”。刘易斯曾指出“没有一个国家不是在明智政府的积极刺激下取得进步的。”对于中国而言,通过制度创新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从而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第一,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总体上经济欠发达,但从局部看,仍有经济上较为发达的地区。只要政府积极予以引导和扶持,可以使这些地区率先成为对发达国家高新技术具有强大吸引力的地区。这些地区可以利用发达国家出口高技术产品和转移技术的机会,加快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和适用技术并加以吸收、消化和创新,结合本国的资源优势,进行规模经营,降低成本,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以争取更大的比较利益。

第二,政府可通过加大经济对外开放的力度提高本国已经拥有之要素的品质。例如,外贸的发展不仅可以更多地引进及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而且能使本国企业由此掌握国际市场上更多的经贸信息,更多地了解国外的技术、生产和市场需求态势,感受国际市场竞争的压力,激励技术创新的增多。这在高新技术变化与更新速度快、产品生命周期短的现代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

第三,政府可以依据“窄幅移动带”(TheNarrowMovingBand)原则,尽可能正确地选择特定的关键产业予以适当的政策支持。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高技术产业的竞争优势往往是人们努力创立的,而不是与生俱来的,政府在支持高技术产业领域问题上经过慎重决策是可以避免失误的。一般而言,任何一国政府在选择那些能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关键性产业,如计算机、电信、生物技术等产业方面发生信息不完备的可能性较少。因此,世界各国政府对这些产业大多予以支持。此类产业一旦获得成功,通常可产生广泛的外部经济,且能占领相应的国际市场份额。这种战略贸易政策的着眼点不是一般的保护幼稚产业,而是在关键产业领域内创造比较优势。当然,政府的“保护”必须是暂时的、积极的,必须与促进企业努力参与竞争结合起来,而且应尽可能取得别国的谅解。同时,政府也要努力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应该指出,国家是国际经济潮流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经济主体,国家之间的差异,政府效率的差异也可纳入一国比较优势的范畴,而对国际贸易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于处在经济转型时期的国家来说,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其本身应构成制度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天,虽然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但只要民族国家存在,国际贸易就不会是完全自由的。由于国际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性和现代企业规模经济的存在,而制度又是由人们创造并约束人们的游戏规则,因此,制度创新不仅可使中国更好地利用其已有的比较优势,而且还能启动其潜在的比较优势。我们认为,具有激励创新功能的制度本身就是一种尚未被人们充分认识和理解的比较优势。

经济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民族经济法经济分析研究方法必要性可能性

民族经济法学是以民族经济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交叉学科。它具有二重学科属性,一方面,它属于民族学的范畴,进一步讲,它是民族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它属于法学的范畴,是从属于经济法学的一个学科分支。从学科渊源上看,它是民族学、法学和经济学三门学科历史发展的结果,是三者的综合与分化。同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民族经济法学有其基本的研究方法,即经济分析的方法%

一、经济分析的必要性

研究方法是学科水平的标志。巴甫洛夫认为,科学是随着研究法所获得的成就而前进的,研究法每前进一步,我们就更提高一步,随之在我们面前也就开拓了一个充满某种新鲜事物的更辽阔的远景①。将经济分析的方法引入民族经济法的研究可能会招致两方面的诘难:一是认为这种“不伦不类”会混淆学科之间的界限,甚至会造成某种“领地”的混乱。我以为,经济分析作为一种研究方法,虽来自经济学,但是,它能够较好地将法学的实证方法和规范分析方法连接起来,从而达到法学研究方法的更新。何况,学科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给学术领域划分界限的任何企图,都是注定要失败的……有些东西对我们来说似乎是我们小社区牢不可分的一部分,但它昨日可能曾是一块格格不入的飞地,而明日它也许会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与我们分离,企图划定自己的界限了”②。另一种诘难也许来自那些崇尚正义价值的法学家。他们认为经济分析方法的应用将导致对法的正义价值的削弱。笔者认为将正义与效率对立起来的观念是不可取的。事实上,任何法都包含着正义和效率,只不过这种正义和效率都是有限度的。经济分析方法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历史必然性。把法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来分析,解析法律现象的社会经济根源,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孟德斯鸠研究了法的精神和古罗马民族兴衰的原因,揭示了法律现象的经济逻辑:“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与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①。德国著名法学家历史法学派代表萨维尼认为,法并不是立法者创造的,而是民族精神和民族意识的体现。他认为法律的存在同民族的存在和民族的特征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在人类历史的早期阶段,法律就已经具有了某个民族所固有的特征……它们不过是自然地、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某个民族所独有的才能和取向,它们只是特定属性的表象。②历史法学派代表英国的梅因教授运用历史的、对比的研究方法,考察了法律的发展史。他对雅利安的民族的各个不同支系,尤其是罗马人、英国人、爱尔兰人、斯拉夫人以及印度人的古代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较为系统地分析了这些民族法律制度中的诸多经济因子:财产、契约、遗嘱,并提出了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范畴:所有权、债、和继承权,从而形成了一系列贯穿着这些特定民族的带有普遍意义的经济法律范畴:财产——所有权,契约——债,遗嘱——继承权③。功利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边沁的思想大概是法律的经济分析的最早萌芽。边沁认为:人类的规律就是“避苦求乐”,正是它支配着人的行为,是人生的目的。无论是从人性还是从自然出发来看,减轻痛苦并增加快乐的行为在道德上是善良的,在政治上是优越的,在法律上是有权利的(正义的④)。在他看来,增进人类幸福的办法,应从立法开始。在论述法律的经济逻辑时,边沁认为,财产和法律是同生共死的,法律产生以前是没有财产的,而一旦消灭了法律,财产也不会存在⑤。边沁的法律思想,直接被后世的学者所继承。

以上法学家对法律这一现象的研究均以某一特定民族作为对象。孟德斯鸠重点研究了罗马民族的兴衰,萨维尼的重点在德意志民族,梅因则全面考察雅利安民族的各个支系,边沁则以英吉利、法兰西、意大利及俄罗斯民族为嚆矢。他们研究的共同点在于: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研究特定民族主体法律的经济因素和民族因子。不管他们的研究结论如何,都是民族经济法经济分析的历史开创者。

真正开创民族经济法律经济分析先河的是亚当.斯密和马克思。亚当.斯密首次将经济分析的方法应用于法律领域,以此来研究自然法学的经济理性。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论和政治经济学不仅分析了法律这一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而且以资本主义为例,剖析了其经济基础的全貌并将古典经济分析所遗漏的相关法律因素如产权⑥、制度、国家和意识形态统统包括进去,进而指出了资本主义国家形式的本质在于便于资产阶级攫取最高额利润,三权分立的本质在于

便于各种资本家分享平均资本收益,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本质是资本阶级私有财产权的体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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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7页。

参见[美]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9页。

参见[英]梅因著,沈景一译:《古代法》,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6—9章中有关民事法律思想的表述。

笔者注:法律上的权利是该法所持的正义的体现,当然是有限度的,是相对的。

参见张宏生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352页。

在《资本论》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被译为“财产权”。

结论。亚当.斯密和马克思与孟德斯鸠、萨维尼、梅因、边沁等人一样,考察的是欧洲国家和民族的经济法律制度,他们在批判地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和论证了自己的理论,使得每一种理论都在前人理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兴起了制度经济学派,他们对本国民族经济法律的分析更趋于系统化。其代表人物凡勃伦创造了一套完整的制度经济学体系,重点强调对古典经济学重市场轻制度的批判和修正,建立以研究制度演进过程为基本内容的经济理论。主张从制度上修正资本主义的经济法律结构。该学派的其他人物如康芒斯和米契尔还强调从法律制度发展的角度论述特定国家和民族法律经济发展的关系,并进一步强调法律对经济的作用。上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伴随着跨国公司的涌现以及全世界的企业兼并浪潮,各国为发展本国本民族经济大量立法,1973年,美国波斯纳教授出版了《法律的经济分析》①一书,将经济分析的视角由经济领域扩大到非经济领域,完成了经济学对法学的全面渗透。就像经济是法学的基本范畴一样,法律已经成为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范畴,同样,法律、民族、经济是民族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各学科的相互渗透与接纳以及研究方法的借鉴反映了民族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的复杂关系以及边缘学科产生的必要性,民族经济法学正是克服学术界“占山为王”现象的基本学术力量。

诚然,由于历史与文化的差异,中西方学者所使用的“民族”概念不尽相同。尤其在考证源流时,这种差异往往成为障碍。然而,正是这种差异的存在才使得“此民族”与“彼民族”的共性体现出应有的学术价值,使得理论的借鉴、移植和修正有了立足点、方向和归宿。事实上,从十九世纪中叶开始,随着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绵延了数千年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最终解体,中国的法制也由此开始了极其艰难的近现代化进程。中国法学研究作为中国法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也一直致力于研究内容的更新和研究方法的借鉴。因此,把经济分析的方法引入我国民族经济法学研究具有历史必然性。

(二)逻辑一致性。这里所讲的逻辑一致性是指民族、经济与法律三者之间的内在统一性。这种统一性表现在两个层次上。

1、民族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它总是处于一定的经济形式之中。孟德斯鸠在他的著作《波斯人的书札》、《罗马兴衰原因论》和《法的精神》中,应用了许多民族学的材料。他认为一切社会现象的产生都有它的客观必然性,世界各民族间的一切现象,虽说千差万别,十分别致,但全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产物,全有规律可循②。这种把民族现象归为一种自然与历史过程的观点,充分展示了民族的社会历史属性。马克思、恩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英国工人的状况》《论波兰》及《共产党宣言》中,系统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他们论证了资产阶级民族是工业发达基础上,打破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之后形成的,提出了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③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各民族之间的

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④,这种关系就是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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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中译本已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于1997年出版。

参见《民族学理论与方法》,宋蜀华﹑白振声主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版。第10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上)《共产党宣言》部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0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上)《马克思和恩格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观点和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部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页。

在其《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描述的社会经济结构。之后,马克思创立了其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并把社会形态研究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演进密切联系,甚至认为“无产阶级首先必须取得政治统治,上升为民族的阶级,把自身组织成为民族,所以它本身暂时还是民族的……”①。随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当代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为:自古至今,世界上民族虽然千差万别,但各民族的发展都是沿着人类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进行的,都是由低级向高级,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前进的;同时,每一个民族在一定时期内,不管这个民族认识与否,客观上都处于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即属于一定的经济形态之中的②。

2、民族经济与民族法律具有逻辑一致性。

如前所述,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把社会形态的研究置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演进之中考察,提出了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一般关系的原理。据此,我认为,任何民族的生产方式以及该民族所处的国家中的生产方式都制约着有关该民族的法律制度;特定民族的经济关系产生相关的法权关系,这些法律只是表明和记载了该经济关系的要求,并与该民族的生产关系相适应,以该民族的经济发展为基础,并对该经济关系有反作用。由于马克思是从经济对法律的决定作用和法律对经济的反作用两个方面来论证经济与法的关系原理,于是,在理论界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产生了重经济建设轻法制建设的不平衡倾向。建国以来,先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挂帅忽视了经济建设,带来了新中国经济发展长期滞缓之后果,后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轻视法制建设,使得经济建设受到影响。为了克服这种不平衡性,理论界做了深刻的反思与探索。有学者指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是一种矛盾的运动,相互决定的关系。不同的是,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具有阶段性,而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体现于各个阶段之中。这种关系也近似体现了经济与法的关系③。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认为,法律既不是消极被动地反映经济关系,也不是仅从经济关系的外部对经济运行产生作用,它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素,对经济运行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显然,我们传统理论认为的“经济决定法律”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看来截然相反,如果从对立统一的辩证法看,既重视经济对法律的决定作用,也重视法律对经济的决定作用,“抛开阶级属性和意识形态的偏见,它说明了思想史上对法与经济关系的认识由片面到全面,由外部到内部、由个别到一般的理论深化过程,这符合认识论的逻辑规律。”④这也是我们提出民族经济法经济分析逻辑一致性的基本理论依据,这种逻辑一致性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⑴、根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原理,民族经济法律的经济分析具有逻辑实质性。由于物质生产方式对生产关系(法权关系)极其附属的法律上层建筑具有决定作用,所以,每一时代每个民族法律的基本使命必须与同时代本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相一致。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经济法律规范不但在单行的民族经济法规中存在,而且也体现在刑法、民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基本经济法律甚至宪法当中。宪法明确规定保护、鼓励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民族区域自治法从第25条至底35条都

是关于发展民族经济的法律规定。其它基本法律具有相应规定。在全社会倡导“西部大开发”,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今天,必须将各种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规律演变为法律逻辑,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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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上)《共产党宣言》部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0页。

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版,第87页

胡泰来《经济与法之学——经济法学科内涵另释》载《政法论丛》1999年第5期第22页。

周林彬:《法律经济学论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

族经济法治贯穿于民族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并与民族经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律实践环节相适应。在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长期受封建专制影响、目前仍奉行“政策主导”的国度,强调民族经济法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国情相一致、与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相一致、与国家的民族经济政策相一致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这也是我国当前物质生产方式制约性的必然要求。

⑵、从新制度经济学“法律决定论”的角度看,民族经济法的经济分析具有逻辑的应然性。这种应然性是指,民族经济法的不同层次的立法者的立法行为应当在符合《立法法》的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定的前提下,只能从同时代本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主题中领悟立法的价值取向,确定法律制度的内容和结构。这些法律规范作为本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变量,直接影响着本民族社会经济运行的成本效益的高低。这就提出了一个民族经济法“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在基本理论层面上,需要一批懂得民族学、经济学和法学的复合型学者对当前民族经济法的实然性进行彻底的反思与修正,使得民族经济法获得“先入为主”的地位,为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保驾护航。当前,国内已有学者提出西部大开发应当以法律为主导的观点,在我国这样一个民商法和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很不发达的国家,解析法律的经济逻辑对法律学科建设本身来讲意义也非同寻常,更不用说法律对经济运动过程和结果的决定性作用。在经济全球化和民族经济日趋国际化的今天,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认可了法律作为经济的内生变量的角色并加以重视。早在1981年,美国就通过了12291号总统令,要求所有新制定的政府规章都要符合成本——收益分析的标准①。显然,民族经?梅ㄗ魑恢址勺试矗渚寐呒遣谎远鞯摹t诿褡宓厍玫姆⒄构讨校绾未砉矣朊褡宓厍约懊褡宓厍洹⒚褡宓厍敕敲褡宓厍涞木霉叵担导噬鲜且桓鋈ɡ逦竦难≡窈托б婊杓莆侍狻a⒎ㄕ咧挥姓返仄拦婪晒┣螅侠淼厣杓迫ɡ逦窆叵担⒃し莱逋缓拖饷艿姆苫疲拍鼙vっ褡寰梅ǖ氖迪帧?br>由是观之,“经济决定论”反映了它是对民族经济法律经验分析基础上形成的,解决了民族经济法实然性的问题。而“法律决定论”则反映出它是对经济价值分析基础上形成的,解决了应然性的问题。二者的结合与相互平衡将标榜一种中立的价值观,使民族经济法的经济分析能够对实际的法律运作和经济发展提供可选择的优化方案,从而印证了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具体两种路径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的逻辑一致性,也使得对民族经济法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统一的高度。

二、经济分析方法的可能性

把经济分析的方法从经济领域引入非经济领域尤其是法律领域,在法学研究上具有革命性。而把它引入对民族经济法的研究虽是笔者的一个尝试,但这种可能性是显然的。对于可能性问题的解决,将有利于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高度来增强理论研究成果的实践能力。民族经济法的下述特点将构成其经济分析可能性的基础。

(一)民族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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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美]理查德·a·波斯纳著,蒋康兆译:《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97年,第11页。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不是在创造经济关系,而是翻译和描述经济关系。民族经济法作为适用于经济领域的经济法下属的一个独立的次级法律部门,有着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地区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地讲包括:民族地区企业的组织管理关系,民族市场管理关系,民族经济宏观调控关系以及民族社会保障关系。以上四种关系归结到一点,是一个关于民族经济管理问题(当然也有民族经济协作关系的因素)。这些关系的显著特点在于经济性,即每一种关系的客体(如人力、资金、政策等)都是一种资源,需要相关管理机制,调控机制和保障机制,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效率的最高化、成本的最低化、收益的最大化以及社会福利与个人福利的最佳平衡。实际上,从当前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情况看,经济法打通了经济学与法学之间长期存在的壁垒,经济法的一些基本范畴也分别来自于经济学和法学(如效率与公平最具代表性)。尤其是近些年随着人们对经济实践和法律实践的等量齐观式的双重关注,经济学实现了向法学的全面渗透,以至于人们形象地认为经济法是“三分法律,七分经济”构成。这正是经济法经济性的显著标志,而民族经济法作为经济法的子系统,其经济性当然是显而易见的。

(二)民族经济法两个世界观的统一。

无论是古代自然法学派,先验唯心主义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功利主义法学派、还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派、以及当代西方的社会法学派和法律现实主义派别,基本都涉及到了对法的价值取向的选择。也就是对法的公平理性和工具理性的认识。法史的发展表明,简单地将二者对立起来的做法必将把法律引入死胡同。当代西方法学界基本上把法的价值概括为:自由、安全和平等。自由感鼓励人们去从事那些能够自我发展并促进个人幸福的活动,对安全的追求促使人们寻求公共保护,以抵制他人的非法侵害。对平等的追求则促使人们依据一定的公平标准与一切有悖于公平的行为抗争①。自由、安全与平等不但包含了人身的自由、安全与平等,也包含了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财产的自由、安全与平等,这恰是公平与经济两种世界观的题中之意。民族经济法同样有两种世界观:公平的世界观与经济的世界观。由于我国的民族地区地处边陲,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与内地经济上存在一定差距,为了缩小和消除这种差距,落实民族地区的公平发展权,国家通过各层次的民族经济立法体系加强民族经济立法,使民族经济的发展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可以说,民族经济法正是担负着发展民族经济,实现各民族经济平等的责任,这也是民族经济法公平世界观的体现。另一方面,我国多年来倡导的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指出“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体现了经济建设的重要性。我国的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强调“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取向。正是在这种价值观的指导下,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才出现了把政策和法律作为资源优先向东部和沿海地区配置的“不公平”现象,从而导致了东、西部经济社会差距的进一步扩大。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提出是基于西部地区也需要发展经济这样一个客观要求。而从法制意义上讲,民族经济法正是从民族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使民族法律和政策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给民族地区,以弥补以往的配置失衡缺陷,达到法律配置的公平,最终实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经济法的公平世界观和经济世界观是统一的。因此,用效益原理即成本效益的经济分析的规律来反思和重构我国的民族经济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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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美]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05—108页。

经济范文第3篇

关键词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资源综合利用

1循环经济的产生

蒸汽机的发明和使用,拉开了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序幕,也开始了人类对资源的暴殄天物式的攫取。由于科学技术进步,生产力发生了质的飞跃,人类拥有的物质财富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因此使人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生产排放的废弃物也不会对环境产生什么危害。由于对环境容量有限性认识不足,人类不得不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二战结束以来,工业废弃物产生的公害夺走了数万人的健康甚至生命,环境破坏造成了众多的生态难民,传统发展模式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严酷的现实,迫使人类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深刻反思,逐步形成了“可持续发展观”。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和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是该发展观形成的重要标志。循环经济的概念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2循环经济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

“循环经济”(CyclicEconomy)的概念最初由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在1962年受宇宙飞船的启发提出,但其诞生后并未引起广泛重视,近年来才逐步成为一些国家处理环境与经济关系的首选模式。循环经济既是关于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新观念,又是具体的经济运行模式。它要求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提高资源生产率。传统的经济发展是一个从资源到废弃物的线形开环系统,表现出高开发、低利用、高排放的特征;而循环经济是参照自然界物质循环模式,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通过将上游产业的“废弃物”或副产品,转变为下游产业的“营养物”或原料,从而形成互相依存的工业生态链,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无害化和再生,达到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表现出低开发、高利用、低排放的特征,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形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过程。

循环经济的运行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资源投入最小化为目标的减量化原则。减量化原则针对的是输入端,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物质和能源流量,对废弃物的产生,是通过预防的方式而不是末端治理的方式来避免,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耗竭性开采和利用,并应用替代性的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地减少进入生产、消费过程的物质流和能源流,对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在生产中,生产者可以通过减少每个产品的原料使用量、通过重新设计制造工艺来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对消费群体而言,应通过优先选购包装简易、循环耐用的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2)以废弃物利用最大化为目标的再循环原则。该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尽可能多次或以多种方式使用物品,避免其过早地成为垃圾。针对产业链的中间环节,对制造商和生产者而言,应采取产业群体间的精密分工和高效协作,加大“产品→废弃物”的转化周期,实现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对消费而言,应采取过程延续方法,最大可能地增加产品使用方式和次数,有效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

(3)以污染排放最小化为目标的资源化原则。针对产业链的输出端——废弃物,提高绿色工业技术水平,通过对废弃物的多次回收利用和资源闭合式良性循环,实现废弃物的最小排放。资源化原则是输出端方法,能把废弃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最终处理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废品的回收和综合利用。与资源化过程相适应,消费者应增强购买再生产品的意识,促进整个循环经济的实现。

3循环经济的循环体系

循环经济关注的焦点是生产、生活过程的废弃物排放问题。所以,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构建三大循环体系:

(1)企业内循环体系。构建企业内生产物流循环体系是循环经济在微观层次上的体现。以前企业把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排放,视为顺理成章的事,不需要承担任何社会责任。而循环经济则要求企业通过新的技术工艺,努力使生产过程的物质流、能量流充分循环利用,减少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的目标,以实现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双重效益。美国著名的杜邦化学公司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就把企业作为试验循环经济的实验室,把循环经济的三大原则——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运用于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之中,通过放弃使用对环境有害的化学物质和原料,采用高产率、低副产品、低废物排放的技术,以及回收利用副产品和废弃物的新工艺,仅5年时间就使废弃物的排放量减少70%。杜邦公司副总裁特博说,尽管“零排放”对企业来说是困难的,但那是有社会责任感企业的目标。

(2)企业间循环体系。构建企业之间的“物质代谢”和“共生关系”,形成具有“产业生态链”的循环体系是循环经济在中观层次上的体现。单个企业的清洁生产和企业内循环有一定的局限性,不是受技术工艺的限制,就是企业内循环成本较高。因此,需要通过建立生态工业区的方式,来实现企业之间的物质流和能量流的循环。把工业废弃物和副产品的排放降低到最小程度。循环经济所倡导的工业生态系统,要求企业间形成共生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3)社会循环体系。构建社会废弃物回收利用网络的循环体系是循环经济在宏观层次上的体现。企业把生产出的产品投放市场,进入消费领域后,由于产品存在着消费生命周期,如电视、电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的消费生命周期为8~10年,计算机为3~5年等,这就意味着目前大批量生产的产品几年之后就会成为新的废弃物,处理不当就会成为新的污染源。尤其是那些一次性用品,如包装盒、饮料罐、食品袋、电池等,用毕即丢,每时每刻都在污染环境。日本人多地少、资源匮乏,因此较早地重视并建立了废弃物分类回收的社会网络体系,使日本包装废弃物回收率高达88.9%,废旧家电的回收率达到50%以上。

4循环经济的实践与发展

4.1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的实践与发展

循环经济概念的提出在国际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到20世纪末,在发达国家已逐步发展为大规模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形成相应的法律和制度。德国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先行者。1972年德国制定了《废物处理法》,1986年修改为《废物限制及废物处理法》,1992年通过了《限制废车条例》,规定汽车制造商有义务回收废旧车辆,1996年提出了《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自实施以来,废物不断减少,循环利用率不断上升。从经济角度看,废物利用也取得了成功,目前废物利用年产值400亿欧元,就业人数达24万人;废物处理行业已经成为重要的经济和就业发展动力。日本2000年召开了第一届“环保国会”,通过和修改了包括《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多项环保法规,从法制上确定了21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提出了建立循环型经济社会的根本原则,这标志着日本在环保技术和产业上迈上了新台阶。

4.2我国循环经济的实践与发展

目前我国循环经济进展缓慢。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建设思路和方针。2005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近年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我国一些地区和企业逐渐开展起循环经济的实践探索。一是在企业层面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目前我国已在20多个省、市的20多个行业、400多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二是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在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了10多个生态工业园区,根据生态原理组织生产,使上游企业的“废料”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料,将环境污染减少到最低水平。三是在城市和省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目前已有辽宁、贵阳等省市开始在区域层次上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5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存在的问题

5.1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模式下,资源循环利用未得到足够重视,有些污染和废弃物排放不计成本,由于回收废旧资源再生利用比使用现成的资源成本高,导致了相当多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的短期行为。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制约和规范,那么,发展循环经济只能是一句空话。

5.2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落后

企业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是我国经济增长缓慢、效益不高、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关键技术设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仅占15%,2/3的设备属于国内一般水平;2000年我国科技竞争力仅列世界第28位,科技整体水平落后发达国家15~20年。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比较落后,环保产业的总体水平只相当于国际上20世纪80年代的水平,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亟待提高。

5.3循环经济发展投入不足

虽然国家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方面有一些资金支持,但还未从循环经济的整体发展考虑建立完善的支持体系,在金融、税收等政策方面也还缺乏必要的支持。企业在短期内排污费的支出总体低于发展循环经济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因此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企业实践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不高,投入力度小。

5.4社会公众参与意识不强

循环经济的核心是废物资源化,社会的广泛参与是必要条件之一。社会消费资源减量化的难度很大,造成企业资源再利用的社会环节不健全,提高了“循环”的财务成本。比如垃圾分类设施在一些大城市早已出现,但是仍然有很多人随意乱扔垃圾,人为地增加了资源回收的环节和资源再生企业的生产成本。

6四川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

6.1制定全省循环经济发展战略

采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和方法,提出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路、目标、步骤和政策措施等,指导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目前四川省一些大型企业在生产中已经引入了循环经济的理念,进行了一些实践和探索,但规模小、层次低、影响面窄。因此,应当在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明确发展循环经济,并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和配套政策,引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根据四川省的建设纲要,按照地域和产业特点,在全省建立若干个循环经济圈:在长江流域建设以能源、煤、建材粉灰的综合利用为核心企业的循环经济圈;在重庆、宜宾等沿江城市建设以化工、冶金、建材和城市污水处理等为核心企业的循环经济圈;以峨嵋山、黄龙、九寨沟为核心,建设以生态旅游为主题的循环经济圈;依托成都的科技优势,以成都为核心,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的循环经济圈。

6.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已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如《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依法促进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加强循环经济的地方立法,把引导性和强制性结合起来。优先对煤炭、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的废物利用问题专门立法,予以法制化和规范化。

经济范文第4篇

关键词:虚拟企业;虚拟经济

一、虚拟经济的特点与功能

以虚拟资本为核心、以金融系统为主要循环依托的直接以钱生钱的虚拟经济,其特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复杂性、介稳性、高风险性、依附性、周期性、增长性、无形性等。这样,以虚拟资本为核心、以金融系统为依托的虚拟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功能可以归纳为以下五点:

1.聚集资本功能。虚拟经济通过各种存款凭证和有价证券等虚拟资本形式,经由以银行为主体的各类金融机构,将分散在个人和单位手中的资金聚集起来,以进行较大规模、收益较高的经济活动。据统计,2000年底全球虚拟经济的总量已达,/.万亿美元,而当年各国国民生产总值的总和只有30万亿美元,即虚拟经济的规模已达实体经济的5倍。

2.循环流通功能。所谓的虚拟经济,是指与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总而言之,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经济活动。由此可知,虚拟经济的实质就是循环流通。倘若一旦停止了其循环流通活动,就无所谓虚拟经济了。据统计,全世界虚拟资本日平均流动量高达1.5万亿美元以上,大约是世界日平均实际贸易额的50倍。

3.引导资金功能。从历史上看,虚拟经济的前期存在形态是生息资本,而当生息资本一旦社会化以后,就可以引导资金从不能用于生产、流通等实体经济活动的人和单位手中,转移到能将其用于实体经济活动的人和单位手中。当各种有价证券进一步市场化以后,不仅能使人和单位手中的有价证券可以随时变现,而且大大提高了引导资金向预期收益较好的产业流动的目的性和速度,从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

4.扩张经济功能。国民经济要发展,各类企业要扩大,其基本前提就是必须要有资金,而资金的来源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另一个则是通过发行各类有价证券直接融资。企业通过各类有价证券直接筹措到的资金,除了用于原有的技术改造之外,其余大部分或绝大部分,都是用于扩大其生产经营规模方面。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张了,整个国民经济规模的扩张也就由此得到了实现。从现实和发展的趋势看,这一点将会越来越突出。

5.增值价值功能。一般而言,就价值增值来谈,有下面两种情况。其一是:某甲急需从事一项经营活动,但他本人没有足够的资金,而某乙手头正好有一笔钱闲置未用,于是某甲便向某乙借一定数量的钱,许诺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某乙手中的借据就是虚拟资本的一种雏形,它通过借款与还款的循环活动而取得增值。这时,某乙并未从事实际的经济活动,只是通过一种虚拟的经济活动来赚钱。另一种情况是:某甲将借来的钱投资于一项具体的经营活动从事经营,当该项经营活动结束之后,他获得了比原来投资时大若干数量的收益。这时,某甲从事了实际的经济活动,其前提仍然是虚拟经济的作用。当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情况会复杂得多,但基本原理却是相通的。

二、实体经济的特点与功能

传统的观点认为,实体经济就是指那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部门或行业,最典型的有机械制造、纺织加工、建筑安装、石化冶炼、种养采掘、交通运输等。实体经济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有形性、主导性、载体性、下降性。那么,以物质资料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内容的实体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功能又是什么呢?

其功能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1.提供基本生活资料功能。古往今来,乃至永远,人们总要吃饭、穿衣、行动、居住、看病、休闲等,而保证这些活动得以继续进行的基础,则是各式各样的生活资料。那么,这些生活资料是由各式各样的实体经济生产出来的。如果实体经济的生产活动一旦停止了,那么,人们各式各样的消费活动也就得不到保障。

2.提高人的生活水平的功能。同样,古往今来,乃至永远,人们不仅要生存,而且更要发展,亦即人们不仅要生活,而且还要生活得更好。保证人们生活得更好的物质条件,是由各式各样的更高水平的实体经济创造出来的。如果实体经济的更高级的生产活动一旦停止了,那么,人们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提高生活水平的基础。

3.增强人的综合素质的功能。再同样,古往今来,乃至永远,人们不仅要生活得更好,而且还要使自己的素质得到全面的增强,亦即人们不仅要有高层次的物质生活,而且还要有高层次的精神生活。保证人们高层次精神生活的物质前提同样是由各式各样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实体经济所提供的。如果实体经济的一些特殊活动形式一旦停止了,那么,人们也同样会从根本上失去增强综合素质的根基。

三、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可以归纳为:实体经济借助于虚拟经济,虚拟经济依赖于实体经济。下面分别论述。

1.实体经济借助于虚拟经济。这表现为三点:第一,虚拟经济影响实体经济的外部宏观经营环境。实体经济要生存、要发展,除了其内部经营环境外,还必须有良好的外部宏观经营环境。这个外部宏观经营环境中,就包括全社会的资金总量状况、资金筹措状况、资金循环状况等。这些方面的情况如何,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实体经济的生存和发展状况,而这一切都与虚拟经济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此,虚拟经济的发展状况如何,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外部宏观经营环境。第二,虚拟经济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增加后劲。实体经济要运行、尤其是要发展,首要的条件就是必须有足够的资金。那么,各类实体经济用于发展的资金从哪里来呢?不外乎两条途径:一条是向以银行为主体的各类金融机构贷款;另一条则是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各类有价证券筹措资金。从发展的趋势看,相比较而言,通过第二条途径解决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问题,会更加现实,也会更加方便、快捷。这样,虚拟经济就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后劲。第三,虚拟经济的发展状况制约着实体经济的发展程度。从历史上看,虚拟经济的发展过程经过了五个阶段,即闲置货币的资本化、生息资本的社会化、有价证券的市场化、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国际金融的集成化等。事实证明,虚拟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就不同,亦即虚拟经济发展的高一级阶段对实体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总比虚拟经济发展的低一级阶段对实体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要大一些。反之,则会小一些。

2.虚拟经济依赖于实体经济。这也表现为三点:第一,实体经济为虚拟经济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虚拟经济不是神话,而是现实。因此,它不是吊在天上,而是立足于地下。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无论是它的产生,还是它的发展,都必须以实体经济为物质条件。否则,它就成了既不着天也不着地的空中楼阁。第二,实体经济对虚拟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整体经济的进步,实体经济也必须向更高层次发展。否则,它将“消失”得更快。实体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对虚拟经济的新要求,主要表现在对有价证券的市场化程度上和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上。也正是因为实体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对虚拟经济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所以才使得它能够产生、特别是使得它能够发展。否则,虚拟经济就将会成为无根之本。第三,实体经济是检验虚拟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志。虚拟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实体经济,即发展虚拟经济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发展实体经济,而最终的结果也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因此,实体经济的发展情况如何,本身就表明了虚拟经济的发展程度。这样,实体经济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检验虚拟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志。

综合上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存在着极其密切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它们谁也离不开谁,至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会是这样的。

四、正确处理两者之间关系的原则

经济范文第5篇

关键词:虚拟企业;虚拟经济

一、虚拟经济的特点与功能

以虚拟资本为核心、以金融系统为主要循环依托的直接以钱生钱的虚拟经济,其特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复杂性、介稳性、高风险性、依附性、周期性、增长性、无形性等。这样,以虚拟资本为核心、以金融系统为依托的虚拟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功能可以归纳为以下五点:

1.聚集资本功能。虚拟经济通过各种存款凭证和有价证券等虚拟资本形式,经由以银行为主体的各类金融机构,将分散在个人和单位手中的资金聚集起来,以进行较大规模、收益较高的经济活动。据统计,2000年底全球虚拟经济的总量已达,/.万亿美元,而当年各国国民生产总值的总和只有30万亿美元,即虚拟经济的规模已达实体经济的5倍。

2.循环流通功能。所谓的虚拟经济,是指与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总而言之,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经济活动。由此可知,虚拟经济的实质就是循环流通。倘若一旦停止了其循环流通活动,就无所谓虚拟经济了。据统计,全世界虚拟资本日平均流动量高达1.5万亿美元以上,大约是世界日平均实际贸易额的50倍。

3.引导资金功能。从历史上看,虚拟经济的前期存在形态是生息资本,而当生息资本一旦社会化以后,就可以引导资金从不能用于生产、流通等实体经济活动的人和单位手中,转移到能将其用于实体经济活动的人和单位手中。当各种有价证券进一步市场化以后,不仅能使人和单位手中的有价证券可以随时变现,而且大大提高了引导资金向预期收益较好的产业流动的目的性和速度,从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

4.扩张经济功能。国民经济要发展,各类企业要扩大,其基本前提就是必须要有资金,而资金的来源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另一个则是通过发行各类有价证券直接融资。企业通过各类有价证券直接筹措到的资金,除了用于原有的技术改造之外,其余大部分或绝大部分,都是用于扩大其生产经营规模方面。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张了,整个国民经济规模的扩张也就由此得到了实现。从现实和发展的趋势看,这一点将会越来越突出。

5.增值价值功能。一般而言,就价值增值来谈,有下面两种情况。其一是:某甲急需从事一项经营活动,但他本人没有足够的资金,而某乙手头正好有一笔钱闲置未用,于是某甲便向某乙借一定数量的钱,许诺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某乙手中的借据就是虚拟资本的一种雏形,它通过借款与还款的循环活动而取得增值。这时,某乙并未从事实际的经济活动,只是通过一种虚拟的经济活动来赚钱。另一种情况是:某甲将借来的钱投资于一项具体的经营活动从事经营,当该项经营活动结束之后,他获得了比原来投资时大若干数量的收益。这时,某甲从事了实际的经济活动,其前提仍然是虚拟经济的作用。当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情况会复杂得多,但基本原理却是相通的。

二、实体经济的特点与功能

传统的观点认为,实体经济就是指那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部门或行业,最典型的有机械制造、纺织加工、建筑安装、石化冶炼、种养采掘、交通运输等。实体经济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有形性、主导性、载体性、下降性。那么,以物质资料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内容的实体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功能又是什么呢?

其功能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1.提供基本生活资料功能。古往今来,乃至永远,人们总要吃饭、穿衣、行动、居住、看病、休闲等,而保证这些活动得以继续进行的基础,则是各式各样的生活资料。那么,这些生活资料是由各式各样的实体经济生产出来的。如果实体经济的生产活动一旦停止了,那么,人们各式各样的消费活动也就得不到保障。

2.提高人的生活水平的功能。同样,古往今来,乃至永远,人们不仅要生存,而且更要发展,亦即人们不仅要生活,而且还要生活得更好。保证人们生活得更好的物质条件,是由各式各样的更高水平的实体经济创造出来的。如果实体经济的更高级的生产活动一旦停止了,那么,人们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提高生活水平的基础。

3.增强人的综合素质的功能。再同样,古往今来,乃至永远,人们不仅要生活得更好,而且还要使自己的素质得到全面的增强,亦即人们不仅要有高层次的物质生活,而且还要有高层次的精神生活。保证人们高层次精神生活的物质前提同样是由各式各样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实体经济所提供的。如果实体经济的一些特殊活动形式一旦停止了,那么,人们也同样会从根本上失去增强综合素质的根基。

三、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可以归纳为:实体经济借助于虚拟经济,虚拟经济依赖于实体经济。下面分别论述。

1.实体经济借助于虚拟经济。这表现为三点:第一,虚拟经济影响实体经济的外部宏观经营环境。实体经济要生存、要发展,除了其内部经营环境外,还必须有良好的外部宏观经营环境。这个外部宏观经营环境中,就包括全社会的资金总量状况、资金筹措状况、资金循环状况等。这些方面的情况如何,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实体经济的生存和发展状况,而这一切都与虚拟经济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此,虚拟经济的发展状况如何,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外部宏观经营环境。第二,虚拟经济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增加后劲。实体经济要运行、尤其是要发展,首要的条件就是必须有足够的资金。那么,各类实体经济用于发展的资金从哪里来呢?不外乎两条途径:一条是向以银行为主体的各类金融机构贷款;另一条则是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各类有价证券筹措资金。从发展的趋势看,相比较而言,通过第二条途径解决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问题,会更加现实,也会更加方便、快捷。这样,虚拟经济就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后劲。第三,虚拟经济的发展状况制约着实体经济的发展程度。从历史上看,虚拟经济的发展过程经过了五个阶段,即闲置货币的资本化、生息资本的社会化、有价证券的市场化、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国际金融的集成化等。事实证明,虚拟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就不同,亦即虚拟经济发展的高一级阶段对实体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总比虚拟经济发展的低一级阶段对实体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要大一些。反之,则会小一些。

2.虚拟经济依赖于实体经济。这也表现为三点:第一,实体经济为虚拟经济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虚拟经济不是神话,而是现实。因此,它不是吊在天上,而是立足于地下。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无论是它的产生,还是它的发展,都必须以实体经济为物质条件。否则,它就成了既不着天也不着地的空中楼阁。第二,实体经济对虚拟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整体经济的进步,实体经济也必须向更高层次发展。否则,它将“消失”得更快。实体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对虚拟经济的新要求,主要表现在对有价证券的市场化程度上和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上。也正是因为实体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对虚拟经济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所以才使得它能够产生、特别是使得它能够发展。否则,虚拟经济就将会成为无根之本。第三,实体经济是检验虚拟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志。虚拟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实体经济,即发展虚拟经济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发展实体经济,而最终的结果也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因此,实体经济的发展情况如何,本身就表明了虚拟经济的发展程度。这样,实体经济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检验虚拟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志。

综合上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存在着极其密切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它们谁也离不开谁,至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会是这样的。

四、正确处理两者之间关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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