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主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便利条件,在合同协议中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让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在合同协议中,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任其摆布。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对其他条款不予注意。这样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甚至有欺骗的合同也敢签,在合同签订上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承包商不是作为法人权利主体参与对等的合同谈判,而是受制于业主,这样很容易被业主牵着鼻子走,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很难体现平等性,自然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承包商十分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协和许诺,轻率地签订了既没有法律约束力,又无法兑现的“君子协定”。承包商对签订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对业主的资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严格的分析,承包商对合同缺乏识别力;当合同条款不全,不完备,不具体,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时,没有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它,不自觉的接受了合同中大量隐含风险,最终在合同施工中导致了承包商的损失。因承包商对合同审查不严引起的合同漏洞,缺陷造成了不应有的合同风险,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在指导思想上,力争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且始终坚持“利益原则”。缔约合同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况且授标后商签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所坚持的最基本原则。承包商可以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业主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承包商权益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风险较少,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实现承包商签订一个有利合同的目标。总之放弃权力等于自杀,合利则动,背利则滞,是我们任何承包商都应坚持的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人员配备上,让熟知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签合同。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因此承包商必须筹建工程合约部,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证。
在策略安排上,承包商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切忌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否则,合同履行中业主就有可能引用所谓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商的损失拒绝补偿,并应用免除条款对其拒绝付款推卸责任,承包商将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承包商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
(1)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
(2)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
(3)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
(4)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
(5)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
建筑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在工程建设领域内,业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并和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人通过履行施工合同来实现业主的投资意图。正确的合同管理在工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三大控制(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尤其是对投资控制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工程施工合同本身还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不少项目签订的承包合同非常简单,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使得不少合同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的要求;对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签约双方可能还有分歧,但在外界的压力下草率签订合同,为日后产生合同纠纷埋下隐患。
其二,签约的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或对合同规定打折扣。如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有的业主长期拖欠工程款;而承包方往往既不采取索赔措施,也不敢擅自停工,致使施工承包合同半用半废,对合同双方都不能起到约束的作用。
其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合同纠纷时,合同双方首先采用的解决方式不是按照国际惯例请监理工程师对争议做出公正的决定并执行这个决定,而是想方设法用行政手段解决,往往致使合同争议复杂化;
其四,业主对某些专业工程指定分包单位,在管理和拨付进度款等方面均按指定分包商对待,但要求总包单位和这些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在法律上,这些分包单位是普通分包商,对这些分包商出现的违反合同的行为,总包单位难以约束。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不断完善和规范,合同必将成为维系发、承包双方的重要法律依据,因此必须加强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笔者经过多年实践,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应采用规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具有金额大、履约时间长、涉及面广等特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文本内容全面、依据充分、定义严谨、格式合理,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强的适用性。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有利于双方减少合同纠纷,能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随着我国加入WTO,建设单位和企业应尽快熟悉并适应国际工程管理的需要,按国际惯例规范工程管理行为,采用规范合同文本,这对建筑企业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有积极的作用。应注意的是,订立合同时应对专用条款的签订,根据建设条件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斟酌,这是订立合同的核心。
(2)要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收集齐全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信息,深入市场了解和具体项目相关的技术,及时掌握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情况。这些工作是长期性的,但也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扎实的基础工作,施工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
(3)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在建设领域内要进一步引入法制机制,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管他是合同的哪一方,都应依法接受处罚,从而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3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些实际做法
(1)合理进行分包。在签订主承包合同时,要通盘考虑,用分包方式把非自己专长的工程或风险大的工程部分分包出去,使自己能集中精力做好总承包的合同管理工作,并完成自己承担的主体工程部分的施工,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按时保质地建成,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2)在施工“三控制”中首先要抓进度。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人们都熟知要抓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成本管理。在这三控制中,承包商在施工中尤应特别注意进度控制,使施工进程严格地按计划进度进行,防止工期延误。施工进度的管理,其重要性不仅在于使工程项目按计划日期建成投产,更在于它对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的严重影响。实践经验证明,严重的工期延误往往会带来一系列的被动,会导致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工程成本大量增加,甚至失控。
(3)学会使用“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现在工程承包施工实践中经常采用一种分包方式。由于种种原因,总包商对指定分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对待,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动。
按照国际惯例,在合同关系和合同责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对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来完成,当这个“指定分包商”没有完成合同义务时,业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总承包商不按时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从业主方面领到的工程款时,业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所负责实施的工程部位,其报价列入总承包商的报价书,但此项款额由“暂定金额”项目支付。
由上述特点看,如果“指定分包商”违约,无论是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进度,业主均负有推脱不开的责任,总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责任。
在施工现场,总包商感到最难以管理的就是“指定承包商”,所以总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对某些合同条文要参照国际惯例进行斟酌和签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一些根本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的“指定分包商”,要向业主要求更换,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
建筑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一)按分包范围可分为:
1、一般性工程项目分包:适用于技术较为简单、劳动密集型工程项目,一般将分包商做为总承包商施工力量或资源调配的补充。
2、专业项目分包:适用于技术含量较高、施工较复杂的工程项目。
(二)按发包方式可分为:
1、指定分包:业主在承包合同中规定的由指定承包商施工部分项目的分包方式。
2、协议分包:总包单位与资质条件、施工能力适合于分包项目的分包商协商一致达成的分包方式。
(三)按分包内容可分为:
1、综合施工分包:分包项目的整个施工过程及施工内容全部由分包商来完成,通常称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2、劳务分包:分包商仅负责提供劳务,而材料、机具及技术管理等工作由总包方负责。
二、建立工程分包合同条件与规范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合同为企业之间的经济协作提供了行为准则,亦为缔约双方顺利实现各自权力提供了保障。在工程总承包与一般性独立承包过程中,我国形成了“FDIC合同条件”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两种非常规范的合同条件及管理模式。但在工程分包过程,由于合同主体的不同、合同范围及承包内容的变化,按以上两种合同条件对工程分包进行管理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为规范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履约行为,最终向业主及社会奉献出满意工程,建立规范的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规范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对加快施工技术进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工程分包合同条件及合同模式的建立与探讨
(一)建立工程分包合同条件的原则:
1、通用性:合同条件要具有通用性及服务广泛性,以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受益范围。
2、简明适用性:合同条件力求简单、明了、适用,便于操作。
3、完整严密性:合同条件内容做到全面、严谨、严密。
(二)工程分包合同条件及合同模式的探讨:
本文将从标的、权利与义务、质量、数量、价格、工期、违约处理、争议解决等几个合同要素对工程分包合同条件进行探讨。
四、签订分包合同注意事项
1、分包合同签订前应得到业主批准,否则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分包;分包虽经业主批准,但并不免除总包方相对于业主的任何责任及义务。分承包商对总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分承包商与业主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
2、分包单位营业资料齐全,资质与分包工程相符。
3、总包单位不行使承包人的管理职能,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将所承包的工程倒手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为转包行为,亦是违法行为(《建筑法》对转包行为有明确定义)。
4、分包合同签订原则:不与总包合同条款矛盾;平等互利,价格有利可图(不低于成本价)。
5、分包合同条款清晰、责权明确、内容齐全、严密,少留活口;价格、安全、质量、工期目标明确。当对格式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时,应按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理解进行处理。
6、包合同的签订人应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合同内容合法,意见一致,否则合同无效。
建筑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理管控;招投标;合同管理
1引言
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一般是通过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方式,招标人通常将项目的承包范围、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及工期等要求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方式告知潜在投标单位,潜在投标单位通过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充分理解,并结合自身情况针对项目要求提交技术文件及商务报价,招标人根据各潜在单位所提交的投标书进行公平、公正地评审,从而确认合适的中标单位,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其签订项目合同。对于建筑工程项目而言,有效地招投标及合同管控措施是实现工程项目顺利建设的重要前提,有助于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所以,为了推动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应在招投标全过程阶段实施合理地管控,与履约能力良好的中标单位建立施工合同关系,本文主要针对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开展深入讨论。
2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区别与联系
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筛选价格合理、履约能力良好的单位,与之签订施工合同,因此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密不可分的。招投标的全过程不仅要受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定标后的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也同样受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因为施工合同的签约价格及承包范围等内容的确定主要是通过招投标活动实现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签订从市场行为的角度而言,是双方针对招投标过程结果的确定,通过合同条款及约定实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明确。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履约情况是否良好。在招投标的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正确认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签约合同的区别和联系,三者内容互相解释、紧密联系,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的最终输出形式应是招标人与中标人最终的签约合同。正确认识三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推进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
2.1招投标的定义。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通常是建设单位通过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方式,将拟招标工程的承包范围、技术标准、质量及工期等要求告知潜在的投标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吸引符合招标资格条件的承建商进行投标,并依法根据评审原则确定合适的中标单位;建筑工程项目的投标行为通常是符合招标资格条件的承建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依法取得中标资格。
2.2合同管理的定义。合同管理通常是招标人与中标人针对招标文件及投标书的内容,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合同条款的约定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进行明确,合同待双方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合同是为了有效地规范双方的履约行为,尽可能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避免出现较大争议。
2.3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应用。2.3.1审核及规范招标文件。为了能够有效地审核并规范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行为,可以通过合同管理方法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审核并加以规范,以响应招投标监督机构的各项监督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通过采用合同管理的方法,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监督,确保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真实有效。合同管理对于招标文件的审查而言,不仅具备强有力的监督和约束作用,还能够在极大程度上保证招投标活动到底公平性,避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充分体现了合同管理对招标文件审核及规范的控制作用。2.3.2实现招标全过程的监督作用。通常条件下,合同管理方法会穿插在招投标的全过程中,并配合顺利完成招标活动,特别是针对大型的开标或勘察行为而言。招标人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通常包含了合同的重要信息,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充分了解以上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书,以及参署签订后期的中标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书的真实有效是确保施工合同合法性和真实性的重要前提,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积极参与招投标的全过程,并有义务和责任符合相关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举例:针对招标过程的实地踏勘,便于潜在投标人充分了解现场的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从而充分考虑报价,这就要求合同的相关条款应真实客观地描述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及工程质量需求,要求合同编制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和招投标过程的实际情况,收悉各方的诉求和建议,并落实到后期的签约合同中去,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作用。2.3.3跟进合同履约阶段的监督与管理。合同管理人员不仅需要配合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还需要针对招投标活动的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及约定内容进行调整与完善,跟进合同履约阶段双方的评价及履约结果,了解当地政府部门对合同条款的质疑,确保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能够顺利完成签约合同的履约工作,保证招投标活动的成功。实时跟进履约阶段的监督及管理也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及时调节并解决合同履约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纠纷。合同管理在进行履约过程中的管理工作时,应重点关注并加强合同的契约精神,加强合同管理水平和约束能力,积极主动提高合同管理的意识。
3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针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行为和合同管理工程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导致建设工程市场环境的缓慢发展,进而影响了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普遍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
3.1招投标活动的不规范行为。第一,招标人的不规范行为。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前,应对建设单位的招标经办人进行充分及必要的岗前培训。招投标管理和监督人员应对招标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合理行为进行严格的管控及纠正,若发现招标单位存在不合理、不规范操作,应及时指出并加以纠偏。树立招投标过程的良好、公平公正的风气,严格禁止不规范的招标行为,从而保证招投标全过程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禁止招标单位通过设置超过招标项目需要的资格条件来恶意排斥潜在投标单位,例如设置超过项目预算的投资额要求或合同业绩要求,严重影响投标单位之间的充分竞争。第二,招标人的违规行为。受市场环境的影响,部分施工单位为了公司业绩而恶意低价中标,中标后又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严重阻碍了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推进。甚至有部分恶意低价中标单位,在实际履约过程中为了节约成本,降低亏损,存在偷工减料、贿赂招标人的行为,使得招投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发生了严重地偏离。
3.2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建设单位在与承建商签订施工合同时,针对违约及争议条款未进行充分地明确和完善,容易使得合同管理出现不规范行为。若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了某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则无法利用施工合同开展合理地维权和有效地约束。主要原因是目前的合同管理制度仍不够完善,欠缺对各分包单位进行标准化管理机制,所以在双方进行合同签订前,签约双方应对合同文本及重要条款进行反复审核与明确,推动合同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动作,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
3.3评标体系不完善。在招投标过程中,开标及评标过程是十分重要的,是确定合适中标人的关键环节。根据目前我国评标体系的研究发现,目前已有的评标体系仍不够完善,所以在评标过程中暂时无法实现评标的完全公平公正;可能会因为评标中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行为从而影响了中标单位的确定,阻碍了工程项目的推进。同时目前我国的评审专家库中的专家们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人员在评标时不够客观公正,导致评标结果出现严重偏差;甚至部分评标人员与投标人串通,改变评标结果,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法的相关要求。评标工作的宗旨是对招标文件及投标书的充分理解后,基于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对各投标人进行客观评价。
4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4.1严格监督与规范招标市场。首先,在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中,招投标监督机构要实时进行严格及有效地监督工作,杜绝不规范、不良的招标、投标行为。其次,建立健全的招投标监督审查机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审查工作,加大监管审查力度,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保证招投标质量,避免部分招标单位恶意排斥潜在投标单位。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的招标、投标行为等,应联合相关政府部门机构对其进行严厉打击,树立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风气。最后,对合法合规的招投标行为采取一定程度的激励措施,鼓励规范的招标文件内容及招投标活动,严厉打击投机取巧、恶意低价中标,推动招投标管理机制的健全化、标准化。
4.2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查及确认。进入招投标后期阶段,招标人与中标单位进行施工合同签约时,双方要加强对合同条件和约定的审查,基于对双方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待合同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力,不得做任何修改,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若某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或双方出现争议,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违约赔偿或争议处理,双方应秉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履约。为了避免施工合同签订周期过长,应根据国家及行业规定要求,制定标准化合同模板,在双方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后完成签约。
4.3建立健全的评标机制以保证评审的客观性。在抽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工作时,应对评审专家的各项能力和素质展开详细调查,建立健全的评标机制,确保所有评审专家的专业性和客观性。严厉打击评审专家与招标人或投标单位贿赂、串通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给予通报批评和严厉处罚。在评标过程中,任何人或任何组织都不得干涉评标行为。评审工作的客观性、公平公正性是确保招投标管理成功的重要前提条件。
5结论
建筑工程有效合理地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措施,是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的主要动力,是保证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与合同管理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只有建立健全的招投标管理、监督、审查机制,完善合同管理体系,编制规范化、标准化合同模板,使得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投入得到有效控制,从而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的收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伍珂珂.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分析[J].居舍,2020(5):154.
[2]鲁得文.基于BIM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研究[J].科技风,2020(1):49.
[3]冯雯婷,顾玉萍.“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实施方法改革研究[J].教育现代化,2019(89):151~152+161.
建筑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建筑;工程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城市化建设规模呈现出持续扩大的趋势,这也对建筑行业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只有重视管理工作,避免出现问题,才能够更好地满足现实需求。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开展科学的管理,才能提升项目管理效果,并促进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提升,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工程建设中具备核心地位。建筑工程管理需要以合同管理为基础,明确施工参与方的具体职责,这样才能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1合同管理的定义
在对整体问题研究前,有必要明确合同管理的具体定义。很多行业在具体工作中都涉及合同,合同本身是指一种法律文件,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法律文件就是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基础上,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合同可以对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条款,能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督,从而在降低工程造价的基础上开展市场管理,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的具体任务,这一系列过程也就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对建筑工程管理来说,工程质量直接受到合同管理的影响,因此相关单位必须注意细节,在各个环节中进行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对建筑工程进行合理监督。建筑单位应严格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施工,规范建筑市场的基本经济秩序,通过合同约束的具体方式,使双方都能够履行信用制度。近年来,虽然我国建筑行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缺乏科学管理的情况,导致问题发生频繁,因此,有必要就合同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和研究。
2合同管理的特点及重要意义
2.1合同管理的特点
明确合同管理的特点及重要意义同样重要。从合同管理的特点来看,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具备规范性特点,如果不能遵守合同的具体要求,就会涉及违法和侵权。合同管理主要就是为了实现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目标,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关系。缔结双方未实施的建筑工程项目是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其中还包含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具体内容,这些内容都要求双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来承担自身的责任,使工程项目能够高效率、高质量地顺利竣工。从我国建筑行业的现状来看,我国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还不够统一,导致合同履行的难度持续增大。虽然建筑工程本质上也是一种产品,但是相较于传统的生产,建筑工程具备特殊性,因为其生产的流动性较大,合同管理的难度也较大,合同内容细节较多且较为复杂,履行的周期较长,所以,必须要对其进行严格监督,才能促进工程项目的发展。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必须要开展全程合同管理,确保各参与方都能够尽到自己的义务,明确自身的责任。
2.2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不能高质量地开展合同管理,也就无法更好地保障双方利益。由于建筑工程项目规模较大,涉及很多的资金,所以在每个单位都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合同管理就是保障双方利益、达到共赢局面的关键工作。合同本身代表着双方的利益,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来检验工程,而施工单位则需要结合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具体施工,如果施工单位能够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那么建设单位就应按期支付款项。如果在合作过程中出现了冲突和矛盾,那么合同就可以作为解决问题的具体依据,尽可能地保证公平。在没有合同作为依据的情况下,双方只能根据口头协议进行约定,一旦出现问题根本无法准确地追究责任,这也会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的质量。合同管理的具体意义还体现在能确保建筑工程顺利开展的方面。工程建设会耗费大量资金,如果缺乏物质基础,就会出现较为严重的后果。在建筑工程建设所耗费的资金当中,绝大多数资金都被用来采购建筑材料;另一部分为人工费用的支出,这些具体的生产要素与建筑工程的质量存在密切联系,所以必须要按照双方的要求在合同当中对各类细节进行敲定,无论是施工技术还是工程质量,或者安全生产的问题都需要完全包括其中。在做出具体规定后,施工单位可以结合施工合同投入具体的资源,对施工的安全控制方案、施工管理制度等进行编制。只有做好合同管理,才能确保所有施工步骤都按照规定进行,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基础上提升效率和质量。
3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现状
3.1合同管理缺乏规范性
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十分重要,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往往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从具体的工程案例来看,某工程的施工合同总价在800万元左右,合同工期约定为6个月,合同签订日期为1月,从2月开始施工。按照合同规定,预付款需要按照合同价的20%进行支付,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达到合同价的40%时,开始抵扣预付工程款,从下月起每月平均扣回。工程提前完工1d奖励10000元,推迟1天罚款20000元。在工程正式开工后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在5月份赶上了雨季,施工因此受到了影响,在采取防雨措施的基础上,不仅施工单位费用增加了3万元,同时工期出现了延误的情况,损失1万元。在施工过程中器械也发生了故障,费用损失又增加了1万元。5月份开始公网连续停电两天,不得不停工,导致施工单位损失3万元。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认为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合同履约,因此并不愿意结清索赔费用,而施工单位则认为出现延期的情况并不是自己的责任,从而发生了矛盾。之所以会出现这一问题,主要就是因为合同管理并不规范,合同内容必须要保证公平,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条件之后才能进行签署,部分施工方为了追赶工期,会与建设单位进行口头约定,之后便开始施工,一旦发生问题,合同双方就会出现各执一词的情况,在结算款项时也无法正确对工程量进行清算,很容易导致纠纷,也给工程造价管控带来了困难。除此之外,在合同内容方面,往往存在细则上不够规范的情况,例如,上述工程案例存在的一些问题,合同内并没有按照各自费用的承担比例进行责任界定,导致合同存在较大漏洞,引发纠纷。
3.2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合同管理想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要对制度进行完善,因为合同存在的意义就是要合法合规合理地发挥作用,如果缺乏制度,管理不够严格,那么合同双方就很难完全按照合同办事。合同是双方能落实责任的重要依据,但是在现实情况中很多建筑企业都没能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合同履行中也没能进行严格的监督,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管理意见不够统一,具体的责任也没有明确的划分,一旦出现问题根本无法及时追究责任。除此之外,合同的管理程序在现实情况中还普遍存在流于形式的情况,相关人员没有对合同的具体细节进行认真分析,因此很容易出现纠纷。合同管理缺乏必要审核,合同方则随意修改合同,签订后的合同很难得到有效实施,无法充分发挥约束作用。
3.3合同管理人员能力不足
建筑工程管理对工作人员的要求较高,尤其是在合同管理方面,因为建筑工程具备较强的综合性,涉及很多的专业内容,人员构成也较为复杂。想要高质量地进行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不仅仅要掌握基础建筑学知识,更要了解法律知识及财务管理知识。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大多数相关单位都没有结合合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设人才团队,大多数合同管理人员不是对施工内容不了解就是对财务知识不了解,无法对合同的签订、条款审核的专业工作进行正确的判断。除此之外,虽然部分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但是他们缺乏法律方面的知识,且没有接受过专业的训练,在他们看来,合同管理仅仅是一项普通的工程管理任务,存在着得过且过的工作态度,一旦发生问题,合同管理人员不知道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正常维权。归结起来,合同管理人员能力不足的问题较为严重,应引起相关单位的重视。
4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措施
4.1提高合同规范性水平
为了能够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对合同管理进行良好的应用,就必须提高合同规范性水平,只有提高合同规范性水平,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作为合同管理应用的基础,提高合同规范性水平虽然并不具备较大的难度,但是需要相关工作人员重视细节,加强合同谈判、签订的具体规范性,应在了解合同基本内容与框架的基础上,对合同中的各项款项进行充分了解,无论是工程造价还是工期的内容都需要完全包括在其中,在多个部门合作的情况下,对相关的条款和规则进行严格商议。如果合同内容和形式都不存在问题,就可以正式签字,保证合同生效。另外,为了有效开展合同分类管理,相关人员需要结合特定的类别进行归档,方便在需要合同资料时能快速找到,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让工程监理单位能够更好地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监管.最后,为了提高合同规范性水平,必须对合同的全面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保证合同能够有效指导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一旦发现问题,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避免以后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类似错误。
4.2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无须赘述,合同管理本身涉及多个阶段,无论是监督阶段还是赔偿阶段都需要完全包括在其中,在很多情况下,双方还会面临解约等严重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以规范合理的手段提升管理的具体效果。在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方面,必须明确合同管理的基本任务,划分各个部门的具体责任,将合同管理的责任完全落实到人,实现合同管理流程的规范性,尽可能减少违规行为。此外,合同管理必须要无条件接受第三方独立机构的监管,从而对合同管理过程进行正确的引导,从招投标阶段开始就应该对合同细节进行完善,明确合同的履行情况。
4.3提升合同管理人员能力
为了提升合同管理人员能力,相关单位需要聘请专业人才,提升其就业待遇,并为其提供升职空间,让各方面的专业人才都能够进入企业工作,间接完善合同管理的队伍。除此之外,单位还需要对现有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其应变能力进行培养,让他们充分发挥自身的专长。对于能力不足以胜任合同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如培训效果仍然不佳,可以考虑将其淘汰,而对于培训效果较好的工作人员,则应确保其能掌握各种法律法规,了解管理知识,之后让他们进入工作岗位,对各类问题进行及时应对和处理。
5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