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惠农资金监管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加强各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根据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强农惠农富农资金项目多、金额大、涉及面广,加强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的监管,确保中、省、市、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基层政权和农村社会稳定,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加强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的极端重要性,不折不扣地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真正惠及农村,惠及人民群众。
二、加强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督管理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确保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切实解决资金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和纠风部门组织协调、涉农部门各司其职并密切配合、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市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走样、不衰减,确保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为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县、乡镇(街道)分级负责、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把关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专项清查工作既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此次专项清查的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乡镇、部门和单位。主要包括财政、发改、农牧、林业、水务、国土、环保、人行、扶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文化、教育、科技等部门。
二)清查内容
1.清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自查。
2.检查。一是检查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支出)使用管理情况。内容包括: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等;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经费、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等。二是检查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改革情况。重点对年上半年各项惠农财政补贴通过“一册明一折统”方式发放到户情况、农民群众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12316三农服务热线”等渠道来电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切实推进“一册明一折统”改革不断深入。
3检点。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是否存在管理渠道不顺、资金使用交叉分散的问题。七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问题。八是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改革存在问题。九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财政支农资金运行安全和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的实施意见》(*财农发[20*]85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管理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与依法监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依法管理、依法监督、依法追究。
(二)坚持分级管理与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事权划分,明晰权责主体,防止管理“越位”和“缺位”。
(三)坚持政策激励与管理约束的原则。建立以支农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的激励分配机制,通过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使用效果好的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予以倾斜,对违纪违规的依法予以追究。
二、管理责任划分
为保障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解决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支农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市财发[]802号)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我局于9月1日-9月30日组织专人对专项检查涉及的各类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全面自查,在全区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区财政支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面达到100%,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均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足额兑付,并及时录入惠农补贴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不存在挤占、挪用、贪污、套取资金等问题。现将我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内的三类强农惠农资金,我区涉及的主要是年至年上半年的生产性惠农补贴资金,包括:农资综合直补和玉米良种补贴两项。
一、强农惠农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农资综合直补
年我区农资综合直补涉及8个街道办事处、131个行政村,全区实际补贴面积共计94750.12亩、亩均直补标准49元,发放直补资金464.28万元,受益农户23079户。截至年4月底,年度农资农合直补已通过“一折通”及时足额兑付到种粮农户手中。
年我区农资综合直补涉及8个街道办事处(含已移交的六村堡、三桥街道办)、123个行政村。全区实际补贴面积共计86294.12亩、亩均直补标准54元,发放直补资金465.99万元,受益农户20312户。截至年5月底,年度农资综合直补已通过“一折通”及时足额兑付到种粮农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