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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资金申请书

扶持资金申请书

扶持资金申请书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全民创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创业资金)是指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主要用于支持、引导中小型民营企业进行创业的扶持资金。

第三条创业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评审制等办法,确保创业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四条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负责创业资金的管理、监督和使用。

(一)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创业资金使用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审核,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市财政部门开展创业资金的绩效评价;

(二)市财政部门负责创业资金的预算管理,审核下达资金计划,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

第五条创业资金的扶持对象和使用范围:

(一)创业资金的扶持对象:

在*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且设立时间不超过3年的中小民营企业。

(二)创业资金的使用范围:

1、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创业风险补偿;

2、补贴创品牌、创名牌、申请专利和认证支出的费用;

3、补贴新设立企业用于鼓励发展类项目和改造提高类项目方面的有关费用;

4、补贴创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中小企业创业服务机构为扩大就业、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素质而组织的劳动技能培训、职业经理人培训、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及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的费用支出;

5、市委、市政府要求扶持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其它事项。

第六条创业资金安排重点:

(一)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型、外向型和有自主品牌、有专利的企业的创业风险补偿;

(二)优先支持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和外省、市人员带项目、带专利(技术)来*创业;

(三)优先支持新设立企业开展院企合作,走“产、学、研”发展道路,特别是科研成果已产业化的项目落户*;

(四)优先支持复退军人、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转产转业渔民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五)优先支持“三农”,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支持依托农村兴办企业解决农民就业和农民创业问题;

(六)优先支持为我市加快产业发展步伐提供配套服务的现代服务业;

(七)优先支持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项目)。

第七条创业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贷款贴息、无偿补助两种方式。企业为开展经营活动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采取贷款贴息方式,其余的原则上采取无偿补助的方式。

每个扶持对象(项目)的贷款贴息或补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项目除外)。

第八条创业资金申请程序:

(一)制发申请指南。由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发展民营经济和全民创业的工作安排,制订年度财政扶持全民创业资金项目申请指南,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经济贸易管理部门网站和*中小企业网站公布,供申请者查询和下载申请表格。

(二)申请。申请创业资金扶持的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向市和县、区申请。属各县、区的向所在地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请;属市直的向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申请。

第九条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复印件);

(四)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投资的目的和意义、项目主要内容、技术创新(或经营)特点、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分析、经费预算及筹措方案、申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项目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综合评价;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企业设立年限提供);

(六)环保部门依法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项目需要提供);

(七)申请贴息的企业(项目),应提供银行的贷款合同、银行账单和已用于项目投资的有关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申请补助的企业(项目),应提供已用于项目投资的有关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八)属于创业资金扶持范围或使用重点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经营场地的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和租赁合同;

(十)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十条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本地区范围内公开组织创业资金的申请工作,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做好扶持项目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第十一条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组织技术、财务、市场等方面的专家,依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当年度创业资金的扶持方向和扶持重点,对申请扶持企业(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扶持企业(项目),在《*日报》和有关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下达“*市财政扶持全民创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三条市和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下达的创业资金使用计划,分别与市直和所在县、区项目单位签订创业资金使用项目责任书(下称“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应包含资金使用的明细范围。

第十四条市财政部门根据下达的创业资金使用计划,将创业资金下拨到县、区财政部门,市直企业直拨到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凭资金使用计划和责任书与当地财政部门衔接,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十五条项目单位收到的贴息项目创业资金或补助项目创业资金,应按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建立项目定期报告制度。各使用创业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实施第二年的4月底前按照资金下拨渠道向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告本企业上年度使用创业资金的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经济效益和存在问题;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在每年5月底前将情况汇总报市中小企业、财政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后应根据市财政部门安排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第三年写出总结报告,逐级汇总,最后上报市政府。

第十七条建立检查制度。市和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创业资金扶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审计部门依法对创业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应依法办事,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被检查的企业应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不得阻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八条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市和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职责对创业资金扶持项目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建立档案。

扶持资金申请书范文第2篇

一、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 派出所

1、办理各种入户登记,户口迁入、迁出等业务时,申请人应持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申请人未兑现承诺的,督促其兑现承诺后方可办理。其按l 8—49周岁流动人口办理暂住登记信息、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信息于每月月底前及时向镇计生办通报,特殊个案第一时间通报,实现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共享。

2、在办理证件时,要以查验诚信记录,未履行诚信协议的,要暂缓办理并督促其履行后予以办理。

(二)、计生办(站)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利益导向、奖励扶助政策,对计生两户、计生户给予项目及资金扶持。

2、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夫妇,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已享受有关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按《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规定,追回扶助资金并对违约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扶贫工作站

1、在安排资金、项目和确定扶贫对象时,有计划、有重点地将农村贫困户中的计划生育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作为科技指导、生产发展和帮助扶贫的重点对象,优先安排扶贫项目,提高他们的生产自救和发展能力;在选择项目时,优先安排计划生育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树立并大力宣传贫困地区“少生快富奔小康”典型。

2、实施扶贫项目时,以群众诚信计生信用记录为准入依据,对违反计划生育诚信协议的,按《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规定,停止实施项目并追回前期投入扶贫资金,项目户在规定时限内履行诚信协议的,可继续给予扶持。

(四)、农业服务中心

1、制定并实施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农村各项社会经济政策,在农业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畜牧业项目及有关支持项目上,帮助计划生育农户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发展生产,优先安排技术、资金、物资,参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强其参与能力,增加经济收入。维护其在农村土地承包等各项经济政策中的合法权益。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开发、扶贫帮困工作中,优先照顾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户。

2、对未执行《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规定的农户,农业服务中心在各种项目上不予扶持,对规定时限内兑现承诺的农户,才能享受相关政策和办理相关服务。

(五)、林业站

1、加强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家庭、二女结扎家庭发展林业项目的帮扶力度,在经济林种植、经果林种植、以及林业生态开发方面给予技术、资金、物资等必要的扶持帮助。

2、对未履行((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规定的农户,林业站有权要求其兑现承诺后方可给予在项目、物资上的扶持及业务办理。

(六)、中心校

1、在新生入学时,要持户口簿、父母与村委会签定的《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学生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对未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未履行承诺义务的,有权要求学生家长兑现承诺后方可办理入学。

2、在落实救助贫困学生各项优惠措施时,将实行计划生育户的贫困生,特别是农村“两户”学生,列为优先照顾对象。

(七)、社会事务办

1、在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时,对救助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同等条件下将因节育手术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独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的困难家庭,优先给予救助,并加大救助力度。在落实公共资源优惠政策时,注重利益导向政策与农村普惠政策的有机兼容。

2、在开展低保、社会救助、医疗救助、婚姻登记等工作时,申请农户必须提供与村委会签定的《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及计生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在申请各种救助救济时,应督促其兑现承诺后方可办理。

(八)、卫生院

1、在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报销、医疗救助等工作时,申请农户必须持与村委会签定的《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及提供镇计生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对于未履行承诺义务的不予办理,应督促其兑现承诺后方可办理。

2、对于持《准生证》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在住院分娩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给予优惠。

(九)、片区工商所

1、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申请人必须持镇计生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对政策外生育申请人必须同时出具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据后方可办理。

2、优先为计划生育户办理营业执照,鼓励计划生育户经商致富。结合本部门开展的活动,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

(十)、信用社

扶持资金申请书范文第3篇

为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财政扶持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业扶持

引导和鼓励企业法人、社会团体、自然人等民间资金,依法创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新组建或增资扩股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连续3年正常营业,每年为市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日均余额达到注册资本金的3倍,并且每年担保非关联企业30户以上,政府按其注册资本金的1%拨给予创业扶持资金。

具体拨付办法是在担保机构正常经营1年后拨付50%,3年后经考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再拨付50%。一家担保机构只能享受一次。

二、损帐补贴

担保机构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正常经营1年以上,当年为*市区非关联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0户以上,担保日均余额达到注册资本金的3倍,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注册资本金的8倍,发生代偿损失时,政府按下列标准给予补贴:

损帐比例2%以下2%-3%3%以上

补贴比例40%30%20%

损帐比例=当年损帐金额鱹当年累计担保金额譴och100%。

三、业绩奖励

1、担保机构,连续2年业绩优良无损帐,当年为*市区非关联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0户以上,担保日均余额达到注册资本金的3倍,按当年贷款担保日均余额的3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资金50%充入担保资本金。

2、金融机构,通过*市区的担保机构担保,为*市区中小企业贷款,每年按贷款日均余额的0.3墋计奖;全年贷款日均余额比上年日均余额的增量部分,按0.5墋计奖。奖金累计不超过30万元。

3、列入浙江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试点的金融机构,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有关试点规定,享受相应的贷款风险补偿政策。

四、审批程序

1、创业扶助资金、损帐补贴和奖励资金实行申请制。凡申请上述资金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必须在市区依法设立,管理规范,风险控制与财务制度完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担保机构与银行建立协作关系并签订书面合同;所申请的事项符合条件。

2、凡符合条件申请上述资金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向市经贸委、市财政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其中,担保机构在申请损帐补贴时必须提交按比例补充损帐金额的承诺书。

3、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受理后,会同人行*市中心支行对申请对象及申请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4、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及时向申请对象发出通知书。

5、申请对象接到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向市财政局领取相关的资金,过期按自动放弃论。

五、监督管理

市经贸委、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切实搞好服务,并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1、担保机构创业扶助资金、损帐补贴和奖励资金,根据绍市委发[]85号文件精神,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2、建立信用担保机构备案制度。信用担保机构要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向市经贸委、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分别报送: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信用担保管理制度等复印件;与协作银行的合同复印件;每月的担保业务统计报表;每季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说明书。

3、建立追索制度。

(1)信用担保机构创立后3年内,年平均担保余额未达到注册资本金的3倍,或改行,或无故解散,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政府将收回已拨付的创业扶助资金。

(2)获得损帐补贴的信用担保机构,应积极追索债权,对追索后实现的债权要按比例及时向市财政交还损帐补贴。

扶持资金申请书范文第4篇

在如今这个年代,我们都会用到申请书,不同的使用场景有不同的申请书。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资金申请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资金申请书1__县民政局:

我镇现有五保老人234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31人,分散供养的还有203人,按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20__年敬老院建设集中供养的老人要到达80%以上,还有160多名老人需入住敬老院。原有敬老院现有院舍已住满,需进行扩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敬老院基础上新建院宿舍80间(另加配套设施),共需要资120万元。镇政府筹资40万元,另80万元需要上级民政及财政部门帮忙解决。

__镇人民政府

20__年_月__日

资金申请书2区政府:

云南路管区现有下岗失业人员9678人,残疾人1296人,低保户438户,886人,困难居民家庭学生202人,弱势群体占管区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以上。

自20__年以来,云南路街道办事处开展了以“真情帮扶、温暖万家”为服务品牌的扶贫救助活动,救助管区困难居民达2000余户,用于救助的资金达20多万元,其中大部分(16万元)是街道从现有办公资金支出,考虑到街道、社区今后的建设和发展,用于救助的资金挤占了街道的其他费用,制约了街道和社区建设、发展及活动的开展。

为了街道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保持管区弱势群体的正常生活和稳定,请区政府帮助我们解决部分资金,以解决我们街道经费紧张问题。

当否,请批示。

__路街道办事处

20__年__月__日

资金申请书3尊敬的领导:

一年一度的端午节即将来临,根据行业的传统惯例,在传统的节日期间须加强企业外部环境的横向沟通。与企业的主管部门保持互动沟通的良好关系。为此,建议如下:

1、拜访单位:__局综合科、物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协会、z派出所

2、赠送形式:_的购物卡:4600元

3、宴请单位:__、_派出所

宴请地点:安排在__华会

为此,物业公司申请节日费用4600元

妥否,请批示

申请部门:___

申请时间:20__年__月__日

资金申请书4尊敬的党委领导:

我是__镇___村村民___,男,22岁,党员,20__年应征入伍,20__年复退。家庭人口四人,本人现在住在只有四五十平方的平房,此房是20世纪80年代建成的,也有了一些岁月,当时的房屋只用黄泥拌石灰建成的,所以现在房屋的天花及天台的栏河逐渐的脱落,房屋也有渗水的迹象,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虽经过多次的修修补补,但还是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每到台风雨季节都在为自己的生命安危感到担忧,因而另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但因家庭收入低,父亲在家务农,家里只有几分田地,基本上没什么收入。弟弟还在校读书,母亲一边在家务农一边做着保洁工人,支撑着家庭的收支及弟弟的学费。而我,退伍回来后只做着临时工,还在就读两所学校,所有收入都放在家庭的支出和学费上了,想要负担全部的建房费用对于我们这样朴实的农村家庭还有相当大的经济压力。虽然现在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借资建成了一间四十多平方一层的平房,但因经济条件有限,到现在大半年时间还没有资金去搞装修,建房工钱及材料费还没有清帐,更别提还清借来的资金了。

基于以上原因,恳请党委领导们根据我家的实际情况,本着和谐为民的思想,批准给予我家申请的建房补助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月__日

资金申请书5春节是最大的传统节日,本次装饰重点突出富贵、喜庆气氛,同时体现春回大地、春暖花开的春天景色。

主题:红锦映春

主色调:大红、金色

主装饰物:锦缎、春节饰物、桃花

具体方案:

1、扶梯旁12个展示区,顶部饰以红色火鸡毛,中部悬挂春节挂饰,底部铺设红色锦缎,锦缎上摆放喜庆物品。

2、扶梯夹缝底部饰以红色锦缎,锦缎上点缀桃花。

3、二层主题展区以中式格局为主,从顶到地面垂挂幔帐。

地面铺设红色地毯,地毯上摆放中式格扇门,门前放置模特,并点缀桃花花插。

4、三层主题展示区地面铺设红色地毯,地毯上放置模特,模特后饰以用红色地毯刻制的生肖图印背景。

5、南北入口处门玻璃上方饰以桃花枝。

6、北扶梯3F玻璃围栏饰以挂饰及贴饰。

7、柱面装饰整体不变,只将铜钟更换为桃花枝。

8、总台背后上方编制,并点缀春节饰物。

9、各专柜自行装饰,要求于元月13日前装饰完毕。

本次装饰费用约为2000元

扶持资金申请书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统筹规划、优化环境、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以壮大企业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优势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鼓励、引导、促成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上市,推动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设立区企业上市工作专项扶持资金。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额度,对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我区的拟上市企业,按照企业上市进度,给予资金扶持,降低企业上市成本,提高企业争取上市的积极性。

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企业上市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和办理相关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等费用的补贴和对成功上市企业的奖励。

(二)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区政府提出扶持申请:

1.企业被列入我区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并与境内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正式签订上市服务协议并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在其向省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后,拟在主板、中小板上市的,给予50万元的资金扶持;拟在创业板上市的,给予30万元的资金扶持;

2.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外证券监管机关上报上市申请材料,在其取得中国证监会或境外证券监管机关受理函后,拟在主板、中小板上市的,给予80万元的资金扶持;拟在创业板上市的,给予50万元的资金扶持;

3.新通过“买壳”、“借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的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全部迁入区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三)申请上市扶持的企业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申请扶持资金的申请报告;

2.企业基本情况、发展规划、募集项目介绍;

3.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4.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登记副本及其复印件;

5.企业与境内外具有相应资质的证券、会计、律师等中介机构签订的有关企业上市的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6.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受理或批准企业上市申请的通知书、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7.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原件经审核后,3个工作日后返还。

三、建立我区推动上市工作相关机制

(一)成立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发改委、金融服务中心、财政局、科技局、经信局、商贸局、审计局、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国土局、地税局、工商分局、相关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服务中心。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区企业上市工作,并负责上市后备企业上市过程中需政府协调处理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