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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工作意见

节能工作意见

节能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的全面实现,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节能降耗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容量、提高质量、加大投入、突出重点、加强管理,动员全社会力量,强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实现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所耗由2005年的1.48吨标准煤下降到1.18吨标准煤,降低20%左右;万元工业增长值能耗降低20%,年均降低4%(年降低4.8%);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

二、大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一)加快调整区域经济结构。按照全省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我区实际,加快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具有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要紧紧围绕我区的“三大支柱”产业和增长较快的行业,加快技术更新和升级改造,重点发展能耗低、污染小的先进制造业,不断壮大和提升装备制造业在我区经济总量中的份额,不断增强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限制高耗新行业过快增长。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市场准入门槛和集中度,限制高耗新行业过快增长。尽快建立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改革和市场准入条件、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城市规划和水资源论证等规定和要求)。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三)加快淘汰高耗能行业的落后生产力。根据我区产业、行业的分布情况,进一步加大“十五小”企业的整治力度。按照国家的淘汰行业和企业名单,不折不扣的依法按期关闭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土地、信贷、环保等法律制度和差别电价政策,扶优汰劣。抓紧做好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总量计划和年度安排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检查力度,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控制新增产能。

三、分工负责,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节能工作的局面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我区有关部门节能工作的责任是:区发展计划局负责我区省级6户重点用能企业和我区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的节能工作;区建设局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区交通局负责交通节能工作;区旅游文物局负责旅游节能工作;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节能工作;区卫生局负责卫生系统节能工作;区农林局负责农村节能工作;区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区直机关节能工作;区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协同作好相关工作,在全区形成部门职责明确,齐抓共管节能工作的局面。

四、加大节能降耗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要组织形式多样的节能降耗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教育部门要将节能降耗纳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工会、团委要加强对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节能降耗教育,广泛开展节能降耗合理化建设活动。科协、科技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节能降耗科普活动。辖区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增强企业和公民节能降耗的自觉意识。

(二)积极宣传工作典型。区政府定期组织开展节能降耗工作评比,表彰奖励节能降耗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组织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节能降耗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的反面典型。

(三)发挥政府机关节能表率作用。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机关节约资源工作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意见》,严格执行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确保区直机关年人均水耗低于130吨、电耗低于1850度、车辆百公里油耗低于14升。要严格执行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种类和范围,在技术、服务等指标相同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杜绝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低效率设备和产品。

五、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

节能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降耗作为实现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战略决策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作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方面,坚持源头控制、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形成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局面,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节能降耗,推动我市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年全市节能目标设定为单位GDP能耗降低2.8%;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3%。各县区、开发区、有关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等责任单位要根据全市年度目标,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节能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做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市节能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县区、开发区以及与省、市政府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的50家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体评价考核,兑现各级政府的庄重承诺。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要对“十一五”节能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准备,迎接省、市政府的评价考核。

(二)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根据国家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年确保完成淘汰高耗能设备144台,淘汰城区禁燃区内燃煤锅炉25台;鼓励企业上大关小,推进先进企业兼并重组落后企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大力促进服务外包、“LED”、光伏高技术产业等节能环保型产业发展,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三)严控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落实限制高耗能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控制高耗能产品出口。

(四)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重点实施燃煤工业锅(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能源利用状况监测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十大节能重点工程,促进节能工作快速发展,提高整体水平。

(五)切实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对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的县区,合理控制能源供应。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在保证合理用电需求的同时,要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对能源消耗超过已有国家和地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和节能工作业务部门,要按照节能法的要求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配备专职能源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要把节能目标任务分解到车间和班组,完善节能奖励制度,调动全体员工参与节能降耗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市要组织完成重点企业能源审计10家;组织年用电500万千瓦时以上重点用电单位开展电平衡测试3家;培育10家先进节能降耗示范工业企业。

(六)积极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建筑、交通、商业、农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要按照年度目标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七)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深入开展“十城万盏”、“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实施城区路灯景观灯节能改造工程,加快LED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进程;积极引进省内外节能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模式;引导一批节能服务机构和公司开展节能技术产品的应用和推广示范。

(八)进一步完善节能经济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节能技术与产品研发推广、示范试点、节能标准、节能监测、节能执法、宣传培训和信息服务等工作的支持力度;争取国家和省节能专项资金对我市节能技改项目的投入,重点支持节能重大项目、示范项目建设及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对节能项目,根据国家投资和信贷政策的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资信好的企业给予额度授信,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抓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拓宽中小企业节能技改项目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充分利用有效资产,帮助企业降低贷款门槛,分担银行贷款风险,支持节能项目融资;加大社会融资力度。培育节能服务市场,积极探索和创新节能服务模式,重点引进和培育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促进节能技术的研发和节能资金的集聚,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鼓励节能技改项目的市场化经营。

(九)加快研究制定法规标准。抓好节能监察立法工作,全面完成《市节约能源监察条例》的立法调研任务;进一步完善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立涵盖各县区、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信息平台,加强节能指标监测和运行分析工作;对国家标准没有覆盖而在我市需要制定标准的领域,加快制定地方标准;

(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实节能监察队伍,开展县区节能执法人员现场培训,提高节能监察机构监督能力;加强节能信息工作,跟踪调度重点节能项目、节能技术、节能产品进展情况,积极向国家和省申报节能项目、节能产品;加大节能工作监督力度,重点督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淘汰设备异地再用情况,产品能效标准标识和设计规范执行情况。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转让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伪造或冒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定期公布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市节能监察机构要重点对年耗能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118家单位实施节能监察;各县区、开发区要在年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单位中选择10家左右单位进行重点监控。

节能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范信贷风险的意见》([20*]10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市实际情况,近期,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银监会*监管局4部门联合了《关于加强“绿色信贷”建

设支持首都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大辖区内各银行类金融机构对实施《*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支持力度。《意见》提出了支持节能减排的六方面措施:

一是抓住推进节能减排的历史机遇,构建符合首都特色的“绿色信贷”机制。要求各金融机构充分认识做好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抓住*市经济结构的调整方向和发展特点,合

理配置信贷资源,创新节能减排信贷产品,努力构建节能环保、收益稳定、运行安全、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的信贷资产格局,推动*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进程。

二是加快完善企业征信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快建立并完善“绿色信贷”信息体系,逐步将*市节能环保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搭建有“绿色信贷”需求的企业与金融机构

之间的信息对接平台,健全“绿色信贷”的担保体系等措施,为“绿色信贷”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三是充分发挥首都金融业的区位优势,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绿色信贷”制度。对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企业审慎发放贷款,甚至停止贷款。提高对节能减排企业及项目贷款的审办效率。尝试建立

“绿色信贷”评估机制和交流与反馈机制,按照融资项目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程度大小给予不同的信贷支持,以此推进节能环保和“绿色信贷”工作。

四是深入调研和总结节能减排的信贷需求,加强“绿色信贷”管理模式及产品创新。借鉴世界银行等国际集团的先进经验,积极创新和推广节能减排的信贷管理模式,研发适合节能减排的信贷产品

,加强“绿色信贷”的利率定价机制建设。

五是充分发挥“绿色信贷”的调节作用,加大金融支持首都节能减排的工作力度。发挥政策性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切实支持符合首都特色的产业和技术,大力挖掘具有商业可持续发展的

节能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直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履行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各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二、落实节能指标,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今年州、县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主要分两项内容:一是节能目标,即万元GDP能耗降低率4.6%,分值占40分;二是节能措施,主要包括节能工作组织领导、节能目标分解落实、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节能技术推广、重点企业和行业节能工作管理、法律法规执行、节能基础工作落实八个方面的内容,分值占60分。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州、县政府签订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分解节能目标,与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节能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同时,按照责任书中的八项节能管理措施内容,要逐项对照检查,逐项提出措施,抓好落实。结合州上印发的《节能目标考核细则》,制定和完善我县的考核办法,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年终考核。

三、遏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今年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新开工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把对“两高”企业准入条件和门槛,坚决遏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要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的产业政策,对容量在5000千伏安以下(1万吨∕以下)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5000千伏安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电炉;生产能力在4.4万吨以下、窑径在2.2米以下的水泥机立窑;窑径在2.5米及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直径在1.83米以下的水泥磨机;年加工皮革3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装置都要进行淘汰。县上要根据实际,按照产业政策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计划,确定淘汰企业名单。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企业,要加快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推进企业技术进步。

四、积极组织,及时申报节能重点项目。一是围绕十大节能工程申报项目。国家出台的《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检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给予支持和奖励。二是围绕淘汰落后产能申报项目。国家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安排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以妥善处理已关停企业的遗留问题。三是申报循环经济重点示范备选项目和清洁生产备选项目。

五、切实抓好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要对辖区内的用能企业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准确掌握企业实际用能情况。督促指导企业制定节能措施,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企业要建立能源使用台账,并按时限要求按时报送报表,以便及时统计汇总、分析评价和管理决策。报表数据一定要统计规范、准确可靠,真实反映企业能源消费实际。

节能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完善制度,健全体制,创新机制,加强管理,抓好宣传,促进交流,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表率示范作用。

二、目标任务

1、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领导体系,初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效机制;

2、开展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做好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每月用水、用电、用油等能耗统计工作,明确节能工作方向;

3、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培养工作人员良好的节能意识和节能习惯;

4、加强日常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争取2012用水、用电、用油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以上。

三、工作重点

1、节约用电。加强日常用电管理,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开或少开照明灯,下班后关掉所有电源开关。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所有办公场所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冬季取暖不得空调与取暖器同时使用。电梯系统实行智能化控制,有效控制开启台数和时间,除上下班时间外,只开一部电梯,五楼以下工作人员步行不乘电梯。

2、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避免跑、冒、滴、漏和细水长流的现象发生。

3、节约用油。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提倡在公务活动中合乘公务用车,非紧急情况下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距离较近时不用车。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一车一卡制度。实行单车百公里油耗统计、费用支出和维修经费考核制度,建立每月油耗上墙公布制度,努力降低油耗。

4、节约办公用品。加强办公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推行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统一维修和以旧换新,尽量延长办公用品使用寿命。推行电子政务,扩大无纸化办公范围,利用电子文本撰写、修改文稿,推行双面用纸,减少纸张消耗和重印次数。推行曲别针、大头针、信封、复印纸的重复使用,提倡使用钢笔书写,控制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

5、节约会议成本。加强会议审批和申报管理,压减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和参会人员数量,减少会务工作人员,提倡合并召开会议,避免重形式、比规模、讲排场和铺张浪费。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宣传手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资源节约的重要性,普及节约资源知识,增强干部职工节约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重点做好《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全面掌握基本内容,做到准确理解、正确执行,全面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