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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党支部意见

预备党员党支部意见

预备党员党支部意见范文第1篇

一.思想方面:

一年以来,××*同志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提高了理论修养,在增强党性修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等,有了更深刻准确的认识,也重新认识了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和共产党员的标准、义务和权利,并充分认识了党,也充分认识到从思想上入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这一年中,××*同志切实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提高对社会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的认识,从思想理论方面真正自觉拥护共产党的大政方针和路线政策,进一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守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自觉进行思想修养,在端正自身入党动机的同时,还努力向周围同学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始终坚定将人民的利益放于首位,从不忘记只有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党的工作、党的事业才能顺利成功的进行。

二.在学习和工作方面

××*同志自从被大学**院零三级党支部肯定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后,就更加努力学习,处处争取走在同学们的前列。在学习上,作为一名学生,深知自己学习的使命。因此,该同志对自己从严要求,给自己加压力,抽时间、挤时间学习。做到上课集中精力,提高听课效率,学习时全神贯注,适当放弃一些娱乐时间,抓紧完成各项工作,尽量少挤占学习时间。经过其努力,在2004—2005年度第一学期获得专业一等奖学金,第二学期获得专业二等奖学金;并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同志自从大一开始就担任大学**院+++班班长的职务,在此期间,该同志能够热情地管理班级各项事宜,为班级事物尽职尽责;关心同学,为同学排忧解难;积极配合院、校开展各项工作;团结全班同学,率领全班同学积极为班级荣誉争光,在2005年**院春季运动会中,该班取得了总分第二名、精神文明评比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如今,该班已经成为一支团结上进,具有高度凝聚力,成员综合素质普遍较高的队伍。除此之外,××*同志兴趣广泛,还积极参与校园活动,曾多次参加校园英语知识竞赛获得名次,多次参加院、校运动会并获得多项名次,并获得院、校“十佳运动员”称号。该同志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没有骄傲和自满,虚心向老师和同学请教,除了增强专业素养之外,该同志还注重对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广泛阅读大量书籍,努力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丰富了自己的视野,在各方面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尤其在维护班级荣誉,维护班风、学风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同学们树立良好的榜样。

三.在接受党组织教育和批评方面积极

在预备期期间,××*同志能够自觉冷静地分析自己、评价自己、发扬虚心学习、谨慎的作风,积极向优秀学生及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干部、党员同志学习,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在实践中学会了与强者共同进步。在老师及党员同志的悉心指导和热心帮助之下,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参与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学习活动中,积极参与小组讨论,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及时总结学习经验,攥写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该同志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质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努力领会“十六大”精神,了解新时期党在各个方面的大政方针、路线决策的前进脉搏,进一步认识到党和国家政策的正确性,坚定了拥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信念,并且对自己提出了“始终遵循‘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作贡献。按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要求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时刻保持先进性。

四在生活方面

××*同志具有极强的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具有为具体服务,为集体争光的自觉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主动团结同学,关心同学,作为一名班长,能够做到急同学之所急,想同学之所想,将帮助同学切实落到实处,能够正确地处理存在着的一些矛盾。同时,该同志时刻不忘提醒自己保持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不追求物质享受,注意个人文明素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不断提高精神追求。真正地起到了一名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预备党员党支部意见范文第2篇

【1】预备党员转正主持词

同志们:

现在开始开会。

今天的会议主要是无记名投票表决预备党员转正。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有:(介绍上级党总支和党委、机关工委出席会议人员,要介绍到姓名、职务)。参加今天会议的有支部全体党员。

下面,请工作人员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工作人员清点人数并报告主持人)。

经清点,党支部共有党员名,应到会党员 名,因病、因事请假名,实到会党员 名,超过党员总数的80%。按照《兰山区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五十条规定,可以开会。

下面,会议进行第一项,预备党员汇报个人情况,宣读转正申请。首先请汇报个人情况;(表决两人以上,分别汇报。)

下面,会议进行第二项,培养联系人介绍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请预备党员回避。首先请预备党员 的培养联系人介绍情况;(下面请预备党员 的培养联系人介绍情况;)

下面,会议进行第三项,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情况。

下面,会议进行第四项,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政审情况,提交支部大会表决。

下面会议进行第五项,请到会党员原地酝酿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时间分钟(每个预备党员1分钟)。

下面,会议进行第六项,宣布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经支委会研究,确定本次监票人名,分别是:,计票人名,分别是: 。

会议进行第七项,投票表决预备党员转正。请监票人、计票人展示票箱。

请工作人员发票。(发票完毕,报告主持人发票结果)。请大家领到票后,先不要填写。

本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 名,发出表决票张。表决票上共有 个人名,你同意谁转为正式党员,就在谁的姓名下方(右边)的空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下面开始投票,先请监票人、计票人投票。

下面请工作人员引导党员投票。

会议进行第八项,计票。请监票人、计票人清点票数。(清点票数,并报告主持人)。经清点,本次会议共发出表决票张,收回表决票张,收回票数等于(少于)发出票数,表决有效。

下面,请计票人现场计票,监票人现场监督。

(计票人计票结束,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

会议进行第九项,宣布投票表决结果。经无记名投票表决,

预备党员获得赞成票张,反对票张,弃权票张;

预备党员获得赞成票张,反对票张,弃权票张;

下面,根据《兰山区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兰组通〔XX〕24号文件第五十二条规定,请支委会成员到会议室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情况。请参加会议人员原地等待,休息片刻。

(支委会召开会议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总支和党委、工委出席会议领导列席支委会。支委会要作出决议)。

下面继续开会。

会议进行第十项,宣布支部大会决议。(预备党员回到现场。)

关于

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年月日,

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

同志的转正问题。本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经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有表决权的党员一致同意

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同志获得赞成票 张,反对票张,弃权票张,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可以按期转正)。请同志做表态发言。

(每个预备党员一个决议,并逐个宣读)。会后本支部将按照程序报党工委审批。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对本次表决会议有疑问的,可以向机关工委反映,联系电话:8198380

散会。

【2】预备党员转正主持词

本议程讨论通过关于冯誉同志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问题。

1、由冯誉同志宣读转正申请。

2、预备期联系人发表意见

首先请冯誉同志预备期第一联系人 发表意见

下面请冯誉同志预备期第二联系人以及冯誉同志所在党小组组长李放明发表意见

3、支部意见

下面我代表支委会提出支委会意见: 月 日,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了冯誉同志申请转正事项,认为冯誉同志自加入预备党员以来,自我要求严格,积极参加学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缴纳党费,在工作中能够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经支部委员会研究,一致同意该同志按期转正,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4、请各位党员对该同志申请转正事发表意见。

5、刚才,李放明同志代表党小组提出了意见,我也宣读了支委会的意见,党员中 同志和 同志也发表了意见。

6、下面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正式党员进行表决):

表决采取无几名投票的方式。

1、投票

2、唱票、计票

3、宣布投票情况

同意冯誉同志由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名,不同意的**名,弃权的**名,同意票数超过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表决通过。

4、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大会决议

中共长沙县青山铺镇洪河村党支部于2014年6月 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冯誉同志的转正问题。大会听取了冯誉同志的转正申请并进行了充分讨论。认为冯誉同志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能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政治思想上自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够自觉地用一个正式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组织考验,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都较为突出,发挥了一名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已符合一名正式党员标准。经过参加本次支部党员大会有表决权的全体正式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按照有关组织原则,支部大会同意冯誉同志按期转正,成为中共正式党员。

5、 转正人对大会决议进行表态

【3】预备党员转正主持词

同志们:

等名预备党员于200年月日经党支部大会讨论、票决,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至今预备期已满。200年月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为切实保障党员的民利,使党员在本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充分表达个人意愿,提高新党员的群众公认程度,确保新党员质量,经过党支部一年来的培养考察,并将该同志的主要情况在公开栏上向党员、群众公示7天后,征求党员外群众意见,综合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党组织调查核实情况,经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票决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我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名。今天因事因病请假的党员人,实到会党员人,其中: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注:预备党员和正在受处分的党员没有表决权),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

镇党委对我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十分重视,、等领导(同志)亲临大会指导,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欢迎和感谢!

现在,简要介绍一下大会的主要程序:⑴转正对象宣读《转正申请书》,并向大会作汇报;⑵考察联系人发言及意见;⑶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情况及意见⑷支委会报告情况;⑸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宣读未到会党员提交的书面意见;⑹预备党员表明态度;⑺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进行无记名投票票决;⑻支委会根据票决结果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首先,请同志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表明决心,并说明有关问题;

(完毕后)

下面,请预备期间的考察联系人、分别介绍同志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发言完毕后)

下面,请所在的党小组介绍同志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党小组意见;

(党小组长发言完毕后)

下面,请支委同志向大会介绍同志在预备期间的工作表现和教育考察意见等情况;

(完毕后)

下面,请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注:对会议上每个人对转正对象所提出的主要表现和评价性意见要详细记录)

下面,由我向大会宣读未到会党员、等同志提交的书面意见。

下面,请同志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表明态度。

支部若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转正对象,要按照⑴⑵⑶⑷⑸⑹的程序逐一进行

现在,进行投票表决。

首先,由同志宣读《发展党员工作票决制基本原则》。

(宣读完毕后)

我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名(注:预备党员和正在受处分的党员没有表决权),今天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符合规定人数,可以进行票决。

下面,进行民主推荐监票人、计票人员各2名。

经多数党员提议,由、2名同志担任大会监票人,请各位党员审议。

(稍候)

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同志为大会监票人的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一致通过(或实到会有选举权半数以上党员同意,通过)。

经多数党员提议,由、等2名同志担任大会计票人,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稍候)

如果没有不同意见,请大家鼓掌通过。(鼓掌)

请监票人检查票箱,并贴上封签。

(检查加封完毕后)

请监票人、计票人领取、清点和发放《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各位同志拿到表决票后,先不要急于填写,具体填写方法,等一下我还会说明。

(分发完毕后)

请大家检查一下,是否每位党员都拿到表决票?表决票是否缺损或不清晰。

(监票人报告分发表决票的情况)

根据监票人的报告,今天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发出表决票张,发出的表决票数与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相符。(如有剩余的表决票,请监票人当众剪角作废。)

现在,我对填写表决票的注意事项作简要说明(念《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上的三点说明)。

今天接受票决的转正对象名,请大家认真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

各位党员是否都已填写完毕,没有填写完的请举手。(稍候)

下面开始投票,投票的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投完后就位监票,然后计票人投票,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投票完毕)

请监票人组织清点收回的的选票,并报告清点结果。

(清点完毕后)

根据监票人的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三者一致(或收回的选票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

现在请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

(计票完毕后,监票、计票人员在《票决情况汇总表》的说明栏上填写有关内容后签名,加盖党支部印章,并封存《表决票》)

请监票人公布计票结果。

(公布计票结果完毕后)

现在召开支委会,请党员原地休息,等一下,继续开会。

(召开支委会,根据票决结果提出对转正对象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半年、延长预备期一年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要求:逐人讨论,逐人表决,并做好详细记录。)

现在,继续开会。

预备党员党支部意见范文第3篇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对于未提出入党申请的、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生产、工作骨干,党支部应主动关心,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明确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推荐的对象,要经常找他们谈话,鼓励他们不断进步,并及时落实1至2名党员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教育工作。

3、确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1)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上报。(2)党委组织委员或组织人事科汇总,备案。

4、经常教育培养、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方法:(1)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3)经常谈心,了解思想情况;(4)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5、定期填写《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考察一次,由培养联系人填写,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6、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党小组。(1)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2)列入发展对象必须是经过1年以上培养考察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

7、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8、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9、进行政治审查——党支部。政审后形成综合报告,并附上有关旁证材料。

10、制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政历清楚,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并须经支委会讨论通过。

11、审定发展计划——党委。召开党委会,对基层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初审。计划审定后,下发至各支部(总支),并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12、集中培训计划发展对象——党委。培训时间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入党培训教材》等。

13、提出发展意见并报党委——党支部。对计划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情况形成综合考察意见,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应附:本人的入党申请书和自传,《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短期集中培训小结;政审和旁证材料;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意见原始记录。

14、党委预审并公示——党委分管书记、组织委员或组织科。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10天前,对准备发展入党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5、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人、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入党介绍人应向申请人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入党介绍人一般为申请人的培养联系人,但也可由介绍人自己约请或党支部另外指定。《入党志愿书》填好后,由党支部审阅。

16、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并将决议等有关材料上报党委——党支部。基层党委应委派党委委员列席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程序:(1)申请人汇报;(2)介绍人发表意见;(3)支委会报告审议情况;(4)大会讨论;(5)全体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根据投票情况作出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内)。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到和实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同意的人数、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7、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谈话前,要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谈话中,要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支部上报后党委必须在3个月内召开党委会审批。若因调查发展对象的问题而未能及时审批,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退回支部重新复议。

19、填写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委员或组织科。对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入党宣誓——党支部、党委组织委员或组织科。(1)向预备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3)填写党员信息表并录入党员信息库。(4)填写《审批新党员通知书》,通知支部,并报市委组织部。(5)宣誓仪式可以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时机和范围举行。

21、预备期考察——党支部、入党介绍人。方法:(1)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3)听取党内外群众反映;(4)预备党员每季度汇报一次思想;(5)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向党支部报告考察意见;(6)党支部每季度分析讨论一次。

22、到期提出转正——预备党员。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应向预备党员提示其转正的时间。

23、支委会讨论、提出意见并进行公示——党支部。在召开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10天前,对准备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

2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并上报党委——党支部。基层党委应委派党委委员列席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1)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2)党小组发表意见;(3)支委会发表意见;(4)大会讨论;(5)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支部作出决议。

25、党委会审批——党委。填写党委审批意见:(1)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在填写时应明确延长预备期的期限(时间:从预备期满之日起算),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2)将材料及时归档。

预备党员党支部意见范文第4篇

第一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基本任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依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把吸收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具体工作程序参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第二章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考察

第四条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启发和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对申请入党的师生应要求其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应根据申请人的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既不能过于苛刻,也不能失之于宽。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优。团总支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见附件三)。

第五条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不足,鼓励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约半年填写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全面考察的情况。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2个月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第六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成立分党校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每学期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学第3周、第18周分别将培训名单、培训工作小结报学院党校。

党支部要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分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培训后要进行结业考试,并把培训教育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内。

第七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整理存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毕业时,应及时将材料交由学生处转给毕业生去向地党组织。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预审

第八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在每学期开学第3周将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列入《发展党员计划表》,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逾期不报,视为本学期不发展党员,党总支(直属支部)须承担相应责任。

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把握党员标准,既重点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也要看其能否在本职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拟发展入党的学生,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讨论发展的当年,其综合测评总分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

2、讨论发展的当年须无不合格课程(含必修、必选课考试、考查、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在校期间累计不超过3门不合格课程。党支部须提交由教务处提供的成绩总表;

3、在校期间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的奖励或荣誉称号(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有突出贡献;

4、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九条学院党校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20个学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和端正入党动机。培训后统一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未经过学院党校集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院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1月,培训对象是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每学期第3周上报的发展对象。学院党校培训的有效期为三年。发展对象在其他单位获得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可作为集中培训的凭证,但时间须在三年有效期内。

第十条为便于党组织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成长历程和思想认识提高的情况,党支部要及时通知发展对象写出个人自传。《自传》内容要求真实详细。

第十一条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党总支(直属支部)可通过函调进行(《函调证明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九)。各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函调工作,属*市范围的,也可直接派人(须为正式党员)外调,但不能由发展对象本人办理函(外)调事宜。如学生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中已有党员的,本人政治历史清楚,政治表现好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但必须出具有关说明材料(具体写法见附件十)。教工发展对象原则上必须函调或外调。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综合政审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十一)。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二条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和个别了解,广泛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座谈会要由党员教师或学生正式党员主持,并指定专人做好原始记录。听取意见的重点是: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半年内没有征求过党内外群众意见或超过半数认为其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入党(《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写法和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发展学生入党,由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预审;发展教工入党,由所在单位党总支审查后报党委组织部预审。预审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上贴上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十三)。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综合政审材料》、《外调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学生发展对象还须附入校以来的《*理工学院学生成绩总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团员入党推优表》。

第十四条经预审同意后,由党总支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十四),进一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7天。教工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单位,学生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系(院)。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党总支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院党委组织部。

第十五条公示期后,没有反对意见或有异议经核实后不影响发展的,党总支派人到学院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六条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由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2)切实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业务学习、个人经历、存在不足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并实事求是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意见”栏内,并明确表态是否同意其入党,是否愿意担任其入党介绍人。

(3)在讨论接收被介绍人入党的支部大会上,介绍人还要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对其关心帮助教育。

2、审查《入党志愿书》

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1)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数;

(2)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

(3)申请人汇报自己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的内容;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表明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

(6)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1)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会方可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

(2)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送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情况(应到数、实到数、有表决权数、同意数、反对数、弃权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预审材料,报党总支审查。

5、谈话

按照规定,入党申请人没有经过谈话的不能审批入党。根据院党委授权,各党总支负责对本单位学生入党对象进行谈话。谈话人必须是党总支正副书记、总支委员或担任系(院)行政职务的党员干部。申请入党的教工由院党委指定专人谈话。

谈话人的主要任务是:

(1)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入党目的,对党的基本知识熟悉掌握的程度,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理解以及觉悟程度,从而考察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2)提醒入党对象要继续接受预备期一年的考察,入党后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内活动,勇于承担党的工作,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预备期满要及时向所属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和预备期思想汇报等。

(3)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并在最后明确表态是否同意该发展对象入党。

6、审查

各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及材料,应及时审查,并召开总支委会议,逐个审查讨论,形成总支审查意见,填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内,由总支书记签章后报院党委组织部。

7、报批

以上程序完成后,党总支(直属支部)填写好《接收预备党员报告表》,连同发展对象所有材料报院党委组织部,报批时间距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原则上1个月内须完成审批工作。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未予审查报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超过三个月未审查报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重新开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问题,申请人本人要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报批时间要求:每年的*月*日、*月*日、*月*日(注:此次会议一般不再讨论应届毕业生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月*日前,为学生发展对象报批时间,教工发展对象可随时报批。

8、审批

由院党委授权院组织部牵头,成立学生党员审批工作小组,负责学生发展对象入党的审批工作。教工发展对象仍由院党委审批。党委组织部要及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有关的党总支。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对象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批。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七条入党手续履行完毕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及时更新党员的信息数据。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十八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进行,院党委也可结合党内重大纪念活动组织进行。

第十九条预备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和介绍人汇报思想。预备期满半年时,党支部必须对其进行半年考察鉴定,并填写《预备党员半年考察鉴定表》。该表作为预备党员转正时必备材料上报院党委组织部。

第二十条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暨预备期思想汇报》。无特殊原因预备期满超过3个月,本人未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则不能按期转正,视情况按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应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要在会上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各方面的表现。支委会要说明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表决方法与接收预备党员大会时相同。

第二十二条学生预备党员的转正经所在党总支讨论审查,并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和处理情况报告表》,报院党委组织部由学生党员审批小组审批。

教工预备党员的转正,经党总支讨论审查后报院党委审批。

第二十三条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党总支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必须在1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四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要及时将所有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党员毕业时,由学生处转给接收单位。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五条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发展党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把好“入口关”。要客观公正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党委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要选配好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以及总支和支部委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保证工作到位和工作质量。

预备党员党支部意见范文第5篇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发展党员总要求,切实做好全县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推荐制度

党支部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表决决定。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应记入《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并存入党员档案。

二、培养考察制度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接受培养期间,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应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工作以及思想变化情况进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评定意见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二是入党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内容主要以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为主。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培训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情况记入《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三是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查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培养联系人应作为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对预备党员学习、工作以及思想变化情况进行考察,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评定意见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以及培训资料应存入党员档案。

三、备案预审制度

发展党员全程要经过三次备案、一次预审。

一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申请人经过“两推一票决”(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委会票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是确定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基层党委备案时,应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相应栏目签注意见,并加盖备案章。

三是发展对象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支委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审查意见、党支部申报意见、基层党委预审意见以及支委会讨论意见,要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四是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预备党员必须由有审批权限的党(工)委审批。乡镇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委要及时将审批预备党员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未经县委组织部备案的预备党员将不能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四、政治审查制度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治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的综合政治审查报告。综合政治审查报告应存入党员档案。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要进行两次公示。

1)经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预备期满,经党的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公示内容为:

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申请入党时间和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近两年受奖惩情况。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预备期内受奖惩情况。

3)公示的期限、要求和联系电话等。

公示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

公示形式和范围:公示由审批党员的基层党委或经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部负责。公示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要根据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部门和行业)的特点,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的基层单位。如有必要也可扩大公示范围。

公示程序:

1)党支部向负责审批党员的上级党组织报送拟接受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有关材料,提供基本情况公示表。

2)负责审批党员的上级党组织审定拟接受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表,确定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到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负责公示的上级党组织须及时指导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按有关程序及时办理入党手续。

3)对反映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专人(2人以上)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通报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经调查确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应视问题性质和轻重分别提出暂缓审批、不予批准入党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对群众反映违反规定不按程序发展党员且情况属实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责令其及时纠正。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负责公示的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六、票决制度

发展党员要经过两次票决。

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时要进行票决。

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要进行票决。

发展党员票决办法:

1)票决表决票由各基层党委统一印制,在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党支部按支部党员人数登记领取。支部大会票决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选举权和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如果出席人数未超过半数,不得进行票决;有表决权的与会党员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票决;赞成票只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大会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讨论两人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票决,分别记票、汇总。

发展党员票决程序:

1)党支部负责人对票决提出要求,并介绍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人宣读“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或“转正申请书”;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和公示情况;

4)介绍人和考察培养人通报考察培养情况,并发表个人对其入党的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对其入党或转正的意见;

6)清点到会人数,核实有表决权党员人数并分发表决票;

7)投票,现场唱票计票,公布表决结果。

票决结束后,表决票由党组织加盖公章后封存备查,表决结果填入本人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公示情况等报上级党委审批。票决未通过的对象,由党支部重新按照程序考察,待考察对象条件成熟后,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

七、全程记实制度

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对主动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从递交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开始,到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为止,必须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以写实的方式,对发展党员五个阶段、二十五个环节的信息据实摘要进行记录,如实填写《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党员档案,一份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备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应及时转交给调入单位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