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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志格言

立志格言

立志格言范文第1篇

1、人们经常会信口说什么尚未找到自我,但是事实上,自我并不是被找出来的,它是被创造出来的。——汤玛斯萨斯

2、皇皇三十载,书剑两无成。——孟浩然

3、一个人是可以做到他想做的一切的,需要的只是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持久不懈的努力。——高尔基

4、所有口述手写的辞句中,最悲哀的就是"本来可以…"——惠蒂尔

5、愿相会于中华腾飞世界时。

6、时间是由分秒积成的,善于利用零星时间的人,才会做出更好的成绩来。——华罗庚

7、痛苦才是人生的原貌,我们人类最后的喜悦,就是回忆过去所经历的痛苦经验。——阿尔夫雷德

8、雄心壮志是茫茫黑夜中的北半星。

9、在任何行业中,走向成功的第一步,是对它产生兴趣。——威廉·奥斯勒

10、忙碌的人只会受到一个恶魔的引诱,而懒惰的人则会受到一群恶魔的引诱。——汤玛斯富勒

11、青年应立志作大事,不可立志作大官。

12、奋斗、寻觅、发现,而不屈服。——丁尼生

13、-曹植

14、人寿几何?逝如朝霜。时无重至,华不再阳。——陆机

15、你就是自己的情感、思想、行动和意愿的综合体,你有权利感受,你有权利选择,你更有保持自我的权利。——维斯冠

16、志士惜日短,愁人知夜长。——傅玄

17、好的木材并不在顺境中生长;风越强,树越壮。——马里欧特

18、胸无大志,枉活一世。

19、人品、学问,俱成于志气,无志气人,一事做不得。

20、我以为世间最可宝贵的就是“今”,最易丧失的也是“今”。因为它最容易丧失,所以更觉得它宝贵。

21、男儿铁石志,总是报国心。

22、山川满目泪沾衣,富贵荣华能几时。不见只今汾水上,唯有年年秋雁飞。——李峤

23、志不立,如无舵这舟,无衔之马,漂荡奔逸,终亦何所底乎。

24、啊!到达人生的尽头,才发现自己没活过。——梭罗

25、志坚者,功名之主也。

26、绝不测量山的高度─除非你已到达顶峰,那时你就会知道山有多低。——哈马绍

27、在任何地方,人的灵魂都站在光明与黑暗两个半球之间,处在必要与自由意志两处永远敌对的帝国的边界上。

28、爱不能单独存在,它的本身并无意义。爱必须付诸行动,行动才能使爱发挥功能。——德蕾莎修女

29、人之所以异于禽者,唯志而已矣!

30、东隅已逝,桑榆非晚。——王勃

31、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古云“此日足可惜”,吾辈更应惜秒阴。——董必武

32、勿谓寸阴短,既过难再获。勿谓一丝微,既绍难再白。——朱经

33、人家的窃窃私语与你何干。让人家去说长道短;要像一座卓立的塔,绝不因为暴风而倾斜。——但丁

34、当许多人在一条路上徘徊不前时,他们不得不让开一条大路,让那些珍惜时间的人赶到他们的前面去。——苏格拉底

35、志士惜年,贤人惜日,圣人惜时。——魏源

36、时间就象海绵里的水一样,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鲁迅

37、人无志向,和迷途的盲人一样。

38、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后汉书·冯异传》

39、战士自有战士的抱负:永远改造,从零出发;一切可耻的衰退,只能使人视若仇敌,踏成泥沙。

40、人格像一棵树,而名声就像树影,我们往往以为树影就像树的样子,其实唯有树身才是真实的。——林肯

41、确定个人志向,选好专业,这是幸福的源泉。

42、成功不是将来才有的,而是从决定去做的那一刻起,持续累积而成过去,我曾经接触过世界上许多大人物,但我从没见过被人叱责之后,比被人称赞之后,更能把事情做好的人。——查尔斯休瓦夫

43、惊风飘白日,光景西驰流。

44、志不可一日坠,心不可一日放。

45、人的理想志向笑话往往和他的能力成正比。

46、勇气就是能够超越愤怒、悲惨、恐惧、不平,同时内心明确告诉自己生命是美好的,尽管多磨难,生命是有意义的。桃乐丝汤普森顺应社会、听从父母与老师告诉你的事,是安全而简单的存活方式,但这不叫生活,要生活,就得自己去发现什么是真实。——克里希那穆提

47、时而言,有初、中、后之分;日而言,有今、昨、明之称;身而言,有幼、壮、艾之期。——刘禹锡

48、志比精金,心如坚石。

49、无目标而生活,犹如没有罗盘而航行。

50、确定志向,就意味着要有所作为,有所创造。

51、要能感觉存在,就需加强对美的感受力。——詹姆士雷德非

52、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三国志·魏书·王肃传》

53、人类会因累积的学习和经验,告诉自己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让拒绝尝试变成自己的习惯,那正是创造力最大的致命伤。——阿雷克斯·奥斯本

54、抱负是高尚行为成长的萌芽。

55、我想一切胸襟宽广的人都有雄心大志;但是我所器重的心怀大志的人,却是那些坚定而有信心地走这条道路的人,而不是那些企图一蹴而就、浅尝辄止的人。

56、有志者,事竟成。

57、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屈原

58、莫倚儿童轻岁月,丈人曾共尔同年。——窦巩

59、丈夫之志,能屈能伸。

60、没有德行的美貌,转眼即逝,可是在你的美貌中,有一颗美好的灵魂,所以你的美常在。——莎士比亚

61、人的志向通常和他们的能力成正比例。

62、无志无息地了却一生是平庸的。()

立志格言范文第2篇

一、确立远大的志向是树立师表形象的立足点。

作为一名优秀教师,必须确立远大的志向。“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立志而圣则圣矣,立志而贤则贤矣”。志向能引导一个人不断前进,力争上游,是动力的源泉,是心灵的阳光,是闪耀在前方的星辰。当一名教师有了远大的志向,就自然而然从内心产生一种朝气,一种信心,一种永远向上的力量,说起话来心里亮堂,做起事来干劲十足,学生就会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从而逐渐树立内心远大的志向。反之,一个没有远大志向的教师要教育学生树立远大的志向,并为此坚持不懈的努力,就是费尽口舌也是枉然。从古代的教育家孔夫子到现代的教育家陶行知、徐特立以及以孙维刚、魏书生为代表的当代优秀教育工作者,无不是立下教书育人的远大志向,才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由此看来,一个教师只有确立远大的志向,才能不断前进,才能做出成绩,其师表形象才有立足之地。

确立远大志向首先需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在当前市场经济逐步确立的过程中,面对意识形态领域内形形色色的思想观念和外来腐朽糜烂的不良文化侵袭,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核心地位,认真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精神,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教师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邓小平同志就曾指出:教师应当是“当代先进思想的自觉拥护者,应当高举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用自己的文章、作品、讲演、辅导等一系列手段教育、引导、塑造青少年一代”。由此可见,如果没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就不可能育好人,原则性的问题就会模糊不清,远大的志向就会方向不明。

其次确立远大志向还需要有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备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是奠定一个人政治思想觉悟和远大志向的基石。作为教师,只有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才能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才能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才会具备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奉献精神,也才能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执着追求。一句话,没有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一切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切都无从谈起。

二、具有坚强的意志是树立师表形象的关键点。

教师的工作是艰巨繁重的脑力和体力相结合的劳动,没有严格的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全凭教师的良心、意志和觉悟来兢兢业业的工作,所以教师不仅要有远大的志向,还要有坚强的意志。教师的意志作为人格品质的重要内容,是树立师表形象的关键点。它要求教师沉着自制,善于支配自己的感情,对自己从事的事业抱有明确的目的和坚定的信念,不论是顺境,还是逆境,总是充满必胜的信心,在困难面前百折不回,勇往直前,具有顽强的毅力和坚忍不拔的精神。因为学生思想的进步,文化知识的掌握,道德品质的培养,都不是简单的过程,也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事情。因此,教师必须具有极强的涵养和高度的韧性,需要有百折不回的工作态度,舍此,师表形象将无从谈起。

坚忍不拔的意志首先表现在教师严于律已做学生的表率上。教育的过程是师生双方共同活动的过程,也是教师对学生直接施加影响的过程。教育家加里宁曾说过:教师每天都仿佛蹲在一面镜子里,外面有几百双精细的,富于敏感的,善于窥伺出教师优点和缺点的眼睛。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有自律精神,对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要求,处理好学生的每件教育事端,组织好每一次教育活动,就会不骄不躁,不卑不贪,不怠不懒,在学生面前不粗野,不武断,就会在交往中很坦诚,很宽谅,就会时时处处表现出以身作则,体现出为人师表的风范。学生的一切优良品质正是在教师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的示范中开花结果。孙维刚老师就是这样,他早晨因帮助摔倒的小贩,而比和学生们约好的提前十分钟到校迟到了五分钟,就在黑板上写下了“今天我迟到了,我对不起大家”,然后走到门外在凛冽的寒风中站了一个小时。他严于律己是学生的楷模,更是坚强意志的最好体现。如果教师意志薄弱,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做不到,教师的思想情操与外在言行不一致,表现不统一,其人格就有虚假性和双重性,就不能为学生所信赖,甚至会使学生对教师的人格产生怀疑和反感,不仅起不到良好的教育作用,而且会产生很大负面影响。

其次坚强的意志还表现在教师的积极进取勤奋敬业上。唐代诗人韩愈曾说:“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教师在业务水平方面应该兢兢业业,开拓创新,天天向上,永无止境。当今社会科学知识正处于一个大爆炸的时代,新知识、新理论、新科技日新月异,特别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微电脑、多媒体手段的运用方面,都要求教师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改进教学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跟上历史前进的步伐,才能成上一位好老师。马卡连卡曾发过这样的感慨:“学生可以原谅教师的严厉刻板,甚至吹毛求疵,但不能原谅他们的不学无术……”因此,为了教育事业,教师必须长期不懈地激励自己,下大功夫培养励学精业的专攻品质。

三、具有善良的心灵是树立师表形象的支撑点。

教师为人师表作为一种人格道德规范,本身就包含一种高尚的善,那是一种全身心无私无悔爱的奉献。“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极起鲜明地表现了教师高尚善良的品德。正如赵朴初所说:“历尽艰难不悔,只是许身孺子。”这种爱是师德之本,是师善之流,是一个教师树立师表形象的支撑点。

教师首先要矢志不移地把教育学生当作自己的人生目标。鲁迅先生曾说:“在生活的路上,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过去,以伺别人,虽自觉渐渐瘦弱,也以为快活。”这充分体现了教师“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献身精神。

其次教师要有教无类,爱生如一。有教无类为孔子首先倡行。南朝著名经学家和教育家皇侃疏曰:“人乃有贵贱,同宣资教,不可以其某种类庶鄙,而不教之也,教之则善,本无类也。”这充分体现了教师“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高尚品德。教师的主要任务就是尽最大的努力让更多的学生成为良材,具有高尚的情操。有教无类,爱生如一,不仅是实现教育要求的必然目的,同时也广泛地反映了师爱的广泛性和高尚性,体现了教师向善的品德。

最后教师要济贫助学,嘘寒问暖。这是师爱的重要表现,是师善的高度反映,已远远地超出了教书育人的本身。在现实教育中,许多教师不顾自己工资微薄,生活清贫,常解囊资助学生,并在生活中给予他们诸多关照,突出表现了教师高尚善良的品德。孙维刚老师身上就体现了这种美德。他一生清贫,去世时所有的家具都是“过去式”的,铁床和大衣柜是20世纪80年代初常用的,他工资的大部分都资助了班上的贫困学生。

四、具有宽广的胸怀是树立师表形象的保证点。

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在实践中,有些教师往往忽视学生正在成长的特点,而要求学生十全十美,对学生求全责备。其实,作为发展中的人,学生的不完善是正常的,而十全十美也是不符合实际的。所以作为教师要具有宽广的胸怀,要理解并宽容学生身上的不足,要允许学生犯错误,更要有极大的耐心去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改正错误,从而不断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也保证了师表形象的逐步确立。

教师具有宽广的胸怀首先要做到宽以待人,给学生改正错误的时间。学生的个性心理特征和智力本来就有很大区别,年龄的多错之秋和自尊,使他们在认识自我以及调整自我上,必然需要一个时间过程。教师能够允许他们犯错误,并允许他们反复地改正错误,这就体现了宽以待人的原则。有了这个“宽”,学生才能在渐悟中得到爱抚,实现思想弯子的扭转,于是,教师在学生的眼中也变得雍容大度了。魏书生教师能把后进生也当自己助手的经验,正说明他能把所有学生的人格拓宽到与教师人格的同一个层面上。

其次教师具有宽广的胸怀,还要做到柔中有刚,引导学生不断发展进步。宽广的胸怀不仅是一种耐力、韧性和包容性,更是一种机动性、策略性和灵活性。教师在和犯错误的学生发生冲突时,能及时提醒自己稍安勿躁,当然不是不管不问,放任自流,任其以展,而是要耐下心来好好想想该用怎样的方法去妥善解决问题,最符合心理学和教育学的原则,最切合学生的思想和能力的实际,然后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这就是柔的作用。老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曾张开干瘪的嘴巴开导世人:“你们看我的牙齿全没了,可舌头还是好好的。”他讲的正是柔能克刚的道理。泰戈尔有一句诗表达的就更为形象深刻:“不是锤的打击,乃是水的载歌载舞,使鹅卵石臻于完美。”如果每一位教师具有如此境界,处理区区学生矛盾,有何难哉!那么教师的师表形象也就自然而然地树立起来了。

以上四个方面是作为一个教师高尚人格的内在品质,是树立师表形象的根本,但作为一个教师要真正树立崇高的形象,还必须具有美好的外在形象,它是树立教师师表形象的切入点。

教师作为灵魂的工程师,为人师表的言行直接体现在日常行为之中,其行为举止、言谈修养,必然会给学生的心灵留下美好的印象,对学生的品德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有道是:“教育无小事,事事都育人;教师无小节,处处是楷模。”所以在生活中,教师的言谈举止与服饰气质必须具有美好的形象,并以此作为教育学生的切入点,才能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

教师具有美好的形象首先要语言美。语言是教师劳动的重要手段,科学知识的传授,思想感情的交流,总离不开语言。这就要求教师用准确美好而有礼貌的语言,表达出对学生真正的爱。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对语言美的敏感性,是促成孩子精神世界高尚的一股巨大力量。”因此教师的语言要纯洁、健康、文明,只有这样才能给学生以美的享受,促其行成纯洁、健康、文明的心灵世界。教师的语言还应具有感人的力量,要热情诚恳,努力把活生生的灵感和思想贯彻到自己的语言中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能取得学生的信任,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立志格言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共同意志;法人人格否认;形式逻辑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5-0096-02

一、“共同意志”抑或“合力意志”

李教授在《民法原理论稿(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的第十章“民事主体(二)――法人”第七节“主体之一元性”中提出:“意志是准备达到某一目的的意识,任何单一意志不能由复数意志构成……严格地说,所谓拟制一个意志,并非将共同意志视为单一意志,而是根据共同意志,将一个与共同意志内容相同的意志作为拟制主体的意志。”笔者认为,此处所提“共同意志”的说法欠妥。笔者先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为例。

如上图所示,甲乙丙三股东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意见相左,无法形成一致意见。通常情况下,甲股东可以绝对持股优势使得最终表决为反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此例中,甲乙丙三股东的意志明显不是“相同意志”,如若定义为“共同意志”(就公司对外担保事宜而言),未尝不可,但已略显牵强。笔者以甲乙丙三股东再举一例,公司大股东甲意图侵害乙丙两股东的利益,决定限制分红。

如上图所示,此时甲与乙丙的意志不仅不同,而且全然相反,“共同意志”在此情势下体现出不周延。笔者赞同李教授的观点,即法人既然有自己的行为能力,便有自己的意志;法人既为主体而非主体之集合,便只有一个意志。但法人既为拟制主体,其意志的产生在现实中往往不是基于同质的A1,A2,A3……派生出A’,而是由A、B、C角力后,呈现出一个合力的结果。

笔者认为,除却字面含义,也正是由于出资人(成立公司后或为股东)不可能始终同步,而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催逼着规模生产与投资出现,附设有限责任的现实意义才得以体现。以私法的视角观察,每个股东不应为别人衍生的风险承担所有责任。倘若所有股东全然“同舟共济”,法人反倒成了筹措这些股东的手段,拟制为“人”的意义顿时黯然,毕竟此时突破有限责任是对实质公平的表彰――对债权人的真正保护。附设有限责任的一个考量基点是风险聚合而非叠加。

综上,笔者认为,“共同意志”的说法略欠妥当,不妨考虑以“合力意志”或“协同意志”替之。

二、“法人人格否认”触发的连带责任

该书第十章“民事主体(二)――法人”第九节“关于‘法人人格否认’”中提出:“民事关系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法人之行为后果应归法人。但法人是拟制主体,以自然人意志为自己意志。为法人提供意志之自然人,如利用法人名义,侵害他人权利,应视为意志提供人与法人的共同侵害行为,意志提供人和法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笔者认为,上述推导欠妥。

李教授在第七节中提出,拟制一个意志,并非将共同意志视为单一意志,而是根据共同意志,将一个与共同意志内容相同的意志作为拟制主体的意志。第九节里所述“法人是拟制主体,以自然人意志为自己意志”对照之下,或有瑕疵。为便于讨论,笔者将“自然人意志”简易化为单数意志,(如“法人代表意志”),不赘述复数意志,省却复数意志不尽相同情势下意志调和的先过程。“以……为”的说法在此处有所歧异,应当理解为在自然人本有意志之外,另有一个意志(即法人意志)归属于法人,不存在自然人意志外化为法人意志抑或法人意志内化为自然人意志的情势。

笔者赞同李教授突出强调主体一元性的论点,进一步针对法人而言,体现为法人(公司)自身意志与自然人(股东)意志的割裂。正因如此,“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有其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从形式层面上而言,侵犯法人(公司)债权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主体乃是法人,所有行为乃是法人所为,均由法人意志驱使,难以成立“连带责任”之说。如若认为此时欠缺法人意志,行为无效,即从根源上将法人的责任主体地位有所否定,此时仅自然人(股东)承担违法责任,接受法律苛责,也不成立“连带责任”。从实质层面而言,也应由自然人(股东)承担责任,在此不赘述。李教授所提共同侵权若要成立,即至少要符合“两人或两人以上合意(合谋)”的要件。李教授此处所提“为法人提供意志之自然人,如利用法人名义”中的“名义”非法律概念,有待澄清。如若理解为“名称”这一非生理属性,法人为该自然人(股东)的工具,与刑法上“教唆”的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相类,是否具有应然的责任主体资格有待商榷,但已无法契合“合谋”要件。如若理解为“意志”、“行为”,则按照李教授“一个意志无法支配另一意志”的观点,也无法成立。综上,笔者认为,“连带责任”的说法略欠妥当,有待进一步理论探讨。

三、从主体一元性到法人溯源

该书第十章“民事主体(二)――法人”第一节“法人之起源”对法人溯源所涉篇幅较少。结合李教授的观点,“法人的意志是拟制的,这一意志的载体也是拟制的,这一意志的存在形式也是拟制的”。法人溯源的过程,在李教授书中更多是“名称”溯源的过程,而非实体溯源的过程。从古罗马、古希腊到中世纪的欧洲,再至如今的美国,法人的概念是在演变中发展、发展中演变的。法人本质的界定如若离开对法人实体的观察,则会略显偏颇。李教授从主体一元性推导法人本质的结论:法人就是一个意志叠加一个名称。其更多地关注于剥离与包含自然人的关联之处。

如上图所示,对于公民A而言,自其出生,法律即赋予其人格,从法律层面而言,可曰自然人A。另一方面,若干公民可以设立公司,符合法定要求,完成行政手续(在中国需要),即可成立公司。此时,法律将其拟制为法人,一者可以简化内外关系(通过合同和契约仅以厘清相关法律关系),同时简化交易与诉讼主体的数量至一个。于此而言,赋予人格和拟制法人,归根结底而言均为法律表彰法律意义的措施。从抽象层面观察,法律本身与物理存在的区分并无直接联系,法律可以赋予一个物理存在(一个公民)以法律地位和意义,同样可以将若干个物理存在加以“集合”、“打包”,通过分层,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李教授通过极致的抽象与剥离,固然可以给读者提供一种民法哲学上的研究法人的思维进路,但与生活实践的差距却也显而易见。读者可以藉此廓清公司(法人)作为“壳”的内在机理,但是于交易与诉讼而言,“法人”概念虚无的倾向是不利于司法实践的。“法人”概念虚无的倾向似乎对应了法人自身无法应诉、由公司责任人取而代之的情势,但是忽略了公司有限责任的体现――最终仍是法人的财产接受了科处。

仅以公司为例,公司的发端依照西方观点,便是滥觞于垄断利润、抗避风险的需要。设立公司之初衷在于建立一个实体对于王权应允的特许加以“资源最大化”的利用,同时也契合了若干权力集约成为“权力束”的诉求。而公司即为法人,则法人若要周延公司这一对象,便不可太过极端抽象。

李教授的推导渊源于其逻辑起点――资源稀缺性。笔者对此观点表示赞同。总体来说,笔者与李教授的分歧在于,之后逐步嵌入的小前提不同。李教授的观点大多从哲学意义出发,势必陷入应然层面的要求,更多以现代法律的应然价值为基点。笔者认为,忽略王权(或者当时局限面很大的人定法)直接完成理论应然层面的推导,具有一定的缺失――实践价值的褪化。而且,现代法律的目标更多在落于权利义务的设计,使得最后的利益(法益)得到协调。在成文法系国家,成文法本身具有固化的滞后性,自然需要不断更新,但是为了维护法律的稳定性与确定性,又势必对原法有所迁就,因而实然层面的法律规范辐射的法益交叉在所难免。公司(法人)的概念在法律层面而言,是可以忽略物理存在的视觉分类的。

另一方面,形式逻辑研究的核心问题是推理与论证的有效性,形式逻辑手段作为一种推演的工具,其成立的前提在于设定的前提真假。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效逻辑推理可能发生的条件及适用性十分有限,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并不关心论证与推理是否在逻辑上严格有效,更多关心前提能否对结论提供足够的支持。在此笔者不否认逻辑本身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形式逻辑以三段论形式苛求每一环节的精准在现实中是难以全然实现的,毕竟在法律规范里充斥着主观价值判断(立法者的意图),故而应当更多关注应然与实然的衔接。而且形式逻辑,从某种意义上说,与人们日常生活与思维活动之间的距离比较疏远。形式逻辑所赖以展开的符号系统或其他形式化系统固然可以具备强大的表达能力,但这类人工语言始终在丰富性、灵活性及实用性等方面有所缺失,就相当于有了“卡路里”,但是“滋味”被脱干了。静态形式逻辑框架如何应对时间与空间的张力(事物的实际变化),值得深思。霍姆斯大法官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本身不是对逻辑的全然否定,毕竟经验本身于某种程度上也植根于逻辑,但是寻求以“法律之眼”构建结合应然与实然的法律观念(包括这里的“法人观念”),则更能彰显法律的生命力。

四、结语

无论如何,李教授以其“主体一元性”的推导为笔者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思路――不论是其大前提“资源稀缺性”的提出,抑或整个民法形式逻辑体系的构建,如此一种哲学进路的呈现,对锻炼读者法律思维,引发读者深入思考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在此不惴鄙陋,试对上述内容加以凝炼:如若思维过于朴素直观,只见两个断裂分割的现象或事物,而没有用“法律之眼”观察法律拟制的过程,则容易产生机械的推导,其实质是前提本身的真假并未明确(当然这同样是主观价值判断,亦证明形式逻辑只是手段,不是皈依)。何时以“法律之眼”将一个生活现象分割看待为两个法律现象,取决于法律之趣旨,而非逻辑推理,亦非生活表象。法人”观念的众多分歧恰好是对这点的有力证明。法人为何,何为法人,本身并无定论,笔者于此文所述仅志在“破”而无力“立”,抛砖引玉,以冀更多的扬弃与超越。

参考文献:

[1]李锡鹤.民法原理论稿:第2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2]李锡鹤.民法原理论稿[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立志格言范文第4篇

1、独立人格,自主意识。孔子十分重视培养其学生的独立人格和自主意识。

曾赞扬伯夷、叔齐是人格伟大的人,认为他们能做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具有独立意志自主意识,不为任何外部压力所屈服。并强调这种人格能够做到识礼、知人,是非分明,意志坚强。识礼,就是能认识和掌握社会规范;知人,就是能正确认识别人,也能正确认识自己。在此基础上然后“能好人,能恶人”,即是非分明,能坚持正确信念,与邪恶势力斗争。

2、理想如命,志坚如钢。孔子要求他学生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这就是仁,即“仁以为己任”,这样才能力行仁道,力拒恶道;并要求学生义无反顾地去追求仁,他说:“欲仁而得仁”、“求仁而得仁”;还要求学生“志于仁”,时时刻刻不离开仁,“苟志于仁,无恶也”,“君子无终食之间述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要求学生在关键时刻以生命捍卫仁,“志士仁人,无求人以害人,有杀生而成仁”。同时认为作为积极的道德主体,必须有如钢的坚强意志,“临大节而不可夺其志”;强调坚持精神,“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复一篑,进,吾往也”;还强调要能经得住艰难的考验,“磨而不磷,涅而不缁”。

3、爱人宽人,立人达人。孔子十分注意行为主体自觉性的培养。他努力培养学生的仁爱精神,使之成为学生的人生原则和理想。仁爱精神今天理解就是一种利他精神,包括利群、利社会、利国家,即为仁,就是能宽厚待人。他对学生子张说:“能行五者(恭、宽、信、敏、惠)于天下为仁矣”。利他精神体现在与人交往中,就是要“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4、笃实躬行,重义轻利。孔子重实重行,不仅说的要符合仁,而且要付诸实践,做到笃实躬行。在处理言与行的关系上,他向学生提出“言必行,行必果”;少说多做,要“讷于言而敏于行”,“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先做后说,要“先行,其言而后从之”;做不到的不说,“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在行的过程中,?要重道义而轻私利。他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还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若浮云”。长期以来,人们以为孔子只追求道义而排斥功利,其实这是误会。孔子认为,作为社会的积极道德主体,为维护有益于公众的大义而排斥害义的一己私利,这是与西方以极端个人主义为基础的人本主义的区别所在。

立志格言范文第5篇

【关键词】雅正格调;文体教学;教学设计

【中图分类号】G63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7)27-0036-03

【作者简介】薛海兵,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江苏南通,226001)教科处主任,高级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

笔者认为,语文学科的顶层设计一直存在缺憾。这些缺憾主要源于四个方面,即学科性质的争议性、课程内容的抽象性、教学内容的模糊性、教学目标的被搁置。学科性质的争议直接导致了其他三个问题的存在,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又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语文教学中的三种不良倾向,即激进的伪人文倾向、保守的伪实用倾向、任性的伪自由倾向。这四大缺憾与三种倾向的存在,语文教学就缺少了必要的中和性的审美。

这些没有理解学科教学辩证法的错误倾向和做法,往往忽视了语文学科对语言、思维和审美实施富有辩证性的有效教学,使得语文被,学生被设计,课堂被曲解,牺牲了学科与学生,无疑是将语文教学拖向了背离人道主义的深渊,同时也走向了背离科学与审美的深渊。

基于对这些现状的思考,笔者主张建构“格调语文”以实现语文学科的教学理想。格调语文主要有两个理论支撑,即古代诗学的格调说与现代美学的格调论。关于古代诗学的格调说,邓红梅(2009)认为,“格调就是指古代诗歌创作与批评中的体制声律、艺术风貌、品第水准的整体形态”,格调说是“通过衡量诗歌格调的高低,来判断诗人的人生境界与诗艺修养的深浅”。她指出了古代诗歌格调论的基本范畴及其评价功能。关于现代美学的格调论,叶朗教授(2009)认为,“格调或品味是一个人的审美趣味的整体表现”。这种审美趣味在人的各种劳动及其成果中得到体现。对于作品而言,作品的格调不仅取决于作者的思想境界,也取决于作者所能达到的艺术境界。凡思想和艺术两美齐备的作品,就会被誉为格调高雅、纯正。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格调就是指作品在被创造与被批评活动中从形式与意蕴方面所体现出来的法度范式和审美趣味的整体风貌。格调在任何领域都指向作品与人,作品的格调是人的格调的映射。

基于以上认识,在做《秋声赋》的教学设计时,笔者从格调语文教学主张出发,将其目标确立为使学生理解文赋的“体物言志”的主要特征和“触物兴词”的艺术手法,以及能正确评价作者的“悲秋情怀”三项内容。

【教学过程】

一、入境:导入与激趣

教师:悲秋是中国古代文人的文化情结。北宋文学家欧阳修的《秋声赋》,上承杜牧的《阿房宫赋》,下启苏轼的前后《赤壁赋》,历来被看作中国文学史上的悲秋经典。今天,我们一起学习《秋声赋》,体味文本中蕴藏的文学美和哲理美。

二、诵读:感知与发现

1.自由诵读:作为文赋的《秋声赋》在诵读上有何特殊之处?

教师要求学生在预习的基础上再次诵读文章,然后教师点名朗读并点评。关键是要放声地读,读出滋味,并努力体验其文体特点。

2.整体感知:梳理基本内容与思路。

组织学生交流基本内容与写作思路,即写什么与怎么写,并交流对于文章内在逻辑与特征的理解。要求学生抓住关键词句对内容加以梳理与概括。根据学情组织学生诵读局部文字。

明确:文章按照“闻秋声,求其因,感其心”的思路展开全文,“求其因”部分又步步深入,由果而因分别写了秋状、秋气和秋心三方面的内容。全文思路清晰,逻辑严谨,构思巧妙,层次分明。

3.发现问题:对文本内容、艺术与特色进行质疑并梳理。

学习小组交流课前预习中所提问题并进行分类汇总。教师巡视,对学生中的问题倾向和特殊问题做到心中有数。然后,教师明确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并组织学生再次诵读课文,要求学生带着问题读书。

明确:经过讨论汇总,我们打算集中讨论以下五个题:(1)作者如何描写无形之声,如何写出其特点,有什么作用?(2)如何理解作者阐述“秋心”的文字?(3)“嗟乎”一段主要写了哪几层意思,与上文的“秋心”有何关系?(4)如何评价作者“感其心”中流露出的心态?(5)本文是否体现了文赋的典型写法,特点是什么?

三、涵泳:格物与知味

(一)研究体物类问题,欣赏文学美

1.研究一般描写的形象性:作者如何描写无形之声?如何写出其特点?有什么作用?

要求学生将自己想象成正在夜读的欧阳修,在头脑中再现画面,全身心沉浸其中,感受文字与描法,然后联系全文,思考其作用。

明确: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运用多重比喻,对秋声作直接描摹,而且比喻之间是连贯而下的有机结合,展示了夜至秋声的动态画面。在比喻中,作者充分展示了秋声不期而至、由远而近、自弱而强、从隐而显的动态过程,铺陈渲染精彩,极富艺术感染力。读者从中能强烈地感受到秋声的肃杀奔涌、充满杀伐之气。

2.研究赋体描写的铺陈性:描写文字如何体现赋体特点?

要求学生把描写秋声的文字,综合起来研究,看看能否发现赋体在“体物”方面的特点。建议学生回忆《阿房宫赋》,通过比较归类的方法获得理解。

明确:(1)直接描写,多重铺陈,运用多重比喻作动态的关联描写,在多重联想中,铺陈渲染,写秋声声势与质感。(2)换个角度,间接渲染,铺陈秋色、秋容、秋气、秋意。(3)理说秋意,深入浅出。

(二)研究言志类问题,欣赏哲理美

1.作者在“嗟乎”一段主要写了哪几层意思?与上文的“秋心”有何关系?

要求学生遵照上文所提出的涵泳体味的学习要求,借助关联词语尤其是虚词,梳理出本段落的基本内容与层次逻辑,并思考它与上文存在怎样的关系。

明确:两层意思。第一层写人事与勉力,使人衰老。第二层意思是人非草木,不与争荣。从秋声到人声,从秋心到人心,触物兴词,作者在这当中通过体察秋而表明自己的人生态度和感悟。显然,前半篇写有声之秋对草木的摧残,正是为了后半篇,写无声之秋对人的摧残;在作者心里,人事忧劳甚于秋心肃杀。这样,文赋的体物言志就有了完整体现。

2.评价作者的观点:如何评价作者“感其心”中流露出的心态?

请学生结合自己有限的人生阅历和间接的经验,对欧阳修的人生态度加以评价。学生可以结合欧阳修的政治生活进行思考,而且要注意运用批判性思维考虑问题。

明确:欧阳修的观点一方面显示其淡泊名利,看淡人事,具有一定积极性;另一方面表现其与世无争,知足保命,兼有消极性。古代文人悲秋作品的立意大多都处于悲秋、恨秋的范围中,欧阳修的《秋声赋》却一反前人的常情,选择了全新的角度来立意。

四、体悟:比较与致用

1.通过比较训练,巩固对关联比喻、多重铺陈、触物兴词和体物言志的理解。

要求学生重点研读苏轼《赤壁赋》的第二、三、四段,结合关联比喻、多重铺陈、触物兴词和体物言志四个学习重点加以简要分析,然后小组内讨论补益,并请代表做交流发言。

明确:苏轼《赤壁赋》的第二段描写箫声时运用了多重比喻,但不是欧阳修文中的前后关联、环环相扣的用法。这里本身就是铺陈渲染,含蓄而又形象,更大范围则可扩展到第三段,首先直接点明愀然忧伤,然后联想历史人物命运,再就是联系自身人生短暂,从而将人生悲伤铺陈到位。至于体物言志,则主要体现在前两段与后两段之间,前体物后言志,只是与《秋声赋》相比,苏轼的主客问答与言志之辩的篇幅要长得多,说理更为透彻而形象。

2.通过比较训练,巩固对体物言志和托物言志的异同理解。

要求学生结合周敦颐的《爱莲说》,思考其主要手法托物言志与本文的体物言志手法的异同点。

明确:托物言志是把自己的志趣、志向寄托在对某种物的叙描抒议之中。体物言志指在对事物的形态风貌进行铺陈描绘之后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前者可以融思想于对象中,后者则需要直接阐述自己的思想。两者都有对物的依托,但是后者所铺陈之物本身不一定具有欲言之志的特点。

五、结束:总结与升华

秋天,似乎是属于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这个季节代表了他们的苦痛,代表了他们真实的追求与无奈,所以在共同的文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中国传统文人,自觉不自觉地承继着这种“悲秋”的情怀,也自觉不自觉地被这种情怀感动着。而难能可贵的是,面对这深厚的传统和众芳摇落的季节,作为封建士大夫的欧阳修,对前人的思想有了难得的反思与超越。

【教后反思】

在设计《秋声赋》的教学时,笔者遵循格调语文的正确性、艺术性和辩证性三项要求展开。

第一,抓住文赋“体物写志”的文体特征,体现以教学法度为基础的正确性追求。“识体而教,以体定课”是语文教学的基本规范,这样整堂课才能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课堂教学具有语文味。文学性文本教学大都要鉴赏文本的描写艺术,但是本课将它置于“体物”的文体要求下才是必需的和应然的。

第二,抓住文赋所具有的文学美与哲理美,体现以审美体验为重点的艺术性追求。课堂的美感必须通过对文本美的发掘和对教学美的展示才能全面呈现。在探究文赋之美的同r,教学美感应在品位、情调、氛围和语言诸元素中得以体现,譬如教学语言富有文采而又相当克制,走在诗性与理性之间,这对于展示文赋的魅力和语文教学的魅力,都是重要保证。

第三,有效渗透辩证思维训练,体现以“雅正”为权衡的辩证性。在评价欧阳修观点的教学环节上,在体悟升华的练习环节中,甚至在整堂课的教学思想上,都要有意体现“雅正中和”的辩证美感。涵泳的意会性与细读的精确性两相结合,使得教学不空、不死、不走极端。在“写志”教学过程中,有意识地展开言意互转的训练,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

总之,整个教学设计既要为实现教学目标服务,也要为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提供有效策略,还要充分体现格调语文教学主张,努力做到守正创新,能以最合适的教学方式促进学生形成科学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让学生感受并享受学习“赋”体文学的美与快乐,并对人生与人世拥有积极向上的态度。

【参考文献】

[1]邓红梅.论“格调”[J].文学遗产,2009(01).

[2]叶朗.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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