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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理论论文

政治学理论论文

政治学理论论文范文第1篇

1.教学内容的系统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实践教学模式构建和运行的基础,就是在于教学内容的系统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就是培养学生使用理论观察社会、认知社会进而思考自己的人生。当下我国的高校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内容各有侧重,但是都有着同一个目标,就是实现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准确把握。各大高校的教学内容都相互关联形成了一定的体系。这种体系,满足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目标,能够更好地实现对学生科学、全面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作为一个体系,必须要在一定程度上具备统一的规范要求,这就是教学内容的系统化。教学内容的系统化可以有效地避免实践教学分散随意现象的发生,并且可以帮助实践教学实现常规化、科学化。所以思想理论课程实践教学模式首先要把握的就是教学内容的系统化。

2.教学运行的系统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实践教学存在着一个过程,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并不能够直接得到教学的目的,而是必须要通过实践的过程才能够达到教学目标。传统的教学模式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大多都是静态构成的,就是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由老师来教授给学生最为理论的思想政治观念。在当下的实践教学中,加入了许多的动态因素,就是将教学方法和教学环境相结合,利用实践的方式来完成思想政治理论的教学。在当下的这种实践教学中,把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当成了一个整体,并建立了一个较为完善的系统,通过对这个系统进行较为完善的动态把握,形成了实践教学方式。这种方式主要就是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之上,老师组织学生进行实践教学活动,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让学生们更好地把握和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实践中将马克思主义理论转换为学习的目标,实现政治教学内容。虽然这种教学方式可以很好地让学生把握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但必须是具备一定的前提,就是在实践过程中要能够很好地把握运行的全过程,就是教学运行过程系统化。

3.教学管理体系的系统化系统论中的整体性、层次性、结构性其实都是在对于系统的管理上的要求。在一个完整的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相互配合,才能够更好地发挥系统的作用。系统管理是一种科学管理的方法,通过对子系统进行管理,从而实现对整个系统的管理。思想政治理论实践教学中,教学方式、教学内容等都是建立在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的基础之上。这样就需要将学校的各个部门整合成一个体系,这样才能够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于老师的要求就是能力突出、素质全面、思想政治理论实践基础较强,这样才能够很好地构建教学管理系统,教学管理系统包括优良的教师、完善的理论和充足的资金。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系统能够更好地实现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的规范化和系统化,更加利于学生对于思想政治理论的知识的接受。所以为了能够更好地提高思想理论实践教学的效果,我们必须要建立系统化的教学管理体系。

4.教学质量监督评价体系的系统化对思想政治教学实践教学的教学质量评价是十分有必要的,思想政治教学涉及许多领域,这样就导致了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工作更加的困难复杂,这样我们建立系统化的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可以很好地帮助教学质量的监督评价。系统化的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可以对教学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不仅仅能够衡量实践教学的效果状况,还能够通过对教学效果进行整体定性的分析,为将来的教育工作提供一定的帮助。教学质量监督评价的系统化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做,一方面是加强对学生实践教学学习效果的调查,找到学生评价中自己教学的缺点,与理论考核方式不同,这种调查是根据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参与程度的不同拟定的,可以很好地把握学生实践学习的效果。二是加强教师对于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价。老师的评价结合学生的调查结果,这样就能够从全方位了解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所存在的问题。所以对于思想政治教学质量的评价必须要建立综合性的完整的体系。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模式的构建

1.高等学校教育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全面培养人才和科学研究人员的能力。这里面提到的协同创新主要就是在一个系统的整体上,各个子系统基于同一目标,通过不同的方式,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来完成整体的共同目标。各个子系统之间相互合作会产生一定的协同效应,能够更好地完成整体的共同目标。所以要想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模式的构建工作,首先要做的就是创建协同机制,确保在实践教学中各个部分能够有效地协调工作,这样才会产生协同作用,更好地完成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如果没有很好的协同机制,就会造成实践教学过程中的突况很多,会对教学工作的效果起到不利的影响。

2.设计目标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目标是为了学生能够更好地把握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这个目标具备一定的抽象性,所以必须要把这个目标进行层次上和结构上的划分,转化为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践教学目标。我们在强化实践教学过程中,也要强化实践育人的意识,制定合理的方案,完善科学的体系,这是中央文件的要求。所以我们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要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传统的课程间的界限,将不同的学科与思想政治教学相结合,达到对学生教学的创新。思想政治教学工作分为好几门课程,我们可以在这些课程的教学目标中,整合出相同的教学目标,来进行统一的实践教学,将几门课程科学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学校完成教学工作,又能够很好地让学生理解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知识。

3.构建教学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体系是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所必须要做的,科学合理的教学体系是建立在各门课程对总目标的要求之上的。系统论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当成一个总体,各个学科是其中的子系统,各个子系统的目标不同,这就需要我们在对各个子系统也就是各门学科有着一定的研究和理解之后,设计出整体的学校思想政治实践教学体系,结合各门学科之间的关联,有效地避免内容的交叉和重复,这样在教学过程中,会节省很大的一部分时间和资源。构建的这个教学体系,要根据教学体系实施内容的不断变化而变化,要能够做到与时俱进。

4.合理利用资源思想政治实践教学需要利用校内和校外的各种资源来开展教学工作,这样就要求我们合理利用资源,做到资源利用最大化。我们在进行思想政治实践教学时,可以和校团委、学生会、教务处等部门进行合作,充分利用各部门之间的资源,把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利用。我们还可以把实践场地的资源与各个部门共享,这样不仅仅对于学校的思想政治实践教学工作有一定的帮助,对于学校的其他部门的工作也有着很大的帮助。

三、结论

政治学理论论文范文第2篇

(一)研究性教育教学体系的顶层管理

由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有关部门(一般是教务处、思政部和学工处)负责制订本校所接受的思政课课程管理的各项制度。首先是本校研究性教育教学的实施指南、方案或条例,作为学校开展研究性教育教学的总纲领及制订相关各种规章制度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再分别制订各种岗位职责及课程实施的规章制度。该小组的工作机制,除了定期召开会议外,还可尝试设立小组专职秘书甚至办公室。只有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才能有效协调学校的各个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全面推行思政课的研究性教育教学工作。

(二)教务处对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的管理

研究性教育教学自身的特点决定其不能局限于课堂上的理论讲述,更应该包括课内教学和课外教学两种不同的教学形式。在研究性教育教学中,课内教学和课外自主学习研究是紧紧地结合在一起的,是有机统一的。课外学习在课内学习中得到反映和体现,课外学习又是课内学习的延伸和展开。学生通过不同场合、形式的研究性学习获得各种能力,最终在此基础上牢固地建立起科学的思想政治观念体系。因此,如何认定教师在研究性教育教学中的工作量和学生的学习时数,是一个不同于其他普通课程的问题,需要以教务处为主进行设计和规范。为了保证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的质量,教务处还应建设相关的质量控制体系,对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教师是否按照教学计划执行,并了解授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学生的学习状态等,以便及时做出反馈,由相关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调整,进一步改进教学,加强教学管理,从而保障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有效、有序地进行。

(三)思政部对研究性教育教学的管理

思政部是负责学校思政课教学的职能部门,它负责制订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的实施计划和组织课程的日常运作,落实学校研究性教育教学实施方案的要求,会同教务处检查和监控课程实施的情况,组织教师外出培训、校本培训和交流研讨等。同时,思政部还应负责制订研究性教学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程,制订教学日历,确定考核方式,并组织编写规范的研究性教育教学指导手册。指导手册包括所有思政课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名称、开课目的、开课时间、教学内容提要、主讲教师、考核方式、学时学分、选修条件、选修程序及推荐阅读材料目录等相关内容。将指导手册印制成册并在新生入学第一个学期由辅导员协助发放到班级,同时将指导手册的电子版挂在网上供学生作为学习参考,帮助学生有的放矢地进行研究性学习。

(四)学工处对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的管理

为了保证学习的效果,研究性教育教学要求将思想政治理论教学贯穿到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各方面,避免出现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在课堂以外的时空缺乏着力点的情况。而要实现这一点,除了教务处要和思政课教学部门密切配合之外,还要在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内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和学工人员(辅导员)队伍的协作,使之分工互助。目前,高校寒暑假的“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活动等一般是由高校学工处负责,而寒暑假又同样是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重要时段,因此,学工处要与教务处、思政部通力合作,在教师指导、学分计算、质量控制管理等方面制订相关规定,将假期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轨道。条件具备的院校,可以探索将部分辅导员聘为思政课的课程助教,部分思政课教师轮流担任学生班级助理辅导员等机制,以达到提高思政课学习效果的目的。

二、选修课程设置

在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中,仅开设《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中确定的几门必修课程(本科4门、高职高专2门,以及“形势与政策”)是不够的,还需要建立相应的选修课程体系。思政课选修课程的设置能够使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在方法论指导、思考问题的方向,以及研究方向等方面获得必要的拓展、延伸和有益的补充。为了让学生真正开展研究性学习,并且在学习过程中提高研究性学习的能力,选修课的设置应该既考虑是否贴近学生的实际,又注重课程的内在连续性和拓展性。只有充分考虑这些课程设置因素,才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他们主动选课,又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提供方法论的指导,使得选修课和必修课之间、选修课与选修课之间相互延伸、相互拓展,形成整体性的系列课程。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思政课的选修课体系可以设置为下面三个大类。第一类是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相关课程。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这一类课程可以开设马克思主义哲学(高职高专院校)、逻辑学、社会调查方法、文献检索等,为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奠定方法论基础。第二类是从国际到国内、省内、市内的经济社会政治相关课程,如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地方社会政治与经济发展史等,引导学生去研究社会中的各种现实问题。第三类则扩充到伦理学与职业道德、法律、社会学、心理、历史等,为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提供广阔的研究空间。这三类选修课,按学生修读的方式可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上述第一类课程可以设为限定选修课,要求学生至少选修其中一门;后面两类则为任意选修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选修其中一门或几门。在学分设置上,可以将第一类课程设为2学分,第二和第三类为1~1.5学分;学时也可根据每学分对应15~18学时的安排确定为15~36学时左右,要求学生至少选够7学分(本科)或者5学分(高职高专)的课程。为方便学生学习,可以将选修课分为理论课、实践课和网络课程,部分课程设立课程网站,将课程教学内容制成微课程,并通过网站的图文内容、交互方式引导和组织学生通过课程网站进行学习。从总量上看,选修课的门数在教师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多多益善,以满足学生学习个性化的需求。在教学安排上,选修课的开设应该充分考虑课程之间的内在关系,精心搭配,尽量把课程合理地安排在大学阶段的每个学期。否则,有可能出现部分学生不顾研究性学习的内在规律,单纯为了“抢学分”而在短时期内把相关学分全部修满的现象,这种做法没有使学生获得实际的研究性学习训练,无法收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参差不齐,在思政课的研究性教育教学过程中,如何针对这一差异进行个性化教学,实现因材施教呢?我们认为,可以根据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水平的不同引导其选修不同的课程。这就需要教师对学生的思想状况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因此,必修课建议实施小班教学,否则教师很难做到对学生的思想状况心中有数。

三、多元化评价

政治学理论论文范文第3篇

多元智能理论是由美国霍华德加德纳在《智能的结构:多元理论》中所提出,并受到了教育界的广泛关注。多元智能理论是对一个学生从多元的视角进行评价,使得教育者可以重新的审视教学中的思维以及教学中的策略。对于传统的教育而言,对学生的教育主要侧重于数理化以及语文等方面的教育,并没有从语文的空间上以及数理的逻辑之上进行教育思考。就学生的自身而言,每一位学生都拥有不同方面的智能,如运动、音乐、人际关系以及内省等,由于每位学生的知识结构以及性格的不同,对这些智能所表现出来的程度也大不相同。一些学生在某些领域内处于优势,但是在其他的领域内却处于劣势,这就要求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同时,要应用多远智能理论,不断的有效的促进学生的发展。

二、思想政治教学实践中的多元智能理论的应用分析

当前,我国很多高校将多元智能理论应用在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的教育当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多元思想政治教学中注意应用情景教学的方法。

在多远智能理论当中,多元智能理论认为,人类的智能表现形式主要受所处环境的影响。在实际的思想政治教学当中,如果想使得学生更加深刻的体会思想政治的理论,就要将思想政治理论应用在实际的实践当中来,使学生在特定的情景环境当中不断的去学习与发展。就传统的思想政治教学而言,通常教师都会以讲教为主,利用多媒体所显示本课的教学重点,强制性的让学生对其进行记忆,以便应付考试。教师没有认识到这种课堂情景会令学生感觉到无比的压抑,学生被动的去获得知识,对这些知识并不理解,很难记忆。如果教师在教学中应用一些比较有带表性的人物的语言,再讲其应用到实际的教学案例当中,将实际生活的场景与思想政治的内容相结合,让学生通过对各种图片的观察,使学生更加深刻的体会教学内容的内涵。

(二)多元思想政治教学中注意应用差异教学方法。

作为思想政治教师,首先教师要对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风格以及学习的水平进行一定的了解,这些是实现差异教学的前提条件。多元思想政治教学对于教师而言是一种全新的挑战,这种教学需要教师全方位的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并作出不同的分析。在学生的学习生活当中,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领导者,需要不断的观察学生,去了解学生的学习动态与方法等,这有利于教师掌握学生在学习中的不同的差异,从而根据每一位学生不同的学习水平及特点,应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有效的完成思想政治教育,从而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思想政治的学习当中来,完善自身的发展,以有效促进未来社会的发展。

(三)多元思想政治教学的教学环境对学生学习的影响。

由于思想政治对提升学生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为此,在实际的教学当中,教师要为学生创造不同的物质条件与精神条件,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课堂上,教师可制造不同的乐趣,积极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还要保持一个比较稳定的文化氛围,确保学生在思想政治的课堂上能够愉快的学习,避免为学生施加压力,也要避免课堂上出现压抑的课堂气氛,鼓励学生积极的参与到思想政治的学习当中来,引导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将理论与实践想结合,为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知识基础。众所周知,现代社会中合作与竞争并存,学生必须清楚的认识到,一些事情单单的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实现的,而思想政治的教学,可以使学生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为此学校必须高度的重视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多元智能理论的应用,可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在掌握学生差异的基础之上,为学生提供与自己相匹配的教学情境。

三、总结

政治学理论论文范文第4篇

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不是一个新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人论述过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1992年9月,由邹学荣主编,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专门设了一章,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主体及其交互作用的规律”。该书对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内涵、各类教育主客体的特点和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与客体交互作用的规律等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论述。此后,不少学者继续探讨,使该理论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对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认识发生了争论。有的学者不赞同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概念,其主要依据是:主客体是哲学的概念。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指的主客体,主体是人,客体是人的活动所指向的物,即马克思所说的:“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不赞同者就此提出:既然马克思主义哲学及马克思本人讲的主体是人,客体是物,思想政治教育学使用客体这一概念,就会把教育对象当成被动的物,从而否定了教育对象的能动性及他与教育者的平等性。于是,一些文章和著作就认为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二者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教育资料是他们共同的客体。一些书就只写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不写他的对应面——教育客体。归纳起来看争论的焦点是:能否使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概。

二、思想政治教育学主客体与哲学主客体概念的比较

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的争议主要来源于哲学的主客体理论,有必要将思想政治教育学主客体概念和哲学的主客体概念进行比较,从而科学地界定思想政治教育学主客体范畴的内涵。哲学上的主客体概念是和人类的实践活动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在实践活动中,人是活动的主动者,是实践活动的主体。实践主体是实践活动中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担负着设定实践目的、操作实践中介、改造实践客体的任务。……在实践活动中,客体是指一切作为主体活动对象的事物。”因此,有学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主体,而教育过程中的内容、方法、环境等是客体。如何看待这一观点?我们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提高人的思想素质、培养人才的实践活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内涵与哲学主客体的内涵有联系,但更有区别。其区别为:第一,实践活动改造的对象不同。哲学讲的实践活动是人对自然的改造,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实践的基本立足点;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其改造的对象是有思想、有行为能力的人。要特别说明的是,这里讲的“改造”,其含义是:“从根本上改变旧的、建立新的,使适应新的形势和需要。”即这里讲的改造不是指过去极“左”的政治运动中那种在极“左”思想指导下,用强制性甚至是粗暴的手段改造教育对象,而是指教育主体通过理论教育与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用引导、激励等方法改变教育客体的错误思想,提升其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使他们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发挥自己的作用。思想政治教育与哲学的改造对象不同,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的对象性也就不同,所以,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不能直接照搬哲学主客体概念的含义。哲学主客体概念被引入思想政治教育学,就具有了该学科的特殊含义。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与哲学客体的含义有重大区别:哲学讲的客体指的是主体改造的事物;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则是指教育主体改造的对象,这个对象不是物,而是接受教育的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受教育者、教育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受教育者和教育对象这三个概念没有本质的区别,指的都是接受教育的人。只不过,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从哲学角度讲的,受教育者和教育对象是从教育学的角度讲的。三个概念完全可以同时使用。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与哲学客体的区别,骆郁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1月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一书讲得很准确:“哲学意义上的客体是从人和物的关系上划分的,是指人类活动的对象。即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不是从人与物的关系上来划分的。而是从人与人的关系上来划分的。准确地说,是从人与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作用与被作用、教育与被教育。塑造与被塑造的相互关系上来划分的。”第二,不能将教育资料作为客体。这里的客体,应该是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教育对象,即教育客体。教育客体与哲学客体的不同点在于:哲学客体指的是事物,教育客体指的是作为教育主体作用对象的人。如果照搬哲学主客体的含义,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教育资料作为客体的话,那么,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改造的对象就是教育资料,而不是作为教育对象的人。这样,就发生了一个问题,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教育主体,那么,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就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去改造教育资料。显然,这与事实不符,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教育人、塑造人,为社会发展培养人才。第三,照搬哲学上主客体的概念,无法回答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就是思想政治教育以自己的属性和功能满足个人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效益关系。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是在思想政治教育满足教育对象需要的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离开了教育对象的需要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就无从谈起。第四,只讲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片面的。有的书只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不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这是片面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存在是以对方的存在为条件的。有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存在,才有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存在。没有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何来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即没有教育对象,何来教育者。反之亦然。教育主客体相互依存,谁也离不开谁。离开了一方,另一方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综上所述,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和哲学主客体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特殊的活动就在于它特殊的改造对象,特殊的方法、环境,特殊的价值追求等。当哲学的主客体概念被引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学后,主客体就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所赋予的特殊含义,即教育的主客体都是人,其区别点在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通过理论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途径影响人,改变人的人。教育客体则是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被影响、被改变的人。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学主客体不能直接照搬哲学主客体概念的内涵。

三、对思想政治教育“双主体说”的思考

1.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双主体说”的积极意义

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有的学者提出了“双主体说”。如有的学者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主动行为者,都具有主动教育功能,因此都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主体”。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应包括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因为他们都具有“主动教育功能”。“双主体”说对深入研究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理论具有积极意义。其意义在于:一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具有主观能动性。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作为人,不仅都具有主观能动性,他们二者还有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积极性。教育者希望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还能在教育过程中锻炼和提高自身素质。受教育者希望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学习科学理论,提升思想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社会需要的人才。这样,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有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二是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必须发挥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向互动的活动。只有双向互动,充分调动二者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缺少任何一方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二者之间的互动,教育效果都会受影响。

2.如何评价“双主体说”

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地位和职责是不同的。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导的地位,主导着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他的职责是指导受教育者转变旧思想,提高理论水平。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处于被主导的地位,他的职责是在教育者的指导和帮助下,接受教育者传授的理论和自学理论,参加各种教育活动,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和职责来看,前者自然是教育主体,后者是教育客体,如果看不到这一点,他们的地位和职责就会被颠倒和混乱,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就不能有序进行。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地位和职责这个角度讲,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只有一个主体和客体,他们作为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一对矛盾而存在。如果不认可这一点,就无法回答这样的问题: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的主要对象是谁?是教育客体即受教育者,还是教育主体即教育者?我们认为:教育主客体尽管能够相互教育,也需要相互教育。另外,当教育主客体在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发生转化时,教育客体会转化为教育主体。但是,在一般情况和教育活动的绝大多数情况下,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对象只能是教育客体即受教育者,而不是教育主体。那么,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是否存在“双主体”?我们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存在“双主体”,但这种存在是有条件的。第一,教育主客体的关系会相互转化。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是一对矛盾,教育主体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主导作用。教育客体是矛盾的次要方面,是被主导的方面。在《矛盾论》中指出:“然而这种情形不是固定的,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着,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在矛盾发展的一定过程或一定阶段上,主要方面属于甲方,非主要方面属于乙方;到了另一发展阶段或另一发展过程时,就互易其位置,这是依靠事物发展中矛盾双方斗争的力量的增减程度来决定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这对矛盾,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进行过程中,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也会互相转化。互相转化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素质高的教育客体指导教育主体。思想政治教育与文化教育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在文化教育活动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存在较大的知识落差,前者的知识水平一定高于后者,否则文化教育活动就无法进行。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情况就不一样了。在一般情况下,教育主体的理论水平高于教育客体。但在一些单位和部门,情况就不同了,有的教育客体的理论水平却高于教育主体。教育主体要开展好工作,就必须先向教育客体学习,在这种情况下,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就互易其位,向教育客体学习的教育主体就转化成了教育客体,而教育客体则成了教育主体。二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教育主体不思进取,理论知识日益陈旧,思想观念不断僵化,他们的思想落后于时代的发展,而一些教育客体则勤奋学习,积极参与实践活动,他们的理论知识和思想观念都与时俱进。由于后者超越了前者,前者应该向后者学习,这时,教育主客体的位置就发生了转化。第二,教育主客体优势互补,长短相济。教育主客体之间,他们各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也各有长处和短处。教育客体用自己的优势和长处去影响教育主体,也会使教育主客体的位置发生转化。“先生”向“学生”学习,“学生”教“先生”这种现象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是经常发生的。第三,教育客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在教育活动中,教育客体主观能动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动配合教育主体完成教育任务。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客体通过自己能动性的发挥,主动将自己掌握的先进理念,新的理论传递给教育主体,使其能够更好地完成教育任务。当教育主体接受教育客体传递的先进理念和新的理论时,他就转化为了向对方学习的教育客体。二是教育客体进行自我教育。教育客体为了更好地提高自己的理论和思想水平,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自我学习、自我反省。这时,他既是教育主体,也是教育客体。自我教育,使他集教育主客体于一身。当上述情况出现时,就出现了两个主体。一个是工作岗位、承担教育职能的教育主体;一个是位置发生转化后的主体。作为工作岗位、承担教育职能的教育主体在向他人学习的过程中,尽管他转化成了教育客体,但他的工作岗位、承担的教育职能没有变,他还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和实施者。从这个意义上讲,他还是主体。所谓位置发生转化后的主体,是指他的原有身份是教育客体,当他去教育原有的教育主体时,他的位置就转化成了教育主体。综上所述,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双主体”是存在的,但其存在是有条件的。如果无条件地讲“双主体”,既会造成教育活动管理的无序,也会使教育主客体地位、职责不明确,最后直接影响教育效果。

四、对思想政治教育学主客体理论争论的评析

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不应该使用主客体概念的人认为,使用了主客体概念会忽视了教育客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使得教育主客体地位不平等,从而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1.教育主客体概念的使用没有否定教育客体的主观能动性

教育客体的主观能动性能否发挥出来,不在于该用还是不该用教育客体概念,关键在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教育客体对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认可。这是最根本的因素。教育客体在教育主体的引导下,认可了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他就会自觉主动地去追求它,实现它。因为教育目标包含着教育客体的利益和价值追求,关系到他的素质提高和发展前途。教育客体一旦认可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他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实现教育目标的精神动力就随之产生,其主观能动性自然会被调动起来。二是在教育主体的教育和帮助下树立了科学的价值观。教育客体要想在事业上有大的作为,就必须树立科学的价值观。有了科学价值观的指导,他会自觉学习科学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培养专业能力,在业务活动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由于受环境和自身阅历等因素的限制,教育客体单靠个人的力量很难树立科学的价值观。这就需要教育主体对他进行价值观教育和发展方向的引导,帮助他在实践活动中确立自己科学的价值观。在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和价值观的引导下,教育客体的主观能动性就能发挥出来。

2.教育主客体概念的使用没有否定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地位的平等性

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主客体的地位既是平等的,也是不平等的。

(1)教育主客体二者地位的平等性。

关于教育主客体二者地位的平等性可从法律角度和人格角度去分析。从法律角度讲,教育主客体都是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因此,教育主客体二者是平等的。他们的差异只是在教育活动中分工的不同。教育主体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和实施者;教育客体则是接受教育的对象。分工的不同,并不影响他们政治地位的平等性。从人格角度讲,二者是平等的。人格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他们都享有法律规定的人格权利和人格尊严。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之间都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相互关怀。从实现社会目标的角度讲,教育主客体都是中国梦的追梦者和圆梦者。二者都承担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正因为教育主客体具有以上的平等性,才能充分地调动他们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

(2)教育主客体二者的不平等性。

从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的素质和承担任务的角度讲,二者又是不平等的。他们之间的不平等主要表现为:一是教育主客体在理论修养和思想素质方面存在差异。由于教育主体是经过组织按照严格的标准挑选出来并进行了专业培训,有的还获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有的还出国留过学;有的经过长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锻炼,具有从事教育活动的丰富经验。一般来讲,教育主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思想素质高于教育客体。从素质差异的角度讲,二者是不平等的。二是教育主客体在教育活动中的任务不同。教育主体的任务是通过理论教育和实践锻炼,引导、激励教育客体掌握科学理论和提高思想素质。教育客体的任务则是在教育主体的指导下,学习理论,转变观念,成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简单地讲,教育主体的任务是“教”,教育客体的任务是“学”。他们的素质、任务不同,决定了二者的不平等。三是教育主客体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起的作用不同,是主导和被主导的关系。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是一对矛盾。讲:“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教育主体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起主导作用。教育客体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处于被主导的地位,要受教育主体的约束。这里所讲的约束是指教育主体为了完成教育任务,要用教育目标和组织纪律去约束教育客体,而不是讲教育主体要约束教育客体的主观能动性,更不是限制教育客体的言论和行动的自由。

五、结语

政治学理论论文范文第5篇

历史唯物主义最早由马克思主义经济地理学者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引入,而批判现实主义直到70年代末才被部分学者有意识的运用到研究中。两者是从不同角度对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空间定量革命进行批判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社会批判,对方法的批判受到社会批判的限定。它认为如果世界以假象或某种迷惑性的方式展现在研究者面前,那么定量方法将加强这种误解。批判现实主义起初是一种文艺思潮和创作方法,后来被西方学者发展为一种社会科学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相似,也通过社会关系来理解人。它认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与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根本不同,定量革命的自然性将妨碍它为社会人的研究提供方法论指导。20世纪70年代,与空间定量革命相比,历史唯物主义没有将空间放在优先地位,而是将其与社会关系同等考虑。激进批判的重点较少关注人们所观察到的周边事物的差异,而是注重解释差异的根本原因,其结论可归结为空间格局由社会过程所塑造。而在空间定量分析中“地理”被不恰当地约减为“距离”、“局部变化”和“特征”等。实际上,空间应是一种社会建构,而社会关系的建构却超出了空间,这造成了空间差别。在地理政治经济理论来源的历史发展中,批判现实主义在20世纪80年代进入兴盛时期,这一时期可称为“社会和空间时期”。此时,历史唯物主义更多的是作为一个背景或一种批判的衬托,且两者也出现过不和谐的声音。例如,批判现实主义不赞同历史唯物主义过于注重阶级而忽略性别、种族和阶层等。早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地理学者多数有一个特别的方法经历,即进行过空间定量的经济地理研究,例如DavidHarvey、MichaelWebber、JohnHolmes和RayHudson等人,当代地理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EricSheppard也有过类似经历。空间定量研究者的方法相当狭窄:技术或工具箱方法,它的实证主义观念也是有问题的。然而,也不能完全抛弃它。这就是20世纪80年代历史唯物主义与批判现实主义面临的困境。寻求历史唯物主义与批判现实主义方法的融合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学者们进行了这方面的尝试。抽象是批判现实主义的基础,历史唯物主义虽有不同的抽象形式但也赞同抽象这种方法。作为融合的结果,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带有批判性的历史唯物主义成为主要方法论。这种转变意义重大,主要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使得地理政治经济学研究较少注重空间现象的描述,而是看重提供分析洞察空间不平等的能力。方法中隐含的批判观念在实践中能够产生关注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平衡。纵观地理政治经济学萌芽与形成中的历史唯物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我们可以发现:历史唯物主义较先引入,持续发展,最后成为主要方法;批判现实主义较晚引入,影响渐微,处于辅助补充地位。表面上看,是批判现实主义研究者兴趣转移的结果,实质上是科学逻辑演变与选择的必然结果。即便如此,批判现实主义的介入仍有持久影响:“偶然性”进入到主流的词汇,批判意识持久地存在,多元化的概念也符合流行的经济学方法。特别是它的以下两个结论具有重要价值:一是国家和经济是两个独立的社会关系,它们以偶然的而不是必然的方式相连接。二是结构思想,可以被历史唯物主义有效地利用,通过结构的重建和体制结构的新形式,资本可能缓和总是反复出现的积累障碍,而工人阶级也可以发展自己的社会关系以反抗剥削。当前,地理政治经济学理论甫成雏形,如何利用这两种方法增强对空间经济的解释能力,需要从它们对关键性问题的解释中寻找帮助。

二、两种方法论对几个关键性问题的解释对比

(一)抽象

地理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一个关键步骤是抽象。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历史唯物主义与批判现实主义抽象的方式有趋同之处。抽象和具体、单面与多面的统一等观念深深植根于批判现实主义。例如,人类首先按性别划分,然后按阶级等等。同类型的层次化也存在于历史唯物主义中,并且可能是其方法的最主要方面。例如,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不断穿梭于历史无关的和历史主义之间、一般劳动过程和特定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之间、阶级社会和资本主义阶级社会之间等等。然而,仔细考察,两者的差异确实存在。抽象可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类是经验主义的抽象,这是批判现实主义的主要方式。第二类是实质的、本质的或系统的抽象,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方式。经验主义的抽象是从具体或多面抽象为单面。它沿着较少的实在、更纯粹的概念的方向远离现实。当然,任何将世界划分为对象的研究都需要概念,即使研究者没有意识到,从具体到概念的抽象法,在批判现实主义看来就是形成无内容方式的一种抽象。AndrewSayer认为批判现实主义主要是对形式或形式上相似的关系的抽象,而正确的方法应该是理性的抽象。这要求在所研究事物之间的本质关系的基础上进行抽象。不能以形式的相似性,如人们的贫困,来区分人,而要以其与他人的丰富的关系来区分,例如,作为国家、雇主或家庭的人。从某个角度来看,马克思也运用了这种形式的抽象,例如,将中世纪以前的古代、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视为阶级社会的具体形式。不过,此处马克思只是部分分析。此后,他更深入地指出,一切社会形态由再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方式所规定。这为理解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之间的区别,以及扩大再生产的特定历史形式的积累过程指明了方向。马克思诉诸经验主义抽象形式的主要目的是批判,即反对把资本主义简约为历史虚无或自然形态的做法。资本主义是一种社会形态,因此是历史的创造,它所产生的核心矛盾——剥削行为,绝不能被解释为世界的法则,或某种自然的、不可避免的过程。历史唯物主义的主导抽象方式是历史的、系统的或本质的,是通过实践而进行的抽象。它与实践的社会历史的具体形式,与现实以及更具体的、多样的、整体的历史阶段相符合。例如,对资本抽象后发现,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地理政治经济学中“区位”这一概念非常重要,它离不开人类生活的具体社会形态。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区位观念,要早于资本主义初期商品贸易所依赖的区位概念。区位成为生产中重要的考虑因素,如房地产对优越地段的追求,是在最近才产生的,也许不早于有多个区位可选择的企业的出现。抽象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抽象层次。经验主义抽象方式的结果是产生了不同的“水平”,它与越来越多的抽象概念的层次相符,趋向具体的层次与趋向其他方向的层次相对立。因此,可以通过整合较抽象的概念与其他概念再现具体:从顶端开始的一系列嵌套的先决条件。地理政治经济学者的研究已经吸收了这种抽象层次的概念,认为解决问题的方法取决于抽象的层次以及在理论概念上与历史特异性的相符程度,例如,福特主义和后福特主义呈现了资本主义社会更具体的形式。历史唯物主义的抽象中固有的一种方式是注重概念的逻辑与历史的一致性:本质的一个必要前提是本质。例如,国家不能独立于使之成为国家的物质条件。生产关系在各个时期各不相同,具体的国家处在较低的抽象层次上,在阐明特定时期的国家形式时,要首先阐明生产关系的历史。这意味着,国家从来都不仅是作为经验主义抽象的国家,而是特定历史的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或任何其他具体形式。再如,要研究资本,必须首先抽象出剩余价值,然后抽象剩余价值的不同表示形式及其在生产上能够被占有的具体形式——租金,利息和企业利润,而它们处在较低的抽象层次上。

(二)内部和外部关系

批判现实主义在抽象问题上的方法核心是一种内部和外部关系的概念。抽象的目的是要确定一种结构,在这些结构中,通过定义使对象成为由该结构所决定的运动模式的内部关系的产物。外部或偶然关系只影响运动模式的表述,而不影响模式本身。历史唯物主义的内部关系是主体与其存在的客观条件之间的关系:即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并被进一步看作财产关系。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形态中就被这样理解。“劳动者把自己劳动的客观条件看作自己的财产,这就是劳动同劳动的物质前提的天然统一。因此,劳动者不依赖劳动就拥有客观的存在。个人把自己看作所有者,看作自己现实条件的主人”。并且“个人把劳动的客观条件简单地看作是自己的东西,看作是自己的主体得到自我实现的无机自然。……直接要以个人作为某一公社成员的自然形成的、或多或少历史地发展了的和变化了的存在,要以他作为部落等等成员的自然形成的存在为媒介”。换句话说,这种财产关系,成为一些社会组织形式(例如家庭)扩大成为部落和公社的先决条件。个人只有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拥有生产的物质条件。资本主义消除了这些关系,使个人自我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和物质的客观条件表现为与其自身无关:不是作为他存在的前提,而是既定的、物化的、外在于人的、并作为必要的决定因素被占有,这就是外部关系。物质生产的客观条件似乎独立于任何主观性,而主体显得独立于既存的任何客观条件。生产手段、劳动对象和工具如今表现为资本的社会形式,作为与劳动者无关的事物,它们雇用了缺乏客观性的劳动者(没有与土地等相似的客观存在的形式)。主体和客体在此被主体和客体的逆转所分离。现在,以资本为形式的客体在实现自己的过程中雇用了主体。资本似乎成为主体而工人成为以抽象劳动力为形式的客体。如果现在以劳动对象和工具的形式出现的客观条件外在于个人、物化于资本形式并因此缺乏前提,那么人们参与其中而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也是如此。例如,工资关系现在表现为马克思所说的“外在必然性”:从个人的角度来看是必然的,但从工资工作能否被找到来看是偶然的。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关系表现为自然的、继承的、个人无论是作为部落成员或在奴性的关系中与生俱来的东西。在资本主义关系中,一方面,个人从被认为从自然和不可避免的关系中解放出来,并通过劳动力市场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另一方面,社会关系表现出物化的、个人必须适应的东西。因此,虽然个人可以选择他的工资工作的方向,但不能拒绝这种选择。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个人的客观条件在当代社会表现为外在于主体的外部关系。如果与主体有关,则是自给自足的、没有必要前提条件的,因此没有历史的或非地理政治经济学的。无对象的主体和客体似乎独立于任何主观性:只以超出任何主观控制的资本的逻辑而存在,因而产生了矛盾,例如,没有买者的卖者和没有卖者的买者、未投资的资本、无力支付的债务、没有原材料的工厂等。简言之,资本的限制必然产生,如果生产要继续发展,就必须缓和这种限制。历史唯物主义是典型的历史主义主张:人及其存在的客观条件之间的内部关系只有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才“表现为”那种没有历史前提的事物之间的外部关系。批判现实主义则是历史无关的,具有自然主义(科学主义)的性质,它主张内部和外部可以直接应用而与主体和客体无关。

(三)整体性和多样性

历史唯物主义从整体上来认识世界,整体的组成部分凭借其与整体的关系才成其为部分。整体性就是应对处于变动中的“离心力”关系的问题,即部分和整体之间的张力不断重复出现。因此,通过一个整体的整合的力来缓解离心力,整体以其自身具体的形式而不是以其组成部分的形式而变化。批判现实主义对世界的看法是本质上的多元论,也可表示为分化的或多样性的:由众多关系的结构所组成,每种结构都反映组成它的要素之间独特的因果特征,并且这些关系可能包括偶然关系。例如,将劳动分工视为具有因果联系的独立结构,并有别于资本分工。在历史唯物主义中探讨整体性有两个限定性条件。第一点,这并不意味着对世界的决定论的理解。未来仍然是开放的也是无法预测的,不同的部分可以并能够以相对独立的方式发展,但仅是“相对地”。整体化的冲动,一致的必要性,或称之为“社会秩序”,起源于生产,一切都开始并归结于生产,并且生产始终是社会的生产。在资本中,产生的必要性表现为积累的必要性。整体性的不同部分都是生产的条件或关系。同时,整体性不是静态的,而总是在整体化的过程中不断变化。发展的自主性产生了矛盾,这些矛盾又可能产生新的机会。第二点,这是一个集合的整体,不仅是与生产有关的整体性,而且是关于生产参与者的具体活动的整体性。生产的参与者带来了整体的连贯性并重塑整体性,同时整体性又重塑了参与者。例如,人们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同时这也是人们仅仅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都要进行的一种历史活动,即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这种生产方式不仅应当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来加以考察。它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表现他们生活的一定形式和一定的生活方式。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人们生产了自己的世界:不仅包括他们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这些生活资料的手段,也包括他们的社会关系、文化、政治等等。将世界当作一个整体是把生产及其客观条件、物质和社会、政治、话语权、空间等都看作是生产的瞬间,如同马克思所指明的,并不是说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同一的东西,而是说,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些条件都被视为独立的、物化的、有着自身的逻辑,以自己的方式发展。

(四)矛盾和变化

批判现实主义认可变化的世界。没有变化,它的系统开放性的概念,它对人性的批判,都将变得毫无意义。然而,它无法解释变化产生的原因。历史唯物主义则认为矛盾产生变化,矛盾的概念在空间经济研究中也很突出。历史唯物主义中矛盾概念的核心是对立统一:生产性的个人,或社会意义上的、不能简化掉社会关系的个体与生产条件的对立统一。生产条件可能促进、破坏或抑制生产活动,通过生产条件(制度,技术等)的变化来缓解矛盾,使生产进一步发展,但是,新的生产障碍会不断产生。例如,社会劳动分工的发展、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国家形式的出现,都是以剩余产品的生产为前提并促进了剩余的扩张。但是,社会劳动分工的不同部分逐渐产生独立的运动形式,可以抑制甚至破坏生产。资本主义中的直接生产者将货币工资作为其生产的必要条件,且是外在的条件,或“外部必然性”。这种外在性有一个历史过程,即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形态中的“自然统一”,在那里劳动者将他的客观条件看成属于他的,作为他的“无机的身体”,这些关系的瓦解让位于资本和劳动的对立统一:劳动力和生产手段被生产关系用货币财富联结起来。劳动通过工资工作有效地实现了自身的再生产。然而,资本也自我驱动去再生产自身,随后产生工资下行压力以及机器对工人的替代,工人自我生产的能力被削弱。在历史上,这是劳工运动的发展、抵抗工资削减和推动建立福利国家的原因,即矛盾的产生与缓解。与此同时,资本再生产的必要条件是劳动力。如果将劳动力逐出劳动过程,也就排除了能够产生比成本更多的价值因而能够产生资本家的利润的生产条件之一。这反过来,迫使资本需要缓和由其优势(包括其向任何空间的扩展)所造成的矛盾。“缓和”但不能克服,“不能因为资本把每一个这样的界限都当作限制,因而在观念上超越它,所以就得出结论说,资本已在实际上克服了它,并且,因为每一个这样的限制都是同资本的使命相矛盾的,所以资本主义生产是在矛盾中运动的,这些矛盾不断地被克服,但又不断地产生出来”。批判现实主义承认变化,但没有矛盾的概念。它是在二元论下的对立统一,如个人与社会、文化和经济、经济和政治等,其目标是弥合它们的差异并探索、定义、阐述它们组成二元论的两部分之间的互相依赖关系。用批判现实主义的术语来讲,就是探讨它们是如何内在联系起来的:在脱离独立的因果力量的条件下,它们如何能够被归入单一的结构。“文化与经济的辩证法”的研究就是一例。然而,它缺乏对这种二元论的历史、先决条件的考察。

(五)因果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的因果关系概念非常相似。它们反对原子论式的因果概念,即原因定量地影响结果而不改变对象或结果的性质,都坚持因果关系的行为理论,即变化因人们的行为而发生。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批判现实主义的因果关系中,根本的真实性和经验世界被区分开来,它从关系结构及其运行的偶然环境中来阐明经验现实。应该指出,这完全符合上述批判现实主义所阐释的内部和外部关系之间的区别。历史唯物主义也认为世界具有层次性,但不是经验和实在之间的区别,而是形式和内容或马克思多次描述的表象和实在、形式和本质、表象和本质以及表现形式和隐含联系之间的区别。虽然表象和实在可能让人联想到批判现实主义的经验和实在之间的区别,但是马克思说的却是完全不同。他的“表象”是指意识形态的形式,与批判现实主义的“经验”的形式不同,是根植于占主导地位的、历史的、社会的生产关系,它们是“实在”的形式,虽然有时是虚幻的形式。如果表象颠倒了我们生活的世界,这仅仅是因为起作用的社会关系本身已经颠倒。例如,工资形式掩盖了劳动者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矛盾。联系到内部和外部关系,那么,外部关系是表象,是内部关系这个实在的历史发展结果。这种表象被理解为生产的社会条件和所有生产关系的物化自然。事物有自己的历史轨迹,因此,正如马克思敏锐指出的,成为彼此矛盾的一部分,这种矛盾导致人们不断重申生产的中心性,在资本主义的情况下,就是以积累为中心。表象还包括国家、家庭、空间、文化和劳动分工等,它们通过前面提到的批判现实主义的经验主义的抽象得以再现。批判现实主义将低层次的抽象而产生的表象作为关系的构建物。批判现实主义对因果关系的解释遵循如下思路:首先,揭示以社会关系的结构为形式的实在,这种实在需要特定的因果关系性质,并且是经验世界的必要条件;然后指出它与偶然条件的结合是如何作为观察事物的起点。例如,DoreenMassey对企业的新的劳动空间分工及其特定的地理表现之间关系的分析。换句话说,人们需要运用前面所述的经验主义抽象方式,抽象出关系结构,以便从表象返回到实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认为,确实可能从一些经验的形式开始,如同在批判现实主义中一样,例如对地域发展不平衡或城市形式变化的研究。但是,这必须被置于资本和它的生产关系的矛盾发展中来考虑。批判现实主义分析中被认为是偶然的条件现在表现为构成一个矛盾整体的条件,这个矛盾将要被调动起来、再利用和改造,以便消除积累过程中的障碍。看似偶然的条件得到改造和重新组合成新的关系,以便能够使单个资本或资本整体来应付它们所面临的挑战。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