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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舟记教案

核舟记教案

核舟记教案范文第1篇

书下注释虽然详细,但不是巨细靡遗,也有“留白”的时候。比如《核舟记》的第四段中有句“居右者椎髻仰面”中,“椎髻”的注释只有“椎形发髻”的解释,而没有注音。教学中我发现班上的学生都习惯性地读成“椎zhuī髻”,他们的理由是“椎”是“脊椎”的“椎”。

我引导学生查阅字典,他们发现“椎”有两个读音:zhuī和chuí,分别对应着不同的意思。

椎zhuī

构成高等动物背部中央骨柱的骨头:~骨。脊~。颈~。胸~。尾~。

椎chuí

1.敲打东西的器具,同“槌”。铁~。木~。鼓~。

2.敲打,用椎打击:~鼓。~杀。~心泣血(形容极度悲痛的样子)。

3.愚钝,朴实:~鲁。

我组织学生讨论:“椎髻”究竟是像“脊椎”还是像“槌子”?大部分学生都倾向于后者,也有少部分学生提出质疑:“作者这里专门介绍了居右舟子的发髻,为什么不可以是脊椎形的呢,那不是相对特殊而美观吗?”于是,我继续引导学生了解“椎髻”的意思:椎髻,独髻也,是一种简单易理的发髻,古代普通的劳动人民大多梳这种发髻。如成语“举案齐眉”的典故,《后汉书・梁鸿传》中梁鸿的妻子孟光换的“隐居之服”就是“更为椎髻,著布衣”。白居易也在《时世妆》中写道:“髻椎面赭非华风。”

所以,可见“椎髻”是最简单朴实的发髻,“像槌子一样的圆形发髻”的解释比较合理,也最能表现核舟上舟子的人物身份,和上文描述“峨冠而多髯”的苏轼相比较,能看出《核舟记》作者魏学观察的细致,更可以看出雕刻者王叔远的技艺高超。人物身份不同,发型各异,这样的细节都雕刻得纤毫毕现,这样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文末的感叹“技亦灵怪矣哉”。

好文无闲笔,虽然“椎髻”的解释未必是关键,但是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思考和探究是不能松懈的,“椎”字的确只是一时之疑,但把握这个契机,可以让学生掌握“根据读音判断词义、根据词义确定读音”的文言文学习方法,也可以让学生了解相关的古代文化常识,还可以回归文本,理解作者对“核舟”的仔细观察和赞叹,可谓一石三鸟,收获颇丰。

此外,在九年级下册第五单元《惠子相梁》中,“……于是鸱得腐鼠,过之,仰而视之曰:‘吓!’今子欲以子之梁国而吓我邪?”这句话中有两个“吓”,在第一个“吓”的后面有标注,书下注释这样写:“[吓(hè)]模仿鸱发怒的声音,下文的‘吓’用作动词。”

第一个“吓”念作拟声词“hè”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是第二个应该念作“恐吓”的“吓”还是“吓唬”的“吓”呢?这不仅仅是读音的问题,还涉及对文意的理解。

我和学生一起查阅字典后发现,从词义上,两个词几乎很难分辨,因为“吓唬”和“恐吓”是近义词,都是“使害怕”的意思,于是要进行近义词的辨析。比较之后得出这样的结果:

吓唬:多用于口语,表威胁程度较轻。

恐吓:多用于书面语,表威胁程度较重。

联系上下文,师生得出这样两种看法。

1.两个“吓”都念“hè”,因为在课文中,庄子刚刚说完和鸱的故事,完全有可能沿用鸱“吓(hè)”的口气讽刺惠子,所以念“hè”是合情合理的。

2.第二个“吓”也可以念作“xià”,惠子大费周章地“搜于国中三日三夜”,这在清高自守的庄子眼中不过是小小的“吓唬”,所以理解成“xià”,可以更好地体会到惠子对高官厚禄的贪慕和庄子的淡泊名利。

在这里,两种读音都可以有合理的解释,我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理解,自由决定读音。

核舟记教案范文第2篇

今年以来,舟曲县始终以扶贫开发重要论述为指引,深入学习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固强补弱现场推进会精神,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大力开展脱贫攻坚“3+3”拾遗补缺、冲刺清零行动和脱贫摘帽“大起底、大排摸”专项集中行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上山下乡抓脱贫、敢死拼命奔小康的精神向深度贫困堡垒发起最后总攻。

(一)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全力攻克贫困堡垒。一是振奋精神尽锐出战。4月1日,召开全县脱贫攻坚誓师大会,逐级签订军令状和责任书,集中优势兵力尽锐出战,开展强产业促增收、夯基础补短板、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三大行动”,吹响了向深度贫困堡垒发起总攻的冲锋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到户产业发展“3+3”拾遗补缺、冲刺清零行动,各乡镇、各部门逐一制定了冲刺清零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时间节点、靠实工作责任,形成了“1+N”清零责任体系。二是找准焦距对准靶心。从5月13日开始,利用1个月的时间,动员各级干部进村入户开展脱贫摘帽“大起底、大排摸”专项集中行动,39名县级包乡干部、567名省州县帮扶工作队队员和5455名帮扶责任人,走出办公室,对全县208个行政村开展“地毯式”起底排摸,一户一户查,一户一户排,对村户档案资料不完善、户籍档案信息管理不规范、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摸”,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见底不收兵。三是配强力量合力攻坚。组建舟曲县“三大行动”办公室,从县直和乡镇抽调39名业务骨干开展“3+3”冲刺清零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协调沟通、推动落实等工作,确保冲刺清零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对副县级以上干部包抓乡镇和16个深度贫困村的包抓常委进行了调整,东山、果耶、曲告纳3个深度贫困乡镇的县级包抓领导加强到4个,对8名乡镇党政正职进行了调整交流,省州县三级帮扶单位增派67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重点向50个未脱贫村倾斜,新选派11名“第一书记”,新增22个县直单位帮扶贫困村,将县级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由每人每天30元提高到60元,为脱贫摘帽提供有力保障。

(二)持续巩固控辍保学,全力保障义务教育。舟曲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52所,在校学生25383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3.88%、98.21%、100%、97.97%,268名失辍学儿童已劝返267名,1名正在劝返。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舟曲县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舟曲县控辍保学工作制度》《舟曲县控辍保学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控辍保学工作周报等制度,县上与乡镇、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逐级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层层靠实责任。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学生信息台账和电子档案,按照“一生一案”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乡镇领导包片、学校包村、乡镇干部和教师包户,1名辍(失)学学生确定1名乡镇负责人和1名驻村干部跟踪负责,随时回访了解学习、生活等情况。科学设置课程,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解决返复学生学习和生活困难,辍(失)学生在最短的时间适应学校生活,确保“进得来、学得好、留得住”。三是有效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对残疾程度较轻的9名儿童按照就地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的65名儿童少年制定帮教措施并送教上门,购置日常学习用品,定期上门看望,并提供相应服务,1名儿童上特教学校。四是加强“半僧半学”学生管理。严格按照“就近就地或回原学籍学校”原则,将半僧半学的学生送入公办学校就读,建立完善半僧半学学生信息台账和电子档案,按照“一僧一案”进行动态管理。目前,16名“半僧半学”学生中,5名初中毕业,11名在公办学校就读。

(三)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全力保障医疗服务。对标基本医疗有保障脱贫退出标准,制定《舟曲县基本医疗有保障清零筛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医疗和医保冲刺清零行动。一是县级医院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县医院服务人口13.73万人,设置科室13个,执业医师总人数65人,临床、医技、药技、护理等科室均有2名以上合格医生,符合国家和省州标准。二是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各项指标基本达标。22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专业科室设置、基本医疗设备基本达标,配备1名以上执业医师、2名以上全科医生,符合国家和省州标准。筹资500万元为5个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购置DR机、彩色超声、心电图机等大型诊疗设备。208个村卫生室中,常住人口800人以上的50个,面积均达到60平方米以上,其余村卫生室均在40平米以上,药品均在80种以上,符合国家和省州标准。筹资75万元改造提升5个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村医配备、药品配备、基本医疗设备配备、即时结报系统,目前全部达标。组织198名医务人员参加全省乡村医生资格证考试,待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择优充实到村医岗位,确保每个村都有1名合格村医。三是不断加强医保参保和报销工作。截至2019年5月底,全县共有城乡居参保人数123971人,参保率达99.83%,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参保率达100%。参保城乡居民个人缴纳参保费2727.36万元,其中县财政为符合条件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建档立卡户61384人全额或部分代缴参保费370.68万元,对建档立卡人员参保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筹资150万元为19个乡镇和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系统,对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方便群众报销医疗费用。四是开展贫困人口患病情况摸排。对全县35080人(建档立卡户7408人,脱贫不脱政策27672人)开展摸底调查,建档立卡户中健康人群5244人,占比70.79%,患病2164人,占比29.21%,因病致残124人,占比1.67%,因病致残或因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受影响240人,占比3.24%。脱贫不脱政策人群中健康23575人,占比85.19%,患病人群4097人,占比14.81%,因病致残75人,占比0.27%,因病致残或因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受影响177人,占比0.64%。五是加大救治力度。对筛查出的患大病、慢性病、常见病的人员,县、乡、村建立相应病种救治管理台账,由村医、家庭医生团队定期上门随访,提供医疗服务。对患有25种大病患者,按照“四定两加强”的原则,及时给予集中救治,对县级医院不能救治的实施规范有序的转诊服务,对因行动不便或无人陪护无法就医的,由驻村工作队、健康专干、村医帮助联系就医,对因病致残、因病引起家庭基本生活受影响的,由相关部门集中进行救助。

(四)全面摸排危房底数,全力保障住房安全。2011年改造农村危房以来,累计改造农村危房12088户,其中维修加固8462户,拆除重建3626户,尤其是2017年改造农村D级危房251户,2018年改造C级危房523户,已基本消除农村危房。一是开展农村“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回头看”。重点排查住房安全认定情况、已实施改造户完成情况、档案资料完善情况、农户标识牌悬挂情况和长期闲置、废弃房屋喷绘标识等情况,发现整改各类问题60余条,逐一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目前正在加紧整改。二是强化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管理。对一般农户住房安全开展排查,对历年来危房改造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对新增危房进行精准认定并及时进行改造,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确保农村人口安全住房比例达到100%。三是扎实开展“拆危治乱”整治农村人居环境集中行动。印发《关于开展“拆危治乱”整治农村人居环境集中行动的安排意见》,对全县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村容村貌的农村“一户多宅”危旧房、闲置危房、残垣断壁、废弃圈舍厕所、临时简易建筑等进行拆除,不断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目前,已拆除各类危房1734间20808平方米。

(五)大力实施饮水工程,全力保障饮水安全。我县农村供水工程以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现有集中式农村饮水工程356处,实际供水30262户118481人,其中自来水普及27992户110061人,普及率达到92%;供水方式以单村供水为主,集中连片供水为辅。小电井、集雨水窖等分散供水工程,供水人口2634户9980人,占8%,其中纯水窖为城关镇马莲坪村的82户337人。经过先后4次逐村逐户摸排,全县还有8532户34296人存在季节性供水不稳定,主要原因是水源条件差、工程调蓄能力不足、入户管网和配套设施不完备、管护不到位。今年以来,通过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和水源保障工程,积极开展饮水安排冲刺专项清零行动,着力解决农户安全饮水问题。一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4168万元修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72处,目前已完成投资3300万元,投资完成率80%,9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建成后将有效解决216个自然村供水不稳定和冬季冻管问题。二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冲刺清零项目。编制《舟曲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冲刺清零项目工程实施方案》,投资2433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冲刺清零项目86处,预计8月开工,10月完工,建成后将稳定解决67个行政村、78个自然村7438户32193人饮水安全问题。投资27万元,为城关镇马莲坪村82户纯水窖户安装了净化设施,净化设施使用率和用户满意度达100%。三是加强安全人饮工程管护。制定出台《舟曲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落实维修养护经费250万元(其中省水利厅下达140万元),对工程运行管理、水费征收、维修养护经费筹措落实、水源地保护及水质检测等进行了规范,逐步落实县、乡、村、水管员和用水户五级管护责任,建立19个乡镇水管站,208个村级管护人员均能熟练掌握水量、取水方便程度、水质、供水保证率4项评价指标。投资360万元建设22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物资储备库房,配备常用物资配件、维修工具和应急备用物资,满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日常维修和应急抢修物资储备需求,确保工程出现问题有人管护、及时维修和长效运行。四是健全完善运行管护制度。制定《舟曲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取办法(指导意见)》,明确部门职责,全面规范水费收缴,逐步落实供水水费收缴制度,积极探索建管一体化。制定《舟曲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争取维修养护经费250万元(省水利厅下达140万元、县级配套110万元),建立以奖代补的基金长效筹措机制。五是加强水质检测。按照省水利厅下达检测任务,完成了110个村的二次水质检测任务,做到了检测数据准确、监测时间及时、供水水质稳定达标。

(六)加快异地搬迁进度,全力保障群众入住。2016年至2018年,我县共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1118户4390人。2016年搬迁建档立卡户311户1245人和2017年537户2120人已全部入住,2018年搬迁建档立卡户270户1025人,已入住186户659人,其余84户366人房屋主体已完成,正在进行室内外附属工程,8月份可全部入住。易地扶贫搬迁后扶产业项目加快实施,峰迭新区农贸市场已完成主体二层,立节镇桃树坝农贸市场完成主体一层,大川镇龙江小区、博峪镇和插岗乡农贸市场已开工建设,预计9月底建成投用。

(七)着力培育特色产业,不断增加群众收入。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主攻方向,推行经济林果“提质增效”、中藏药材“规模种植”、羊肚菌“培育转型”、从岭藏鸡“代养分红”、中华蜂“示范带动”、土猪“出栏奖励”、农家乐“产业融合”等7种“菜单式”产业扶持模式,多渠道、广领域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一是规模不断壮大。将2019年确定为全县富民产业提质增效年,制定出台《舟曲县脱贫攻坚“强产业促增收”行动方案》《舟曲县2019年富民产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重点聚焦2406户750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89.3475万元,按人均2500元、户均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扶持贫困户发展经济林果、中藏药材、特色养殖、设施种植等特色优势产业。截至目前,全县经济林果达25.36万亩,种植中藏药材7.54万亩、羊肚菌900亩,养殖从岭藏鸡56.74万只、中华蜂4.5万箱、黑土猪4.92万头。建成十万只以上从岭藏鸡养殖基地6个、黑土猪规模养殖基地7个、中藏药材种植基地15个、核桃基地8个、花椒基地5个、大果樱桃种植示范园4个、中华蜂养殖示范村31个。二是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舟曲从岭藏鸡、核桃、花椒、棒棒槽蜂蜜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证书,舟曲县被中国养蜂学会授予“中华蜜蜂之乡”,绿脉等龙头企业打响舟曲品牌,成功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一大批农产品与东部沿海地区实现产销对接,产业发展逐渐由“数量优势”向“品牌优势”转型。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注册各类农副产品商标20个,其中全省著名商标1个,全州知名商标2个;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24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8个、绿色食品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4个。强力推进农产品商品化进程,建成库容300吨的果蔬保鲜库1座,中华蜂蜂蜜、从岭藏鸡深加工生产线先后建成投用,打造生产线14条,120余种农产品实现商品化,通过加工包装的农副产品累计销售额达到5772.95万元。三是精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培育一批、壮大一批、引进一批”的发展思路,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群众发展产业。总投资700万元的天津甘陇蛋鸡养殖项目和投资1000万元的农特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项目、投资1.3亿元的天津食品集团食品加工厂项目,在第二十五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上成功签约。先后制定出台《舟曲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舟曲县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舟曲县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行动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清理整治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组建4个乡镇联合社,贫困村专业合作社实现全覆盖,全县现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263个,其中县级示范社200个,州级示范社16个,省级示范社15个,部级示范社1个。四是集体经济稳步提升。以农村“三变”改革为抓手,筹资8254万元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全县54家合作社参与农村三变改革,带动农户1883户(其中贫困户1287户),为村集体经济入股分红137.26万元,农户入股分红403.74万元。208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87个贫困平均达到2.5万元以上,为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提供保障。五是农业保险提质扩面。制定《舟曲县2018—2020年农牧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农业保险“增面扩面提标降费”行动,投入557.6万元将14种农产品纳入2019年农业保险范畴,为牦牛、羊、冬小麦、土猪、从岭藏鸡、中华蜂等购买农业保险,降低了产业发展风险,解决了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后顾之忧。

二、存在的问题

舟曲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2019年整县脱贫摘帽目标,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脱贫攻坚任务艰巨。2018年退出979户3437人后,全县还有贫困人口2406户7509人,其中因病致贫377户1331人、占比15.67%,因残致贫554户1590人、占比23.03%,因学致贫272户1108人、占比11.31%,因灾致贫36户137人、占比1.49%;缺土地5户14人、占比0.21%,缺技术295户1104人、占比12.26%,缺劳力696户1712人、占比28.92%,缺资金49户169人、占比2.04%;交通条件落后3户11人、占比0.12%;自身发展力不足115户316,占比4.78%;其他4户,17人,占比0.17%。这部分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普遍较弱,增收门路单一,生产生活条件差,扶贫成本高,致贫返贫因素多,是如期脱贫的难点。

二是地质灾害影响脱贫进程。舟曲是全国罕见的滑坡、泥石流、地震三大地质灾害高发区和水土流失严重区,全县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1处,其中灾害性滑坡94处,灾害性泥石流沟道77处,水土流失面积达2100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0%(其中强度水土流失面积占85%以上)。特别是部分贫困村位于地质灾害的密集分布区和频发高发区,农村公路、供水设施、住房等公共基础设施长期受到灾害威胁,制约特色产业发展,影响脱贫攻坚进程。三是产业发展水平有待提高。舟曲县域经济呈现“一产薄弱、二产短缺、三产滞后”的特征,经济林果、中藏药材、特色养殖、设施种植等特色产业深加工层次低、链条尚不完善,龙头企业总体偏少、综合实力不强,辐射带动作用有限,部分专业合作社产业基础还不稳固,带贫能力仍需提升。

核舟记教案范文第3篇

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服务企业转型升级

1.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做好船舶修造、水产加工、航运、房产建筑四大支柱行业平稳发展文章,主动参与经济建设主战场,围绕舟山发展海洋经济的四大支柱行业,加强与发改委、经贸局、港务局、城建委、工商局等经济管理部门的联系,联合发文出台具体措施,为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经济建设搭建平台。

2.鼓励律师在做好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为企业的资产重组并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管理和运作、强化困难企业的破产保护、保护企业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帮助企业预防和化解各类风险。进一步整合职能资源,提高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的作用,努力维护企业经济危机化解过程中的社会公平正义及和谐稳定。

3.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引导法律服务队伍积极为企业转型升级、重点行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继续组织律师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注重通过律师渠道收集供党委政府参考的高质量信息,并探索新的服务载体。

二、做精专项经营工作,服务重大项目

4.继续巩固司法行政服务重大项目专项经营工作成果,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完善工作流程,鼓励首创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工作均衡发展,进一步做精专项经营工作,使其成为常态性工作。

5.在继续服务好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的同时,拓展工作领域,为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提供专项服务。主动与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接轨,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舟山经济社会发展。

三、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服务法治舟山建设

6.发挥普法办的组织指导协调作用,为各部门参与普法依法治理搭建工作平台,进一步推进大普法工作格局建设。会同市直机关党工委开展“法治机关”建设活动,在全市公务员中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继续向公务员赠送法制台历,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联合工商部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企业诚信依法经营。联合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法工作,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7.巩固“普法之光伴您行”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新的播放阵地,筹建海上法律图书角。继续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完善“法律拥军”工作机制,为部队提供“套餐式”法律服务,为舟山双拥模范城建设增添新举措。针对舟山宗教文化影响广泛的特点,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向宗教人士和信徒普及法律政策知识,帮助宗教团体、宗教场所依法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鼓励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活动中融入爱教守规、爱国守法的内容。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当中,使各项业务的实践过程成为法律知识的普及过程。发挥法学会的理论研讨作用,为促进法治舟山建设献计献策。

四、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力量,服务新渔农村发展

8.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大在渔农村的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在渔农村的知晓率;加强渔农村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方便渔农民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适当放宽渔农村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简化涉渔农法律援助手续,让更多的渔农民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

9.结合舟山实际全面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发挥新渔农村建设法律助手作用,组织引导法律顾问以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制定村规民约和合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协助困难群体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方式,积极为渔农村基层组织和渔农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渔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10.积极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职能搭建平台,教育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扎根基层,积极服务渔农村改革发展,为服务保障民生提供经济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大在渔农村地区的公证宣传推介力度,围绕经济民生探索开拓新形势下渔农村地区土地流转、渔民转产等领域的公证服务,不断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服务需求。健全渔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渔农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11.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活动,联合新渔农办对渔农村社区干部和村两委会成员进行普遍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联合相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送法下乡”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联合文广部门编排一批适应基层人民群众需要的法制宣传文艺节目并在乡镇巡回演出,举办全市渔农民法律知识竞赛,继续开展送法制春联、举办法制灯谜竞猜等活动,在丰富渔农村地区文化生活的同时,提高渔农民的法律素质。

五、融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

12.主动融入到“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这一舟山基层管理主模式中,把司法行政工作的最末端延伸到网格中,把基层司法行政的资源力量凝聚到网格内,把司法行政的业务数据载入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在网格内建立“人民调解员、法制服务员、法援联络员、社矫工作员”四大员,做到持证上岗,开展业务培训,满足网格内居民的司法行政管理服务需求。进一步推进直属司法所建设,以司法所建设为平台,突出抓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在基层的落实。

13.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在五个方面寻求突破:一是逐步突破体制。提高直属司法所比例,延伸司法行政工作触角。二是力求破除机制性制约。完善已有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大化解保障性困扰。以落实省财政厅、司法厅有关文件为抓手,推进基层人、财、物长效保障机制建设。四是大力提升服务性能力。加大市、县(区)局对基层单位的工作指导力度、业务培训力度和其他服务力度。五是努力强化激励性力度。表彰奖励尽力向基层倾斜,通过有效激励手段,激活基层工作热情。

14.通过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尽力达到十项工作目标:一是直属司法所比例明显提高,达到或超过省厅考核标准;司法所建设努力朝“执法合法化、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的目标迈进;在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建立配备准专职工作人员的司法行政服务工作室。二是大力推进专业化调委会建设,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全面对接;保障“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中的调解服务需求;调解成功案件数同比上升;建立优秀调解案件点评制度,加大对优秀调解案例的奖励力度。三是建立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网络共享平台,实现市局、县(区)局和乡镇(街道)司法所网上联网办公。四是乡镇街道配齐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五是法律援助基层组织网络健全,切实发挥作用;办案量同比递增15%以上。六是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达到省厅考核要求,对村两委会成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七是对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培训、发证,做到持证上岗,并对其进行年审。八是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切实发挥作用;全面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九是全面建立归正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金制度,解决归正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第一顿饭”问题。十是司法所各类工作台帐规范健全。

七、发挥综合维稳优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5.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舟委办[20*]73号)要求,积极推进大调解工作格局建设,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做到“四个全面”:一是工作专业全面加强。在发挥群众“老娘舅”式调解员作用的同时,大力推进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积极组建医患、交通、治安等纠纷的专业调委会,探索物业纠纷、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二是工作网络全面覆盖。构建以建立县(区)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为重点,以乡镇(街道)调委会、社区(村)调委会为主体,以自然村(楼道、院)调解小组、调解义工为延伸的五级组织网络体系。三是工作机构全面对接。以人民调解为主,积极探索建立诉调(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治调(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援调(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访调(和人民调解)、轻伤害案件调解和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四是工作保障全面落实。逐步提高人民调解专项经费,全面建立以奖代补、案件补贴制度,继续推广等级人民调解员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保障水平。

16.围绕“首要标准”,发挥劳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矫治职能和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的作用,积极开展社会化帮教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工作交流,互享工作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加大帮扶力度,促进工作对象的改过自新,减少不稳定因素。市劳教所进一步夯实管教基础工作,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提高教育质量,劳教场所确保实现连续十一年安全无事故,并力争通过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达标验收。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督导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惩防体系,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平衡发展,全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8%以内。不断提高归正人员安置率、帮教率,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17.在做好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应援尽援”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劳动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社会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引导困难群体依法、理性维权。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在做好自办案件工作的同时,加大工作指导监督力度,切实履行起管理者的职责,保证指派案件的办案质量。在法制宣传中融入倡导社会和谐的内容,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的思想观念,引导公民自觉遵纪守法。发挥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优势,引导律师运用调解手段处理矛盾纠纷案件,鼓励律师参与疑难复杂纠纷调解,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的预警作用,落实律师参与社会维稳工作系列制度,及时掌握上报社会不稳定因素信息,为党委政府的维稳工作赢得时间和主动权。

八、加强信息化和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保障水平

18.按照省厅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并进行数字化处理,在年内建立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网络平台,实现主要业务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网办公,在提升工作效能的同时推进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建设。整合网络资源,丰富网站内容,加大信息外宣力度,全面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成就,为司法行政工作的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进一步夯实档案管理工作基础,推进档案管理电子化建设,提高档案科学开发利用水平。严格值班制度,加强敏感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

核舟记教案范文第4篇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舞蹈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1986年2月24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户籍不限。

(四)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前来应聘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五)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形式,应聘人数应达到3人及以上,未达到3人的取消招聘。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21日16:00前,将《2016年普陀区青少年宫招聘舞蹈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箱(主题及文件名:舞蹈+姓名)。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普陀区青少年宫,地址:普陀区沈家门东河龙眼路81号3楼活动部(沈家门滨港路222号旁边的楼梯上山)。

(3)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特长证明、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与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在3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到普陀青少年宫确认参加考试,现场确认时现场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者携带现场报名者所规定的材料。

应聘人员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舞蹈特长测试、面试和基本技能测试,舞蹈特长占40%,面试占20%,基本技能测试占40%。

考试时间:3月25日。舞蹈特长测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以1:6的比例确定面试和基本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总成绩并列时,舞蹈特长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舞蹈特长成绩相同的,基本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

应聘者放弃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普陀区青少年宫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并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二)公示结束,须参加一个月实习。

(三)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聘用人员须在2018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信息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青少年宫网站(pt.qsng.cn)。

(三)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ptec.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青少年宫网站为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青少年宫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3758001311,0580-3015454。

 点击下载>>>

2016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舟山市普陀区青少年宫

核舟记教案范文第5篇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滑坡专委会主任乔建平的这句话,或许会让一些人有似曾相识之感――两年以前,汶川大地震之后,专家对于重创后的北川就是定论“绝对不能再住人了”。

北川能得以异地重建主要出于两个原因:受灾太重;北川老县城在断裂带上,地方局促、狭小,从发展的安全角度来讲,不适合大规模城市建设。

而提议舟曲异地重建,则只需要一个关键性因素:悬在舟曲头顶还有数千万立方米的、随时可以形成超级泥石流的松散岩石物质,决定了舟曲原地重建的危险。成都山地所的研究证明,这个地方的危险处不是一点,而是一个灾害链。

“舟曲要不要在原址重建?现在大方向国家也没定。国家要求我们所10月中旬就得出来结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规院)城市与区域规划所所长朱波告诉《财经》记者,“但这次,我们一定得等地勘报告完整出来之后,才能给出结论。”

两年前,正是朱波带领的团队规划了北川的异地重建。

北川选址的艰难

2008年5月,汶川地震发生后,国家住建部组织了中规院、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机构,对灾区进行重建规划。

按地级市划分,当时灾区的极重灾区涉及汶川、绵阳、都江堰、德阳四市。朱波教授被任命为绵阳规划组组长,负责包括北川在内的绵阳各市县规划。

北川是很特殊的。北川老县城本身就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平时的地质灾害就非常频繁,确实不适宜大规模的城镇建设。5月19日,规划组到北川后,虽然当时没有一个官方的明确意见,但是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和现场情况,绵阳市政府、绵阳市规划局和中规院的绵阳规划组都基本达成统一意见:不出意外的话,北川县城将异地重建。因此,朱波一行专家到北川的第一天就开始研究北川新县城的选址问题。

对新县城的选址,规划组第一考虑的是安全;第二要考虑绵阳西部地区的城镇协调发展需求。最佳方案是把北川建在平原上,这样离绵阳主城区就相对较近,满足包括北川在内的绵西地区的城镇协调发展的需求。“一句话,就是要有利于北川的未来长远发展。”

在这两点考虑下,可选的地方并不多。在当初设计选址时,照顾到行政区划调整的方便,有一个备选方案,部分专家认为可以选址在北川最靠原的一个镇――擂鼓镇。虽然擂鼓镇本身也是处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但比起北川县城,擂鼓镇相对开阔。现实中,并不是说有地质灾害就绝对不能有人住。

“选址在擂鼓镇的话,让它仅仅做一个集市的点还好,因为人口规模小,但如果要作为一个新县城,就不合适。”朱波说,擂鼓镇在城镇规划体系里最核心的两个硬指标――城市发展的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均不够充分。

中规院绵阳规划组的选址报告耗时一个多月,在2008年7月初完成,之后就是层层上报。由于涉及异常复杂的行政区划调整,至2009年2月11日,民政部才正式批复北川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将新县城选定在老县城之外将近30公里的安昌。

北川作为当时灾区里惟一一个异地重建的县,做了一定的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划调整改变了北川未来发展的很多因素,调整行政区划后,北川的发展空间扩大,与它所属的绵阳市主城区的空间距离更近,由此带来的一系列变化对全北川县有体系上的影响。“大地震破坏了一个乡村的发展,重建本身也是促进乡村发展的一个很好的契机。比如说道路、医疗、文教等公共服务设施都可能因为重建而提升。”

舟曲没有选择?

朱波认为,舟曲县城在两平方公里内居住了四五万人,太密集了,和他们的城市规划有冲突。但在中国西部那些生态脆弱、交通很不发达、经济也不发达的地区,城市化是大的方向,“他不去县城聚集又去哪”?

在这样的情况下,舟曲的重建选址,其影响还将远远超出县城居民,覆盖到周围山区农村。

“像舟曲这样的城市,保证一定的城市规模和灾害避让是一个矛盾。”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袁昕告诉《财经》记者,人口的繁衍生息导致城市成长,慢慢侵入到一些不安全的区域,是舟曲发生问题的根本原因。而现在,重新规划依然要解决这一问题。

舟曲的重建,规划师们还没有完整的思路,“其重建选址比北川还难,它没有北川的条件――北川和安县的交界处就是平原。”北川离绵阳的市中心只有70公里,实际离平原只有10公里。

舟曲离兰州有8个小时车程,离得最近的只有武都县,武都不太可能承载舟曲,其整个县状况与舟曲类似,4000多平方公里全是大山。

往远处搬迁,还必然牵扯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到行政区划调整是非常复杂的,我们做规划多少年都不愿涉及行政区划。”朱波告诉《财经》记者,当时北川做行政区划调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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