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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封面

调查报告封面

调查报告封面范文第1篇

一、今年中心巡查队全年执法基本情况:截止目前,中心巡查队全年日常出勤380次,夜间巡查242次,发现各类违法占用储备土地约180起,其中倾倒渣土垃圾泥浆:约80起,违法建设:约75起,非法开采:约15起,乱挖乱植约10起,联合执法约39起。其中九峰街道倾倒渣土垃圾泥浆约10起,下达九峰街道土地情况告知函3封,违法建设约17起,下达告知函11封,非法开采约2起,下达告知函1封。佛祖岭街道倾倒渣土垃圾泥浆约20起,下达告知函1封。违法建设约30起,下达告知函18封,非法开采约3起,下达告知函1封。左岭街道倾倒渣土垃圾泥浆约5起,下达告知函3封,违法建设约3起,下达告知函1封。关东街道倾倒渣土垃圾约4起,下达告知函2封,违法建设约15起,下达告知函11封。豹澥街道倾倒渣土垃圾泥浆约15起,下达告知函10封,违法建设约15起,下达告知函8封,非法开采约8起,下达告知函3封。

二、各街道巡查队执法基本情况  :

豹澥街全年执法数据统计情况:全年执法出勤586起;联合高新巡查队26次;豹澥街交通中队执法5次;联合豹澥街城管行动5次;接到举报电话42起;夜间加班行动37次;拦挺各类违法车辆209余辆;暂扣驾照21本,;行驶证17本;拆除各类违法建设21处,面积约23700平方米;清理渣土垃圾16处,面积约1800方;滤网覆盖裸图约320亩;达成协议于承诺书24份;问题督办单33份;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违法通知书99份;

佛祖岭街全年执法数据统计情况:共开展违法建设拆除整治活动24次,拆除违法建设55处,共计拆除违法建筑17163.11平米,拆除违法院墙2处,共计60余米。2018年来共处理违法运输建筑垃圾车辆44辆;共罚款金额为28000元整。另处理一起重大案件,湖北天建达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乱倒渣土在储备土地,处罚 5万元整。

关东街全年执法数据统计情况:共查处违法建设二十余起,劝阻自拆5起,强制拆除十余起,总共拆除面积超过2000 平米。

九峰街全年执法数据统计情况:共计发现乱堆乱倒违法现象90余起,其中上报28起,自行处理50余起,清理储备土地乱堆乱倒的垃圾30起,共计500余吨,拆除手续过期未续约的临时生活区3处,关停无手续石料加工厂2处,铲除私占储备土地种植约800余亩。

左岭街全年执法数据统计情况:首先配合相关单位完成了辖区内园林、企业、养殖业的评估工作。针对辖区一江三湖七桥的巡查环境保护,巡查队并做好了资料整理完善工作。协助街道对316国道扩建断面的拆迁。积极配合高新区飓风行动,左岭街道拆迁刺山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对鄂州电厂三期500KV电力线路输送电塔基座跟踪管理。对骆驼集团武汉研发中式基地核查相关手续,并协助街道政府协调岱家山权属纠纷等等一些工作。我队在用地单位土地用途审批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核查,督促用地单位完善用地手续,做到合法用地。

三、关于储备土地管理的工作和建议

1、相关街道责任人要不定期日常巡查和督导,保护和制止街道储备土地上的违法行为,监督是否有超出范围内的倾倒现象,是否在倾倒点、违法建设、非法开挖取石料等违法行为。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储备土地巡查队。对已经遭到破坏、侵占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责任情况街道要承担全部责任。

2、提倡举报奖励制度,对有提供重大信息并得到确认后的违规违法现象可采取适当的有偿奖励。储备土地巡查队已经向各街道下发和宣传举报电话明确举报事项。使开展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得到有效补充,储备土地巡查队同时对举报人的信息电话采取保密措施,使举报群众能够维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和人身安全。

3、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单位、各村等,在储备土地巡查队提出帮助请求时,应提供相关信息和便利,并帮助协调沟通,使储备土地管理工作开展更加顺利。

4、各街道应建立健全的资料存档体系,对每天巡查发现的事件分类别做好记录。按天或者按星期定期的汇报给中心巡查队,由中心巡查队整理归类。中心巡查队下达的告知函,必须按规定时间内得到及时的回复。

调查报告封面范文第2篇

一、xx年年业务工作述职情况

(一)扎实开展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加强对古建筑的抢救维修工作力度。监督指导有关单位对宗公祠大殿、朱亥故里、开封府文庙棂星门、兰考县毛主席视察许贡庄小学纪念亭、市体育场南大门、龙亭石狮的加固及御街牌坊修缮工程等8处文物建筑及景区建筑标志进行维修。调整划定新增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完成《龙亭保护规划》和《开封城墙保护规划》的制定工作。督促指导城墙所和饮食博物馆筹建处完成古马道展览馆、饮食博物馆筹建工作,现已对外开放,从而使我市博物馆的门类和领域有了新的拓展。指导督促文物队开展隋唐大运河(汴河古道)考查调查工作以及新郑门遗址博物馆的筹备工作。公布了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年文博系统已征得国家投资3100万元。其中国家文物局投资xx万元,省文物局近100万元,市投资895万元。

(二)积极开展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市文物局多次召开会议,首先成立了开封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制定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召开了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动员会,对五县区普查动员进行了培训,9月30日我市举行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仪式。督导五县建立文物普查队,及时帮助指导对县区新发现文物线索进行调查认定。11月13日,又召开普查工作座谈会,调整工作重点。目前文物普查工作已转入实地调查阶段,田野普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三)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中国收藏文化(开封)论坛”工作。一是编制《宋都御街改造方案》;二是督促、指导并帮助博物馆馆舍改造工程以及相关文物展示陈列、布展等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对征文街牌楼进行修缮;四是抽调四名同志直接参予此项工作。

(五)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及文物法宣传工作。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厉查处文物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文物犯罪。xx年年采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通过经常性执法巡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并查处纠正了多起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20

xx年主要查处了宋公祠、朱亥故里,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违反《文物保护法》行为,以及对尉氏县洧川镇古城寨遗址非法取土使该处遗址遭到破坏进行依法保护,使破坏行为得到制止。并协助开封县文管所对未进行文物勘探的施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召开五县文物行政执法座谈会,协调解决文物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多种形式,配合“4.18国际古迹遗址日”、“中国文化遗产日”、“5.18博物馆日”,11月19日《文物保护法》颁布纪念日,认真做好文物保护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宣传和指导。在上述活动中,共制作宣传版面五十余块,发放宣传材料两千余张,举办广场宣传活动,举办图片展览、文物法咨询、文物鉴定等活动,激发了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大力宣传开封丰实的文化遗产和深厚的人文精神。

二、xx年年度述廉工作情况

按市文化局党委分工,本人分工负责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即市文物管理局、市博物馆、市文物工作队、市延庆观繁塔文物管理所、市艺术博物馆及城墙文管所、文物商店等。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负责。

本年度,本人能严格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及中共开封市委廉洁从政十五条规定,践诺廉政承诺并积极履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本单位及文物系统全年末发现有违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现象。 2012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优秀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乡长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建设局分管局长述职述廉总结

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政协副主席述职述廉报告

调查报告封面范文第3篇

1. 存在违纪违规行为。

2. 活动组织者范长城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周大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依据2018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另外因周大勇还存在组织公务活动饮酒的违规行为。

案例二:

第1题、

案例办案主要流程:信访件(问题线索)受理(处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查、移送审理。 

其信访件受理工作主要流程:(签订信访承诺书)信访举报登记---线索受理登记--(问题线索处置审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登记)---移送案管登记台账。

第2题

1、处置方式:(对周某、杨某、李某)初步核实,(如属实需立案)。

2.步骤:(B镇纪委)制定初核方案、确立核查组及人员--报同级(B镇)党委与纪检负责人审批--(B镇纪委)核查组收集证据--(B镇纪委)核查组撰写初核报告--确认后报批(B镇纪委党委主要负责人)

3.审批权限:a.谈话了解情况(周某财务不公开、田地私建房、套取补偿款与墓地款;杨某监督失职、收烟酒征收款;李某套取补偿款与墓地款、股金买烟酒送人)、b.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c(对周某、杨某、李某)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d查阅复制文件账目资料、e核查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f进行鉴定勘验与技术调查(周某财务是否公开、对其母亲贫困补助是否公开、周某是否田地私建房、周某与李某是否套取征地补偿款50万与墓地款10万;杨某对周某田地建房是否监督失职、杨某是否收烟酒征收款;李某是否侵吞公租房土方工程款300万,李某是否开支股金30万用于烟酒送人)。

4. a.审批权限所需文书: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证明、证据收集审批表、关于请作出书面说明的函、查询存款通知书、提取技术调查审批表、介绍信等辅助文件。

b.初步核实所需文书:初步核实呈批表、初核方案、谈话笔录、初步核实报结呈批表、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第3题1.立案后移送审理的流程: (B镇纪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决定)成立审查组----审查措施----违纪事实见面材料(周某、杨某、李某)----形成审查报告(集体讨论后B镇审查组形成)----(B镇纪委与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移送(A县纪委部门)审理。

2. 审批权限:(对周某、杨某、李某)调查谈话、查阅复制资料查询信息、暂扣封存冻结涉案财物、提请技术调查等。

调查报告封面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确保在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和养殖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省实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高致病性禽流感有关技术规范及国家、省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遵循“早、快、严、小”的原则,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到统一指挥,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立即采取预防、控制等措施,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

第二章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第三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急工作。

指挥部由本级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任指挥长,成员由农业、公安、财政、交通、监察、发改委、卫生、工商、林业、水务、物价、环保、建设、科技、商务、民政、农业开发办、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气象、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和军队、武警部队及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各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同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由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照指挥部决策,统一指挥紧急疫情的控制工作;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地区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第四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

(一)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1、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监测、疫病诊断和疫源追踪;

2、提出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3、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封锁建议;

4、监督指导对疫区内禽类的扑杀和死禽、禽类及其产品、疫点疫区内的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5、组织发动对受威胁区内的易感禽类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贮藏和运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7、组织采购、调运和储备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疫苗、消毒药品、消毒设备、诊断试剂、防护用品、封锁设施和设备、无害化处理用品等物资和相关设施、设备;

8、评估用于应急工作的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强制免疫、监测等项工作所需的费用及补贴。向财政部门提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所需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计划;

9、负责疫区应急处理预备队的培训工作。参与开展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10、及时与同级卫生部门及有关单位互相通报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二)公安部门负责疫区封锁,会同畜牧兽医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实施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的社会治安工作。配合同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经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运载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拦截和检查;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关闭疫区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的交易市场,依法查处违法经营禽类及其产品的行为;

(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预防工作,组织实施有关人群的疫情监测和防疫工作,防止对人的感染;

(五)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按照防疫工作需要足额落实动物防疫经费并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负责落实免疫、扑杀、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应急工作及物资储备所需的经费,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六)交通部门负责优先运送控制扑灭疫情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保障疫情应急处理的指挥、检测和物资运输车辆畅通。配合畜牧兽医部门作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和疫区封锁工作;

(七)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依法实施出入境禽类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疫情传入传出。

(八)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疫情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计划,将防疫所需资金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九)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和观测,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协助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发生野生动物疫情,会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

(十)物价部门负责所有防疫物资和疫区内的生活资料的物价稳定。

(十一)气象部门负责及时提供疫区及周边地区的气象资料;

(十二)信息产业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积极配合疫情应急工作,及时传递疫情信息,保障疫区的通讯、通信畅通;

(十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供应疫区的物资进行质量技术监督检查;

(十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协调疫区内食品、药品的供应,并对疫区内供应的食品、药品进行监管;

(十五)环保、建设部门负责配合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疫区内的无害化处理与环境消毒工作;

(十六)民政部门负责疫区内群众的社会救济与抚恤工作;

(十七)科技部门负责与高致病性禽流感相关的科技开发与应用;

(十八)农业开发办、商务、水务部门负责确保疫区内的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十九)监察部门负责对处置疫情中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二十)军队和武警部队负责本系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工作,并积极支持、配合驻地人民政府做好疫情的应急工作。

相关行业协会负责组织本行业企业按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积极参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急工作。

第三章应急准备与保障

第五条物资保障。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规定,建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足量的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物资,各县(市、区)必须储备本辖区养殖最密集区发生一起疫情扑灭所需的物资。储备物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的区域。市级重点储备疫苗、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封锁设施和设备等。各县(市、区)重点储备疫苗、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封锁设施和设备等。

第六条资金保障。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储备金,列入财政预算,由专户储存并专项用于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启动后按规定所采取的疫区封锁、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紧急免疫接种、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疫源调查、疫情监测与评估等项目的支出,对参加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补助、奖励和发放保健津贴,以及对因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受到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的补助。使用资金由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批准,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具体执行,财政部门负责监督。

扑杀病禽及同群禽由国家给予合理补贴,强制免疫费用由国家负担,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规定的比例分担。

第七条技术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市级建立兽医实验诊断中心,生物安全条件必须满足二级生物安全水平,各县(市、区)也要完善和健全本级兽医实验室,提高疫病诊断和预警能力。未经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禽流感病毒的分离、保存和使用。加强禽流感防治技术研究,特别是在快速诊断等方面的研究。

第八条人员保障。

1、设立市级高致病性禽流感现场诊断专家组。专家组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现场诊断,提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建议。

2、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组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疫应急预备队。按照本级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预备队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有关专家、执业兽医、卫生防疫人员、公安机关、武警部队等组成。应急预备队由四部分构成,即由公安部门组成的封锁分队,负责疫情现场的封锁,控制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成紧急防疫分队,负责现场消毒、疫情诊断、病料采集、调查病因和病原,对健康动物进行紧急预防接种、控制病死动物以及其他可能造成疫源扩散产品的移动;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的扑杀分队,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负责病禽及同群禽的扑杀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分队,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指导下,按规定进行环境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3、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禽流感科普知识宣传,依靠广大群众,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实行群防群控,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章疫情的确认和分级

第九条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按下列程序确认:

(一)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或者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2名以上具备兽医师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根据流行病学、临床症状、剖检变化,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写出现场调查报告,由专家签字,可定为“异常”,立即向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本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二)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异常疫情”报告后,立即派专家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根据流行病学、临床症状、剖检变化写出现场调查报告,由专家签字,同时采集病料进行实验室检测,写出检测报告,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根据临床指标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如不能排除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可确认为“怀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疫情”。立即向省报告,请省专家组进行现场诊断,协助县级送检上述病料到省级实验室进行鉴定。

(三)省级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疫情”后,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指定的实验室做病毒分离与鉴定,进行最终确诊。

(四)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最终确认和公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根据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疫情(Ⅰ级):在21日内相邻省份有1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本省内有2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或在数省内呈多发态势。

(二)重大疫情(Ⅱ级):在21日内本省有2个以上设区市发生疫情,或省内有20个以上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

(三)较大疫情(Ⅲ级):在21日内本省有1个设区市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疫点数量达到3个以上。

(四)一般疫情(Ⅳ级):省内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

第五章疫情报告与通报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接报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在2小时以内将情况逐级上报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确认后,应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报告。

第十三条军队饲养禽类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以及进出境禽类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指定的隔离场所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军队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者怀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报告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告,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向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异常疫情”以及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向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怀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疫情”的,必须经同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一把手签字。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发病禽类的种类、数量、死亡数量;

(三)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

(四)诊断结果;

(五)发病禽类的免疫情况;

(六)已经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七)报告的单位、负责人和报告人及其联系方式;

(八)报告的时间。

第十五条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非常时期、周边地区及本市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向上一级指挥部及当地人民政府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或者阻碍他人报告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第十七条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通报当地有关部门和毗邻地区的人民政府。

第六章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第十九条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疫情确认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按规定进行疫情初步评估,并报同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和封锁疫区的建议。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疫区封锁令。

县(市、区)内发生疫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并向市人民政府备案。一起疫情同时涉及两个县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启动市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同时向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同级指挥部的建议,对疫点、疫区封锁令。

(一)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划定

1、将病禽所在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散养的,将病禽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

2、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

3、将距离疫区周边5公里内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二)封锁区域:发生疫病的疫点周围3公里以内的区域。封锁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公安、交通、畜牧等部门和疫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对疫点、疫区实施,并设立警示牌,做到疫点要封死、疫区要封住。

(三)采取的应急措施

1、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扑杀所有的禽只,并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禽类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消灭病原。

2、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对禽类的监督检查任务。

(2)扑杀疫区内所有禽类。

(3)关闭禽类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染活禽进出和易感染禽类产品运出。

(4)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消灭病原。

3、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对所有易感染禽类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接种,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2)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4、疫源分析及追踪调查。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一经查明立即就地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

5、封锁的解除。疫区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日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由上一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审验合格后,认为可以解除封锁时,由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向原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6、处理记录。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7、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要作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

上述1、2、3所列措施必须在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实施。

(四)疫情应急处理具体措施要求

1、病禽扑杀及处理:由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指导,在公安、武警配合下,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实施对疫区内的所有禽类进行全部扑杀,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禽类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2、强制消毒: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被污染物品、禽舍、场地、村街、饲草饲料、饲养工具、运输器具等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原;

进出疫区的路口由负责封锁的人员对进入疫区的车辆、人员及其他有关物品进行彻底消毒。

3、紧急预防注射: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技术人员指导下,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紧急注射队,对受威胁区内所有易感禽类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紧急强制免疫接种,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疫苗免费,按国家规定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分担。同时,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随时掌握疫情动态。

4、关闭禽类产品交易市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关闭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畜禽交易市场,禁止易感禽类和易感禽类产品进出。

5、发生疫情的县(市、区)和受威胁的县(市、区)在进出县境的主要通道设立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负责对过往车辆的消毒,堵截从疫点、疫区内偷运的禽类及其产品。

第二十二条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疫情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每日向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疫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当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动物防疫知识的宣传,保障疫区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并对因采取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措施受到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助。

第二十四条根据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指挥部应科学合理地紧急调集和使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储备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物资和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五条在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时,市县两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疫情处理需要,随时进入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进行疫情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并依法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和强制扑杀等强制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阻碍。

第二十六条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疫区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由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审验合格后,由当地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请原启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的人民政府宣布终止实施应急预案,解除封锁令,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并通报毗邻地区的人民政府。

第二十七条市县两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必须完整详细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归档备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工作预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报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

调查报告封面范文第5篇

牛忠玉面色晦暗,撑着腰,他的肝病又复发了,没钱治,只能拖着,不止一次想到了一死了之;老伴程士英,因人撬锁逼债,压力之下,服用了敌敌畏……

“我在越南打过仗,人生最好的年华都献给了国家,可到末了,却逼成个家破人亡。”牛忠玉原本过着幸福的生活,爱人是国企干部,自己的房地产生意也做得风风火火。

上世纪90年代,他与胡广善、乔金群等退役军人成立了郑州市予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早期多次被当地评为优秀企业,甚至一度与如今著名的建业集团齐名。

但后来,却因一场莫名的土地纠葛,他们集体走入困境,至今深陷其里。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1998年,予宛公司决定在南阳试水,兴建“星康苑老年活动中心”。

此时恰逢南阳市国土部门掀起廉政风暴,相关证件迟迟未能得到办理,又受市场环境及公司资金断链等影响,项目尚未开工便陷入停滞,星康苑的工商执照也被吊销。

2006年11月,放贷约440万元的金水农村信用合作社,因债务纠纷,将予宛公司告上法庭,公司总经理胡广善提出用星康苑项目所在土地作为担保,请求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进行评估拍卖,获得认定。

在“(2005)金法执字第2093号”民事裁定书上,明确注明“将共计4块111亩土地的使用权予以查封,查封期间,不得买卖、抵押、出租、赠予或采取其他处分措施。”

“按照当时地价,它值1个多亿。我们零零散散欠了2000多万,完全足够偿还而且还有剩余。”乔金群说。

予宛的股东们万万不曾料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程咬金”名叫李涛,他在2007年初向金水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除对上述土地的查封。

原来,早在2005年9月,胡广善、乔金群等又以“星康苑老年活动中心”为名(下称“新星康苑”)在南阳注册成立合伙企业。

后经他人介绍,南阳市碧桂园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李涛加入新星康苑,并凭占股9成以上成为了合伙事务执行人。

乔金群告诉记者:“新星康苑基本没有运作,所以对他(李涛)入伙,大家都没留心。”

可正是李涛的加入,引发了他们的“噩梦”。

2007年12月24日,金水区法院作出裁定,以案外人身份为由,驳回李涛异议,由时任执行局副局长的王昳方负责查封。

裁定书上明示,老、新星康苑的“企业性质、设立时间、资本构成及出资人均不同”,不存在承继关系。

表面上风平浪静,转折却在暗中发生。

“杀我牛,还我鸡,鸡也没了”

3天后,李涛的施工队突然闯入该地块,宣布以新星康苑与碧桂园联合开发的名义修建紫苑小区;短短两天过后,南阳市政府竟向其颁发了土地证书。

李涛“鸠占鹊巢”,予宛公司上上下下犹如晴空霹雳。“他完全背着我们搞,没有征求过任何人的意见,所谓的联合开发,新星康苑与碧桂园的权属比重居然是5:95。”

更令予宛人不可接受的,为什么被法院查封的土地,自己老老实实地等候处理,不相干的人反而能够进驻开发,还获得了政府的承认呢?

“我们立刻开着铲车去阻挡,但警察前来赶人,说我们妨碍正常施工;我们又找到国土局,但他们却说自己是在执行法定程序。”牛忠玉回忆。

胡广善多次向王昳方反映情况,请求查封土地证书,并责令有关单位停止规划与施工,但未获得答复。

金水信用社同样着急,法律顾问王世科告诉记者,信用社也对李涛的动作提出异议,要求法院严格查封,但一样杳无音讯。

他们不会想到,这一切,早已如剧本设计一样,被安排得丝丝入扣。

2009年8月,紫苑小区1-7号楼基本落成。

一直默不作声的王昳方此时却代表金水区法院做出裁定,称“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鉴于前述土地使用权本院先期已查封,该查封的效力及于紫苑小区地上建筑物。”因此对其中的6间商业通间,7间地下通间及24套住房予以查封。

“‘已对土地使用权查封’完全是空有其词,很显然,这一裁定变相将土地查封偷换为房产查封。”王世科解读。

乔金群估算,裁定书上所载房产,市值约为5000余万元,不到土地价值的一半。但他哪里知道,这并非噩梦的终点。

一个月后,李涛申请以紫苑小区的其它已建成房产置换已查封的房产和土地,王昳方再次以金水区法院之名下达裁决书,同意解除对土地及此前部分房产的查封,转而查封另外48套住房。

“48套房现在大概也就值2000万元,而土地却完完全全‘沦陷’了。”乔金群激动不已。

但更糟的情况还在后头。记者从南阳市房管局近年的“房地产市场警报”中查到,紫苑小区1-7号楼所有房屋均在“可放心购买”之列,其中包含了这48套被查封的房产。

在该小区7号楼“被查封”的一处住宅中,主人正忙着装修,“没有问题,证照齐全。”

“杀了我的牛,还我一只鸡,现在连鸡也没了。”乔金群捂着胸口不停咳嗽。

一个假查封,一个真动工,再以置换名义解套,最后不了了之,原属老星康苑的土地就这样被一步步地吞噬殆尽。

记者电话联系上王昳方。

“网上有对你的举报,你怎样看?”

——“我认为它很有问题。”

“哪方面有问题?”

——“现在各方正在调查,不好透露。”

“那你觉得在执行中有偏差吗?”

——“我没有义务回答这个问题。”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未及说完,对方挂断了电话。

低调的公务员小区

“明摆着就是,他(王昳方)没收好处敢冒这么大的险去给李涛办事吗?”张金泉是予宛公司的债权人之一,垫付了300万元的工程款。

起初,张金泉担心公司股东们跑路,就天天紧随身后,盯着他们每一次外出。久而久之,他跟着跑上访的次数多了,反而对予苑公司多了份理解与同情。

王昳方在今年6月曾向乔金群发来短信,“老乔,想解决问题就来法院,我等你们,别玩欲擒故纵,闹访解决不了问题。还是要在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前提下来谈怎么办。”

等到乔金群与牛忠玉前往其办公室,王昳方却一改态度。面对质疑,他只字不提案情,支支吾吾说了句“南阳市政府大,我管不了。”

记者颇费周章,在南阳市国土资源局查询相关土地信息,发现老、新星康苑的材料被装订在同一个地籍档案中。

并且,新星康苑用地的政府批文是老星康苑批文的复印件,而其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则是以前者补缴的名义。

就连王姓档案管理员也感到奇怪:“按照规定,不该把复印件收进来啊?”

记者咨询了国土部门相关人士,得到明确答复,“这是假借前公司之名为后公司办理土地,是典型的冒名顶替。”

曾有坊间传言,李涛与南阳市官场关系密切。

紫苑小区位于风光旖旎的白河畔,紧邻气势恢宏的市会议中心。当地人介绍,中心建于2012年农运会前夕,原打算运动会后作为市政府的新办公区,但“十”后,搬迁计划暂时搁置下来。

网络上,一些与紫苑小区相关的二手房信息,无一例外都写着“与市政府毗邻”、“有市领导入住”等卖点。

记者以打听二手房的名义前往了解情况。

小区东侧有一排小平房,墙上赫然挂着几块“市政府办团购工作小组”的标牌。物业人员告诉记者,住房全是150-180平米的大户型,是定向销售给当地领导干部的,开盘时就被抢购一空。

一名居住此处的公务员称,158平米的房子,买的时候不到30万元,现在至少要卖75万元。

该业主坦言,“价格诱人,而且邻里的身份不一般,以后办事方便。一些级别低的干部想买都没有资格。”

记者看到,小区里停放着不少冠以“豫R000”字头的轿车,其中还有红旗牌。每栋楼下都张贴着禁止私装空调的告示,因为已经为各户统一安装了中央空调。

但说来奇怪,这样一座“高规格”小区,在当地却并不出名,不少出租车司机都表示“从未听说”。

事实上,从外观上看,它并不起眼,墙面瓷砖略显陈旧,大门与绿化也颇显一般。据了解,紫苑小区在建时受资金影响进展缓慢,历时5年才交房验收。另有消息人士透露,小区的楼层超过了民航方面的相关规定,还曾有过一番公关。

“卖给公务员的房子都敢如此拖拉,开发商实在不一般。”附近商铺老板告诉记者。

艰难的控诉路

“我不告李涛,也不告南阳市政府,我就告王昳方为啥不严格执行查封。只要他倒下了,其他人自然也会被牵扯出来。”乔金群立场坚定,“他不在中间使坏,怎会有这些问题?”

胡广善因欠债被拘留过两次,如今患有严重脑血栓,乔金群成了公司伸冤的代言人。

乔金群随身携带一本《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法律汇编》,这是河南省高检的一名处长给他的。

“那个处长很同情我们,照着这个指出了王昳方的各种过错。”他苦笑着,“现在我写举报材料都不用别人代劳,自己都快成律师了。”

乔金群保存着自2009年以来的每一张快递单,厚厚一摞,他向河南几乎所有的政法机关发出过举报信,可大多都石沉大海。

有人提醒他,“金水区法院能耐太大,没有更高的领导过问,这事在河南很难办下去。”

据河南省高院知情人士称,高院曾就此事令王昳方前去说明情况,但王当天中午醉了酒,下午一到法院,就借着酒性哭闹一番。

“王昳方在领导面前承认了自己的不对,又声泪俱下地说老乔他们缠着自己,此后就没了下文。”

另外,郑州市检察院也调阅过该案卷宗,但耗时一年多,最终也未能给出任何说明。

记者同样感受到王昳方的“神通广大”。

在与予宛公司股东见面不到10分钟,金水区法院方面来电,“提醒”乔金群别再折腾,少跟记者接触。

记者在南阳走访后,王昳方当天下午又向予宛股东们发去短信,称愿意请李涛和他们坐下来谈。可这些年来,他在执行过程中从未征求过公司方面的意见。

另外,记者的电话号码也疑似被其掌握。记者以本人的手机联系王昳方,始终无人回应,后来改用他人号码拨打,他立马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