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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环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黄三星近日正和一些创司接触,“企业2006年收入2000万人民币,今年到5月底订单已经有9000万元”,这家蒸汽凝结水处理设备感到了市场爆发期的来临,中央政府的节能减排指标对它的主要客户石油、石化、钢铁企业的影响很大,“以前都是我们找客户,现在是客户自己找上门来”。中能环科总经理杨宇程最近去了趟成都,“四川省39个能耗大户与省政府签订了责任状,要在5年内降低288万吨标准煤的能耗。上一套凝结水设备,可以在五年内节约4.5万吨标准煤。如果这39家能耗大户都用中能环科的凝结水处理设备,可以保证它完成任务的一半。”但让黄三星和杨宇程头疼的是,尽管技术不错,但企业无论从资金还是人员的准备都不足以应对爆发的市场机会,“做项目需要前期投入,对运营资金有要求,企业还需要资金投入新厂房的建设、新人员的引进与进一步的研发中,以迎接快速成长期的到来。”
同样的问题在北京亚维尔节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也发生了,该公司近来发展迅速,先后中标河南郑州和开封市的市政路灯节能改造,“技术好,郑州市政路灯改造那样的8000万元的大单也拿到了,但缺乏资金。”新风险投资中国区项目总监叶维佳对AVCJ说。作为致力于推动可持续发展的NGO组织,新风险投资中国项目为诸如中能环科、亚维尔节电之类的企业提供无偿服务,把他们介绍给创司、银行。其2004年中国论坛的入围企业北京神雾热能技术有限公司很可能将在明年上市。
政策导向
节能领域企业的快速发展及由之而来的融资需求,同“十一五”规划中制定的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关系密切。叶维佳将这一现象归结于可持续发展领域具有的“政策导向”性质。“同TMT、传统行业等极为不同,可持续发展领域大多是政策导向,而不完全是市场化的。因为绝大多数这个领域的企业都是替代企业,比如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替代石油、煤等。可再生能源同石油、煤等相比价格还是贵,现成的工业已经存在,你要挤进去,如果没有国家政策的扶持,你竞争不过原来那些企业。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得这么好,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政策。政府给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公民补贴,给这个领域的企业税收优惠。这个领域的投资不是典型的商业领域的投资行为,因此在大的领域之下,哪个分领域国家的支持力度越大,哪个发展就更快,比如说新能源是国家最支持的领域,所以它成长得最快。再比如说节能减排的力度加大,这个领域的企业发展速度也加快。”
市场力量
虽然中国中央政府在意识上已经比较领先,但相比发达国家而言,中国的法律和政策支持力度仍然不足。中国清洁技术领域的企业在政策驱动力之外,对纯粹的市场力量也相当重视。杨宇程便认为目前的凝结水行业兴起主要原因还是企业经济利益驱动,次要原因是环保和政策驱动,“我们的一个客户有五台35吨蒸汽锅炉,总容量175吨/时,采用凝结水的闭式回收,年节约用水量5.55万吨, 节约燃煤约2000吨, 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就有400余万元。客户自己算完账觉得还是很划算的。”
清洁技术领域的部分企业以技术起家,有很明显的技术型企业的特征,但在发展过程中,逐步走向市场引导。北京钰森嘉钰环保科技公司董事长李恩辉从1994年开始研究以废弃虾壳蟹壳、椰纤维、秸秆类生物质废弃物制造完全生物降解材料、超微无机粒子可降解材料,2000年在此基础上形成给水、给氧移栽袋产品,使树苗在缺水、盐碱情况下能够存活,还在首府呼和浩特建立了工厂。“最初只是不断地研发,从一代二代产品到栽植机械,在全国四个典型地区做栽植实验,无论是荒漠、盐碱地还是山地。技术非常好,原来一棵树用一桶水还有80%的树苗栽不活,用移栽袋后只要两瓶水树苗成活率能达到90%,成本也很低。那时候很少考虑市场,就是直接卖给林业部门和苗木、蔬菜种植户。但后来发觉不行,企业难以快速滚动发展。”钰森嘉钰市场总监徐欢生提及李恩辉去年的举动,从购回公司股权、组建新的市场队伍到重新定位企业发展战略。由面向国内市场到关注利润更高的国际市场,由单纯卖移栽袋到形成利用自身技术进行荒漠化综合治理,获得林权再开展产业化开发的良性循环商业模式。这是一个逐步认识市场,逐步进行自我调整的过程。
而除了可再生能源等有较强技术含量的企业以外,在清洁技术领域,还有很多企业和传统企业相比,技术含量并不高,起点上并不具备特别优势。比拼的往往是企业的商业模式,而企业面对的又是全新的市场,这就给企业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投融资困境
门架型太阳能可变信息标志可直接使用太阳能供电,更便于高速公路两侧的安装,为驾驶人员提醒目前道路的状况,如:施工地段,车祸地点、强风、暴雪、冰冻、浓雾等警示标语。门架型太阳能可变信息标志除了可显示文字信息外,也可显示简单图形、限速值,让驾驶人员能更清楚地知道目前道路上的状况,避免交通阻塞,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太阳能;可变信息标志;高速公路Abstract: The highway is an important sign of the level of modernization of a region or country, and the building of information highway is the most important way of highway management modernization. The progress of Internet technology, the integra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transportation theory and planning have accelerated the process of information highway. The comprehensive application of highway variable message signs, to improve the traffic in order to us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o improve the highway, using methods and means indispensable rate.
The door frame type solar variable message signs can directly use solar power, more convenient highway on both sides of the installation, as the driver to remind the current road conditions, such as: construction sites, traffic accident location, strong winds, snow, freezing, fog warning posters. The door frame type solar variable message signs in addition to display text information, also can display simple graphics, speed limit, let the driver can clearly know the current situation on the road, to avoid traffic congestion, reduce the incidence of traffic accidents.
Keywords: solar energy; variable message signs of expressway;
中图分类号:TK5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门架型太阳能可变信息标志设计理念及特点
1、全天候、全路段、全防护
全天候:就是无论在太阳光照时间短地区、多雨地区、雾区都能适应的供电系统。无需架设电缆供电能持续24小时全天候工作。(具备连续100个阴天的供电能力)
全路段:就是无论在道路、桥梁、都能方便安装的架构。
全防护:就是整个架构都具有防盗、防雷、防风、防雨雪等各种自然及人为灾害。尤其针对高速公路设备易盗损的特点,门架型太阳能可变信息标志应设计有极强的防盗功能。
2、门架型太阳能可变信息标志设计特点与目标
在保证功能性和可靠性的前提下,通过运用多项新工艺、新结构和新技术,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前提下,降低传统可变信息标志的80%以上的功耗,使其供电系统可以选用新能源,摆脱对公共电网的依赖,实现按需分布、快速布局,降低建设的综合成本,避免线路盗损,便于供配电困难道路上可变信息标志的使用,满通应急管理、信息的需要,为智能化交通建设提供必要保障。
二、 应用领域
门架型太阳能可变信息标志配合新能源配电系统,可独立成体系,可应用于新建道路配电困难的路段、供电距离较远成本较高的路段、线路盗损严重的路段、因道路交通状态改变而需要增设的路段等,向道路使用者提供某个区段内的气象、事故、施工等道路行车条件信息,交通管制指令的平台,及时向道路使用者指令或提供信息、确保行车安全。
三、研究的技术关键点
需整合以下多项技术,解决传统大型可变信息标志的高功耗、长距离供配电和电缆盗损等多个问题,使大型可变信息标志可便利安装于道路任何地点。
1、LED驱动――PWM脉冲宽度调制驱动技术
目前,道路上所使用的LED可变信息标志大多采用稳压恒流方式驱动,甚至采用简单的电阻限流,基于这种方式的驱动电路其特点是简单实用、成本较低,但同时驱动电路所系消耗的功率也较大。
拟采用新的PWM脉冲宽度调制驱动技术大幅度降低LED信息标志驱动电路消耗的功率,将可降低约三分之一的功率。
2、光学处理――配光技术
目前道路上所有使用的可变信息标志采是由发光二极管直接显示,其散射区域大,而实际有效观看范围狭小。经研究对比,可变信息标志观看使用范围仅占投射区域横截面积的百分之十。
拟采用二次光学配光处理,使信息标志发光二极管发出的光束集中投向有效区域内,在增加信息标志亮度达到GBT 23828-2009 《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要求的同时,大大降低可变信息标志的消耗功率。使其消耗功率仅为普通信息标志的六份之一。
3、供配电――低压供电技术
通常市电供电的信息标志其供电电压为AC220V/380V,而可变信息标志的实用电压为DC5~12V,市电需要通过降压、整流、稳压之后才能供可变信息标志使用,其中降压及稳压过程也带来较大的功率损耗。
拟使用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供电模式,直接低压DC12V―24V供电,可大大降低因降压整流而产生功率损耗。而且低压供电安全可靠,防雷性强、维护成本大幅降低。
4、全新结构
经检测计算,一块典型(10x1米)的大型可变信息标志对流散热风扇所消耗功率为0.5Kw。而且风扇是易损件,长期使用极其容易损坏,一旦风扇损坏使得屏体内部温度升高而造成损毁。
拟采用新的结构工艺,解决由于散热导致过高功耗的问题,降低整体能耗,还可以提高屏体的稳定性。
四、 简要设计参数
显示面板尺寸:1米*10米;
解释度:320*32;
点间距:31.25mm,像素1024点/M2;
可视距离:静态视认距离≥300m;动态视认距离≥210m(车速120km/h);
亮度调节:手动/自动256级;
单颗LED驱动电流:≤3mA,工作状态下1.8-1.2mA;
LED采用恒电流驱动,具有过流保护功能;
电流峰值功耗:≤300W,显示状态平均功耗:135W-70W;
阴天连续工作时间: 100天阴天*24小时连续不间断工作;
太阳能光伏电池板: 1000W-1500W(视安装地不同进行配置);
蓄电池: 48V/300Ah-600Ah(视使用方式进行配置);
电池使用寿命: 5年-10年(视需要进行配置);
五、太阳能门架型可变信息标志技术应用的必要性
1、传统的门架型可变信息标志安装成本和使用成本较高且受地域限制
传统的可变信息标志的建设,在施工时需要开挖路面埋电缆,还需要拉线。高速公路多处于郊区或相对边远地带,传输线路的施工及其运输费用相对较高,维护成本也比较高。据市场报价,每米的电缆线路铺设的价格约300元,每公里的电缆铺设就需要30万元。电源的提供,也要依靠附近建筑物(如服务区、收费站)在其有限的电力供应情况下分摊部分供给,所以导致在距离收费站、服务区较偏远的地带大部分都没有门架型可变信息标志,直接影响了交通事故发生频率的提高。
电缆本身有比较高的经济价值,存在被偷盗的风险。高速公路系统也经常受到此类事件的困扰,维护中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也相当大。
2、由于可变信息标志不足而无法及时疏导交通的事情时有发生
由于成本高以及地域性限制,很多高速地段都没配备门架型可变信息标志,同时传统供电存在供应间断的可能性,部分传统信息标志不能24小时运作,导致无法提前疏导交通,直接影响了交通运输质量。
3、应用太阳能门架型可变信息标志,节约建设成本,降低维修费用
太阳能门架型可变信息标志其能源采集的随意性,可以免去常规电能所需昂贵的传输线路铺设费用,使其无需像传统可变信息标志系统一样,需要挖掘掩埋电线电缆,极大地节省了建设成本和人力消耗。
据测算,配置同等规格的太阳能门架型可变信息标志的价格与普通需铺设电缆供配电的传统可变信息标志造价基本一致,大大降低因长距离送电而增加建设成本、盗损成本和使用维护成本。
4、运作成本低,连带成本低
首先在用电量上,以1X10米门架型可变信息标志为例,传统可变信息标志满屏功率约为3000 W,而太阳能门架型可变信息标志的满屏功率仅约为300 W,节电率约为90%,每年可以节约大量的用电费用,高效率低耗损。
其次太阳能门架型可变信息标志满足了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电能供应,有效地保证了电能的高效高能利用,而且施工不受地形差异等自然条件的约束,可以保证高速公路各个路段项目的电力供应。保证了各个可变信息标志的正常运行,不会因突然停电导致一切损失。
六、试点项目的成功应用
太阳能门架型可变信息标志以及于2011年9月完成整套技术的研发,并试运行于广东开阳高速。运行情况如下(节选于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用户报告):
“本项目自2011年9月份开始实施,经过方案设计、方案审核、工程施工、设备调试等极端,沙塘信息标志于2012年1月5日开始投入使用,大槐信息标志于2012年2月27日开始投入使用。
信息标志启用至今,未发生因电能不足中断情况,特别是2012年3月连续半个月阴雨天气,太阳能信息标志都能够正常显示。”
[关键词] 商业银行;公允价值;现状;对策
一、我国银行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总体现状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按照持有意图,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交易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等4类,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情况见表1。
由于我国银行业的经营模式以传统信贷业务为主,证券投资规模较小,因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总体规模很小。我国上市银行2008年年报显示,在上市商业银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金融资产平均规模占总资产的比例为9.45%,金融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1.2%,而美国上述两项比例分别为31%、11%;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八成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衍生金融资产不足两成。
从经济环境的角度来看,我国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大,市场非理性操作情况较多,加之我国以实体经济为主的发展模式、金融创新较少,包括投资者在内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业绩和未来发展的判断仍以补偿历史成本后公司实现的利润为基础,因此在考虑采用公允价值的范围和层次上,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有一定区别。
二、我国银行业运用公允价值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分析
虽然我国银行业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较窄,但是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风险却不容忽视,存在的问题及对商业银行的负面影响主要在于以下方面:
(一)金融工具分类不完善,导致信息披露不够充分
在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中,应用不同性质的输入值将对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可靠性产生影响。为了使报表使用者了解其中的差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57号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引入了“公允价值级次”的概念,根据实务操作上的可靠性和管理层运用估计的程度,将用于公允价值计量的估值技术输入值按优先次序分为3个级次,即按公开报价计量的公允价值、按可观察信息计量的公允价值、按不可观察信息计量的公允价值。2009年3月6日,IASB了《改进有关金融工具的披露(对IFRS 7的修订)》,确定了公允价值的3个级次,这些层次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57号准则中阐述的层级类似。公允价值的确定有3个层次:Ⅰ.通过公开市场报价来确定;Ⅱ.通过自主定价模型和相似资产的公开市场价格来确定;Ⅲ.重要市场信息无法获得,完全通过估值技术来确定。总的来说,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因信息来源的不同而不同,基于市场信息比管理层估计信息可靠,也就是第Ⅰ层次的资产要比第Ⅱ、Ⅲ层次的资产可靠。
目前我国金融工具按照持有意图分类并进行会计处理和披露的方式,掩盖了公允价值信息来源的可靠程度,虽然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有关信息,但是披露仍欠充分,加剧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观性。这种主观性受到外部市场有效性的极大影响,我国目前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只有少数存在活跃市场,更多要依靠估值技术,处于第Ⅱ层次的金融资产比重较大,但是依照现行分类标准,财报上无法披露不同层次的金融资产规模及信息。
(二)增大利润和权益资本的波动
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资产被处置前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本文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通过2007-2009年的数据量化说明波动程度。
从表2可以看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比重虽小,但其对利润的影响程度却远远大于它的比重。总体来看,中国工商银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营业利润的影响,2007年为6.62%,2008年为-23.25%,2009年为-9.91% 。金融资产对营业利润的影响也远大于金融负债的影响。
从表3可以看出,工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对资本公积的影响各年有所不同,2008年影响较大。
根据统计,中国工商银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全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性投资各年均达到98%以上,股权投资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比重2007年为52%,2008年为78%,2009年为58% ,股权投资采取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有扩大趋势。
(三)加大信贷顺周期风险
在经济周期的复苏、高涨、衰退和萧条阶段,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信贷风险是不同的,而公允价值会导致经济周期更加明显,加大信贷风险。经济繁荣时公允价值上升,产生未实现收益,间接传达了虚拟的良好经营业绩,这些良性信号对银行的放贷产生影响,未来有可能增大贷款损失度。相反,在经济衰退时,公允价值会计提前确认了风险,出于风险管理的考虑,银行对信贷业务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和更严厉的审核程序,银行信贷投放出现向信用较好的传统的大客户、大行业集中的倾向,导致银行业的客户、行业集中度风险上升。
(四)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计量,导致信用状况与资本充足对立
银行监管的出发点是保护存款人利益,更强调银行承担风险、吸收损失的能力,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负债,会因银行自身信用状况好转带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上升,银行资本降低,如果金融负债占比较大,可能会出现银行需变卖资产或融资来应对监管要求的现象;反之,银行自身信用下降,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降低,从而导致银行资本虚假充足的假象。这种信用状况与资本充足相对立的状态,使得银行的风险管理面临非常尴尬的处境。
目前,我国上市银行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都是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同样面临这样的困惑。随着我国银行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规模加大,如何更好地处理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和真实反映银行信用风险现状问题值得深思。
三、我国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的对策和建议
(一)明确划分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层次
按照公允价值信息获得的可靠程度,金融工具可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通过公开市场报价,来确定公允价值的金融工具;第二层次,通过自主定价模型和相似资产的公开市场价格来确定公允价值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重要市场信息无法获得,完全通过估值技术确定价值的金融工具。日常会计计量中,依据3个层次,设置“公允价值变动”的二级科目,将公允价值变动划分为3类可靠性不同的变动信息,可以直观反映估值技术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外的公允价值披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公允价值计量可靠性的不足,提供增量信息,有助于投资者对此类估计的可靠性进行判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9)对金融工具的重分类为两种: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不再按照4种类型进行分类,因此未来我国公允价值信息披露也面临调整。按照上述3个层次划分和披露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仅适应会计准则改革的步伐,而且可以提高公允价值信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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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推行宏观审慎管理,建立逆经济周期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有关机构已经考虑在现有监管指标基础上,加入逆经济周期指标,从动态资本充足率、动态拨备覆盖率、差别化流动性比率和薪酬激励机制等方面加强逆周期监管。除了要补充逆经济周期监管指标外,还需建立和完善逆向的货币信贷调整机制。在经济繁荣期,引导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从产能过剩、效益不高的传统产业退出,投向高科技新型产业和新能源产业,控制信贷结构风险;在经济衰退期,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公布重点行业、企业的贷款质量变化,定期评估银行使用公允价值对整体风险计量、盈利水平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从缓解公允价值顺周期性角度看,一是进一步明确不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运用指引,对流动性不足金融产品要定期确定其风险溢价;二是根据市场的剧烈波动,公允价值计量建立估值储备或进行估值调整,将估值过程与利润、权益之间的关系适当弱化;三是增加估值技术、模型、假设和风险参数的敏感性分析并充分披露。
(三)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和建立风险管理专业化体系
对于银行业自身来说,应建立健全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的内部控制机制,即建立相应的程序和机制,用于审批和控制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新会计科目、产品或交易。当银行决定是否对一个或一类新的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应考虑现有的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内控手段是否能够适应这些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新金融工具的特征和风险,是否应该在现有基础上对风险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扩张。除了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内部控制制度,统一规范估值技术和方法并加强实时检测,建立定期的风险评估机制和审计机制以外,根据商业银行业务系统和产品线风险来分配资本,对所有风险实行组合管理,把风险管理落实到业务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并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专业化风险管理架构和团队,对整体风险实时监控和定期审计,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四)探索适合我国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IASB在2010年5月了《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选择权》,阐述了对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进行制定的金融负债利得和损失进行列报的建议,旨在回应金融负债计量的对立困境。该建议要求,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将金融负债制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企业,将不能在损益中列报因自身信用风险恶化所产生的利得或者因自身信用风险提升所产生的损失;因主体自身信用变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将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报。为增加透明度,该建议采用“两步法”确认此类变动:第一步,主体将公允价值变动的全额计入损益;第二步,与主体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相关的部分将列报为损益的抵消并且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报。
上述IASB的建议要求区分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中归属于主体自身信用风险的部分,其前提条件是要有相对发达的信用评级体系,以及有效的市场利率等。然而,现阶段我国在这方面可能还不具备实施条件。以银行业为例,我国利率并未完全市场化,严格监管下的利率浮动并不能反映银行信贷风险的变化,并且我国的信用评级系统还不发达,银行的信贷数据通常由银行各自建立,缺乏贷款在活跃市场交易的数据,导致信息不能共享。因此,探索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完善方法,需基于我国经济环境和银行业的自身特点,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道路上,推动我国会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四、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2009年11月,IASB了《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IFRS 9),2010年5月,FASB了金融工具准则的征求意见稿。上述准则或者征求意见稿存在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有扩大公允价值计量范围的趋势。
IASB的IFRS 9要求将所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两类:按照摊余成本计量或者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采用何种方式计量取决于报告主体如何管理其金融工具,即其商业模式,以及这一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的特点。首先,企业需要考虑其商业模式,即其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合同现金流,还是在资产到期前就将其出售以赚取公允价值变动差价。如果是后者,则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如果是前者,则应对合同现金流特征作进一步分析。其次,如果某金融资产的合同约定现金流存在特定时期,且该现金流仅是处于支付本金和未偿还的本金相关的利息,同时该金融资产符合上述商业模式的条件,则该金融资产应采用摊余成本的计量方法。
【关键词】民间借贷 借贷危机 法律监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制度的有效补充,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是我国民营经济平稳运行的强大后盾,是我国经济制度平稳转轨的剂。尤其是21世纪以来,我国连续多年保持高位经济增长率,经济的高速发展对资本的需求日益旺盛,而我国正规金融机构受很多客观条件限制,很大程度上满足不了经济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而民间借贷先天与民营经济联系在一起,具有灵活高效等正规金融机构不具备的优势,成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
我国民间借贷的特点
近年来我国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中小企业越发依赖民间资本得以生存和发展。当前我国民间借贷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民间借贷规模和用途区域性差异明显。由于民营经济的发展程度不同,我国不同地区民间借贷资本的规模和用途也有很大差异:北京、上海等正规金融体系健全的一线大城市,民间借贷相对不活跃,对正规金融的替代作用不明显;新疆、、宁夏、甘肃等西部欠发达地区,民间借贷规模较小,且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家庭消费;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等东部沿海地区市场经济发展程度高,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占半壁江山,以生产经营性借贷为主的民间借贷已达到相当规模;另外,一些地区随着民营资本规模的不断扩大,投资渠道的不断拓宽,民间借贷资金流向开始由实体经济转向虚拟经济,其中尤以温州最具代表性,在温州可以说全民借贷。
民间借贷形式灵活多样,中介机构数量急速攀升。经历了悠久的历史演化发展到现在,我国民间借贷以灵活多样名目众多的形式存在着,大致可归纳为三种:一是民间个人或家庭之间自发的直接借贷,没有金融中介的介入;二是以一定组织形式存在的各种金融合会,有聚会、摇会、标会、抬会等,这些合会组织是以社会网络中的个人信用和个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在成立之初大多以互助互利为目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它的趋利性愈发明显;三是通过一定中介机构进行的融资形式,也是目前在民间借贷发达地区最为普遍的形式,如典当行、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基金会、私人钱庄等。
随着民间借贷形式的不断发展创新,民间借贷已由最初无需中介机构的单纯的友情借贷发展到通过各式各样中介机构关系更为复杂的民间借贷,尤其是民间借贷活动狂热进行的一些地区,如温州、鄂尔多斯等地,参与民间借贷的中介组织更是随处可见,由于民间借贷监管处于真空状态,中介机构虽数目众多,但质量参差不齐,其中也不乏一些空手套白狼的中介组织,无挂牌无自有资金,民间借贷中介系统内潜藏着极大的信用风险。
民间借贷利率偏离理性范围,已处于历史高位。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但不得超过其4倍,也就是说,超出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民间借贷也就超出了法律的保护范围。然而在现实中,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完全实行市场化的利率水平,借贷利率受供求关系影响明显,近几年由于民间资本始终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且在紧缩的货币政策下民间资本供不应求的缺口更加严重,我国民间借贷利率水平已普遍超出法律保护范围,逐渐偏离理性范围,不断爆出新高。据不完全统计,温州民间借贷年利率从12%到96%不等,且多数超出30%,维持在30%~60%之间,有极少数甚至高于100%,达到180%,高利贷性质昭然若揭。在鄂尔多斯、广州等民间借贷活动活跃的地区,民间借贷利率水平也都远超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各个地区的民间借贷利率水平都屡创新高,居于历史高位。
我国民间借贷危机发生的诱因
民间借贷所具有的内在稳定机制尽管保障了我国民间借贷活动长久稳定的演化和发展,但由于内在稳定机制本身并不具备绝对的稳定性,在外在因素的大力冲击下难免有被破坏的可能,从而造成民间借贷风波甚至大规模危机的爆发。
民间借贷资本供求的疯狂式增长为危机埋下隐患。近几年来,尤其是2010年以后随着世界金融危机不良影响的减弱,我国经济迅速回暖,房地产、股市等投资领域出现资产泡沫,我国政府开始改变之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时连续采取的大力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取而代之的是更大力度的银根紧缩和信贷控制,从而控制投资领域过剩的流动性。然而,宏观调控在调节过热的投资领域的同时,也催生了异常活跃的民间借贷活动,大量中小企业及个体商户的资金需求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得到满足,纷纷转向民间借贷领域,旺盛的需求促进了借贷利率的不断走高,其利率水平早已超出正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4倍的法律保护范围,变为实际意义上的高利贷,从而吸引更多的闲置民间资本加入进来,加之楼市、股市等投资领域的低迷,民间借贷资本供给变得愈加疯狂和不理性,故而民间借贷井喷般繁盛起来。
据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公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俨然由十年前享誉中外的制造之都转型成为借贷之城、炒钱之乡,打着担保公司等旗号从事民间借贷业务放高利贷的行当已如同其十年前发达的制造业一样成为极为普遍的经济现象,而没有经营执照的更是数不胜数。其民间借贷利率也已超出历史最高水平,一般月息从2%到6%,有的甚至高达15%,年利率高达180%,民间借贷利率持续走高,这样高额度的借贷利率所蕴藏的风险自然不言而喻。
民间借贷资本链条大规模断裂诱致危机酿成。民间借贷资本循环正常进行的两个隐含条件是高利润行业的平稳运行和信用环境的成熟稳定,除去极少数恶意的信贷诈骗,高利润行业的平稳运行决定了民间借贷资本链条的接连不断,也就决定了民间借贷活动的健康进行。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后,我国为保证经济不陷入衰退,采取了十分宽松的货币政策,银行纷纷以各种优惠政策向中小企业慷慨劝贷,许多企业取得贷款后除了用于优化原有企业经营外,四处寻找投资项目,将资金投入房地产、新能源、金融衍生品等领域,贷款被迅速消化到各种投资项目中。不幸的是,当大多数企业仍处于投资周期中时,为了抑制通货膨胀,从2011年1月开始,央行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开始了新一轮大力度的紧缩货币政策,银行纷纷收回贷款,本来资金实力就不够雄厚的中小企业更面临着资金链紧张、资本周转不开的窘境,为了经营下去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而民间借贷巨大的利息压力更使得中小企业举步维艰,如此就陷入了资金链紧张的恶性循环。
由于货币政策具有滞后性,其发挥作用往往要经历一段时间,当大量民间借贷资本投向房地产行业后,房产调控的效果开始显现,房价出现松动,且消费者普遍持观望态度,房地产市场由热转冷,很多人将借来的资金投进了房地产,不但没有预期的高利润回报,还面临着转手困难及亏损的困境,一些运作大规模民间借贷资金投资房地产的组织和团体更是亏损严重,无力偿还借贷本息。高利润行业的支撑是借款者能够还本付息的前提,没有高利润行业,人们就丧失了参与民间借贷活动的动力,而高利润行业的突然变故,则会使得民间借贷资本循环不能正常运转,导致大规模的民间借贷资本链条中断,引发大规模借贷风波及严重的信用危机。
信用恶化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促使危机不断蔓延。自2011年4月温州出现涉高利贷老板出逃事件以来,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之势便一发不可收拾地铺天盖地而来,一批信誉好的甚至是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也陷入了“倒闭潮”,老板纷纷跑路,使整个温州沉浸在人心惶惶的不安气氛中。温州“跑路潮”蔓延之势尚未削减,鄂尔多斯民间借贷也传来噩耗,鄂尔多斯房地产老板因不堪高利贷追逼而自杀,此后民间借贷资金崩盘的消息屡屡传来。
民间借贷生存于信息相对对称的熟人社会,稍有风吹草动就会传遍整个圈子。民间借贷风波使这些地区长期精心培育起来的信用环境受到重创,银行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信用关系急剧恶化,而信用的恶化又进一步引发大规模挤兑,民间借贷资金的出借者纷纷撤回资金,更加剧了借款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使得原本相对安全的企业也无法进行正常有序的资本循环,陷入到资金链断裂的危机中,于是信用恶化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促使危机的雪球越滚越大。
民间借贷危机发生的根源
尽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与此次民间借贷危机脱不了干系,变幻莫测的货币政策破坏了民间借贷的内在稳定机制,引发了危机浪潮,但单纯看宏观调控和内在稳定机制,二者都没有错,归根结底有错的则是我国现有的金融体制和法律监管这一制度层面的缺陷。
二元金融体系和利率双轨制成为民间借贷发展的根本制度阻碍。我国现有的金融体制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并发展至今的,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仍是国有金融机构一尊独大民间金融市场夹缝生存、体制内金融与体制外金融格格不入的二元金融体系结构。国有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国有大型垄断企业,而占全国企业总数90%以上的中小企业则得不到应有的金融支持。我国金融机构的发起与设立都实行严格管制,使得我国金融领域存在严重的金融抑制。
与二元金融结构体系对应的则是双轨制利率体制,即我国完全市场化的利率和受管制的存贷款利率这两种利率体系并存,这就导致资金体现出双重价格,即管制的体制内价格和不受管制的体制外价格。基于这一双轨制体系,大型垄断企业享受着低利率的融资优势,中小企业在融资难的情况下转向民间借贷市场则要处于高利率的融资劣势下。
由此,二元金融体系和利率双轨制严重背离了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初衷,不仅扭曲了资金配置资源的机制,更扭曲了我国的经济体制,造成了民营企业做实业的生存困境。这样的制度安排逼出了民间借贷的疯狂发展,逼出了房地产投资脱离理性的狂热,逼出了资产泡沫的无限膨胀,更注定会逼出一场民间借贷危机。
政府监管缺失使民间借贷缺乏法律保障。尽管民间借贷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而且近十几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民间借贷活动也变得更加活跃,但我国至今尚未出台一部完整系统的法律将民间借贷行为纳入法律监管体系,央行起草并准备多年的《放贷人条例》一直未能出台。而目前我国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只是零星出现在《刑法》、《合同法》、《民法通则》、《担保法》等法律以及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规章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且有些法律法规对民间融资行为的管制规定立法不清晰,甚至出现不一致相互矛盾的地方,造成了对民间借贷进行有效法律监管的障碍。总体来说目前我国对民间借贷发展采取以行政管理为主、刑罚为辅的基本管理思路,监管主要以事后监管为主,缺乏有效的事前和事中监管。
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意见构成了我国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体系,与规范正规金融业的法律体系相比较,它的不完备和滞后严重影响到民间借贷的规范化发展,使得大量存在的民间借贷始终没有一个合法阳光的身份,游离于法律和宏观调控之外,同时民间借贷市场长期处于监管混乱的灰色地带,民间借贷风险也很难得到有效及时的控制和化解,从而难免对我国经济的平稳运行造成很大威胁。
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的法制路径选择
事实表明,尽管民间借贷有着自身的内在稳定机制,但它处于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却也有着自身的脆弱性,凭借自身的力量无法做到始终在安全的轨道上平稳运行,所以不论是事前避免危机的发生还是事后应对危机的破坏都需要政府的作为。从法制角度而言,政府应该加快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完善现有监管体系。
我国的民间借贷由于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完备的监管体系而一直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的灰色地带,长期以来不仅地位尴尬,而且管理困难问题棘手。发展民间借贷急需制度保障,而制度建设则是一项无比艰巨的任务,我国对于民间借贷的制度建设应以明确的目标为导向,以实现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可控化为基本目标展开制度细则的制定。
阳光化,即在法律上明确承认民间借贷的合法性,这是制度建设首先要坚持不动摇的立场取向。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民间借贷的支持,与其让其一直在夹缝中生存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并成为经济动荡的隐患,还不如利用此契机将民间金融活动合法化,以便将其正式纳入政府完善的监管体系中。将民间借贷阳光化不仅要给出合法民间借贷活动的精确内涵,还要明确非法集资等非法民间融资活动的判断标准,从而使正常民间融资活动阳光化的同时严厉打击非法融资行为,从法律层面上彻底规范民间金融市场。
规范化,即建立一整套严格严密的制度作保障,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引导阳光化的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地发展。这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必须做到面面俱到,方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规范化的制度规定应贯穿在民营金融组织运作的整个流程,要建立民营金融组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并从贷款额度、期限、利息、担保、登记以及资金来源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彻底改变民间融资市场混乱无序的局面。
可控化,即建立起规避风险的相关制度安排及配套的法律监管体系。建立规避风险的相关制度也是事前监管的重要方面,一个好的制度安排在规避风险的同时还可以使监管事半功倍,民营金融组织不妨借鉴正规金融组织规避风险的一些制度,如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使民间金融组织公开其资本规模、业务范围、经营细则等,从而保障民间金融市场信息的相对对称,进而降低风险。监管方面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条文,使监管部门有明确清晰的法律依据,其次要针对监管对象指定明确的监管部门,使银监会、央行、地方政府等部门权责明晰,防止出现权责不明的灰色监管地带,要彻底改变以前主要依靠事后监管的被动局面,使监管贯穿在民间融资行为的始终,而且尤其要重视事前和事中监管,并加大对事后监管中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证民间金融市场良好的秩序。
综上,要想从根本上保证民间借贷市场的平稳运行,政府则要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监管创造稳定的外在稳定机制,同时要从制度根源上彻底切断民间借贷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只有这样,民间借贷才能真正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为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