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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迁工作情况汇报

征迁工作情况汇报

征迁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第1篇

一、工程概况及建设模式

(一)工程概况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是国道主干线(gz40)二连浩特至河口公路云南境内昆明至河口中的一段,是连接各省区域中心城市、重要港口及对外口岸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公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是我国外接越南及东南亚的主要国际大通道,也是云南省滇东南的主要经济干线,更是红河州的经济大动脉、“生命线”。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全长186.5公里,其中昆明市境内26.5公里,红河州境内160公里。全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执行。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分两段建设,石林至锁龙寺为一段,全长107.482公里。其中,红河州境内81公里,昆明市境内26.5公里;锁龙寺至蒙自为一段,全长78.943公里。工程总投资91.5亿元,其中,石林至锁龙寺49.81亿元,锁龙寺至蒙自41.69亿元。工程于11月28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__年11月底建成通车,总工期三年。

(二)建设模式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是云南省交通厅按照省政府“既积极引资建设,又全额争取国家支持”的总体要求,于在广州泛珠9+2经洽会上与云南久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九策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建设项目。6月、8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分别组建石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石锁高速公路由云南省公路局、深圳九策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奥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通达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云南省公路局出资10%,其他三家公司出资90%。

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云南省公路局、云南久保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云南省公路局出资10%,云南久保公司出资90%。

二、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石蒙高速公路于11月28日在弥勒县举行进场道路开工仪式,随即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各项工作进展基本顺利。

(一)工作机构健全

为确保石蒙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州政府及时调整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沿线的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也先后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为加大工作力度,弥勒、开远两县市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多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具体征地拆迁工作。弥勒按4个片区划分工作小组,开远按工作性质划分综合协调、征地、拆迁、林地四个工作小组。沿线各乡镇也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工作职责明确

11月、12月州人民政府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先后签定了石锁、锁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责任书,明确了省、州政府和石锁、锁蒙高速公路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12月,州人民政府与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的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为征地拆迁工作划分了明确的责任界限,确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三)宣传动员到位

为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顺利推动石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州人民政府于12月召开了有州级各有关部门、沿线县市政府、石锁、锁蒙公司参加的动员大会。2月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委、政府先后也召开了动员大会,作了全面而具体的工作布署和安排,沿线乡镇、村委会也采取各种形式向沿线群众和相关单位宣传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动员群众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从而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四)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合法合理

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征地拆迁的核心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州政府十届七次常务会议专门作出决定,明确石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在蒙新高速公路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县市政府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10%。州政府常务会议后,州石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又专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州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并对沿线三县市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提出了相关原则和指导意见。为确保补偿政策合法、合理、可行,沿线三县市先后召集有关部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乡镇调查研究,广泛争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上报州协调领导小组审查。经过反复审查、修改,三县市补偿政策都能及时出台,为征地拆迁提供了政策保障。

(五)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按设计地亩图计算,石蒙高速公路需征地14228亩,其中,弥勒8482.7亩,开远3439.7亩,蒙自2305.9亩。目前实际丈量的土地面积17967.4亩,其中,弥勒11125亩,超出2642.3亩;开远4403亩,超出1461.9亩;蒙自2445亩,超出139亩。最后能达到21000亩。全线取(弃)土场临时用地约4000亩,其中弥勒约3100余亩,开远约410亩,蒙自530亩。

截止4月30日全部提供7条新建进场道路建设用地,征地350余亩。

截止5月30日,完成全线正线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并开始提供控制性工程和部份路段的建设用地。

截止6月30日,完成正线永久性用地、弃取土场临时用地的丈量工作和地上各种拆迁物的核查、登记工作。并提供大量正线建设用地。

截止10月30日,全线已提供正线建设用地14057.6亩,其中,弥勒县提供8304亩,占总数的75%;开远提供3965余亩,占总数的90%;蒙自提供1788.6亩,占总数的73%。全线提供弃取土场临用地3174亩,弥勒已提供28处,2600余亩,开远提供409亩,蒙自提供165亩。全线迁坟2911冢,其中,弥勒迁坟1195冢,开远迁坟609冢,蒙自迁坟1107冢。全线房屋

、通信、电力管网拆迁工作已全面展开。已完成房屋拆迁100余户,拨付线网拆迁费余万元。7家通信线网拆迁协议已签定,并全面实施拆迁工作。电力拆迁仍在恰谈之中。(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由于地亩图用地量是水平投影面积,与实际丈量面积出入较大;地上各种拆迁物数量增多,价格增大,三县市征地拆迁包干经费都有较大突破。

2、军用土地征用、军事设施、电力设施拆迁工作难度大,费用高。虽然多次与军方协商,终因要价太高至今仍无协商结果。

3、由于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从7月1日起,实行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给补偿政策带来巨大影响。此标准在国家《土地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基础上提高较大,许多乡镇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00%。部份群众已到县、州、省上访,要求提高补偿标准,工作难度加大。

征迁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第2篇

一、总体情况

年下半年启动的市区重点工程包括:道路交通工程、人居环境、生态环保工程大类具体个项目,估算总投资亿元。其中,由省农信社资本金贷款投资项目个,预算总投资亿元;采用BOT投资项目个,预算总投资亿元。

具体项目包括:

道路交通工程项:打通路、路、路、道,拓宽改造万路,地下通道。 道西道以北,环以西小区间路网(包括:路、路、道、道)

人居环境工程项:水系工程、启动公园西扩工程,公园、公园,实施公园东广场、中心维护改造;

生态环保工程项:加快污水管网改造,启动铁路北污水厂(BOT)、污水处理厂工程, 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

二、具体项目

——道路交通工程

1、路(道—环)打通。长米,道路红线宽米。工程估算投资万元。

2、路(道—环)打通。长米,道路红线宽米。工程估算投资万元。

3、路(道—道)打通。长米,道路红线宽米,工程估算投资万元。

周各庄村拆迁户共户,拆迁面积万㎡(其中,道路红线内拆迁户户,拆迁面积 ㎡),按照市政府出资,就地建回迁安置楼方案,不考虑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价估算为元/㎡,需支出拆迁安置资金亿元。

4、道(路—环)打通。长米,道路红线宽米。工程估算投资万元。

5、万路(道—万采路)拓宽改造。长米,道路红线宽米。涉及拆迁户户,拆迁面积平方米(按元/㎡估算拆迁费用)。工程估算投资万元,拆迁估算投资万元,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

具体分工和时限要求:路、路、路、道四项工程涉及的拆迁问题,按属地原则,由、区政府做为拆迁主体,市局负责组织工程实施。月底前完成道路红线内拆迁并启动道路,月底前完成;万路工程要在月底前完成前期手续和工程招投标,月底前完成道路。

6、地下通道。位于街南侧,横穿路,主体宽米,出口宽米,占地平方米。计划投资万元(不含征地、拆迁)。

具体分工和时限要求:由局市政处负责,市园林局配合,月底前完成专业管线切改及南侧停车场、路侧游园占地补偿,并开工;月日前主体完成。

7、路(西道—路),全米,道路红线米,计划投资万元。

8、路(龙光路—环),全长米,道路红线米,计划投资万元。

9、道(龙光路—路),全长米,道路红线米,计划投资万元。

10、道(龙光路—路),全长米,道路红线米,计划投资万元。

具体分工和时限要求:西道小区内道路(路、路、道、道)由局市政处负责,月底前完成所有前期手续及拆迁补偿工作,月日前建成交付使用。

——人居环境工程

11、水系景观改造,全长约公里。工程分两部分:①与营引渠交汇处以东公里(已完成施工图设计)。②与营引渠交汇处以西,至与光明西道交汇处,全长公里。工程估算投资万元,拆迁估算投资万元,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

具体分工和时限要求:市规划局负责确定与营交汇处以西公里工程规划方案,区政府做为拆迁主体。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月日前完成规划红线拆迁、招投标工作,汛期后开始施工。

12、自然公园西扩工程。自然公园规划西扩亩,遵循生态原则,突出自然主题,利用原有风貌,湖区、休闲区、野生花卉园等景区。工程估算投资万元(一期),其中资金万元,土地及地上物补偿资金万元。

具体分工和时限要求:由市园林局牵头,区政府做为拆迁主体。月日前完成一期施工图设计,月日前完成土地征用和地上物清偿,并启动开工,月日前完成一期工程。

13、公园。占地亩,位于路与环交叉口西北角,公园主题旨在彰显现代人文特点和城市文化内涵,突出现代园林和时代特色,同时确保满足城市绿地需要。工程估算投资万元,租地及地上物补偿估算费用万元,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

具体分工和时限要求:由市园林局牵头,区政府做为拆迁主体。年月日前成规划设计方案,月日前完成土地征用和地上物清偿,并启动开工。

14、公园(园址及规模待定),市区南部新建大型公园,以改善市区南部生活环境和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满足市区南部居民对绿地的需求和城市南向发展的要求。

具体分工和时限要求:由规划局负责选址及总体方案规划。由市园林局牵头组织实施,区政府做为拆迁主体。年月日前成规划设计方案,月日前完成土地征用和地上物清偿,并启动开工。

15、人民公园东广场维护改造。包括水幕电影、音乐喷泉维护改造,塑胶跑道维修。预算投资万元。

具体分工和时限要求:由市时代广场管理处负责,在月日前完成。

16、文化艺术广场维护改造。包括:供水供电及照明设备维护、园内设施及雕塑、铺装硬化以及地下管网设施维护改造。预算投资万元。

具体分工和时限要求:由市园林局负责,在月日前完成。

——生态环保工程

17、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原雨污分流改造)。完成截流管网公里,新建污水管网公里,同步完成益民道泵站、道简易泵站。项目估算投资亿元。

具体分工和时限要求:由市建司负责组织实施,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月份全面开工,年底前完成截流管网、污水管网公里(总体管网改造任务的);年完成剩余公里截留管网、污水管网(管网任务的)以及益民道、道简易泵站。

18、铁路北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万吨,分三期,一期规模万吨/日(分两期:一期万吨/日,二期万吨/日),一期总投资为万元,处理工艺为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一级A标准。计划占地约亩(一期用地亩),在市大枣林以西,彭庄以东、京山铁路以北,通往大枣林村级公路以南。

具体分工和时限要求:采取BOT模式,由局市政处负责,督促并配合凯发公司,在完成可研、环评、选址的基础上,月日前完成项目征地等其他手续并开工,年月底前建成投产。

19、污水处理厂。新区拟新建两座污水厂,规模分别为万吨/日、万吨/日,占地分别为亩、亩。工程估算投资万元(因详细规划未批,污水厂规划选址、规模未确定,工程估算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具体分工和时限要求:由规划局负责,确定污水处理厂总体规划及规模;由市局牵头,区政府作为拆迁主体负责拆迁。年月底前完成规划选址月底前完成拆迁详细摸底、调查测算以及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准备工作,月份开工,年年底前竣工。

20、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项目。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吨。项目主要内容:采用两台吨/日的炉排式生活垃圾焚烧炉,配以两台兆瓦的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可上网发电亿度。选址位于市区镇砖厂西侧与老北堤之间,总占地规模为公顷,估算BOT投资万元,地方配套资金万元(包括:座垃圾压缩中转站、配套路网、中水管道、污水管道、工程征地拆迁补偿以及不可预见费等)。

具体分工和时限要求:由市环卫局负责,按照特许经营要求,通过BOT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投资运营主体。月日奠基月上旬完成征地补偿、路网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招投标,年内全面启动配套路网;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大对年下半年二十项重点工程拆迁的指挥力度,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成立工程总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市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区区长 区区长市规划局局长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市国土局局长市房管局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监察局副局长担任。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二十项重点工程分别组建分指挥部,每项工程由市局明确一名副局长作为具体责任人。总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指挥调度和协调督导,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做为拆迁责任主体,要采取领导干部包村、包户的办法,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征地、拆迁和安置,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自的征迁任务。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积极为二十项重点工程拆迁、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实行协调调度制度。总指挥部要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总指挥部办公室每周召开联席会,加强各责任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程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度管理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分指挥部要每日向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日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五汇报本周完成情况和下周计划安排,每月日汇报本月完成情况及下月总体计划。总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并以专报形式通报到各有关部门。

征迁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第3篇

2013年是全区征迁工作扫尾年,也是区域化征迁工作突破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征迁工作,先后选调了110多名区直及各乡镇、平台新近提拔干部和优秀后备干部,开设了两期“做好征地拆迁,提升做群众工作能力”培训班。

培训班学员在认真学习了相关征迁政策法律法规后,被分配到征迁任务相对较重的几个乡镇直接参与征迁一线工作,体会到了征迁工作的酸甜苦辣,也提升了自己的素养,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服务宜秀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第二期培训班的一名学员,在为期三个月的征迁实践活动中,我们征迁实践小组在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圣埠征迁指挥部的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扎实有效地开展征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让我们全体学员感受更深的却是基层征迁工作的艰辛和困难,对如何更好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也有了一定的认识。

一、强化领导 组织到位

区委、区政府及大桥街道办事处对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征迁工作高度重视,从办事处精心选派了一名对征迁工作有着丰富经验的党委委员担任圣埠征迁指挥部的指挥长,同时还抽调了区农业局两名多次参与征迁工作的工作人员和办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到指挥部工作,加上圣埠社区的7名工作人员和征迁培训班的11名学员,组成了一个老中青相结合的征迁工作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百日会战征迁精神,推动本地段征迁工作的有序开展,圣埠征迁指挥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征迁政策,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征迁工作,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统一宣传口径,对在征迁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请上级领导决议。

二、分解任务 包保落实

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圣埠地块征迁项目涉及圣埠社区民利、花山、圣埠、胜利、红星、民合等6个居民组,项目征地860亩,拆迁房屋 850多户,面积18.3万多平方米。其中非集体经济成员191户,面积2.3万平方米。

针对如此繁重的征迁工作,指挥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对照工作任务,将征迁工作人员分成两个征迁小组,分别由两名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担任小组长,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带头示范作用,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为全面顺利完成征迁任务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挂图作战 靠前指挥

圣埠征迁指挥部的墙上,张贴着多张征迁图表,有征迁地块房屋情况示意图,有征迁材料收集情况统计表,还有征迁工作包保落实进度表,可谓是分类齐全、简明易见。这些图表都是指挥部针对征迁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时间紧的特点而制定的,目的就是让大家形成自我加压、你追我赶的竞争态势。

指挥部还建立健全了征迁工作日汇报、周调度的管理机制,及时总结征迁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认真分析,逐一解决。指挥长每天都和大家一起,亲临征迁一线,指导征迁工作,协调解决征迁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稳步推进征迁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宣传 营造氛围

征迁工作中的宣传工作是推进征迁工作扎实开展的助推器。为此,指挥部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在居民集中区开设新河水系征迁工作情况公示栏,及时征迁信息,强化了舆论引导,创造了和谐征迁的氛围。同时充分调动征迁培训班学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上门交流、电话沟通、见面约谈、亲戚朋友劝导等形式耐心地做征迁户的思想工作,虚心听取群众诉求,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疑问,并及时帮助征迁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赢得了征迁户的理解和支持,为加快推进征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指挥部还积极借助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宣传报道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征迁工作开展情况,营造了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五、统一政策 避免矛盾

圣埠社区所属地块,周边与城市其他地块接壤,属于典型的城中村。历年来,征迁项目多、征迁主体杂,有大桥连接线、C-14棚户区改造、石化排污管线改造、大湖风景区等项目的征迁,而且征迁年限不一、政策不一,造成圣埠社区征迁政策较为混乱,给征迁工作的有序开展制造了障碍。

为此,大桥街道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并召集村民组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大桥街道办事处圣埠社区相关地块征迁工作实施方案》,为更好更快地推进征迁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指导思想。

六、放弃休息 强化征迁

自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征迁工作启动以来,征迁指挥部里的所以工作人员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积极主动地参与征迁工作。指挥长章昌久有段时间因为劳累过度,腹泻、发烧,为了不影响工作,他只好每天利用中午时间外出打点滴。大家劝他回家休息,他却笑着说:“大家都在克服困难,开展征迁工作,我怎么好意思休息呢?”就这样,他硬是一边拖着身体看医生、一边开展工作。培训班的所有学员努力克服自身工作和征迁实践上的矛盾,积极参与征迁工作。为了不耽误单位工作,有的甚至将部分工作带到指挥部,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借助电脑和网络来完成,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征迁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第4篇

一、存在问题

(一)征地补偿费还未及时发放到位。目前,由于项目建设资金短缺,致使约147.9万元征地补偿款未发放到位(含安置小区、中路、北路)。

(二)安置区建设配套资金约为8300万元,截至目前仅拨付安置区建设资金400万元,资金短缺导致安置小区明显滞后,拆迁安置对象反响强烈。

(三)失地农民的安置就业。大楼即将投入使用,届时将聘用保洁、安保人员,部分失地农民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项目失地农民安置就业。

(四)另:旅游直升机项目拆迁安置。旅游直升机项目自年5月份启动征地拆迁工作,我镇在半个月时间内完成了约60余亩、3000余平方的征地拆迁任务,但至今还有约440余万元安置资金未拨付到位,目前我镇在安置资金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已先行启动安置小区建设,但资金问题严重影响小区建设进度,引发了拆迁户的不满情绪。

(五)企业改制矛盾突出

下迁共涉及精密铸造厂等企业12家,根据年11月27日建设协调会以及九府厅发号文件精神,企业的改制工作由管理局负责,据了解精密铸造厂的改制工作于6月30日已强行完成,但该厂114名退休职工对改制政策不满,认为他们的退休养老金与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相差较大,多次到市相关单位咨询政策,并提出提高工资标准的要求。另还有2家企业(砖瓦厂、东友齿圈厂)改制工作进展缓慢,企业职工反响很大,极易引发。望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

二、工作措施

针对以上突出问题和矛盾,我镇党委、政府专题召开党政班子会研究部署稳控措施。明确: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万述幼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为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明确:2、征地款、安置小区建设配套资金以及旅游直升机项目安置资金问题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协调解决,要求在征地补偿款、安置小区建设配套资金以及旅游直升机项目安置资金暂不能完全拨付我镇的情况下,由我镇筹措资金先行垫付。3、企业改制问题由主席负责、副镇长、协助做好改制企业情况调查摸底以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要求村、集镇社区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稳控工作,安排专人严格落实“一对一”的盯防措施,并积极向管理局和市领导小组请示汇报。

三、工作建议

(一)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旅游直升机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程,在项目建设中我镇全力做好项目服务工作,但由于征地资金以及旅游直升机项目安置资金缺口较大,建议市政府尽快启动商业地块出让工作,确保项目安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建设平稳快速推进。

(二)优先解决好失地农民就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建成后无偿交管理局管理使用,建议区政府与管理局协调,积极为失地农民争取勤杂人员的优先聘用权,使农民失地不失业,有效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征迁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第5篇

为规范我市房屋征收(拆迁)和安置工作,严格操作程序和实施行为,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根据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审批备案手续

各镇、街道实施房屋征收或者拆迁,必须到市房屋征收(动迁)部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其中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应当提供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项目提供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相关材料、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材料及依法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并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市征收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应当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定点图)等相关材料,拟定用地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报市动迁办备案。

各镇、街道在实施房屋征收或者拆迁时,鼓励采用自愿达成协议形式实施,并将相关材料报市征收(动迁)部门备案。

各镇、街道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应采用统一的补偿标准,统一的操作程序,统一的格式文本,维护房屋征收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不得随意调整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确保依法、规范、平安征收。

二、深化属地负责制度

征收(拆迁)和安置实行属地负责制,各镇、街道根据征收(拆迁)任务,全面履行组织、实施、推进征收(拆迁)和安置工作的各项职责。

(一)组织人员对征收(拆迁)范围内的住户和房屋建筑等情况进行前期调查,对未经房屋登记或者与登记事项不符的建筑报请相关部门单位会商认定,理清汇总房屋权属、面积、性质,初步摸清住户安置需求和户型比例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中介机构从事勘察丈量等专业性工作。

(二)根据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草拟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报市房屋征收(动迁)部门审核。

(三)负责征收(拆迁)范围内的群众动员和思想摸底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维护社会稳定。

(四)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调动多方力量做好辖区内所有征收(拆迁)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推进工作,妥善解决房屋征收(拆迁)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力争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征收(拆迁)任务。

(五)做好有关安置房建设工作,建成交付使用后及时组织被征收(拆迁)人选房安置。

(六)做好征收(拆迁)过程中司法强制执行的相关善后工作。

(七)做好被征收(拆迁)房屋的拆除和残值回收工作。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市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安置工作。

市房屋征收(动迁)部门和法制部门要不断完善我市征收(拆迁)政策及相关配套规定,制定统一的操作流程和相关格式文本,规范征收(拆迁)程序和实施行为,组织听证和指导风险评估工作,对各镇、街道征收(拆迁)实施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征收(拆迁)工作人员培训教育,运用市房屋征迁管理系统进行实时跟踪监管,确保征收(拆迁)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市规划、国土、建设、住保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屋登记认定工作;市城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工商、税务、卫生、环保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被征收(拆迁)企业的相关工作,合力推进征收(拆迁)工作;市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对涉及征收(拆迁)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要尽快予以办理。

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征收(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市部门会同属地政府做好接访工作;市公安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强舆情监控,正面引导舆论,维护我市征收(拆迁)工作的正面形象和良好氛围。对进入司法诉讼及执行程序的,要建立协调和解和执行联动机制,进行诉前、诉中、诉后及执行中、执行后的协调及矛盾化解工作。

四、推行征收(拆迁)安置同步

(一)突出惠民优先安置选址。各镇、街道要根据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集镇规划要求,尽可能将安置房小区放在市场前景好、生活服务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的区域,同时尽量兼顾腾地征收(拆迁)少、就近安置的原则宗旨,统筹划定安置房建设地点。

(二)控制过渡提前腾地拆迁。对确定的安置房建设地块涉及的房屋征收(拆迁),各镇、街道要提前启动实施,力争做到建设项目实施征收(拆迁)时,安置地块已启动建设,尽可能缩短在外过渡时间,争取做到零过渡。

(三)明确户型统一协议内容。各镇、街道在实施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中,应提供安置小区的效果图和户型结构图供被征收(拆迁)人参考选择,在与被征收(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应同时明确选购安置房的小区名称及位置、户型结构、结算价格等内容,切实做到征收(拆迁)安置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