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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建设

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建设

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建设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共危机管理;效果评估;评估系统建设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6.169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6-0-02

1 公共危机管理效果评估系统概述

1.1 公共危机管理效果评估

在公共危机管理的整体过程中,危机评估机制按时间顺序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第一,危机发生前,危机管理者根据信息收集与出现征兆对可能出现的危机进行评价,并结合预警机制进行综合测评,称为风险评估;第二,危机发生时,危机管理者和参与者对危机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与评估,及时改变应急对策,称为监控评估;第三,危机发生后,即在各项管理工作都完成后,对整个危机事件造成的损伤和危机中的应急对策等危机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称为效果评估。

效果评估是在评估对社会作用的基础上,在危机管理工作完成后,通过了解考察调查,针对危机发生的原因,危害程度,处理危机的对策等各方面进行评估的过程。系统的、全面的、科学的危机管理效果评估结果可为危机管理制度提供大量有效的反馈信息,为完善危机管理制度提供数据参考,并帮助人们及时正确评价公共危机给社会带来的影响,为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制定政策计划提供资料。

1.2 效果评估系统

1.2.1 评估主体

危机事件效果评估为保证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其组织(主体)一般都独立于危机管理机构,一般是由上级领导或国家立法机关授权批准的拥有独立权力的组织。公共危机管理效果评估组织的组成成员都是危机事件涉及的各个领域的专家,因此,评估活动中提出的评价和意见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和可信性。

1.2.2 评估指标

确定公共危机管理评估系统的评估标准、评估指标和评分办法是评估组织的重要职能之一。指标体系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及价值取向关系到调查评估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评估指标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决定评估系统是否可以投入使用,是否具备评估危机事件的能力。评估指标一般包括法制基础、管理机构、指挥中心、风险测控、通信与信息保障、决策制定监控、宣传教育等。

1.2.3 评估程序与方法

公共危机管理效果评估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评估要经过周密安排与组织。一般程序包括成立调查评估小组,制定专项评估方案,收集信息,分析信息,得出结论,生成报告并制定完善的预警机制和决策方案。

评估方法分为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一般在进行评估时将二者结合起来,得出评估结果。

1.2.4 评估总结

效果评估信息收集完成后,经过分析评估得出结果,并对其进行必要处理,即撰写评估报告。撰写评估报告包括阐述危机发生经过、相关价值判断、自我检查、征询他人意见、提出科学的且能改善公共危机管机制的政策和意见。

1.3 进行效果评估的意义与作用

虽然进行效果评估时危机事件已经结束,但是,效果评估依然很重要。危机评估的目的是确认危机损失程度,了解危机恶化概率,确认危机对组织造成的其他连锁反应,判断和总结危机状况。只有分析整理相关信息,并做出评估报告,才能更好地应用在以后的公共危机管理中,在下次危机出现时,尽可能减少危机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减少危机损失。在危机发生前或危机发生时要收集更多信息,积极提出应对策略,做出正确决策,延缓危机甚至消除危机,减少公共危机事件对国家、经济、人民造成的损失。

2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效果评估系统建设现状

2.1 研究现状

通过了解公共危机效果评估,对照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效果评估系统,发现近年来我国在效果评估系统建设方面已有较大进展。目前,我国投入使用的公共危机管理效果评估系统主要是“一案三制”应急保障系统,“一案”是指突发公共事件营救案例预案体系,包括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种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三制”是指应急管理法制、体制、机制。“一案三制”基本包括我国危机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符合我国危机管理的战略需求。

此外,一些国内学者还提出以公共事件处置流程入手的评估指标体系,即从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进行设计;还可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已经成熟的公共危机管理能力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理解指标体系,转化为中国国情指标体系。

总体上,我国已经意识到危机管理效果评估的重要性,并有一定进展,部分评估体系已经投入使用,与事件有紧密联系。但是,大部分还存有问题,不能与实践产生良好呼应,且不成体系。

2.2 存在问题

2.2.1 评估对象单一

危机管理效果评估对象较多,但是,目前研究主要集中于两大类,一是对危机事件某阶段工作进行评估;二是对公共危机管理能力进行总体性评估。评估对象较为单一,缺乏对危机事件的总体评估,对危机事件应急处置评估等。此外,我国过分重视对危机事件处理能力的评估,忽视应急处置部门的建设评估。

2.2.2 评估指标与实际危机事件脱节

对评估指标的设定是公共危机效果评估系统中的重要一环。但是,目前,我国对评估指标的设定不完善,只在一级指标中有所体现,在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中都没有对具体危机事件进行设定,导致与现实脱节。

2.2.3 评估指标过分追求复杂性

全面的评估指标有助于得出具体的评估结果,但是,过于追求指标复杂性,缺乏实用性,操作性,得不到清晰简明的评估结果。且评估指标建立的本身就是为快速得到科学可信的评估结果,尽快寻找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以改进危机管理工作,提高应急能力。因此,过于复杂的评估指标降低工作效率,实质上也偏离效果评估目标。只有简洁明确的评分方法,覆盖性强的评估指标才有助于公共危机管理部门迅速掌握实际情况,发现自身问题,完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

3 国际公共危机效果评估体系借鉴与针对我国的完善意见

3.1 国际关于效果评估系统的建设

3.1.1 美 国

目前,美国已建立了一套相当完善的危机管理体制,这套危机管理体制建立在整体治理基础上,通过法制手段,将完备的计划、机构、网络系统和社会能力包含在体系中。

以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为例,可以看出美国在面对公共危机评估时的做法是多维度、多角度的。此次评估总结报告有两份,分别由美国白宫和参议院得出。这种组织上的双重视野评估方式,有助于全面掌握危机事件脉络,避免单方评估的片面性,起到相互弥补的作用。但是,此方法费时费力,一般危机事件不建议选择多组织考察评估的方法。

3.1.2 英 国

英国危机管理体系建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起步较晚,由于一系列重大灾难带来严重损伤后才开始进行系统的危机管理体制建设。英国政府认为合作是成功进行风险评估、应对和恢复工作的关键,且建立稳定、多机构、全国性合作体系,更有利于抵挡危机事件带来的灾害。

以2005年伦敦连环爆炸事件为例,它严重破坏了伦敦的交通系统,影响社会安定。此次评估的特色体现在侧重评估群体心理反应,且其报告侧重点也在安抚群众、处理群众心理和危机应急通讯协作等方面,以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部门协作为主,提出多条政策以避免灾害再次发生。可见,英国危机管理效果评估系统更侧重以人为本,注重测评发生灾害后各部门协调合作情况。

3.1.3 日 本

受特殊地理条件影响,日本是世界上自然灾害爆发最频繁的国家之一。因此,长期以来,自然灾害一直是日本危机管理的重点,且自1950年至今,其已经积累了很多关于地震危机管理的经验,其效果评估系统也相对完善。

日本危机管理效果评估系统侧重政府管理评估,倾向日常管理教育,防微杜渐,尽量减少经济损失,通过政府强制演习来提高国民应对灾害的心理素质和生存能力,且相关危机管理的政策也相对较完善。

3.2 完善意见与实施办法

第一,增加评估主管部门评估环节。根据我国近年来几次公共危机效果评估过程来看,我国缺少对危机评估主管部门或组织进行评估的环节,由于缺乏对组织的评估,导致有些组织成员尸位素餐,没有提出可行性政策,导致多项政策提议缺乏实践性,浪费时间人力。因此,建议由评估对象组成专人小组对评估主体进行问责评估,查看评估主体是否认真举行听证会,公开听取意见,集体讨论整理资料,使评估主体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对待每一次效果评估,并得出科学有效的报告。

第二,针对不同灾害设立简明、科学的评估指标和评分办法。评估指标作为效果评估系统的核心环节,一直是我国效果评估系统的弱项,且由于没有掌握合理的设置原则和评分办法,导致部分指标过多、过细,重复评估现象严重,而部分则涵盖不足,缺少全局性。同时,评分办法的复杂性也会导致浪费时间、出现不同程度的错误。因此,针对不同危机事件,要重新设定评估指标,将不必要的一级指标删去,重点评估与评估目标相关的指标,并将其细化。此外,评分系统也要多征求专家意见,讨论制订一套简洁科学的评分细则,提升评估的可操作性和报告的有效性及可信度。

第三,加强政府执行力和控制力,制定有效且能落实到位政策计划。根据我国和国际的效果评估主体来看,其都是由政府发起,政府在处理危机事件中有重要作用。因此,效果评估系统要加强对政府作用的评估,并提出针对性意见,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控制力。此外,政府也应仔细思考评估小组得出的评估报告,制定有效且能落实到位政策计划,总结经验,防范危机事件的发生,减少其危害。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宏伟.公共危机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2]汪大海.公共危机管理[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3]张小明.公共部门危机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4]赵子聿,贤峰礼.国家安全危机决策[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6.

[5]张欢.应急管理评估[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0.

[6]王真,闫淑敏.公共危机管理评估概念模型的构建与探讨[J].经济论坛,2009(18):112-114.

[7]虞华君,杨晨,翁列恩.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评估应用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0(14):258-260.

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建设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公共危机;预警机制

一、国外发达国家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的特征

(一)完备的法律支撑体系。公共危机管理的首要工作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统一规定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中的职权和职责,确定依法对抗紧急状态和危机事件的法治原则。如,美国基本建立了以《国家安全法》、《全国紧急状态法》、《反恐怖主义法》、《斯坦福法》为核心的社会安全综合法制体系。这些法律相互补充,统筹兼顾,有效地引导美国政府建立法制化的危机应对体系。并且,完备的社会安全法制体系可加强危机预警机制的有效运行,防止政府人员,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等。如,日本1978年颁布的《大规模地震对策特别措施法》,该法对地震的预防、应对措施、相关责任部门等都有详细规定。如该法规定一旦预测到大地震,在发生前两三天,首相即亲自发表《警戒宣言》,政府必须立即启动全面避难救援措施。通过该法案的制订,使日本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明确自身的权责,提高他们的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大大减小地震等自然灾害对社会造成的破坏。

(二)组织机构较为健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市公共危机管理队伍专门化与专业化。国外发达国家的公共危机组织机构一般都较为完备,设置了专门的政府危机管理机构。如,美国的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该机构负责日常的公共危机预警工作,它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私人商业部门和社区志愿者之间起非常重要的桥梁作用,是危机预警中的重要决策、协调、指挥和执行机构。这样的公共危机组织机构从中央到地方,层次分明,结构完整,可在危机发生时,迅速反应与决策,保证了常态下危机预警的顺利进行。除政府拥有完备的组织机构外,还能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的作用,提高公共危机处理效率。如,日本建立了专门化与专业化的公共危机预警机构,其工作人员多数拥有在公共危机预警领域中某一方面的技术或专长,在城市公共危机预警中发挥其专业优势,指导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的有效进行。

(三)完备的公共危机预警管理体系。如,日本为防备将来发生重大公共危机事件,由官房厅长官负责建立了内阁安全保障室,形成了日本政府的危机预警管理体系。内阁官房厅不仅建立了安全保障室,还设立外政审议室、情报调查室。在这一体系中,以内阁首相为最高指挥官,由内阁官房(负责各省厅间的协调,相当于办公厅)来负责总体协调、联络工作,通过安全保障会议、阁僚会议、内阁会议、中央防灾会议等决策机构制定危机对策,由警察厅、防卫厅、海上保安厅、消防厅等各省厅、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配合,形成以官房长官为领导的高效率、立体式的危机预警管理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根据危机种类的不同,启动的危机预警部门也不尽相同。再如,美国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建立了以总统为核心的危机管理体系,组成具有针对性的中枢指挥系统。该体系以整体治理能力为基础,通过法制化的手段,将完备的危机应对计划、高效的核心协调机构、全面的危机预警网络和成熟的社会应对能力包容在里面。谁收集危机信息,谁预警消息,谁制定应对计划以及众议院、参议院对总统如何授权,部门之间如何协调等,都有章可循。在美国危机管理体制的运作中,发挥着重要协调作用的核心机构主要有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联邦调查局、中央情报局、国家安全委员会及一些辅研究机构。

(四)先进的公共危机预警设备,健全的公共危机预警网络。发达国家大多在公共危机预警设备上都配备先进的信息化设备,使政府能对危机做出迅捷、快速的反应,提高处置公共危机预警的效率。另外,信息传递更不易受干扰,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提高管理者对公共危机信息判断的正确率。为提高政府的危机预警能力,使公共危机预警工作高效进行,国外发达国家政府对预警设备的配置非常重视。以日本公共危机预警部门的信息化设备为例,许多大城市配备了不易受干扰、最先进的情报通讯设备,设有互联网、地图数据终端、气象信息终端等设备,能召开电视会议、传送图像、地图信息等数据。还设置被称为中央防灾无线网的情报通信网络。在美国,已基本形成覆盖全国范围的纵向垂直协调管理、横向相互沟通交流、信息资源和各种社会资源(如志愿者组织、私人机构、国际资源等)充分共享、指挥协调有效的危机预警网络。以公共卫生方面的预警网络为例,在平时的传染病预防上,美国设有负责预报和监测传染病的“传染病监测网络”、保证及时了解各地传染病发生情况的“与州和地方公共卫生部门伙伴关系网”及了解国际传染病爆发和蔓延情况的全球移动检疫网络。

(五)重视危机意识和危机应对技能的培训。国外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对民众危机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的培养,甚至不惜花费巨资对民众进行经常性的国民公共危机意识教育和危机应对技能的培训。还注重广泛应用各种现代化的手段和设施,来提高教育和培训的质量。国外在公共危机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非常扎实,针对性和操作性非常强,并可看到各种形式的防灾和减灾自护的宣传,每年的消防日有众多的人参加消防训练和演习。如,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将美国可能爆发危机的地址进行统计,并印发给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类组织和公众;电视节目设有专门的教育系列片,宣传一些基本的危机常识和自救技能等;互联网上设有专门的网站,用于登录危机预警、应急知识等;电台中设有专门的紧急信号,用于危机警报讯号,并随时通知灾害情况,等等。这些宣传教育工作的大力实施有效提高了民众的危机意识和危机应对技能,有利于降低危机的破坏程度。

二、启示

(一)完善我国危机管理的法律体系。完备的法律体系为国家危机预警机制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为危机预警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规范,有利于防止政府人员,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危机预警机制的有效运行。危机管理的法律体系应符合两个标准:其一是法律体系的内涵。它囊括国家安全、新闻舆论等宏观领域的危机立法以及具体管理环节的微观领域的实施细则。其二是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在法律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宪法、部门法、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条文不得相互矛盾和冲突,发生问题能及时纠错和补救。因此,需根据我国危机管理法律建设的实践,对宪法进行修改,确立紧急状态及其宣告法律制度,在此基础上制定全国紧急状态法,对国家实行紧急状态的条件和程序、紧急状态时权力的行使、对公民和法人及其他组织在紧急状态期间享有的权利及其受到不法侵害时的救济途径等都应作出明确规定。此外,针对危机发生的地域、种类、行业的不向,还需根据紧急状态法的一般法律原则出台一些补充性、技术性规范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形成一个以《紧急状态法》为基础、各领域各行业的专业性、技术性应急法规为补充的紧急状态法律、法规体系。有了这样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的公共危机预警管理就会走上法治轨道。

(二)加强政府管理部门与公众的沟通,全面调动多方面的参与热情,形成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的多元化、立体化与网络化。危机事件的突发性决定危机发生前,很可能不是一个部门可单独预测的,需要来自不同部门、机构的联合与协调努力。所以,我国应建立以多元化、立体化和网络化为主的预警机制来发挥作用。通过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的建设,保证各部门间的联系顺畅,保证各部门协同作战,建立起纵向垂直协调管理和横向相互交流、信息资源和各种社会资源充分共享,从而覆盖全国的危机预警网络。危机预警网络可大大提升我国政府危机预警能力,包括危机信息的收集、危机的监测和预控等工作。

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建设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 城市公共危机 管理体制 政府责任

一、城市公共危机管理概述

(一)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的概念城市公共危机是属于一种紧急事件或者紧急状态,如果政府不能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就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从而影响到社会的正常运转,对国家对人民都会造成重大的损失。所以就需要对公共存在的危机进行一系列的管理,城市公共危机管理通俗点说就是指在城市范围内政府运用行政权力组织相关社会力量对城市所面对的危机事件进行一系列有效的处理,所以说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处理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

(二)发达国家的危机管理机制国外相当一部分国家在经历了种种危机事件之时,为了使国家和人民的生活能够得到稳定,从而构建了一系列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并形成了各自独特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体系。

1.建立危机管理机制并设立危机管理机构一些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够在面临公共危机时能够自然有条不紊地管理各种自然灾害和人,根本上是因为这些国家建立了健全的危机管理机制,并且在这基础上设立相应的危机管理机构。美国在应对危机时的管理模式是以总统直接领导、由专门政府部门参与的组织体系,并且美国形成了联邦紧急事务的最高管理机构,它建设了中央到地方的救灾体系,并实行单位一体化指挥,一旦遇到重大灾害即可迅速动员一切资源,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2.发达顺畅的信息沟通系统在对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之时,需要最迅速的获得事故发生的确切信息,从而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发生采取应急措施,争取救济的宝贵时间,为此建立一套发达顺畅的信息沟通系统至关重要。日本在建立信息沟通系统之时还建立了信息管理一体化和危机认识、处理体制,并随时通过各种媒介向群众传播最新事故状况,从而使中央到危机发生地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相关信息。

3.完备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法律将危机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是世界各国建立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普遍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现代行政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

很多国家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来应对公共危机的发生,在德国宪法中,就直接对紧急状态法律制度直接做出了规定,奠定了紧急状态法律制度的基础;此外还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了如何应对城市公共危机。例如美国就制定了新的《国家应急反应计划》,并依据此计划设立一个永久性的国土安全行动中心。

4.重视社会参与和国际合作在危机管理教育和培训方面,美国和日本等具有代表性的国家都特别重视防灾工作,并开展了对预防公共危机发生的各种培训和演练项目,并且施行相关政策和举行各种活动来调动社会对防灾工作方面的积极性。除了在国内重视社会参与,很多国家还积极与国际合作,比如在涉及国家安全保障方面的活动之时之所以没有造成更大的恐慌和破坏,绝大部分原因是世界各国政府伸出援助之手,使得危机发生国在面对公共危机发生时能够解决燃眉之急。

二、我国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以及对不足部分的建议

(一)我国应对城市公共危机的管理模式我国自建国以来逐步形成了分门别类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使各政府部门井然有序地利用自身职能应对危机的发生,但是这种模式只能在一般的危机事故管理中能够体现出较高的效率。但是,在面临大的危机事故时,这种管理模式的弊端就显露出来了,由于部门间联系比较机械,不能灵活地处理相互之间的职能分配,所以我国可以对每种危机管理分门别类的同时,可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政府再将社会团体、媒体、民众的力量介入其中,使得在总体上不缺乏秩序但是在事故发生之时又能很好地形成活动机制,增强灵活性。

(二)对我国城市危机管理的指导思想之解剖我国各个城市在应对危机时的指导思想还依然遵循着传统的只着重于直接救灾的指导思想,在城市发现公共危机时,还是较多以采用行政应急手段为主,依法行政的危机管理理念并不能真正落实,国际上一些前沿的科学管理方法以及高新技术还没有具体应用到城市的危机管理之中。对此,我国应当在注重应急救灾的同时,积极创新,创造出适合本国国情以及公众所能接受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理念。

(三)对公民的危机意识的教育问题我国政府在对公民的公共危机管理意识管理过程中,虽然也对公民危机意识的教育有所涉及,或者说也给予了重视,但是在执行力方面,并没有付诸多少力道,因此政府在加强本身防范城市公共危机管理同时,也应该多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公众在日常生活中理解到政府行使公共权力的艰难以及个人对整个社会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这是最基础的也是必须的。

(四)城市公共危机处理过程政府责任首先,政府在公共灾难、危机发生后,现今处理模式是升级发放救灾物资,下级去执行,这其中的监管问题有待加强。很明显,经过一层层的剥削消耗,到了人民手中救助物资可想而知,所以政府在这其中应该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宏观方面,制定相关监督处理办法,实际执行方面,可以与工商部门、公安 机关等强强联合,以便灾民能得到最好的救助。

我国政府对公共危机的管理有一层,重补救,轻防范,这倒是跟我国违宪审查模式有的一拼,虽然这种事后补救模式也有可取之处,但是为何不预防着呢?很多公共危机都是可以从国家体制到下面执法人员执行的过程中予以避免的,当真只能任其发生吗?对于如何预防公共危机的发生,首先靠国家政策的辅佐,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相信大家都明白,就是政府肩负的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了,要想执行强监督有力,这就需要有专门的机关或者规章来约束,现今纪律检查委员会倒是不错的选择,但一般为了能不混淆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职能,最好能建立单独的监督委员会或者机关。另外可以参照日本的危机管理和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灾情,即能通过媒体报道或者网络传播等方式来向给广大人民群众做出预警。另外还缺乏灵敏、准确的信息监测系统,我国政府有必要予以加强。

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建设范文第4篇

一、城市公共危机管理概述

(一)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的概念

城市公共危机是属于一种紧急事件或者紧急状态,如果政府不能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就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从而影响到社会的正常运转,对国家对人民都会造成重大的损失。所以就需要对公共存在的危机进行一系列的管理,城市公共危机管理通俗点说就是指在城市范围内政府运用行政权力组织相关社会力量对城市所面对的危机事件进行一系列有效的处理,所以说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处理好政府公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共危机管理能力。

(二)发达国家的危机管理机制

国外相当一部分国家在经历了种种危机事件之时,为了使国家和人民的生活能够得到稳定,从而构建了一系列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并形成了各自独特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体系。

1.建立危机管理机制并设立危机管理机构

一些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够在面临公共危机时能够自然有条不紊地管理各种自然灾害和人,根本上是因为这些国家建立了健全的危机管理机制,并且在这基础上设立相应的危机管理机构。美国在应对危机时的管理模式是以总统直接领导、由专门政府部门参与的组织体系,并且美国形成了联邦紧急事务的最高管理机构,它建设了中央到地方的救灾体系,并实行单位一体化指挥,一旦遇到重大灾害即可迅速动员一切资源,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2.发达顺畅的信息沟通系统

在对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之时,需要最迅速的获得事故发生的确切信息,从而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发生采取应急措施,争取救济的宝贵时间,为此建立一套发达顺畅的信息沟通系统至关重要。日本在建立信息沟通系统之时还建立了信息管理一体化和危机认识、处理体制,并随时通过各种媒介向群众传播最新事故状况,从而使中央到危机发生地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相关信息。

3.完备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法律

将危机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是世界各国建立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普遍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现代行政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

很多国家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来应对公共危机的发生,在德国宪法中,就直接对紧急状态法律制度直接做出了规定,奠定了紧急状态法律制度的基础;此外还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了如何应对城市公共危机。例如美国就制定了新的《国家应急反应计划》,并依据此计划设立一个永久性的国土安全行动中心。

4.重视社会参与和国际合作

在危机管理教育和培训方面,美国和日本等具有代表性的国家都特别重视防灾工作,并开展了对预防公共危机发生的各种培训和演练项目,并且施行相关政策和举行各种活动来调动社会对防灾工作方面的积极性。除了在国内重视社会参与,很多国家还积极与国际合作,比如在涉及国家安全保障方面的活动之时之所以没有造成更大的恐慌和破坏,绝大部分原因是世界各国政府伸出援助之手,使得危机发生国在面对公共危机发生时能够解决燃眉之急。

二、我国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以及对不足部分的建议

(一)我国应对城市公共危机的管理模式

我国自建国以来逐步形成了分门别类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使各政府部门井然有序地利用自身职能应对危机的发生,但是这种模式只能在一般的危机事故管理中能够体现出较高的效率。但是,在面临大的危机事故时,这种管理模式的弊端就显露出来了,由于部门间联系比较机械,不能灵活地处理相互之间的职能分配,所以我国可以对每种危机管理分门别类的同时,可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政府再将社会团体、媒体、民众的力量介入其中,使得在总体上不缺乏秩序但是在事故发生之时又能很好地形成活动机制,增强灵活性。

(二)对我国城市危机管理的指导思想之解剖

我国各个城市在应对危机时的指导思想还依然遵循着传统的只着重于直接救灾的指导思想,在城市发现公共危机时,还是较多以采用行政应急手段为主,依法行政的危机管理理念并不能真正落实,国际上一些前沿的科学管理方法以及高新技术还没有具体应用到城市的危机管理之中。对此,我国应当在注重应急救灾的同时,积极创新,创造出适合本国国情以及公众所能接受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理念。

(三)对公民的危机意识的教育问题

我国政府在对公民的公共危机管理意识管理过程中,虽然也对公民危机意识的教育有所涉及,或者说也给予了重视,但是在执行力方面,并没有付诸多少力道,因此政府在加强本身防范城市公共危机管理同时,也应该多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公众在日常生活中理解到政府行使公共权力的艰难以及个人对整个社会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这是最基础的也是必须的。

(四)城市公共危机处理过程政府责任

首先,政府在公共灾难、危机发生后,现今处理模式是升级发放救灾物资,下级去执行,这其中的监管问题有待加强。很明显,经过一层层的剥削消耗,到了人民手中救助物资可想而知,所以政府在这其中应该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宏观方面,制定相关监督处理办法,实际执行方面,可以与工商部门、公安机关等强强联合,以便灾民能得到最好的救助。

我国政府对公共危机的管理有一层,重补救,轻防范,这倒是跟我国违宪审查模式有的一拼,虽然这种事后补救模式也有可取之处,但是为何不预防着呢?很多公共危机都是可以从国家体制到下面执法人员执行的过程中予以避免的,当真只能任其发生吗?对于如何预防公共危机的发生,首先靠国家政策的辅佐,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相信大家都明白,就是政府肩负的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了,要想执行强监督有力,这就需要有专门的机关或者规章来约束,现今纪律检查委员会倒是不错的选择,但一般为了能不混淆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职能,最好能建立单独的监督委员会或者机关。另外可以参照日本的危机管理和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灾情,即能通过媒体报道或者网络传播等方式来向给广大人民群众做出预警。另外还缺乏灵敏、准确的信息监测系统,我国政府有必要予以加强。

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建设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共危机管理;转型期;路径

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公共危机事件频繁发生,例如:非典、9・11、抢盐风波等危机事件,严重影响国家安全、稳定与发展。本文通过对中国转型期公共危机管理路径进行研究,使得社会、政府以及民众在面对危机事件时能够从容应对,处理好危机,为构建和谐社会、美丽中国提供条件。

一、公共危机管理的一般概述

危机最初源于西方,《韦伯辞典》将“危机”一词定义为有可能变好或变坏的转折点或关键时刻。[1]罗森塔尔(Rosenthal)认为危机是一个过程,他认为危机是对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了严重的威胁,所做出的关键性决策事件是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其高的情况下进行的。[2]张成福认为:“危机是这样一种紧急事件或者紧急状态,它的出现和爆发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运作,对生命、财产、环境等造成威胁、损害,超出了政府和社会常态的管理能力,要求政府和社会采取特殊的措施加以应对。”[3]

一般而言,无论哪种危机,只要涉及到较大规模的公共利益,需要公共部门的介入,便可划入到公共危机的范围。本文认为公共危机就是指发生的危机事件,需要政府等公共部门运用公共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迅速及时作出决策,应对和处理的危险境况和非常事态。

那么公共危机管理就是以政府等行政部门以及其他公共部门利用公共权力,有组织、有计划的整合公共资源,有效预防、处理和消弭公共危机的管理过程。从其含义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公共危机管理的政府主导性;应急和预防性;权变性;公益公共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认识公共危机管理的性质。

二、公共危机管理现实性浅析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们分析中国转型期公共危机管理的路径,就要对其现实性状况进行探究,下面分而述之:

(一)转型期中国公共危机管理现状

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曾指出:“现代化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4]充分认识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这一国情,大大便利了我们分析公共危机管理目前所面临的境况。

首先,公共危机应急预案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却忽视预警机制构建

公共危机应急预案的构建已经引起了政府的重视,特别是SARS后,“一案三制”计划及时提出并得到有效实施。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公共危机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立,却缺少对危机的事前预防,缺乏公共危机管理战略规划。

其次,公共危机管理组织部门体系渐趋完善,但存在各自为政,缺乏整合

建立公共危机管理组织体系是完善政府职能的基本要求。在社会转型期,为应对公共危机管理要求,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与政府之间必须权责明确、职能分离、各部门协调统一,运转高效的结合在一起。但中国长期以来就没有一个专门独立设置的公共危机管理机构,所以当公共危机事件爆发后政府各部门往往各自为政,缺乏整合、高效的管理。

再次,公共危机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初具规模,但缺乏统一的紧急状态法

面对公共危机事件,实现政府危机管理的法制化是必须和必要的。建国后我国从出台制度,与公共危机管理有关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条例等相继颁布并不断完善,中央到地方的公共危机法律规范体系初步构建。但缺乏统一的紧急状态法。

最后,公共危机信息体系初步建立,但信息监督制度缺位

随着信息渠道的增加,公共危机管理取得信息的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公共危机灾害数据库已经在部分城市和地区建立起来;同时公共危机信息制度已经建立。但为了自己的仕途,某些官员,往往对一些危机信息采取压制甚至隐瞒的做法,这样就造成了信息渠道不畅通,另外信息监督的缺失也使危机信息的获取丧失了真实性。

(二)转型期中国公共危机管理缺位因由

1、政府与公众的公共危机意识薄弱

长期以来,政府或公众在面对危机时总是存着一种侥幸的心理,认为危机轻易不会发生或者即使发生了也不会造成多大的损失,殊不知正是这种侥幸的心态,有多少危机事件在萌芽时期未被消灭,最后演变成灾难,损失惨重。而正是因为政府的轻视思想,缺乏对社会公众危机意识的教育,使得社会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十分薄弱。因此,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强国民的危机风险防范意识的培训。

2、公共危机应急组织管理体制不健全

虽然我国的公共危机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但是绝大多数城市往往设立一个没有独立的办公地点,缺乏独立办事的空间以及专业的办事团队的应急指挥中心。因此在面对危机时,各种社会力量和公共资源很难被统一起来有效利用。这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因为应急组织机制构建的不完善,领导组织很难树立其权威,更不利于各个组织的协同合作了,所以目前当务之急是要重建国家应急管理体制。

3、政府信息公开度和透明度不足

在危机事件爆发后,越早发现、越早报告、越早处理可以高效的减少危机所带来的危害以及损失。那么信息及时、可靠真实的获取至关重要。但是受到政绩与仕途挂钩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官员有可能会隐瞒某些重要的信息,更有甚者,捏造信息,从而造成信息源的失真,使得政府或者社会公众在获取信息时出现怀疑的心态,那么,在面对危机时,受信息权威性的缺失,很难根据现有的信息作出高效而迅速的反应,应对危机。信息渠道的受限以及信息可信度的降低,都会造成公共危机管理的困难。

4、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协作机制阙如

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协作机制也就是政府与政府、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相互的组织与协调、合作。针对我们对公共危机事件原因以及现状的分析,它的解决处理不能仅靠政府部门一部之力,需要其他部门或者组织的通力合作,但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的社会公众的参与程度较低,参与意识匮乏,还没有形成人人参与的救援队伍。而且我国目前的政策制度对非政府组织、智囊团、盈利性组织等等第三方组织它们的发展都有相应程度的限制,这也是在完善危机管理需要关注的地方。

三、转型期完善公共危机管理路径浅析

通过以上的研究分析,了解到我国公共危机管理面临着多种问题,那么我们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呢?下面简要述之。

(一)增强公民与政府的公共危机意识

意识的能动性告诉我们公共危机意识薄弱会加重危机的破坏力,而公众公共危机意识是可以通过学习来提高的:首先,我们可以增强公民学习意识,通过积极的培训、训练将公共危机意识、管理理念逐步渗透到公众的生活中,增强对公共危机的认知。另一方面,可以搭建危机管理教育机制。通过危机案例教学,了解各种危机产生、发展与消亡,通过不断的学习,增强危机应对能力。

(二)加强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制建设

我国是法治化国家,但是危机应急法制不健全,缺乏统一的紧急状态法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一大难题。为此,我们可以一方面,完善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化的基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化建设也要以宪法为根本,相应增加公共危机管理条款,为政府依法实施危机管理提供母法法源。

另一方面,对政府在进行公共危机管理时责权利进行规定。使得政府享有的权力不被滥用,同时明确其程序可以使政府在处理危机时有序可循。

(三)加强公共危机管理的体制建设

当前中国的危机管理体制主要面临各自为政,缺乏整合的难题,因此,我们可采取如下措施:首先,完善公共危机管理的领导组织体制。由于公共危机管理的突发性,在面对时需要迅速作出决策,这就需要一个能够统一指挥的领导机构,并且该组织要能够使的各个职能部门合理分工,明确各部门责任。其次,建立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组织网络系统。从组织的角度来讲,危机发生后政府及其他公共组织能否及时、高效的处理危机有赖于危机管理的组织网络,这种网络以政府为核心,并能够最大可能调动社会资源,形成社会整体的危机组织网络。

(四)加强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建设

目前我国危机管理预警机制遭到忽视,而这却是我们处理危机的先机。首先,建立公共危机管理预警机制。政府管理的目的是“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是化大量钱治疗。”[5]预警机制正是体现和实现了这个目的。防患于未然,可以培养危机意识或对危机进行监测来预防危机的发生。其次,建立公共危机管理救治机制。危机发生后政府及社会的及时处理是危机管理的核心。政府应采取果断措施力图消除危机带来的损失或恐慌。我们可以实施危机隔离、启动应急计划、安抚民众心理等措施达成目标。最后,建立公共危机管理恢复机制。危机是一个具有生命周期的阶段性过程,救治结束并不意味着危机阶段的终结,而是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恢复阶段。在此阶段,我们要通过调查危机根源、建立和健全灾害心理援助制度、实行国家援助来恢复社会秩序。

(五)完善公共危机管理信息披露制度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度和透明度不足是我国目前公共危机管理面临的一大难题,所以我们要完善公共危机管理信息披露制度。首先,建立公共危机管理的信息汇报制度。无论是危机的预警,救治还是重建,必须有准确而全面的信息作为支撑。我们可以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高效的信息收集系统,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多途径性。其次,建立公共危机管理新闻制度。危机信息的获取渠道太多,作为普通大众的我们很难识别真伪,建立公共危机新闻制度,可以通过确定危机事件发言人是否有代表性,确认其信息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具有权威性。并且还能够建立与广大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

综上,面对国际和国内许多严峻的问题和中国的现实情况,转型期完善公共危机管理的路径研究刻不容缓。(作者单位:苏州大学)

参考文献:

[1] 薛澜、张强、钟开斌.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 Rosenthal Uriel,Charles Michael T.,ed.Coping with Crisis:The Management of Disasters,Roits and Terrorism[M].Springfield:Charles C.Thomas,1989.

[3] 张成福.公共危机管理:全面整合的模式与中国的战略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