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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普法工作计划

市监局普法工作计划

市监局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司法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2017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二年,司法局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积极谋划“七五”普法工作,以“123456”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好“七五”普法开局工作,为第七个五年普法教育打好坚实的基础。

围绕一个中心。以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

下发两个文件。一是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民开展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的通知》,二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民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筹备三个会议。一是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调研“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二是普法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汇报“六五”普法的成果以及研究探讨“七五”普法工作。三是召开全区“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大会。

组建四支队伍。一是调整充实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七五”普法讲师团队伍,三是建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队伍,四是组建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

开展五项活动。一是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活动,重点抓好峰江街道下陶村宪法主题公园建设。二是继续推进“法律七进(机关、农村、社区、学校、单位、企业、市场)”活动,重点抓好法律进市场活动,深化“法治进五堂”。三是开展“百场法治教育进课堂”活动。四是开展“律师进村居入社区”活动。五是利用媒体开展普法活动,继续开展律师走进演播室“问法说事”活动,做强《今日路桥》“南官法苑”法治栏目。充分运用普法网站、微信、微博、微电影新媒体,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打造六种法治产品。一是推出《行政诉讼法案例汇编》一书,二是推出“南官法苑”50期,三是制作一部法治公益广告片,四是制作微信H5动画《路桥区“七五”普法启动宣传》,五是评选2017年路桥区“十大法治故事”,六是上演一台“七五”普法宣传文艺晚会。

质监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2017

为切实加强“七五”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地普及质监法律知识,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和谐质监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2017年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市局提出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按照“七五”普法要求,突出质监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质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2017年,主要以《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同时,要加强对新出台的特别是与质监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建设“法治质监、平安质监、和谐质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方法形式

2017年,各单位、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面向系统内外,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认真组织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活动。领导干部要坚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党内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法规、制度,列入政策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发挥带头学法和用法的表率作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水平。二是认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重点是对公务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技术机构人员的培训学习,特别是新颁布的与质监工作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三是建立有关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的相关制度。法制宣传、学习列入全年工作目标,重点宣传计划的实施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公务员全年人均学法不少于20小时。组织系统人员积极参加各级开展的法律知识培训、考核活动。

2、联系工作实际,灵活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好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如“3.15”活动月、“5.20世界计量宣传日”、“世界标准化宣传日”、“安全月”、“质量月”和“12.4法制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广泛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主要职能职责。二是结合开展“二扶二帮”活动和行政执法后处理工作,不断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企业经营人员的质量法制观念水平。三是通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学习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培训学习时,要有针对性地充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内容,使得参训者不但要熟悉业务知识,而且还要了解和熟悉质监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是发挥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服务活动宣传作用,大力宣传质监职能和技术监督法律法规。五是结合行政执法全过程,利用行政执法检查、公开案审、送达、告知、听证和处罚等程序,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有效的法制教育,做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增强其知法、守法、依法经营的理念。六是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在宿迁质量网上开设法律宣传栏目,利用微信群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3、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广泛向社会开展质监法制宣传。要扩大质监法制宣传面,重点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宣传工具。开辟法制、信息宣传专栏,向社会广泛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知识。

四、工作要求

2017年是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在落实本计划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好今年的普法工作,是落实五年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质量监督工作中。

市监局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步伐,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项目部对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现将1月6日至1月11日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进展情况

(一)市执法局

1、协调各区城管局完成各区区界的行政划分。

2、审核市联通公司提供的市监督指挥中心装修效果图,督导该公司抓紧开展场地建设工作。

3、协调市编制部门进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批工作。

4、完成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及各科室工作职责草案的制订工作。

5、与北京数字政通公司有关人员协商确定监督平台和指挥平台的具体业务人员岗位设定和指挥中心的案件处理流程。

6、到国土局协调vrs系统问题。

(二)市联通公司

1、数据普查方面:一期范围内的部件属性调查工作已经完成,进入全面部件补测阶段,部件补测已经完成大约20平方公里;第一期范围805幅基础图建库工作已经完成;将市政府和易园纳入一期范围,该区域的基础图建库及部件普查已经结束,正在进行部件补测工作。

2、系统软件方面:向郑州威科姆公司提供《安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实施计划》、《安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实施方案》、《安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视频接口封装要求》等文件,并督促该公司开展相关工作。

3、协调数据普查公司、郑州威科姆公司进行有关基础数据的录入对接工作。

(三)市移动公司

与平台软件承包商北京数字政通公司沟通,就系统软件对接进行了明确,包括手机终端型号、参数等,城管通终端确定为多普达s700,移动督办终端确定为多普达t8388。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市联通公司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工程进度不尽人意,特别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场地建设,迟迟不能展开。

2、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仍未批准,致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项目部无法开展相关人员招聘和业务培训工作,影响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进度。

3、个别城管局、办事处对基础地理数据地图的行政边界划分工作重视不够,影响了数据普查建库工作进度。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市联通公司

1、协助数据普查公司进行相关协调工作,加快数据普查建库工作进度。

2、装修效果图和施工方案经数字化城管建设项目部审查确定后,立即组织实施。

3、督促郑州威科姆公司编制具体的工程施工计划和方案。

4、向数字化城管项目部提交系统登陆界面的设计样式和提交事部件处置时限的模板。

(二)市移动公司

1、与北京数字政通紧密结合,协助完成手机终端测试;

2、编制移动部分具体的工程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

(三)市执法局

1、督导市联通公司进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场地建设工作。

2、协调各区城管局对辖区内各办事处界、社区边界进行确认。

3、协调市编制部门审批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4、拟订《安阳市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草案等管理制度。

市监局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市公安局牵头做好户口整顿和摸底,并为普查工作提供安保支持。一方面,市公安局与市人普办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共同制定北京市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重点摸清人户分离人口、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外籍和港澳台人口等信息,为普查登记打好基础。另一方面,市公安局将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普查员的人身安全保驾护航,在普查工作期间提供强有力的安保支持。

市人口计生委协调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必要的普查基础资料。针对普查期间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市人口计生委将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在保证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延续性、公平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制定有利于人口普查工作开展的相关政策,为保证和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创造条件。

市教委协助做好“人口普查走进校园”的系列宣传工作。北京拥有充足的教育资源,为开展普查宣传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根据宣传工作计划,市教委协助市人普办,以开设人口普查一堂课、人普征文和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人口普查走进校园”的系列宣传活动,不仅让学生增长知识,而且通过学生,将人口普查带回千家万户,影响并带动每一位家庭成员,真正了解普查意义,如实提供普查信息,真正提高对人口普查的配合程度。

市流管办负责提供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等基本信息,并协助查准流动人口。近日,市流管办将与市人普办联合发文,对户口整顿和摸底、普查登记期间的流动人口普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市流管办将在户口整顿和摸底前,向各级普查机构提供分社区、居(村)委会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基本信息,并与市人普办就如何使用流动人口社区协管员队伍、如何更好地开展数据共享等问题进行共同探索。

市司法局开展普法宣传,协调监狱、劳教部门做好特殊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一是在全市司法系统开展宣传教育,正确理解并支持人口普查。二是协调市监狱局和市劳教局,指派专人做好在押犯人和劳教人员的普查登记,同时,协助监狱、劳教所属地的普查机构做好周边人员的普查工作。三是结合司法系统的法制宣传职能,集中宣传新《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人口普查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四是共同探讨、解决市监狱局清河分局等特殊地区的人口普查问题。

市规划委负责及时提供普查区域划分所需的地图、影像资料。为保证区域划分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规划委按照普查工作进度的要求,及时向人普办提供北京市最新的矢量图和影像图等相关资料,并与市人普办加强沟通,就如何将市规划委地理编码标准与统计局地理信息系统相衔接,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等课题开展研究。

市监局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统计改革与发展,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本区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增强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治理和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对象与要求

(一)普法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所有与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重点对象是:

1.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

2.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3.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

4.专、兼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

(二)基本要求

1.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现代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力和责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支持,为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提供坚强的后盾。

2.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及依法行政理论,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的理念,坚决抵制和排除对统计数据的干扰,做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表率。要做到依法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和管理统计调查,依法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实行统计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

3.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要通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级统计部门要将普法更好地融入到各项统计工作中,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

4.专、兼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统计执法水平。要真正树立起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统计法的正确实施和统计法律的权威。

三、实施步骤与方法

统计“五五”普法规划从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本区统计普法工作的领导,市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决定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统计管理科),具体负责本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统计“五五”普法规划。根据市局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区的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并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按照本区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要求,做到布置及时、加强指导、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普法落到实处。开展统计普法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总结,工作有重点,宣传有主题。

2.建立健全统计“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制度。要认真总结统计普法工作经验,并上升为制度,用制度推动统计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统计普法合格证制度;加强对统计“五五”普法进展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3.培训统计普法教育骨干。各级统计部门要注重发挥本系统普法骨干队伍的作用,建立健全统计普法网络。要结合实际做好统计普法骨干的配备和培养工作,确保本区至少有一名统计普法教育骨干,并采取培训班、法制讲座、研讨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4.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员换证培训。实行统计执法人员“先培训、后执法”,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轮训制度,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积极配合市统计局集中培训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组织本区各级统计部门的专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进行学习,考试合格者发给新版《统计执法检查证》,培训换证工作将于2007年底前结束。

5.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主要采取法制讲座、培训、函授、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还要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将统计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的领导干部普法培训内容。各级统计机构的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组织一至两次法制讲座。建立各级统计机构和调查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6.对各级统计部门的统计人员要采取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培训班、函授、知识竞赛、网络普法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制教育。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统计从业资格教育相结合,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7.深入开展以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为重点对象的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教育,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的全过程。各级统计机构要结合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调查项目,开展统计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8.创新普法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刊物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活泼的普法宣传。要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于各项统计法制工作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知识,促使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9.抓住有效契机,深化各项主题宣传,开展“视统计信誉为生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每年12月上旬的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8.16”依法治市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宣传月、宣传周、统计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有规模、有实效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率和普及率。

10.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统计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案卷评查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

本区统计局在2010年上半年组织考核验收,并在2010年上半年配合市统计局、调查总队完成统计普法验收工作,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积极报关本区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各级统计机构、各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在统计普法宣传上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要自觉接受本级党委、人大、政府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对下级统计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健全和完善统计法制例会制度、评估考核制度,确保统计“五五”普法取得实效。

市监局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情况

自2005年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以来,在国家粮食局和**省普法办的指导下,我省各级粮食管理行政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针,以推进依法行政、改进执政方式,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围绕粮食行政职能转变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大力加强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不断增强粮食行政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办事能力和依法管粮水平,推进了粮食管理法制化进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四五”普法启动后,为保证普法工作的落实,按照国家粮食局部署和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相关业务处室领导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工作小组,加强对普法工作领导。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并将“五五”普法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挂帅的普法领导小组,形成了健全的普法工作领导网络,为“四五”普法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健全普法办事机构。结合我省粮食机构改革的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明确粮食系统的“四五”普法具体组织工作由粮食管理处负责,同时要求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明确具体实施普法工作的科室,保证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粮食系统法制宣传第五个五年规划或具体实施办法。2005年,国家粮食局部署下发了《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后,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省局结合**粮食工作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了《**省粮食系统法制宣传第五个五年规划(2005-2010年)》,对五年普法工作做了精心的策划和全面的部署。各市粮食部门也结合实际制订了普法规划和计划。在制订规划或计划的过程中,省、市粮食部门都能较好地实现“四个结合”:即国家粮食局的普法规划与本单位的普法计划相结合、学习粮食工作专业法规与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知识相结合、五年长期规划和当年工作安排相结合以及学法、守法、执法立法相结合,并在教育培训、检查验收等各项普法工作中具体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粮食系统依法治理工作。为促进全省粮食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我们采取普法宣传教育与落实执法责任制相结合、系统学法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法和用法。一是抓好粮食行政管理人员的普法培训。为帮助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掌握行政法规和行政执法的有关知识以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和操作实务,增强依法管粮的意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省局在2004年和2005年分别举办了全省粮食法制培训班和全省粮食流通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班、邀请了国家粮食局政策法规司、监督检查司和省法制办、工商局以及省委党校有关专家教授,重点就《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了专题讲座,全省吝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干部职工共有7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另外,组织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近40人参加国家粮食局的监督检查执法培训。多数市县粮食部门也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培训活动,如**市2005年举办了全市范围内的粮食行政管理人员执法业务培训班,有效地提高了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此外,全省粮食系统还积极参加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按照普法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抓好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全省各地粮食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局的部署,利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以及《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的时机,特别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以及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的时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采取联合当地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举办“依法管粮,放心消费”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邀请新闻记者采访,悬挂标语横幅、印刷和发放宣传资料、出普法板报以及在电视台、广播、报纸等媒体上开辟专栏等形式,增强普法的效果。省局今年在全省开展了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征文活动,并评出了优秀专题文章进行表彰,增加全社会对国家粮食流通法律和政策的了解,为全社会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宣传贯彻粮食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大行业依法治理力度。2003年初,面对“非典”引发粮食抢购风波,以及2003年底至2004年初由于全国粮食供求偏紧引起粮价持续较大幅度上涨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省局采取了有效的粮食宏观调控措施,并积极联合工商、物价、卫生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牟取暴利、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及时平息了抢购风波和市场价格异动,确保了粮食市场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普法教育管理,注重普法实效。“四五”普法期间,全省大部分市县粮食部门都建立了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管理制度。一是建立领导带头学法制度,明确要求领导要带头学法和用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二是建立干部学法考核登记制度。多数市将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考试成绩进行登记、归档,并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奖励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普法监督检查,促进基层单位搞好建章立制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通过加强普法教育管理,全省粮食部门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法律意识得到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全省粮食系统从领导到普通干部职工,从机关部门到基层单位,基本上形成了法律法规大家学、重点学、及时学的良好学习氛围。广泛而深入的普法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增强,观念得到更新,理论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工作中能够自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准确行使审批、核准、备案、监督检查等行政职权。二是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得到增强。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粮食法律法规知识在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增强了守法经营观念。三是粮食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四五”普法期间,我省结合实际,制订和颁布了《**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将《**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列入2005年省人大地方立法预备项目;制订和颁布了《**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二、“五五”普法调研情况

在全面进行“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同时,我省粮食系统开展了“五五”普法调研工作,总结调研中发现目前粮食系统普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个别地方对普法学习和宣传工作重视不够,缺乏系统的普法学习安排;有的人认为学习法律知识与自己关系不大,缺乏学习积极性。虽然多数地方把普法学习列入干部考核一项内容,对普法实行了考试考核制度,但实施力度.仍然不够。此外,粮食系统是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粮食法制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针对当前粮食系统普法的存在问题,结合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五五”粮食普法工作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国家确定的依法治国方略和《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五五”粮食部门普法教育培训规划。

(二)加大普法学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粮食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粮食政策法规的了解和认识,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守法和依法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粮食法制环境,为依法管粮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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