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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方性;新建;高校;师资培训:问题
高校教师是高校资源中最宝贵的资源,也是地方性新建高校最匮乏的资源。除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外,师资培训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培训任务也很艰巨,在这种情况下,师资培训工作应该跳出传统模式,引进创新机制,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师资队伍健康快速发展。
1 地方性新建高校师资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1 数量不足,师生比远远达不到教育部规定的比例。
由于新建高校,每年都要补充大量新教师,因此,新教师培训对新建高校来讲尤为重要。
1.2 结构不合理。新建高校的结构不合理表现在学历、职称、年龄等各个方面:青年教师多,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缺乏,专业梯队、教学团队尚未真正形成等等。因此,加强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训是师资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
1.3 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外语、计算机等各个方面均有待提高,综合素质的培训应常抓不懈。
2 采取多样化的培训形式,快速全面提升教师素质
2.1 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加强师德培训。作为新建的地方性高校,师德培训应该作为一项长期培训任务常抓不懈。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中,首先,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其次,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合学校实际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使广大教职工思想、道德、作风建设目标明确、有章可循,使学校师德师风建没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这是师德师风建设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再次,校方要大力倡导教育书人、为人师表的好风尚,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思想道德高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在师生中有良好声誉的先进分子,努力营造树师德、铸师魂、正师风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工自觉f加强思想建设、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真正成为学生的楷模和表率。
2.2 定期举办计算机、外语培训班。利用学校自身的教育资源定期举办计算机、外语培训班,以提高学校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全面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学校骨干教师外语水平,增强其国际交流能力,为开设双语化教学课程和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奠定基础。
2.3 针对不同成长阶段的教师,制定不同的培训模式。(1)对新录用教师采取岗前培训、新教师过教学关培训等培训模式
①认真开展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工作应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要求教师端正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在培训学习和举办讲座期间不无故缺课。课堂管理采取班主任制度和点名制度。确保岗前培训工作不走过场,真正提高新教师的素质。
②认真做好新教师过教学关工作。对第一次开课的教师,开新课的教师,教研室要加强集体备课,在正式开课前,要求他们完成一定数量的讲稿并通过一定次数的试讲,确保新教师过教学关,站稳讲台。
(2)对青年教师采取传帮带、学历进修、专业培训等培训模式
①对参加工作1-3年的教师,要指派老教师对其进行一对一的帮助和指导,审查讲稿、听试讲、随堂听课,帮助他们改进教学。
②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历进修,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③根据教师不同的专业特征,选派教师到重点高校、生产一线进行专业强化培训。
(3)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采取各类研修班、访学等培训。
①学院重点培养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应积极提供各类高级研修班的培训机会,开拓他们的视野,拓展知识领域,为晋升高一级职称和进一步搞好科研工作提供保障。
②充分利用国家、省划拨的国内外访学、培训机会,选派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参加访学。
3 积极创新培训机制,有效提高培训效益
3.1 构建竞争选拔机制,完善培训过程。构建竞争性选拔机制,明确对教师的要求,公开选拔条件和选拔过程,公开培训目标及培训管理规定等等,这有利于调动教师培训的主动性、能动性,减少功利性;有利于培训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培训效益;有利于提高学校培训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其结果将增强学校行政的公信力。培训过程中要加强学校与教师的沟通,完善培训过程,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提高培训的有效性。
3.2 建立培训经费分担机制。地方性新建高校,由于建院时间短、办学经费不足,即使高校对教师经费有较大投入,也不能满足培训的需要,因此,必须建立培训成本的分担机制,及由政府、学校、教师本人共同分担培训成本。这种经费分担机制能够减少教师进修选择的盲目性和不计成本的问题,增强教师进修的自主意识、效益意识与成本观念,提高培训的内驱力。
【关键词】在建工程 消防安全 对策
【中图分类号】P4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2-0414-01
现在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给建筑行业带来了勃勃生机,无论是大、中、小城市,还是乡镇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处处可见,一个个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展示着城市、乡村的美好蓝图,同时给消防工作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近年以来,全国接连发生了上海“11.5”建筑工地火灾、悦方商场建筑工地火灾和华远集团建筑工地火灾。建筑工地火灾多由工人违规焊接、乱丢烟头、施工材料防火性能差等原因造成。日常监督发现很多建筑工地虽然配有灭火设施,但由于缺乏水源等问题基本成了摆设。继“清剿火患”战役之后,丹江口市消防大队重点深入施工建筑工地,排查火灾隐患。下面就丹江口大队近期对施工工地实监督检查的结果谈几点心得。
一、当前建筑工地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
一是建筑工地大量存放易燃、可燃物质。如各种木料、油漆、油料、沥青、架板、各种装饰材料、复合管材、焊接用的氢气瓶、氧气瓶、乙炔以及生活取暖用的燃料等。这些物质的存在,使建筑工地具备了燃烧产生的一个必备条件--可燃物。
二是使火灾发生具备的另一个重要条件--引火源。在建筑工地随处可见,建筑工地做饭、冬季取暖、进行电气焊切割、防水烤沥青、明火焰大量存在,加之图方便,临时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在建筑工地司空见惯,由此产生的线路短路、超负荷现象一旦遇到合适环境就会形成火灾。
三是建筑工地人员混杂,流动性强,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大多数建筑工地的人员来自农村,年龄大小不一,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没有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缺乏消防知识,安全意识差,不懂国家法律法规,技术单一,顾此失彼现象严重,这都是导致火灾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
四是许多建筑工地由于场地限制,人员住宿、建材存放以及食堂集中在一起,无明显分隔,甚至一些工地存在“三合一”现象,加之管理跟不上,人员素质跟不上,从员工到管理人员大都缺乏最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这就给火灾的发生提供了条件。
二、在建工程易引发火灾的原因
1、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2、电焊违章操作。在在建工程,许多地方都需要电焊作业,由于大多数电工没有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相当普遍,加之在建工程平面管理混乱,各种可燃物品满地都是,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热电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灾。
3、火种管理不严。工地上吸烟的同志相当普遍,这些人的防火意识大多不强,有的在危险气体场所吸烟,有的在可燃物品堆场吸烟,而且燃着的烟蒂到处乱仍,这些火种一旦遇到可燃物,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另外,工地职工宿舍对蚊香、蜡烛等火种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灾的原因之一。
4、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包括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未处理好引发火灾;炉火烟囱长期烘烤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冬季工棚采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材料发生火灾。
5、照明用电混乱。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作业用电照明大多是临时性,电线布置分散,因此电源线敷设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照明灯具的固定也不稳定,离易燃可燃物较近,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6、可燃、易燃物多。由于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其装饰装修材料,遇明火及电焊火花极易引起燃烧。
三、做好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
要解决这些问题,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就必须加强管理,平时要多下功夫,做好日常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才能尽可能的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的概率。
1、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要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因施工单位大多数员工是农民工凑合起来的,有时是临时召集来的,进出流动性大,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当地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3、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人、规范人、教育人,是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火用电关,是免除基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要对电焊作业、油漆熬制等危险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凡未经动火审批和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作业。
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禁止吸烟,一旦发现有吸烟者,必须从严处理。并且在建的建筑物房间不准设置员工宿舍,施工单位除对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外,施工负责人应不定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督促;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尤其是对生石灰用量大,而其火灾危险性又很容易被忽视,应设立单独库房分类存放。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为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6、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应当场或责令限期改正,经复查后仍未改正的火灾隐患,对施工单位及其负责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7、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消防安全管理。如冬季工程养护及人员取暖使用火炉时,应保证火炉及铁制烟囱与可燃物有效保持足够间距等问题。
【关键词】在建工程 消防安全管理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城市建设进入新一轮发展期,一栋栋建筑拨地而起。然而,由于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建设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缺乏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的认识,思想上麻痹大意,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建筑工地存在较大的消防隐患和管理漏洞,以致施工现场屡屡发生火灾,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2010年2月9日晚,央视新大楼北配楼发生火灾,大火足足燃烧了近6小时,导致1名消防队员牺牲,7人受伤。2010年11月15日下午2点15分,上海静安区胶州路一栋28层公寓楼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共造成58人死亡。经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公寓楼在装修作业中,施工脚手架搭建时,两名电焊工违规电焊作业引燃施工防护尼龙网和其它可燃物,在极短时间内形成大面积立体火灾,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一起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这些火灾暴露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施工人员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常识等诸多问题,因此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已成为当前和今后我们开展消防工作的紧要任务。
一、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造成火灾的诱因
一是可燃、易燃物多。施工现场由于使用性质和装修进度需要,往往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其装饰装修材料,遇明火及电焊火花极易引起燃烧。
二是电焊违章操作。在诸多建筑工地,由于工艺需要电焊作业,但经作者多年监督检查发现,工地现场大多数电工并没有经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动火用电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相当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乱,易燃可燃物品混杂堆放,这些物品一旦遇到灼热电焊熔渣极易引起火灾。
三是火种管理不严。经监督检查发现,工地上吸烟的人员为数不少,这些人员的基本不具备防火意识,有的在危险气体场所吸烟,有的在可燃物品堆场吸烟,抽完烟后烟蒂不做任何处理到处乱仍,这些遗留火种一旦遇到可燃物,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另外,工地员工宿舍对蚊香、蜡烛等火种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灾的原因之一。
四是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例如工地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余烬未处理好引发火灾;北方冬季工棚采用火炉取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材料发生火灾等。工地食堂和民工使用液化气生火做饭的情况也十分普遍,由于不懂消防知识,乱倒残液、不正确使用液化气钢瓶等原因,经常引起火灾。
五是用电设备多且负荷大、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随着当前施工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加上工地大多为临时性用电,特别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安装极不规范,电线接头随处可见,加上电线插座移动频繁,致使电线绝缘层破坏较厉害,易引起短路引起火灾,此外较多严重的还有许多配电箱随意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构件上。
六是熬炼沥青不慎起火。沥青在加热熔融过程中容易因温度过高或加料太多,使沥青沸腾外溢接触炉火火源而引发火灾。
七是随意降低建筑防火技术标准、违反消防法规现象突出。少数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经审核合格的设计;还有一些单位为节省成本,擅自选用低价位的可燃材料,严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荷载;有的单位偷工减料现象严重,选用的电线、吊顶、龙骨、室内家具、地面铺设材料、墙布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有的建设工程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擅自减少消防安全,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从而遗留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
一是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
由于受施工现场用地局限性的影响,多数施工现场内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并且这些建筑大多为临时性,结构简易,且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另外,一些职工宿舍与集体食堂重要仓库及危险品库房防火间距不足,甚至在同一幢建筑物内仅用三合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分隔,加之通常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又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二是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在建筑工程中,分包单位众多,其中大多数分包施工队人员文化水平偏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作为工程管理人员往往为了赶进度,而忽略消防安全。如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而一旦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甚至不知道火警电话,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报警。在生活区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油炉;违章用电,不按电气安装使用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三是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
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许多施工单位没有制定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没有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后,就相互推卸责任。无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纪、政纪处分。
痛定思痛,上海“11・15”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灾难自救教育和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再次敲响了安全的警钟。因此,当前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工作已迫在眉睫。在建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而在建工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整个工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地位。在建工程施工期间,因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无知,或无视消防法律法规的存在,引发的火灾案例很多,其引起的深刻教训令人深思。
一、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
1、建筑工地人员混杂,流动性强,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大多数建筑工地的人员来自农村,年龄大小不一,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没有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缺乏消防知识,安全意识差,不懂国家法律法规,技术单一,顾此失彼现象严重,这都是导致火灾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
2、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由于施工现场局限性强,人员多,现场内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或者成"一"字型排列,这些建筑大都为临时性,都是三、四级耐火等级简易结构的建筑物。还有一些职工宿舍与重要仓库和危险品库房相毗连,甚至临时建筑物相互间隔只用三合板等材料简易隔开,并且职工宿舍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势必造成严重后果。
3、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4、易燃、可燃材料多。一些建筑企业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作安全防护物,特别是装修现场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装修材料,又存放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猛烈燃烧,迅速蔓延。
5、电焊违章操作。在建筑工地,许多地方都需要电焊作业,由于大多数电工没有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相当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乱,各种可燃物品满地都是,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热电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灾。
6、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虽然大部分施工工地没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更谈不上消防安全管理了,施工负责人只重视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忽视消防安全管理,突出表现在:一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随着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较为严重,也用的直接将配电装置安装在可燃木制构件上。二是普遍存在违章使用明火的现象。施工期间,经常使用电焊、气焊和用明火熬沥青,进行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操作时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甚至在火灾危险场地没有事先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一些改扩建以及建筑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没有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甚至边营业边施工,不计后果。三是施工单位忽略烟头点火源管理。施工现场办公室、民工宿舍、建筑材料堆场等部位可燃、易燃材料较多,雇佣的临时民工、外来人员吸烟随意性强,一旦将烟头丢弃在这些火灾危险部位,时间一长,极易造成火灾。四是忽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施工单位经常使用氧气、乙炔,而且民工食堂大部分临时采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一旦使用管理方法不当,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预防施工现场火灾的措施
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及隐患特点,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1、消防部门要规范执法、依法监督、严把审核关,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部门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进行有效的科学监督管理,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2、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每一个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会报火警,能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对于外出打工人员,各地在进行技术培训时必须加入消防常识内容,提高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从而减少人员流动对消防宣传教育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型建筑工地必须对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把消防培训当成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专人分管,严格人员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成立必要的义务消防队和安全组织,定期督促检查各工地的消防安全状况,总结考评,纳入考核范围,与经济挂钩。
3、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4、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要确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电气点火源、明火等火种。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尤其是对生石灰用量大,而其火灾危险性又很容易被忽视,应设立单独库房分类存放。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为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相关链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八)设置消防车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参考文献: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查清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并进入整改程序,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社会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二、组织领导
市住建委成立以蒋丰年主任为总指挥、蒋友南总工程师为副总指挥,相关委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设立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徐寅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统筹指导,定期分析、研判、调度专项行动情况。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城市燃气、市政设施)。
(二)排点
1、各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4、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各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四、整治措施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施工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对非法搭建的,要及时函告规划、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或提请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治理。
2、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从重处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停工。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4、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查封、停用。
5、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一律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市住建委将依法书面报请市人民政府解决。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7月1日-7月18日)。各单位组织召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对照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问题整改最低标准排查整治,并在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大门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排查整治(7月19日-9月20日)。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建设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管理措施,对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
4、总结验收(9月21日-10月5日)。市住建委及有关部门将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
六、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各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