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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帮扶工作总结

弱势群体帮扶工作总结

弱势群体帮扶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2005年3月25日)

同志们:

刚才,会议传达了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经济薄弱村发展的意见》,四位镇、村、帮扶单位和干部代表作了很好的发言。希望大家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实施“百个经济薄弱村帮扶转化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近期已全面启动,市委选派22位干部来我区驻村帮扶,这是对我区经济薄弱村转化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在此,我代表台儿庄区委、政府,对市驻村帮扶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下面,根据区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充分认识加快经济薄弱村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转化帮扶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近年来,全区各级党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不断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进程,农村经济呈现出发展明显加快、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和农村社会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区农村经济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村级收入总体水平不高,经济薄弱村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还相当突出。这已经成为制约全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市委、市政府把百个经济薄弱村转化帮扶工程列为“富民兴枣”十大工程之一,这既是一个有效的工作方法,又是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搞好经济薄弱村转化帮扶工作,加快村级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加快经济薄弱村发展,是解决农村各种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向全党提出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就我区来说,仅有城镇的繁荣和发展,没有农村特别是经济薄弱村的发展与稳定,就不可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经济薄弱村由于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往往容易诱发治安、上访、、迷信等社会问题,计划生育等基础工作也面临很大阻力。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势必会对城乡协调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加快经济薄弱村发展,培植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是保持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和谐发展的治本之策。

第二,加快经济薄弱村发展,是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开展“四强”竞赛活动的带动下,全区涌现出了一批强镇、强企和强村,极大地促进了全区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仍有一些村经济发展缓慢,基础设施薄弱,村容村貌落后。造成这些村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一是基层组织薄弱。村级班子软弱,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的办法不多、能力不强。二是集体积累空虚。在全区212个村(居)中,70%左右的村年收入在万元左右,约有10%左右的村集体收入为零,是事实的“空壳村”。三是自然条件差,地处偏远,交通、通讯、水电等基础条件和设施落后。实施经济薄弱村转化帮扶工程,抓后进、促平衡,有利于尽快改变经济薄弱村的落后面貌;有利于调动各级各部门向农业倾斜,向经济薄弱村倾斜,形成支持农业、关心农村的强大合力;有利于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引导广大干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推动全区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更快更好发展。

第三,加快经济薄弱村发展,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客观要求。村级经济是农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广大农民共同致富的物质基础,关系到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巩固。从实践看,凡是集体经济发展比较好的村,经济有实力,服务有手段,修路、架桥等群众关心的问题都能得到及时解决,干群关系十分融洽,党组织一呼百应,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相反,经济薄弱村由于村集体缺乏经济实力,有的村“两委”连最基本的办公经费也没有,更谈不上由村集体拿出钱来为群众办实事。当前,全区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党的先进性在农村最直观地表现就是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多为群众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组织抽调优秀党员干部深入农村,深入实际,同基层干部群众共谋发展大计,宣传和落实党的农村政策,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就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行动。各级一定要把经济薄弱村转化帮扶工作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认真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加快经济薄弱村转化步伐

加快经济薄弱村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各项具体扶持政策,已经非常明确,现在的关键是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努力在促进经济薄弱村转化上实现新突破。

(一)要在推进集体经济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经济薄弱村快速发展的关键,是转化帮扶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帮扶单位要围绕集体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与村干部共同研究发展规划,理清发展思路,共同确定帮扶方案,从每个薄弱村的实际出发,坚持“因村制宜、各展所长、宜农则农、宜工则工”的原则,使本地的传统优势、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推动薄弱村改变落后面貌。一是开发利用好经营性资产。要利用产权制度改革的办法,对村里废弃的土地、河滩、沿街店面、固定设备、水利设施等经营性资产,采取承包、租赁、拍卖、参股等多种形式,进行整合、利用,帮助经济薄弱村盘活沉淀性资产,提高利用效率和获利能力。二是大力开发农业资源。开发利用集体所有的“四荒”等资源,采取股份合作、招标承包的方式经营林场、鱼塘等,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形成稳定的收入来源。第三,借鉴强村的成功经验,借助外力加快发展。近几年,全区农村涌现出了一批加快发展的好经验、好典型,比如,马兰屯镇闫浅村通过招商引资,去年以来新发展民营企业29家,实际到位资金4500万元,有效增加了集体经济实力。他们的成功经验值得经济薄弱村学习借鉴。要在积极争取帮扶单位的人、财、物、技术、信息等方面支持的同时,大胆走出去与外界加强联系,以资源作资本,广泛寻求合作,发展民营经济,培植税源,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二)要在引导农民增收致富上实现新突破。增加农民收入是新时期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于为农民办实事、谋福利,立足村情民情,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实行开发式扶贫,让群众尽快富裕起来。一是大力发展特色经济。要引导农民根据当地的比较优势,瞄准市场搞调整,围绕我区确定的林果、桑蚕、畜牧、“三水农业”等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经济作物、经济林、规模养殖、观光农业等现金收入更多的行业。二是放手发展庭院经济。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发展庭院经济,扶持农户广泛开展庭院特种种植、养殖,兴办家庭手工作坊,使庭院经济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邳庄镇邳庄村、马兰屯镇坝子村等一些村在这方面已走出了成功的路子。邳庄村通过发展庭院立体藕渔种养,去年实现人均庭院经济收入1000元。坝子村利用庭院养蚕和发展加工业,去年人均庭院经济收入1300元。三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要发挥经济薄弱村的资源、人才、传统产品等优势,广泛发动群众,依靠外力,启动民力,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专业村。邳庄镇小集子村发展板材加工厂12家,每家年收入3万元以上,仅此一项全村总收入达30多万元。四是抓好科技服务。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是最具潜力的农民增收渠道。要加大科技帮扶的力度,及时为经济薄弱村送技术、送信息,科技开发项目要重点向经济薄弱倾斜,培训农民、指导农民,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农民可支配收入。五是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促进农民增收。事实证明,转移一个劳动力,就能富裕一个家庭,带动一方群众。去年,我区共向外地输出劳务人员1万人,年创劳务总收入近亿元,人均9000元。各帮扶单位,特别是劳动保障、农业等部门要把经济薄弱村劳动培训作为重要职责,采取多种方式培训农村劳动力,努力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健全就业信息网络,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加快经济薄弱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步伐。

(三)要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上实现新突破。帮助经济薄弱村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是帮扶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群众感受最直接最得实惠的实事。各帮扶单位要积极发挥优势,为经济薄弱村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修路架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他们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造福一方百姓。要积极开展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基地建设,千方百计改善他们的医疗卫生和教育条件。要帮助经济薄弱村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给予一定的救助,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四)要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是这次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的根本保证。各帮扶单位要把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作为加快经济薄弱村发展的重点。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经济薄弱村工作,注重选拔优秀复退军人、农村经济能人和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的优秀分子进村“两委”班子。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党员干部的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学一门技术、上一个项目、带一批群众、富一方经济,为加快经济薄弱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同时,要认真落实好转化帮扶的各项政策措施,兑现薄弱村“两委”人员工资补助等政策,充分调动经济薄弱村干部搞好工作的积极性。版权所有

三、切实加强对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的领导

帮扶经济薄弱村工作,时间跨度长,任务重,要求高,必须投入大量的精力,做艰苦而又细致的工作,必须落实各方责任,形成整体合力,才能收到预期效果。

要建立组织机构,加强对帮扶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区经济薄弱村转化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经济薄弱村转化帮扶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各镇(街)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积极配合开展帮扶工作。

要建立帮扶工作领导责任制。县级干部要根据包帮镇(街)分工,把帮扶经济薄弱村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担负领导责任。各镇也要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帮扶工作情况调度通报制度。由区帮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各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调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通报。要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区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经济薄弱村转化帮扶工作调度会议,交流经验,推广典型,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要建立督查巡视制度。区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要组织成员单位,不定期到经济薄弱村督查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关心支持帮扶工作的良好环境。电台、电视台要开辟专栏,营造声势,在全区上下形成关心支持经济薄弱村转化帮扶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帮扶单位的成功经验,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各镇和各经济薄弱村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增强主观能动性,借助市、区两级帮扶转化的机遇,认真研究制定镇级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同时,也要抽调机关干部协助市、区驻村帮扶干部,共同搞好镇级经济薄弱村的转化帮扶工作,促进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镇和经济薄弱村要全力支持市、区驻村帮扶干部的工作,及时为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为驻村干部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工作中要多征求帮扶干部的意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希望区、镇驻村帮扶的同志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摆正位置,履职尽责,真正把自己看作是薄弱村的一员,不能有临时观念,不能有得过且过的思想,工作上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以实实在在的政绩加快村级经济的发展。要与基层干部群众搞好团结,树立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区、镇帮扶单位要关心下派帮扶同志的生活,支持他们的工作,为他们搞好帮扶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齐心协力打好帮扶工作的总体战。

弱势群体帮扶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进一步完善我办弱势群体人员的长效,切实做好城镇贫困居民“低保”工作,积极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互助等事业,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出发,加大社区弱势群体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力度,以解决社区弱势群体人员的生活实际问题为重点,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帮、难有所救”。

二、基本制度

1、建立弱势群体分类。将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分为A、B、C三类,登记造册,发放困难家庭帮困卡,凭卡领取政府补助、临时救济、捐赠衣物调剂以及其他救助方式等。低保人员、五保户列为A类,实施政府正常化补助机制;伤残无劳动力、孤寡老人、大病重病户列为B类,作为进入低保、五保的后续人员;目前无工作但有工作能力的特困职工、残疾人员、病灾户列为C类,实施临时救助。通过对不同对象的分类管理使办事处的弱势群体管理工作层次分明,为今后人员的变化动态管理建立了基础,促进社区弱势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科学化。

2、建立弱势群体救助基金配套制度。社区五保户、低保户、特困职工、残疾人员、孤寡老人、病灾户的正常救助与临时救助资金,办事处承担70%,社区承担30%,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3、建立弱势群体的日常认定制度。凡符合弱势群体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初审合格,张榜公示后,按月上报认定。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作为弱势群体工作监督员,对弱势群体人员审批管理、救助金拨付发放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收集、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4、建立弱势群体的年审制度。办事处民政办每年对辖区弱势群体人员逐户上门调查了解,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登记审核,进行年审,对符合条件的,加盖年审印章。

5、建立弱势群体的管理与服务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弱势群体工作列入年度社区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弱势群体社区管理目标责任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落实任务,责任到人,力争大部分弱势群体通过社区能实现救济、帮扶和就业。办事处对社区实施跟踪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而未完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

6、建立弱势群体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定期入户调查机制,随时了解低保户情况。明确社区、办事处各自在受理、审核、公示、审批弱势群体的工作职责及工作时限。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未严守工作程序,超越法定时限、法定权限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认定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弱势群体的管理和服务

弱势群体的管理与服务要按照“广覆盖、社会化、可持续”的原则。在社会目标上,要达到公平和大多数人的基本权利;经济目标上要达到收支方面的可持续性和对经济增长的激励作用;政治目标上要达到不同人群利益关系的平衡及其连续性。

一是实行总量控制,坚持动态管理。切实做到管理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真正实现动态管理意义下的应管尽管。

对一般低保家庭,在认真落实低保政策的前提下,做好其收入情况跟踪统计、管理和就业再就业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根据其年龄、特长、健康状况,再结合工作的需要,给每个劳动对象都定好劳动工种和劳动岗位,并进行登记造册,目前主要工种有社区的卫生管理、绿化养护、治安巡逻等。每季度对低保人员参加服务的次数和质量进行统计考核,将考核结果上墙公布。对表现突出的低保人员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并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对不服社区安排,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低保人员,将减半发给当月保障金,连续三个月不参加劳动的,取消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待遇,并在半年内不得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低保对象再就业,对积极再就业的低保对象,就业以后,可继续享受1-3个月的低保补助。

对家中有重病及重症残患者,或因其子女正在接受义务教育,且学费明显超过家庭负担能力,以及夫妻双下岗并需要供养无收入的高龄老人的家庭,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并视其具体困难程度确定临时补助额度。探索建立限期保障办法,根据居民家庭状况和劳动能力状况,实施限期保障,明确保障期间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到期即可终止低保待遇。

妥善解决特困老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各社区要根据调查登记状况,认真组织一次全面核查工作,对特困老人逐一核实,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困老人,要确保低保政策全面落实,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户一人。对五保户供养状况要做好摸底调查,切实落实五保供养政策,针对五保老人高龄多病的情况,要重视解决其基本医疗问题。对于不符合低保和五保供养条件,生活确实处于特困状态的老人,要区分不同的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对有赡养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进行法制与道德教育,实行司法调解,签订赡养协议,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些“女儿户”老人在丧失劳动能力后陷入特困的情况,要对这些老人的女儿宣传《老年法》,使她们认识到女儿同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落实老年人的供养问题;对无依无靠、生活难以自理的特困老人,各社区要组织开展定期走访、帮扶活动,严防老年人因生活无法自理、生病无人照顾而死亡,甚至死后无人知晓的极端事件发生;对于因病因灾致贫的特困老人,要尽量列入临时社会救济对象,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特困老人的医疗救助活动,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对由特困老人抚养、在中小学就读的孙子女,要帮助协调教育部门减免其学习费用,使他们不致于因贫辍学。

二是狠抓社区配套资金的到位。低保人员低保金以及临时困难补助资金的来源渠道,以办事处与社区三七承担的方式筹集,资金发放到位之前,社区配套资金必须提前到位,社区配套资金不落实将从预留款中扣除。救助救济资金采取“街管居用”方式,独立帐户、专款专用,由社区申请,经民政、分管领导、行政主要领导签字后划拨,坚持“严格支出,加大收入,控制缺口”的原则。捐赠款物由办事处根据灾情和实际需求,统筹平衡、统一调拨分配,发放救灾捐赠款物应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等程序,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制度健全,并向社会公布。民政办公室应加强对低保资金及其他临时救助钱物的经常性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弱势群体的基础管理。将救助弱势群体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抓实,建立动态性弱势群体人员档案,做到“家庭情况清、身体状况清、就业现状清、职业技能清、就业愿望清”,同时建立弱势群体增减变化台帐和月报制度。做好弱势群体人员分类资格审查工作,做到严格把关,不虚报,不瞒报。严格进行家庭收入调查,核实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规范申请、评审和资金发放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对弱势群体,不仅要从政治上爱护,从制度上保证,从生活上关心,更要从素质上提高,加强引导和扶持,帮助树立自力更生的意识,培训其自力更生的能力,促使其自谋生路。改进扶持方法,改生活救助为生产援助,使扶贫方式由现金和实物援助为主转变为培育自我发展能力的援助为主,扩大在技术、项目、培训、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有效援助。

五是形成全社会关注弱残的氛围。财政为弱势群体提供的保障只能解决其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他们的医疗、住房等具体经济困难还难以由政府统包。要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使他们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需要全社会的关爱。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送温暖”、“一帮一”结对等扶贫帮困活动,深入持久地把救助特困家庭的工作做好,在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将扶贫帮困纳入各社区目标管理内容。同时,大力宣传表彰助弱济困的好人好事,动员全社会力量都来关注弱势群体的生活。

六是全面实施再就业专项援助行动。

1、弱势群体可享受以下再就业免费服务项目:(1)提供政策咨询;(2)提供一次面对面、个性化的职业指导;(3)提供三次基本符合条件的劳动力市场就业信息;(4)提供一次减(免)费技能培训机会;(5)提供二次免费求职登记;(6)提供各项劳动保障事务服务。

2、弱势群体可享受下列再就业援助:(1)通过劳动力市场,促进有一定市场就业能力的弱势群体竞争就业。劳动保障服务所要充分发挥信息采集员队伍作用,广泛采集有效岗位信息,常年滚动储备200个左右岗位,只要“不挑不拣”,提供及时上岗;鼓励具备资质条件的社会办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

(2)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帮扶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对由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和街道、社区居委会开发的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弱势群体就业。同时加强现有公益性岗位管理,对出现的空余岗位,及时补充弱势群体再就业。

(3)对愿意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弱势群体,提供优惠扶持政策:一是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国家规定的税费减免政策;二是对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自谋职业的,可享受创业小额贴息贷款优惠政策。三是对在社区内自谋职业的,对添置生产经营性用具确有困难的,给予500元的实物帮扶。

(4)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办事处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弱势群体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寻找就业门路,想方设法帮助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

四、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办事处成立弱势群体管理和服务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政领导任组长,民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民政办公室、劳动保障服务所、各社区组成,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弱势群体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办弱势群体人员生活保障工作,通过调整保障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实现应管尽管目标,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制度,这既符合广大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又维护社会的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因此,各社区和相关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弱势群体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高标准做好此项工作。

弱势群体帮扶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要集中开展驻村入户调研工作。按照县委安排,局机关领导干部近期要深系村、帮扶户集中开展驻村入户调研工作。从现在起到春节前,每名领导干部驻村入户不得少于4次,在帮扶户家中住宿调研不得少于1次。并适时由村、村包抓领导组织各村25户帮扶户开展座谈交流,听取他们对帮扶活动的意见建议。活动结束后,局办公室将如实汇总调研情况报送县委活动办公室。

二要切实抓好弱势群众帮扶工作。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要着眼解决困难群众脱贫难、过冬难、五保户看病难等问题,从最需要帮扶的贫困人群、从应该关爱的留守儿童、最应该关注的农村五保户等弱势群体帮扶做起。在我局前期留守儿童、失独老人、困难群众摸底的基础上,及时与镇村进行对接,每名领导干部至少要帮扶其中一户,帮助他们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三要认真抓好节前安全排查。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在节前要深系村逐户排查群众(尤其是留守儿童及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取暖设施安全情况,并做好造册登记,杜绝煤气中毒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要帮助制定增收措施。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要重点围绕农民收入现状分析、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内容,深系村、帮扶户,坐上炕头与村组干部及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流,要带着信息,带着责任,从农民的角度、农民的立场总结近几年促进农民增收的典型经验,探讨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和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和措施,积极帮助村组制定好2014年发展规划,为促进农民增收服好务、尽好责,推动活动见成效。

弱势群体帮扶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弱势群体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如何保障五保户、低保户、特困职工、残疾人员、孤寡老人、病灾户等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是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大事。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为了进一步做好辖区五保户、低保户、特困职工、残疾人员、孤寡老人、病灾户等弱势群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出发,加大社区弱势群体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力度,以解决社区弱势群体人员的生活实际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我办弱势群体人员的长效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城镇贫困居民“低保”工作,积极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互助等事业,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帮、难有所救”。 二、基本制度 1、建立弱势群体分类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分为A、B、C三类,登记造册,发放困难家庭帮困卡,凭卡领取政府补助、临时救济、捐赠衣物调剂以及其他救助方式等。低保人员、五保户列为A类,实施政府正常化补助机制;伤残无劳动力、孤寡老人、大病重病户列为B类,作为进入低保、五保的后续人员;目前无工作但有工作能力的特困职工、残疾人员、病灾户列为C类,实施临时救助。通过对不同对象的分类管理使办事处的弱势群体管理工作层次分明,为今后人员的变化动态管理建立了基础,促进社区弱势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科学化。 2、建立弱势群体救助基金配套制度。社区五保户、低保户、特困职工、残疾人员、孤寡老人、病灾户的正常救助与临时救助资金,办事处承担70%,社区承担30%,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3、建立弱势群体的日常认定制度。凡符合弱势群体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初审合格,张榜公示后,按月上报认定。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作为弱势群体工作监督员,对弱势群体人员审批管理、救助金拨付发放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收集、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4、建立弱势群体的年审制度。办事处民政办每年对辖区弱势群体人员逐户上门调查了解,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登记审核,进行年审,对符合条件的,加盖年审印章。 5、建立弱势群体的管理与服务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弱势群体工作列入年度社区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弱势群体社区管理目标责任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落实任务,责任到人,力争大部分弱势群体通过社区能实现救济、帮扶和就业。办事处对社区实施跟踪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而未完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 6、建立弱势群体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定期入户调查机制,随时了解低保户情况。明确社区、办事处各自在受理、审核、公示、审批弱势群体的工作职责及工作时限。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未严守工作程序,超越法定时限、法定权限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认定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弱势群体的管理和服务 弱势群体的管理与服务要按照“广覆盖、社会化、可持续”的原则。在社会目标上,要达到公平和大多数人的基本权利;经济目标上要达到收支方面的可持续性和对经济增长的激励作用;政治目标上要达到不同人群利益关系的平衡及其连续性。 一是实行总量控制,坚持动态管理。切实做到管理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真正实现动态管理意义下的应管尽管。 对一般低保家庭,在认真落实低保政策的前提下,做好其收入情况跟踪统计、管理和就业再就业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根据其年龄、特长、健康状况,再结合工作的需要,给每个劳动对象都定好劳动工种和劳动岗位,并进行登记造册,目前主要工种有社区的卫生管理、绿化养护、治安巡逻等。每季度对低保人员参加服务的次数和质量进行统计考核,将考核结果上墙公布。对表现突出的低保人员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并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对不服社区安排,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社区公益性服务劳动的低保人员,将减半发给当月保障金,连续三个月不参加劳动的,取消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待遇,并在半年内不得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低保对象再就业,对积极再就业的低保对象,就业以后,可继续享受1-3个月的低保补助。 对家中有重病及重症残患者,或因其子女正在接受义务教育,且学费明显超过家庭负担能力,以及夫妻双下岗并需要供养无收入的高龄老人的家庭,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并视其具体困难程度确定临时补助额度。探索建立限期保障办法,根据居民家庭状况和劳动能力状况,实施限期保障,明确保障期间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到期即可终止低保待遇。 妥善解决特困老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各社区要根据调查登记状况,认真组织一次全面核查工作,对特困老人逐一核实,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困老人,要确保低保政策全面落实,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户一人。对五保户供养状况要做好摸底调查,切实落实五保供养政策,针对五保老人高龄多病的情况,要重视解决其基本医疗问题。对于不符合低保和五保供养条件,生活确实处于特困状态的老人,要区分不同的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对有赡养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进行法制与道德教育,实行司法调解,签订赡养协议,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些“女儿户”老人在丧失劳动能力后陷入特困的情况,要对这些老人的女儿宣传《老年法》,使她们认识到女儿同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落实老年人的供养问题;对无依无靠、生活难以自理的特困老人,各社区要组织开展定期走访、帮扶活动,严防老年人因生活无法自理、生病无人照顾而死亡,甚至死后无人知晓的极端事件发生;对于因病因灾致贫的特困老人,要尽量列入临时社会救济对象,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特困老人的医疗救助活动,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对由特困老人抚养、在中小学就读的孙子女,要帮助协调教育部门减免其学习费用,使他们不致于因贫辍学。 二是狠抓社区配套资金的到位。低保人员低保金以及临时困难补助资金的来源渠道,以办事处与社区三七承担的方式筹集,资金发放到位之前,社区配套资金必须提前到位,社区配套资金不落实将从预留款中扣除。救助救济资金采取“街管居用”方式,独立帐户、专款专用,由社区申请,经民政、分管领导、行政主要领导签字后划拨,坚持“严格支出,加大收入,控制缺口”的原则。捐赠款物由办事处根据灾情和实际需求,统筹平衡、统一调拨分配,发放救灾捐赠款物应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等程序,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制度健全,并向社会公布。民政办公室应加强对低保资金及其他临时救助钱物的经常性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弱势群体的基础管理。将救助弱势群体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抓实,建立动态性弱势群体人员档案,做到“家庭情况清、身体状况清、就业现状清、职业技能清、就业愿望清”,同时建立弱势群体增减变化台帐和月报制度。做好弱势群体人员分类资格审查工作,做到严格把关,不虚报,不瞒报。严格进行家庭收入调查,核实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规范申请、评审和资金发放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对弱势群体,不仅要从政治上爱护,从制度上保证,从生活上关心,更要从素质上提高,加强引导和扶持,帮助树立自力更生的意识,培训其自力更生的能力,促使其自谋生路。改进扶持方法,改生活救助为生产援助,使扶贫方式由现金和实物援助为主转变为培育自我发展能力的援助为主,扩大在技术、项目、培训、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有效援助。 五是形成全社会关注弱残的氛围。财政为弱势群体提供的保障只能解决其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他们的医疗、住房等具体经济困难还难以由政府统包。要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使他们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需要全社会的关爱。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送温暖”、“一帮一”结对等扶贫帮困活动,深入持久地把救助特困家庭的工作做好,在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将扶贫帮困纳入各社区目标管理内容。同时,大力宣传表彰助弱济困的好人好事,动员全社会力量都来关注弱势群体的生活。 六是全面实施再就业专项援助行动。 1、弱势群体可享受以下再就业免费服务项目: (1)提供政策咨询; (2)提供一次面对面、个性化的职业指导; (3)提供三次基本符合条件的劳动力市场就业信息; (4)提供一次减(免)费技能培训机会; (5)提供二次免费求职登记; (6)提供各项劳动保障事务服务。 2、弱势群体可享受下列再就业援助: (1)通过劳动力市场,促进有一定市场就业能力的弱势群体竞争就业。劳动保障服务所要充分发挥信息采集员队伍作用,广泛采集有效岗位信息,常年滚动储备200个左右岗位,只要“不挑不拣”,提供及时上岗;鼓励具备资质条件的社会办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 (2)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帮扶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对由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和街道、社区居委会开发的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弱势群体就业。同时加强现有公益性岗位管理,对出现的空余岗位,及时补充弱势群体再就业。 (3)对愿意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弱势群体,提供优惠扶持政策:一是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国家规定的税费减免政策;二是对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自谋职业的,可享受创业小额贴息贷款优惠政策。三是对在社区内自谋职业的,对添置生产经营性用具确有困难的,给予500元的实物帮扶。 (4)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办事处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弱势群体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寻找就业门路,想方设法帮助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 四、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办事处成立弱势群体管理和服务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政领导任组长,民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民政办公室、劳动保障服务所、各社区组成,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弱势群体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办弱势群体人员生活保障工作,通过调整保障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实现应管尽管目标,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制度,这既符合广大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又维护社会的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因此,各社区和相关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弱势群体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高标准做好此项工作。 (二)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在审核确定弱势群体对象的过程中,各社区要严格依照有关政策和申报审核程序,严把申报人的家庭收入量化标准审核关。要对申报对象逐户进行入户调查,详细了解其家庭成员的经济来源及实际收入,作出客观评价,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申请人员隐瞒虚报的,一经查实,立即收回《困难家庭帮困卡》,追回多领的救济金,半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救济;情节严重的,以侵占救济款论处。要做到应保的对象一个不漏,不该保的对象一个不保。 (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积极配合,确保弱势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有关优惠政策(如子女入学、就医、廉价租房、经济适用房、法律援助等)落到实处,要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解决特困群众“四难”问题的意见精神,把弱势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和解决特困群众“四难”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摆上重要位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弱势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党和政府的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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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帮扶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为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进一步加强扶贫力量、创新扶持方式,加快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扶贫工作目标任务,现就开展“先富带后富、强村带弱村、加快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扶贫机构和扶贫力量建设

调整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扶贫开发职责分工。加强乡镇扶贫工作力量,各乡镇要明确1名扶贫开发工作分管领导和若干名具体工作人员,由分管农业的班子成员兼任乡镇扶贫开发工作分管领导。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增收等扶贫开发工作的考核,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任务,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落实。落实好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开发工作职责,乡镇党委政府要履行好扶贫开发主体责任。

二、加强低收入农户精准认定

县民政部门要牵头组织做好低收入农户精准认定。对照杭州市今年要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1万元以下现象的目标任务,各乡镇要开展地毯式排摸,重点排摸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农户。对于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农户各乡镇要建档立卡,明确专人结对,逐户制定精准帮扶方案。对于符合低保、低边认定条件的要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低收入农户认定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加大低边户认定比例,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认定低边户,做到应纳尽纳,力争我县低保户和低边户人数比例达到1:1左右。全面做好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动态掌握低收入农户家庭收入及困难情况,建档立卡数据要真实准确,经得起各级检验。

三、开展先富带后富、强村带弱村工作

深入实施《淳安县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18-2022年)》(县委〔2019〕2号)文件,坚持和完善发展特色种养业、发展来料加工业、推进光伏小康工程、实施小额信贷贴息、深化就业扶持、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给予子女入学补助、进行养老和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帮助危旧房改造以及开展干部结对、组织社会力量帮扶等帮扶举措,确保全县低收入农户收入年增幅12%以上。同时围绕省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在各乡镇、村广泛开展先富带后富、强村带弱村活动,进一步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的路径,提高低收入农户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我县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体举措如下:

1.实施“先富带后富”全面帮带工程。各乡镇、村要排摸本村“先富起来”的群体,鼓励“先富起来”的群体与本村低收入农户结对。“先富起来”的群体包括本村“先富起来”的村“两委一社”和其他村组织成员、本村党员;本村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民宿(农家乐)业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来料加工经纪人、种养殖大户;本村在外经商务工办企业人员等。先富带后富、帮助低收入农户发展增收的方式有:创业支持、提供就业岗位、提供来料加工项目、提供种子种苗、进行技术指导、帮助产品销售、共享市场信息、开展结对慰问等,具体帮助方式由结对人员跟低收入农户自行商议确定。各乡镇、村要引导“先富起来”的群体与低收入农户进行结对,按照“1对1”或“1+X”的方式开展,原则上以本村为单位进行,本村结对数不足的,可在邻近村调剂安排。

2.实施“一户一干部”精准帮扶工程。深化开展“一户一干部、一档一方案”活动,根据最新的低收入农户名单,调整匹配干部结对低收入农户。围绕“1+3”的结对原则:即1名干部结对1户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结对2户无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实现帮扶结对工作全覆盖。结对干部要定期上门开展走访了解、政策宣传、项目商定、生产服务、产品销售、捐赠慰问等活动,做到结对农户基本情况清、帮扶举措实、帮扶成效有。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要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大党建考核计分。

3.实施“强村带弱村”共建共享工程。各乡镇要排摸本乡镇集体经济发展先行村和后发村,参照“抱团发展、协作共赢”的模式,签订党建共抓、产业共兴、民生共保、信息共享、资源共推、业绩共考、发展共赢等方面的“共建协议”。要充分利用“强村”在组织建设、管理模式、市场信息、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先行优势,实行“以强带弱”、“以富带贫”来推动“共建协议”各项内容的落实落细,重点在党的建设、产业发展、民生事业、集体经济增收等方面实行抱团发展,实现强村与弱村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先富带后富、强村带弱村、加快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包村干部共同抓的协同推进机制。各村也要建立工作小组,由村党组织负责人牵头,建立村级组织共同落实、全体党员干部主动参与的工作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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