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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处置制度

废物处置制度

废物处置制度范文第1篇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制度建设方面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做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我局转发了省卫建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XX局转发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xx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严格医疗废物信息报送制度。

(二)规范化医废暂存点设置和上交方面

为确保医疗废弃物集中化、规范化处置率达到100%,2020年,全县20家医疗卫生单位均设置了具备防鼠、防蝇、防蟑螂以及防渗漏和雨水冲刷等安全措施的医疗废弃物暂存点,和平凉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了《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协议》,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辖区的所有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个体诊所签订了《医疗废弃物集中上交协议》,平凉市医废中心每月3次到各医疗卫生单位集中收集医疗废弃物,并出具《医疗废弃物运转联单》,做到了辖区医疗废物集中、规范处置,有效防止了医疗废弃物外流和污染等问题的发生,指标完成率100%。

(三)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备案方面

为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备案管理制度,2020年在县生态环境局备案的35家产生医疗废弃物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相关要,在规定时限内均在甘肃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上及时进行备案、登记,并全部申报了2019年医废信息。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废物处置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文/孙绍锋 蒋文博 郭瑞 许涓

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整体呈逐年增高趋势,如果利用处置不当,将严重威胁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置主要以填埋和焚烧两种方式为主。由于危险废物填埋场占用土地资源且存在泄漏等环境风险,《“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中明确指出严格限制可利用或可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进入填埋场,减少危险废物填埋量。危险废物焚烧是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和无害化的有效途径,但是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行维护成本较高,并且部分地区现有焚烧处置能力已严重不足,影响了危险废物处置效率。

因此,基于当前的危险废物处理形势,我国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提出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新思路。水泥窑协同处置具有因地制宜、拾遗补缺的特点。危险废物可作为水泥行业的燃料或原料,降低水泥生产成本,同时又实现了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2013年,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数量约为专业焚烧炉处置危险废物数量的9倍。因此,使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作为国家规划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辅助设施,可以有效地缓解我国焚烧设施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现状

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在经济和环保两方面都显示出了巨大优势,在发达国家均已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在现代化城市固体废物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外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应用

水泥窑是发达国家焚烧处置固体废物的重要设施,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德国、瑞士、法国、英国、意大利、挪威、瑞典、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积累了成熟而丰富的经验,并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从废物源头管理到水泥窑协同处置终端的质量保证体系,拥有较为成熟的水泥窑协同处置预处理技术和发达的处置设备。特别是欧盟国家,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技术和运营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其法规、标准十分完备。2007年,欧洲水泥行业处理固体废物的数量已超过600万吨,其中近20cYo是危险废物。

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发展

在我国,北京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于1998年初步尝试利用水泥回转窑处置废油墨渣、树脂渣、油漆渣、有机废液等危险废物,建成了全国第一条处置工业废弃物环保示范线,成功将废弃物处置技术与水泥熟料煅烧技术相结合。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建成、建设中及拟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总数超过200家,其中约250的企业涉及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全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总能力近2万吨/日。2013年,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数量达到55.9万吨。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特点分析

技术发展现状

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的难点和关键点在于如何对种类繁多、成分复杂、稳定性差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预处理,并选择合适的投加位置及方式。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展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以来,部分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在危险废物预处理及人窑技术等方面作出了创新性的研究,拥有了浆渣制备系统、污泥泵处置系统、废液处置系统以及替代燃料制备系统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危险废物预处理工艺线。

进入水泥窑的危险废物应具有相对稳定的化学组成和物理特性,其重金属以及氯、氟、硫等有害元素的含量及投加量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因此,危险废物进入水泥窑之前应进行必要的预处理。我国危险废物的预处理一般根据危险废物不同性质而分类处理。热值高且稳定的危险废物优先作为水泥窑替代燃料进行利用;符合水泥原料成分且含量较高的可作为替代原料而利用。对于不能作为替代燃料或替代原料的固态危险废物的预处理技术主要是破碎分选,一般采用螺旋输送器或人工直接投料的方式人窑处置:半固态、液态危险废物主要在混合配伍后采用污泥泵、隔膜泵等直接泵送人水泥窑。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工艺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水泥窑协同处置主要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进料装置的要求以及投加口的工况特点,选择窑头高温段、窑尾高温段或者生料配料系统等作为投加位置,如图2所示。窑头高温段主要适合投加含水率低的液态物质及含高氯、高毒、难降解有机物质等危险废物;窑尾高温段主要适合含水率高、大块状等危险废物;生料配料系统对危险废物的要求相对较高,只能投加不含有机物和挥发、半挥发性重金属的固态危险废物。

技术推广优势

国内水泥生产企业主要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危险废物,该技术之所以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主要是基于其先进的工艺条件。与传统的焚烧炉相比,新型干法水泥窑的技术优势体现在:

处置温度高。水泥窑内物料烧成温度一般在1450℃左右,而普通专用焚烧炉的最高温度为1100℃左右。在焚烧温度较高的水泥回转窑中,危险废物中有机物的有害成分焚毁率可达99.99%以上,即使难以分解的稳定有机物也能完全分解。

焚烧空间大。水泥窑的旋转筒体直径一般在3.0~5.0米、长度在45~100米,远高于普通专用焚烧炉。由此可见,水泥窑的焚烧空间大,不仅可以接受处理大量的危险废物,而且可以保持均匀、连续、稳定的焚烧环境。

停留时间长。水泥窑简体长、斜度小、旋转速度低,危险废物在窑中高温下停留时间长,一般危险废物从窑尾到窑头总停留时间大于30分钟,气体停留时间大于6秒,焚烧彻底且有效地遏制了二噁英的产生。

处置规模大。水泥窑具有较高的运转率,国内一般水泥企业的年运转率为90%左右。因此,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规模大,从替代原料的角度考虑也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此外,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可以避免一般专业焚烧炉燃烧废气、废渣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使废物中的重金属在高温下得到固化并稳定留存于熟料矿物中;同时,危险废物可替代部分水泥生产所需的原料,实现资源再利用。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标准和管理制度

近年来,为了防止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行为,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性文件和标准规范,极大促进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行业的发展,提高了我国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有效控制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

国家有关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标准

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起,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一直参照水泥生产的行业相关标准。为了进一步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产业发展,防范环境安全,“十二五”期间我国相继了《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GB 50757)、《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 30760)等标准规范,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技术要求、人窑废物特性要求、运行技术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生产的水泥产品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和监督管理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相关鼓励政策

2012年,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联合的《“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提出“鼓励使用水泥回转窑等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大大增加了水泥生产企业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积极性。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发改环资[2014] 884号),明确提出将水泥行业作为重点领域,推进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垃圾焚烧飞灰等,并且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程和相关技术攻关,加大资金政策的支持投入,扩大可利用废弃物范围,制定有针对性的污染控制标准,完善现有标准,规范环境安全保障措施。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将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的重要方向,并将通过试点示范和资金支持等方式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产业发展。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在我国已发展十几年,但较发达国家尚处于起步阶段,同时受我国国情限制,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产业的发展仍存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问题。

战略定位不明确

近年来,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迅速发展,但是由于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应用起步较晚,还存在技术不成熟、运营不完善等诸多问题。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并不能完全取代传统焚烧工艺,二者应属于竞争并协同的关系。目前水泥行业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阶段,难免会出现一些企业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来逃避关停水泥窑甚至继续建设新的水泥窑项目。因此,对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战略定位问题显得较为突出,需要科学统筹、合理规划,防止蜂拥而起、一哄而上,更要杜绝以此扩大产能等现象的发生。

选取合适的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较难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应以保证水泥产品质量和各项生产工艺工况正常运行为原则,氯含量高、含六价铬、含汞的危险废物均可影响水泥产品品质,不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目前,我国仅有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的窑炉可协同处置大部分种类的危险废物。而由于我国现阶段水泥行业产能过剩,大量具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因此,以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为基础,选取具备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预处理场所、危险废物入窑设施建设空间的水泥生产企业具有一定难度。

缺乏配套的经济政策保障

目前,我国针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的优惠政策仅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9年12月联合颁布的《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 166号)。该通知规定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含生活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处理)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至第六年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较早的企业享受政策优惠的时限将至,一旦水泥企业不再享受减免税收的待遇,势必会降低其处置危险废物的积极性。

水泥窑协同处置关键技术的研发不足

我国现阶段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技术相对于发达国家仍属于“粗犷型”处置,精细化程度不够。危险废物进厂经过简单分类预处理后,主要分为固态、半固态、液态废物,使用不同的输送装置或投料口直接人窑处置或者将部分成分相对稳定、危害性小的混入生料配料。与发达国家采取分类储存废物和配料并使入窑的废物均质化、稳定化的技术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并且水泥窑协同处置高含氯废物技术一直难以突破。因此,须在危险废物预处理、配料以及拓宽水泥窑处置废物种类等方面开展技术难点攻关。

完善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建议

合理布局、统筹规划

水泥窑协同处置行业是为了更好地与国家规划内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形成合理竞争、优势互补的产业,应以更好地为我国危险废物处置提供有效途径为目的,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与国家规划内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因此,各地应根据当地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和水泥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与合理布局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设施,将其纳入当地环境保护基础性设施建设并保障稳定运行。

建立技术准入标准

通过借鉴国外先进技术、运营和管理经验,进一步健全水泥窑协同处置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危险废物预处理技术导则和监管指南,水泥行业替代原料和替代燃料质量控制标准,以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等,加强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防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加快研究出台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建议参考目录,明确适合于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

完善相关优惠政策

落实《营业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免征营业税。进一步研究建立相关财税优惠政策,促进水泥窑协同处置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研究建立危险废物处置保证金制度,保障危险废物处置经费来源。研究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企业纳入政府绿色采购目录,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优先购买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水泥产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原则,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投入。

加快技术难点攻关

我国危险废物性质复杂多变、不稳定性高,需要着重加强针对性质复杂危险废物预处理的技术研发,突破废弃物预处理、稳定运行保障以及二次污染控制等关键技术,提高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的适用性,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

主要

参考文献

[1]王昕,刘晨,颜碧兰,等.国内外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固体废弃物现状与应用[J].硅酸盐通报,2014(8):1989-1995.

[2]汪澜,徐迅,刘姚君,等.我国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现状[A].中国水泥协会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文集[C].中国水泥协会,南京,2011.

[3]魏丽颖,颜碧兰,汪澜,等.国内外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标准、规范现状分析[J].水泥,2009(10):1-5.

[4]夏建萍,葛巍,徐娇霞.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固体废弃物的技术与优势[J].环境与发展,2014(3):72-73.

废物处置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工业源 危险废物 管理现状 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X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c)-0001-02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步加强。近年来,媒体上曝光的由于工业源危险废物引起的公共健康影响屡见不鲜,工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问题也摆在企业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眼前,如何深入剖析当前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科学研讨各项管理措施的实施效果,成为企业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1 工业源危险废物的概念及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而工业源危险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由于工业体系庞大,种类繁多,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大且成分复杂,从其产生、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及处置等环节在时空上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使得工业危险废物的污染控制成为企业管理和环保部门监管的一大难题。

全世界每年的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3.3×108t,数量庞大,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危险废物具有富集终态和污染源头的双重作用;具有潜在性、长期性和灾难性的危害。若不加以严格控制和管理,会对地下水、地表水、大气、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容易引起燃烧和爆炸事故,污染环境,甚至直接危害人类健康及生命安全。因此,控制工业源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

2 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的环节

2.1 产生于工业生产使用的原材料

有些产品的生产需用到化工原料甚至危险化工原料等,这些原材料的容器或外包装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因此这些容器或外包装是危险废物,需要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2.2 产生于工业生产工艺过程

在某些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有些原材料在投入工艺流程后一部分转化为产品,一部分会在工艺某一或几个节点转化为危险废物而产出。此类危险废物产生的途径,对于不同的产品、原料、规模、设备技术水平以及管理水平,其产生量是截然不同的。比如线路板厂在其线路板蚀刻工艺过程就会产生蚀刻废液,一般企业会将蚀刻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但有些企业改造生产工艺流程,使用蚀刻液在线循环技术,实行在线循环处理,达到蚀刻废液零排放,从而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2.3 产生于废物末端处理过程

企业的废水、废气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含危险废物的污泥、残渣或粉尘,比如皮革企业复鞣工艺后产生的含铬废水经处理后会产生含铬污泥,这些污泥经压滤机压水后入袋按危险废物规定处理处置;又如废气过滤处理后产生的活性炭也是危险废物,同样要按照危险废物规定处理处置。

3 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分析

3.1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分析

3.1.1 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对一些产生量较小的危险废物处置重视不够,随意倾倒、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到外环境;将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生活垃圾混在一起进行简单处理;有的危险废物则出售给其他无相关资质的商家,非法转移牟取暴利,不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等相关制度处置。在日常执法中发现,更有甚者,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没有鉴别意识,认为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没有危害性,随意处置。对于一些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危险废物的处置更加随意,危险废物的去向不明,没有进出台账,对环境安全构成了重大危害。

3.1.2 企业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不规范

虽然认识到危险废物的危害性,由于企业的经济、技术与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危险废物的暂时贮存管理不规范,厂内危险废物随意堆放,露天堆置,贮存场所没有防渗防漏等措施,包装不规范等,没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妥善贮存,带来了二次污染,对环境造成很大的危害。

3.2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分析

3.2.1 相关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近年来,虽然国家相继出台了不少的危险废物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但相关的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跟不上现代经济发展潮流,出现滞后现象。比如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不够完善,长期以来,我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依托于环境统计和排污申报登记,这些依托来源都不是数据收集的重点,统计企业数量少,统计指标仅限于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利用量、贮存量、排放量和处置量等五项,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的需要。同时,缺乏相关法规来支持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与危险废物的处置方面的法规不对称,造成可利用资源的浪费。

3.2.2 危险废物管理能力不足,执法能力亟待提高

全国大部分地级市环保部门还没有专门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也没有设立专职的管理人员岗位,企业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执法能力和力度均不足。随着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大,种类逐渐增多,跨区域转移量不断增加,监管难度和工作量越来越大,对管理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执法能力;需要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技术过硬的专业队伍。

3.2.3 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力不足

由于环保部门在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上的不足和执法能力的疲软,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区域危险废物集中设施发展缓慢。因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市场回报率低,运行成本高,企业投资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建设进展缓慢,一旦环保监管跟不上,相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的发展将会受到影响。要积极推进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环保部门的行政政策推动力不可忽略。比如可以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运营和处置模式以及对于不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加大执法和管理力度,通过征收行政代处置费用的方式,促进危险废物的规范化处置。

4 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发展趋势

4.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相关职能部门应该适时修订相关的危险废物管理法规规章,依据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做好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各环节的监管,确保每一环节执法到位,深化产废单位的申报和转移联单制度,全程监控,切实掌握和控制废物的流向。同时,也要完善现有危险废物的法规制度,在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去向的前提下,灵活多渠道利用资源化危险废物。比如上述的化工原料废容器或外包装,其实可以完全退回原料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利用,但现行法规将其定义为危险废物,那么这些废容器也只能执行相关规定,但往往原料生产厂家没有相关危险废物回收资质,从而形成一种资源利用多样化的瓶颈,若法规能对这种情况进行完善的话,那么在确保全过程的安全的情况下,建立相关台账,完全可以达到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处置的资源浪费。

另外,加强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管力度。对于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或是虽有环保审批手续但危险废物不按环保要求处理的企业,依法查处,杜绝危险废物脱离监管轨道。加大对无证经营、非法转移、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执法力度,甚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同时,要完善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对危险废物违法处置的举报和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减少和杜绝违法现象。

4.2 进一步加强环保固废管理队伍和管理能力的建设

当前,环保职能部门对于危险废物的管理主要依靠污染控制科(股)来管理,由于该科室业务量大,人手往往是不足的,同时危险废物的管理又是一项技术性比较强的管理,所以对固体废物的管理队伍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环保职能部门要积极调整职能,成立专门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充实管理技术人员,加强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促进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4.3 提高工业源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废弃物只是相对来说的,如果放在合适的位置,它就是一种原材料,危险废物不例外。其实工业源危险废物很大一部分都是有其他用途的,只是信息的不对称、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水平的制约,造成绝大部分工业源危险废物都是直接经过末端处置,达不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减量化的效果。因此,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信息沟通管理平台,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利用这个信息平台作为中间载体,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提高工业源危险废物的资源化水平,促进其减量化和资源化。同时,要鼓励科研单位积极与企业开展科研,加快工业源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开展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引进、消化、吸收先进实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减少工业源危险废物的产生或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5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工业发展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日益剧增,其环境污染现象屡见报端,对工业源危险废物的有效管理也就越来越重要,本文介绍了工业源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详细地分析了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的一般环节及管理现状,从而有针对性地探讨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发展趋势。然而,要有效地管理工业源危险废物,一要靠政策扶持,二要靠科学技术,三要靠意识提高,三者缺一不可。本文正是从这三方面出发,分别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工业源危险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以及鼓励公众参与等这几方面就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提出了若干建议,希望能对新时期的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S].

废物处置制度范文第4篇

近年来,我省工业生产和人们生活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急剧增加,组成成份亦日趋复杂。根据本《规划》编制单位的调查、统计和测算,*年全省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已达4634万吨,其中生活垃圾2768万吨(21个地级以上市的城区为835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640万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除外,下同)93万吨,医疗废物(不含医院产生的放射性废物,下同)4.26万吨,废旧电子电器35万吨,废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94万吨。

我省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总量虽接近*万吨,但现有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数量上远远不能满足废物处置需求,设施建设普遍简陋,达不到“无害化”的标准,二次污染严重。50多座较大型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大多未设置沼气及渗滤液集中收集和处理系统,周边水体污染的现象日益凸现;40家生活垃圾焚烧厂只有珠海市垃圾发电厂等4家基本达到国家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达标处理率仅为14%;只有深圳市建设了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每年处置2万吨左右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处置的只有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等3家,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达标率只有16%;大量的危险废物被不规范焚烧或倾入没有采取防渗措施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甚至直接排入环境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历年来的工业固体废物如煤矸石、尾矿、冶炼渣以及化工废渣等堆积量越来越多,对周围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隐患;“白色污染”久治未绝,且呈泛滥之势;一些地区因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选址不当,污染严重,使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事件频繁发生。

由于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处理处置固体废物能力不足,使得零散、小规模、低成本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具有较大的活动空间,如非法将固体废物倾倒河边、鱼塘、坑洼地带;或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混合收集,简易填埋;或非法焚烧固体废物,土法提炼有色金属等,环境污染负荷不断加重。另因利益驱动,环保力量不足,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原因,近年来,大量的废电器、废线路板、废塑胶、废电线电缆等由不具备处理资格的单位或个人露天焚烧,简易处理,造成生态的人为破坏,这种现象正向山区、边远地区转移和扩展。特别是南海大沥镇、清远龙塘镇和潮阳贵屿镇固体废物处理不当,造成的大气和水环境污染突出,被新闻媒体多次曝光,已引起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固体废物的堆存和简易处置不仅大量占用土地,直接影响城乡用地功能,而且对我省的土壤、水体、大气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阻碍我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省未来若干年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仍将持续增加,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任务将更加艰巨,因此,迫切需要对全省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进行规划,并通过规划的实施,加以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一、编制依据

*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系统分析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现状,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从合理布局建设规模化运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入手,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理处置全过程进行控制,实施对固体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管理,有效控制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实现我省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编制原则:

(一)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从源头上避免或尽量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尽可能最大限度利用固体废物,变废为宝,对确实无利用价值的固体废物最终按规定实现无害化处置,有效控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二)突出重点统一规划的原则。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最终处置必须有足够的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集中处理处置设施,才能确保固体废物无害于环境,重点是要建设一批高标准、规模化的处理处置设施,并要打破区域限制,统一规划,实现跨行政区域建设,做到责任共担,资源共享。对其他类固体废物主要采取综合利用等多种形式进行处理。

(三)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由于全省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结构和居民消费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内容和时限性各异,因此,规划要求不同发展水平的区域、在不同时段执行不同的污染防治目标。

(四)产业化原则。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必须走产业化的道路,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必须上规模、上档次;通过技术进步,降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成本和环境成本。要从最佳经济效益布局建设我省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按市场经济模式运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三、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固体废物全过程控制体系,通过对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控,基本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现代管理目标,使我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管理居于全国领先水平。

到*年,初步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机制,在重点区域建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示范工程,使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加剧的趋势开始得到控制。

具体指标: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20%,清运率95%,综合利用率30%,达标处置率35%(其中珠江三角洲城市达标处置率5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75%,达标处理处置率15%;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50%,达标处置率20%;

医疗废物集中达标处置率50%;

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率70%,综合利用率60%,绿色产品率20%;

废弃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回收利用率50%,用于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的可降解塑料市场占有率40%;

基本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初步建立地级以上市固体废物环境监控体系。

到2010年,陆续建成基本覆盖全省的区域性现代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基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基本实现产业化;全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能力持续发展,基本控制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具体指标: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30%,清运率98%,综合利用率40%,达标处置率55%(其中珠江三角洲城市达标处置率5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达标处理处置率18%;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60%,达标处置率30%;

医疗废物集中达标处置率80%;

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率90%,综合利用率80%,绿色产品率30%;

废弃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回收利用率60%,用于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的可降解塑料市场占有率50%;

完善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全省各市、县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环境管理和监测网络。

四、任务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合作,齐抓共管。

各级政府要把本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城市总体规划中,并与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制和环境保护计划一并实施。

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部门详细的实施计划,同时各部门必须通力合作,抓紧落实规划和计划。计划部门应将本规划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分步实施;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的产业政策,并出台相关技术导则,建立新技术示范基地,制定我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其他各有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废旧电子电器等固体废物处理的收费政策与标准;环境保护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建设、卫生、经贸、农业和环保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抓好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废弃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废旧电子电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内容的实施。

各级政府要优先安排本规划中所列项目,尽快组织落实建设资金、批准用地,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实施。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以及废旧电子电器的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选址要统筹考虑,尽可能一地多用,以求产生规模效益,防止污染,减少选址的困难。

根据本规划和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各地要制定本辖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具体规划、实施计划并督促实施,加强检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安排治理资金,按照现有的环境标准和要求,对达不到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老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关停或搬迁。

(二)建设污染防治工程

1、生活垃圾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年以前,选择广州、深圳、珠海、中山、*等市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省推开。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可选择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式;珠江三角洲以及具备经济条件、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可发展焚烧处理;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通过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彻底解决生活垃圾的环境污染问题。

*年前,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改革。自2003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垃圾处理产业化示范工程和相关技术、政策的研究。2003年底前全省城市都要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应积极推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人口密集地区、相邻城镇可联合建设垃圾处理设施。至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

我省规划主要生活垃圾污染防治项目共80个,规划投资170.6亿元。其中,限期治理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项目32个,规划投资8.0亿元(见附表2);新建、扩建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项目共48个,规划投资162.6亿元(见附表3)。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与处理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个工业企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尽可能资源化,对历年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要求进行限期治理;可充分利用现有的水泥厂等高温焚烧设备对其进行安全处理处置。*年前,选择广州、云浮、韶关等市大型水泥回转窑对电镀、印染和制革污泥进行焚化试点。至2010年,全面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中心,消纳大部分工业固体废物。为解决我省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全省规划跨区域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中心共12个,规划投资8.2亿元(见附表4)。

3、危险废物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采取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要综合利用、安全填埋和焚烧相结合。适合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优先采用先进的回收利用技术回收利用;不适合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应根据其性质、产生状况和当地的经济技术条件,建立集中的安全填埋场或焚烧处理设施。*年前,基本完成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一期)、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及安全填埋场(二期)、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一期)以及广东省剧毒化学品废物处理中心的建设工作。至2010年,建设覆盖全省危险废物安全集中处理处置基地,满足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的需要。全省规划跨区域建设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项目共11个,规划投资30.4亿元(见附表5)。

4、医疗废物

医疗单位要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处理和管理,同时加快专业化、社会化集中处理处置医疗废物设施的建设步伐,建立全封闭的收集、运输、集中处置系统。一些地区在取得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大型生活垃圾焚烧炉(300吨/日以上)划出一定时段焚烧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焚烧必须严格与生活垃圾分开,并有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年以前,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要基本建成区域性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中心,至2010年,全省所有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全省规划建设12个跨行政区域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规划投资1.15亿元。(见附表6)。

5、废旧电子电器

废旧电子电器污染控制要从源头开始,在电子电器制造业大力开展绿色生产和绿色产品工程,逐步扩大“环保标志”、“绿色产品”标志等产品的种类和产量比例。从废旧电子电器中回收有用资源,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明确规定电子电器生产者和经营者对其生产和经营的产品有回收和处理的责任。全省还要建立满足需要的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网点。有条件的企业必须自建回收网络和处理处置基地;不能自行回收和处理处置的,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付费给专业公司回收和处理。*年前建立省、广州、清远、顺德、深圳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基地,解决部分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问题。至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场所,防止废旧电子电器污染环境。全省规划建设的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和污染防治项目共8个,规划投资5.8亿元(见附表7)。

6、废弃塑料包装物与农用薄膜

废弃塑料包装物与农用薄膜污染防治,*年前,应以回收利用为主,建立高效运作的回收网络体系,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要采取妥善措施进行集中安全处置;以生物降解技术作为废弃塑料包装物与农用薄膜污染防治的主要技术,研制或引进一批适合于我省省情的可降解塑料技术。研究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型高效促降解助剂,提高塑料降解的时控性、快速降解和完全降解性。至2010年,用于塑料包装物与农用薄膜的可降解塑料要得到广泛使用。

(三)完善固体废物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加快固体废物地方性法规和专项法规的制定,逐步完善我省固体废物法规体系,2010年前完成《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施办法》、《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与产业化指引》、《广东省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广东省危险废物产生者登记指引》、《广东省危险废物包装、标识、贮存、运输工作指引》、《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导则》、《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收费标准》、《广东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广东省产品包装废弃物管理条例》、《广东省废旧电子电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东省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规定》等法规和规定的制定。

加大已出台的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有固体废物产生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在认真分析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工艺过程及其去向以及相关工程设计的可行性的基础上,严格审查项目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案。环保部门要督促工业企业做好危险废物、工业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好污染源档案。

(四)制定经济激励政策,加快产业化进程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872号)和《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国家计委计投资〔2002〕1591号)中的精神,建立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新机制,改革价格机制和管理体制,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积极参与投资与运营,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投融资及运营管理体制,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产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形成开放式、竞争性的建设运营格局。政府在投资建设中主要起组织作用,投资主要靠社会的各种投资主体。打破行政区域壁垒,建设跨区域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实行市场竞争机制下的特许经营。我省其他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和《关于推进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制定相应的推动实施产业化的具体办法与措施,包括制定经济鼓励、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与措施,积极推动我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产业化进程,实现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资源化和无害化。

各级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固体废物的处理和污染防治,特别是用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示范工程的建设和无明确责任人或责任人已不具备责任能力的固体废物的处理与污染治理,鼓励、奖励和支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先进技术的研究开发等。

(五)依靠科技进步,控制固体废物污染

实施“科技兴粤”战略,积极鼓励和扶持企业通过科技进步,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开发无废或少废的绿色产品,以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特别是对预防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电子电器废弃物的污染尤为重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实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与清洁生产技术相结合,全面实施增产增效、降耗减废战略。通过更新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改造落后生产工艺与设备,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减少固体废物产生与排放。大力研究开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高科技含量。

鼓励环保产业及其他工业生产等行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重点研究、开发、推广、应用适合我省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旧电子电器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技术与设备,全面提高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学研究,提高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和环境管理决策科学水平。省财政要安排资金用于研究固体废物收运、处理处置和监控系统和制定全省性的管理制度、法规和标准。*年前,基本建立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环境管理决策框架;至2010年,建立覆盖全省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决策体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支持性项目共29项,规划投资8820万(见附表8)。

(六)做好宣传教育,促进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作用

废物处置制度范文第5篇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危险废弃物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10年我市共74家单位产生各类危险废物12.5万吨,主要来自于医疗、农药、医药生产、化工、化学制造及机械加工电镀行业。共有危险废物种类23种。其中工业危险废弃物共产生10.2吨,综合处理8.06万吨,综合利用率79.2%。医药废弃物 产生2300吨,综合处理2300吨。综合处理率100%。预测到2010扬州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将达13.8万吨。

扬州市政府危险废弃物的管理机构设在扬州市环保局污控处,负责全市危险废弃物的日常管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发》和《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对危险废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三化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集中控制,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治理的防治措施,并建立了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制度,对固体废物的有毒有害的废物的产生,实行全面的动态跟踪管理。

危险废弃物可以用多种不同的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其目的是改变废弃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减容,固定有毒有害成分和解毒等。目前一般采用两种路线,一是填埋:填埋是一种把危险废弃物放置或储存在土壤的方法。对危险废弃物来说,填埋往往被认为是减少和消除危险废弃物危害,在对其进行各种方式处理之后所采取的一种最终处置措施。对于危险废弃物的处理主要是存置,而不是处理或解毒,并且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因此有其局限性。二是焚烧:焚烧作为一种处理处置方法,适用于那些不能再循环、再利用或安全填埋的危险废弃物。焚烧温度很高,是一种热氧化的过程。其中危险废物与空气中的氧气反应,生成气体和不易再燃烧的固体残渣。所产生的气体需要净化后排放,固体残渣须进行安全填埋处置。对于医疗废弃物的处置一般采用焚烧的方法,不应采用同生活垃圾混合填埋、堆肥、分选再生利用等其他处理方法。

我市已建仪征福昌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一座,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已于2004年底开工建设,采用高温、高压灭活技术,日处理能力达10吨/天,该设施运行以来,使我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理率达到100%。

目前我市的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理程度跟苏南发达地区相比并不算高,且大部分采用填埋方式处理,处理场地已面临饱和的困境,为了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议采取措施如下:

1、 鼓励大型化工企业如扬农化工等对本企业的工业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置,完善仪征福昌危险废弃物处理系统,确保达标排放。建立日处理能力40吨的扬州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采用先进工艺集中安全处理各类工业危险废弃物,确保我市工业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率达100%。

2、 建立健全规范我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收费、处置体系:医疗废物的处置设施均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污染控制标准》,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并尽快出台《扬州医疗废弃物治理管理办法》。

3、 完善危险废弃物管理控制系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发》和《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化辖区内的重要污染源的管理和对危险废物的识别。做好危险有毒有害废物事故的风险防范工作,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化工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的监测管理,确保安全处置率达100%。

4、 建立完善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制度。通过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企业减少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推动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从源头控制减少各类废物的产生量。同时为建设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筹集资金,保障中心的正常运行。

5、 加强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运营体系的管理。废弃物综合处置是人体健康和环境风险较高的行业,不但设施投资高,而且需要高素质受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这就需要运营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制度和措施以确保处置设施的安全运营。

参考文献:

1. 鼎永丰.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

2. 黎汝深.危险废物处理的市场动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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