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单体施工总结

单体施工总结

单体施工总结

单体施工总结范文第1篇

1.监管一体化模式的比较优势

政府投资的高速公路项目选择专业化的监管一体化单位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可优质、高效地完成项目的各项目标。传统的工程监理一般在施工阶段,强调施工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等控制,而监管一体化模式集前期项目策划、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等于一体,强调全过程、全方位监理,监管一体化模式与传统监理模式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见表1)。

2.监管一体化与设计施工总承包结合的管理组织模式

根据政府投资的高速公路项目特点,结合建设单位现有的组织结构及项目监管一体化单位的服务内容,基于监管一体化与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完全和有限两种组织模式。

    (1)完全模式。该模式中,建设单位委托监管一体化单位全面负责项目管理,监管一体化单位对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实施工程管理和全程监理,即履行全过程代建和全面监理的职责(如图1所示)。

    (2)有限模式。该模式中,建设单位委托监管一体化单位对项目进行全面监管,监管一体化单位对项目决策、初步设计、设计施工招标、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即履行全面监理、辅助项目管理的职责(如图2所示)。

3.监管一体化与设计施工总承包结合的管理过程

在监管一体化与设计施工总承包有机结合的项目管理模式中,具体管理过程可分为项目前期管理、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和项目竣工验收3个阶段(如图3所示)。

3.1项目前期管理

建设单位(委托监管一体化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项目相关许可手续;进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及其协调管理)且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活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编制工程进度总控制计划、办理许可证及进行相关协调管理等。

3.2项目设计施工监管

(1) 监管一体化单位对设计施工总承包商的设计工作进行协调与监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会同有关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会审等;报审设计文件,编制项目进度总控制方案、项目管理实施方案、项目投资总控制计划和项目施工计划并报送建设单位。

(2) 监管一体化单位组织全体监管人员熟悉工程各类合同文件、图纸及各项监管流程;熟悉高速公路工程现场情况;对清单工程量进行核查、分解并进行工程编号;审查(批)设计施工总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管理体系、测设设备、试验室、原材料、其他资料等)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3) 监管一体化单位在施工阶段进行的全面监管工作包括工程质量监管、工程进度监管、工程费用监管、合同管理、工程安全监管、环境保护监管和缺陷期的监管等。

     1)工程质量监管。项目开工前,设计施工总承包商需提交总体开工申请,经监管一体化单位审批后,下发总体工程开工令。在此期间,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应做好施工定线和放样、原材料、配合比等试验及其他施工准备。

     2)工程进度监管。月度进度计划由设计施工总承包商根据阶段进度计划分解至具体部位、桩号,并按时上报至监管一体化单位审核;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由设计施工总承包商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在每个新的分项工程开工前递交开工申请,监管一体化单位审批。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应严格执行已审批的阶段和月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定期检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值,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措施确保建设工期。

     3)工程费用监管。工程费用监管的关键是在项目实施前认真仔细地分析项目清单费用构成,制定费用监管目标;以计量支付的手段合理地加以控制,以保证费用监管目标的实现。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根据要求制定费用监管总目标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总目标进行分解,在全过程监管中严格控制各分目标,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严格按规定执行计量支付程序,在曰常监管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采取有效的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措施控制费用。

    4)合同管理。监管一体化单位严格按照委托合同实行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对合同履行、合同变更、索赔等进行规范化管理;对施工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合同变更、索赔等。

    5)工程安全监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指令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情况严重时及时上报;审核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核查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抓好协调推进等工作。

    6)工程环境保护监管。监管一体化单位负责对项目环境保护实施组织管理并督促执行。实施工程环保监管,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水源保护区等地的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声屏障、边坡防护、排水工程、绿化等环保设施建设与监理;建立健全项目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及施工环保监理办法等;贯彻落实各项规范要求,做好环境监理各项工作,使项目施工符合环保的要求,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排放达到有关标准。

    7)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管。监管一体化单位在收到设计施工总承包商缺陷责任期终止申请报告后,成立缺陷责任期终止验收工作小组审查该申请报告,并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检查,侧重缺陷责任期工作内容的检查和桥梁、涵洞等重要构造物裂纹的调查,提交缺陷调查情况报告并拟定处理方案。如经检查,施工现场存在施工缺陷影响缺陷责任期终止,则工作小组下发缺陷责任延期通知单,责成承包商加以处理。待缺陷工程全部修复完成后,由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3.3项目竣工验收

当高速公路工程全部交工并通过项目交工验收后,监管一体化单位汇总合同段工程的交工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组织项目竣工验收。设计施工总承包商按要求完成施工总结,并参加竣工会议。

4.应用效果分析

江西省井睦(井冈山一睦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中采用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合并管理模式即监管一体化模式,监管方为江西交通咨询公司,同时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设计施工总承包商为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公司和江西省交通设计院联合体。这种项目管理新模式取得了显着成效,主要表现在:

(1)优质、高效地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与传统监理模式相比,精简了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减少40%;节省了管理费用、提高了管理效益。

(2)项目管理权责明晰,从根本上克服了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之间职责交叉的弊端。

(3) 真正实现从前期到设计施工、交工验收等全程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实现了全面监管,保障了项目按预期目标完成。

(4) 监管一体化和设计施工总承包相结合,增加了信息共享的程度,节省了建设成本,提高了施工质量和项目管理水平。

5.结语

单体施工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总承包管理 进度 质量 成本

1 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市场定位

施工总承包属于工程总承包的范畴,对于市场定位而言,施工总承包的服务对象是土木工程,是涉及专业较多的高标准公共工程以及工业项目。所以,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具有完善的总承包管理体制和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具有较高的技术支持能力、大型设备施工能力、合约管理能力、专业施工协调能力以及相应的资金运做及融资能力。这是市场定位对于施工总承包的基本要求。

2 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管理重点在于对施工现场的总体协调管理。是利用人才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资金优势来对施工整个过程进行各项控制与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施工总平面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文明管理、竣工资料的管理。

2.1 施工总平面管理

施工总平面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垂直运输和加工:吊装机械的布置应满足地下室和上部结构施工对材料的周转、运输的需要,避免死角和阻塞交通。

②运输道路的布置:尽量利用永久路基,应与现场加工点、仓库、水泥库、砂、石、钢筋等堆放位置结合布置,并与场外道路连接。

③临建设施的布置:尽量避免二次搭设,合理利用提前修建完毕的永久建筑,要考虑分包单位的临建设施,现场办公室要靠近施工点。

④临时水、电管线布置,尽量利用已有的和提前修建的永久线路。遇狭小场地时,应尽量安全地埋设于地下。

⑤材料堆场的布置:周转材料堆场应在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回转半径内。

2.2 施工进度管理

①根据总工期的要求和长计划短安排的原则,对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作调整并落实到各分包施工单位负责人手上,确保工期得以顺利实现。一般以土建进度计划为主,落实好各安装、装饰分包单位的计划。

②做好“晴雨表”记录,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做好签证,为工期的顺延提供原始依据。

③其它延误工期原因,情况而定。若是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造成的,及时做好记录、签证,包括每周的工程协调例会记录,若是分包施工单位自身造成,责成它按期抢回工期。

④单位工程的关键部位采用“节点法”控制,按期、保质完成,给予奖励;否则予以罚款。造成工期拖延的,查清原因,做好记录、签证,追究责任。

⑤对工程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由于上述原因的发生应及时对计划做调整,并提出抢工期的具体措施。

2.3 施工质量管理

①发生了质量事故,要立即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组织设计院、质监站、施工单位对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做出鉴定,查明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方案,经各方同意后,进行处理,再组织验收。

②竣工前,总承包项目部一定要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为竣工验收一次成功创造条件,及时发现问题,要求他们限期处理完毕,分包单位要一次甚至几次预验。

③应事先对分包施工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对主要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规格、性能、技术参数做出规定,凡未以检查确认或经检查不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准在工程中用,并规定具体的确认验收办法,严把各项质量关。

④做好隐蔽工程的预检,组织业主、设计院、质监站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分包施工单位处理。

⑤根据审定的工程项目总控制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根据施工实际变化情况,及时对计划做调整。审查施工方案中有无工程质量方面的潜在危害,施工措施是否适当,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是否科学合理等等。

⑥认真熟悉施工图,对图纸中“错、漏、碰”提出问题,掌握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⑦熟悉并掌握总、分包合同,明确质量的目标。

2.4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①各分包单位共同遵守工地标准化文明规定,并对各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应及时清扫整洁。

②总包和各分包单位要做好砼梁、板、墙中的预留预埋工作,共同维护现场施工秩序,在施工过程中互相保护产品。

③各分包单位必须有兼职治安、消防员,工地治安消防要由总包单位的治安消防员统一负责管理,分包单位要服从和协助项目治安消防办的管理、检查、监督。

④签订安全生产条款,并服从总体施工安全的安排,各分包单位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各自的施工安全工作。

⑤各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操作施工,必须服从总包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是施工的危险区域,不得随意拆除防护,它必须由总包单位设置防护。

2.5 施工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与各项管理息息相关。在每一项管理内容的每一个过程中,成本都在制约和影响、推动或者迟滞其他每项管理活动,无论抓质量、抓工期还是抓安全都离不开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成本的增大或减少,反过来讲,投入的多少也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工期、安全等管理内容。也可以这样说,施工项目管理的一切活动实际是成本活动。

成本管理的核心是合约管理下的预决算管理。预算是项目管理的命脉,是搞好项目核算的基础,是保证企业收入及控制支出的依据,它对加强和促进施工单位的各项管理有着重要意义,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①整理收集索赔资料,办理索赔手续。

②为了给项目结算的早日完成做好前期准备,单位工程完工后及时向业主提供结算资料并办理结算手续。

③为了保证业主能按时拨款,要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按时报送施工图预算。

④为了给调整概算和结算打下基础,要及时、准确地根据各种设计变更资料对预算作调整。

⑤熟悉总、分包合同及分包工程的预算,掌握具体结算方式。

⑥熟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定额》和取费方面的政策法令。

2.6 竣工资料的管理

①项目部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做到完整、准确、真实,符合要求。对施工单位送审的竣工资料一定要严格把关,为项目资料的全部移交做好基础工作。

②竣工图的内容应尽量做到全面、准确,对于一些修改的内容,要注明修改依据,并加盖图纸修改章,及时把施工中设计变更补充上去。

③积极同业主档案人员联系,弄清业主具体有什么要求。

④熟悉工程档案的进馆要求及有关规定。

只有做到上述几点,才能保证竣工的资料完整、部位准确和情况真实。

3 结语

施工总承包应把质量、工期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分包工程合约和施工的全过程中去。定期组织业主、监理、设计、总包、各分包参加的工程协调例会,及时解决施工中的矛盾及各种存在问题,使总承包企业在整体工程施工中起到龙头作用,以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石新武.论现代成本管理模式.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成虎.工程项目管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单体施工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承发包模式 工程供应链 制约关系 网络结构

一、工程供应链的基本内涵

工程供应链的理念发端于制造业的供应链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工程供应链管理旨在通过项目建设各主体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集成、协调和共享,以实现优化工程目标、提高工程绩效的目的。目前,对工程供应链内涵的认识还在不断深化,涉及到运作对象、时间边界、驱动力及生成过程等重要因素。

1.工程供应链的运作对象

供应链管理的核心思想强调构建成员企业问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发挥各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优势互补。实践证明,供应链管理引入到工程建设是可行且有效的。工程供应链作为一种特殊的供应链结构,其运作对象没有发生根本变化,涵盖物质流,信息流、资金流、知识流等多种资源,这些资源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尽相同。具体而言,它既可以是原材料的形式,也可以是先进工艺的形式,还可以是文档或图纸等形式。

2.工程供应链的时间边界

工程供应链贯穿于项目全寿命周期之中,涉及计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多个阶段。在工程项目的各个不同阶段,供应链成员企业是柔性变化的,各主体之间不是一般供应链管理中的线性关系,而是动态的网络结构关系。在计划决策、竣工验收和生产运营阶段,业主通常是工程供应链的核心;在设计阶段,设计方则是工程供应链的核心;而在施工阶段,施工方是工程供应链的核心。

3.工程供应链的驱动方式

按照供应链的驱动方式,通常将供应链划分为“推式”和“拉式”两种不同类型。工程供应链的萌芽产生、发展演化以及其结构重构往往依赖于建筑市场和建设单位(业主)的需求。工程供应链的“三流哟由业主的需求信息来拉动。因此,工程供应链往往被看作是任务驱动型的供应链,即按顾客需求进行定制,属于“拉式”供应链。尤其是对大型公益基础设施工程供应链,其需求驱动特性表现更加显著,各级政府部门往往是此类项目需求的供给方,同时也作为最终用户利益的代言人。

4.工程供应链的生成过程

在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工程供应链伴随项目进展分阶段有序地生成。在计划决策阶段,各方围绕业主结成供应链结构,由建设单位来定义工程范围,进而确定项目需求和约束条件,设计单位负责评价设计方案,而施工承包商与劳务分包商检验实施方案,材料设备供应商分析材料设备及其采购信息,用户提供实际需求信息。在设计阶段,以设计方为核心,设计方负责选择、评价方案以满足业主的功能需求,业主为其提供清晰的指导,施工承包商与分包商从成本、计划和物资方面评价方案,供应商评价方案来预防冲突,顾客则从运作和维护角度评价方案。在施工阶段,以施工方为核心,施工方从成本、计划和物资方面评价方案并进行建造,业主为其提供清晰的指导并协助其解决不确定的问题,设计方协助施工方κ┕し桨附行评价,解决不确定的问题,供应商为业主提供资源冲突分析,并负责物资的生产、采购和运输。

二、不同的承发包模式对工程供应链的影响

1.承包方模式不同会引起工程供应链成员的变化

工程供应链成员即网络中的节点企业,通常包括业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和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不同的供应链成员对整个供应链的综合能力有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结合工程承发包模式,厘清何种成员在供应链运作中起着主导作用,以便将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如在平行承发包模式(DBB)下,项目的实施遵从设计-招标-建造的次序依次进行,前一个阶段结束后一个阶段才能开始。DBB模式下,参与项目的主体有业主、设计方和承包商。如在设计-采购-建设模式(EPC)下,“设计”既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也可能包括整个工程的总体策划、组织策划等;“采购”也非仅指建筑设备、材料采购,还包括专业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建设饱括施工、安装、试车、技术培训等。EPC模式下,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车服务全部委托给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由此可见,在不同的承发包模式下,项目参与主体即工程供应链成员的角色和数量往往不尽相同,而明确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则应针对具体的工程承发包模式而定,而不是一概而论。

2.承发包模式不同导致供应链网络结构变量的差异

供应链网络结构具有三个关键变量,即水平结构、垂直结构和供应链内核心企业的水平位置。对于水平结构,其反映了工程供应链节点的层数,在不同的承包方模式下,从材料、设备供应商、承包商直至业主的垂直构成关系必然会有差异,从而造成工程供应链长短的不同。对于垂直结构,其反映了工程供应链中每个层级成员企业的数量,在不同承发包模式下,对各个层级成员的选择不同,从而导致工程供应链宽窄的不同。而核心企业所处的水平位置反映的是供应链核心主体距离供应链起点和终点的距离,同样也随着承发包模式的差异而变化。

3.承发包模式不同带来供应链节点链接方式的不同

工程供应链节点间的链接方式揭示了满足供需关系的成员企业问的合同关系。如业主-承包商合同,这类合同安排主要用于变更、修复和拆迁,不需要设计或需要少量设计,或者承包商可能就是设计师。如业主-设计方-承包商合同,这类合同安排,需要考虑设计方以及专业再分包商参与,在此情况下,管理承包商有可能代替承包商。不难看出,在不同承发包模式下,做出差异化的合同策划,将改变工程供应链的长度和宽度,也会影响工程供应链网络中核心企业的水平位置。

三、工程承发包的典型模式及其特征

1.平行承发包模式

平行承发包又称为分别发包,是指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采购等任务按照一定原t进行分解,分别发包给一家或数家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并分别与之签订合同。在这种模式下,设计方彼此的关系、施工承包商彼此的关系、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彼此的关系均是平行的。采用平行承发包模式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目标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都有不同的影响。

2.施工总承包模式

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业主仅保留零星工程的委托权的承发包模式。在国际上,施工总承包模式是多种承发包模式的一种,而我国现行法规实际上只是针对施工总承包模式而制定的,我国法规明文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项目主体结构的施工进行分包。

3.项目总承包模式

项目总承包模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模式。在项目总承包模式中,最为常见的有设计-采购-建设总承包(EPC)模式,常用于以大型装置或工艺过程为主要核心技术的工业建设领域,如大型石化、冶金、制药、能源等工程项目。在该模式下,项目总承包单位的工作范畴包括设计、施工和物资(含设备)采购。其具有以下特点:

四、不同承发包模式下工程供应链的网络结构解析

1.平行承发包模式

该模式将工程化整为零,在施工阶段,业主将不同的施工任务分别委托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业主签订合同,各个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关系。设计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发包和施工的顺序分批出图,做到分标段出图、分标段发包、分标段施工,进行合理搭接设计、采购与施工三个环节,从而大幅节约项目建设周期。该模式下的供应链网络结构特征如图1所示。

2.施工总承包模式

在我国,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整个项目的施工任务,但视具体情况可将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需要征得委托人同意,允许将除主体结构外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且分包后不得再次分包。在这种承发包模式下,无论是总承包单位发包的分包单位,还是业主方直接发包的零星分包单位,均纳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范畴。该模式下的工程供应链网络结构特征如图2所示。

单体施工总结范文第4篇

天津某生产企业(下称“业主”)将新建厂房项目(包括厂房及办公楼,下称“工程项目”)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给一设计单位(下称“工程总承包单位”),2005年4月18日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范围中除桩基、主体钢结构以外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任务

分包给某建筑企业(下称“施工单位”)承建,桩基、钢结构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另行发包。为此,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2005年3月29日,竣工日期为2005年11月20日;并约定除尾项工程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结算文件进行结算。

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按约进场施工,2005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05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于2006年1月18日至20日开始试生产;2006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06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但直至2006年7月2日施工单位提起仲裁时整个工程项目仍未进行竣工验收。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因竣工时间与工程价款结算发生争议,2006年3月26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递交了结算文件,工程总承包单在收到的结算文件后50天内未对施工单位的结算文件作任何答复,于2006年6月28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

2006年7月2日,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施工单位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要求终止施工合同,并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及拖欠工程款利息,工程总承包单位则以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应与工程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整个工程逾期竣工的连带责任,施工单位无权要求结算并提起反请求要求施工单位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

1、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结算文件进行结算”中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工程项目未经正式验收程序,业主提前使用,如何确定具体竣工时间?

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案件中两个争议焦点问题,必须首先明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承建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其次要认定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二、工程总承包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关系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工程总承包的概念我国《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按照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的规定,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工程总承包的基本特征我国《建筑法》第29条规定能够:“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笔者认为,依据我国《建筑法》第24条、第29条规的,工程总承包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

(2)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3)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4)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3、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施工单位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承担责任。

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包了业主新厂建设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任务,是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土建、安装工程分包给施工单位承建,施工单位仅是总承包单位选定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之一。笔者认为,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我国《建筑法》第24、29条的有关规定,即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工程总承包单位就整个工程向业主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同时施工单位应就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与工程总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可以明确的是,施工单位无论是向工程总承包单位还是向业主均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

因此,笔者认为,虽然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除尾项工程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以理解为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也可以理解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在未有明确约定该处“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理解为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而非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当然笔者认为,在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模式中,如果分包合同要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作为提交结算文件的前提条件,最好明确约定是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三、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我国《建筑法》第61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本案中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业主就提前使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司法解释适用的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能适用为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及能否适用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施工合同关系。

笔者认为,虽然司法解释是针对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出台的,并未明确是否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但司法解释的仍然可以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笔者的理由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实际实际上包含了下述几种合同关系,即勘查合同关系、设计合同关系、施工合同关系、采购合同关系,因此工程总承包中的纠纷中有关施工合同纠纷应适用司法解释。至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理应适用司法解释。

按照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本案中整个工程的竣工时间应以业主转移占有整个工程之日作为实际竣工日期。那么,本案中到底应从何时认定“擅自使用”?应以哪个时间点为“转移占有之日”即“竣工日期”?

有人认为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是指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而使用工程,如果发包人使用工程获得了承包人的同意,就不应该认定为“擅自使用”。笔者认为,这是对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的误解,司法解释中的“擅自使用”是相对于《建筑法》第61条的规定,在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业主对工程进行使用的行为。所谓“使用”,就是利用该工程的使用功能的行为。对于厂房来说,就是用厂房来安装设备、组织生产;对于办公楼,就是用作办公场所开展办公活动;对于住宅,就是搬入住房进行生活起居。因此,业主在车间内进行设备安装活动就是对厂房的使用行为,搬入办公楼办公,就是对办公楼的使用行为。本案中,2005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05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2006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06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因此应认定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于2005年11月28日已经竣工,整个工程于2006年4月4日也已经竣工。

四、问题及建议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设计单位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单位本身不承担具体的施工任务,而将是将工程施工任务分包给一个或几个施工单位承建。

单体施工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企业,工作

【 abstract 】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it is to point to established according to law, have the corresponding qualifications,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project b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project on behalf of the organization to implement total course or several-stage management and service to the enterprises. This paper, shunde district, foshan city, guangdong nansha Bridges with too Australia connections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integration" project implementation, to the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s main work instructions.

【 key words 】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work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工程项目管理概况

该工程投融资模式为BT模式,管理模式采用建设单位与项目管理单位共同管理的模式。我单位负责实施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二、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

1、项目总体管理

组织项目管理目标策划,确定项目管理目标;组织项目的组织形式策划,确定项目管理组织形式;组织项目总体工作流程策划,确定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文件流转审批、归档制度等;按照项目总体进度计划,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体协调管理,并通过重点节点控制确保进度实施;控制影响项目实施的相关因素,按项目总体目标要求进行项目各项工作的调整、协调。

2、勘察设计管理

㈠ 初步设计阶段

协助建设中心及设计单位协调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关系;审查设计的技术、经济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文件及设计招标文件等要求;审查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监督地质勘查实施过程,并对合格的地质勘查资料进行确认。

㈡ 施工图设计阶段

核查设计是否已贯彻和满足初步设计审查中提出的有关要求; 核查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并据此进行验收和移交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的会审,纠正图纸中的错、漏;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专家评审和审批会议。

㈢ 施工阶段

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跟踪会审中提出问题的修改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设计解决;审查设计变更,报建设中心审批;协调设计院处理施工中出现较大问题,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协调设计进行必要的验算并提出处理方案。

3、合同管理

策划工程合同的体系及合同的衔接;建立工程合同订立程序和合同管理制度;审核承包商、供货商、服务商等提交的合同;协助建设中心签定工程合同;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向建设中心提交合同履行情况意见;审查工程变更;建立合同及合同履行相关文件的资料档案。

4、工程投资管理

协助业主组织审查工程概算、预算、决算;提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资金支付计划;造价管理制度、策略、支付审查制;进度支付的审核;设计变更的造价审核;审查工程量清单;对工程造价变更进行审核,提交审核意见交建设中心审定;对工程款支付统计汇总,并对造价变化进行分析;协助建设中心与承包单位达成结算;

5、工程招标管理

协助建设中心进行招标方案的策划;协助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核查招标清单、招标图纸工程量,复核图纸细部工程量;协助组织办理招标审批申请;组织招标工作;跟踪招标单位的招标组织工作;组织招标过程管理;审查投标书及起草评标报告书。

6、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

配合建设中心考察生产厂家,组织进行建材、设备采购招标,对供货投标方的标书进行评估;协助建设中心做好建材、设备采购合同的洽谈、签定;协调工程需要与供货计划;跟踪管理进场材料、设备的验收工作;建立设备采购档案。

7、工程质量管理

按照规范以及本项目建设标准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等手续;对单位工程进行划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工程进行检查和检测,发现质量问题必须组织整改,书面向建设中心提供上月的工程质量报告;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定的要求,负责组织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按规定组织各有关方面进行竣工验收。

8、工程安全、环保管理

按照区政府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工程安全监督申报等有关手续;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9、工程进度管理

审查和调整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总体计划及主要节点计划,分项分部计划和年度月度计划,报建设中心审定;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及时分析、协调、平衡和调整工程进度,形成会议纪要;向建设中心、有关部门提供上月单位工程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工程计划报表和形象进度报表及建设动态;监督施工监理办的工作,协调安排各施工单位、配套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施工衔接,组织有序的交叉施工。

10、工程费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协助建设中心择优选定设计、施工和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协助建设中心做好开展材料设备招标工作,保证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符合设计和有关质量标准的要求;

根据工程的节点要求,编制工程总用款计划和实施过程中的年、季、月用款计划,报建设中心确认后,作为建设中心筹集资金的计划依据;根据建设中心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复核施工监理办上报的施工单位当月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月报和下月用款报表(应细分各单项工程,并尽可能以工程合同为依据),作为每月应拨付工程款项的依据和下月的用款计划并备案;在相关方提供有关资料后,负责编制年、季、月的投资完成报表、财务用款计划报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基准表等工作; 审核施工图预算,为控制工程总投资提供充分和准确的依据;其他工程投资管理工作;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督促各单位报送工程结算书(要求把各部分工程项目分列清楚),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报建设中心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审核后,由建设中心在已批准的总结算书上签字盖章,作为本工程总结算的依据,办理结算手续,建设中心按合同规定付清工程结算款余额。

11、信息管理

协助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等的起草、谈判。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各单位编制合格的竣工资料,并组织人员汇集成册。及时提供档案更新目录供备案,并按有关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管理。负责本项目所有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并负责通过档案资料的竣工验收。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总决算后,应将本工程经验收备案合格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给区档案馆,并送交一份给建设中心备案。负责建立建设信息流转体系,每月编制建设信息动态。其他档案管理工作。

相关期刊更多

弹性体

北大期刊 审核时间1-3个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有机氟工业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石油石化节能与减排

部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