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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体检指导意见

普通高校体检指导意见

普通高校体检指导意见范文第1篇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五年,为贯彻落实《xx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意见》(xxxx〔2010〕2号),进一步抓好我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各项工作,做好各项准备迎接今年省、市检查组对我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验收,现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对我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检查验收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社管局),市直学校“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校园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机构落实,普法工作目标明确,抓落实。有计划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普法经费落实到位,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

3、组织开展干部师生学法活动,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学法用法考试,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4、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5、贯彻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聘有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整治活动,积极开展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育人。

6、教职工自觉守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落实,学校法制教育形式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得到加强。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3月,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社管局),市直学校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2、开展自查自检。3月至4月上旬,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社管局),市直学校按照本通知要求逐项自查自检,查缺补漏,抓紧完善。自查工作要在4月上旬前完成,并在自查自检的基础上,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于4月10日前分别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并整理好“五五”普法相关资料、档案备查。

3、组织检查。4月至5月,市教育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检查验收组,赴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社管局),市直学校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同时做好迎接省于5月至6月派出的检查验收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4、认真总结。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社管局),市直学校要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先进经验,逐级做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准备工作,届时按要求将拟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及材料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将对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报依法治市办公室。

四、基本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总结验收不仅是省、市对我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成果的检验,也是推动我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强大动力。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社管局),市直学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的各项工作。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社管局),市直学校要结合《验收指导标准》做出具体安排,把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头,保证各项任务有人

抓有人管。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普通高校体检指导意见范文第2篇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招生办公室,各县(市、区)残联、招生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2020年残疾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残疾考生申报登记工作

(一)严格把好体检关。体检结果是高等院校了解考生身体状况和有关部门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负责体检的医院要严格按照标准,科学评价考生身体状况,把好体检关,实事求是评价残疾情况,杜绝出现评价残疾程度过轻、过重或者隐瞒残疾的现象,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二)做好申报登记工作。各地招生办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通报各学校及负责体检的医院,并将《2020年普通高考残疾人考生申报登记表》交给负责体检的医院,由医院发给参加体检的残疾考生填写相关资料。各地残联要积极协助招生办做好宣传,深入残疾考生家庭督促考生做好申报登记工作。体检工作结束,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及时收集填写好《2020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申报登记表》和《2020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汇总表》,一式两份,由当地招生办、残联分别备案。2019年11月25日前,各县(市、区)招生办、残联将加盖公章的登记表和汇总表(复印件)分别上报市招生办、残联。

(三)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地要加大力度宣传“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等有关助学政策,各县(市、区)残联要根据《2020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申报登记表》,积极联系并帮助未办理残疾人证的考生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二、做好考前指导工作,引导残疾考生合理填报志愿

各地招生办、残联和学校,要共同关心残疾考生填报志愿工作,指导残疾考生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院校、专业有关招生要求,指导残疾考生根据自身身体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提高录取率。为增加录取机会,建议残疾考生尽量选择填报本地、本省院校的志愿。

三、做好残疾考生单考单招工作

凡是参加本省、外省高校特殊教育单考单招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当年广东省普通高考的报名,获得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号,然后才能参加特殊教育单考单招的考试报名。各地在申报登记时,要把参加单考单招的残疾考生信息统计汇总,避免遗漏。

四、做好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的申请、审核、评估工作

各地残联要积极会同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要求,为参加普通高考等国家教育考试的残疾考生提供相应的合理便利,切实维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利。

各级残联和招生办应及早摸清当年参加全国高考准备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的真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跟进。

普通高校体检指导意见范文第3篇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人武部,各有关军队院校、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6〕83号)等文件精神,我省2016年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统称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实行统一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和提前录取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和计划今年在我省招生的军队院校: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解放军理工大学、陆军军官学院、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军事交通学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装甲兵工程学院、陆军航空兵学院、海军工程大学、海军航空工程学院、海军大连舰艇学院、空军工程大学、火箭军工程大学、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官学院、武警后勤学院。今年在我省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中山大学。各院校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在6月份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中统一公布。二、报考条件和填报志愿军队院校、国防生的报考条件为:1.普通中学应、往届高中毕业生;2.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3.未婚;4.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等相关标准。军队院校、国防生实行传统志愿录取,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第一批提前为6月26日8:30至6月27日17:30;第二批提前填报志愿时间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执行。考生在每批次中分别可填报五个志愿,另设服从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可填三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各报名点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技术指导,引导考生根据报考条件特别是身体条件准确填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因考生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三、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是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其结果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该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负责组织。省教育考试院在分数线以上,依照各院校招收男、女考生计划数的3倍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政治考核、面试、体检考生名单。部分院校的报考生源未达到招生计划数3倍时,从未纳入军检范围且服从院校志愿调剂的高分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适当扩大参加军检考生数量。政治考核由各县(市、区)人武部组织,以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1号文件)为依据,把考生的现实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调查了解清楚,重点掌握考生的入伍动机、现实表现、社会交往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随迁子女考生政治考核由毕业中学所在县(市、区)人武部负责协调,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武部作出鉴定。省军区招生办负责按统一规定程序对考生进行面试。军队院校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组织,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在网站公布军检时间地点,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查询是否参加军检,同时通过县级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省军区招生办拟制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或在军检现场领取。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的具体办法详见《浙江省2016年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细则》(附件2)。四、录取军队院校、国防生录取时间:第一批院校为7月上中旬;第二批院校为7月下旬(具体时间按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进程执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第二、三、四、五志愿和服从志愿投档比例为缺额计划的100%),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向院校提供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的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可在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查阅网上录取程序和操作指令提示,根据文件和招生章程规定,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第一、二、三、四、五志愿和服从志愿投档后,各院校招生生源仍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公开征求志愿,由县级招生办和有关中学通知已取得该批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且未被录取或预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缺额计划的100%、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五、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工作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事关军队、国防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各设区市、县(市、区)招委、人武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并广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军队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招生质量。各中学要全力支持和协助有关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开展宣传工作,认真解答考生关心的问题,积极鼓励、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报考。各有关部门、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统一制定的招生程序和公布的招生计划,坚决杜绝违规招生;一旦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责任。

普通高校体检指导意见范文第4篇

在我国建立并逐渐完善普通中小学督导评估制度的进程中,中小学校普遍建

>> 浅谈普通中小学的适应体育教育 《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特点与实施办法 普通中小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中小学督导评估的意义与方式创新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浅谈中小学实施“阳光工程”的策略 浅谈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准确把握普通中小学评估指标标准 浅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策略 中小学督导检查的问题与反思 2006―2008学年杭州下城区中小学发展性督导评估实践探究 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践 加强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推动学校教育现代化 浅析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策略 浅谈普通高中班主任工作中心理关怀的策略 《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工作的意见》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切实加强中小学校督导工作 浅谈普通高中评估档案材料的收集与整理 教育技术装备专项督导对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的影响及促进 积极心理学取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研究方案(讨论稿)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2] 吉林省教育厅[EB/OL](吉政教督字[2004]8号2004年10月15日)《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校长指导性意见(试行)》..

普通高校体检指导意见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教工作深入开展。

二、验收内容(详见附表)

(一)“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二)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

(三)“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四)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情况;

(五)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三、验收办法

(一)教育局对各学校的验收考核工作采取学校自查测评与县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学校自查测评的基础上听取汇报。

(二)教育局按照“××县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自查情况,与教育局协调确定抽查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四、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情况,对各校进行重点抽查。要求校长亲自汇报,各类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三)接受县检查阶段(5月上旬)。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迎接市、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6月—20xx年底)。在全县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学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