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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干部的述职报告

村两委干部的述职报告

村两委干部的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根据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推进我镇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社会的稳当,特制定本镇村级干部岗位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一、报告的主要内容

1、村务民主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包括:村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计划落实情况,经济工作情况、教育工作情况、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

2、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包括村农业发展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生态文明村建设情况、教育目标发展情况、党组织发展情况、以及其他由镇统一部署的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等)。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职责的情况;在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等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组织实施责任制考核、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状况以及执行礼品登记上缴、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情况)。

二、报告的形式

1、党员大会报告:村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党员大会,村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支部工作情况;村委会主任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

2、代表大会报告:村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代表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

3、述职述廉大会报告:村“两委”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大会,按述职述廉大会的要求向参会人员报告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本人抓党风廉政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

三、报告会的具体要求

1、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报告前,必须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然后发出会议通知书,按照报告会议的议程和内容进行报告。,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2、报告会的会场布置要严肃,报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态度要诚恳,不得以走过场形式或弄虚作假进行报告。

3、召开会议前,村委会要邀请镇挂点领导和驻村干部参加,会议后要将会议情况报告给镇纪委及组织办。

四、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

镇纪委对村级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组织专门考核。检查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居)班子和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报告制度的责任追究

村两委干部的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及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村务管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领导,实现依法管理、村民自治,增强村级组织效能,促进村务管理民主有序运行。

第二章村级组织及其职责

第三条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重大问题实行全面领导,根据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村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村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其他委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履行职责。日常工作由村委会主任负总责,其他委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

第五条村经济合作社是按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建立的村集体所有的社会性合作经济组织,根据村两委的授权协助处理村务。

第六条村共青团是农村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村妇代会是联系村妇女的群众性组织,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村民兵组织是党领导下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人民军队助手和后备力量;村治保会是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村调解会协助村委会依法治村,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的帮教和安置,依法化解村民内部的纠纷和矛盾。

第七条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村经济合作社、共青团、妇代会、民兵、治保、调解、老协会、计生协等村级配套及社团组织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并完成上级和本村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是经村民会议授权讨论决定本村重大村务的决策机构。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重大情况可随时召开。村民会议有权改变或撤销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第九条村两委联席会议是处理本村重要村务的决策机构。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协商后共同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十条村务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对本村村务实施民主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其他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提出意见;

(二)对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进行监督;

(三)对村务、财务公开、村干部述职评议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及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四)对村内财务收支进行定期审核监督;

(五)协查,并如实向村民解释。

第三章村务类别及内容

第十一条根据村务重要程度、性质不同,将本村村务分为重大村务、重要村务及一般性村务;村务管理分为组织人事管理、集体经济管理、财务收支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及其它事务管理等类型。

第十二条根据村民会议授权,涉及村民整体利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或决定的重大村务事项是:

(一)听取和审议村委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干部;

(二)制订和修改村财务管理制度,确定和修改村级财务审批权限;

(三)通过村镇建设规划,制定宅基地分配方案;

(四)决定村土地征用及补偿费分配方案;

(五)5万元以上的村道路、桥梁、办公楼、老人亭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或承包方案;

(六)需要村民筹资的方案;

(七)决定价值1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的拍卖、出售,3万元以上的村集体投资及资源的承包;

(八)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和标准的方案,村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等福利安排方案;

(九)制订和修改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十)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本规则;

(十一)决定或通过村两委联席会议提出或1/3村民代表提出事关村民利益的事项。

第十三条属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或决定的重要村务事项是:

(一)研究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措施,执行镇委、镇府决议和决定,安排镇委、镇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研究部署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决议的落实措施;

(三)研究通过由村两委联席会议决定的人事问题;

(四)审议或起草向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提交议案;

(五)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及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六)制订、执行本村年度工作计划、财务计划;

(七)研究落实土地征用措施、宅基地审批、公益事业的建设项目;

(八)研究年度村财务预决算方案的制订和修改,安排财务收支,决定2000元以上的财务支出、5万元以下的公益事业的建设项目安排及1万元以下村集体资产的拍卖、出售、出租等事项;

(九)研究制定并落实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容村貌建设、村民慰问、救济、奖学金及补助计划等事项;

(十)讨论以村两委名义上报的重要报告或其他需要商议的事项。

第十四条一般性村务,是由村各个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权限能自主处理的村务。

第四章村务决策程序

第十五条属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村务事项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第十三条规定的重要村务事项须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决策;第十四条规定的一般性村务由村各个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处理。

第十六条村务决策程序一般分议题的提出、讨论、确定、表决、执行、监督等六个环节。

第十七条重大村务决策方案由村党支部研究提出,经村两委联席会议通过后形成正式方案。如村委会、配套组织或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一般须提请党支部研究后,提出方案。重要村务议题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协商、酝酿后提出方案。

第十八条议题的讨论应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村各方意见,集思广益,充分考虑村民的意愿。重大事项议题经讨论后,一般须在一周内提请法律、政策部门进行咨询,对暂时不提请咨询的,必须向提出者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确定重大事项议题应经过法律政策咨询。

凡涉及村集体资产转让、承包、租赁经营及重大工程建设的意向性项目、准备签署的合同、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草案等事关村民利益的事项;其它需要通过法律政策咨询决定的事项,就内容合法性或程序性问题,应向法律服务机构或上级有关部门咨询。没有通过法律和政策论证的,不能提交决策。

第二十条议题的表决应根据权限通过村党员大会、村委会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表决。会议表决可以用口头、举手、投票等形式。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通过,决议有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必须2/3以上村民代表参加,会议有效;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决议有效,且不得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执行决议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经济联合社及其它配套组织根据各自职责或授权执行。

第二十二条决议执行情况由村党支部、村务监督小组、村民代表和村民进行有效监督。对村务监督小组提出的问题,村有关组织应在7天内予以正式答复。

第五章办事和议事规则

第一节组织人事管理

第二十三条村办公室主任(村报账员)人选由村党支部提出,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村级配套组织(村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组织等)人事问题由村党支部在听取多方意见提出,征得相应主管部门原则同意后,根据有关章程和管理权限决定。

村老协、计生协等社团组织负责人人选按章程规定提出后,须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按章程规定审批。

村委会成员分工及其调解会、治保会、联防队成员等人事问题由村委会主任与党支部书记协商后,提出方案,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报镇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村村务监督小组成员设5名,一般应有村党支部成员、村民代表、村党员代表、村老协代表、普通村民等各方人员。其人选由村党支部酝酿后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村委会成员、村办公室主任(村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小组成员。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不履行职责,由村党支部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撤销其成员资格。

第二十五条村民代表选举与村民委员会同时进行换届。本村村民代表设35名,其人选一般由村党支部提名(村党支部成员、优秀党员、村委会成员、各配套组织负责人可按法定程序进入村民代表),经本小组村民半数以上投票,并经本小组全体村民的半数以上通过,即行生效。半数以上本小组村民书面联名或会议表决罢免本小组村民代表的,即行罢免。

第二十六条村民小组长根据授权协助管理涉及本小组村民的各项村务。本村村民小组长设12名,其人选由村党支部提名,本小组村民半数以上同意即当选;半数以上本小组村民书面提出罢免或会议表决通过即生效。

第二节集体经济管理

第二十七条村集体经济属本村全体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依法进行有效管理。属村集体所有的房产、鱼塘、果园、山林、企业等实行承包或者出租,应当采取公开竞标方式确定经营者。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发展经济、公共公益事业、村级组织开支等。

第二十八条统一管理全村用水。采用承包经营管理自来水,应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承包指标及管理费用,并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实行公开竞标,签订合同,依法管理。

第三节财务收支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管理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制,严格按照《永嘉县村级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永委办发〔2002〕114号)文件执行,并推行村财务预决算制度。

(一)村财务实行村委会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村委会主任的有关经费报销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批。

(二)500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由村委会主任审核签字,500元以上至2000元非生产性开支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核、村委会主任签署,2000元以上开支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村委会主任签署。生产性开支应根据合同、会议决议授权由村委会主任审签。

(三)村财务主管、当事人违反村财务规定而招致村集体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三十条村干部报酬及补贴等。

(一)本村村干部年固定工资基数为3000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办公室主任(报账员)按固定工资基数100%计算,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按基数的40%,其他村两委成员工资按固定基数的20%计算。工资按半年度发放。其它村干部实行误工补贴制,每人每工时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每日不得超过35元。

(二)实行村两委干部年度评议奖罚制。在年度村两委干部(包括村办公室主任)评议中村干部个人被评“优秀”等次的奖500元,“不称职”等次的扣发村干部个人年固定工资的50%。奖金按年度发放。

(三)村干部通讯费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每年1200元,办公室主任600元。

(四)村干部差旅费报销执行县财政对国家工作人员公差报销标准。

第四节社会事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编制村镇规划,要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后,提请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实施。村民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它建设用地,须向村委会书面申请,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按照程序审批。

第三十二条需要村民筹资的,要严格按规定办事,并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实行一事一议。

第三十三条加强村内矛盾的控制和化解,实现村内组织间、村级组织与村民间、村民与村民间的矛盾和纠纷在村范围内能妥善解决。

(一)推行村干部民情值勤制。村两委成员和配套组织负责人等3名干部组成每周三、周日夜间值勤,办理事务,受理村民咨询、,协调纠纷,化解矛盾等。

(二)推行村干部民情访谈制。村两委成员至少每月一次深入村民家中访谈,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村民情访谈会,组织村民与村干部交流。

(三)推行村干部探视村民制。遇村民重病或去世以及出现突发事件等,应安排村干部探视慰问(党员一般由村支部书记前往探视)。

第五节其它事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会议管理。会议的召集、主持及议题的确定。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议题、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可邀请镇党委召集并主持;村委会会议由村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确定议题、召集并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一般由村委会主任提议,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由村委会负责召集并主持。村务监督小组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

实行会前预告。召开党员大会、村两委联席会议一般应提前1-2天(村民会议应提前7天,村民代表会议须在提前3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以书面、口头、电话或广播等形式通知应到会人员。

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村两委联席会议、村委会会议、村民大会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会议有效(村党支部换届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办理)。召开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村民代表到会,会议有效。

与会者参加会议应签名,由办公室主任进行详细记录并存档。会议决议一般应通过广播、公开栏张贴等形式告知党员、村民(涉及机密不得公开)。

对上级下达指示、出现重大突发性事件,不能及时召开村级有关会议的,由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成员、村配套组织负责人根据各自职责可先行处理,事后应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和镇委、镇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印鉴管理。村党支部委员会印鉴由支委会组织委员保管。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印鉴由村办公室主任保管,村委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监督使用。其它村级配套组织的印鉴根据章程由各自负责人保印鉴保管人离开原工作岗位时,须同时移交印鉴。不及时移交印鉴、滥用印章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档案管理。村内各个组织会议记录、财务收支原始凭证、经济合同、文书档案以及农村经济建设和村务决策管理等各种类型的档案,由村办公室主任(报账员)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第六章民主监督

第三十七条推行村干部任期承诺制。村党支部委员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在党员、选民投票前,应向党员、村民公开书面承诺(承诺不得违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表达当选后本人的任期承诺。当选后的村两委成员,须将承诺书列入档案管理,并报镇委、镇府备案,接受党员、村民、镇委、镇府的监督。另选他人当选的村两委成员也按此规定进行补办。

第三十八条村务和党务应及时公开。对村民关心的村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公开。村财务结算实行月清月结季公开,严格按照镇政府村会计服务中心提供的公开栏目、内容进行公开,每年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为村务、财务公开日。

第三十九条实行村民质询村务制。党员、村民就具体村务、村干部具体行为可以向村各个组织、村干部本人质询。质询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设在7月20日后一周内,下半年设在1月20日后一周内(与村干部年度报告、评议会同时召开)。

质询会召开一周前,要进行村务公开,同时将质询会召开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告。

质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会议前二天提交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

村两委应当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并在质询会议上逐件予以答复。本级答复不了的,应当向村民作出说明、解释,并及时向上级咨询。

第四十条实行村两委年度报告和村干部述职制。村两委年度报告、村干部述职、质询会、干部评议会议应一并召开,由镇驻村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共同召集并主持。参加会议对象为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1月20日后一周内。具体时间、地点、报告内容、述职方式须在会前5天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村党支部委员会的报告由驻村干部审定),通知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并告示全体村民。

村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报告一年来本村党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各方面重大问题的贯彻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工作打算,每位支部委员就本人本年度工作情况应进行述职。村委会主任和每一名成员必须向村民代表会议就村委会履行职责、承诺,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进行述职。村办公室主任应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就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村干部述职后,应组织村民代表(党员)讨论,并接受村民(党员)就具体村务当场质询,村干部应作出详尽的解释。当场答复不了,应承诺在会后7天内予以答复。

第四十一条实行年度评议村干部制。年度评议村干部与第四十条规定同时进行。在村干部述职和村民当场质询结束后,即组织全体党员对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组织村民代表对村委会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组织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对村办公室主任进行民主评议,并当场予以公布。

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议表格上设满意、不满意两栏,评议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满意率超过80%的定为“优秀”等次,满意率超过65%的为“称职”等次,满意率在50%至65%之间的为“基本称职”等次,不满意率超过50%的为“不称职”。其中,村党支部或村委会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在评议中不满意率超过2/3,视为“严重不称职的班子”、“严重不称职的村干部”。

第四十二条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按照《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省政府第147号令)规定进行审计。村主要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任期届中或届满时,经村两委联席会议提出或半数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组织审计的,应及时对其进行审计。正常审计有关费用由村集体支出。

不属上款途径提出的审计,经镇政府同意,也可以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属村干部个人侵吞集体财产的,由相关村干部承担审计费用;属村集体决策责任的,由村集体承担审计费用;没有以上责任的,其相关审计费用由提出人承担。

第七章违规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实行村干部诫勉制。对村干部思想不正、行为不规、长期闹不团结、不履行岗位职责以及违反村务管理规则等等,情节较轻,由村党支部给予诫勉。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由镇委给予诫勉。

第四十四条村干部存在下列违规决策、违规管理或个人侵权行为造成村集体损失的,须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村基本建设项目的确定和发包;

(二)村镇建设规划和宅基地的分配、使用;

(三)土地征用及各项补偿费的使用;

(四)集体资产出租、出售和其它收益的管理与使用;

(五)公益资金筹集管理与使用;

(六)以集体资产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七)公款私存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

(八)违反规定报销的,挪用集体资金的或侵占其它集体资产的。

第四十五条实行村干部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提出辞职经镇委批准即可生效;党支部委员提出辞职经党员大会通过后即可生效;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提出辞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村办公室主任辞职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同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在年度评议中,被评为“严重不称职的班子”,应当集体辞职。村两委成员在年度评议中,被评为“严重不称职的村干部”,应当引咎辞职。

应引咎辞职而拒不辞职的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由驻村干部上报镇党委责令其辞职;应引咎辞职而拒不辞职的村委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责令其辞职。

村党支部书记未经镇委批准长期外出(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履行职责,由驻村干部上报镇委责令其辞职。根据第四十四条规定应当赔偿损失而拒不赔偿的村党支部成员,由驻村干部上报镇委责令其辞职。

村两委干部的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一述:指“两委”干部现场述职。由村“两委”干部现场向与会党员、群众代表汇报自己一年来岗位履职、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自身存在的优缺点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情况。要求述职者不说套话空话,不怕揭丑亮短,不自我拔高,不敷衍应付,不妄自菲薄。述职内容一式两份,一份上交考评组,一份公布于众,供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和认定。

三会:一是民主测评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代表、政协委员对村“两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重点测评一年来工作完成情况、履职尽责情况,并通过问卷调查形式,从调查群众满意度和征求意见建议等方面,对村级干部逐人逐项打出分数,评出档次。二是分组座谈会。与会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与考核组成员随机分组进行一对一座谈,由考核组成员当面征求对村“两委”班子整体及班子个人的评价、意见建议,着重了解村“两委”在班子建设、工作思路、中心工作开展等方面的情况。三是民主生活会。本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真正起到互相交流、消除隔阂、增进团结、互促共进的作用。

三推荐:组织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现场推荐产生一名村级后备干部、两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一名优秀村干部。对推荐出的村级后备干部,镇党委对其建档备案,明确由管理区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负责跟踪培养管理,培养管理情况纳入对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个人的考评范围。对推荐出的优秀共产党员,镇党委以文件形式在全镇范围内予以表彰,并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对推荐出的优秀村干部,在绩效工资、年终奖金上予以倾斜,以示激励。

三反馈:根据综合考评情况,一是先由考核组向相关管理区书记、包村干部进行集中反馈,听取意见和建议,然后召开镇班子会议进行集中评议,镇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并参与点评,在此基础上最终形成对各村“两委”完整的综合考评报告。二是由镇党委书记对各村“两委”班子整体及党支部书记的考评结果进行逐村逐人反馈,帮助制定整改措施。三是以管理区为单位,由管理区书记对其他村“两委”班子个人就考评结果逐人进行反馈。反馈结果一式三份,接受反馈村“两委”和个人一份,镇党委留存一份,作为今后村“两委”班子及个人落实整改措施的依据。

村两委干部的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农村工作、改进村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以建设“和谐、富美、生态、发展、稳定新”为目标,按照“向群众汇报、请群众评判、让群众满意”的总体要求,着力提升“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公道正派、干事创业、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为村级班子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农村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把干部选好,把班子配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和我镇“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提供坚强保证。

二、形式和内容

紧密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以“三看”即:看是否解决了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看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和致富能力是否显著提高、看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为活动的主要方向,通过组织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群众集中评议,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确保换届后的新班子改进作风、推进工作,树立群众满意的形象。

(一)评议对象

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及其成员

(二)评议内容

评议的内容分工作评价和作风评价两部分。

工作评价的主要内容为: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农村政策情况;

2、村级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3、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完善村规民约,实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的情况;

4、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处置,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及土地承包、流转、征用等情况;

5、倡树健康文明新风尚,推进农村文化、科技、卫生等事业发展情况;

6、落实各级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和社会保障制度情况;

7、发挥“领头羊”作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情况;

8、公共事业项目达到运作规范透明,落实农村小型工程公开招标、投标制度情况;

9、维护群众权益,为群众办实事情况;

10、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治安、农村稳定、民事调解情况。

作风评价的主要内容为:

1、是否认真执行民主决议、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2、是否公道正派,办事公平公正;

3、是否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4、是否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纪国法和各类规章制度,清正廉洁;

5、是否在道德品行方面做出表率。

三、方法和步骤

“两评一树”活动从2011年2月底开始,至6月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底)在认真学习全县试点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的同时,及时召开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村专职副书记及包村干部参加的“两评一树”活动动员会议,并进行详尽的安排部署。各社区以“加快两个改进,实现两个提高”为目标,加强对活动的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两个“改进”即:加快以科学发展观为总要求的工作理念改进和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总要求的工作作风的改进;两个“提高”即:村“两委”班子和党员干部执政能力、工作水准的提高和群众满意度的提高。结合村务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使广大群众和参评人员真正明白活动的目的意义、形式内容和方法步骤,使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放下思想包袱,结合村情实际,做好开展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活动中来。

(二)自查自评阶段(3月上旬——3月下旬)

1、开展村情调研。选派39名党员机关干部到村任村专职副书记,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群众、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及群众对村班子的意见,事先做好村情调研。以“三看”为切入点,摸清各村情况,了解各村存在的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看村“两委”班子是否解决了这些突出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了解村民经济状况,看党员干部致富带富能力是否显著提高,了解农村党建活动开展情况,看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各村专职副书记要对征求到的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个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汇总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党支部及村委会提出意见建议并撰写村情调研报告。

2、召开党员、干部生活会。各村党支部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讨论会,组织全村党员围绕“担责任,尽义务,有作为,争先锋”这一主题,认真开展如何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大讨论,明确提出农村党员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并指派专人进行详细记录,作为党员参与讨论的依据。各村“两委”要召开一次专题生活会,重点围绕“三看”及民主作风好不好、自身要求严不严、发展思路清不清等方面,查找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村党支部成员要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对照党员义务、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

3、开展自我评价。根据村情调研和生活会征集、反馈回的意见建议,组织村“两委”班子围绕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要认真反思、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届班子的工作情况,认真撰写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对策、今后的工作打算等。自评报告由社区收集后交镇党委审阅,镇党委同意后向群众公示。

4、公开作出承诺。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村“两委”在集体研究、报经镇党委同意的基础上,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公开栏、明白纸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做出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承诺内容主要是:在“两评一树”活动中为群众办哪些实事,对群众不满意的问题采取哪些措施和办法解决,如何接受群众监督评议、树立良好形象。

5、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要认真吸收群众意见,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要经各社区、城区办事处党总支把关,确保报告简明扼要、情况真实、提出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切实可行。

(三)群众评议阶段(3月下旬——4月下旬)

1、集中评议。在换届之前,各村召开述职述廉大会,进行满意度测评,由镇派村专职副书记主持并现场指导监督。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分别作述职述廉报告,并现场接受群众质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然后开展评议,参加评议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理财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成员。与会人员填写书面评议书,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汇总分析。由镇派村专职副书记收回和汇总书面评议表,镇党委整理归纳群众意见,找准、理清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及其根源,结合村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及时向群众公布。对满意度较高的要总结经验、推广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对满意度较低的要认真分析、及时查改,确保活动总体推进。

3、结果运用。评议结果纳入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与村干部报酬挂钩,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综合满意率较低的村班子,结合换届选举作出调整,未调整的由镇党委监督进行重点整顿;对综合满意率较低的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并根据相关政策作出处理。对通过群众评议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四)集中整改阶段(4月上旬——5月底)

换届后的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要根据评议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改。

(1)制定整改方案。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要按照县委、镇党委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梳理群众意见建议,制定台帐,逐项研究分析,深刻剖析群众不满意的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求,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三看”为目标,按照“两评一树”活动具体要求,以群众最急、最怨、最盼的事为主要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

(2)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对马上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立即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创造条件限时解决。对涉及面广、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由主要领导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对解决问题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整改。整改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3)对整改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采取一定形式向群众公示,群众不满意的,责令其重新整改,直到群众满意为止。通过整改,使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近期着力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长期逐步解决一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使发展思路更加科学,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保障科学发展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发展的成效更加显著,推动全镇经济社会进一步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五)巩固提高阶段(5月底——6月底)

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要以“两评一树”活动为契机,结合本村实际,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研究制定具体提高措施,真正发挥群众评议、群众监督的作用,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根据整改结果,做好工作总结。各村要在整改基础上,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建立完善“务实承诺——落实实践——评诺提高”的具体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让群众满意”的长效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办事公开、财务监管、述职述廉、考核评价等工作,创新农村管理和便民服务载体。

(2)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上水平。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要联系本村实际,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创新农村管理和便民服务载体,深入改进工作和作风,全面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农村党建工作更好的发展。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开展“两评一树”活动是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确保村级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镇党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镇纪委、镇党建办牵头成立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督导组、宣传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督导、调度、协调工作。各社区要大力配合镇党委各项工作要求,将“两评一树”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农村党建工作的纽带,加强领导,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科学安排,分类指导。镇“两评一树”活动领导小组要发挥关键作用,结合实际,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各社区、城区办事处要因地制宜,根据各村人口和数量、经济发展基础、“两委”班子状况等情况,按照“好、中、差”三个类别,科学设计,合理安排,坚决防止“片面化”或“一刀切”,各村活动要与村“两委”班子换届紧密结合起来。

(三)整改提高,示范带动。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评议,正确对待群众监督,高标准、严要求,坚持把征求群众意见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把推动工作、改进作风贯穿始终,把接受评议的压力转化为动力,将通过评议激发出的热情投入到促进农村发展上,集中精力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做执行政策的表率、勤劳致富的表率、联系群众的表率、文明和谐的表率、廉洁奉公的表率。

村两委干部的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允山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与各村党支部、镇直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努力抓好自身的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是配合抓好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四是认真搞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条规,开展座谈讨论,运用各种新闻媒体手段,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五是积极做好信访及查办案件工作,任职以来,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1件,全部给予回复.在查办案件方面,严把案件质量关,共立案8起,结案5起,另有三起正在办理中.对违规村干部进行了12人次诫勉谈话.六是加强对村居一把手的监督.换届后,对他们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七是结合村委会换届,各村依法选举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的“三资管理”等各种惠民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二、组织协调本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党委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允山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与党政班子成员、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签订了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并要求他们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部门的廉政工作.任职来,党政领导协助办案5起,党政领导共同进行廉政谈话65人次.全镇对党风廉政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势头.

三、监督检查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任职以来,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重点,一是坚持中心组学习廉政教育知识制度,组织每位班子成员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在年初作出了个人的廉洁自律承诺;二是每年提议党委会召开不少于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要求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加强廉洁自律,增强廉政意识;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四是开展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2012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中未发生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无因违纪受党政纪处分的人员;五是严格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在公务接待方面,实行分块、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同、陪餐人员,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违反规定或超标接待的不予报销.在公务用车方面,严格执行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制度,全面杜绝了公车私用、公车乱用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情况.

一是结合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整顿活动.着重从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动员,建章立制,强化学习,自查自纠,总结提高7个方面开展专题整顿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二是针对干部工作热情不高、群众办事困难这一实际,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作风建设活动.抽调相关人员进行督查,主要以查思想,转变观念;查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查工作,提高工作实绩;查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查纪律,提高行政执行力;共发督查通报10期.三是严肃各项工作纪律,今年以来经济处罚了9名违反考勤管理办法的机关干部,并在镇机关每周晨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重申了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四是政务大厅已正常使用,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严格制定了便民服务各项工作制度,切实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五是加强对种粮直补、退耕还林、低保、扶贫、危房改造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资金发放情况的检查,并对一名村干部为民办事收受好处费进行了立案,对其它村干部起到了震慑作用.

五、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

本人家庭住房位于县委大院政府综合楼1单元6楼,面积109平方米,是父母于2002年花3.9万元购买的商品房.因房屋质量较差,2011年9月在龙渤湾小区自购商品房一套,位于2栋5楼,面积153平方米,当时价格25万元(首付10万元、另15万元按揭1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闲置.妻子周海玉在允山镇中学从事语文教学工作;女儿朱婧云是江永一小六年级学生,无家属在江永境内从事商务投资行业;本人和配偶子女均没有因私出国证件及因私出国情况.严格执行县委、镇党委关于公务用车、接待、出差、会务、办公等“职务消费”的相关制度规定.没有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生病住院、过生日等借机敛财.

六、个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个人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理论学习上,不深入、不主动,上级要求什么就学什么;二是习惯于在办公室想事做事,等到群众过来反映问题,深入基层群众调查了解情况、解决群众具体困难和问题的情况较少;三是对单位同志关心帮助、排忧解难不够,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不够紧密;四是对公款消费认识不到位在接待过程中,碍于面子,或担心检查、督查过不了关,有超标准接待现象.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夯实理论功底.要通过持之以恒的理论学习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

2、提高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强化党风政风.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学习,并在学习中学会善于总结办案经验.

3、密切联系群众,推进工作落实.以落实惠民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面对面交流、心连心沟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加强自我约束,保持廉政自律.进一步发扬廉洁、节俭、自律的廉政作风,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的有关纪律,特别是在公车使用、办公用房、接待陪同等方面紧绷高压线,力戒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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