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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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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的含义

会计监督的含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会计监督;审计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31-0085-0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使得经济活动日趋复杂,从而赋予了会计监督更深层次的含义。会计作为一种信息系统,其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企业及相关主体提供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而会计信息从企业经济业务发生至最终提供给信息使用者要经过两个环节:一是企业本身,二是企业外部审计机构。而企业本身对经济业务乃至提供会计信息,实施的是内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实施的是外部会计监督。这就可以看出,内部会计监督和外部会计监督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有直接影响。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监督的含义

明确会计监督的含义是讨论有关会计监督问题的出发点。所谓会计监督,就是对会计组织、会计人员、会计活动和会计信息等进行的监察和督促。严格地说,会计监督是指行为主体依照法律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规章制度,对各部门和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以及会计工作本身所实行的经济监督,并利用正确的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地、综合地协调、控制、检查、督促,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指出:会计监督系统具有内部和外部两个层面。既有内部会计监督系统,也有外部会计监督系统。内部会计监督系统主要是指单位以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一系列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会计资料及所体现的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外部会计监督系统主要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包括财政、审计、税务、银行、证券等部门)、中介组织(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在被授权或委托的情况下,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或会计资料及所体现的经济活动进行的监督。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一概念将会计监督体系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利用会计信息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二是对企业本身会计工作质量的监督,二者缺一不可,两层次共同配合完成会计监督任务。

2 当前会计监督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计工作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工作的内容和业务处理日趋复杂,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中,会计监督弱化现象明显。

我国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生活逐步与国际接轨,逐渐建立起了单位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会计监督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现阶段还存在着很多不足,突出表现在:国有资产管理混乱,非法侵占或出售国家及其他单位的收益,挪用公款,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屡禁不止,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不清、数字不实,截留企业的经营收入,建立账外账,存在偷税漏税现象;一些单位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利用不正当的会计凭证顶替库存现金,扩大财务开支范围,编造、谎报会计数据,提供虚假会计报告,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部分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较低,执业自律意识差,存在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的现象等。

3 会计监督不力的原因

3.1 法制建设滞后,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

首先,就法规制度制定环节而言,法制建设存在着不少与现实不相适应的地方。我国会计改革步伐较快,新旧制度交替比较频繁,形成了新旧法规制度交替的“真空带”;有的法规有着明显的滞后性;有的法律条款过于原则抽象,造成了会计监督在法规制度上的疏漏,无法满足行业管理和改革的需要,行业监管基于过去的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的要求;不少经济活动缺乏相应的制度来规范,与之配套的机制和办法还未能建立和健全等,对会计行为约束不力,会计监督弱化。其次,执法不力。就制定出的法律规章而言,对违纪者责任不明确,在法律责任中,有不少“情节严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富有弹性的提法,缺少对违法行为定性定罚的界限,又无实施细则加以具体化。法则本身的漏洞不仅给违法人员以可乘之机,执法机关也因缺少具体标准而难以操作。对另一些有法可依的条款,往往未必是有法可依。最后,针对会计法规、制度的检查环节而言,工作不够深入。财务检查中注重了查违纪金额,而忽视了单位内部监督体系及制度的建设,同时对查出的违纪者打击不力。违纪问题查出后,许多仅以调账处理而了之,没有起到威慑违纪者的作用,致使检查工作年年搞,违纪行为年年犯,并且有连年上升的趋势。

3.2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失调,内部会计监督缺乏约束力

我国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健全,对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对制度执行的标准不高,要求不严,贯彻不认真,以致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有的单位根本就缺乏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制度建设亟待加强。其次,会计人员是会计监督的执行主体,虽然《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权,但是会计人员作为监督者并不具备独立地位,用行政权力干涉会计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会计工作根本无法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

3.3 国家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不能形成有效的外部制约作用

会计监督的含义范文第2篇

中国财政学家在苏联财政学家提出的财政职能两分法的基础上,先后提出财政职能的三分法和四分法,均认可财政监督是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至于什么是财政监督,叶振鹏(1980)说,“监督职能就是利用社会再生产的四环节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通过财政资金运动来综合反映国民经济各方面的活动情况,研究再生产过程中的平衡关系,使国家有可能有计划地分配资金、调节和控制国民经济中的各种比例关系,经常自觉地组织平衡实现对社会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的核算与监督。”[1]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的学者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财政监督的考察,间接提出了与一个市场经济条件相适应的财政监督的特征。如徐瑞蛾对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意大利、法国,德国等多个国家财政监督的状况进行了整理。并提出其共同点是:公共资金是一个立体化、全方位的体系,包括财政部门监督、审计监督、议会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财政监督高度法治化、透明度很高[2]。还有不少学者指出,财政监督的含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财政监督包括财政、审计、税务、司法、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财政收支进行的监督。狭义上的财政监督是指财政机关及其专职机构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执行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以及对财政收支等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督察、调查和检查活动。

针对中国现行财政监督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傅道忠认为,“目前财政监督的方式“专项性和突击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对公共收入检查多,对公共支出监督少。”[3]部分研究者对此提出改进建议,如贾康认为,财政监督机制要实现两个转变:一是要从事后检查、事后处罚为主向事前、事中监督和及时纠正调整的方向转变;二是要从合规性检查向合规性与合理性检查相结合,并且加强政策性、纳税绩效性的检查方向转变[4]。

二、财政监督与监督财政的重新界定

在界定“财政监督与监督财政”之前,有必要明确“监督”和“财政‘的概念。《辞海》将“监”释为“监视、监察”,《新华辞典》将“监”释为“察看”,将“督”释为“监管、察看”,因此“监督”连成一词,基本意思是从旁察看,发现问题。从经济角度看,监督是委托人通过预算约束、要求和制定操作规则等方式来控制代理人行为所作的努力,目的是为了减少便车行为以及偷懒行为,从而使效益最大化。从管理角度看,监督是为了达到某种既定目标而对社会经济的具体运行过程所实施的检查、审核、督导活动,是一种特殊的管理活动。

什么叫“财政”,20世纪40年代中华书局出版的《辞海》对“财政”一词做如下解释:财政谓理财之政,即国家或公共团体以维持其生存发达之目的,而活动收入、支出经费之经济行为也。陈共教授对“财政”的解释是,从实际工作来看,财政是指国家(或政府)的一个经济部门,即财政部门,它是国家(或政府)的一个综合性部门,通过它的收支活动筹集和供给经费和资金,保证实现国家(或政府)的职能。从经济学的意义来理解,财政是一个经济范畴。财政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5]。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贾康所长指出,财政是“以政控财,以财行政”的分配体系。这种“以政控财,以财行政”①的分配体系必然引出了对财政活动进行监督的问题。

至于什么叫“财政监督和监督财政”,从前面的文献回顾来看,学界都没有把“财政监督”和“监督财政”的概念区分开来,把监督财政的概念并入财政监督的概念来理解,普遍认为财政监督的含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②我认为,这样对财政监督进行下定义过于含糊,真是概念和范畴没有搞清楚,在财政监督过程中很难处理好各种利益集团的关系。

三、财政监督与监督财政的联系及其主要区别

1.财政监督与监督财政的联系。财政监督与监督财政所进行的各类监督活动,都是国家履行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都是国家监督活动,都有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程序,从本质上来说都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两者的作用都是维护全局利益和社会公共需要;防范财政风险;保证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6]。

2.财政监督与监督财政的主要区别。首先是监督的主体不同。关于财政监督的主体问题,学术界基本上都认为有三种:一种是单指财政部门(这里指广义财政部门而非仅指财政部,如有的国家包括国库部、财政部,有的包括计划预算部、财政部等);另一种是独立审计部门;还有一种是最高权力机关[7]。这也是把财政监督和监督财政两个概念进行混淆而得出的结果。这种认识显然是把财政监督和监督财政的主体混在一起是不准确的。我认为,应该把两者的监督主体分开来看,即财政监督的主体是财政部门,包括各级财政机关的专职财政监督机构和其他业务机构。而监督财政的主体是多元化的,主要是人大、审计、税务、司法、新闻媒体以及广大的纳税民众。在监督财政的诸多主体中,最有力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其次是监督的客体范围不同。监督的客体在法律上主要是针对什么进行监督,即监督的对象是什么的问题。

会计监督的含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财务职能理论;产权理论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2

一、财务职能的涵义

在研究财务职能理论之前,我们首先应该对财务职能的概念有个明确的认识。所谓职能就是客观事物所具有的本质功能,按此定义我们可以将财务职能定义为财务在经济活动过程中的本质功能,即财务是干什么的。事实上,我国理论界对财务职能的涵义有不同的表述,比如我国著名的财务管理学家刘恩禄教授对财务职能的表述是“财务管理的职责和功能”。尹书亭教授的表述是“企业理财人员在企业理财实施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发挥的功能”。吴水澎教授的表述是“科学地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正确地处理企业与有关方面的财务关系,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因此,可以说财务的职能是财务所能起到的功能和作用。但这个功能作用离不开财务的本质,又受财务的环境影响,同时也是达到财务目标的前提。

二、财务职能理论研究综述

(一)引入产权理论之前的财务职能理论

传统观点认为应该从职责和功能上来界定财务职能,紧扣“职能”二字的含义进行财务职能理论研究,这类观点尚未将产权理论引入财务职能理论研究之中。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为:

吴水澎(1987)认为财务管理的职能可表述为:科学地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耿汉斌、谷行素(1988)等认为,社会主义财务的职能有6个:筹集资金、垫支资金、增值价值、实现价值、分配价值、财务监督;刘贵生、熊哲玲(1988)等认为,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包括3个方面:财务筹资职能、财务分配职能和财务监督职能,并不赞成将财务职能按管理的一般职能划分为预测、决策、计划、控制、指挥、组织、调节和监督等;刘恩禄和汤谷良(1991)认为,财务管理的职能是指财务管理的职责和功能,正确地处理企业同有关方面的财务关系,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郭复初(1997)认为,财务本质决定财务职能,财务的职能是指财务本身所具有的特有功能,其表现在筹资职能、调节职能、分配职能和监督职能等4个方面;余绪缨(2001)认为,企业理财的基本职能是围绕企业财务目标,正确进行科学的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收益分配决策,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理财的运筹作用;陈毓圭(2002)认为,对财务职能的两种不同的表达源于职能有两种含义,一种含义偏重于功能的发挥,指一种工作所起的作用,从这个含义上理解,筹集资金、分配资金实际上是财务工作本身所起的作用即财务的职能,另一种含义上的职能则偏重于职责的行使,这就是管理的职能,因此,从这层含义上理解,预测、决策、计划、控制、监督是指管理职责的行使,体现了管理的环节和内容,就财务管理而言,其职能也包括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监督。

传统观点中关于财务职能的论述都没有离开对职能本身含义的理解,有的偏重于从功能上来界定财务职能,如郭复初、耿汉斌、谷行素、刘贵生、熊哲玲等的观点;有的偏重于从职责的行使上来界定财务职能,如吴水澎、刘恩禄、汤谷良等的观点;有的则从二者的结合上来界定财务职能,如余绪缨的观点。而在对财务功能和作用的关系上,传统的财务职能理论也存在分歧,郭复初、耿汉斌、谷行素等认为财务功能不同于财务作用,财务的作用是财务职能的发挥对各方面产生的影响;而余绪缨、陈毓圭等,则对这两个概念不做区分,认为财务功能就是财务工作所起的作用。这样看来,无论“职能”本身的定义如何,财务理论界约定俗成地用“职责和功能”来定义它,并且功能与作用二者之间不能完全划等号。

但是,企业是一组契约的联结,它本身不是产权主体,也不是财务主体,严格意义上讲,它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应该是指财务管理主体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因此我们需要区分所有者和经营者并分别界定其职能。

(二)引入产权理论之后的财务职能理论

1.视企业作为财务主体的财务职能理论

伍中信(2001)把企业本身作为财务主体,在此基础上论述财务的职能,他在郭复初财务五大职能观(筹资、调节、投资、分配、监督等)的基础上,提出财务的两大基本职能观:资源配置和财务监督。他认为企业是社会资源配置的基本细胞,筹资、调节、投资、分配等四大职能无不体现着企业参与市场资源配置和企业内部配置的功能。因此,筹资、调节、投资、分配等四大职能可以作为资源配置基本职能的具体职能看待,并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与财务监督职能并列起来作为财务的两大基本职能。

2.财务所有者和经营者财务职能理论

会计监督的含义范文第4篇

项目将为示范社区提供饮用水水质检测设备,加强社区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为社区水质安全发挥预警作用,使广大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直接受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中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和水质检测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通过掌握饮用水卫生状况,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安全隐患,为科学决策和采取针对性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预警和支持。根据《省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示范区的选择

1、省被列为全国中部地区示范省,省选择市为项目示范地区,市按照示范地区的标准选择作为示范项目执行地,选择洲城区8个社区和12乡镇(19个区)作为本示范项目执行点。具体社区为:社区、宝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乡镇为:镇(含2个区)、镇、镇(含2个区)、镇、镇(含2个区)、镇(含2个区)、镇(含2个区)、镇(含2个区)、通过示范项目,积累经验,推动开展全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工作。

2、检测重点:以二次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饮用水为重点,每个区各选择5个检测点,由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现场水质检测(含居民家庭末梢水、二次供水、学校供水),每月检测一次,在项目实施期内共计检测三次。现场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性状(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浑浊度、消毒剂余量测定并填写《生活饮用水现场检测结果记录表》(见附表一)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表》。检测结果将按照项目统一设计的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项目组织及职责

为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项目执行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项目执行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主任,副主任,负责项目执行的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

1.制定示范地区项目的执行方案,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2.按照要求选择示范社区检测点;

3.保障项目执行必须的日常工作经费;

4.负责水质检测设备的接收、发放和使用管理;

5.组织示范社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开展水质检测;

6.负责项目的宣传总结;

7.做好项目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30日前)

召开卫生监督员和协管员动员会议,布置安排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要求每个社区和乡镇各确定和上报五个检测点(见附表二);印发饮用水安全宣传资料(宣传册2万册和传单10万张);在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上报道。

(二)、培训指导阶段(7月至9月)

邀请上级专家对全体卫生监督员和协管员进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和快速检测仪器使用和维护的培训。课时为两天,确保每名监督员和协管员都掌握饮用水安全基本知识,能熟练使用仪器和保管设备。同时现场指导开展检测工作。

(三)、检测实施阶段(7月至9月)

按统一的部署和要求开展检测工作,7月、8月、9月各检测一次,每区每次五个水样。填写《生活饮用水现场检测结果记录表》,并将结果及时在公示栏中公示(见附表三),同时报县卫生监督所进行结果统计与资料上报。

(四)、督查评估阶段(7月至9月)

县卫生监督所组织专业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工作督查,督促各社区和乡镇按质按量开展工作,并将工作的好坏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并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挂钩。

(五)、总结阶段(9月)

汇总形成总结材料上报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四、工作要求

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按照《省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通过网站和通讯、简报等形式,及时公开项目信息,让社会和受益对象充分了解项目的意义和项目执行的全过程;

(二)及时进行效益评估,宣传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意义;

(三)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对本项目的目的、意义、执行情况、公众反映等向社会进行宣传报道,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人员向社区居民积极宣传饮用水卫生,提高居民安全用水意识;

会计监督的含义范文第5篇

审计监督室审计机关依法对被审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审查,实行强制性监督。

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都属于经济监督,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联系

1.监督的内容都是资金活动。会计监督是通过处理日常会计事物来对资金活动起反映、监督作用;审计监督是通过对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来达到监督目的。会计监督是审计监督的基础,审计监督是对会计监督对象的再监督,是会计监督的发展和需要。

2.任务基本相同。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都是通过监督活动,使单位正确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制度,维护财经法纪,保护国家、企业财产安全,提高经济效益。

二、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区别

1.监督的目标不同。

无论是广义的会计监督或是狭义的会计监督,其目标都是某一经济实体内部,防范会计信息失真、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客观揭示单位现金流状况,保障企业管理目标有效实施。具体来说会计监督内容是对财产资金、财务收支、成本费用开支的监督,保证收支合法合理,降耗增效;对收益及利润的监督,保障利润计划完成;对预算资金收支监督,保证预算的正确执行;对财经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防止违法乱纪行为。

审计监督是从国家利益出发,进行宏观经济监督,比会计监督更广泛、深入,不仅限于一个经济实体,也不仅是对会计记录和会计事项的处理进行审查,对项目的确定、投资、经济预测、计划、目标等要进行事前审计,专项、专案要事后审计。

2.监督的主体不同。

会计监督的主体是指对会计信息实施监督活动的人员或机构。狭义的会计监督主体是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广义的监督主体还包括投资者和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利益人。因此,会计监督具有直接经济责任关系,虽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不完全具有强制性。

审计监督的主体是以第三者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来进行监督。审计机构、审计人员与被审单位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经营管理关系,不受外来的影响、干涉,从这个角度看,审计监督更具有权威性,他不仅能对会计事项进行监督,而且能对其他经济活动或相关事项进行监督。

3.职能不同。

(1)会计监督是会计基本职能之一,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监督通过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分析、总结经济活动,达到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执行预算等管理目标,所以会计监督直接参与经济管理,又在处理会计实务的过程中进行具体监督。

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对一切经济活动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系统、规范地审查、评价。

(2)会计虽然也有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是一种自我监督行为,主要通过会计检查来实现,针对会计业务活动本身;而审计既包含了检查会计账目又包括了对计算行为及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分析、检验,即含有审计稽查的意义,代表政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乱纪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提出惩处意见,维护国家利益和财经法纪。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要求被审单位强制执行。

(3)会计检查只是各个单位财会部门的附带职能,而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分之外的专职监督检查;会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检查范围、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检查会计资料实施实现审计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唯一手段。

4.方法程序不同。

会计监督主要是对经济核算程序进行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会计监督没有严格的程序和计划,只是在日常的会计实务处理过程中进行检查监督。会计监督由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检查三部分组成,包括记账、算账、报账、用账、查账等内容,其中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等方法,其目的是为了管理和决策提供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审计监督方法包括送达审计、就地审计、联合审计、委托审计;按范围分又包括全面审计、部分审计、重点审计;按内容分包括财政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经纪律审计等。审计监督具有严格的程序,确定审计事项、收集审计证据、对照标准评价,结果必须作出书面审计报告并立案归档。

5.依据不同。

会计监督的依据是《会计法》及会计准则、制度、法规、会计规范等。

审计监督的依据是《审计法》及其他相关审计法规,是根据我国宪法赋予的责任,代表政府独立行使监督权。

三、正确处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关系

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都是经济管理的工具,是经济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1.在我国现在的经济环境下,审计人员要具备优秀的专业水准,要熟悉、掌握财会理论。会计方法和财务制度,才能从会计资料中发现问题,对被审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作出正确的评价,否则很难开展审计工作。

2.财会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工作,新《会计法》要求各单位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审计。

3.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会计监督具有自律性,审计监督具有鉴证性。他们有着共同的社会责任:监督规范单位的经济行为,整顿经济秩序,提供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