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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废弃物的方法

处理废弃物的方法

处理废弃物的方法范文第1篇

一、处理时一般应注意的事项

1).随着废液的组成不同,在处理过程中,往往伴随着产生有毒气体以及发热、爆炸等危险。因此,处理前必须充分了解废液的性质,然后分别加入少量所需添加的药品。同时,必须边注意观察边进行操作。

2).含有络离子、螯合物之类物质的废液,只加入一种消除药品有时不能把它处理完全。因此,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注意防止一部份还未处理的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出去。

3).对于为了分解氰基而加入次氯酸钠,以致产生游离氯,以及由于用硫化物沉淀法处理废液而生成水溶性的硫化物等情况,其处理后的废水往往有害。因此,必须把它们加以再处理。

4).沾附有有害物质的滤纸、包药纸、棉纸、废活性炭及塑料容器等东西,不要丢入垃圾箱内。要分类收集,加以焚烧或其它适当的处理,然后保管好残渣。

5).处理废液时,为了节约处理所用的药品,可将废铬酸混合液用于分解有机物,以及将废酸、废碱互相中和。要积极考虑废液的利用。

6).尽量利用无害或易于处理的代用品(参照附录表6),代替铬酸混合液之类会排出有害废液的药品。

7).对甲醇、乙醇、丙酮及苯之类用量较大的溶剂,原则上要把它回收利用,而将其残渣加以处理。

2. 无机类实验废液的处理方法

2.1含六价铬的废液

注意事项

1).要戴防护眼镜、橡皮手套,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2).把Cr(Ⅵ)还原成Cr(Ⅲ)后,也可以将其与其它的重金属废液一起处理。

3).铬酸混合液系强酸性物质,故要把它稀释到约1%的浓度之后才进行还原。并且,待全部溶液被还原变成绿色时,查明确实不含六价铬后,才按操作步骤中从第四点开始进行处理。

处理方法[还原、中和法(亚硫酸氢钠法)][操作步骤]:

1).于废液中加入H2SO4,充分搅拌,调整溶液pH值在3以下(采用pH试纸或pH计测定。对铬酸混合液之类废液,已是酸性物质,不必调整pH值)。

2).分次少量加入NaHSO3结晶,至溶液由黄色变成绿色为止,要一面搅拌一面加入(如果使用氧化――还原光电计测定,则很方便)。

3).除Cr以外还含有其它金属时,确证Cr(Ⅵ)转化后,作含重金属的废液处理。

4).废液只含Cr重金属时,加入浓度为5%的NaOH溶液,调节pH值至7.5~8.5(注意,pH值过高沉淀会再溶解)。

5).放置一夜,将沉淀滤出并妥善保存(如果滤液为黄色时,要再次进行还原)。

6).对滤液进行全铬检测,确证滤液不含铬后才可排放。

2.2含氰化物的废液注意事项

1).因有放出毒性气体的危险,故处理时要慎重。操作时最好在通风橱内进行。

2).废液要制成碱性,不要在酸性情况下直接放置。

3).对难于分解的氰化物(如Zn、Cu、Cd、Ni、Co、Fe等的氰的络合物)以及有机氰化物的废液,必须另行收集处理。

4).对其含有重金属的废液,在分解氰基后,必须进行相应的重金属的处理。

处理方法(氯碱法)[操作步骤]

1).于废液中加入NaOH溶液,调整pH至10以上。然后加入约10%的NaOCl溶液,搅拌约20分钟,再加入NaOCl溶液,搅拌后,放置数小时(如果用氧化――还原光电计检测其反应终点,则较方便)。

2).加入5―10%的H2SO4(或盐酸),调节 pH至7.5~8.5,然后放置一昼夜。

3).加入Na2SO3溶液,还原剩余的氯(稍微过量时,可用空气氧化。每升含1克Na2SO3的溶液1毫升,相当于0.55毫克Cl)。

4).查明废液确实没有CN-离子后,才可排放。

5).废液含有重金属时,再将其作含重金属的废液加以处理。

2.3含镉及铅的废液注意事项

1).含重金属两种以上时,由于其处理的最适宜pH值各不相同,因而,对处理后的废液必须加以注意。

2).含大量有机物或氰化物的废液,以及含有络离子的时候,必须预先把它分解除去(参照含有重金属的有机类废液的处理方法)。

镉的处理方法(氢氧化物沉淀法)

2.4 含砷废液注意事项

1).As2O3是剧毒物质,其致命剂量为0.1克。因此,处理时必须十分谨慎。

2).含有机砷化合物时,先将其氧化分解,然后才进行处理(参照含重金属有机类废液的处理方法)。

处理方法(氢氧化物共沉淀法)[操作步骤]

1).废液中含砷量大时,加入Ca(OH)2溶液,调节pH至9.5附近,充分搅拌,先沉淀分离一部份砷。

2).在上述滤液中,加入FeCl3,使其铁砷比达到50,然后用碱调整pH至7~10之间,并进行搅拌。

3).把上述溶液放置一夜,然后过滤,保管好沉淀物。检查滤液不含As后,加以中和即可排放。此法可使砷的浓度降到0.05ppm以下。

2.5含汞废液注意事项

1).废液毒性大,经微生物等的作用后,会变成毒性更大的有机汞。因此,处理时必须做到充分安全。

2).含烷基汞之类的有机汞废液,要先把它分解转变为无机汞,然后才进行处理(参照有机汞的处理方法)。

[操作步骤]

1).于废液中加入对于FeSO4(10ppm)及Hg2+之浓度的1∶1当量的Na2S・9H2O,充分搅拌,并使废液之pH值保持在6~8范围内。

2).上述溶液经放置后,过滤沉淀并妥善保管好滤渣(用此法处理,可使Hg浓度降到0.05ppm以下)。

3).再用活性炭吸附法或离子交换树脂等方法,进一步处理滤液。

4).在处理后的废液中,确证检不出Hg后,才可排放。

处理方法之二(活性炭吸附法)

先稀释废液,使 Hg浓度在1ppm以下。然后加入NaCl,再调整pH值至6附近,加入过量的活性炭,搅拌约2小时,然后过滤,保管好滤渣。此法也可以直接除去有机汞。

处理方法之三(离子交换树脂法)

于含汞废液中加入NaCl,使之生成[HgCl4]2-络离子而被阴离子交换树脂所吸附。但随着汞的形态不同,有时此法效果不够理想。并且,当有有机溶剂存在时,此法也不适用。

2.6含氧化剂、还原剂的废液注意事项

1).原则上将含氧化剂、还原剂的废液分别收集。但当把它们混合没有危险性时,也可以把它们收集在一起。

2).含铬酸盐时可作为含Cr(Ⅵ)的废液处理。

3).含重金属物质时,可作为含重金属的废液处理。

4).不含有害物质而其浓度在1%以下的废液,把它中和后即可排放。

处理方法[操作步骤]

1).查明各氧化剂和还原剂,如果将其混合也没有危险性时,即可一面搅拌,一面将其中一种废液分次少量加入另一种废液中,使之反应。

2).取出少量反应液,调成酸性,用碘化钾――淀粉试纸进行检验。

3).试纸变蓝时(氧化剂过量):调整pH值至3,加入Na2SO3(用Na2S2O3、FeSO4也可以)溶液,至试纸不变颜色为止。充分搅拌,然后把它放置一夜。

处理废弃物的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电子废弃物;电子废弃物管理;生产者延伸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7-0157-02

我国是一个电子废弃物产生大国,电子废弃物的处置和回收利用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虽然政府对其引起的环境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但仍未颁布专门的法律进行规制,现有条文仅是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仍存在着管理力度不足、法治化程度低等问题。

一、现阶段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制度简析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颁布对电子废弃物的污染防治有指导性意义。本法原则性规定了对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以及对危险废物的相应处置办法。与此同时,该法第18条第2款“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的规定,第一次把生产者延伸责任适用在了固体废物的防治领域,虽然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却为生产者延伸责任成为固体废弃物监督管理制度中的一项原则奠定了基础。

2.《清洁生产促进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的立法理念已经从末端治理转向了全过程控制,并第一次在立法中引入了产品生态设计义务。该法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1],对从初始就制造清洁的电子产品具有指导作用,为生态设计立法在电子产品领域的适用奠定了基础。但针对愈演愈烈的电子废弃物问题,仍缺乏专业的科学处理方法和循环再利用的相关规定。

3.《循环经济促进法》

《循环经济促进法》对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做了进一步的规定。首先,确立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对在拆解和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子产品,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其次,规定了对再利用产品的标识责任,回收的电子产品,经过再生产后销售的,必须严格符合再利用产品的标准,并在显著的位置做出再利用产品的标识[2]。但该法偏重于引导性,法律强制力不足,可操作性较差,这些对电子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和循环利用无法起到根本作用。

4.《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电子废弃物监督管理立法,被称作中国的ROHS指令[3]。为了减少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损害,促进生产和销售低污染的电子信息产品,提出了生产和设计环境友好型产品的要求,这也是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电子信息产品废弃以后的回收处理等不在调整范围之内,且其属于部门规章,法律效力有限。

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电子废弃物监管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该条例较为全面地规定了电子废弃物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规定了废弃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处理发展规划、基金、处理资格许可等制度。其中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要求生产者采取有利于综合利用资源和无害化处理的方案,使用低毒低害、便于再利用的生产材料,生产者应按照规定履行电子废弃物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用于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的补贴,但对于如何推动生产者履行该项责任,并无具体的措施。

此外,为保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有效实施,自2009年以来,环保部、商务部、财政部等部门相继颁布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等规章,对进入监管范围的电子废弃物的种类、拆解处理资质的许可条件和程序、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的方式回收电子废弃物等电子废弃物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进行了规定[4],但因为大多数规章是近期才颁布的,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尚需要时间进行学习,从而有效地贯彻实施,而现有企业要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也同样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其他方面的投入。

二、我国电子废弃物立法体系的弊端

1.立法级别低

随着现代电子工业的发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已不能有效地管理具有高增长性、高危害性,高资源性、难处理性的电子废弃物。而目前我国暂时没有一部较高层次的法律对电子废弃物进行专门规制,现有的法律法规大多数是部门规章。由于这些现有的部门规章立法层级较低,所以当与其他层级比较高的法律法规在适用时发生冲突,就无法得到有效的适用,从而不利于电子废弃物的监督与管理。

2.立法观念落后

我国电子废弃物监管立法的核心理念仍为传统的末端治理模式,重点仍是电子废弃物的拆解和处置工作,最初的产品设计生态化并没有引起立法者的足够重视。即使传统落后的拆解处理方法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现行立法仍然表现出“重拆解,轻回收”的特点,侧重点也仅仅局限于电子废弃物的拆解处理,缺乏切实有效的回收再利用制度。

3.立法重复

目前我国对于电子废弃物的监管采取的是分级与分部门监管相结合的形式。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国家环保局等部门都以自身的职责为出发点,单独或联合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这些部门规章虽然出自不同的部门,但却都是对同一方面甚至同一问题的规定,各部门缺乏有效沟通,从而导致管理职责重合,发生重复立法的情况,而且多个部门皆有权责,还会造成要权推责以致有权无责的后果。

4.责任分配不科学

我国现行立法只是简单地规定了生产者缴纳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的义务,但是却忽视了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分配问题。对于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分配仍不够明晰,因而出现了利益相关者各自为政的情况,极其不利于尽早形成切实有效的电子废弃物监督管理体制。

三、对我国电子废弃物立法制度的完善

我国是世界电子产品的制造和消费大国,在现在和不远的将来,还将会产生大量的电子废弃物,我国关于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的法律规范极不完善,因此,探索应对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的立法方法和思路,显得尤为重要,各责任主体和各监督管理部门应明确自身的职责所在,制定具有原则性、统筹性的单行法,为其他相关部门的立法提供明确的原则性指导,保证各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协调统一,形成完整统一的电子废弃物监管体系。

1.制订电子废弃物管理专项法律

我国现阶段缺乏一部专门规范电子废弃物的法律。现有的部门规章大多数是各部门根据自身具体的监督管理范围而制定的,电子产品的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和消费过程中的污染防治以及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循环利用、处置并没有被涵盖在内。因此,制定一部电子废弃物管理的专门立法作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下位法十分必要,从而严格规范电子废弃物的处理活动,对进口电子废弃物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建立处理电子废弃物的企业的资质制度;进一步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消费者责任制度、清洁生产制度、生态设计制度、基金制度、财政和税收制度等。同时,还应当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其相应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2.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为避免“多重管理”的现象发生,通过立法明确各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从管理组织层面来保证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的顺利完成,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有权无责的现象发生,有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同时,由于国家立法不完善,各地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也呈现不同的特点和管理需求,有必要制定电子废弃物监管的地方性法规,以适应本地区的实际需要,强化地方政府的职责,弥补国家法的不足。

3.扩大公众参与程度

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置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广大公众意识的提高和积极地参与。在立法时可以要求政府通过媒体宣传等有效的方式加大对公众的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正确处置电子废弃物的意识,引导和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环境友好型电子产品,进而通过市场的调控力量促使生产者承担更多的责任[5]。同时要依法鼓励相关领域的专家开展科研活动以进行技术的创新,为电子废弃物的再利用、降低电子废弃物的处置成本、开发高效节能的电子产品提供技术保障。

4.促进电子废弃物处置产业化

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降低电子废弃物的处置成本、研发环境友好型电子产品,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只有先进的科学技术作为支撑,才能提升电子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水平,保证以对环境污染程度最小、资源损耗程度最低的方式回收利用电子废弃物[6]。目前的立法中,关于电子废弃物回收企业的规定较少。应在相关立法中加快限定电子废弃物回收企业的资质并严格审核程序。与此同时国家应鼓励设立大中型电子废弃物回收企业,在经济上给予政策支持,通过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政策支持,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电子废弃物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不但可以加强法律体系自身的整体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还可以增强法律制度的连贯性和系统性,进而为电子废弃物监督管理的执法过程也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使电子废弃物从产生、回收、处置到再利用的整个过程全部都有法可依,各个监督管理部门分工明确。通过法律的完善真正解决电子废弃物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并实现资源的最大化最优化利用。

参考文献:

[1]蒲昌伟.建立和完善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的法律制度思考[J].湖湘论坛,2007,(3).

[2]彭浩晟,罗敏.电子废弃物管理立法的比较研究[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

[3]钟卫红.中国电子废弃物监管立法述评[J].探求,2012,(4).

[4]刘文燕,蒋悦.浅析如何完善我国电子废弃物立法体系[J].现代商业,2009,(8).

处理废弃物的方法范文第3篇

【文章摘要】餐厨废弃物处理成为全社会和政府关注的焦点话题,现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一是食物残渣,被有偿收购进入养猪、渔场,主要用于喂猪、喂鱼,产生“垃圾猪”。 二是餐饮企业将经过过滤的餐厨废水排入隔油池,浮在餐厨废弃上面的废弃油脂可能被一些私营加工厂收购并加工为“地沟油”出售;餐厨废弃物处置和管理的先进经验: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方式;餐厨废弃物处置和管理的建议和对策:政府高度重视餐厨废弃物处置和管理工作,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领导,形成餐厨废弃物监管合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营造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餐厨废弃物处理; 现状; 监管对策

近年来,随着“地沟油”、“垃圾猪”等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社会对食品安全关注与日俱增,尤其在国内“地沟油”事件还未完全杜绝的情形下,餐厨废弃物处理成为全社会和政府关注的焦点话题。随着我市餐饮业的发展,餐厨垃圾日产生量还将呈增长态势,为加强我市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工作,现就我市餐厨废弃物处理的现状与监管分析总结如下。

一、 现状:

餐厨废弃物产生情况与流向:大家对“地沟油”这字很熟悉,对餐厨废弃物有点陌生,所谓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渣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食物残渣俗称“泔水”,废弃食用油脂俗称“地沟油” 。我市现有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共计4000家,每天产生餐厨废弃物约130吨 (经专家预测,江阴市人均餐厨废弃物日产量约为0.1千克),目前这些物流向是:一是食物残渣,被有偿收购进入养猪、渔场,主要用于喂猪、喂鱼,产生“垃圾猪”。 二是餐饮企业将经过过滤的餐厨废水排入隔油池,浮在餐厨废弃上面的废弃油脂可能被一些私营加工厂收购并加工为“地沟油”出售,有可能使地沟油回流餐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经调查,目前我市基本没有持废弃油脂回收加工企业,。

餐厨废弃物管理情况:由于政策法规滞缓,缺乏长效管理机制,一些地方有不法商贩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所谓的地沟油,经过非法渠道,通过餐饮、食品加工等环节进入食物链的情况,我市也开展过地沟油专项清查行动,严厉查处取缔非法地沟油回收加工点。但由于尚未出台适合本市的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政策法规,停留在发动、集中整治、总结督查评估等层面,缺乏长效管理机制。

二、 国内部分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置和管理的先进经验

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方式,走市场化道路: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政府批准的相关企业签订协议,并将产生的餐厨废弃物由企业统一回收处理,企业在合作中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日产日清,不造成环境污染。企业投资建设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厂,并和科研院所合作,研制出有知识产权的餐厨废弃物处理设备,通过蛋白饲料原料生成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减少氮、磷分含量)、生物柴油系统、生物除臭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工艺,使餐厨垃圾处理基本实现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标准化、规模化、自动化以及集成化,有效地推动了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

政府与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合作中,主要在三个方面给予支持,一是列入民生工程,在经费上给予支持。二是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制定相应的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三是在监管力量上给予支持。政府成立由城市管理局牵头,环保、公安、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参与,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加强管理,严厉处罚,规范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三、 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置和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餐厨废弃物处置和管理是一项工程量大、涉及面广而又迫切需要下大力气解决的民生问题,且餐厨废弃物的含水量、有机物含量、油脂含量及盐分含量均较高,营养元素丰富,具有很大的回收利用价值。因此,特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1、 建议政府高度重视餐厨废弃物处置和管理工作,将其列入民生工程,并加大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投入。从实际情况看,解决好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和管理问题至少4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减轻环境污染。餐厨废弃物处理系统中就具有污水处理(减少氮、磷成分含量)、生物除臭功能,排出符合规定且氮、磷成份含量低的水,就能遏制巢湖以及肥河蓝藻问题。二是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泔水猪”问题。三是有利于杜绝“地沟油”回流食物链。四是有利于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2、 建议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使餐厨废弃物处置和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制定地方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要确立执法主体,建立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主要责任部门,强化餐厨废弃物产出单位责任意识,规范餐厨废弃物回收、使用行为。

3、 要加强领导,形成餐厨废弃物监管合力。要成立餐厨废弃物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联动机制。先期,市、镇(街道)都可成立一支专门的监管执法队伍,并落实责任。一是加强监督管理,打击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废弃物行为;二是开展逐户宣传发动,使所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都明确集中收运处置的意义,变被动为主动。

处理废弃物的方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废弃钻井液 处理 方法

钻井施工过程中废弃钻井液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已经引起石油界和广大科技人员的高度重视。钻井液在钻井过程中为达到安全、快速钻井的目的,使用了各种类型的钻井液添加剂,而且随着钻井深度增加和难度加大,加入的化学添加剂的种类和数量也越来越多,使得其废弃物的成分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危害也越来越大。目前油田废钻井液处理方法有很多,这些方法各有一定的局限性。本文从废弃钻井液的组成和对环境的影响入手,介绍了国内外处理废弃钻井液的方法和技术,分析了废弃钻井液处理技术的发展趋势。

1、废弃钻井液的成分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废弃钻井液主要是由粘土、钻屑、加重材料、化学添加剂、无机盐、油组成的多相稳定悬浮液,pH值较高。导致环境污染的有害成分为油类、盐类、杀菌剂、某些化学添加剂、重金属、高分子有机化合物生物降解产生的低分子有机化合物和碱性物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①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的污染;②导致土壤的板结(主要是盐、碱和岩盐地层的影响),对植物生长不利,甚至无法生长,致使土壤无法返耕,造成土壤的浪费;③各种重金属滞留于土壤,影响植物的生长和微生物的繁殖,同时因植物吸收而富集,危害到人畜的健康;④对水生动物和飞禽的影响。

2、废弃钻井液的处理方法

1)循环使用法。有些废弃钻井液、废水、废材料可循环使用。例如从钻井液中分离出的废水可用于清洗钻头;清洗钻头后的废水收集后再循环使用;生产水经过处理后再注入井内以平衡井内压力,也可用于重油的处理。

2)回收再利用法。油基、酯基还有合成基钻井液使用后,可回收其基液用于其它井作为钻井液的基液或作为燃料等其它用途。钻井液中的添加剂也可以采用适当的方法回收再利用。

3)脱水法。脱水法是利用化学絮凝剂絮凝、沉降和机械分离等强化措施,使废弃钻井液中的固液得以分离。采用加水稀释法可以使大量的加重剂通过自然沉降法分离出来,加入无机和有机絮凝剂后,可以破坏固体颗粒表面的结构,中和颗粒表面的电荷 ,促使固相颗粒聚结变大,从而达到固液分离的目的。

4)破乳法。破乳可以采用传统的添加化学剂的方法,利用化学剂的特性破乳。如利用电解质所带电荷的性质不同,或者通过加入化学剂降低钻井液的黏度等。

5)回注法。对毒性较大又难以处理的废弃钻井液可以通过回注法处理。回注方法有2种。①注入非渗透性地层。用压裂液在机械作用下加压到足以将地层压裂的压力,将要处理的废弃钻井液注入地层裂缝中,撤消压力时,周围地层中的裂缝自行关闭,从而防止地层中的废弃钻井液发生迁移。现在在海上钻井时,许多情况下的废弃钻井液处理就是用该方法。②注入地层或井眼环形空间。将废弃钻井液通过井眼注入安全地层或井眼的环形空间。

6)回填法。废弃钻井液在储存坑内通过沉降分离,上部清液达到环保标准后直接排放。剩余部分经干燥后(并不一定要完全干燥,只要到一定程度就行),在储存坑内就地填埋。但必须保持顶部的土层有1.0~1.5 m厚,然后恢复地貌。这种方法不失为一种处理低毒和无毒废弃钻井液的好方法。但不能用于毒性较大的废弃钻井液的处理。

7)生物处理法。生物处理钻井废弃物的方法有许多种。微生物降解法是利用微生物将有机长链或有机高分子降解成为环境可接受的低分子或气体。使用该方法的困难是如何选择合适的微生物菌种和载体。生物絮凝法是在废弃钻井液中加入特殊的微生物,使一些高分子有机物絮凝并且沉积下来,可用于钻井废水的处理。该方法中所用微生物必须是通过自然筛选或诱变培育及基因工程、细胞工程技术获得的特种微生物。这些微生物同时还可以对某些有机物进行降解。

8)固化法。固化法被认为是一种比较可靠的治理废弃钻井液污染的好方法,对于治理难度最大的COD、Cr、pH值和总铬污染最为有效。经过固化液毒性测定,达到国家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对于含水量最高的废弃钻井液,可以结合固液分离技术,以取得最佳的处理效果。该方法适用于膨润土型、部分水解聚丙烯酰胺、木质素磺酸铬、油基钻井液等。

9)焚烧法。焚烧也是一种非常洁净的处理钻井废弃物的方法。因为在焚烧炉的烟窗内都安置有除尘、回收和气体吸收的装置。回收的油和其它物质可以用于油基钻井液的基液或移作他用。剩余的灰烬可以综合利用,对环境没有不良影响。现在国外使用加热解吸的技术,用于加热解吸油基钻井液中钻屑含有的油类物质。目前又发展了低温加热解吸油基钻井液钻屑中含有的油类物质的技术。

10)复合混合法。所用材料为一种粉末和木屑。该粉末具有很好的吸油性能,同时它还具有固氮能力、臭味防护、气味跟踪的特点,具有良好的降解能力。木屑为木材加工厂的副产品,主要是起疏松作用。这2种原料混合使用是一种良好的烃类改良剂。使用该方法处理废弃钻井液时,首先要对废弃钻井液进行分离,回收钻井液中的基液,然后才能按上述方法处理。将除去基液后的钻屑与混合料充分混合。然后将它平辅在一个大场地,不要压实,而要保持相当的疏松程度;让它具有足够的氧气和水分,这样能很快生物降解,同时固氮,成为一种肥料,进入表土层和次表土层,可让植物吸收。经过这样降解后,残留物没有毒性,对环境没有影响,也不会对环境带来潜在的影响。

3、废弃钻井液处理技术的发展趋势

①开发新的环保型钻井液体系和钻井液添加剂。②加强固控,减少废弃物的排放,主要是加强四级固控的管理,对固控设备合理搭配、合理利用,利用高效固控设备。③开发综合利用新技术。应该利用现有的科学和技术在废弃钻井液处理时向综合利用出发,这样既保护了环境又开发了资源。如将钻井废弃物经过一定的技术处理转化成为可供植物利用的肥料等。④降低成本,优化环境。⑤加强井场废弃物的管理。国外对井场废弃物的管理要求非常严格,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同时加强了环境和作业的监控、监督和评估,确保环境稳定。中国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国外的许多技术和经验还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同时可以开发许多先进的管理方法。

4、结论及建议

对于废钻井液的处理方法和技术,目前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的处理方法和工艺会不断地涌现出来。我们应该根据本地环境的特点和要求,进行最优化的选择和组合,以达到最佳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环境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眉山、郑毅,中国废弃钻井液处理技术发展趋势[J].钻井液与完井液2009.26(6):77-79

处理废弃物的方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市固体废弃物 现状 问题 处理处置方法 规划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5(a)-0132-02

近年来我国城市固体废弃物堆积状况严重,尤其是工业固体废弃物难以找到行之有效的处理途径,有些地区还存在监管不力的巨大管理缺陷,这导致城市环境与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威胁影响。就目前形势来看,我国城市固体废弃物整治管理规划工作势在必行。

1 我国城市固体废弃物实际现状与所存在问题

我国人口基数大,大规模已建设与在建设城市较多,所以城市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也相对较大,仅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所积存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就达到66亿t,人均6 t,占地面积超过600 km2。伴随国家国民经济水平及生产力水平的日益提高,城市固体垃圾废弃物排放量已经基本与城市人口数量及经济发达程度呈现正相关关系。以北京为例,每天人均日产垃圾1.3 kg,其中固体废弃物就有0.7 kg。这些生活固体垃圾多以有机质含量较高(45%以上)废弃物为主,纸质偏少,这一点与发达国家正相反。而在无机成分中,主要以灰土砖瓦为主,金属、玻璃含量相对较低。考虑到我国在固体废弃物组成成分及来源方面相对复杂,而相应的垃圾分类及垃圾处理技术还相比国外过于薄弱,所以我国不能完全效仿国外做法,而是应该基于不同城市的不同状况来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规划办法。

相比于生活固体废弃物,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规模及数量更大,从20世纪80年代,我国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发生量都在以3.9‰的数量逐年递增,到目前已经增长到12.5亿t(2016年)。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煤矸石与尾矿组成(占到总比例的55%以上),其他还包括锅炉炉渣、粉煤灰、化工残渣、冶炼渣等。它们的发生源大多为城市当地大中型工业企业(占到70%),像东北工业生产区的辽宁省、黑龙江省等,这些地方的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发生量较大,两省的工业固体废弃物总发生量已经占到全国的1/3以上。

由于处理处置技术受限,所以我国的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在利用率表现方面始终偏低,多年以来它们逐渐被累积起来,根本无法进行合理处理。其中有20%在不经任何处理条件下就被直接排入到自然环境中,造成了严重的生态污染问题。仅从2000―2016年,我国的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就超过1 000起。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对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规划技术越来越成熟,对其的综合利用率也有所上升,其中利用率最高的上海(80%)似乎已经找到了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规划方法。不过从整体来看,我国对两种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开发程度还尚且不足,而面对如此数量规模的城市固体废弃物,我国在未来发展还应该以综合利用为主要路径[1]。

2 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方法分析

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方法应该走多样化发展路线,一定程度上考察海外状况,借鉴一些适合我国应用的处理处置方法。具体来讲包括以下4点处理处置方法。

(1)简易堆肥。

将生活固体废弃物与工业固体废弃物用来简易堆肥,该处理处置方法主要是考虑到对垃圾中较多含量的有机质进行应用,将城市固w废弃物转移到农村,变废为宝,实现对农田的有机肥施肥。

该方法的本质就是将城市固体废弃物中含有有机质的部分分类筛选出来,将它们置于坑洼地,适量洒水,始终保持一定湿度,让固体废弃物中的有机质慢慢分解,过程中再加入适量土并均匀混合,最后便可作为农作物堆肥使用。实际上这种简易堆肥方法还是借鉴于德国一些地区的工业小城镇,他们早在19世纪工业时代开始就利用该方法来处理城市城镇中的生活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并取得了不错的环保成果,最终被推广开来广泛应用。

(2)工厂堆肥。

工厂相比于农村简易堆肥规模偏大,但它的技术设计规划相对正规,处理处置方法也较为严格。这种方法将选定好的富含大量有机质的固体废弃物有序堆放在同一区域,在保持一定湿度状况下利用机械控制来加速固体废弃物的有效分解、分离,最后形成具有一定肥力的可利用有机物堆肥。该方法从法国、荷兰引入亚洲日本之后再引入我国,目前在我国的使用率约为12%。

(3)工厂焚烧。

工厂焚烧属于目前比较常见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方法,它利用专门设备在专门选定区域进行1 000 ℃以上的高温作业,充分燃烧融化固体废弃物,令其快速转化为灰尘。在此过程中主要利用焚烧热能发电,是目前对固体废弃物的最佳无公害处理方法。当然这种工厂焚烧缺点也很突出,那就是它需要高成本的耗电量,另外需要将不可燃固体废弃物筛选分类出来另行处理。再一方面它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空气污染。虽然有些国家及城市由于其存在污染负面因素而不予选择,但是对于大部分国家及地区而言,它的利用率依然偏高,例如日本城市就对城市所存在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大面积分类后的工厂焚烧处理,对该类型废弃物的处理处置量大约占到日本全国垃圾处置量的70%左右。

(4)工厂填埋。

工厂填埋相比而言更加环保,它将固体废弃物经过分层机械压缩压密后埋入土层之中,再用多层土堆放压实,最后进行科学消毒。当然,完成填埋的现场还必须进行绿树种植绿化过程。这种环境绿化工作能够阻断填埋固体废弃物的气体、液体渗出,以达到保护环境不被污染的目的。客观讲,这种工厂填埋方法在发达国家使用量相当高,像澳大利亚、美国的卫生填埋处理处置方法使用率就占到了国家总处置量的80%以上。我国在某些地区也正在使用这种工厂填埋方法,可以见得固体废弃物工厂卫生填埋处置方法不但适用于发达国家,也非常适用于发展中国家[2]。

3 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规划流程分析

3.1 规划目标

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规划目标应该着眼于全局,例如对该类垃圾的积存量统计、未来的积存量设想等,对每一阶段的现实工作都要进行了解与决断,最终结合城市实际建设状况、经济能力、总体规划与现有技术水平来调整规划目标,基于经济―环境相互协调发展原则来为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规划给出最优秀的选择方案。

3.2 规划路线

规划路线基于技术路线展开,城市相关部门要结合实践经验与相关资料,提出相应技术路线,并对未来进行基本指导思想预测,围绕行政政策来建设可行性规划技术路线,如图1。

3.3 现状调查分析

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规划现状调查应该基于社会经济与环境两个层面展开,其中社会经济调查主要针对规划目标与所选取处理技术展开。它所考察的主要包括了城市经济状况、城市居民生活状况、社会企业生产状况、包括当地的人文文化风俗等,这些对固体废弃物的发展与处置都会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所以必须对城市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另外,环境调查主要围绕城市生活垃圾、发生量、固体废弃物化学物理特性、废物回收率、污染源分布、强度与危害性等因素展开。该阶段要在调查基础上指出问题,并进行全面综合性分析,然后才能开始对城市固体废弃物实施处理处置[3]。

3.4 未来预测

未来预测还要根据城市、城市社会及当地环境现状展开,主要围绕未来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发生特性与发生量M行预测,构建预测数学模型,对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废渣排放进行多元化计算,最后得出未来预测结果。这有利于城市进行未来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

4 结语

城市固体废弃物是目前城市经济与环境发展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固体废弃物的种类与处置成本也在持续上升。在这种状况下,必须结合固体废弃物特征与科学合理处置规划方法来实现政府、社会组织的双管齐下,对固体废弃物实施全面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最后达成城市固体废弃物合理处置目标。

参考文献

[1] 季泰.城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规划和场地选址方向探讨[J].城市地质,2007,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