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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学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教育部门缺乏对学校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这一点从现行教材的设置便可看出,在现行的教材中,只有初中二年级一门法律基础课,而小学六年和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或者仅仅流于形式,半年将一次法制课。同志指出: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而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承担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任,所以教育主管部门应重视起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应该认识到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
其次,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学生积极性不高。现在的法律课教师多为带班上来的政治教师,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任何积极性可言。
第三,法制教育仅仅局限于校园和课堂之内。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现在的法制教育仅仅局限在了校园之中和课堂之内,很少有学校能把学生带出去学习,或邀请其他单位参加,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只把教育局限在了45分钟的课堂内,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二、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解决办法
首先便是各级教育部门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应该编写一套完整而系统的法律教材,我国的法律已形成了已宪法为母法的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教育部门应组织力量,根据未成年人成长发育的特点和认知和接受能力,编写一套小学、中学甚至大学的法律教材,使未成年人接受法制教育系统化、持续化,比如说,根据儿童的特点将编写成法制连环画的形式,让他们初步建立法律观念,而到了中学,可采取文字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形成法律意识等等。
其次学校应该录用一些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做任课教师,他们的法律意识比较强,理论功底深厚,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诠释法律,并且也能在教学中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给学生多一些案例教学和形象教学,以案说法、以例释法,化抽象为具体,变枯燥为生动,能很好地避免照本宣科的填鸭式教学,赋教于乐。并且学校的法制课不必向语文、数学那样每周安排很多课程,所以一般一个学校有一至两名法律教师就可以了,不会过多的增加学校的负担。
青少年是普法的重点教育对象之一。我局按照《意见》的要求,全力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把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放在重要突出位置,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狠抓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及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等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一、 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我局主要采取“送法进学校”、“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等形式,利用各种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重要时机,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集中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连续开展,各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学校学生必修课内容,每学期安排十课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在高中和初中,我们重点结合全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以案说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条文的讲解学习,以提高中学生辨别是非和知法、守法的能力;在小学,我们把普法重点放到简单法律常识的讲解上,让小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学法习惯。
我们还将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一是落实未成年人普法讲师团成员的讲课任务,定期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课活动,并及时对未成年人普法讲师团成员进行补充调整、组织培训。二是在创办一批法制教育基地,通过法制讲座、图书阅读、板报展览、模拟法庭等形式,拓展开辟青少年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三是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定期培训,落实职责,明确任务。
二、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我局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失足青少年建立个人档案。对失足青少年有困难必访、有纠纷必访、遇突况必访,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找安置帮教对象谈一次心、写一封信、办一件实事;与他们结成“一帮一”对子,杜绝脱管、漏管现象。把法制教育延伸到监狱、少管所,做到经常与其家人取得联系,通过送法律书籍、发公开信、赠生活用品,用法制进行帮教,用真情触动心灵,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知道社会没有抛弃他们,增强他们好好改造的信心。我局还依托律师事务所、街道司法所等,主动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加强对“边缘青少年”的帮教工作,组织、指导街道司法所会同村居居委会,对劳教解教或判处缓刑的社区青少年,做好矫正工作,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错)率。
三、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我局坚持将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及时地解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深化认识,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实行定点联系制度,专门设立县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维权工作站,随时收集全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以便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我们编印了《县法律援助服务站工作手册》,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指派、监督等环节,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的监督。严格实行法律援助责任制度,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案件采取任务到所、定案到人、责任到人。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站主动、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加强 “12348”窗口形象建设,积极利用 “1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解答未成年人的法律咨询,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方便和有效的法律服务。
四、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关键词:犯罪率 犯罪特点法制教育
中图分类号:D523.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全国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高达15万。以重庆为例,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从1998年的1187人上升至2008年的2469人,上升比例为108%。未成年人犯罪的恶劣程度、社会危害后果的严重性均明显加重,严重暴力犯罪占60%以上。青少年的犯罪率逐步上升的今天,法律教育的重要意义越发明显,而作为中职生这个特殊群体,其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谕。
由于留守孩子家庭教育薄弱,而中职生大部分又来自这样的家庭,因此,中职生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尤为重要。近年市场对技能人才的要求越来越多,致使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日益扩大,要培养综合素质高的新一代建设者,而法律意识的培育又是新时期新形势下中职生所应具备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专家预测,今后,未成年人犯罪仍可能呈持续上升趋势。这说明:青少年犯罪不仅具有低龄化的趋势,而且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特点,有: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如2001年,在某城市公园发生了一桩血案,一年仅14岁的少年被捆绑双手,身上被打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此案告破后,挖出了一个犯罪团伙。这个团伙共有32人,最大的16岁,最小的才12岁,他们成立了“好汉帮”、“神龙教”,还有敢死队,其中有“老大”、“军师”、“打手”等。少年“黑社会”已露端倪;
2、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并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
3、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有一起案,三个被告均为未成年人,一个才15岁,但在对付舞厅小姐实施时,显得非常“老练”。现在很多制造病毒的“高手”都是青少年。再者,犯罪的低龄化也比较突出。13、14岁的小孩动辄拿刀伤人、杀人,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
从以上统计材料可以看到,当前中学生违法犯罪情况突出。而绝大部分中职学生来自中考落榜生,学生的整体法律素质较低,情绪偏激、冲动,办事容易意气用事,教育困难。但,中职学生模仿性强,可塑性大,是形成法律意识、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行为习惯的最佳时期。所以在中职学校加大加强了法律知识教育,非常必要。其中,在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学中开设《法律基础》教学,越来越引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视,同时得到了社会和家庭的认可。
二、当前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重视相对不够,法制教育没有放在足够重要的位置。中职学校学生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党和国家对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无限关怀,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保护明确的规定:要求学校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2.教育方法简单,法制教育效果不佳。近年来,大多数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大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很少有学校能让学生走出去学习,或邀请其他单位参与学生法制教育,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3.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同时,由于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主要是靠家庭与社会的教育,许多家长对在校生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即使进行教育也很有限,特别是对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的青少年,由于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只有通过社会环境来约束,因此,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象突出。
三、如何增进中职学生法制意识
(一)首先,学校应先加强教师自身素质的培养。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具备高素质的法律专业教师,充实法律教师师资队伍,保证学校法制教育课程的有效实施;另一方面,要鼓励现有法制教育的教师通过进修、培训的方式,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提高自身的法制素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道德水平。
其次,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普法宣传,多收集一些相关资料,从中加以提炼,引导他们的思维,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及应用,做到防患于未然,减少学生步入社会产后产生的犯罪率。
(二)增强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减少青少年犯罪率
建立科学完善的法制教学内容,宣传讲解与中职学校学生的身心发展阶段相适应以及与紧扣专业实际开设不同的法制教育课程。在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基础上,结合各专业情况开设一些法律课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等可以作为汽修类专业学生必修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则可作为财会专业学生必修的法律。
在本人教学过程中,为了达到教学目的,有时我采用模拟情景教学模式,从教学内容具体需要出发,创设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具体场景和氛围,引起学生情感共鸣的体验。应用精选鲜活的案例分析辅助自然引入。有一次我就以“青少年打群架与法律中的聚众斗殴有什么密切联系以及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等?”讲了一个案例,然后让学生们进行分组正反方辩论。让学生从已有的法律知识和生活经验出发,了解法律与日常生活的密切关系。最后我讲解了答案,阐述了理由,并表扬了积极思考,勇于表达自己见解的每一位同学。告诉他们青少年学会自我保护,不仅需要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和勇气,也要有保护自己的智慧和方法:遭遇意外险情与伤害时,需要冷静,要学会运用最有效的救助方法;遭遇不发分子的侵害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特别是在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要与其硬拼,而要讲究智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保住最大的合法权益。帮助学生认识理解法律在当今法治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学会用法律知识去认识生活,认识社会和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简单的问题,逐步提高学生应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认识现行法律对维护当今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发展,推动人类进步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中职学生学法守法护法意识,使学生在面临与法律知识有关的社会生活问题的挑战时,能做出理智,合法的决策。
(三)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进行法制教育学习。现代社会,报刊、电视、网络等已成为中职学生学习知识、交流思想,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一方面,教师应引导学生关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传媒。例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庭审现场》、《案例说法》,等栏目,搜集与法律条例相通的法律案例,去感受和体验法律的严肃性,切实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法制教育,针对网络教育与其他载体教育的不同特点,开辟学校法律教育新空间,开展定期的网络法制知识的普及、专家讲座等。并开展相应的活动,让学生了解网络法制知识,培养正确的网络兴趣,建立其良好的网络法制自我意识。
总之,在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实践中,教师应该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和生活中的案例汇聚到课堂教学中来,让中职生的法律基础知识课堂变得鲜活,真实和高效,让他们在熟悉的生活情境中感受法律的重要性。其次,作为一名合格的中职生,就应做到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只有这样,学校才能培育出有社会道德规范,对社会负有道德责任的,高素质的劳动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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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靠 “五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网络
多年来,我们以“五老”为骨干,通过整合社区资源,组织发动驻区单位广泛参与,初步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网络,形成了齐抓共管、齐抓共育的局面。社区居委会成立了主要由学校、驻区部队等单位以及社区“五老”组成的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形成了家庭、社区、驻区单位三级联动的教育网络。同时,大力加强社区“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组建了一支由36名“五老”人员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做到每个生活大院、居民小区、居民小组都有“五老”成员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此外,我们还利用社区市民学校,定期组织未成年人家长进行学习培训,提高家庭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自觉性,切实做到面上有网络,点上有骨干,家庭有要求,使辖区内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本实现全覆盖,为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注重实效,多措并举,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
“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能否根据未成年人思想实际和心理、生理成长的客观规律,因势利导,因人施教。自创建以来,我们紧贴社区实际,加强对未成人思想现状的调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一抓普法教育,寓教于学,推动未成年人学法懂法。首先,我们发挥辖区内部队、Xx第三十四中学等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依托社区军民讲坛为载体,结合学校青少年法律课程,邀请部队官兵、律师、民警结合校园案例为学生讲解法律知识,使学生们深受教育。今年,我们就配合学校组织了6场青少年法制课和爱国主义教育,受教育达1600多人次。在日常。社区通过把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未成年人受到生动形象的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学法自觉性,大大增强了社区青少年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
二抓舆论宣传,寓教于导,营造未成年人自觉守法氛围。今年,我们在农场巷的Xx34中的校园旁与区司法局共同打造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文化墙,进一步加大对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宣传教育,用正确的舆论熏陶未成年人。社区多次组织学生观看禁毒文艺演出和图片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另外,社区与共建单位开展“大手拉小手、文明进社区”活动,举办了“共享青奥盛会、共创社区未来”、“倡导5.4精神,挥洒青春风采”、“爱祖国爱科学夏令营”等一系列活动,用爱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
三抓义务监督,寓教于管,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多年来,“五老”志愿者队伍常年活跃在社区,是我们开展关工委工作的一支基本力量。一是当好文明监督员。我们组织了30多位“五老”,作为文明礼仪义务监督员,向青少年及其家长发出文明礼仪倡议书,对各种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劝阻。社区“五老”经常深入到后街背巷,深入到居民家中,劝戒青少年不参赌,不吸烟,不酗酒,不看黄色小人书和碟片。同时,他们还主动调解居民之间的矛盾,制止家庭暴力、赌博等不文明行为。老同志的举动,为青少年树立了典范,净化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三、立足长远,常抓不懈,努力创新“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的长效机制
“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近年来,我们从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入手,大胆实践,努力探索“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的长效机制。
一是齐抓共管建立“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联席会制度。我们建立了议事制度,每季度召开青少年法制教育联席会,邀请学校、法院、派出所、律师事务所等驻区单位以及老同志参加,对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工作中存在问题、今后打算、活动开展等进行研究布置。社区的团组织制定“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计划,并根据各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建立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台帐,定期进行创建活动的总结、评比、表彰,使“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的激励机制。“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是一项艰苦的工作,必须要有相应的激励机制,才能引导法制教育向更高目标迈进。几年来,我们在街道党工委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的激励措施,建立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激励机制,推动“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健康发展。一方面,社区党委加大对“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的投入,解决创建工作经费,同时为激励老同志奋发工作,在暑假期间,给每一位老同志发了毛巾、防暑药水等,为他们工作创造便利。另一方面,我们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精神鼓励和表彰。如,Xx新村的老党员邹学玲,长年为社区和为青少年提供无偿服务,赢得居民的广泛认同。
1、是我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总则第六条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作为国民素质教育的有机构成被写进了教育法。目前在校的中小学生,正是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预备队和生力军,作为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法制教育在中小学教育中与科学文化、思想品德教育一样占据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必须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法律素养。
2、是培养现代合格公民的基本途径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大基本国策,也是实现富民强国和公平正义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公民的法律素养是前提条件。而要培养公民法律意识,增强公民法律素养,关键在于进行法制教育。现代公民的法律素养培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从中小学生抓起。只有从小进行法制教育,通过长时期的知识学习、实践锻炼以及潜移默化的习惯培养,广大青少年才有成长为遵纪守法的现代公民的可能。因此,中小学法制教育可以说是培养现代合格公民的基本途径。
3、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正是其法制观念淡薄,甚至有人自己做了违法的事情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未成年人犯罪带有很大盲目性,往往因为一时性起,一念之差而铸成大错,大部分少年犯罪时不知道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能够从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就能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因此,在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是解决当前日益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有效措施。
二、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教育缺乏系统性
中小学的法制教育与其他学科教育相比,师资力量及教学资源都显得相对薄弱。纵观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教材内容,涉及法制教育的内容并不多见,中小学法制教育缺乏与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及接受能力相契合的系统讲授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材。中小学法制教育缺乏系统性,主要表现在:中小学法制教育缺乏统一的领导组织机构、统一的教育计划安排,缺乏长远规划和近期具体目标;缺乏对学校法制教育的总体研究;没有统一评估检查的具体标准;没有把法制课作为主要课目列入教学大纲,缺乏教学参考资料等等。
2、教师队伍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教师在学校教育中处于主导地位,教师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成效。然而,现阶段绝大多数中小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他们往往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知识,另一方面又相对缺乏实践经验,难以帮助学生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实际问题从而使教学质量大打折扣。此外,一些中小学教师自身法制观念淡薄,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甚至出现了与法制教育的宗旨相对峙的教师“教育犯法”现象,如罚抄作业、罚站、取消午休、站办公室、放学晚回家等惩戒方式。
3、学校、家庭、社会各方未形成法制教育合力
不少人认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只是学校有这方面的教育任务,社会、家庭不需承担太多的责任。在教育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许多家长对在校生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很少对自己子女进行有效教育。而不少家长的脑中还保留封建时代的“万般皆下品,唯有独书高”的思想,对法制教育并不重视。此外,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部分地区社会不良风气盛行,没有营造出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文化环境。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社会环境的约束力量有限,因此,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实突出。只靠学校和老师在那里演独角戏,没有形成教育合力,必定造成教育效果低下。
三、中小学法制教育开展必须坚持的原则
1、要坚持素质教育的方向性原则。
学校教育是学生法制教育进行的主要场所,教职工对学生的培养教育负有重大的责任。然而,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如同思想政治课程一样,时冷时热,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应试教育在我国有着漫长的历史,片面追求升学率依然是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升学率高低成为评价学校教育效果优劣,教师教学工作能力强弱的唯一标准。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学校领导不够重视,教师积极性不高。《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学校教育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为坚持全面育人指明了方向。要解决学校教育中存在的“唱的是素质教育的调,走的是应试教育的路”问题,必须从观念到实践上,坚持素质教育的方向,建立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教育评价体系,着眼于每一位受教育者,德育智育并重,成才与成人相结合,关注学生全面发展,造就社会主义各行各业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
2、要坚持全面规划性原则
中学开展法制教育要做到把法制教育作为必修课,贯穿于中学教育的全过程,落实在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的各个环节上。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体系,建立以学校教育为核心,涉及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点连线”的法制教育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法制教育取得更大的成效。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不同学龄段的学生设定不同的教育目标,循序渐进,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3、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正确的理论来源于实践,并服务于社会发展,接受社会实践检验。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获取法律知识,由被动接受到自主行为,也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课内课外相结合。学校法制教育要克服照本宣科、满堂灌、满足于讲授书本知识的倾向。学生需要的是情感体验,通过实践,丰富和充实人的内心世界。因此,无论是课内还是课外,都应注意结合社会生活中的案例,注重以案释法,引导学生用学到的法律知识去剖析,从实践中学法,从学生自己的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做起,遵守班规校纪,时刻检点自己的行为,促进良好班风校风的形成。
四、完善中学法制教育的对策
1、明确法制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
以传授知识为载体,以预防犯罪为目标的传统法制教育具有明显的工具性,难以使学生产生对法制产生的真诚认同。“法治的真正实现不在于用法律条文来取代现有的文化传统,而是要把人们对法律、法治的信念融入到人们的血液中去。知法并不必然守法。”因而,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重点在于培养包括权利义务意识、宪法意识在内的法治意识,而不是在于系统地习得多少法律知识,更不是单纯的预防犯罪。法制意识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每个公民自身文明素质提出的基本要求。我们应切实认识到中学法制教育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未来,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只有如此,才能正确设定中学法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能才界定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地位。
2、合理设置课程、编排教材
强化法制教育仅靠其他学科附带性的教育是不够的,法制意识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缓慢的过程,教育主管部门应考虑根据青少年年龄特点编写相对系统完备的法律课程教材,使中学生、小学生在各年级都有相应的法制课程。在教材编写上,可考虑以法治连环画、动漫视频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为主,在内容上应注意案例教学,使学生在相对轻松的氛围中掌握法律知识,完成法制意识的培养。
3、引进法学类专门教师
人才始终是教育发展的源泉、动力和目的,保证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要在中小学引进具有法学专业知识的人才,专门从事与法制教育有关的工作,以弥补多年来基础教育中存在的普法不及时、人力资源不足的现状,保证中小学教育中“重在治本,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帮助学生培养形成一定的态度和信念,理解法律如何体现集体的意志和价值观,理解法制教育的目的、基本态度、价值观等如何通过学科内容和教育方式得以实现。因而专业化教学人员的存在是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