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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范文第1篇

【摘 要】重大突发事件中谣言传播的群体极化过程经历了酝酿期、徘徊期、爆发期三个阶段,并呈现出极化反应的迅速性、极化过程的激烈性以及极化方向的不确定性特征。本文深入分析了重大突发事件中谣言传播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原因,认为群体极化主要是由信息环境中的“新媒体失范”、“特定群体”的本质属性以及个体的“危机迷情”和“无意识”心理等三方面因素造成的。

【关键词】新媒体环境;重大突发事件;谣言传播;群体极化

重大突发事件谣言传播的群体极化现象

目前,我国正处在急剧变革的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经常出现。西方学者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在20世纪80年代就预言了以“新型风险和不确定性”为标志的风险社会即将到来。“贫富差距扩大使贫穷和富裕导致的环境危险、科技—工业危险并存”[1]是中国风险社会的特点。在风险与不确定性并存的背景下,各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经常出现。重大突发事件的爆发往往伴随着谣言的大量滋生和迅速蔓延,有学者认为,“从未有一场暴乱的发生不带有谣言的鼓动、伴随和对激烈程度的激化”[2]141。所谓谣言,是指“一种通常以口头形式在人们中传播,目前没有可靠证明标准的特殊陈述”[2]2。该定义将谣言作为一种动态的而非静止的信息形态来考察,强调了谣言的“传播性”和“未经证实性”的特征。但是,随着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基于重大突发事件而产生的谣言,其传播速度更加迅速,传播路径更为复杂,传播形式也不再局限于口头传播,而是融合了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等多种传播方式。因此,笔者从谣言的事件指向性角度,将新媒体环境下重大突发事件谣言定义为:基于重大突发事件而产生的,通过多种传播方式广泛传播的一种未经证实的信息。

近几年来,重大突发事件谣言常常呈现出大规模爆发的态势,尤其是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使得重大突发事件谣言在传播的过程中极易产生“群体极化”现象。所谓的群体极化,是指“团体成员一开始就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一方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加极端了”[3]。当重大突发事件谣言在意见相似的相关利益群体中传播时,起初会形成关于谣言的“舆论漩涡”。随着谣言在群体中的进一步扩散,在意见领袖的引导下,群体意见逐渐向某一端倾斜,并最终呈现出“排山倒海”般的极端化现象,有的甚至演化为极端的群体事件,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如2007年的广州香蕉致癌事件、2008年的贵州瓮安事件、2011年的日本地震所引发的“抢盐风波”等。本文重点分析重大突发事件中谣言传播群体极化的过程和特点,在此基础上探讨谣言传播中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原因,希望为重大突发事件中谣言传播的群体极化现象控制研究提供参考。

重大突发事件谣言传播中群体极化的过程和特点

在重大突发事件谣言传播中,群体极化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群体极化的酝酿期。起初,重大突发事件谣言在由事件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特定群体”中传播。在谣言传播的同时,以谣言为载体,基于重大突发事件而产生的群体利益诉求或情绪也在群体中传染,群体极化处在酝酿阶段。第二,群体意见的徘徊期。谣言具有“未经证实性”的特征,而群体中的“意见领袖”起着引导群体意见的作用。因此,在“意见领袖”的引领下,群体成员间会进行短暂的意见讨论与博弈,谣言极化的方向也在“真实”和“虚假”之间摇摆不定,群体意见处在徘徊阶段。第三,群体极化的爆发期。徘徊期过后,群体意见开始偏向某一方向;出于群集本能或者群体情绪的渲染,群体中越来越多的人迅速地向群体意见偏向的一方移动,“从众流瀑”现象产生,谣言传播到达一个“极化点”;随后,在“极化机器”——新媒体的推波助澜下,“极化点”被迅速引爆,群体极化现象就此爆发。谣言传播最终呈现出两种发展趋势——谣言大规模爆发或者谣言在此群体中得到纠正。

从谣言传播中群体极化的过程来看,我们可以得出,新媒体环境下重大突发事件谣言传播中群体极化现象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极化反应的迅速性。一方面,网络等新媒体充当了谣言极化的“机器”,信息复制方便、快捷成为谣言极化的“助推器”;另一方面,群体中的个体,在群体情绪的渲染下,出于群集本能,会对谣言迅速地作出反应。第二,极化过程的激烈性。在经历短暂的徘徊期之后,群体意见一旦开始向某个方向倾斜,“从众流瀑”便会在短时间内迅速涌现,并呈现出势不可挡的态势。最终,“极化点”被引爆,群体极化现象爆发。整个极化的过程历时短暂,演化激烈。第三,极化方向的不确定性。在网络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各自群体中的“意见领袖”。由于个体在认知、经验等方面的不同,对于谣言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判断,因此会导致谣言向着“真实”或者“虚假”两种不同的方向极化。当谣言向着“真实”的方向极化时,虚假的言论得到纠正,谣言在群体中的传播会逐渐偃旗息鼓,直至消失;当谣言向着“虚假”的方向极化时,谣言在群体中会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并可能呈现出大规模爆发的态势。

重大突发事件谣言传播中群体极化现象的原因分析

重大突发事件谣言在传播过程中,之所以会产生群体极化现象,是由多方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除了重大突发事件谣言自身更加突出的“模糊性”、“反常性”以及“相关利益所带来的重要性”[4]46-47等特点外,笔者认为主要是以下三方面的原因引发了群体极化现象:

“新媒体失范”是谣言传播中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外在因素。所谓的新媒体失范,是指“网络社会价值与规范体系的缺失与不健全所导致的调节作用的弱化及失灵,并由此产生整个网络社会的混乱无序以及网络社会成员在虚拟情境下违背主导社会规范的行为,即社会失范在网络等新媒体中的具化。”[5]在新媒体失范的环境下,网络中存在着诸多不安全的因素,比如网络黑客、病毒肆虐、淫秽色情、虚假新闻等垃圾信息。尤其是随着带有“独立通讯社”特性的微博的发展,使得网络上的信息更加呈现出鱼龙混杂、真假难辨的特点。在混乱无序的网络信息环境中,重大突发事件谣言恣意横行,并在传播过程中极易引发网民的极端失范行为,比如由谣言所引发的危害社会的群体性事件。此外,在重大突发事件谣言的传播过程中,新媒体失范的另一个表现就是充当了谣言极化的“机器”。在网络传播中存在着“协同过滤机制”,即网民根据个人的喜好,通过链接、跟帖、转发等方式,对信息进行选择性过滤。“协同过滤机制”容易使有着相同观点、相同需求的同质性群体聚集起来,这构成了重大突发事件谣言传播中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群体基础。简言之,信息环境中的“新媒体失范”一方面提供了重大突发事件谣言极化的土壤,另一方面也使网络中同质化的群体聚集起来,充当了群体极化的“机器”。

“特定群体”的本质属性成为谣言传播中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内在动力。新媒体环境下,重大突发事件谣言传播的群体主要是指,因为某种兴趣爱好、某种暂时的利益或者情感等因素而形成的以网络群体为主的特定群体。这种特定的群体相聚在一起就像“在拱廊中躲避阵雨的人群一样”,因此具有同质性、临时性、流动性以及群体成员责任意识较弱等诸多特点。在这样的一种群体中,我们可以发现:第一,群体传播过程中的群集本能是谣言极化的驱动力量。群集本能指的是,群体成员出于本能,通过协调自己及其同伴的行动,从而达到与群体行为的一致性。[6]当重大突发事件谣言在“特定群体”中传播时,群体成员之间会因为共同的利益诉求或者情感因素而产生暂时的群体意识和群体凝聚力。在群体意识和群体凝聚力的作用下,出于群集本能,个体意见会向群体意见靠拢,导致群体意见逐渐向某一级倾斜,并最终产生群体极化现象。第二,群体责任的共同承担为谣言极化提供了安全保障。法国著名学者勒庞发现在群体心理学中存在这样一种规律: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机制在狂热的群体中失去了效力。“群体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异质的群体中间,又会因为责任感的彻底消失而强化。”[7]211-212当谣言在群体中传播时,个人的责任转化为群体的共同责任,个人无须为自己极端的行为承担责任,这为谣言的群体极化提供了安全保证。第三,群体中的意见领袖决定着群体极化的方向。意见领袖,主要是指在人际传播网络中为他人提供信息,同时对他人施加影响的活跃分子。在新媒体环境下,意见领袖的“重新赋权”使普通群体成员也可以起到引领舆论的作用。因此,当重大突发事件谣言在特定群体中传播时,提供关于谣言信息量较多的个人可能就会成为意见领袖。由于在谣言判断上存在差异,具有成为意见领袖可能性的个体,会对谣言极化的方向产生重要的影响。相对激进的意见领袖,会使谣言向着“激进”的方向转化;相对保守的意见领袖,会使谣言传播向着“谨慎”的方向转化。最终,谣言传播呈现出两种发展趋势——谣言大规模爆发或者谣言就此偃旗息鼓。

个体的“危机迷情”和“无意识”心理是谣言传播中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心理基础。“危机迷情”是指“在危机状态下,在环境、沟通、利益等变量的作用下,危机管理组织和危机利益相关者在心理和行为上的混乱状态”[4]82。当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事件的利益相关者普遍会出现恐慌、焦虑、急躁等心理。在这种状态下,当谣言席卷而来时,个体沉浸在烦乱的内心世界中,失去理性地辨别谣言的判断力,容易轻信谣言;另外,“危机迷情”心理状态下的个体,容易受到群体情绪的传染,并且会尽一切可能去寻找情绪宣泄的出口,因此容易产生极端化的失控行为,导致不安定事件的发生。社会心理学的研究也表明:当个体进入群体时,心理上会发生改变,并且会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识。“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思想和感情因暗示和相互传染作用而转向一个共同的方向”[7]51,群体的倾向淹没了个体的声音,群体心理取代了个体心理,使得群体意见向某一端倾斜,并最终产生了群体极化现象。由此看来,个体的“危机迷情”心理和“无意识”心理构成了群体极化现象的心理基础。

结 语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做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决定,并提出加强网络舆论的引导,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的重要议题。新媒体环境下,重大突发事件谣言极易产生群体极化现象,从而引发网络舆论的动荡甚至社会的动荡,并对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影响。今后,急需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谣言传播的群体极化现象的探讨,以期构建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王芳.危机传播经典案例透析[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2.

[2]奥尔波特.谣言心理学[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141.

[3]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47-50.

[4]胡百精.危机传播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5]宫承波.新媒体失范与规制论[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8.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范文第2篇

关键词:群体性突发事件 特点 应对

群体性突发事件是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体现,它参与人数较多,且规模较大,人员冲突激烈,对社会的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我国经济的发展已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国内人均GDP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然而,当前我国却进入了一个社会矛盾的多发时期。社会主义的目标在于共同富裕,人民渴望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缩短彼此之间的经济收益差距,同时也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极易酿成群体性冲突,危及社会安康。社会深层次的矛盾拷问着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改革现状,而新的突发性事件也对当前政府应对这种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有效地应对群体突发事件,那么政府就必须从制度、法律以及临场应变等方面加强应对,以预防为主,以人为本,一旦发生要能及时妥善地处置应对。

一、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

近几年来,我国社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频率越来越高,所涉及的问题也越来越深,社会核心矛盾已真正危及到了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威胁。尤其是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城市化建设时期,社会利益多元化诱发了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酿成规模不同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新出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具有如下特点:

1、的主体更加复杂

当前,我国社会转型与经济结构的调整必将触及到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影响到一部分群体的权益,而企业改组、城市化进程加快、政府权力滥用、房屋拆迁等问题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突发性事件。这些的主体所涉及的行业、原因等十分多样,主体身份和地区分布也更加复杂。

2、事件的焦点具有交叉性

新出现的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在利益层次方面大多具有一定的交叉性,其焦点的成因十分复杂,及时解决、协调的难度较大。各不但包括民事、经济、文化、治安、房屋建设等,还包括一些跨地域、跨行业的行为,参与人数规模并不固定,且冲突的对象上至政府,下至企业,其诉求内容具有很大的交叉性,加大了事件应对处理的难度。

3、事件传播具有广泛性、迅速性,其影响深且大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社会信息传播的速度和途径都得到了巨大的改观,人们利用多媒体网络、电话等新型工具来传播信息,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然而,这也给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出现提供了便利,使突发事件信息传播更为广泛、迅速,事件的影响也空前扩大。

4、事件的走向具有激化性

在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以后,由于处理的不及时或者处理手段、方法难以满足群体的要求,导致群体情绪失控,引发游行示威、堵桥封路、集体上访,甚至暴力抗法等严重后果。新型的群体突发事件由于传播媒介的广泛传播,极易从小事件扩大到全局性的大事件,由民生经济领域蔓延到政治领域。

二、政府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要点

群体性突发事件是由于社会深层次的矛盾在法律框架内难以得到及时的解决时,所发生的群体性过激反应,说到底,它仍然属于人民内部之间的矛盾。政府在应对这种群体突发事件时,必须采取以预防为主,制度建设与现场协调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来应对新出现的群体突发事件。

1、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应急机制建设

(1)建立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保障社会转型时期各阶层利益关系的稳定。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而我国的国情则决定了在社会转型期必然会出现先富与后富的群体性关系,政府如何减少社会两极财富分配以及收入差距逐渐拉大的现状将决定各阶层社会利益关系的稳定。另外,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群体之间的利益能否实现平衡,政府能否保障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则成为了减低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的关键所在。

(2)健全法制基础,应对不断出现的新型突发事件。法律法规是政府行使行政权管理权的主要法律依据,任何政府行为都必须有法可依。在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时,一些新出现的事件由于在法律法规建设上还不完善,导致政府决策失误,以致酿成更大的群体冲突。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应对新出现的突发事件。

(3)完善诉求通道,拓宽沟通渠道。的爆发必然会经历一个沟通失败的过程,由于政府或者其他群体未能及时、有效地满足诉求方的要求,才最终导致矛盾的升级。因此,要预防向过激反应转化,那么就必须建立一条畅通的诉求通道,让群众的不满情绪得到宣泄,让人民的意见得到及时的重视。同时,政府部门还要拓宽与民众的沟通渠道,给人们普及法律知识,并提供法律援助,使人们懂法、守法,在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时,诉诸于法律途径,而不走过激的老路子。

2、加强领导干部现场协调和梳理工作

(1)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并根据现场特点进行协调。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爆发多是由于经济利益纠纷或者合法权益纠纷的问题,而领导干部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在发生以后,领导干部必须亲自到场,迅速明确和抓住矛盾的根源,并召集利益攸关方进行统一协调、分流疏导,控制群体矛盾的扩大。同时,要充分听取冲突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召集专家进行商讨,尽快拿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多种方法并用的措施,力争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群体突发事件核心人员一般较少,而围观、起哄的人员则占据大部分,我们在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劝离无关群众,同时采取多种途径做好细致的劝解工作,争取多数,孤立少数,力争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直至平息。

参考文献: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范文第3篇

摘要:互联网已经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不可以分割的重要部分。网络非正式群体在大学生中间开始普及,几乎每个大学生都存在于一个或者多个网络非正式群体中。由于网络非正式群体属于新兴学生群体、发展速度快、隐蔽性强,对高校日常管理中带来很大影响,对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也逐渐凸显出来,而对于其研究显得相对滞后,如何利用网络非正式群体妥善处理高校突发公共事件值得我们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关键词:网络非正式群体;高校;突发公共事件;影响

一、网络非正式群体的概念

在高校的日常管理中,除了正式群体如寝室、班级、专业、社团等外,还有一种不容忽视的群体――非正式群体。非正式群体概念的提出来源于霍桑实验,霍桑实验是一项以科学管理的逻辑为基础的实验。乔治・埃尔顿・梅奥从霍桑实验中发现,正式组织中也存在着自发形成的非正式群体,这种群体有自己的特殊规范,对其成员的行为存在着调节和控制作用。非正式群体是在心理动机方向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这种团体没有定员编制,没有条文规定,因此,这种群体不必有固定的形式。它源于正式组织内个人属性层面的人际关系,是学生在共同的学习与活动中,基于成员间的需求能力和特点,从个人的好感出发而自然形成的,能满足成员的某种或多种需求二形成的。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高校数字化校园的建设,网络在大学生群体中的普及率很高,网络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网络非正式群体也应运而生。所谓网络非正式群体是指由于兴趣、爱好、思想观念相同等原因而自发地结合在一起,并且利用网络载体这一平台而形成,主要通过网络进行联络和沟通的隐形组织。网络非正式群体一般都是为了某种目的组成的,这个目的可能是正面积极的,可能是负面消极的;可能是纯学术没有政治色彩的,也可能是带有某种政治目的的。大学生作为互联网的主要受众,并且喜欢追求新鲜事物,因此网络非正式群体在高校中非常普及,对日常管理中带来很大影响,特别是在一些高校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非正式群体扮演者极其重要的角色。

二、高校网络非正式群体的特点

网络中的“社会”有别于现实社会,具有虚拟性、开放性、多元性、平等性、非现实性、匿名性等特征,因此,网络非正式群体也呈现出不同于其他非正式群体的特征。

1.组织发展更加迅速。

传播的即时性是网络载体的一大显著特点,借助网络方便快捷的传播,使非正式组织的传播更加迅速,通过网络,大学生能够有机会接触到更多的非正式组织,了解其组织性质、成员组成等信息,并且易于加入其中,这样,网络非正式群体比一般的非正式群体发展壮大的速度更加迅速,可以在很短时间内从无到有、并发展壮大。

2.群体有共同的价值观和“领袖人物”。

非正式群体之所以能够组成,是因为成员在兴趣、爱好、思想观念等方面有共同的爱好和追求。因此,比起正式群体,他们的价值观更加一致,更容易为同一目标而共同努力。为了能够协调组织成员,一般每个非正式群体内都有“领袖人物”,靠威信自然形成,他通常具备了该群体所推崇的能力和素质,从而得到群体成员的钦佩,成为非正式群体的发起者、组织者与管理者,其言行往往能影响该群体成员的行为,并对其成员有一种内在的号召力。

3.群体特征更加隐蔽。

网络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地处不同地区甚至国家的大学生都可以即时通过网络进行交流。现在高校一般都能对校园网进行较好的控制,但是对于互联网的传播,主要得依靠互联网运营商的管理,但非正式群体在引发突发事件前都是通过网络加强组织成员间的联系,而没有什么过激的行为,因此运营商不能根据一些非系统的信息轻易的关闭或者限制该群体的言论,而且由于网络的隐蔽性,当发现问题后也不能及时找到组织的领导者,并对其进行教育引导。

三、网络非正式群体在高校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影响分析

所谓突发公共事件,是指那些事前难以预测、带有异常性质、违常态并在人们没有任何思想准备或无法知晓的情况下猝然发生的危及社会和人身安全的灾害性事件。高校作为开放型的文化组织和知识分子集中之地,是社会稳定的窗口,大学生是对社会事件最敏感的群体,无论校园内外还是国内外的突发事件都会在高校引起不同程度的反应。因此,高校突发公共事件是指那些发生在高校内,或虽未发生在高校,却与高校中的人或事有相当联系,事前难以预测,对学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冲击乃至危及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的公共事件。高校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食品安全、公共安全、思想舆论等方面的内容。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往往伴随着大学生忧虑的产生、恐慌的激发、行为失控、恐慌在集体中的相互感染、自我保护性的集体行为等产生,网络具有传播迅速、信息量大、形式丰富等特点,网络非正式群体借助这一先进的载体,往往能对高校突发公共事件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1.正面影响:信息传播更容易被群体成员接受。

高校网络非正式群体一般都是由在某方面有共同爱好的人组成,其主体是大学生。由于现在的大学生几乎都是“80、90后”,独立、自我、叛逆是他们的特点,因此,传统的班级、社团等正式群体在大学生心中的威望日益降低,他们更喜欢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组建、参与到群体活动中,因此热衷于非正式群体,在群体中他们更能够展现自我、更易于结交到朋友。因此,通过网络非正式群体传播的信息更易于被其群体成员接受,这种接受是自愿、自觉的。

2.负面影响:超越制度的约束,以讹传讹,加速了负面消息的传播。

高校网络非正式群体相对于正式群体而言最大的特点是没有制度的约束,也毋须在学校等部门备案,其言行相对比较自由,大学生又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期,思想还不成熟,很容易受到社会思潮的影响,通过网络,他们与社会的联系紧密了,并可以通过网络结识朋友、加入各种组织,在这种交往中,他们的思想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对一些网络中讨论的敏感问题和热点话题缺乏辨别力,轻信谣言,以讹传讹,加速了负面消息的传播。在今年近期沸沸扬扬的“事件”中,部分高校学生的qq群、飞信群、论坛、网络社区中就流传着一些谣言,影响了学生对这个问题的正确理解和判断,导致在个别城市引发了涉日游行活动中有部分大学生的参与。

四、利用网络非正式群体妥善处理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对策

1.主动介入,分化瓦解矛盾。

正确认识大学生网络非正式群体。既要看到它的客观存在,又不能把它简单地等同于小集团、小宗派。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将其作为自身工作的对象之一,认真加以研究,寻找对策。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充分发挥思想工作的强大优势比任何时候都重要。因此,高校应建立网络非正式群体的预警和监控机制,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可能引起突发公共事件的因素,并及时介入,化解矛盾。现在从政府到高校都加强了对网络的监督,主动占领网络阵地。例如有的省市和高校就出台了关于加强高校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对高校网络评论员的主要职责的界定是:主动介入校园BBS和校外一些网站的交互式栏目(论坛、贴吧、说吧、留言板等),在网上就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参与评论,主动导贴、积极跟帖、适时结帖。特别是在发生突发事件的关键时刻,要及时引导网上舆论,维护正面的评论、正面的声音,在最大限度上消除各种负面影响,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2.加强对非正式群体领导人物、权威人物的控制和引导。

加强引导,特别注意做好“精神领袖”的工作。“精神领袖”是非正式群体的“龙头”, 他集中、鲜明地体现出群体的色彩或性质。了解一个非正式群体最简捷的方法就是了解它的“精神领袖”,调动或改造一个非正式群体最有效的方法也就是调动与改造它的“精神领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掌握了一个“精神领袖”,就等于掌握了一个非正式群体。因此,要充分发挥网络非正式群体领袖的作用,有针对性的做好其思想工作,以大学生为主体,达到学生自我教育的目的。

3.加强网络道德、网络文明的教育。

网络非正式群体的存在是正常现象。它是有活力的,是学生进行学习娱乐生活和交往所必需的,可以弥补正式集体活动之不足另外,也有盲目性和消极的一面,因此,要加强对学生的网络道德、网络文明教育,要帮助他们认识什么事情在网络上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要教育学生立场稳定,不要随便加入小群体,即使参加某群体时,也一定要搞清楚其性质,如果发有消极型的非正式群体,要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避免在其中受到不良信息的污染。

4.及时通过权威渠道真实信息。

互联网是一个自由的世界,信息良莠不齐,不良信息利用网络平台,借高校突发公共事件这一机会,借机虚构、夸大事实真相,并通过网络非正式群体,在大学生中煽动消极情绪,造成及其恶劣的影响。因此,要及时通过权威渠道真实信息,并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阻断不良信息传播的渠道。如高校职能部门在突发公共时间之后的第一时间,开通专门网站或专题网页,设置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相关法规文件等栏目,并实现目录导航和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大学生查阅、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仅通过公布文件、消息、网上直播会议等形式公开有关政府信息,还可以组织在线访谈,邀请有关同志解读政策法规等方式,进一步引导舆论导向,让谣言无处容身。

5.根据不同的非正式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网络非正式群体的类型是多样的,根据载体形式分,可以分为QQ群型、论坛型、BBS型;根据群体目的分,可以分为地缘型、兴趣爱好型、情感型、目标型。不同的群体其组成的目的、交流的内容、成员的构成、传播的方式是不一样的,针对不同的群体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对中间型以及消极型的非正式群体,切忌采取粗暴、生硬的办法,对其成员要主动接近,了解他们,与其建立感情,然后加以诱导,使其转化为积极型的非正式群体。对于破坏型的非正式群体要采取措施加以引导,这类群体数量极少,但其破坏作用却不可忽视。对这类群体要坚持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教育和挽救个人,使之能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因为网络非正式群体的隐蔽性和不可控性,不可能对每个具体的群体采取行动,对于不同群体的研究要从同种类型的共同规律入手,通过对同类的非正式群体的共同特点,研究出相应的对策。

参考文献:

[1]刘开源,洪伟.非正式群体传播[J].新闻界,2010(02):114-115

[2]吴云,范禀辉.论对非正式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6(5):61-62

[3]袁秀川.论高校非正式群体的管理[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报),2005(3):15-17

[4]《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2007年6月13日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市;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社区预防体系

中图分类号:C9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2)04-0063-06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涉及民族因素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体系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编号:11XGL009)、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0YJA630207)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李永政,西南民族大学民族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张明善,西南民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所教授、硕士生导师;姚珣,西南民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所讲师。四川 成都 610041

民族问题是我国社会问题中具有特殊性的重大问题之一。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少数民族群众大量涌入城市,导致城市民族格局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情况、新特点,呈现出多样化状态。城市已成为民族关系特别是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性事件的主要引发区,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着许多不同以往的问题和挑战。在此背景下,城镇中的突发事件已进入高发阶段。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管理,特别是涉及少数民族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已经迫在眉睫。

当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容易使不明真相的群众对少数民族产生抵触情绪。这些心理反应不仅存在于受事件直接影响的群众中,它还能通过媒介以网络舆情的方式间接影响到周围的群体,并把这种不良心理反应进行放大、扩散,从而导致舆情的变化,引起更大的危机,对社会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冲击。因此,对于城镇化进程中涉及民族因素的的预防与控制不仅党和政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学术界也在进行积极的研究。如,金炳镐(2004,2009)对中国改革开放20年来的民族概念、民族结构、民族属性以及民族意识等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石路(2004)、杨安华(2005)等对民族地区突发事件与危机管理进行了初步的探索。王建伟(2009)对当前民族地区预防和控制进行了探讨。王来华、温淑春(2007)从舆情的角度,讨论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变化特征。史云贵(2010)基于公共理性的视角,对中国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有效治理途径进行了研究。胡百精、高小平、薛澜、王郅强、刘铁民等学者也对突发事件的特征分析、管理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这些理论研究推动了学界对涉及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认识,对于政府科学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但总体而言,目前相关研究还比较泛化,没有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进行分门别类的系统研究,特别是对城市化进程中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研究不够深入。

作为城市最基本的组成部分,社区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生活的聚集地,是多元化、多层次的组合,在满足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各族群众的交流融合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积极作用。因而,切实做好城市社区民族工作,积极预防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既有利于城市自身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文化繁荣,也有利于各个民族的相互交流和共同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就当前而言,如何发挥社区在预防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性事件的基础性作用是地方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此,课题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四川省成都市、重庆市、吉林省长春市的部分社区就当前城市社区民族工作的新特点、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控制进行了调研。

一、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民族工作的新特点

(一)进入城市社区的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快速增长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全国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1]与此同时,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城市化不断提高,居住在城镇的人口超过6亿人,占总人口比重49.68%,城镇人口比重比2000年普查时上升13个百分点。[2]因而,在这种大的发展背景和趋势下,进入城市生活的少数民族群众也会急剧增加。以成都市为例,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10年该市少数民族人口12.69万人,比2000年增加5.97万人,增长88.7%。少数民族人口占该市总人口比重达到0.9%,比2000年提高0.3个百分点。[3]

(二)大分散、小集中的居住格局更加明显

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等方面的因素,社区中各个民族杂居的情况更为普遍,城市中很难找到单一民族居住的社区。另一方面,很多少数民族群众基于文化习俗等方面的因素而聚居在一起,就业就学就医等相对集中。如成都市郫县安德镇成为省内民族地区和、甘肃、青海等省区商品物资集散地;武侯区的浆洗街社区、洗面桥社区、蜀汉社区等成为本市藏族民众往来频繁、聚居较多的地区;青白江区弥牟镇成为成都市最大的回民聚居区。[4]再以长春市为例,少数民族人口居住相对集中,净月、朝阳、宽城、高新、绿园、南关等区流动人口数量较多,外县(市)相对较少。[5]这样,各个民族在城市中生活学习工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了典型的大分散、小集中的居住格局。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范文第5篇

群体性突发事件是人类社会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是转型期中国面临的突发性公共危机的一种重要类型。边境地区是指边境地区“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由部分公众参与并形成有一定组织和目的的集体上访、集会、阻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静坐请愿、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并对政府管理和社会造成影响”①的事件。应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是相对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而言的,是指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和化解群体性突发事件过程中所采取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方式、手段的总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演变一般要经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大致有成因和潜伏、显现和激化、对抗和化解三个阶段,此三个阶段相互联系,又有其不同的特点。只有根据事态变化,在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应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才可能将群体性突发事件化解和控制在前阶段,防止其向后阶段发展。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较长潜伏期,为思想政治教育如何预防和干预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赢得较为充裕的时间。思想政治教育明显的预测性、交往性和规范性,又为在潜伏期如何预防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提供参考依据。思想政治教育一般可以通过预警教育法、沟通教育法和矛盾调解法等来预防和减少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预警教育法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警是应对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首要环节。预警教育方法是思想政治教育预防教育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是指运用科学、适用的预测方法,对人们可能或将要发生的思想问题与行为偏差做出判断、警示和预防,将思想问题与行为偏差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教育方法。思想政治教育在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工作的监测警情、查找警源、分析警兆、确定警限、实施预控等诸多环节都能发挥积极作用。由于边境地区群体性冲突事件虽有“突发性”,但都有一个潜伏、爆发、善后的过程。及时、准确的预警可以对有潜在可能的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消极因素明察秋毫,及时介入,抓早抓小,快速反应,控制事态演变,使其在萌芽中被化解,能够增强应急思想政治教育的先导性、主动性、有效性。因此,要改变重事后教育轻事前预防的状态,在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之前加强应急教育、警示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宗教政策教育、国家认同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并采用具有多样性的教育方式和防范措施,使其不致于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沟通协调法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及冲突,社会各阶层也比较容易产生诸如不满、愤怒、焦虑等消极心理情绪。如果这些情绪得不到及时释放,则很容易积累成有损于社会秩序的巨大能量“。为了有效解决自主性和社会性的矛盾,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在各类人群之间,在人们相互之间进行情感、思想的疏通,进行工作和行为的配合,使之相互沟通和理解,加强联系与合作。”①沟通是“指在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情境中,沟通主体之间以教育内容为中介,以语言、符号等为媒介所进行的双向交流与思想互动”②。它对人们彼此分享情感和知识,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对解决思想问题、缓解心理冲突、化解社会矛盾,消除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诱因有独到的作用。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虽然具有某种偶然性和突发性,但从其本质看,则大多经历一个某些群众对某些问题有不满情绪和意见,但得不到及时正常的诉求和疏泄,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和解决的矛盾积累过程。这一过程往往就是边境群体性突发事件产生的初期,也就是矛盾开始出现的阶段。此阶段由于群众不满情绪刚产生,矛盾处于暂时稳定的状态,只要及时发现矛盾,采用主动联系群众、积极沟通协调的方式,就能将分歧和矛盾控制在正常水平[1]。因此,要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制度,构建基于信息和与公众沟通交流的新渠道,完善有效的民意表达机制与心理发泄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发泄不良情绪的渠道,通过对话、协商、倾听、接纳、听证等沟通方法了解各种情况,利用恰当的沟通技巧组织有序交流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导之以行,有效缓解心理焦虑和社会压力,达到相互沟通、消除误解、促进理解、建立信任、有效预防边境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目的。

(三)矛盾调解法

现阶段中国社会处于矛盾多发时期,各种类型、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在新形势下呈现早发、多发、触点多、燃点低的趋势。边境地区的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矛盾领域扩大化、矛盾纠纷复杂化、矛盾形式偏激化、矛盾调处难缠化的新势头。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是边境地区社会矛盾的极端表现形式,是边境地区社会矛盾累积到一定程度后爆发的产物。在群体性突发事件潜伏期,边境地区表面上看起来一切正常,但其实社会矛盾已开始积聚,群体性突发事件正在酝酿,如果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和及时化解,群体性突发事件会迅速从隐性走向显性,引发剧烈的矛盾冲突。这种特点就要求我们要具有敏感的触角,善于及时发现闹事苗头,发现不安定因素,高度地关注不同群体性矛盾发展变化的状况,提高未雨绸缪的能力,及时将边境群体性突发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能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对平安中国建设的直接检验。可见,要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必须“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③因此,要强化源头治理,全方位构建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及时准确地收集民意、了解社情,“要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注意在改革和建设中可能引发的新矛盾,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①,力争“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既“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②,又要“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③,加强多种社会矛盾化解渠道的对接与整合,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的综合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的冲突管理机制,增强机制、调解机制和诉讼机制的矛盾化解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可能引发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社会矛盾。

二、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爆发期的应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爆发阶段是边境地区的矛盾冲突以公开对抗和群体激化的形式爆发出来的阶段。在此阶段参与的人数众多,失去理性控制的群众通过偏激言行、甚至暴力手段来宣泄自己的情绪,不确定性因素多,场面混乱且难以控制,社会风险不断增加。作为一种独具特色的“柔性”处置手段,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稳定人心、维护秩序,化解不良情绪,纠正认知偏差,提振维稳士气的功能,可与其他处置手段形成合力。因此,运用有效的应急教育方法早介入、早决策、早疏导、早平息,减少和缓解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导致的震荡和破坏。

(一)舆情控引法

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人们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所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是许多一般性社会矛盾演化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要推手。舆情的控制和引导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过程,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手段。因此,在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爆发期,认真研究舆情,运用舆情引导和控制的方法与手段,及时把握舆情的变化发展规律,对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思想政治教育、化解群体性突发事件意义重大。一要在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认真做好归口管理,构建跨部门的舆情引导应急联动制度体系,制定各项行之有效的对策预案,主动抢占舆论主阵地、把握舆情主动权,快速公布和宣传舆情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事件真相,积极回应涉边处突维稳的重要舆情、热点问题和敏感事件,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说服群众,教育群众,稳定人心,严防别有用心的人趁机蛊惑人心。二要注重对不同的舆论参与对象采取不同的策略,积极利用自身意见领袖的影响力传递正能量,有效地阻止非理性动机和非理性舆论的恶性感染与相互助长,引导和推动非理性舆论向理性方向的转化。三要主动设置新“议题”,通过各种有效的措施把公众的注意力、情绪及内容转移到党和人民都关心的重大问题上来。四要加强对舆情的跟踪力度,利用法律法规的力量处理恶意散布不实言论的当事人,关闭、清除网络上的不实言论,控制和引导社会舆论,平定事态,稳定民心。

(二)疏导教育法

疏导教育方法是指在处置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用法制宣传、政治思想、事实真理教育、疏通和引导群众,使群众的思想认识转到正确的方向来,以妥善解决事件的教育方法。它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针,又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行之有效的方法,对提高思想、统一认识、缓和冲突、化解矛盾、处突维稳治边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强调“: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④因此,要根据“宜疏不宜堵、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逆”的原则,因人、因事、因情施策疏导。要在做到事件状况、动态变化、重点人员、主管部门、教育内容、处置对策方案清楚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与群众的对话,了解意图,缓解群众情绪,用摆事实讲道理的办法争取群众的克制和对化解事件进展的理解,使其懂得诉求要合理合法,以控制局面;对错误的思想认识及时进行有理有据的疏导教育,缓和对立情绪,引导他们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程序和途径解决问题;对过激行为要讲究政策和策略,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必要的忍让,以理性、合法、不超越底线为条件,利用有利的时机和条件通过谈判稳定其过激情绪,推动各方向缓和矛盾和解决矛盾的积极方向发展,有效地防止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事态进一步恶化,争取妥善解决问题的机会。

(三)隔离教育法

隔离教育法“是将与冲突有关的人员、消息,特别是冲突主体‘隔离’起来,然后慢慢做工作,用以逐步调解矛盾的方法”①。在边境地区爆发后,当卷入冲突的人数在增加、冲突主体情绪偏激、事态可能进一步恶化,疏导教育无效的情况下必须采取隔离教育法。邓小平同志强调思想政治工作要以教育疏导为主,但也不排除使用纪律、法律等某些手段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疏导,也包括运用法律的手段。如果破坏社会秩序,触犯了刑律,就必须坚决处理”②那些犯有严重错误而屡教不改的寻衅滋事分子,尽快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因此,要强化现场控制,对围观层要层层剥离,说服教育,耐心劝导,使其尽快散去;对情绪激动、行为失控的参与者采取隔离处置,将参与群体分解或赶出特定区域,开展“一对一”的细致思想工作;对追随人员要严密监控,及时揭露,快速封控,依法带离现场;对组织、挑头闹事的骨干人员、幕后操纵指使者要秘密侦控,积极贴靠,适时击破,以迅速控制违规范的行为的发生和蔓延,使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归于正常状态,最大限度减少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导致的影响和破坏。

三、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善后期的应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

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后,逐步由爆发时期发展到善后时期。在这一时期,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有必要进行总结、调整、充实、提高,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要发挥自身优势,对经受过危机的人群进行心理干预和教育转化,有针对性地开展总结教育。

(一)心理干预法

心理干预法是指通过调动处于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体自身的潜能,或提供帮助和支持,使之重新建立和恢复心理平衡的办法。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事后心理干预也是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危机管理的重要内容。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不仅会破坏边境地区社会生活秩序,还会引发当事人的心理危机,使其产生一种悲观、失望、痛苦的心理,会增加矛盾凸显和激化的风险,甚至可能诱发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因此,要建立常态化社会心理救助疏导系统,构建重点人群动态评估系统,对事件中的特殊人群开展心理援助、心理危机干预、心理调适、心理自助等,促使当事人适当地释放蓄积的情绪,正确对待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影响,通过心理干预防患于未然。要建立规范有效的、多层次的心理疏导机制,结合适当的社会支持和环境资源帮助当事人获得生理、心理上的安全感,缓解、稳定由危机引发的强烈的恐惧、震惊或悲伤情绪,恢复心理平衡状态。要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进行维护性心理干预,帮助不同的人群认识事件的性质、了解事件对自己心理的影响、宣泄或转移内心的心理压力、掌握自我心理调适技术,培育自尊、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提高预防和化解心理危机的能力,促进边境地区的和谐稳定。

(二)教育转化法

教育转化法“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帮助受教育者,讲思想由错误转化为正确,由消极转化为积极,由后进转化为先进的方式,是用于解决个别或者极少数人错误思想观念的方法”③。由于种种原因,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后,当事人的思想认识、言行举止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有的甚至还会形成比较系统的错误观点和言行。思想政治教育者就要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情况、不同特点、不同心理特征“,分析当前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讲问题,进行教育和再教育”④,有效地提高教育转化率。一要教育管理者总结教训,克服麻痹心理,时刻提高警惕,及时巩固稳定局面,防止边境群体性突发事件死灰复燃。二要对事件中的受害人及家属进行慰问安抚。“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2]教育者要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和满足他们的要求,并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做到用情感去融化教育对象,为其教育转化消除障碍,打开教育转化的通道。三要对参与的肇事者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原则,查清产生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行为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正确的说服教育、批评教育,使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促使其积极消除事件带来的不良后果,提高教育转化的效果。四要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反面惩戒教育。通过反面惩戒教育推动违法犯罪分子醒悟,遏制其错误思想的发展和错误行为的再次发生,提高其他群众在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面前的抗干扰能力,从而增强教育转化的力度,巩固和扩大教育转化的成果。

(三)总结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