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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

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

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范文第1篇

【关键词】青少年社会工作;焦点解决辅导;例外;问题解决

一、焦点解决辅导概述

焦点解决短期治疗(Solution- focused Brief Therapy,SFB T)是指以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核心的短程心理治疗技术,它聚焦于解决办法,而非问题。

二、焦点解决辅导迎合青少年工作的运作原理

(一)迎合青少年丰富的想象力

青少年在生活中有很多“正向的成功经验”,他们较成人具有隐喻及创造力,更适合运用“假设性架构”。焦点解决辅导相信青少年本身拥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想象力),只是青少年暂时未能察觉自己所拥有的这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成功经验,因此,焦点解决辅导的过程就是帮助青少年发掘这些潜能并且能善加利用,从而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二)因不围绕问题本身所以不会被青少年反感

焦点解决辅导的方法非常适合青少年的想法,以及他们对世界的观点。因为青少年不喜欢讨论自己问题。他们总是不断摸索、不断尝试错误。他们一直向前看,几乎不会坐下来分析困难情景,他们只希望相处解决方法。而焦点解决辅导能够则能够帮助社工和他们站在同一阵线上,一同合作去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焦点解决辅导的辅导流程与核心技巧简析

(一)辅导流程

1.建立正向的目标。积极正面的目标:学会新的人际沟通的技巧、提升人际交往信心等。消极负面的目标:在人际交往中不再被欺负,不再发脾气等。若是一些成员本身的目标是消极负面的,则需要在社工的协助下,将负面消极的目标转变为积极正面的目标。

2.探索例外。当订立目标后,辅导将集中寻找与深入探究青少年生活中的各种例外经验,并且追溯青少年是怎样做倒让这些例外经验发生的,所谓例外经验就是问题不发生的时候的经验。

3.辅导结束前的回馈。每一次的辅导结束前,社工需回顾和整理青少年在前面阶段所提到的有效解决的途径,然后以正向的回馈、有意义的信息及家庭作业的方式将这些信息提供给青少年,以促使青少年的行动或改变。

(二)核心技巧

1.一般化。一般化是指社工将青少年问题给其提供辅导和辅导,使青少年明白其遭遇具有普遍性,以减缓青少年的负面情绪。有助于社工与青少年一起澄清目标,建构解决之道。

2.辅导前改变的询问。指的是青少年在辅导前已经存在的改变的事实,可将辅导前的改变视为一种“例外经验”,是找出青少年既有资源和力量的依据。辅导前的询问可确认青少年之前所作的改变,让青少年获得解决问题的所有权,进而更愿意去维持这些改变,社工需要鼓励青少年已做的改变和努力。

3.预设性的询问。邀请青少年进行和以往不同的思考,以此了解青少年解决问题的方式。这一技术传达出焦点解决辅导关于青少年是有能力的,且能在做出改变、解决问题的理念,能提示青少年“改变已经发生且能继续保持”的信念。

4.例外询问。例外询问指的是社工询问青少年当例外经验出现时的表现和感受,找出引发例外经验的行为,予以复制,使得问题出现的频率降低,鼓励例外的情境增加。

5.奇迹询问。奇迹询问是假设性问句,它引导青少年去到将来问题已获得解决的时刻,并想象不受当前问题困扰的情境。奇迹问句让青少年清楚描述没有问题的未来情况,一方面可以让社工收集信息,明确青少年的期望;另一方面,也给青少年带来正面导向和信息,使其了解到为来的情况可以和现在截然不同,增强青少年改变的动机和达成目标的决心。

6.刻度询问。刻度询问以简单的数字为基础,落实青少年对其问题的看法,使社工能够更确切地评估青少年的问题。刻度以一至十位基准,让青少年界定自己问题的程度。“一”代表问题最困难、严重的情况,“十”是问题已得到缓解,不再困扰青少年的情况。最佳状态“十”与目前状态的距离,能使青少年明白其有进步和改变的空间,能增强青少年的正面能力来努力改变目前的问题和状况。

7.应付询问。应付询问的目标是找出青少年面对困难时的应对方式。应付方法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部分,至少是令问题不在恶化的有效方法。对这些方法的了解及重视,既可以为将来的解决方案提供线索,也可以缓解目前的问题情境带来的压力,使青少年觉察到自己并非如自己想象中的无助和无能,而是具有与困难搏斗的能力,并能应付得宜。

8.关系询问。青少年是存在于人际关系网络内的。青少年的思想行为,固然取决于他的信念和看法,更决定于人际关系网络中他人的观感和看法。

9.改变最先出现的迹象。焦点解决辅导将改变的过程分割成一些可以处理的小步骤,相信小的改变能带来大的变化,最先出现的改变迹象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10.EARS询问。EARS是指引发、扩大、增强、再次开始。当青少年确定例外经验,但是例外经验是模糊不清的,此时,社工可运用EARS技术,引出例外经验,详细询问并加以扩大、增强,最后再次询问、探索例外。

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范文第2篇

一、青少年德育中心理阻抗的成因分析

青少年德育中的心理阻抗是以个体已有的主观认知为基础,通过对客观现实进行折射的过程中形成的。具体来说,影响青少年产生心理阻抗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青少年的个人生活史归因

1.青少年原有的自我认知和社会认知偏差。在一些青少年的思想观念中,以打架斗殴的方式来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被看作有胆量;与班主任、老师甚至学校领导对着干被视为有本事;哥们义气在他们头脑中根深蒂固,这些有偏差的道德认知,会让青少年形成一种消极的对德育的态度定势,即对教师的教育产生否定、厌恶甚至排斥的内心倾向性。同时在“高考一卷定终身”的诱导下,很多学校片面强调升学率,使德育流于形式,“学习好就可以代替一切”,在青少年头脑中形成“德育无用”的认知定势,很多学生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文化课知识的学习上,形成了对德育的漠视。

2.青少年之早年成长记忆的负效应。良好的成长环境和父母的关爱可以促使青少年形成良好的道德心理品质,培养他们的道德情感,调节他们的道德行为,使其行为能与社会、集体要求保持和谐一致,处处维护社会秩序和集体利益。相反如果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由于来自家庭爱的缺失而造成一些令他难以忘记的负面的成长记忆,他们就会有意、无意地做出与社会道德要求相悖的事情,或表现出冷漠态度,或表现出强烈的对抗态度。

3.同辈群体、大众传媒等因素的不良影响。在青少年的同辈群体中,共同的心理感受和需求,相近的兴趣爱好,共同的行为倾向让他们相互间很容易形成认同感,也最能达到相互转化与感染。因此,青少年受同辈群体的影响也最突出。如果同辈群体中存在着与社会道德要求相悖的行为和观念,就会对青少年产生不良的影响,使之对不道德的观念和行为产生认同,形成对德育的心理阻抗。大众传媒由于在信息的选择上忽视对青少年群体的考虑,一些信息进入青少年的视线,对是非观念模糊而模仿力又强的青少年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甚至诱使青少年犯罪。一旦青少年接受这些大众传媒所传递的、与现实生活中的德育内容相悖的信息后,就会对德育产生抗拒心理。

(二)青少年个体的个性心理归因

1.青少年的自我意识发展。首先,青少年自我意识中的“成人感”意识增强。成人感的出现使青少年在思想上要求独立,行为上要求自主,渴望得到成人的尊重和理解。但是在现实的德育中,一些德育工作者片面强调个人的权威性,使学生处在被管制的不平等低地位,在这样不民主的德育环境中,青少年的成人感无法得到满足,必然会对德育产生心理阻抗。其次,青少年出现心理上的闭锁性。闭锁性是一种心理防御,青少年在自我意识中一旦出现闭锁性,会让德育工作者发现不了学生思想中存在的问题,或者即使发现了问题,德育工作者也无从下手,德育工作无法展开。第三,青少年逆反心理的出现。逆反心理“是一种比较稳定的,对客观事物表现与一般人对立或相反的情绪体验或行为倾向。”[2](P244)有逆反心理的青少年,思想上认为德育大而空;行为上会做出与德育相悖的事情。当德育工作者对其不良的行为进行劝说和引导时,他们认为是对其的“管、卡、压”,不愿意接受,甚至是公然的反抗。

2.青少年的个性心理倾向。首先,不良价值观。青少年正处在自我认识迅速发展的时期,表现出较强的自主性和个体性。因此在价值观上一部分青少年更强调自我价值的实现,而弱化社会意识和集体意识。所以在这种功利性、个人本位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下,德育对他们来说就是“说起来很重要,做起来很次要,忙起来就不要”。其次,道德信仰危机。道德信仰危机是指“人们对既有道德价值信仰体系的怀疑、动摇乃至缺失的精神状态,在现象层面上显现为道德失范”。[3]青少年道德信仰危机表现为道德情感的麻木、道德观念混乱和道德行为失范,它使青少年对现有的道德价值体系产生了怀疑甚至是否定,形成了对德育抗拒的心理。

3.青少年的个性心理特征。刚步入青春期的青少年,由于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的增强,渴望摆脱来自家庭和学校的束缚,寻求独立和平等。但是由于其意志性格处在形成过程中,所以青少年情绪不稳定,很容易产生偏激和逆反心理。而且由于自控能力的薄弱,很容易将这种情绪迁移,反映在对德育要求的漠视,甚至是抗拒,因而产生对德育的心理阻抗。

(三)学校德育视角的多维归因

首先,学校重智育、轻德育使青少年德育工作流于形式。地位的低下和流于形式的过程让很多青少年认为德育可有可无,甚至认为德育“无用论”,从而导致了学生对于德育的漠视,形成对德育的心理阻抗。

其次,德育目标的高期望值。德育目标的高期望值一方面会使青少年因理想德育目标的高不可攀而失去追求的勇气;另一方面又因现实中缺少基本道德规范的约束,出现道德失范的行为而陷入无所适从的迷惘之中。

第三,德育过程中对青少年主体性的忽视。在德育过程中,忽视青少年个体需要,使青少年个体无法实现道德的内化;不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造成青少年对德育工作者的抵触情绪,继而造成对德育的逆反心理。第四,德育内容失恰与方式、方法失当和对德育对象评价中尊重与关怀的缺失也是造成青少年对德育产生阻抗心理的重要因素。

二、青少年德育中心理阻抗的疏导和矫治

(一)通过日常交流增进与青少年的互纳

1.增进教育者的人格魅力和亲和力,在工作中一要树立学识威信,做一个知识渊博、专业理论功底深厚、有水平又令人信服的德育专家;二是要树立品德威信,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三是树立情感威信,融入青少年群体中,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使学生对教育者产生信任感、依赖感和亲切感,增强德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德育工作者通过对个人学识、品德和情感的修养与提升,不断地增进个人的人格魅力和亲和力,在学生中树立了威信,才能得到学生的理解和尊重,达到师生之间的思想沟通和心理共融,才能消除心理阻抗,自觉地接受德育。

2.注重对受教育者的理解、尊重和关怀,用理解和尊重消除他们的敌意和戒备心理,打开师生间的心结,然后用关怀和关爱感化受教育者,消除受教育者的心理阻抗。

3.以细致、真诚的态度了解并接纳阻抗。青少年德育中心理阻抗的产生都有其主、客观的原因,德育工作者不能一味地指责、批评和抱怨,而是要深入到学生中用细致、真诚的态度了解阻抗产生的原因并从思想上和心理上接纳阻抗,才能有效地消除师生间的隔膜,化解阻抗。

(二)优化德育课的教学过程

1.根据青少年的思想实际增强教育内容的适恰性。“德育的生命在于真实,而真实来源于生活。德育材料只有沟通学生生活、引导学生生活,集知识、趣味、思想于一身,才能使学生欣然接受。”[4]这就要求我们的德育内容要贴近青少年的生活实际、关注青少年的现实需要、满足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发展的需要。

2.针对青少年的个性特征增进教育方法的可接受性。首先,德育方法的选择要尊重青少年的主体性,变“单向灌输”为师生间的“双向互动”;其次,注重体验式德育,通过德育情境潜移默化地影响,促使学生形成高尚的道德品质;第三,利用非课堂教学形式的道德教育,“通过社区组织和学校课外活动进行道德教育,寓道德教育与学校及社会的全部教育活动之中,从而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密切联系的多维立体的道德教育网络”,[4]使青少年在实践中学习和锻炼,促进青少年道德教育中由知到行的转化。

3.通过德育过程中的情感投入实现“以情育情”。德育过程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情感交流过程,情通则理达。德育工作者用情感将青少年培养成具有丰富道德情感的人,并激发青少年将这种情感投入到对自我的道德教育中,促进个体道德的发展,从而有效克服心理阻抗。

4.以欣赏性评价促进青少年对心理阻抗的自我克服。道德评价对青少年的道德行为具有强大的导向与激励动能。以表扬和肯定为主的欣赏性评价,可以让学生找回自尊和自信,促进青少年形成正确的道德价值观,进而不断地激励自己做出正确的道德行为判断和选择,从而克服不良的道德行为,使其道德品德修养得以提升,有效地克服心理阻抗。

(三)借助心理咨询、辅导进行心理阻抗的矫治

存在心理阻抗的青少年由于其行为常常危害他人而经常受到指责、批评,甚至是惩罚,常感到四面受敌,进而对周围的人产生厌烦、敌意和偏见。同时又由于他们身上存在缺点与不足,内心敏感,一旦受到不友好对待,就会感觉自尊心受挫,对自己不能进行正确的评价,从而缺乏自信心,甚至是自卑。所以在这些负面情绪的困扰下,青少年不愿意向老师敞开心扉倾诉内心的烦恼,不仅给他们的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同时也难以消除阻抗心理。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借助学校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对青少年进行心理阻抗情绪的疏导和行为的矫治。

首先,维持与心理辅导老师的经常性联系。心理辅导是一种建立在心理辅导老师和学生之间和谐、信任的良好关系之上的一种特殊的交往过程,与德育工作者相比,心理辅导老师更能深入学生的内心而赢得学生的信任,也能更快地找到学生产生心理阻抗的原因。所以在德育过程中,德育工作者要维持与心理辅导老师的经常性联系,通过心理辅导老师的心理辅导来帮助心理存在阻抗的学生克服阻抗,健康成长;同时,德育工作者也能在与心理辅导老师的交流中提升自己,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以使自己在工作中改进工作方法,预防学生心理阻抗现象的出现。

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范文第3篇

为积极响应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保障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体艺〔2008〕12号以及《富阳市精神心理卫生工作实施意见》(富政函〔2008〕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探索符合我市青少年实际的精神心理卫生工作发展思路,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把防治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学校和基层,为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人群提供良好的服务。三、工作要求及职责分工一工作要求1.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青少年精神心理卫生工作体制和保障体系,降低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发病率、复发率和致残率,提高就医率和就学率,减轻精神疾病造成的家庭负担,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2.高度重视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与干预,使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得到及时的发现和妥善的处理。组织力量针对我市青少年厌学、早恋、网络成瘾、自杀等问题进行多学科研究,逐步建立危机干预网络和危机救助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危机事件发生率。3.搞好青少年重点精神疾病的医疗和康复工作,提高学龄青少年就学率。卫生、教育、文广新、公安、民政、残联、红十字会、关工委、工青妇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综合对策,切实扩大青少年精神疾病患者获得医疗和康复服务的覆盖面。要采取积极措施使更多的患者得到基本的精神心理卫生服务,为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重点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适当的医疗和康复措施;对社会上“三无”人员和农村贫困的青少年精神病患者,通过政府、社会、家庭等多种渠道,提供有效的服务和医疗救助,彻底杜绝歧视、虐待青少年精神疾病患者等思想与行为,使这些患者早日得到医治,并早日返回校园。享受良好的教育,从而降低其危害家庭、社会的风险。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第一,要明确定位,营造氛围。一是明确学校心理辅导定位,探索新时代背景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新模式,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化水平,避免形式化,走过场,并注重城乡心理健康教育的平衡发展;二是通过倡导心理健康意识、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在广大师生、家长中营造一种关注心理健康的浓厚氛围,及时发现学生中的精神病患者,做好向专科医院的转介工作;三是关注失学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努力降低青少年失学率,不得推诿或拒绝已康复的精神病学生就学。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辅导站建设和心理辅导老师的专业培训与配备。一是要加强对学校心理健康辅导老师、班主任、校医等人群的精神心理卫生知识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学校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加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A、B、C证的培训,以提高早期发现学生心理行为异常、疏导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指导学生寻求医疗帮助的能力;二是进一步推进学校心理辅导老师专业化,提高学校专职心理辅导老师配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按1:1000的比例配备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同时推进心理辅导骨干教师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强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化水平,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初高中学校要专门聘请副主任及以上精神科医生或富有专业经验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担任学校精神心理卫生工作顾问;三是培训课程按照国家相关专业部门的要求设置,培训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第三,要密切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家长监护人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要引导家长监护人不仅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成长,更要关注孩子的精神心理卫生发展动态,与孩子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心理辅导老师交流,或向精神心理卫生专业人员咨询。对于出现精神疾病的孩子要及时送至医院治疗,并为孩子康复创造有利的物质环境和心理环境。3.民政部门:负责、协调失学青少年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使其享受其户籍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4.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构建社区精神疾患的扶助体系,要重点掌握辖区内可能肇事肇祸青少年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情况,落实日常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并护送肇事肇祸青少年精神疾病患者到专科医院就诊,减少其对社会的危害。加强辖区内失学青少年管理,减少青少年犯罪率。配合卫生、教育等部门积极参加青少年突发危机事件的解救工作。5.财政部门:根据政府职责和工作的需要,安排必要的精神心理卫生工作经费,将青少年精神疾病预防、社区精神疾病康复和健康教育、学校心理检测相关设施以及心理辅导教师培训等必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要为公安、民政等部门护送治疗“三无”流浪精神疾病患者安排足够的经费。6.残联: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计划纲要》和《残疾人保障法》,维护青少年精神残疾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为青少年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服务,扩大社区精神疾病的康复覆盖面。做好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和失学青少年的救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解决精神病人的生活困难和就学、就业等问题,并做好相应的协调联络工作。7、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作中充分考虑青少年的利益,加强全市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的行政管理,严厉查处违禁出版物和经营违法违规活动的个人和单位,特别是要加大全市城乡的网吧管理力度,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8.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在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农村精神疾病的保障体制;促进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青少年精神疾病患者就业,使其在痊愈后拥有平等的就业机会。9.新闻媒四、预警机制各部门要加强联动,根据青少年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现状,建立青少年精神卫生危机事件预防和紧急干预机制,以减少和杜绝青少年精神卫生危机事件的发生。一建立家长监护人、社区和学校为主的青少年精神卫生危机事件预警机制家长监护人要时刻关注青少年的精神卫生状况,采用合适的家庭教育,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身心环境;发现孩子有心理问题要及时与学校沟通,进行有效疏导;一旦孩子出现精神异常现象,要及时送至相应的医院,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做好安全陪护工作,以免发生危机事件。社区是青少年在校外活动期间以及失学青少年主要生活的环境,社区工作者要加强对本社区范围内精神异常青少年的关心和帮扶工作,发动热心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的志愿者加入到社区青少年服务工作中来,建立帮扶联系制度,了解精神异常青少年的日常生活情况,特别要加大对发病期青少年的安全跟踪,发现情况及时救助,救助不及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学校要建立面向在校学生的学校危机事件三级预警机制。一级:针对不同年龄的常规学生,开展实用心理健康教育和能力训练。建立健全学校心理辅导机制,完善心理辅导室建设,加强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发展性心理辅导活动,帮助青少年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心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自我心理认识体系和自助体系。二级:针对重点人群和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精神心理卫生行为干预。建立师生互助和班级同伴互助的心理互助体系,及时发现和化解一般人群中的心理问题,通过心理测试、危机调查等手段掌握危机学生和潜在危机事件的第一手资料,建立危机档案,对危机人群实行不间断的跟踪辅导。三级:针对精神或心理异常学生,要加强跟踪和管理,要将其情况及时告知家长监护人,要求并协助家长监护人做好转介和治疗。二建立各部门联动的青少年精神卫生危机事件紧急干预机制。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征和我市的基础教育状况,目前90%的青少年为在校学生。危机事件无论发生在家庭、学校还是其他公共场所,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都应该得到优先救助。一旦发生危机事件,家长监护人及各相关部门要启动危机事件紧急干预机制,确保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家长监护人:及时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减少人身伤亡;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情况,查清原因;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学校:一

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范文第4篇

内容提要: 香港青少年罪犯矫正工作拥有完备的立法和组织体系,强调“社区为本”理念,重视职业培训和心理辅导,善后辅导卓有成效,管教活动灵活多样。这些特点和经验均值得内地借鉴。 

一、香港青少年罪犯矫正工作的立法及组织体系

根据香港刑事法律的规定,10岁以下的儿童绝对不负刑事责任;10岁至14岁的少年仅对谋杀和故意伤害他人等严重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年满14岁以上的人负完全刑事责任。为了加强对犯罪青少年的保护,突出教育为本的原则,香港法律规定对青少年罪犯采取与成年人不同的处遇方式。如《少年犯条例》规定,对16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犯罪案件,应由少年法庭受理,羁押在青少年拘留所,执行特殊的审判程序和教育改造措施。法律还对青少年适用监禁刑作了严格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条例》规定,除非没有其他更为恰当的处置措施,任何法院都不能判处年龄在21岁以下的人囚禁。

为了对青少年罪犯适用最适合他本人的矫正措施,法律在规定多元化的处遇措施的同时,还要求法官在判决之前要充分考虑青少年犯罪人的个性、体能、精神状态等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了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负责向法院提供有关25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人的个人情况调查报告,并推荐最适合其本人的自新计划,供法庭判决时参考。

 在香港,负责青少年罪犯矫正工作的政府机构主要有社会福利署和惩教署。 社会福利署通过社区矫正项目的执行,协助青少年罪犯改过自新。该署具体提供以下矫正项目:

1、感化服务。根据香港法例第298章感化罪犯条例的有关规定,法庭可对犯有轻微罪行的行为人判处感化令,期限为1至3年。接受感化令者在感化主任的辅导和监督下,可以继续留在社会中正常生活、工作及学习,但必须保持良好行为,并与感化主任保持联络并接受感化主任的指示。如其违反感化令的有关规定时,便须出庭受审,法庭有可能取消感化令并根据其原罪行判处刑罚。

2、住院训练。根据香港法例第225章感化院条例的规定,对于那些缺乏家庭监护照顾的未成年违法者,以及对于被判感化令而又需要集中管束一段时间的青少年,法官可根据感化主任的报告判其入住感化院。社会福利署现设有7所感化院及感化宿舍,院内一般设有教育训练、职业训练、个性训练及服务社会的训练等。除了加强院内训练外,感化院还尽量增加院童外出机会,如到普通学校就读,到社区中心参加兴趣班,到老人院提供服务,参加社区组织的比赛等。笔者以为,香港的感化院在性质与功能上接近于内地的收容教养及工读学校制度,但其立法和运作更为完善,值得内地借鉴。 

3、社区服务令。社区服务令的主要特点是由法院向罪犯颁布社会服务令,要求该罪犯无偿从事法庭指定时数的有益于社会的工作,以补偿其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社区服务令适用于14岁以上,因触犯法例而可能被判入狱的罪犯,工作时数以12个月内不超过240小时为限。法庭在判处社会服务令之前,会参考感化主任的报告及能否为罪犯安排合适的工作。被判社会服务令者必须接受感化主任的监督和辅导,如其在服令期间有不负责任的行为,便会被带回法庭,重新判处其他刑罚。2002年10月,因撞车“顶包”案被判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的香港青年艺人谢霆锋,即被判处240个小时社会服务令,从而避免了入狱服刑。

香港惩教署负责对被判剥夺自由的青少年罪犯的矫正。根据罪犯年龄、刑期、管教方式等的不同,香港的青少年罪犯矫正机构分为教导所、劳教中心及更生中心等。其中,教导所收押刑期6个月——3年的21岁以下的罪犯,劳教中心和更生中心的收押对象见下文所述。21岁以下的吸毒者则被收容于戒毒所内,同成年吸毒者分开囚禁。此外,惩教署还设有两间专为青少年罪犯而设立的中途宿舍,即丰力楼和紫荆楼。这两所中途宿舍的作用在于收容出狱后暂时无家可归的青少年,以帮助他们逐步适应社会生活。

 

二、对香港几所青少年罪犯矫正机构的参观印象

此次赴港,我们访问了三所青少年矫正机构,即大潭峡惩教所、沙咀劳教中心和是新成立的励志更生中心。

大潭峡惩教所建在柴湾地区的一处陡斜山坡之上,是一所专门收容青少年女犯的小型惩教机构。囚禁对象是14岁至21岁的年轻女性。针对青少年女犯的特点,该所推出了亲子探访、女童军活动、学员生日会、外出郊游等活动,这些更生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惩教所还组建了一支全部由青少年女犯所组成的风笛乐队,该乐队经常应邀参加社会上的一些公益活动,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已成为展示香港惩教工作形象的一个窗口。

大潭峡惩教所拥有多间专用教室,并配有先进的教学设备和周密的教学计划,以对犯人进行教育培训。该所对犯人的培训项目充分考虑到青少年女犯刑满后就业的需要,很具针对性和实用性,如办公电脑软件的运用、美容、餐厅服务等。所内还设有实习美容院和实习餐厅,供犯人职业培训之用。女犯的劳动项目主要是从事一些简单的办公用品的制作,如为政府机关制作信封、公文袋等。

沙咀劳教中心坐落在大屿山岛上,依山傍海,是一所低度设防的惩教机构,分别囚禁14岁至20岁以及21岁至24岁的青少年男犯。该中心虽冠有“劳教”之名,其实同内地的劳教制度有很大不同。根据香港法例第239章《劳教中心条例》的有关规定,劳教中心收容的是经法院判决有罪的青少年男犯;而内地的劳教制度在性质上属于行政性处分,适用于虽有违法行为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成年人,性别不限男女。沙咀劳教中心注重用严格纪律和辛勤工作来引导青少年罪犯对于法律的尊重。该中心仿效英美等国的青少年皮靴营制度,实行所谓的“3s”(short、sharp、shock)方案,即以刑期短、纪律严和威慑力大为突出特点的军训式管教措施。

设在沙咀劳教中心内的励志更生中心,是于2002年7月刚刚建成的一个青少年犯教养机构。该中心的主管由劳教中心的首长兼任,但实行独立运作,更生中心的受训生同劳教中心的受训生完全隔离,其管理的模式、程序等也与劳教中心有很大不同。根据香港法例第567章《更生中心条例》的规定,该中心收容的是年龄在14岁以上但不满21岁的男犯。更生中心的工作重点在于职业训练及品格培育,中心所奉行的基本理念可以用“3r”来概括,即协助受训生reconstruction(重建态度)、 resilience(重整自强)、 re-integration(重投社会)。该中心所选的职业训练项目均切合青少年的需要及兴趣,包括电脑辅助设计、机械工程技术及办公实务等。除职业训练外,该中心为受训生提供辅导教育及心理辅导计划,着重协助他们改善与父母的关系。

三、香港青少年罪犯矫正制度的几点启示

青少年犯罪是困扰当代社会的一个国际性问题,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青少年犯罪也有日益增长的趋势。据香港灭罪委员会介绍,近年来,每1 0 0 宗犯罪案中,2 0 岁以下的青少年就占了3 5 宗。另据香港警方公布的数字,仅2001年上半年,香港警方就拘捕近六千名年龄在20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人。为了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香港政府及社会极为重视青少年罪犯矫正工作,其一些经验和做法颇有借鉴之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强调“社区为本”理念。香港地区立法和司法中,均严格控制对青少年罪犯适用监禁刑,而尽可能把他们放到社会上执行,监禁刑对青少年案犯而言,只是一种例外的、最后的手段。这有助于减少因判刑入狱而导致的“标签作用”和交叉感染等负面影响。例如,香港的感化服务、社区服务令等罪犯处遇措施,就是“社区为本”思想的集中展开。“社区为本”的行刑思想,融汇了刑罚的人道价值和效益价值,代表着行刑发展的趋向。

2、重视职业培训和心理辅导。为给青少年罪犯出狱后顺利就业打好基础,香港惩教机构十分重视对犯人的职业训练,所开设的课程大都考虑到社会需求,又结合青少年自身的兴趣和特点,实用性很强。另外,香港惩教机构注重对青少年罪犯提供心理辅导服务,以改善他们的心理健康,矫正其不良习性。心理服务的范围包括向法庭及刑罚覆检委员会提供罪犯心理状况评估报告、提供生活技巧训练、对有心理疾病的罪犯进行心理治疗等。

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范文第5篇

关键词:学校心理教育 青少年 犯罪

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国际上普遍存在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和环境污染、毒品泛滥、恐怖活动并称为世界四大公害。近年来中国青少年犯罪情况严峻,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忧虑。2005年上半年,14至25岁的青少年犯罪人数占全部刑事犯罪人数的44.7%。到2007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维持在42.2%。2010年全国法院审理的青少年案件达到287978件。为什么青少年犯罪如此严重,我们要采取什么样的方法降低青少年的犯罪率呢?本文主要从学校心理教育的角度来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其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策略。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

何林渥斯(Hollingworth)认为,青少年时期是儿童到成人的过渡时期。在这“过渡时期”内,青少年生理的急剧变化对其心理产生巨大的影响。心理的急剧变化在不当的条件或诱因下青少年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青少年犯罪心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自主心理。在青少年时期,个体的生理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如身体长高,体重增加等。这一变化导致青少年个体认识到自己已经是一个“成人”。“成人感”的产生导致他们想摆脱父母的控制获得独立,从而在心理上容易形成逆反心理,行为上容易与同龄群体一起活动。如果加入了一个不良群体,就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2.逆反心理。关于逆反心理的理论,有何林渥斯的“心理断乳学说”和彪勒的“反抗期理论”。这都主要体现在身体的变化,自主意识增强从而产生反抗情绪。逆反心理在以下情形中产生:自主性被忽略、心理性断乳受阻、人格展示受阻和成人强迫接受某观点等。逆反心理常常驱使青少年否定家长和老师的一切甚至离家出走从而犯罪。

3.自我心理。生理的变化导致他们由儿童时期的关注外界转向关注自身从而形成自我心理。这一心理现象主要体现在关注自己的外表及内心世界,不太关注他人,同时认为自己“与众不同”,别人也在这样关注着自己。因此这一心理的突出表现就是“独特自我”和“假想观众”。这种心理一旦发展到自恋型人格就会很危险。

4.关注异性。关注异性的原始动力来自性机能的成熟。青少年个体的性成熟给他们带来对性的好奇心与新颖感,同时对异性产生“兴趣”。另外,根据埃里克森的心理发展观,这一阶段的发展任务是“获得亲密感以避免孤独感”,因此不管是从生理层面还是心理层面来说这个阶段都会关注异性。如果这一时期与异性的关系处理不好,或者不以正当的途径“获得亲密感”就易犯罪。

5.从众和模仿心理。这一时期的个体,虽然以“成人”的外表出现,但其对是非的辨别能力和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比较弱,从而常出现从众和模仿心理。如果外部环境给以不正确的引导,就会迈出危险的一步。如一些武侠小说、言情影视片都有可能成为青少年模仿的对象。

6.意气心理。这一时期的个体的交友方式不再是儿童时期的“团伙式”而是“知己式”或“哥们式”。这一时期的朋友常常是能相互理解者或志趣、性格相近者。朋友之间不分你我,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因此易形成了“为朋友赴汤蹈火,为哥们两肋插刀”的心理。

7.报复心理。由于青少年理性思维比较弱,遇到由他人带来的委屈后,常常以不理性的方式解决,不考虑到行为的严重后果。

8.利己心理。这种心理的普遍性不太明显,主要集中在溺爱孩子的家庭中,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不少孩子由于从小备受娇宠,唯我独尊,占有欲十分强烈,不能忍受任何委屈,自以为整个宇宙都是围绕自己转的。当自己的需要不能以正常的方式满足时就会以非正当的方式来获得满足。

9.享乐心理。虽然这一时期的个体渴求独立自主,但往往在遇到挫折时,采取的是“退而避之”的态度。尤其受现在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这一时期的个体存在“不劳而获“的心态。

10.道德由动荡到基本成熟。由于这一阶段的个体在认知、情感和意志等方面的发展是循序渐进的、由不成熟到基本成熟的,所以其道德动机、道德观念、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的发展也是由动荡到基本成熟。

青少年时期是每一个个体一生中必经的过渡阶段,以上心理在每一个个体身上或多或少都经历过。但它们不是犯罪心理的充分条件,只有当个体处在一个特殊的环境和某一种或几种心理朝向不健康发展的时候才会成为犯罪的心理因素。

二、青少年犯罪的学校原因探究

青少年犯罪不是单方面的因素造成的,而是很多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从学校教育角度来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缺乏现实性和针对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是教育工作者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特点,运用有关心理学的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的教育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的根本在于促进学生的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但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时候常常会出现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宗旨不一致的情况。目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教材编写重原理轻操作。心理健康方面的教材大多都停留在对理论和原理的梳理和描述而对具体的操作方面说的很少。这使得教师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操作性不强。(2)教师授课重理论轻实践。心理健康教师的教学大多只停留在说教而没有让学生有所实践和体验。这个阶段的学生又特别反感说教,所以这种方式的教学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3)重学习指导轻“心理辅导”。由于青少年时期的学业负担比较重,教师和学生对学习的关注度远远高于其它,于是心理健康教育往往偏向学习动机、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指导。(4)缺乏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科渗透。

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心理健康教育课堂上,其它学科的教学也应该体现,教师既要“教书”更应该“育人”。

2.学校的教育重“智商”,轻“德商”。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但现行的教育由于有“中考”和“高考”的存在使得教育违背了它的初衷,更多的是关注学生的成绩而对德行的关注很少。这样就导致很多学生成绩优秀但品德较差,品德不好体现在对社会规范的漠视,做了坏事之后没有自责感与内疚感,道德约束力差,最后会走到极端危险的地步。

3.学校对家庭心理教育不够重视。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人出生后的第一个环境,有人将家庭称为“人类性格的工厂”。家庭的不同教养方式对孩子的人格特征具有不同的影响。研究表明,民主型教养方式与专制型和放纵型教养方式相比较而言,更有助于培养孩子积极的人格品质。在新的形式下,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更多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管理方式不当。家长对孩子的管理常常以传统的打压控制的手段,将孩子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或“附属物”。这种暴力的管理方式不利于与其沟通,更不利于其人格的发展。美国社会学家罗伊鲍迈斯特尔曾说:实际上,在家庭暴力的代际转移中,受暴力对待的儿童长大后比别人更有可能成为家庭暴力者。根据社会学习理论,孩子会用同样的方式去解决生活中自己遇到的问题从而造成犯罪。(2)网络面前无能为力。在科学技术发达的今天,网络越来越普及,家长对网络的了解也不太全面。家长只知道网络上有各种各样的有害信息而对网络产生恐惧心理,但没有意识到粗暴的干涉会激发孩子的好奇心和逆反心理。(3)家长对孩子的“闲散时间”没有系统的安排,导致其在“闲散时间”内可能沾染不良行为。所谓“闲散时间”是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在“闲散”时间里,如果家长没有系统的安排学生的日程,采用放任自由的方式,其孩子为了打发无聊空虚的时间而有可能沾染不良行为。

4.学校对社区心理辅导不够重视。社区也是青少年活动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场所,在社区内对青少年进行心理教育也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方式。关于社区心理卫生,美国从上个世纪50年代就发起社区心理卫生运动,60年代就将社区心理卫生纳入法律范畴。我国在社区心理卫生或心理教育也在上个世纪50年代开展起来的,但是发展的范围非常有限、速度非常慢。可喜的是,我们看到了现在对青少年的犯罪可以进行社区矫正而不用进监狱或劳教所,但我们更应该着手怎样在社区内预防青少年犯罪。学校只关注在学校里怎样预防其犯罪,没有意识到和社区联手形成综合的预防体系。 转贴于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策略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以及个体自身的共同努力。本文从学校教育角度来探讨预防青少年的犯罪,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应根据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常见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心理健康教材的编写要原理与操作并重。教材是教师上课的法律,学生学习的蓝本。所以教材的编写既要考虑到教师的教,同时还要考虑到学生的学。心理健康教育教材的编写应具有可读性、通俗性和操作性。教师可以根据它来进行有效教学和指导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同时学生可以通过它进行不良心理的自我调试。所以心理健康教材的编写既要有原理又要具有可操作性。(2)心理健康教师的教学要理论与实践并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应结合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以及当前的发展任务,有针对性的进行教学。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更应该以实践活动为主,让他们在实践活动中体验、在实践活动中成长。(3)积极开展生涯心理辅导。生涯心理辅导是学校心理辅导的内容之一。生涯心理辅导是指依据一套有系统的辅导计划,通过辅导人员的协助,引导个人探究、评判并整合运用相关的知识、经验而开展的活动。生涯发展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但并非一成不变的,人的过去是现在的一部分,而现在又影响到未来。现在的行为与对未来的期望都会影响人的发展,在发展中有时候也可改变过去的错误,生涯心理辅导就落实在协助和促进个体发展的过程之中。生涯心理辅导使青少年时时有目标、事事有方向。

2.学校应 “三商”齐抓。“三商”即智商、情商和德商。智商是智力商数的简称,它是用数值来表示一个人智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概念。为了将不同个体之间的智力发展水平进行比较,斯特恩提出了智商的概念。情商又叫情感智商,戈尔曼在其《情感智力》一书中,首次使用“情商”的概念。戈尔曼认为,情商是个体最重要的生存能力,是一种发掘情感潜能、运用情感能力影响生活各个层面和人生未来的关键性品质要素。所谓德商,就是符合人类整体利益的道德商数。德商是衡量人的道德品质的标准。它包含对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深刻理解和以此为指导而在个人心中形成的道德品质观念。智商和情商是青少年良好的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但它们还需要更高级的素质-道德品质,它是人生终身的内在素质。因此,对于青少年的教育应“三商”齐抓,不可偏废,切忌重智商轻情商和德商。

3.学校应紧密联系家庭开展心理教育。学校和家庭不可分离更不能对立,学校应主动与家庭联手共同塑造青少年的心理。就学校和家庭的联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1)定期召开家长会。这个家长会的工作重心是探讨学生的心理发展情况。学校应将孩子在学校的心理发展变化向家长反应,同时家长也将孩子近期的心理发展变化向老师反应。老师和家长相互交流、相互借鉴,使得学生的心理得以健康发展。(2)给家长普及心理学知识。当家长对孩子的心理发展变化及其行为表现变得束手无策的情况下,学校的老师可以为家长普及青少年心理方面的知识。让家长认识到青少年时期是一个特殊的成长阶段,必然会经历这样一些心理,同时让家长根据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因势利导。如面对不可避免的网络,家长应向孩子宣传积极健康的东西,让网络对孩子产生积极影响。家长越是对网络恐惧,越是宣传消极负面的东西,对孩子的行为越是控制,孩子越是好奇,越是逆反。所以,老师应让家长了解青少年时期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并因势利导。

4.学校应有效指导社区开展青少年心理辅导。(1)成立青少年心理咨询中心。社区是青少年活动的一个重要场所,青少年是社区心理学的一个人数不少的对象群体。因此学校应积极有效的指导或配合社区做好社区的心理辅导工作。心理学老师可以作为社区的兼职心理辅导员。(2)组织青少年开展心理体验活动。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学校的心理辅导员协助社区组织开展有意义的活动,让青少年在活动中体验到自己在该时期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便于社区和学校对青少年的心理变化发展特点及其行为进行监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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