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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节能减排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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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节能减排的措施

论节能减排的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 给排水 设计 节能减措施分析

众所周知,我国社会经济的繁荣景象是建立在长期的过度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以及环境破坏的基础之上的,久而久之,我们的环境日益恶化,生态也呈现出非常严重的失衡现象,现阶段,我国境内的自然灾害发生频率越来越高,人们也已经开始逐渐觉醒,认识到形势的严峻性。以下是我结合自己多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就我国当前建筑给排水设计中实施节能减排举措的必要性以及具体的技能减排措施提出自己的几点拙见。

一、建筑给排水设计中节能减排的必要性

通常情况下,在建筑使用当中,最重要的能耗主要集中在用水问题上面,比如人们的日常生活、各项生产工艺、环境卫生、生产与游乐以及绿化等等,所以,我们必须清晰地看出建筑给排水的科学节能节水设计当中出现的问题,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是人口更是非常之多,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当前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与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相比,其仅仅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4左右,在世界排名中只占到了110名,已经成为了世界范围极少数贫水国之一,因此,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起建筑给排水设计,确保我国正常的居民用水,全面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二、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的节能减排措施

1、采用新型节水型卫生器具及其配件

给排水节能设计需要全方位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进行建筑节水的设计时,如何选择具有节水性能的卫生器具和配水器具就显得很重要,我们不仅要考虑到价格因素和使用这些器具的对象,还应当对各个器具节水性能进行比较。建筑节水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大力推广使用具有节水性能的卫生器具和配水器材,它们的使用直接影响着建筑节水工作成效。新型设备的采用可以更好地达到节能效果,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采用节水龙头。水龙头作为每家每户必备的生活用品,是耗能耗水的大户,也是当前最具开发潜力的节水用品,现阶段,我国生产的各种节能节水水龙头,其存在的普遍问题是质量不高、档次不高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要正视水龙头中出现的问题,将节水龙头的节能节水意义充分发挥出来,此外,相关设计人员更要积极向各个建设单位推荐质量更好、档次更高的节水龙头。

然后,使用感应式水嘴、自闭式冲水阀。当前,我国各个城市中公共场合的卫生间还在使用没有控制花管长流水的小便槽,这种小便槽对于水资源是一种非常大的浪费,因此,我们必须要改变使用的方向,积极推荐和使用感应式水嘴、自闭式冲水阀,这样没有任何接触的使用方式,不仅仅能够满足严格的卫生需求,更能够实现节能节水的理想目的。

最后,采用先进的计量装置。在当前的节能节水举措当中,最有效的一种方式就是安装先进的计量装置,比如水表,设计人员必须要根据物业管理的严格标准以及广大业主的实际需求来科学审慎地选择采用高质量的水表。

2、雨水资源的利用

在绿色建筑给排水系统当中,雨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主要表现在雨水来临的时候,采用专项的装置系统来,并且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来将雨水充分收集起来,进而集中完成讲话处理,最终对雨水进行科学的存贮,根据净化之后水质的不同,来对雨水进行不同方向的应用以及选择,诸如,可以将收集处理之后的雨水用来浇灌绿化用地、喷泉补水、城市水池以及清洗路面等等,这样不仅仅能够节省各种用水的成本,还能够实现对水资源的多元化利用。

3、选择合理的二次供水设备

现阶段,我国变频高速供水已经发展到了变频气压供水和变压变量供水的方式了,变频高速供水方式这种设备的工作原理就是利用变频器来改变电机的供电频率,通过用水量的大小就可以实现水泵的循环软启动和无级调速。通常情况下,如果低谷时的用水量为断断续续的小流量时,那么就要保证供水设备是适合断续的供水压力的;而如果低谷时的用水量连水泵最大流量的五分之一都没有达到,那么就应设置小流量泵进行小流量时的自动切换。

4、引进太阳能设备

太阳能属于新型的环保能源,太阳能能够为人们的日常工作与生活提供充足且稳定的服务,因此,在建筑行业制备热水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对太阳能设备进行综合考量,具有良好的保温性和集热效率是太阳能设备的突出特点,可以不用在意环境对它产生的影响。另外作为新型高效的节能措施,太阳能设备的实际操作和维修养护工作也是非常的简单的。每种装修材料都有不同的物理和化学性能,因此在使用过程中要合理使用不同的设备材料,使不同材料的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能够科学的组合在一起,起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5、废水集中处理

何为废水集中处理,其主要指的是建筑给排水节能设计中,防止水资源污染的重要是手段,废水集中处理的工艺设计原理是收集生活中的各种污水,利用科学先进的计算机控制系统统计废水的流量,然后集中起来,严格根据环境保护部门对废水达标排放的标准,对经过处理后的废水引流到中水系统,而无法实现再次利用的废水,则需要经检验后另行排放,这样一来,便可以在降低环境污染的同时,提高水资源利用的效益。

三、Y束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中,给排水设计工作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给排水设计工作完成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我国整体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水平,因此,我们在进行建筑给排水设计时,必须要确保其设计与当前的环境保护的实际要求是有着高度的一致性的。在实际的设计工作当中,我们必须要竭尽全力将环境保护的各项方针与政策真正贯穿到设计施工工作的全部内容当中。

参考文献:

[1]王文萍.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的节能减排措施讨论.建筑・建材・装饰,2016.

论节能减排的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节能减排;煤矿建筑;传热系数;热惰性值

自“十二五”以来,我国相关部门把节能减排、绿色环保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任务[1],大力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煤炭资源开采行业是“高能耗”行业之一[2-3],也是我国节能减排的重点研究对象。据相关统计资料可知,目前我国煤矿建筑处于一个相对“高碳化”发展阶段,煤矿建筑耗能占煤矿行业总耗能的42.2%,其中,采暖、制冷、通风等几个领域的耗能又占煤矿建筑耗能的77.3%,因此,本文将从夏季隔热、冬季保温措施出发,研究煤矿建筑节能减排的改造措施。

1研究思路

在生产、生活活动中,煤矿建筑运行采暖制冷设备显然会造成使用能耗增加,CO2排放量增大,因此,国内外有关专家从建筑的设计、施工、运营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设计[6-8],提出了一些富有建设性的经验措施。本文将以山西运城某煤矿作为研究对象,首先运用先进的建筑能耗建设软件Doe-2分析其热工性能,然后结合实际热工模拟结论,就各项热工变量进行改造分析,提出几项符合实际的节能改造措施,然后采用简化生命周期(LCA)理论,借助Doe-2计算各项措施的节能效果,通过比较确定最终方案。

2研究对象热工性能分析

2.1研究对象选择

据统计,山西运城煤矿建筑以20世纪90年代建筑为主,本文选择的是于1999年建成的某煤矿生产办公楼作为研究对象(见图1)。该楼共6层,占地面积约7229.3m2,共有办公室85间、采暖制冷设备92套,该楼南、北朝向窗户面积比最高,分别占有37%与33%,东、西朝向窗户面积比最低,分别占有16%与14%,该楼未设空调。

2.2研究对象热工变量分析

将研究示例对象热工变量分析结果列于表1。根据表1,可见本次煤矿建筑节能改造措施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各层楼梯口封闭性较差,楼梯口廊厅空气与建筑外对流控制性较差,建筑体形系数为0.33;(2)外墙的窗/墙面积比仅为21.5%,且外墙未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导致外墙传热系数K值与热惰性值D较高;(3)屋顶缺乏有效的隔热、防止太阳辐射吸收措施,导致屋顶传热系数K值与热惰性值D较高;(4)所有窗框均由热传导性较高的铝合金窗框构成,窗户玻璃也采用热传导性较高的普通白玻璃,导致外窗的传热系数较高;(5)从图1中可看出,外窗未设置任何遮挡措施,外窗的遮蔽系数SC较高。

3节能改造措施分析

根据示例对象热工分析结果,提出7种合理的技能改造措施(与前文2.2节中改造措施分析相对应),然后与基本方案(无改造措施)进行比较:(1)措施0:采用原设计方案,不进行任何措施改造,以此方案作为节能改造对比基础方案;(2)措施1:通过在1楼楼道口增设1扇楼道门、在2~6楼各楼道廊厅各增设8扇(每层南、北朝向各4扇)的措施,来控制楼梯间的空气对流,改变楼梯间封闭参数,同时,也将示例对象的体形系数由0.33降为0.29;(3)措施2:措施1中增设了楼道口窗户,因此,增大了外墙的窗/墙比比例,同时,采用先进的浅色发泡聚丙烯隔热材料涂抹外墙,降低建筑物外墙的热传递,外墙的传热系数K值与热惰性值D分别降为2.07W/(m2/K)与1.52;(4)措施3:屋顶增设隔热层,并铺设胶粉聚苯颗粒隔热保温浆料,屋顶的传热系数K值与热惰性值D分别降为2.76W/(m2/K)与1.67;(5)措施4:将铝合金窗框更换为塑钢材料,将窗户玻璃更好为白玻璃,外窗的传热系数K值降为1.65W/(m2/K);(6)措施5:安装活动百叶纶棉隔热布窗帘,外窗在夏天的遮蔽系数增大为0.75;(7)措施6:组合措施1~措施5。

4计算结果

采用LCA理论,借助Doe-2,将措施0~措施6的节能减排情况详细列于表2。分析表2可知,在单项措施中,措施3与措施2的节能减排效果最明显,可见煤矿建筑中主要的热传递都是通过外墙与屋顶产生,同时,建筑结构的体型系数直接影响了建筑内外的气体交换,因此,措施1也能产生较为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在综合各单项措施后,示例建筑的年能耗由697965kW•h/a下降至419978kW•h/a,降幅达到39.83%,年CO2排放量由10588kg/a下降至5337kg/a,下降幅度达到49.59%,效果十分显著。

5结论

本文在国内外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选择煤矿建筑为研究对象,以山西运城某煤矿办公楼为例,通过热工变量分析,相应地制定了5项单项措施以及各项措施汇总,最后借助Doe-2将各措施进行了对比计算,得到了以下结论:(1)根据示例建筑的热工变量分析,总结了外窗的传热系数K值、体形系数、外窗的遮蔽系数SC值、屋顶的传热系数K值、屋顶的热惰性值D值、外墙的传热系数K值、外墙的热惰性值D值等主要改造热工变量,并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应的工程措施;(2)从单项措施来看,措施3、措施2的节能减排效果最为明显,这两项措施的节能率依次为26.16%与19.35%,减排率依次为26.83%与17.56%,由此也可见,单独依靠单项措施,往往效果有限,无法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3)在综合各单项措施后,示例建筑的年能耗由697965kW•h/a下降至419978kW•h/a,降幅达到39.83%,年CO2排放量由10588kg/a下降至5337kg/a,下降幅度达到49.59%,效果十分显著。本文研究结论可为同类既有煤矿建筑改造提供借鉴与依据,同时,也可为类似煤矿建筑设计提供参考,具有十分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作者:陈德明 单位: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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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红,郝维昌,石凤,等.几种典型高分子材料的生命周期评价[J].环境科学学报,2004,24(3):545-549.

[4]赵平,同继锋,马眷荣.建筑材料环境负荷指标及评价体系的研究[J].中国建材科技,2004,13(6):1-7.

[5]中国建设部.GB50096-199,住宅建筑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6]张志敏.河南省煤层气产业化发展思考[J].中州煤炭,2007,(2):21-26.

论节能减排的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江苏省 终端能源消费 企业碳补偿 措施

中图分类号:F062.1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节能减排是江苏省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家绿色发展目标的重要途径,低碳发展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工业清洁生产具有重要作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总体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实现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有效控制碳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COP21召开时期,中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到2020年,相比于2005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下降40%-45%,全面做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根据已有研究结论,“碳补偿”是在全球变暖和低碳经济背景下产生的生态补偿研究新领域。因此,江苏省低碳发展目标的实现对中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具有重要意义,建立江苏省工业碳补偿措施,促进江苏省工业节能减排目标实现任重而道远。

近年来,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对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的发展进行了广泛研究,并取得了大量优秀成果。Ramakrishnan Ramanathan 采用DEA 模型分析了碳排放量、国内生产总值和能源消耗之间的关系。[1]吴彼爱等发现GDP 与碳排放量存在高度相关性,其中工业部门是碳排放的最主要部门。[2]赵荣钦等人首次将区域碳补偿的机制、措施及政策建议进行了综述,为当前低碳的运行与不同区域和主体之间公平发展找到平衡点。本文采用最新数据和视角,以江苏省工业为切入点,对其终端能源消费量与企业碳补偿措施进行研究。通过分析江苏省工业终端能源消费的各项指标,提出基于企业的碳补偿措施,为江苏省工业企业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实现自主减排提供建议与参考。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方法

在碳排放的计算方法中,由于实际测量法与系统仿真法的操作非常复杂且会产生很大的误差,因此排放系数法被广泛采用。[3]本文将采用传统的排放系数法来计算江苏省工业的碳排放。

(二)数据来源

根据数据的时效性和可得性,本文选取江苏省工业2005-2015年间8年的主要能源消费量,如表1所示。CO2 的来源主要是化石燃料能源,选取原煤、焦炭、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等七类能源,没有加入电力的消费,以免重复计算。根据IPCC和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提供的碳排放系数,[4]在此基础上乘以44/12转化为CO2排放系数。江苏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能源消耗量及工业GDP数据来源于《江苏统计年鉴2016》,由于能源平衡表里的终端能源消耗显示数据为实物量,本文将实物量的数据全部折算成为标准量,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取自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如表2所示。

三、结果与分析

根据江苏省工业终端能源消费CO2排放计算公式既可计算出江苏省工业碳排放量,再结合工业总产值,计算出工业历年增加值,进而计算出碳排放强度和碳排放弹性系数,得出当前江苏省工业终端能源消费现状,如表3和图1所示。

根据表3和图1,江苏省工业总产值和工业CO2排放量2005-2015年期间均呈上升趋势,工业增加值则波动平稳,2009年的金融危机影响了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的上升。CO2排放量从2005年的40339.39万t上升至2015年的68792.66万t,平均年增长率为6.11%;与此同时,工业增加值从7870.62亿元上升至8936.03亿元,平均年增长率为1.42%。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江苏省2005-2015年间,工业CO2排放量的增长速度大于工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即江苏省的工业发展趋势不符合节能减排的推行要求,需大力推行碳补偿以减轻环境压力。

工业CO2排放强度指由于单位工业的增加值而相应产生的CO2排放量,工业CO2排放强度的变化则表明碳排放和工业增长的变化程度和趋势。[5]据相关资料显示,工ICO2排放强度越高,说明工业增长对环境的污染越大,经济增长质量越低,否则相反。2005-2015年间,工业CO2排放强度呈波动上升趋势,2009年达到9.73,说明金融危机期间,经济增长对环境污染程度高,经济发展水平的下降引起经济增长质量的降低,而2010年跌至最低值3.12,说明江苏省在经济恢复期间实行节能减排取得了良好成效。工业CO2排放强度数据的波动表明江苏省致力于节能减排标准的完善,然而,2015年,工业CO2排放强度达到了峰值9.93,说明距离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工业CO2排放弹性系数的计算方法是用工业CO2排放量的年增长率除以工业增加值的年增长率。当其结果小于1时,说明工业增长速度大于CO2排放量的增长速度,节能减排的效果显著,工业污染控制总体较好;若结果为负数,则说明工业污染总量出现下降,工业污染治理效果非常好;但是注意到当其结果大于1时,说明工业增长速度是小于CO2排放量的增长速度的,节能减排的效应不明显,工业污染加剧。由表3可以看出2005-2015年间江苏省工业CO2排放弹性系数均没有超出1且以负值居多,那么则说明江苏省工业增长速度大于CO2排放量的增长速度,由此说明江苏省污染治理工作效果较为显著,但总体上CO2排放弹性系数呈上升趋势。

综合上述数据分析,江苏省工业的迅速发展带来CO2排放量的快速增加,江苏省近年来CO2排放量的增长速度小于工业增长速度,节能减排的效应显著,并且通过相关专家与学者的预测,2015-2020年CO2排放强度逐年下降,CO2排放量呈上升趋势,[6]同近年来CO2排放量的增长速度小于江苏省工业增长速度的趋势相契合;同时,应注意到工业增长会对环境产生非常大的污染,经济增长质量还有待提高。因此,在全球变化和低碳经济背景下,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省市,江苏省各方面在碳补偿措施上需进一步探索。

四、碳补偿措施

查阅相关资料,碳补偿可下定义为“碳排放主体以经济或非经济方式对碳汇主体或生态保护者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即通过经济手段消除碳排放的外部性的行为,以促进节能减排的有效实施,实现区域公平发展及可持续,其实质上是一种以碳为纽带的区域低碳发展的措施和手段。[7]

本文从企业主体出发,在已有理论的基础上,将企业碳补偿措施总结为以下3种。

(一)企业内部碳补偿

企业内部碳补偿是通过企业员工及企业自身宗旨和运作机制以抵消碳足迹的措施。有以下三种方式:①企业内部开展植树造林与员工捐赠活动。组织员工进行定期的植树造林和为政府设立的碳基金进行捐赠,从而在整体上减少和抵消企业的碳足迹。②严格按照政府颁布的碳排放配额进行生产运作,并按时缴纳碳税。当前政府颁布的碳排放奖惩措施、碳金融工具等政府碳补偿方式是最重要的碳补偿途径,企业应相应政府号召,建立企业碳基金,以实现自主减排。③建立创新企业文化,[8]创立专属碳排放包装标记。在工业企业的销售环节中,公司可将在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运输等生命周期环节中产生的碳排放量标注在产品的外包装上,并将碳排放的成本计入产品价格中,以便于消费者在同类商品中进行选择,从而间接实现消费者对企业碳排放的成本补偿,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二)企业间碳交易补偿

碳交易的本质是一种市场机制,其目的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如二氧化碳的减量排放。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10月批准全国范围内北京、重庆、湖北、广东、天津、上海、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据统计,从2013年6月份开始,深圳、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重庆已经陆续建立了碳减排交易所或交易中心。据了解,中国将加快推进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力争2017年全面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毫无疑问,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碳市场。在此政策基础上,政府会将一定的碳排放配额分配给企业间每一项土地利用活动,并规定如果该项土地利用活动实施周期内的实际碳排放量没有超出政府所给予的配额,则可将多余的配额出售给其他土地开发活动主体,因此企业间碳交易的补偿措施可以从企业经济利益出发促进企业清洁生产,是十分重要的碳补偿途径。

(三)企业间非交易性碳补偿

“十三五”规划中强调培育若干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的增长极,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从企业间投资与技术援助的角度出发,核心是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向经济落后地区输送资本、技术与人力资源,最大程度帮助落后地区实现节能减排,从而以抵消自身碳排放足迹。此措施在进行推广时需要政府政策的引导,政府制定相关企业间援助的机制与标准,规范援助的形式与流程,从而更好实现企业碳补偿。

五、结论

本文基于2005-2015年间江苏省工业企业主要能源消费量及工业总产值,结合标准煤折算系数、CO2排放系数,计算出江苏省工业CO2排放量、工业增加值、工业CO2排放强度和CO2排放弹性系数,得出相关结论。江苏省工业总产值和工业CO2排放量2005-2015年期间均呈上升趋势,工业增加值则波动平稳;工业CO2排放强度呈波动上升趋势,2009年达到9.73,2010年跌至最低值3.12;CO2排放弹性系数均小于1,且以负值居多,总体上呈上升趋势。江苏省工业的迅速发展带来CO2排放量的快速增加,经济增长质量有待提高。从企业主体出发,在已有理论的基础上,本文将企业碳补偿措施归纳为企业内部碳补偿、企业间碳补偿交易、企业间非交易性碳a偿等三种措施。鼓励企业内部开展植树造林与员工捐赠活动,严格按照政府颁布的碳排放配额进行生产运作,并按时缴纳碳税,创立专属碳排放包装标记;政府会将一定的碳排放配额分配给企业间每一项土地利用活动,并规定如果该项土地利用活动实施周期内的实际碳排放量没有超出政府所给予的配额,则可将多余的配额出售给其他土地开发活动主体;推动工业企业向经济落后地区输送资本、技术与人力资源,最大程度帮助落后地区实现节能减排,从而以抵消自身碳排放足迹。因此,虽然江苏省经济发展位居全国前列,近年来节能减排效果显著,但仍需从企业出发,创新工业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碳补偿措施方面勇于探索,致力于实现低碳模式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为江苏省经济发展和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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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昂双龙,李启明,李德智. 江苏省建筑业能源消耗及省级比较研究[J].发展战略,2010(12).

[4] 胡颖,诸大建.中国建筑业CO2排放与产值、能耗的脱钩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8):50-57.

[5] 谢守红,邵珠龙,牛水霞.无锡市工业碳排放的测算及影响因素[J].经济地理,2012(5):140- 146.

[6] 田立新,钱佳玲.江苏省工业碳足迹研究及情景模拟[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15(3):26- 31.

论节能减排的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边境碳调节;竞争力;碳泄漏;气候

在美国众多的气候变化立法提案中,边境碳调节措施(Border Carbon AdjustmentMeasures,简写为BCAM)条款始终是全球关注的焦点。国内外学者对边境碳调节措施的讨论和认识也在不断加深。哈罗·范·阿塞尔特(Harro van Asselt)和托马斯·布鲁尔(Thomas Brewer)比较了欧盟和美国气候立法中关于边境碳调节措施的规定,发现欧盟和美国推出边境碳调节措施都是为了解决碳泄漏和竞争力问题,但是欧盟注重前者,而美国更注重后者。本文则通过研究美国第110届和11l届国会中不同版本气候提案中的边境碳调节措施,在对美国国会先后出现的气候变化提案中的边境碳调节措施条款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探寻其立法的历史沿革、趋势、缺陷,对其未来发展进行展望,并提出我国的应对之策。

一、美国边境碳调节措施的历史沿革

2006年11月,美国在110届国会选举中胜出,华盛顿对气候问题的政治气氛随之转向。此后两届美国国会提交了大量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提案,大多主张在美国建立一种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然而,在关于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议论中,竞争力问题和碳泄漏问题在美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论,从而牵引出边境碳调节措施的立法设计。

(一)美国边境碳调节措施的背景

竞争力问题特指由于实施比国外更强的减排政策,国内某些工业部门成本上升、市场份额萎缩、生产下降等问题。与竞争力问题相伴产生的是碳泄漏问题,即减排国家所取得的减排量转移到气候政策宽松的国家。因为美国经济是建立在廉价化石能源的基础之上,实施强制减排的气候政策将影响诸多工业部门,尤其是高碳产业。反对强制减排政策呼声最高的就是来自煤、钢铁、石油、汽车等工业的公司和行业协会,这些利益集团常用的最有力的理由就是竞争力问题。

这些利益集团对竞争力的担心被美国独具特色的立法程序放大。美国宪法规定,国际条约需经参议院2/3以上多数通过,条约一旦获得批准就被置于与联邦法律相同的地位,并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一般而言,在参议院通过包含具体义务的国际条约非常困难,除非这些义务已经为联邦法律确立。联邦法律的确立虽只需简单多数通过即可,但是反对法案的议员可以利用冗长发言程序(Filibuster Proce—dure)来阻碍法案的通过,而要想终止发言就必须获得参议院3/5以上议员的支持,因此41位议员就可以阻碍法案通过。上述利益集团组成的院外游说团体对本州参议员有着很大的影响。来自能源密集州的参议员比来自其它州的议员更倾向投法案的反对票,而能源密集州为数众多,很容易争取41位以上的参议员。因此,这些利益集团对气候政策的制定有着很强的制约作用。要想在参议院通过任何强制减排政策,就必须解决好竞争力问题,边境碳调节措施正是为解决竞争力问题而设计的。

(二)美国边境碳调节措施的立法进程

在这一背景下,2007年初,美国电力公司和国际电力工人工会率先建议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下引进边境碳调节措施。这一建议立刻引起了国会议员的注意,在国会随后的气候提案中频频出现这一条款。

110届国会有十多个气候方面的立法提案,第一个出现边境碳调节措施的是2007年7月由杰夫·宾格曼(Jelf Bingaman)和阿伦·斯帕克特(Arlen Spector)提出的《低碳经济法案》(s.1766),该提案提交委员会后搁置。随后,2007年12月5日,美国参议院气候和公共工作委员会通过了乔·利伯曼(JoeLieberman)和约翰·华纳(John Warner)提出的《美国气候安全法案》(S.2191),这是美国第一部在议会委员会层面通过的气候法案。后期,参议员芭芭拉·鲍克瑟(Barbara Boxer)也加入作为提案人,从而形成新的《美国气候安全法案2008》(s.3026),这是美国110届国会提出的最重要的气候提案,该提案关于边境碳调节措施的立法在所有提案中最为具体,篇幅达40多页。《美国气候安全法案2008》是110届国会唯一提交参议院讨论并进入表决程序的提案,不过最后在参议院终结辩论中未能获得60票,因而未能提交立法表决投票。

在111届国会中,也出现了十多个气候立法提案,其中最重要的是2009年6月获得众议院通过的《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2009》。该提案由亨利·瓦克斯曼(Henry Waxman)和爱德华·马奇(EdwardMarkey)提交,该提案是自奥巴马政府上台以来美国国内第一个针对气候变暖和温室气体排放所提出的议案,也是目前为止唯一获得众议院通过的提案。随后参议院起草了与之对应的提案,即《美国清洁能源就业与美国能源法》,该法案虽通过了参议院环境与公共事务委员会的审议,但随后被参议院搁置。为了推动参议院立法,参议院参议员约翰·克里(John Kerry)和独立参议员乔·利伯曼又起草了新的版本,即《美国电力法案2010》,并于2010年5月公布,但并未正式提交参议院某一委员会审议。

二、美国国会法案中的边境碳调节措施条款

对于边境碳调节措施的规定,在110届国会中最重要的就是《美国气候安全法案2008》,在111届国会中则是《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2009》。为了进一步研究边境碳调节措施,下面重点剖析这两部立法提案中的相关规定。

(一)《美国气候安全法案2008》中的边境碳调节措施

该提案要求特定国家的某些产品必须缴纳足额的碳排放配额,核心内容在于确定这些特定的国家和产品。在该提案中可以豁免边境碳调节措施的国家仅有三类,分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温室气体(GHG)排放很少的国家以及采取了“相当”(comparable)减排措施的国家。对于一国是否采取了“相当”减排措施,该提案规定了详细的确定步骤:第一步,考察该国GHG总量的减排幅度是否与美国相等或更大,如果回答肯定,则直接认定该国采取了“相当”的减排措施;如果回答否定,则进入下一步骤。第二步,考察该国多大程度上采取了下述措施:1、在生产过程中,开发和采用最新技术、推广减排技术;2、其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法律机制、技术标准或其他措施。第二个步骤规定比较模糊,纳入其考虑范围的减排措施虽然很多,但是缺乏明确的标准。更重要的是提案没有指出如何将这些措施与美国的减排措施相比较,因此即使认定一国采取了这些措施,也并不意味着确认该国采取了“相当”的措施。

(二)《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2009~中的边境碳调节措施

该提案绝非是对先前提案的简单重复,它独具特色,具有两点创新。第一,先前提案中大多以“相当”措施的标准来确定适用国家,本提案则不然。根据该提案,可以豁免的国家有三类:符合第767(c)项标准的国家、最不发达国家、GHG排放量很少的国家。而符合第767(c)规定的国家有三类:1、有美国参加的某个国际减排协议的缔约国,而这一国际协议要求各国承诺采取全国的、强制的、至少和美国一样“严格”的减排;2、有美国参加的特定行业减排协议的缔约国;3、GHG强度或能源强度比美国低的国家。表面上该提案没有提到要求其他国家采取“相当”措施,而且排除很多国家。但实际上,多数国家只能通过达成国际协议而得以豁免。而国际协议必须满足三大标准:1、必须是包含所有主要GHG排放国的、“公正地”承担减排义务的、有约束力的协议;2、该协议应确认并致力于解决竞争力问题;3、包含缔约方违约的补救措施。要达到这三大目标,缔约国实际上也必须采取“相当”措施,只不过“相当,,措施的标准由缔约国在达成协议时商定,而非美国单独决定。因此,对于“相当”措施的标准,该提案并没有实质让步。第二,此前提案的边境碳调节措施大都从某个时间起自动生效,但该提案规定了措施生效的条件。根据规定,如果在2018年1月1日之前达成符合美国要求的国际协议,边境碳调节措施就自动失效,即只有到此时没有达成任何国际协议时,总统才有权决定启动该措施。而且如果总统认为该措施不符合美国的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并获得参众两院的批准,边境碳调节措施就不能生效。值得注意的是,达成美国所要求的国际协议,缔约国事实上已经采取了“相当”措施。而且美国总统推动该措施失效的可能性很小,因此,生效条件的规定,更多的是为了表明美国争取达成国际减排协议的诚意和避免贸易保护主义的嫌疑。

三、美国边境碳调节措施的趋势和缺陷

(一)美国边境碳调节措施的发展趋势

在美国110届和111届国会,出现了多个版本的气候提案,通过对这些提案中的边境碳调节措施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发现该措施立法的四大发展趋势。

第一,适用产品在扩大。一般认为,竞争力问题和碳泄漏问题比较严重的行业具有两大特征:一是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高;二是面对的国际竞争非常激烈。同时具备这两大特征的行业为钢铁、铝、水泥、玻璃、造纸、化工等生产初级产品的行业,因此在早期提案中,如宾格曼一斯帕克特(Bingaman-Specter)提案,适用产品严格限制在初级产品内。但是,不少院外游说团体认为仅限于初级产品则容易被规避,例如,若仅仅针对钢铁,那么出口国可以将钢铁进行简单加工以后再出口,从而达到规避碳边界调节措施的目的。因此,后续提案将范围扩大到部分消费性制成品。

第二,“相当”措施的标准越来越严格。在鲍克瑟一利伯曼一华纳(Boxer-Lieberman-Warner)提案以前,提案大多只给出了措施的模糊概念,并没有明确的量化规定。而且,一些提案,例如宾格曼一斯帕克特提案,还要求考虑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但是鲍克瑟一利伯曼一华纳提案给出了确定“相当”措施的具体步骤,并且有量化规定,即外国的减排幅度要等于或大于美国的减排幅度。这种做法影响深远,被一些后续提案引用。

第三,尽量与WTO相关规定相兼容。边境碳调节措施与WTO兼容性问题存在争论,WTO与UNEP联合报告《贸易与气候变化》也无明确结论。但是,一些专家认为是否兼容取决于边境碳调节措施的细节,因此美国国会在设计该措施时十分注意迎合WTO的相关规定。瓦克斯曼一马奇(Wax—man-Markey)提案表面上看比以前法案宽松得多,其实是着眼于通过GATT一般例外条款的审查。全文刻意避免提及保护美国竞争力,而是突出解决碳泄漏问题,意在表明边境碳调节措施不是变相贸易保护措施,而是一项环境保护措施。该提案也避免提及“相当”措施及其确定标准,而是通过国际协议变相要求外国采取“相当”措施以及确定其标准,意在表明美国参与国际协调的诚意,但实际上要达成美国要求的国际协议,外国还是得采取“相当”措施。

第四,由粗略到详细再到粗略。由粗略到详细是美国国会对竞争力问题、碳泄漏问题以及边境碳调节措施等认识深入的结果,鲍克瑟一利伯曼一华纳提案是集大成者,该提案是立法者目前所能设想的最全面的设计。但是随后立法者发现鲍克瑟一利伯曼一华纳提案对边境碳调节措施规定过于具体,因而丧失了应有的灵活性,而且容易引发无穷的争论。因此,措施设计便从具体走向抽象,瓦克斯曼一马奇提案就只对具体的执行程序做一些原则性规定。此后提案的这一趋势更加明显,宾格曼单独提交的《美国清洁能源领导法案》并没有关于边境碳调节措施相关内容的规定,而是授权可以通过该措施来阻止碳泄漏问题。

(--)美国边境碳调节措施的立法缺陷

在法律上,边境碳调节措施条款一直饱受争议,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其立法有缺陷,表现在:立法理由不充分、竞争力问题界定模糊、适用产品范围不确定。

第一,立法理由不充分。边境碳调节措施致力于解决竞争力问题和碳泄漏问题,但是到目前为止,缺乏有力证据证明气候政策的差别将严重削弱美国企业的竞争力,并导致严重的碳泄漏问题。恰恰相反,有大量研究表明竞争力问题几乎可以忽略,摩根斯坦(Morgenstern)等人(2008)分析国内减排措施的长期影响,而约瑟夫·阿尔迪(Joseph E,Aldy)与威廉姆·派泽(William A,Pizer)(2009)则关注其短期影响,两组研究都认为竞争力问题也并不严重。而且上述预测结果是假设美国没有采取任何补偿措施的情况下得出的,但实际上美国气候提案中包含向企业免费发放排放配额等补偿措施。根据美国环保署(EPA)最新的一份研究报告,这些措施“可以消除几乎全部的成本影响,以及由此产生的净进口变化和碳泄漏”。

第二,对竞争力问题界定模糊。竞争力问题特指由于实施比国外更强的减排政策,国内某些工业部门成本上升、市场份额萎缩、生产下降等问题。而气候政策对本国生产影响的因素,包括国内消费模式的转变和竞争力问题,前者是主导性因素,是消费者更倾向选择低碳产品的结果。因此,即使真要解决竞争力问题,也应该具有针对性,明确区分竞争力问题的影响和国内消费模式转变所产生的影响。但是,美国国会的提案对此没有明确区分,而是将竞争力问题和气候政策对生产总的影响混为一谈。这样边境碳调节措施就不是单纯为了解决竞争力问题,而且要解决消费模式转变的影响,这实际上是要求发展中国家为美国工业的减排买单。而且,为了证明边境碳调节措施的合法性,美国反复强调发展中国家高碳产业的快速增长,这显然模糊了竞争力问题的范围,无视发展中国家经济正常发展的需要。发展中国家生产落后,一些高碳产品的人均拥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对这些产品的需求必然上升,推动这类高碳产品生产的上升,这显然不是竞争力问题。

第三,适用产品范围不确定。早期提案的适用产品仅限于初级产品,但是随后的提案大多将消费性制成品也纳入了适用范围。但是,若将范围扩大到消费性制成品,则管理成本大大增加,因为消费性制成品涉及工序、技术、国家更多,对GHG排放量的衡量难度将呈几何增长。因此,提案对消费性制成品的规定大多非常模糊,某种产品最终是否纳入适用范围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操作的可行性,结果是适用产品范围的巨大不确定性。此外,正是由于规定的模糊,国内利益集团有动力将更多产品纳入这一范围,因此存在被任意扩大的可能。

四、美国边境碳调节措施的展望

目前,美国参议院已经暂停运作气候变化立法,这意味着短期内不会有全国性减排法律,边境碳调节措施也不会即刻实施。但是,这种沉寂只是表面现象,一旦条件成熟,美国边境碳调节措施便会汹涌而来。根据立法可能的选项和面临的困难,我们可以大致推测出未来边境碳调节措施的基本内容。

(一)适用国家的确定标准

边境碳调节措施的首要问题是确定适用的国家,目前所讨论的共有三个选项:第一,针对没有采取“相当”措施的国家;第二,针对所有国家;第三,针对没有签订多边气候协议的国家。目前美国国会提案多倾向采用选项一,他们认为其主要优点在与目标明确,且打击“精确”,因气候政策强弱差异而获得竞争力优势的企业正是来自没有采取“相当”措施的国家。但选项一的缺点也非常明显。首先,这一选项明显是与产品产地相联系,歧视了没有采取“相当”措施国家的产品,这构成了对WTO法中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违背。其次,这种措施存在规避的可能。例如,如日本采取了“相当”措施且没有边境碳调节措施,而俄罗斯没有采取“相当”措施,美国直接从俄罗斯进口钢铁则将面临边境碳调节措施的抵制,贸易商的规避方法是日本从俄罗斯进口钢铁,而美国从日本进口钢铁。选项二则不存上述问题,它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但其缺点在于双重费用,有些国家产品在国内已经为减排付出了一定的费用,进口到美国再次缴纳相应费用,对这些产品显然不公平。一个可能的解决办法就是所有采取强制减排措施的国家都采取边境碳调节措施,同时对出口产品减免相应费用,这就有效解决了双重费用问题。选项三的前提是美国签订了一项多边气候协议,但问题是缔约国并非一定都是采取强制减排措施的国家,例如中国签署了《京都议定书》,而美国恰恰没有签署。

(二)进口调节与出口调节

边界调节措施包括进口调节和出口调节,边境碳调节措施可以仅仅限于进口调节,也可以既对进口调节也对出口调节。目前的提案都仅限于进口调节,因为边境碳调节措施的一大理由就是避免碳泄漏,若对出口产品免除相应费用,显然偏离了将排污成本内化的目的,难以证明其保护环境的目的。但是仅仅限于进口调节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出口产品为减排支付了相当费用,在没有采取“相当”措施国家的市场显然处于不利地位。其次,若适用国家为所有其他国家,那么仅限于进口调节则无法解决双重征税问题。

(三)获得排放额度的途径

按边境碳调节措施的要求,进口产品需缴纳相应的排放配额,而获取排放配额的途径有两种:一是直接从国内碳市场上获得,二是单独的碳市场获得。若从国内碳市场获取排放配额,最大的担忧就是进口产品追逐国内排放配额,导致配额价格高涨,从而对国内经济产生冲击。为此,有必要建立独立的碳市场,从而建立一道有效的隔火墙。但是单独的碳市场也有缺陷,主要是涉及国民待遇原则。首先,若单独的碳市场的配额价格跟随国内碳市场波动,则存在价格波动滞后的问题,进口产品面临低于国内产品的待遇。其次,国内企业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免费配额,进口产品若不能享受这一优惠,则低于国内产品的待遇。

(四)可能的立法设计组合

相比竞争力问题和碳泄漏问题,国内碳价格的稳定更为重要,因此未来提案会建立一个单独的市场,同时会小心解决国民待遇问题。而对于适用国家的确定标准和调节方式的问题,在边境碳调节措施的未来设计上存在三种组合:(1)针对没有签订多边气候协议的国家和仅限进口调节。若美国能和其他国家达成多边气候协议,则此种组合可能性较大。(2)针对所有国家和进口调节、出口调节。若无法达成多边气候协议,为了避免违背最惠国待遇原则,则此种组合可能性较大,但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3)针对没有采取“相当”措施的国家和仅限进口调节。此种组合避免双重费用,但是肯定违背最惠国待遇原则,只能通过一般例外条款获得豁免,因此必须符合一般例外条款苛刻的条件。

五、中国的应对之策

中国应该清醒认识到,虽然目前美国气候立法陷入停顿,边境碳调节措施也面临诸多困难,但是该措施对中国外贸的压力始终存在。为此,中国应该未雨绸缪,做好应对准备。

第一,注意争夺道德制高点。美国之所以在边境碳调节措施上处于主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因此应对该措施,中国应该注意争夺道德制高点。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引导世界各国正确和全面地认识碳泄漏问题。首先,碳泄漏并没有发达国家宣称的那么严重,而且并非仅仅源于减排政策。其次,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并非受益者,能源密集行业消耗了大量资源,并且污染了环境。最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大量人口处于贫困线之下,这种条件下的排放是发展的需要,不同于发达国家的奢侈性排放。

第二,密切跟踪具体规则的最新动向。边境碳调节措施的具体规则尚不确定,影响范围及程度尚难以确定。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的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有关国家的政策动向,并及时通报国内相关行业。同时,由于该措施涉及气候谈判、国际贸易等多个方面,需要开展跨部门合作,加强信息通报和应对协调。当前有必要系统收集相关措施的资料,适时建立完善相应的预警机制,并及早做好未来贸易摩擦的应对预案。

论节能减排的措施范文第5篇

按照内部审计转型要求,在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探索实施绩效审计。

(一)节能减排工作的合规性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明确其职责,是否设立专人负责的能源管理岗位并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是否制定明确的能源节约目标和具体的年度量化指标,是否对能源消耗和节约潜力进行分析;是否加强节能减排制度建设,能源消耗分项计量和统计管理、能耗设备节能审查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及时开展各项节能减排工作;是否按规定实施了能源消耗分项计量并提供消耗计量数据;能否定期对重点用能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新建项目是否开展节能减排评审、原材料及设备设施是否满足节能减排要求,既有建筑节能减排改造是否加强对中央空调、供暖和用电等高耗能设施、设备的测试、诊断;公用车辆管理是否严格。

(二)节能减排措施的创新性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采暖和空调是否满足国标对空调系统经济运行的要求;办公区域节能减排灯具使用率是否达到规定比例,照明功率密度是否满足相关标准;是否明确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程序和要求,是否委托专业节能减排服务机构提供节能减排诊断、设计、融资、改造、管理服务;是否探索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

(三)节能减排活动的绩效性

主要审计内容包括:节能减排的效果性,重点审计辖内各支行是否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以及在上级行专项检查或地方性部门验收中的评价情况;节能减排的经济性,重点审计在新建项目节能减排资金投入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人、财、物等资源投入的经济性。

二、评价标准和指标

坚持“以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定为指引、以总分行有关专业考核办法为标准、以上级行专业考核结果及群众评议结果为参考”的评价原则,围绕“节电、节水、节油、办公资源消耗控制”四个重点,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合规性、措施的创新性、活动的绩效性,设计“三性”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涵盖14个评价项目、35项评价指标。主要包括:

(一)工作合规性评价指标

重点围绕领导组织是否健全、制度建设是否完善、工作开展是否到位设定指标,涉及领导组织、制度建设等4项内容12项指标。

(二)过程创新性评价指标

重点围绕创新措施的可行性及创新工作取得的成果设定评价指标,涉及绿色照明、能源合同管理等5项内容11项指标。

(三)结果绩效性评价指标

重点围绕节能减排的效果“好不好”、资源利用“经济不经济”设定指标,涉及既有建筑改造、水电油及办公资源消耗等4项内容12项指标。

三、审计组织和实施

坚持“三个突出”,为提高审计效率和项目质量夯实基础。

(一)突出审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

精心选择培训内容,普及节能减排知识,拓宽审计视野,提高审计能力。一是聘请节能减排专业人员讲解节能知识。二是邀请专业人员讲解人民银行系统节能工程实施方案、节能减排工作考核标准(暂行)等专业性规定。三是由主审人讲解节能减排绩效审计方案,明确审计相关规定。

(二)突出审计创新,改进方式方法

一是改进审计方式。针对审计对象多、路途远这一现实,确定采用报送审计与现场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有效解决问题。报送审计即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依据调阅清单收集资料送内部审计部门;现场审计则结合报送审计发现,有针对性地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座谈、问卷调查和现场核查,提高审计效率。二是改进审计方法。根据节能减排工作特点,灵活运用新型审计方法,以审核法、观察法为主,以调查问卷、座谈为辅,佐以因素分析法、功能分析法等先进的分析方法,增强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全面性。如采用实地观察法,察看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效果;利用功能分析法,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施的功能进行分析,讨论节能改造目标是否实现等。

(三)突出咨询服务,强化审计职能

改进单一的内部审计查处、确认职能,通过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问题、剖析成因、提出改进建议,提供咨询服务,促进增加组织价值。审计结束后,不仅通过内部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责令被审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对症下药,认真整改,有效解决节能减排欠规范问题;而且通过对既有建筑设备设施节能潜力分析,明确节能减排改造空间,提出继续加强设施改造,实现技术节能;还针对部分单位管理不细致,提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实现管理节能。上述措施,有力地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水平的提升。

四、审计结论和评价

(一)审计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标准,对中心支行机关和辖内多个县(市)支行的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均为B级,为节能减排蓝色达标单位。

(二)审计评价

1.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并积极履行职责。

一是建立了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了专人负责节能减排工作。二是制定了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均制订了创建节约型机关实施方案、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多数支行结合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使用等制度,将节能渗透到管理的各个环节。三是实施了能耗分项计量和统计分析。制订了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从电耗、水耗、煤耗以及天然气、公车用油等方面采集、上报数据;建立了能源分项计量统计台账,实行了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

2.工作措施得力,突出过程管理。

一是加强节能宣传。各支行通过召开节能减排动员大会、张贴节能温馨提示资料、发出节能倡议书等形式加强宣传,强化全员节能意识。二是加强用电管理。倡导文明节能办公,加强八小时以外用电控制,严格执行冬、夏两季空调定温标准底线,有效控制电耗。三是加强用水管理。重视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对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的供水设备及时维修更换。四是加强车辆管理。实行派车登记及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实现规范管理。五是加强办公资源消耗控制。推行电子政务,加强材料采购和领用环节管理;杜绝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等,减少资源浪费。

3.工作绩效突出,效果性和经济性已经显现。

(1)效果性明显。

一是支行机关超额完成“十一五”期间各项节能目标。以2005年为基数,至2010年末,中心支行实现节电36.5%,节水52.5%,人均节电、节水分别为26.68%、45.28%,单位建筑节电、节水分别为33.8%、50.06%。二是辖内多家支行通过抓节能、促管理,电耗、水耗、单位建筑电耗、单位建筑水耗四项指标均实现“十一五”节能20%的目标。三是油料及办公资源消耗控制效果令人满意。与2005年相比,支行机关2010年车辆用油总量减少了1.62万升、下降了17个百分点;辖内多家支行2010年交通费减少17万元、下降了27个百分点。另外,支行机关办公行政成本节约120多万元;辖内各支行办公费支出减少7万余元、下降了20个百分点,电子设备运转费支出减少了11万余元、下降了35个百分点。

(2)经济性突出。

一是支行机关对高能耗设备设施分批进行了技术改造。2007年对热水供给设备进行改造,投入资金1.2万元,将原来的电热水器改造为太阳能,仅此一项每年可节电8000度,两年收回投资成本。2008年对中央空调进行节能改造,投入资金15万元,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理念,聘请专业管理公司对中央空调进行节能诊断、分析、设计和改造施工;改造后,当年节电40.71%。按照系统设计使用寿命15年推算,可节约电费21.75万元。2009年推行绿色照明新技术,投入资金3万元,对办公楼走廊、步行楼梯、卫生间公共区域更换红外感应及声光控灯具169个,每年可节约用电量2万度,减少电费支出近2万元。2010年对计算机机房进行改造。将机房空调全部更换为变频节能空调,对机房照明、综合布线、ups电池均进行高标准更新改造。在上述改造项目中,均严格按照集中采购和招投标操作程序进行,共节约资金60余万元。二是部分支行更换耗能设备、设施时注重经济性。辖内多个支行在办公楼维修改造中,将维修改造工程纳入集中采购范畴,牢固树立环保、经济理念,更换空调设备时,把节能、节约作为主要指标,选择性价比高、能耗低的产品,均购置了无氟变频空调。

五、发现问题和不足

(一)专业考核标准方面

节能减排目标考核标准不完善。上级行节能减排工作主要目标只设定指标的降幅,未将能源消耗水平纳入考核范畴,节能减排目标不够全面。

(二)基础性工作方面

1.节能减排岗位设置不够规范。

主要表现在未设置节能减排或能源管理岗位,或未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2.节能减排基础性制度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在未建立能源消耗定额制度、单车油耗考核奖惩制度、能耗设备节能审查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度。

3.节能减排奖惩机制不够完善。

主要表现在未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对支行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范围,未建立节能减排奖惩办法。

4.节能减排监督指导力度不够。

一是部分时段节能减排推进、指导不力,辖内各支行相关时段节能减排工作资料零散,甚至缺失。二是对辖内各支行节能减排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无法确保节能减排分项计量统计口径准确、数据真实完整。

5.节能减排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个别制度执行不力。如2008年下发的《关于报送有关节能降耗报表的通知》,从辖内各支行提供的资料看并未得到落实。二是相关工作记录缺失。通过座谈及问卷调查,部分支行节能减排工作已开展,却没有相关记录。三是中心支行机关及支行节能潜力分析还须加强,质量有待提高。

(三)绩效性工作方面

1.个别指标未完成,影响节能减排总体效果。

辖内有的支行未完成人均能耗指标及单位建筑电耗节能指标。

2.未明确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不利于节能减排工作部署。

部分支行未结合实际,对“十一五”期间“节电20%、节水20%、人均节能和单位建筑节能20%”的总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年度节能目标不明确,不利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安排部署,可能影响节能减排总目标的实现。

3.能源消耗水平偏高,节能减排管理效率不高。

以2010年为例,辖内各支行人均能耗、单位建筑能耗水平差别较大。以位居能耗高点的两支行为例,人均电耗值高出平均值25个、8个百分点;人均水耗值高出平均值47个、66个百分点;单位建筑电耗值高出平均值79个、61个百分点;单位建筑水耗值高出平均值115个、155个百分点。

4.节能减排措施创新力度不够,影响节能减排效果。

辖区未探索建立能源消耗定额制度或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未明确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程序,太阳能等新能源、雨水收集系统等新节水设备未得到推广运用等。

5.设备、设施陈旧,长期运行能耗高且不经济。

有的支行未进行办公楼维修改造,部分高能耗设备、设施未进行更换,节能减排效果仍有较大改进空间。

六、审计意见和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围绕“能不能更好”这一主旨,从三个层面提出审计建议。

(一)地方机构

建议市政府节能办结合辖区能耗实际,在确定节能减排各项指标下降百分比的同时,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或能源消耗标准,明确人均电耗、人均水耗、单位建筑电耗、单位建筑水耗以及公务用车油耗定额,为辖区公共机构提供节能减排横向比较的量化依据。

(二)主管部门

1.建议上级行完善节能减排考核标准。

审计发现,按照上级行要求,仅对节能减排相关指标降幅进行考核,而不考虑具体能耗值,可能导致考核结果不合情也不合理。因此,建议上级行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考核指标,将节能减排降幅、能源消耗水平同时纳入考核范畴,使考核标准更加全面、科学。

2.建议上级行适当安排节能改造专项资金。

技改资金不足是影响节能减排效果的瓶颈因素。虽然分行按照“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原则,每年核批专项预算指标,用于县支行办公房维修改造,但受资金限制,辖内仍有支行尚未进行办公楼维修,部分支行楼内设备、设施尚未进行技术改造或淘汰更换。建议上级行进一步安排专项资金,使上述问题得到改观。

(三)审计对象

建议被审计单位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工作水平。

1.认真整改,有效解决节能减排欠规范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合理设置节能管理岗位,健全单车油耗考核制度、能耗设备节能审查等制度,加强设施检测、设备维护和车辆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健全相关工作档案资料。二是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队伍建设。针对基层行后勤部门懂技术、会管理人才缺乏的现状,建议加大节能知识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后勤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县支行的监督指导力度,使各支行节能基础性工作以及创新工作都有明显提升。

2.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工作绩效。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提高全员节能意识。通过教育、控制、考核等措施,强化员工节能意识、掌握节能技巧、培养节能习惯。二是找准新的突破点,继续加强技术改造。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程序,对中央空调用户端进行设计、融资、改造和管理服务,实现中央空调用户端温度自动化控制,进一步提高节电效果。三是继续强化节能管理措施。各支行应加强对用电、用水、车辆油耗的管理控制,重点在制度的有效执行、严格考核奖惩上下工夫,达到节能效果。

3.加强考核,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向纵深开展。

建议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范围,做到奖惩结合,促进提高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度。

4.统筹安排,分批次解决节能改造项目。

要求有办公楼改造计划的支行,在设计修缮方案时,必须考虑节能改造,支行相关部门验收时也要作为重点予以检查把关。要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通过节能减排服务机构提供融资方式解决资金不足困境,消除节能改造的资金障碍,推动节能创新。

七、审计成效

审计收到四方面成效:一是岗位设置更加合理。市县两级行均增设节能管理岗位,配备专职节能管理员,专门负责能源管理工作。二是管理制度更加健全。统一制定了辖区能源管理方案、单车油耗考核等管理制度。三是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如改革办公电话管理方式,实行话费包月制,年节约话费10万余元。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支行机关2012年度水、电、油消耗量较上年度下降了11.5、3.3、10.4个百分点,以管理促节能已见成效。四是节能意识更加增强。建立、实施节能减排季度量化考核办法,考核与季度绩效奖惩挂钩。通过审计,辖区银行内部管理更加严密,职工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和谐机关建设得到加强。

八、案例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