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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长期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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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长期托管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长托宁;阿托品;有机磷农药;中毒;护理

[中图分类号] R595.4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1)07(a)-146-03

有机磷农药是目前农业生产应用最广泛的广谱杀虫剂,常因使用不当或误服、自服或摄入被污染的食物而引起中毒。我国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占中毒患者的80%~90%,是急诊内科系统中一种病情凶险、死亡率高的病症。抢救成功与否,关键与及时彻底有效地清除毒物,早期足量使用解毒剂与复能剂,内科综合支持治疗以及严密的护理与观察,并根据观察的病情变化情况及时反馈至医生,迅速调整治疗方案等多种因素有关。我科自2006年开始使用部级一类新药盐酸戊乙奎醚(商品名长托宁)代替传统的阿托品用于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救治,取得良好的疗效。笔者在实践中对比观察并总结了长托宁的临床应用效果及护理特点,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06年9月~2010年9月我科就诊的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68例,按照国家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断与分级标准[1],均为中重度,年龄3~71岁,男30例,女38例,中毒程度中度38例,重度30例,就诊时间(60.6±14.3)min,随机分为两组:观察组(即长托宁组)34例,对照组(阿托品组)34例,两组间年龄、性别、服药种类、中毒症状、中毒程度等无明显差异,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1.2.1 一般处理及监测 两组患者入院确诊后均给予迅速彻底地洗胃以清除毒物,通过皮肤黏膜吸收者立即脱去患者衣裤,用清水冲洗皮肤黏膜,用清水或肥皂水反复冲洗头部。保证呼吸道通畅,吸氧,呼吸衰竭者给予机械通气支持,同时给予其他内科支持疗法,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变化,监测患者肝肾功能、心肌酶谱、心电图,定期监测胆碱酯酶(CHE)活力。

1.2.2 解毒治疗 抗胆碱药根据早期、足量、快速阿托品化的原则,参照《盐酸戊乙奎醚取代阿托品救治有机磷农药中毒技术》[2],胆碱酯酶复能剂依据早期足量应用原则,观察组采用长托宁首次剂量3~6 mg,氯解磷定1 500~2 500 mg肌内注射,对照组应用阿托品首次剂量10~20 mg与氯解磷定1 500~2 500 mg静脉注射。以后根据病情变化(即临床表现和CHE值)来追加,直至出现阿托品化或“长托宁化”后,观察组给予长托宁1~3 mg,q8~12 h肌注,对照组给予阿托品0.5~3.0 mg,q1~3 h静脉注射,两组氯解磷定均为1 000 mg,q 6.0 h,直至中毒症状完全消失且不再反复,CHE活性恢复至大于正常值的60%且稳定48 h不再下降为治愈。

1.3 观察指标

观察中毒症状消失时间、CHE活性恢复时间、治愈率、护理工作量(用药次数)、平均住院时间、药物中毒发生率、反跳率、峰值心率、精神症状发生率等指标。

1.4 统计学方法

数据统计分析软件采用SPSS 13.0,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临床疗效比较

见表1。由表1可以看出,观察组(长托宁组)中毒症状消失时间、胆碱酯酶活性恢复时间、治愈率、给药次数(护理工作量)、平均住院时间明显优于对照组。

2.2 不良反应比较

见表2。

由表2可以得知,两组患者均有口干的感觉;对于心率的影响,阿托品组97%发生心动过速,而长托宁组只有18%;躁动发生率、药物过量发生率、反跳率,观察组(长托宁组)明显低于对照组(阿托品组);但精神异常(谵妄)发生率却明显高于阿托品组,值得警惕。9例精神异常者中,1例发生幻觉,2例认知障碍(突然间不认得家人),2例言语错乱,2例情感障碍(均为服毒自杀者),2例患者无记忆自行离院出走,由此1例引发医疗纠纷。9例精神异常者中,55岁以上者8例,18岁女性1例。

3讨论

有机磷农药中毒后,发病急,病情变化快。中毒后体内胆碱酯酶被抑制,导致大量乙酰胆碱堆积,可直接损害心肌和抑制呼吸中枢,迅速危及生命,必须争分夺秒地进行抢救。M1受体主要分布于中枢神经和神经节,M2受体主要分布在心脏和突触前膜等处,突触前膜上的M2受体通过负反馈调控乙酰胆碱的释放,M3受体主要分布于血管平滑肌和腺体[2]。长托宁是我国军事医学科学院自行研究成功的国家一类新型抗胆碱药,选择性作用于M1、M3、N1、N2受体,能较好、全面地拮抗有机磷农药中毒后胆碱功能亢进的一系列中毒症状,而对心脏和突触前膜等处的M2受体无明显作用,不会出现心率增快,且面红、瞳孔扩大、尿潴留发生率低;而且有研究表明长托宁能抑制心肌组织与肺组织的NF-κB活化,减轻炎症反应,利于保护心肌和减轻急性肺损伤[3-4]。据文献报道,长托宁能迅速通过血脑屏障,能明显对抗敌敌畏中毒引起的以中枢神经受累为主的惊厥、呼吸和循环衰竭,敌敌畏引起的心电图改变也可被长托宁完全对抗[5]。长托宁半衰期10~35 h,肌注给药,用药方便,大大减轻了护理工作量,节省了护理人力资源。而阿托品由于对M受体无选择性,用药后心率明显加快,过量应用后使M2受体对乙酰胆碱的负反馈作用受到抑制,造成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进一步增多,加重毒性反应,延长病程,半衰期约2 h,不得不频繁使用,大大增加护理工作量。本研究显示长托宁在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中,毒性症状消失快,胆碱酯酶活力恢复快,反跳率低,不良反应少,用药剂量小,重复用药少,住院时间短,住院总费用较低,可以取代阿托品作为常规抗胆碱类解毒剂使用。

4 护理体会

长托宁在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救治中的护理常规与传统阿托品解毒相似,包括迅速有效彻底清除毒物,保持呼吸道通畅,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维持生命体征平稳,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做好饮食护理等相关措施。但在数十例的临床应用与对比观察中,发现有一些特殊之处,现总结如下:

4.1 做好长托宁使用的前期解释工作

在治疗护理中,患者及家属对长托宁的使用不了解,尤其是患者亲属中有非急诊内科专业的医学人员更需解释,因其很容易误导家属的认识。与阿托品相比,初期治疗费用较高,尤其是对于农村患者来说,心理上有一定的顾虑和担忧。使用前、使用中都要配合医生同患者及家属解释用药的目的、效果,及其具有初期费用高而住院时间短、总费用低、远期效果好等优点。赢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全程配合治疗与护理,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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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迅速“长托宁”化,及时做好记录

与阿托品一样,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解救时遵循早期、足量、快速“长托宁”化原则,一旦确诊,早期足量给药,可以在院前急救用药或洗胃的同时用药。使用长托宁后,口及皮肤干燥、分泌物减少反应尤为明显,用药后15~20 min即可见效,恶心、呕吐、腹痛以及肌肉颤动等症状多在30 min内予以控制[6]。李军[7]等研究表明,长托宁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的院前急救,可更有效地控制与改善M和N样症状与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便于现场急救与转运、途中停车,重复用药少,用药途径方便,提高院前急救质量。护理人员要及时记录第一次用药时间,出现“长托宁化”的时间、用药后的不良反应、使用量、胆碱酯酶的活力等,及时反馈给医生,有利于医生调整长托宁的用量和其他治疗方案。

4.3 果断呼吸支持,注意气道湿化

有机磷中毒的死因主要为呼吸衰竭,其原因是肺水肿、呼吸肌麻痹或呼吸中枢抑制。如果发生呼吸衰竭,必将迅速发展为呼吸循环衰竭。患者不但面临死亡威胁,而且循环衰竭后解毒药物难以发挥疗效,因此维持患者的呼吸循环功能不仅是救治中毒患者的首要措施,也是解毒药物发挥疗效的基础[8]。故维持呼吸功能非常重要。一旦出现呼吸频率加快>35次/min或<10次/min、呼吸明显费力、SpO2<90%、血气分析示急性呼吸衰竭,要果断施行呼吸机支持。应立即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行机械通气,通气模式可选用SIMV+PSV,血气分析指导呼吸参数的调节。由于长托宁抑制腺体分泌作用较阿托品强,很容易造成痰液黏稠,痰痂形成,导致气道压升高甚至气道阻塞。临床护理中要及时吸痰,加强气道湿化,采取雾化吸入或气管内持续滴入湿化液,定时翻身叩背,促进排痰。

4.4 更新观念,注意“长托宁化”与“阿托品化”的区别

由于长托宁仅对M1、M3受体有亲和力,而对M2受体亲和力小,故不会对心脏产生明显作用。“长托宁化”的标准:①瞳孔较前扩大(不超过3 mm),且不再缩小;②皮肤发红不明显,口干(口腔分泌物减少),皮肤干燥;③肺部湿性音显著消失;④心率不低于正常值,常维持在80~100次/min;⑤轻度躁动不安,而“阿托品化”的原则是瞳孔较前扩大(不超过5 mm), 且不再缩小;颜面潮红、口干、皮肤干燥、心率加快(≥120次/min)。故“长托宁化”的标准不能以瞳孔扩大、心率增快、颜面潮红作为指标。长托宁由于对心率的影响小,笔者认为对于老年患者和心脏病患者很有益,它避免了心率过快引起的心肌氧耗增加,降低了心血管系统发生意外的危险。

4.5 长托宁用量不足与长托宁过量的观察

当出现M样症状控制不佳,如皮肤湿冷、恶心、呕吐、出汗、流涎、腹痛或在此基础上病情加重,出现呼吸循环衰竭表现时,应考虑长托宁用量是否不足,必须及时报告医生,调整用量。而使用长托宁治疗过程中如出现眩晕、口干、视力模糊、谵语、尿潴留、体温升高、幻觉、定向力障碍和昏迷等临床表现时应警惕长托宁过量,也应立即报告医生,酌情减量或延长给药时间。长托宁过量后精神异常现象突出且出现较早,应将患者出现小躁动视为长托宁过量与长托宁化的分界线。长托宁过量后有可能发生坠床、伤人和自伤等意外事件,必须加强安全护理措施,加强陪护,必要时加用挡床和约束带。但是在约束过程中应注意人性化,防止在不知不觉中给患者另外一种伤害,损伤其自尊[9]。出现狂躁不安时,除给予安定外,还可应用氟哌啶醇5~10 mg肌内注射,但须观察氟哌啶醇的锥体外系副作用。

4.6 警惕停用长托宁后的精神异常

本组临床观察中发现,长托宁使用过程中长托宁过量很容易出现精神症状,表现为兴奋、言语增多,狂躁、冲动伤人、人格改变等,停用药物后或使用抗精神药物绝大部分患者症状缓解,这与很多报道相吻合。但还有一个值得高度警惕的现象:本临床研究中有9例患者在长托宁停药后的一段时间内发生谵妄等精神异常,主要表现为意识障碍(包括集中、保持和转移注意力的能力受损)、认知能力改变(包括记忆受损、定向障碍和言语错乱等)、知觉障碍(包括理解力障碍或出现幻觉等)、情感障碍(如出现较大的情感波动、不能控制的哭泣和烦躁不安)等,上述症状持续一段时间或一定时间内反复出现[10]。有2例在停药后5 d,病情完全稳定即将出院,医护人员及家属放松了警惕,患者不留神外出,1例24 h清醒后回来,对外出过程无记忆;1例外出后在一小区内挨家挨户敲门,语无伦次,被人报警后由民警遣送回医院。其中1例因此引发医疗纠纷。本组发现老年患者发生率较高,分析发生的原因可能是中枢胆碱能系统在学习、记忆、注意力等认知功能的调节上起关键作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中枢胆碱能系统退行性改变,与认知功能密切相关的区域乙酰胆碱含量明显减少,突触前胆碱能受体数目减少,乙酰胆碱与中枢胆碱能受体结合能力减弱有关。长托宁选择性抑制M3受体,造成中枢神经系统乙酰胆碱水平的下降诱发胆碱能系统的功能改变从而诱发认知精神功能障碍。当然我们还必须重视患者内环境的调节和纠正缺氧状态,减轻精神症状的程度,缩短其持续时间。

停用长托宁后一段时间内的精神异常必须引起护理人员高度重视,加强看护患者,防止发生意外。特别是患者停药后,由于病情稳定而疏忽护理观察,患者可能作出不可思议的举动甚至离院出走,后果不堪设想。出院时应向患者家属交代需休息2~3周,不可单独外出。加强与患者的沟通,给予心理安慰,引导情感合理发泄。加强与家属沟通,给予解释并得到他们的支持,预防医疗纠纷。

[参考文献]

[1] 丁钨,倪为民.职业病、中毒、物理损伤诊断手册[M].上海: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1994:441-443.

[2] 曾繁忠.盐酸戊乙奎醚(长托宁)取代阿托品救治有机磷农药中毒技术[M].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4:55-105.

[3] 王棣馨,但伶.盐酸戊乙奎醚预先给药对失血性休克大鼠急性肺损伤时NF-κB活性的影响[J].中华麻醉学杂志,2010,30(4):497.

[4] 艾艳秋,李宁.盐酸戊乙奎醚对心脏瓣膜置换术患者CPB期间心肌NF-κB活性及血浆TNF-α水平的影响[J].中华麻醉学杂志,2010,30(2):174.

[5] 郭英,谢建平.盐酸戊乙奎醚药理研究及临床应用的新进展[J].华西医学,2004,19(4):702.

[6] 刘卫星.长托宁治疗有机磷杀虫药中毒患者的护理[J].护理学杂志,2007,22(17):72.

[7] 李军,潘兴寿.长托宁联合氯磷定用于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院前急救效果观察[J].广西医科大学学报,2006,23(5):358.

[8] 徐钦,罗仕兰,夏瑾.重度有机磷中毒伴呼吸衰竭患者行机械通气治疗研究[J].重庆医学,2008,37(22):2531-2532.

[9] 万梅,关纯,章泰来.从保护性约束到人性化约束[J].临床护理杂志,2006,5(1):59.

[10] 吴新民.麻醉学高级教程[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9:462.

精神病人长期托管范文第2篇

一 临床资料

本组98例患者中,男36例,女62例,年龄17-70岁,服药量50g-400g,急查全血胆碱脂酶活力值5%-35%。在抢救治疗过程中出现呼吸肌麻痹,行气管插管者有30例,行气管切开者有3例。

二 急救处理

1.彻底洗胃,清除胃内毒物

服毒者无论口服时间长短,来院后都应及时彻底、反复洗胃,越早越好。对于胃管插入困难者,用小儿气管插管进入食道上段作引导,可大大提高插管成功率。对于重症中毒伴呼吸困难者,先行气管插管,再洗胃,如在洗胃过程中出现呼吸、心跳骤停,可立即行心肺复苏术,为抢救赢得时间。对于口服量较多的患者,可每隔4至6小时反复洗胃。

2.清除身体污染物

皮肤吸收中毒者,应脱去污染的衣物,并且用肥皂彻底清洗体表,毛发及甲缝内毒物,吸入性中毒者,立即将病人撤离现场,移至通风良好的环境中,注意保暖。

3.及早应用阿托品及胆碱脂酶复能剂

一旦确诊,应立即给予注射阿托品及胆碱脂酶复能剂。阿托品的治疗原则为早期、快速足量、反复给药,直至阿托品化再逐渐减量或延长间隔时间。胆碱脂酶复能剂必须早期、足量、定时、重复给药。

3.对症处理

及时清除呼吸道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防止感染,防止脑、肺水肿,呼吸衰竭者使用呼吸兴奋剂等。

护理要点

1.加强药物应用时的观察

(1)严格掌握阿托品化,防止阿托品中毒。

(2)防止胆碱脂酶复能剂副作用的发生。

(3)保证脱水药物使用效果,防止脑水肿。

(4)严格记录出入水量,做到及时补钾。

2.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防止中间综合症

中间综合症多于中毒后24-96小时发病,是一组以肌无力为突出表现的临床综合症,晚期以呼吸肌麻痹为主要表现,若对其认识不足,未及时救治,则死亡率极高。

3.做好人工气道建立后的护理

(1)防止插管移位或脱出

(2)气囊充气要适度

(3)保持气管导管通畅

(4)保持口腔清洁

(5)预防并发症,注意无菌技术操作和气管湿化,减少肺部感染机会 转贴于

4、加强临床护理和观察,预防恢复期的“反跳”

恢复期的“反跳”是有机磷中毒死亡的第二高峰,且反跳发生后病情发展演变快,故护士在遵医嘱加大阿托品用量时,应备好各种抢救器械和药品,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5、做好心理护理

有机磷中毒患者大都是由于心理因素而造成情绪低落,一时难以自解而采取的过激行为所致。故做好中毒患者的心理护理至关重要。一旦患者神志转清,即要通过各种方法与病人沟通,耐心劝导病人,帮助其建立生活的信心和克服困难的勇气,防止再次轻生。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对躁动不安病人应加床档,防止坠床,对于有自杀倾向病人应将危险品移开并设专人看护,防止再次发生意外。

三 结果

本组98例,经上述抢救治疗及精心护理后,全血胆碱脂酶活力值达100%,痊愈出院者87例;全血胆碱脂酶活力值达85%以上,好转出院者11例,除两例基础疾病有精神障碍,治愈后转入精神病医院外,其余患者在出院1个月后随访中,精神、生活均正常。30例行气管插管者无一例并发症,3例气管切开者均有轻度声音嘶哑,在出院两个月后随访中,声音恢复正常。

四 讨论

有机磷农药的毒性较大,死亡率较高,在抢救护理过程中影响的因素较多,如洗胃、药物不良反应,中间综合症,人工气道的建立,恢复期反跳等。无论哪一个环节出了差错,都将造成严重后果,故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掌握有机磷中毒患者在抢救护理过程中易出现若干问题的原因与症状,做好预防;加强临床护理与观察,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问题是抢救有机磷农药中毒成功的关键。

参 考 文 献

精神病人长期托管范文第3篇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3783(2008)-6-0065-02

【摘 要】 总结47例应用盐酸戊乙奎醚治疗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观察与护理,体会到及时彻底洗胃,早期足量特效药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正确观察治疗药物的不良反应,做好患者与家属的心理护理是重要的护理内容。

【关键词】长托宁 有机磷中毒 抢救 护理

盐酸戊乙奎醚(长托宁)注射液是新型抗胆碱药,具有高选择性抗胆碱作用,疗效好,药效长而副作用较少。故能较好和较全面地对抗胆碱功能亢进的一系列中毒症状,同时不良反应较少且较轻,我科于2004年至今应用长托宁替代阿托品治疗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取得满意效果,在治疗中取得了一定的护理经验,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47例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中,男15例,女32例,年龄15~72岁,其中3 例冠心病、心功能不全, 2例抑郁症,3例合并阿托品中毒,7例合并高血压,重症中毒33例, 住院5~26天,45例治愈,2例因并发症经抢救无效死亡。

1.2 给药方法 遵照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曾繁忠教授编制的《长托宁救治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步骤图》配合洗胃、导泻、护胃等对症支持处理。

2 护理

2.1 洗胃的护理 不论服毒时间长短,及时彻底洗胃是治疗急性口服有机磷农药中毒的必须措施,也是首要措施。我科对来院救治的中毒患者除生命体征不平稳的抢救患者暂不洗胃外,其余均在积极应用长托宁的基础上给予电动洗胃机洗胃。有机磷农药中毒洗胃后均给于25%甘露醇液250ml+生理盐水250ml胃管注入导泻。并留置胃管24~72h,轻中度中毒患者q4~6h再灌洗洗1次;重症患者每q2~4h再灌洗洗1次,共灌洗胃3~5次。在洗胃时有专人守护,一般取半左侧卧位,在洗胃过程中,密切观察其病情变化及洗出液的性状,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处理。由于长托宁能较好地拮抗有机磷毒物中毒引起的毒蕈碱样中毒症状,如支气管平滑肌痉挛和分泌物增多、出汗、流涎和胃肠道平滑肌痉挛等,因此应用长托宁后下胃管变得较容易。对重度农药中毒患者我们先保证生命体征的平稳,伴有呼吸衰竭的病人在气管插管情况下,我们仍进行洗胃,尽最大可能减少毒物的吸收。

2.2 药物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 通过面容、皮肤粘膜、有无口干、胆碱酯酶活力、神经精神症状等方面观察患者治疗效果。如是否口干、出汗是否消失、皮肤有无干燥、颜面是否潮红、瞳孔直径是否正常等症状来判断是否“ 阿托品化”。通过血胆碱酯酶活力测验来观察治疗效果及指导应用长托宁。长托宁主要的不良反应是头晕、幻觉和谵妄。本组病例中有3例出现头晕,7 例出现幻觉、幻听等精神症状,这些都与长托宁的应用剂量有关,未经特殊处理,停药后自行缓解。由于患者有视物模糊、头晕、幻听、幻觉,故安全护理、防跌伤很重要,对躁动不安的病人我们一律用约束带来约束病人,出现上述症状时,立即报告医生,加强陪护,遵医嘱药物减量,并向家属耐心解释:此为药物不良反应,一般经停药后可自行缓解,以此消除家属顾虑。

2.3 对症治疗及护理 对有合并症的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按其合并的疾病给予相应疾病的常规护理,并加强生命体征等病情观察。

2.4 饮食护理 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的进食时间与病情反跳存在关系,再加上本组病人均采用留置胃管24~72h,故一般拔除胃管后视患者中毒情况、恢复情况进食。一般是中毒后24~48h先进流质,再逐渐向普通饮食过渡。对乐果、对硫磷半衰期长的毒物中毒,应适当延长患者的禁食时间,最好在中毒72h以后进食。

2.5 心理护理 所有口服(除误服外)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患者都存在自杀倾向,故对患者本人及家属的心理护理非常重要。护理人员除积极抢救,耐心解释外,均根据不同的患者及家属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护理。以马斯洛需要层次论为指导,找出患者未曾满足的需要,不同的未满足需要,必有不同的心理反应,再针对性地实施心理护理。我们除应用安慰、解释外,最强调的一点是家属对患者的爱,让患者摆脱再次自杀的倾向,让其树立对生活的希望。同时对家属做好心理护理,强调家属态度对患者病情恢复的重要影响,最后都满意出院。

3 体会

长托宁是我国研究成功的新型抗胆碱药,化学名称为盐酸戊乙奎醚,为注射液,每支1mg 。1999 年获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第一类新药证书,2002 年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它对胆碱能受体、M 受体、亚型具有选择性,和目前国内外常用的抗胆碱药阿托品相比,在多方面具有优越性,主要表现在比阿托品毒副作用少或轻,且有效剂量少、抗胆碱作用强而全面,持续作用时间长[1]。临床应用中可观察到长托宁对平滑肌均有较强地解痉作用,在抗腺体分泌作用方面比阿托品作用则明显加强[2]。长托宁可通过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内产生中枢性抗胆碱作用,可以有抗中枢性震颤作用和中枢性抗惊厥作用。长托宁对M1 、M3 受体选择性较强,对M2 受体选择性较弱。因此,长托宁主要作用部位是脑、腺体和平滑肌等。正是由于长托宁对M2 受体无明显作用,所以在临床应用时,不易出现心跳过快和阻断突触前膜M2 受体,调控神经末端解除乙酰胆碱功能。长托宁抗胆碱作用不但具有一定选择性,而且作用较强且兼具M、N 受体拮抗作用,故能较好较全面地对有机磷中毒导致胆碱能功能亢进引起的一系列中毒症状,同时不良反应较少或较轻[3]。

长托宁治疗应用方案需根据患者轻、中、重度中毒情况长托宁替代阿托品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可以避免阿托品的频繁用药,可减少护理操作的步骤和节省护理人力。同时,长托宁对M2受体无明显作用,故对合并有心血管疾病的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较为安全。长托宁为新型选择性胆碱药,能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内,能较好地拮抗有机磷中毒引起的中枢中毒症状,如惊厥、中枢呼吸循环衰竭和烦躁不安等,这是阿托品无法替代的。长托宁替代阿托品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不仅方便护理观察,而且用药较阿托品安全,对患者较安全。同时,由于长托宁可增加呼吸流量,对减少有机磷农药中毒中间综合征的发生有积极意义,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戴建溪,王秀英,赵霞. 同步观察阿托品化与胆碱酯酶活力在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治疗中的作用[J]. 中华内科杂志,2000 ,39 (10) :698.

精神病人长期托管范文第4篇

20xx年是推进医改工作的关键之年,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改为主线,以提高全镇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落实好党的民生工程。为了我镇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得更好,使我镇居民真正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以及旗卫生局的相关要求和指导,对我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健康档案的建立,存在电子档案的录入与纸质档案不同步现象,建档率低,致使各项重点人群的筛查率低于理论数字。

2、健康教育及健康咨询活动次数未达到项目要求。

3、由于慢病患者外出,致使慢病管理频次及管理率不达标。

4、由于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能力有限,慢病随访和其电子录入工作未能及时完成,个别随访无意义,甚至不真实。

5、与门诊大夫未配合好,档案未很好的利用,大多数成了“死档”,失去了建档的意义。

6、由于仪器及试剂等原因,65岁老年人体检中的辅助检查工作未完成。

二、20xx年的工作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方法和惠民政策,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长期工作安排:

1、健康档案。继续建立健全信息化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并做好保密工作。在上一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将继续完善返乡及流入等人群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2、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至少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定期进行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对其电子录入,尤其是高血压人群,应分级及时按月做好随访工作。利用随访宣传防病知识,使农民对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并做好资料汇总和信息上报。对慢病的管理率达80%以上,慢病的控制率达25%。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测血压率达100%。同时加大筛查重点人群,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做好门诊日志记录。

3、健康教育工作。要真实,有意义。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季节防病重点,每月更换一次室外及室内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内容,印刷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覆盖率达60%以上;要求相关人员在上门访视时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使居民基本卫生常识知晓率达80%以上;组织动员孕妇及3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我院举办的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讲座;孕妇在孕早期或中期接受一次健康教育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3岁以下儿童家长覆盖率达到85%以上。每个月进行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每个月利用集市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活动;每天循环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六种;提供不少于十二种的印刷资料,居民覆盖率达30%以上;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60%以上,其相关资料(通知、照片、记录、教案、试卷等)必须规范存档。

4、老年人保健。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护和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尤其是管理的老年人辅助检查工作,今年至少完成95%以上。65岁以上的老年人管理人数达到90%。加强体检宣传工作,确保65岁以上老年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体检率要求。全年对上述人群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参与强化免疫,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5、档案(纸质和电子)的利用工作既是重点,也是难点。今年不漏来院的任何一个就诊、咨询者,未建档的建档;建档的充分利用档案,如信息的更改,内容的填充,随访等,除特殊情况下,必须当面立即完成。

6、预防接种。建立规范化的免疫门诊,建立健全计免制度,规范计免接种操作,每月接种不少于8天,同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到安全注射,为我镇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熟练掌握接种前、后的全面情况,做好接种反应事故的处理登记,加强冷链管理,做好疫苗的进出管理、冷链远转管理、失效报损登记。根据上级疾控中心的要求,进行相关疫苗的强化和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性的传染病。新生儿建卡率、建证率、卡证符合率都达到100%。入托学生验证率达100%。

7、传染病防治。

(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组织和传染病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使用门诊日志,建立健全发热、腹泻门诊登记,认真做好疫情报告、疫区管理及疫情登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让医务人员全了解法定传染病的病种分类、法定报告人、报告时限、方式、程序等业务知识。同时让更多人群认知疾病防治的重要性。要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及时完成疫情登记,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每月至少报一例传染病,报告率100%,报告卡及时、准确、完整率100%,疫情登记率100%。

(2)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开展病人的追踪治疗及随访管理,督促其定期复查,并将信息及时上报贺州市疾控中心。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普及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规范的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

8、儿童保健。加强儿检工作,三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7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90%。加强散居儿童保健管理,使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80%以上,婴幼儿系管率和使用生长发育图监测率分别达75%以上。及时发现与治疗影响儿童健康的疾病,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开展儿童保健技术培训。

依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管理。对新入托园的幼儿一律进行体检,合格者方能入托。5-6月份完成所有幼托儿童的健康体检。保证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80%以上。

免费向我镇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同时对儿童的生长发育、辅食的添加等营养及护理的咨询指导,对常见病的预防、心理发育、意外伤害的预防指导。对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等疾病进行预防,规范儿童保健服务,逐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孕产妇保健。免费向辖区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规范孕产妇保健,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等工作。继续加大实施母婴安全工程的宣传力度,以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掌握育龄妇女和孕妇情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9%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7%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以上。孕产妇产后访视率85%以上,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减少孕产妇死亡。叶酸及孕产妇分娩补助及时发放。

10、重性精神患者管理。完成四次的随访等工作,如患者等情况许可,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年底,在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5%以上。

11、每月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疾病、孕产妇、儿童进行免费体检(辅助检查:彩超、尿常规、血糖、全血细胞分析、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肾功、心电图等)

12、每月的22日各专项小组上报纸质的工作情况及相关数字到卫生院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审核完成,25日前上报旗卫生局。

四、阶段性工作安排

一月份:①召开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下发今年总的工作计划。③各专项小组上报各自的工作计划。④开展孕产妇健康知识讲座。

二月份:①召开第二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全院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相关知识培训。③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次检查、督导。④开展儿童保健知识讲座。

三月份:①召开第三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③利用三八妇女节、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开展两次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两次,重点宣传生殖健康知识、结核病防治知识。对结核病的防治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一次。

四月份:①召开第四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利用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进行儿童预防接种知识的讲座一次,并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一次。

五月份:①召开第五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二次检查、督导。③利用5月3日世界哮喘日进行相关知识讲座一次,针对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重点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知识咨询活动。

六月份:①召开第六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全院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培训、学习、互相交流。同时召开一次村委会协调会议,并邀请分管镇长参加。③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二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④利用6月6日爱眼日进行眼部疾病及保健方面的知识讲座一次。对公共卫生半年工作进行总结。

七月份:①召开第七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开展碘缺乏病的预防知识讲座一次,并对相关知识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一次。

八月份:①召开第八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三次检查、督导。③进行滥用抗生素对人体的危害相关知识讲座一次。

九月份:①召开第九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进行村卫生室及全院职工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工作。③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三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④结合9月20日全国爱牙日,开展口腔保健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讲座一次。

十月份:①召开第十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总结一年的工作进展情况。③结合10月8日高血压、世界精神卫生日,大范围开展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讲座及健康咨询活动各一次。

十一月份:①召开第十一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三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③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四次检查、督导。④结合食品卫生宣传周和11.14的全国防治糖尿病日,开展食品卫生与营养、糖尿病防治的讲座及宣传教育。

十二月份:①召开第十二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利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的讲座、宣传教育。③各专项小组对工作分析、总结,上报下年计划等。

五、临时性工作安排:

1、如有特殊情况,以上时间、工作临时调整。

2、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3、根据工作情况,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检查、督导。

4、抓住机会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如集市、学校开家长会、家长接送学生、接种日等。

精神病人长期托管范文第5篇

1.1彻底清除毒物是治疗中毒重要的措施

1.1洗胃问题①以往认为有机磷农药中毒6-8小时以上农药已被吸收,洗胃意义不大。近期临床实践已证明,有机磷农药中毒后,毒物理化性质、胃部情况及患者精神、生理状态对毒物吸收有较大影响,通常是胃肠排空及吸收能力明显下降,加之毒物经肝肠循环又可重新分泌入胃,毒物或毒素可胃内持续存在。有报道服药11天后,尸检胃肠腔仍有明显农药气味。故主张不论服毒时间长短,均不要轻易放弃洗胃。对神志清醒者,胃管洗胃前先行催吐,尽可能排出胃内物;对重症患者,如呼吸停止及循环衰竭的患者,只要心跳存在,可先行气管内插管辅助呼吸,再立即插洗胃管,同时给予循环支持治疗;对不宜插管或插管困难或胃管堵塞者应果断剖腹洗胃。洗胃后可保留胃管,必要时每4-6小时再次洗胃1-2次,可谓“胃透析”。临床发现,反复洗出胃液中仍有农药气味。但要避免盲目大量持续洗胃,以免引起“水中毒”,低渗性脑水肿。②胃管洗胃,应先抽出胃内物,取适量保存标本,再灌液清洗,一般选用盐水、清水即可,也可选用2-5%碳酸氢钠、PP水等。但敌百虫中毒禁用碱水清洗;“1605”、“1059”、“乐果”中毒,应禁用氧化剂洗胃;来不及配制者可先行清水洗胃以免延误时间;对不明原因中毒者均以温清水或盐水洗胃。③洗胃液温度应接近体温,掌握在30-37℃,操作者也可用舌尖体感洗胃液温度,过凉使患者寒颤,可促进胃肠蠕动,过热则使胃壁血管扩张,促进毒物在胃内直接吸收。④每次灌洗胃液量应酌情掌握,一般在300-500ml,过少不易和胃内物充分混合抽出,过多则易致胃幽门括约肌开放,使胃内物排入肠腔,均可影响洗胃效果。⑤为进一步保证洗胃效果,还应注意头低足高位(倾斜8-15度),应先左侧后右侧改变,清洗胃盲区残留毒物,在胃部区轻按摩,以利清除胃腔皱壁中的毒物。洗胃彻底与否不能以冲洗量多少而定,应以冲洗液中有无有机磷农药气味为参考依据,对此至少2人以上判断决定。最好选用气囊洗胃管或普通胃管延长5-10cm插入洗胃。⑥为尽量减少毒物吸收,洗胃之始可胃管内注入胆碱能复能剂,(如解磷定1-2g)使之直接发生磷酰化,降低毒性;彻底洗胃后再注入20%甘露醇250ml,或50%硫酸镁60-100ml导泻,若无大便排出,次日可再给20%甘露醇250ml口服,直至大便排出;洗胃完毕后可用清水、NS或淡碱水反复清洁口腔。经验认为:甘露醇导泻效果、口感均优于硫酸镁,且昏迷患者给硫酸镁导泻有可能使昏迷加重。⑦若洗胃液中发现胃出血,洗胃后可给凝血酶2000u或与甘露醇一并注入胃内,并静脉给予一些保护胃粘膜的药物治疗。⑧洗胃中严密观察患者血压、呼吸、心跳,注意合并症的发生,洗胃与用药也不可偏废,洗胃同时即应静注或肌注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剂,切不可因忙于洗胃或处理其它并发症而顾此失彼。

1.2皮肤接触或吸入中毒者立即脱离中毒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或2%碱性溶液(敌百虫除外)反复洗净皮肤至无味,尤其注意清洗头发、指甲、皮肤皱折处及会等,眼部受污染者及时用生理盐水冲洗,更换新衣。病室注意通风流畅,避免呼吸道吸入。

2抗胆碱药物使用只能控制中毒症状、体征

2.1阿托品应用技巧及用量尽早达阿托品化是抢救成功的关键。资料表明,在≤6小时达阿托品化者,病死率5.36%,而≥12小时方达到阿托品化者病死率高达25%。研究证明,有机磷农药中毒时,患者对阿托品的耐受性明显增强。近年临床工作者使用阿托品实际已突破教科书规定的用量,对重症患者首剂20mg-70mgiv,每10-20分钟重复,以尽快达阿托品化,并取得抢救成功的报道。对此宜谨慎。通常阿托品静注后1-4分钟产生效应,8分钟作用达高峰,半衰期3-4小时。如首次用药后效果不佳,可适当追加阿托品剂量,此间要注意观察阿托品作用的反应,了解毒物吸收的程度,积极寻找是否有影响阿托品效果的因素,争取0.5-6小时内达阿托品化,均可获较佳疗效。而如此大剂量几达阿托品最低致死量(成人80-130mg,小儿为8-11mg),且超大剂量阿托品用药可使患者越过阿托品中毒兴奋期,直接进入抑制期,不出现阿托品化现象,甚至致患者死亡;同时过量的阿托品可抑制机体调节机制,使Ach释放增多或抑制ChE活力;长时间大剂量应用阿托品使M受体数上调,产生阿托品依赖;短时间大剂量低剂型(0.5mg/2ml)的阿托品使用还可导致血液低渗压,引起溶血、肺水肿、脑水肿、神经精神症状以及诸多后疑症,如神经衰弱和癔症。因此所谓阿托品用药“宁过量勿不足”的观点是错误的。经验认为阿托品用量取决于患者机体对阿托品的反应,即达“阿托品化”时间,和全血有活力胆碱酯酶水平,固定模式化的应用阿托品是欠妥的。阿托品的使用应是个体化,在应用中观察,在观察中使用,促使偏离平衡的各参数尽可能恢复在正常的生理范围内,过左或忽右都是病理表现。对阿托品化也要综合分析,有些严重中毒的患者在未用阿托品前瞳孔已散大;眼部被有机磷污染,或严重脑水肿者,即使阿托品化瞳孔也可不散大;老年人有COPD、呼吸衰竭存在,阿托品化后颜面可无潮红;并发肺炎时肺罗音可不消失;原有心脏传导阻滞、病窦综合征或电解质紊乱影响心脏时,心率可不增快,甚至减慢;天气炎热,静脉输注葡萄糖,躁动不安,可致出汗;复能剂应用过量,注射速度过快而产生恶心呕吐、呼吸抑制等。故阿托品化要综合分析判断,不能生搬硬套,注意排除有关影响因素,才能得到正确结论。笔者体会,唾液腺和汗腺对阿托品最敏感,神志变化较可靠。中毒患者达阿托品化后切不可立即停药,应维持阿托品化1-2周或更长,或监测胆碱酯酶活力达50-60%以上才能停药;阿托品化的维持可反复静注、肌注或皮下注射,不主张静脉输液滴注,因不便阿托品撤离。达阿托品化后也可予山莨菪碱(654-2),本药具有毒性低、副作用小的优点,值得临床推广。乐果中毒的患者,应注意其“前轻后重”容易反跳的特点,早期症状往往是溶剂苯或甲醇所致,阿托品化一定时间后,再出现中毒症状,实可能为真正的有机磷中毒表现,且不可认为用药过量或中毒反跳。本药在肝内氧化为氧化乐果,毒性剧增10倍,经肝汁再分泌到胃肠道,故阿托品化时间维持适当延长。若维持中稍一减量即出现症状,应再次洗胃以清除胃盲区残留毒物及肝肠循环分泌入胃毒物。有报道此类患者输注鲜血400ml-600ml,可因补充活性胆碱酯酶而获良效。

2阿托品过量或中毒的判断阿托品是抢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的重要药物,为追求尽快达阿托品化或缺乏用药经验,常加量使用阿托品以致过量或中毒,不能发挥阿托品的有益作用。.以下几点可能存在阿托品过量或中毒:①入院时神志清楚,应用阿托品后神志不清;②应用阿托品后症状一度好转,尚未减量症状加重;③应用阿托品时出现躁动,继续用药躁动停止,昏迷加重;④入院时无发热,应用阿托品后出现高热,而排除感染所致者;⑤某些阿托品化指征不出现,继续用药仍不出现;⑥原无心肺疾患,应用大量阿托品后出现肺水肿或心律失常者;⑦重症有机磷中毒昏迷患者,应用大剂量阿托品后仍昏迷,但皮肤干燥、瞳孔散大,眼底静脉扩张;⑧重度有机磷中毒患者,应用阿托品后发绀好转、分泌物减少、罗音减少、瞳孔散大,反而出现昏迷或昏迷加深。

胆碱酯酶复能剂使用是“治本”的方法

2胆碱酯酶复能剂使用是“治本”的方法

2.1有机磷中毒的本质是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使乙酰胆碱酯酶(AChE)失去活力,致ACh在体内积聚过多,从而引起一系列功能紊乱,甚至死亡。而复能剂通过酶重活化效应直接对抗这一病理过程,经非重活化效应来保护机体免受损害。然而,人们常因对这过程认识不足或差异,致对复能剂的使用方法、时机存在不同看法,以致使用的混乱。虽然国内外都在研究和改进,尚无固定意见,但使用原则趋向一致,即:早期、足量给予,反复连续给药一定时间。其药物方面,国内最多选用的是解磷定和氯磷定。解磷定为经典用药,因其水溶低,药效不稳,急救时也只能静脉用药,副作用大,国外已弃用,而我国许多医院仍在使用。氯磷定则水溶性高、药性稳定、作用快、使用方便(可肌注或静脉用)、用量小(为解磷定60%),对多种有机磷农药中毒有效,渐取代解磷定成为胆碱酯酶复能剂的首选药物。

2.2早期用药。目的是抢在“时间窗”内给药(48h),.2h内为给药的“黄金时间”。由于中毒时间短,中毒酶能快速恢复,并且直接与毒物的磷酰基结合变为无毒产物排出,还能减少有机磷在肝胆、脂肪库等滞留,起早期预防呼吸肌病发生作用。

2.3首次足量给药。首次用量、用法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病人生死。一般早期用药尚能做到,但给药剂量不足,方法混乱常常导致治疗效果不满意。目前倾向於首次负荷量给药的方法,即给血有效药浓度(4ug/ml)2倍剂量(10mg/kg)使药血浓度升高(7-14ug/ml),半衰期延长,肾清除率下降,研究表明,如此高的血药浓度是安全、有效的用法。WHO推荐氯磷定首剂量为>30mg/kg(2.1g/70kg)[11]。作者对此不全苟同,首剂量应根据病人中毒程度,病人体表面积大小而估计,亦需结合使用药物、病人基础条件如肾功能等不同而考虑用量差异,不可一概而论,盲目加大剂量也无必要。目前临床上解磷定采用静脉滴注方法是不妥的,因为该药半衰期仅54分钟,就是将最大首量2-3g全加入500ml中持续静滴也不能达到有效血药浓度,故起不到复能效果。正确用法,将解磷定1.5-2.0稀释成2.5%溶液,先行静脉注射,速度宜缓,8-10分钟注完。过快会导致呼吸抑制和心律失常等。

2.4重复分次或连续给药。治疗中有磷酰化AChE的重新活化,也有AChE重新抑制,两者处在动态变化中。持续结合者(老化酶)只是一部分,还存在着毒物重吸收和再分布,仍有非持续结合状态磷酰化ChE,和游离的有机磷,另外,复能剂半衰期仅1-1.5h,肾脏排泄很快,故要根据病情重复给药以保持体内药效。间隔时间一般为一个半衰期,最长不超过2h为宜,以500"3000mg/h输入(11),WHO推荐以8mg/kg﹒h速度静滴。分次连续用药总量不超10-12g/日,根据病情调整间隔及每次量,中-重症患者延时应用胆碱酯酶复能剂5-7天。但也不必机械地掌握用药时间,不必过分强调中毒3天后酶老化不能复活观点;对复能剂与AChE结合抑制其活性的机制也应酌情辩证分析,与剧毒有机磷对机体危害相比轻得多;不要因农药的种类而忽视复能剂使用,如乐果、敌敌畏、敌百虫、马拉硫磷的急性中毒时,过去认为中毒酶不能复活,疗效差甚至无效。现认为中毒酶可部分复活,并经非酶活化作用直接对抗肌无力而强调使用。但用量小,一般2-3g/日即可。发生1MS者,报道冲击量使用复能剂有效[12]。

2.5复能剂重复使用时剂量的掌握及停药中毒患者疗效受多种因素影响,病情是千变万化。如何恰当掌握重复用药的量和间隔时间常是困难的。实践经验认为复能剂应用后胆碱酯酶活力有三种可能。①AChE活力渐上升。患者一般情况好,提示中毒酶复活;毒物清除好,毒物重吸收很少或无再吸收。阿托品无增减量下,AChE活力稳定或上升,复能剂可逐渐减量,第一日减量1/3,第二日继减半量,第三日再减1/2量至停用。若病情不稳或AChE活力波动,则恢复前日用量或酌情加量。待AChE活力达60%以上时可考虑停用。②AChE无变化。阿托品化状态下中毒酶可能老化;复能与毒物继续吸收呈动态平衡,在保持阿托品化状态下再次清除毒物如洗胃等,并注意复检胆碱酯酶活力。若病情稳定,阿托品先减量观察,再考虑复能剂减量。③AChE下降。应排除是否用量不足或过大;大量毒物重吸收;大量输液酶被稀释等。可反复洗胃清洗皮毛;分析用量是否规范合理并加以调整;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注意烟碱样表现,给新鲜血液输入以补充活力AchE,在阿托品化状态下阿托品谨慎减量,若阿托品减量后病情平稳,再考虑复能剂渐减量,复能剂使用可适当延长。

2.6联合用药。可起到标本兼治的目的,有利于较好控制病人临床症状和促进恢复,常用联合用药方式,胆碱酶复能剂与阿托品、654-2、东菪茛碱等,剂量可酌减,肟类复能剂忌与碱性药物碳酸氢钠配伍,否则会产生剧毒产物(氰化物)。

2.7用药过程中,如患者由一般情况好转而重新出现头昏、头疼、恶心、血压上升、肌肉震颤、抽搐甚至昏迷者,应考虑复能剂中毒,宜及时停药,并注射大量维生素C和对症治疗。

3防治肺水肿和呼吸衰竭

肺水肿和呼吸衰竭常是有机磷中毒的死亡原因。防治呼衰是提高抢救成功率关键之一。应用脱水利尿剂、激素与洗胃,应与阿托品复能剂同时进行,凡中度以上有机磷中毒者,不论是否昏迷、肺部罗音有多少,均可首次给予甘露醇、速尿、激素静注,以后再根据病情酌用,此法有利毒物排泄,又防治肺水肿,抗应激损伤,但要注意水、酸碱、电解质平衡,尤其要防止低血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