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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的文化习俗

汉族的文化习俗

汉族的文化习俗范文第1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文化差异

中图分类号:J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3)09-0147-02

文化是一个多样性的整体,其中包含了知识、信仰、风俗、道德等人的社会能力和习惯。语言可以表达任何文化,它本身也是文化。然而,语言因其自身的差异和使用其民族的文化特性的不同而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尤其在不同文化的语言交际中不可避免会因文化差异而产生障碍。解决这种因文化差异而产生的语言障碍,就要将语言学习与文化学习结合起来。因此,在少数民族汉语教学中,汉文化的教学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语言表达习惯的差异

语言的表达习惯差异是最为形象和直观的,是我们在开展语言教学时比较关注的。作为分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语系的语言,汉语与维语在表达习惯上有着很大的差异。这里主要探讨与文化有关的差异现象。

首先,从语法角度上看,汉语和其他少数民族语言有着较大的不同。以维语为例,汉语是“主--谓--宾”形式,而维语是“主--宾--谓”形式。从小习惯母语表达方式的维族学生,在学习汉语时,必然存在一定的困难。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汉语里的一个很常用的日常用语:“你去哪里?”很多少数民族学生却依照本民族语言的语法习惯表达成:“哪个地方去你?”其次,汉语中一词多义现象较为普遍,而维语中很难找到一一对应的解释,这就必然会给学生的深入理解造成一定困惑,特别是一些词语的引申义的变化。例如,“吃醋”指产生嫉妒情绪,“王牌”比喻最强有力的人物、手段等,“死棋”比喻一定失败的局面。这些词的引申义在维语中很难找到相对应的解释,因此学生在理解及翻译时显得较为困难。最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较为迅速,汉语中不断有大量的新词汇和表达方式补充进来,如“下海”、“冲浪”、“炒股”、“走穴”等等,这些新词,对于汉族中知识闭塞的一部分人来说理解起来尚有一定困难,少数民族学生的理解和掌握就更是存在着相当大的障碍。

二、语言的文化背景差异

(一)历史文化背景差异

由于各民族发展的历史状况不同,积累下来的文化也各不相同。其中体现了各民族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熟语”。汉语的“熟语”一般包括:成语、谚语、歇后语、格言警句等;而维语的“熟语”则主要是谚语和成语。少数民族学生在接触汉语中这类文化色彩很浓的熟语时,理解上往往存在着较大的困难。例如,“塞翁失马”、“亡羊补牢”、“望梅止渴”这类成语,都源于中国古代文学作品,本身就是民族文化气息浓厚且含义隽永的寓言故事,学生若是不了解其中的典故,就很难正确把握其所表达的含义了。当然,学生也可以借助工具书进行学习、帮助理解,但是,还有很多表达方式是很难在工具书中查到的,如“清水衙门”中的“清水”、“三顾茅庐”中的“茅庐”,就很难在字典词典上查到它们的比喻,这给学生的自学造成了很大的困难,需要老师给予详尽的解释和介绍。

(二)宗教文化背景的差异

宗教文化是人类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宗教文化中的哲学观念、宗教典故等等,更是融入到了民族文化的生活中,成为日常语言的一部分。佛教、道教对汉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反映出蕴涵其中的宗教文化色彩。例如,“无常”、“随缘”、“因缘”等词汇,就体现着强烈的佛教文化的哲学观念;“天人合一”、“乐天知命”等又体现着道教文化的影响;“借花献佛”、“临时抱佛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俗语,更是体现了佛教文化和道教文化在汉族文化生活中的深入人心。汉族和维族的传统不同,因此,汉语和维语中所蕴涵的宗教文化信息也不尽相同。学生在学习汉语时,老师应对此类文化差异做一一的讲解,必要时应该给学生补充和扩展相关的宗教文化知识,使学生能够更深刻地理解所学知识。

三、语言的风俗习惯差异

风俗习惯是一个民族延续至今的风尚和习俗。它是伴随着人类物质文化生活的实践活动而产生、发展和变化的,也是人类文化宝库中的珍贵财富。风俗习惯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在这里,我们主要谈谈饮食习俗及传统节日习俗两个内容。

(一)饮食习俗。饮食习俗是一个民族文化中最具有稳定性和民族性的内容之一。汉民族是一个在饮食上极为讲究的民族,不仅烹饪手法十分讲究、样式繁多、形制复杂,而且对菜肴的命名也大有学问。例如,“狗不理包子”,这名称乃是一个人名,来自该小吃的创造者的小名。而“年糕”、“汤圆”等都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年糕”表示年年高升、“汤圆”象征合家团圆。还有汉族婚礼时放在婚床上的红枣、花生、桂圆等象征“早生贵子”,除夕夜的年夜饭必有鱼象征着年年有余等等。这些充满了民族特色、文化特征和象征意义的语言文化现象,就不是非母语的学生所易于理解的了,在文化接受上必然会存在着一定的障碍。

(二)节日习俗。传统节日是体现着一个民族共同感情和风俗习惯的重要内容,在民族文化中具有其独特的意义。在一次口语测试中有这样一道题:“请你谈谈中秋节”,结果有近一半的民族考生回答“不知道这个节日”。中秋节是汉民族的传统佳节,体现了月圆时节家人团圆的美好心愿,像这样的节日就是汉民族的传统节日,是汉民族风俗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体现着汉民族独特的民族情感和民族思维。不了解这些习俗及背后的文化含义,就难以真正理解与之相关的很多语言内容和文化内容。例如,与中秋节有关的汉语作品数量极大、且佳作颇多,是汉语教学时难以回避的。可见,了解民族的风俗文化对我们学习该民族的语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对语言文化教学的建议

为少数民族地区语言教学打下良好的基础、扫除文化障碍,笔者认为应该大力开展语言文化教学,将学习语言和传播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文化的学习为语言的学习扫清障碍。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教材中相关知识的丰富和扩充

教材是语言教学的最直接的途径和承载手段。目前,在少数民族所使用的学习汉语的教材中存在着重语言轻文化、重语法轻应用的现象,涉及汉民族文化、民俗风情的内容相对较少,造成了学生接触和了解汉族文化背景知识的机会相对缺乏。笔者认为,我们应将汉民族的历史文化、宗教文化和风俗习惯等的背景知识和语言教科书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教材和教学活动来扩大学生的相关知识储备,以真正体现语言文化教学的崭新语言教学观念。

(二)教学过程中注意语言教学与文化介绍的合理结合

语言教学毕竟不是文化教学,它的侧重点在于语言本身。但是,我们不能忽略了在语言教学中有机地结合文化知识的介绍和补充,以增添语言教学的趣味性、针对性、知识性,提升语言教学的文化品位。这不仅能使语言教学扫清文化障碍,最终还能使语言植根于相应的文化当中,成为鲜活的语言,而不是脱离了母体文化的干瘪的词语和语法。

(三)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导师。语言学习上真正成功的例子,必然是对该语言背后的文化产生了浓厚兴趣的缘故。因此要使学生学好汉语,就必须下大力气培养学生对于汉民族文化的浓厚兴趣。要注重平时教学过程中的点滴培养,熏陶感染;要耐心细致地向学生讲解和传授相关的文化背景知识,使学生培养出对于汉民族文化的浓厚兴趣,将语言学习自觉扩展为文化学习,这将为语言教学提供良好的文化支撑。

五、结语

总之,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如果在少数民族汉语学习的过程中忽视民族之间的语言表达习惯、文化背景、风俗习惯等差异,必然会导致沟通交际出现障碍。因此,我们要重视语言文化教学在少数民族第二语言教学中的意义,正确理解各种差异,努力缩小各种差距,同时还要善于利用不同文化传统中的有利因素,充分发挥文化的作用,以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汉语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金花.少数民族汉语教学与语文教学之比较[J].北京:中国民族教育,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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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高辉.汉语文化与少数民族汉语教学[J].乌鲁木齐: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03).

[4]姚爱兴.民族地区普高教育低水平发展问题亟待解决[J].北京:民主,2013(04).

汉族的文化习俗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俗语是语言的精华,它反映一个民族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价值体系等,体现民族语言固有的文化特征。本文汉俄俗语进行了分类,分析了汉俄俗语的差异,以及造成俗语差异的原因。

本文内容主要为四个部分:引言部分对俗语进行了界定。第一章对汉俄俗语进行了分类,包括节日俗语、殡葬俗语、婚嫁俗语和饮食俗语;第二章论述了汉俄俗语的差异,主要是俗语内部使用词语不同和俗语使用词语在对方文化中空缺。第三章论述了汉俄俗语差异的原因,主要有生存环境差异、习俗差异、宗教信仰差异和历史典故等。

引  言

    俗语以简练通俗的语句表达深刻的寓意,反映人民群众世世代代对世界、自然、社会、家庭及人际关系的观察,是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被称为人民生活的百科全书。

    中国的俗语起源很早,文字记载的历史约有三千年。1979年版《辞海》, 把“俗语”解释为:“流行于民间的通俗语句, 带有一定的方言性。 指谚语、俚语及口头上常用的成语等”,明确地用俗语来表示谚语、俚语的上位概念。1989年、1999年版《辞海》, 认为俗语还应包括惯用语。温端政在《俗语研究与探索》(2005)中将俗语定义为汉语语汇里为群众所创造,  在群众口语中流传,具有口语性和通俗性的语言单位。俄罗斯的俗语据说在8 世纪开始有文字记载。ожегов在《о структуре фразеологии》(1957)中指出俄语俗语包谚语(пословица)、成语(фразеология)、俗语(поговорка)、名言(изречение)和格言(афоризм)等五种形式。俄语界一直沿用这一定义。根据汉语和俄语学者对俗语的定义,我们把俗语的范围限定在谚语、歇后语、惯用语和口头上常用的成语四个方面。

    基于对客观世界的共同认识,汉、俄民族语言中有大量的俗语的含义是基本一致的。但由于俗语具有典型性、民族性、本土性的特点,在不同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价值体系的背景下形成的汉、俄俗语都体现出各自民族语言固有的文化特征,显示出民族文化间的差异性。

第一章     汉俄俗语种类  

1.1节日节气俗语

中国的传统节日大多源于上古祭祀,因而汉语中很多节日俗语反映这些祭祀仪式。尽管不少节日在后世的演变中,或融合成多重内容的综合节日,或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但祭祀的内容仍或多或少地保留着,通过祭祀仪式人们企求丰衣食足、吉祥如意。如,“上天言好事,下界降吉祥” 是指祭灶时,人们把关东糖用火融化,涂在灶王爷嘴上。人们相信这样用糖封住灶王爷的嘴,他就不能在玉皇那里讲坏话了。再比如:“冬至饺子早,来年的粮食吃不了”,“春分秋分,昼夜平分”,“吃了春分饭,一天长一线”。 俄罗斯传统的民族节日主要有“复活节”、“圣诞节”、“旧历年”、“主领洗节”等,与这些节日有关的俗语反映出俄罗斯民族特有的民俗文化,如:俗语“не всё коту масленица, бывает и пост”(猫儿也不是天天吃荤, 总有大斋到来之除)中, “пост”(斋戒)是指在传统节日масленица(谢肉节)的“斋戒”。俄罗斯人在庆祝谢肉节的时候,为了迎接斋戒期(48天),一般要吃很多美味。这个俗语,字面意义是:猫也不是天天过谢肉节,总是要过大斋期。意思是:好景不长,盛宴难再。再比如俄罗斯人过新年的时候常常会说:“ как новый год встретишь, так его и проведешь”(怎么过新年,这年当中就这样过)

1.2殡葬俗语

几千年来汉、俄民族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丧葬观念。汉语中有 “丧事当做喜事办”的说法,是指对60岁以上高寿老人逝世,要隆重的举行葬礼;“老人死了三天,娃娃死了当天”则是指老人去世要在三天后出殡,而孩子死了当天就要出殡;“孝子的头值狗球,见了桩桩就磕头”是指父母去世,子女在葬礼上要向所有前来吊唁的认磕头致谢。俄语俗语“если умрет девица, на похоронах раздают дары”(女孩死后,在她的葬礼上要赠送礼物)。这反映出俄罗斯特有的殡葬习俗,人们为未婚女孩举行的葬礼要像婚礼一样,是希望她到天堂能过得幸福、富足。“дедушка умрет - ничего с собою не возьмет”(爷爷去世什么都不会带走)这与中国的俗语“钱财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有异曲同工之妙。再如:“горькие похороны, когда жена мужа хоронит”(妻子埋葬丈夫是最痛苦的葬礼)“покуда покойник в доме, ставить чашечку водицы на переднее окно, на обмывку души”(家中有死人,要把水杯放到前窗,以洗净心灵)。汉、俄语的殡葬俗语反映出两个民族对死亡的认识。

1.3婚嫁俗语

汉语中的婚嫁俗语很多,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女大不中留”、 “宁可男长十岁,不可女大一年”等表现了中国解放前的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制度,男女婚姻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洞房里面无老少,新婚三日无大小”描写了婚庆使人们不拘礼节的热闹场面。俄罗斯的婚嫁俗语也很多,如“не на то родился, что на худой жениться”(你来到这个世上,不是为了和一个很瘦的女人结婚)反映出俄罗斯人偏爱体形胖的女人;“богаты невесты-до венца ”(女人结婚之前是富有的)以幽默的语言反映出俄罗斯女人结婚后要把钱交给丈夫管理。“снег и дождь на свадебный поезд - богато жить”(迎亲的路上逢雨雪-生活富足)。

汉俄语的婚嫁俗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存在性别歧视现象,女人在婚嫁中处于被动的地位。

    1.4饮食俗语

汉俄民族的饮食习惯不同,所以关于饮食的俗语也不尽相同。汉语俗语“冰碴山羊草芽鸡”是指天刚结冰时,当年的山羊肉最鲜嫩,三月青草发芽时,当年的小鸡肉最鲜嫩。“天上的龙,地下的驴”指龙肉食天上的美味,而驴肉则是为人间的佳肴。“盖锅煮皮,敞锅煮馅”体现了中国人煮饺子的方法。而俄语早在11 世纪就有记载面包的俗语,面包深深植根于俄罗斯民族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具有须臾不离的价值,如:“чей хлеб ешь, того и обычай тешь”( 吃人家的面包,随人家的习俗);“хлеб питает тело, книга питает разум”( 面包滋补身体,书本增长智慧)。俄罗斯人酷爱喝汤, 各种汤取料广泛,种类繁多。无论家境如何,汤都是一道不可替代的菜肴。俄语里的俗语“щи да каша– пища наша”(汤和粥*是我们的食品)就是最好的例证。再看:“где щи, тут и нас ищи”(哪里有汤, 哪里就有我们)。

第二章

汉俄俗语差异比较

2.1 俗语内部使用词语不同

有些汉俄俗语使用不同的词语表达相同的含义。例如:有钱能使鬼推磨与俄语俗语“у богатого черт детей качает”(如果有钱, 鬼也会哄孩子睡觉),相同的词语有:“有钱” 与 “богатый” ,“鬼” 与 “черт” 而“推磨” 与“качает детей”(哄小孩)使用了不同的词语,但表达的是相同的意义─—“做事” 。汉语俗语“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 与俄语俗语“что город, то норов, что деревня, то обычай”(每一个城市有方言,每一个农村有风俗)。汉语俗语中的“千里”和“百里”与俄语俗语的“город”(城市)和“деревня”(农村)同属空间的概念,尽管使用的词语不同,但表达的意义是相同的。

    2.2 俗语使用词语在对方文化中的空缺 

汉民族有“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这句俗语,其中所指的“药”是指野生的中草药,而不是用合成方法制成的药片。俗语“龙生龙,凤生风,老鼠儿子打地洞”中的“龙”、 “凤”是中国文化特有的象征吉祥动物,这些在俄文化中都是没有的。而俄语俗语都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含有 бог, господь, божий (上帝,上帝的)等词的俗语相当之多,大多是崇奉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表现上帝万能,比如,“ сильна божья рука, божья рука – владыка” (上帝之手力大无比,上帝之主宰天地); “тот не унывает, кто на бога уповает ”(对上帝满怀期望,就不会忧郁悲伤)是汉文化中没有的。

以上例证说明,由于各民族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有不同的生产方式、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汉俄俗语表达相同意义时使用不同的手段,这些形象手段富有民族特色,表达了不同民族的思想意识、社会心理、价值观念和道德文化。

第三章 汉俄俗语差异的原因

    3.1  生存环境的差异

    俗语的产生与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等密切相关。汉民族位于亚洲大陆,经历了漫长的农耕社会。土地被视为财和福,老百姓相信“有土就有财” 。“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 “土” 能生万物。所以汉语中土地与金钱、人、时间都有关,如,挥金如土、视金钱如粪土、地久天长、地旷人稀、地老天荒。俄罗斯是一个北方民族,冬季漫长,冰雪覆盖。“雪”在俄民族文化中具有特殊的含义,如俄语中有белая зима(白冬)的说法,即指隆冬。 “снег и дождь на свадебный поезд - богато жить”(迎亲的路上逢雨雪-生活富足);“как снег на голову”(好像雪落到头上),表示事情发生的突然,来不及防备。“не вырастить снег средь зимы” (连冬天里的一片雪花都不拿出来),表示做人吝啬,一毛不拔。通过上述的俗语,我们对两个民族的生存环境可见一斑。

3.2 习俗差异

由于处在不同的民族文化氛围之中,汉俄民族生活习俗存在着很大差异,端午节是中国重要的民族节日,在端午节这天人们常常在门上插艾蒿,所 以产生了俗语:“五月是端阳,艾蒿门顶放”;在春节的时候,如果家里有很多的粮食,就意味着生活安定,人们常说:“年三十装仓,一年不用忙”;由于处在不同的民族文化氛围之中,汉俄民族生活习俗存在着很大差异,端午节是中国重要的民族节日,如:在俗语“не всё коту масленица, бывает и пост”(猫儿也不是天天吃荤, 总有大斋到来之时)。

    3.3 宗教信仰差异

    与宗教信仰有关的俗语也大量地出现在汉俄语言中。佛教传入中国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人们相信有“佛主”在左右着人世间的一切,与此有关的俗语很多,如“借花献佛”、“闲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 “佛口蛇心”、“佛头着粪”、“五体投地”、“一尘不染”、“现身说法”、“回头是岸”、“在劫难逃”、“大慈大悲”、“不看僧面看佛面”、 “闲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等。俄罗斯信奉东正教,相关的俗语如:умыть руки(洗手) 指摆脱对某事的责任不再过问。这个俗语来源于圣经故事。古时候,用海水或盐水洗手表示与某事无关或不愿参与某事。《新约·马泰福音》记载:众人要求总督比拉多把耶稣定在十字架上,比拉多知道再说也没有用,反而能激起暴动,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处死这个人的责任不在于我,你们自己承担吧!”俄语中许多俗语都反映强烈的基督教思想或与其相关或用于其他意义。含有 бог, господь, божий ( 上帝,上帝的) 等词的俗语相当之多,大多是崇奉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表现上帝万能,明察秋毫, 无所不晓以及奉劝人们听信上帝将幸福如意等等。例如: “жить – богу служить”(人生在世,听命上帝);“от бога отказаться – к сатане пристать”(背离上帝,就是靠近魔鬼)。俄语中还有许多俗语源于基督教书籍,有着极其丰富的文化内涵。例如: “перед богом все равны”(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可泛指人人地位相等无高低贵贱之分;“на бога надейся, а сам не плошай”(既要指望上帝, 自己也别大意)

3.4 历史典故

俄汉两种语言中还有大量由历史典故形成的俗语 ,这些俗语结构简单,意义深远,往往不能单从字面意义去理解。如“东施效颦”、“名落孙山”、“叶公好龙”“守株待兔”、“愚公移山”、“黔驴技穷”、“刻舟求剑”、 “嫦娥奔月”、“夸父追月”、“画龙点睛”、“精卫填海”、“女祸补天”、“天冷不冻织女手,饥荒不饿苦耕人”、“雷公先唱歌,有雨也不多”等等。俄语典故俗语多来自《圣经》,如:“пенькам богу молиться”(与世隔绝的人,性格孤僻的人)俄罗斯人未信奉基督教前信奉多神教。他们认为天地日月、风雨雷电都有神,森林中则有林妖:“был бы лес, будет и леший”(有森林就有林妖);再如“кто не работает тот не ест(不劳动者不得吃)”;“запретный плод сладок (禁果分外甜)”;“москва от копеечной свечи загорелась”(莫斯科曾毁于一支小蜡烛);“москва не сразу строилась” (莫斯科并非一朝一夕盖成的)等等。

通过上述的分析,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和迥异的生存环境是造成汉、俄俗语差异存在的主要原因。

结  论

汉、俄民族基于对客观世界的共同认识,民族语言中有大量的俗语的含义是基本一致的。但在不同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价值体系的背景下形成的汉、俄俗语都体现出各自民族语言固有的文化特征。汉俄语俗语存在着差异,有些时俗语含义相同、但使用词语不同,有些是俗语使用词语在对方文化中空缺,这些差异是由于汉俄民族生存环境、习俗、宗教信仰以及历史典故等造成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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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верещагин е.м. , костомаров в.г. «страноведение и преподавание русского языка как иностранного »  1971

[8]ожегов « о структуре фразеологии »  1957

汉族的文化习俗范文第3篇

迪目教派这个群体,试图通过礼俗这个角度,来探讨中国伊斯兰文化中吸收的汉文化成份及其表现形式,从而表明伊斯兰文化与大汉族文化的交融之深刻。历史上,来华的穆斯林与汉族人的联姻、汉族

人归信伊斯兰教、统治者对伊斯兰教实施的政策以及中国穆斯林内部的主流意识等因素,促进了穆斯林礼俗对汉文化成份的吸收,表现于内地穆斯林格迪目教派的婚姻礼俗、丧葬礼俗、诞生礼俗、交际

礼俗、日常忌讳等等,其揉合和变相吸收了诸多汉文化礼俗中的形式,充分表现出汉文化对中国伊斯兰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

关键词:礼俗,内地穆斯林,伊斯兰文化,汉文化,格迪目教派

中图分类号:G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4)02-0000-02

在清朝初期,为了抗衡内部出现的宗教变革思潮,主张和坚持传统尊古思想的穆斯林,打出了格迪目的旗号,形成了具有自己风格和特色的教派[1]。在这之前,中国穆斯林并无教派之分,其存在的主

流形式为格迪目教派。由于格迪目教派在中国有千余年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中,与中国本土文化不断融合,吸收了中国主流文化――汉文化的诸多元素,包括礼俗方面,表现出许多汉文化特色。

格迪目教派礼俗与汉文化礼俗的融合大致过程可概括为:交流、吸收、传承、封闭、固守。唐朝时期,自伊斯兰由来华贸易兼使者身份的商人带入中国后,唐、五代、宋时期,穆斯林作为侨民,其宗教

活动、生活习惯被中国人视为“大食殊俗”,又因穆斯林商人经济殷实,促进了中国的海外贸易,故政府对穆斯林整体上采取尊重、包容的态度,甚至为穆斯林的生活提供了方便,伊斯兰文化与大汉族

文化处于较为和谐的自然交流与融合状态。元朝时期,伊斯兰教已经作为一种宗教被人们所认识并得到社会的承认[2],穆斯林的社会地位也相对较高,所以,在元时,伊斯兰发展壮大的速度非常迅猛

。但由于其统治者为蒙古族出身,所以在促进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的融合方面并没有做出很大的贡献。明朝时期,海上和陆上“丝绸之路”被中断,使得伊斯兰教在中国进入了相对稳定而封闭、曲折而

不间断的历史时期。明朝时期,伊斯兰教进入了“带有中国社会特色的演变”,开始了其在中国的地方化和民族化的过程[3],故在这个过程中,穆斯林礼俗对汉文化礼俗形式进行了大量的吸收。清朝

乾隆时期,政府采取的“以回治回”、“护汉抑回”等措施,不但加剧了穆斯林内部的对立和排斥,同时加深了回汉人民之间的误解。穆斯林在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均遭受重挫,导致了穆斯林进入

封闭状态,排斥汉文化,中国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交流进入停滞状态。穆斯林以“父传子受”的方式传承着伊斯兰文化,固守着前辈们传承下来的礼俗。清末,伊赫瓦尼教派兴起,倡导 “回到《古兰经

》中去”、“遵经革俗”、“凭经立教”,得到了一部分穆斯林群众的拥护[4],迪目教派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礼俗方面也进行了刷新。如,丧葬礼俗中,明清时期一些有名望的穆斯林,为了体现其

孝道,修墓、祭祀,甚至在墓中放入陪葬品,完全违背了伊斯兰提倡的丧葬从俭的礼仪,在伊赫瓦尼兴起后,这些现象得到了抑制[5]。民国时期,穆斯林随着时代的变革,逐渐走出封闭状态,中国穆

斯林新文化运动的开展标示着中国穆斯林的觉醒、民族意识的增强。中国穆斯林的思想相对开放,逐渐接受汉文化教育,但由于政府在标榜“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的同时,在实际措施上加强了对伊

斯兰教的控制和同化策略,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又造成穆斯林对汉文化的排斥。至改革开放前,格迪目教派礼俗基本上以固守前辈传承下来的礼俗为主。改革开放后,穆斯林在真正意义上开放起来,自然

地吸收、融合着汉文化礼俗中的形式,并随着时代的发展及汉族礼俗的变革,不断更新着其礼俗形式。

一、促使两大文化礼俗融合的因素

促成穆斯林礼俗对汉文化的吸收因素有:穆斯林与汉族人联姻、汉族人归信伊斯兰教、统治者对伊斯兰实施的政策、中国穆斯林内部主流意识的影响等。

1、与汉族人的联姻。在唐代,一部分来华朝贡的使者和进行贸易的商人作为住唐商贾,获准侨居中国,史称“住唐”,他们或将家眷带入中国或在中国娶妻生子,长期居住于中国[6]。通过联姻的方

式,汉族人的习俗直接带入穆斯林群体。其一,阿拉伯穆斯林商人在华娶妻生子,而妻子是汉族或其他民族的人,要求对方完全摒弃其风俗习惯是不大可能的,而妻子嫁入穆斯林家庭,她的观念和习惯

定会对家庭和后代产生影响,这是一种很直接的文化之间的融合。其二,七、八世纪的伊斯兰世界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穆斯林对伊斯兰精神的把握也更趋灵活,很少拘泥于细枝末节,若无伤伊斯兰

基本精神,不会反对妻子将其婚姻、交际等礼俗带入家庭。其三,穆斯林商人定居中国后,其定居环境以大汉族文化为主流文化,其影响力是巨大的,那么接受汉文化是很自然的。

2、汉族人归信伊斯兰教。中国人皈依伊斯兰教的原因有:首先,与穆斯林联姻。根据伊斯兰教义,穆斯林与非穆斯林是不得结婚的,除非非穆斯林归信伊斯兰教成为穆斯林后,方才具备结婚的基本条件

。穆斯林商人在华经商并娶妻生子,长期居住于中国,使得一部分中国人通过联姻方式皈依了伊斯兰教。其二,对伊斯兰教产生兴趣。穆斯林商人来华主要目的是进行贸易活动,而非刻意传教。但是在

与中国人交流过程中,他们的行为举止以及所遵循的商业道德规范,给中国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引起了中国人了解伊斯兰教的兴趣。通过了解,一部分人皈依了伊斯兰教[7]。其三,由于穆斯林的社

会地位。穆斯林商人在唐宋时期,经济殷实,宋朝时期盛行的投充和蓄奴制度中,穆斯林是投充对象之一,投充者自然顺从主人,皈依了伊斯兰教。元代时期,一些汉人和南人或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或

不安于下等公民的政治地位,纷纷皈依伊斯兰教,冒充色目人。[8]这些皈依了伊斯兰教的中国人,其文化底蕴是大汉族文化,必然会将其风俗习惯带入到穆斯林群体,促进了穆斯林礼俗的汉化与本地

化。

3、统治者对伊斯兰教实施的政策。白寿彝先生曾在《中国回教小史》一书中说道:“中国伊斯兰教不能脱离中国而存在,中国伊斯兰的发展也不能不受政治环境的影响。”在中国历史上,每个朝代无论

是对伊斯兰教实行扶持政策还是限制政策,亦或是二者并施,在具体形式上会有所区别,但历朝历代统治者对于伊斯兰教这种意识形态及与其密切联系的社会力量,从来没有放任自流[9]。唐代统治者

采用“宽容接纳”的伊斯兰政策,宋代统治者对伊斯兰教采取怀柔政策,不干涉穆斯林的生活习俗,并给予了包容与尊重,最突出的表现为唐代制定了“华夷异处”的居住政策,形成了蕃坊制度,对穆

斯林保留并传承其习俗起到了关键作用。元王朝对伊斯兰教采用恩威并施的政策,元朝统治者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等方面对伊斯兰教宽容优待。但元时期是由蒙古人统治的,其主要倡导蒙古

文化,在伊斯兰教与大汉族文化融合方面并没有做出有力的政策倡导。至明朝时期,曾一度禁止本类自相嫁娶和不许“胡服、胡语、胡姓”,同时主张利用教育手段,“设学校,置教官,教民子弟,变

其夷俗” [10]。明王朝对伊斯兰教相关政策造成了伊斯兰教的一定汉化。清朝前期,对伊斯兰教实施“齐其政而不易其俗”的政策,尊重穆斯林的信仰和风俗习惯。民国时期,在民国政府

思想的统领下,中国穆斯林在一定程度上被汉化,但更大程度上对汉文化的接收提高了警惕性。改革开放以来,穆斯林同样享受到了改革春风的沐浴,信仰得到了包容与尊重,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穆

斯林礼俗对汉文化的吸收。

4、内部主流意识的影响。正如前文所提到的,明朝时期利用教育手段“变其夷俗”,通过教育使得穆斯林内部主流意识受到向汉文化倾斜的牵引,穆斯林对汉文化尤其对儒家文化有了系统的、全面的认

识以后,发觉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有诸多相通之处,如刘智在其《天方典礼》中说到:“虽载在天方之书,而不异乎儒者之典,遵习天方之礼,即犹遵习先圣先王之教也。圣人之教,东西同,古今一。

[11]”穆斯林内部学者的思想影响穆斯林群体的主流意识,使得穆斯林在礼俗方面不排斥汉文化,并在一定程度上吸收汉文化成份。当然,通过教育手段使得穆斯林完全改变或摈弃穆斯林的风俗习惯

也是不切实际的,只能说通过教育手段,使得穆斯林更加接受大汉族文化,促使了中国伊斯兰文化对汉文化的吸收。

二、格迪目教派礼俗中汉文化成份的具体表现

俗是社会生活习惯,礼是对社会生活和人们行为的规范。所谓礼俗就是经由礼规范的社会习俗。中国穆斯林在吸收了汉文化礼俗形式后,形成了具有中国穆斯林特色的礼俗,表现出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

两大文化的属性。

1、婚姻礼俗

依照《古兰经》与“圣训”,穆斯林的婚姻礼仪简单又不乏神圣。男女双方情投意合,双方父母欣喜同意,凭着真主的安排,借着媒妁之言,依据男方的家境向女方赠送聘礼,在众人的作证下,共同约

言。中国穆斯林在一千多年的传承中,吸收并融合了很多汉文化中的婚姻礼俗,具体表现在如下:

汉文化中婚姻礼俗包括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根据刘智先生的著作《天方典礼》婚姻篇中的内容,可以了解到清朝时期穆斯林具有代表性的结婚礼俗。刘智先生提到以下几个方

面:使媒妁通言、问名、立主亲、纳定、纳聘、请期、书婚、铺陈婿室、亲迎、成礼。明日,妇出见姑舅,婿往见妇之父母[12]。结婚礼俗因地区的发达程度而有所不同,越偏远落后的地区其婚姻礼

俗越繁琐;也因时代的发展有所简化。但无论怎么改变,内地格迪目教派穆斯林结婚主要礼俗形式依然随汉族婚姻礼俗基本形式而定。婚姻礼俗中表现出的显著特点是:格迪目教派穆斯林秉承伊斯兰教

义及提倡的礼仪,如男方给女方送聘礼、请阿訇念证婚词等,同时,又结合汉文化中结婚礼俗的基本形式,从而形成中国穆斯林特有的婚姻礼俗。这里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按照伊斯兰的教法,如果男女

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父母私定的婚约是无效的,但是中国穆斯林受中国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在穆斯林聚居的偏远落后地区,以“父母之命”包办婚姻的现象是很普遍的。这事实上违背了伊斯兰的婚姻

教法,是不合教法的。

2、丧葬礼俗

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在去世后,当沐浴净身、从俭、速葬、土葬,节哀止痛,施舍财务,诵经悼念。“回族某些权势之家,深受儒家思想感化的文人学士,往往不愿墨守教规,以免陷自己于‘不孝’之

地,亲丧,在礼俗上,竭力仿效儒家仪式。[13]”其丧葬礼俗中吸收汉文化成份主要表现在:哭丧、披麻戴孝、立墓碑、守制、过七等,根据中国本土文化,这都是体现孝道的方式。伊斯兰认为,生

老病死都是真主的定然,也是对活着的人的考验与警示,穆斯林应当顺应真主的旨意,不能因亲人的过世而产生过分的行为,如嚎啕大哭、捶胸顿足等,这是不被伊斯兰提倡的,由于格迪目教派穆斯林

长期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并不避讳嚎啕大哭,并边哭边诉说逝者生前的一些事情,颇似汉族人哭丧的形式。亲人去世后的头七、二七、三七一直到十七,百日、周年,内地格迪目教派穆斯林都会请阿訇

到家里和坟上念经祈祷,并准备饭菜招待亲戚邻里以作施舍,并举意将回赐归于逝者。披麻戴孝、立墓碑、守制等形式多见于穆斯林散居的地区。内地格迪目教派丧葬礼俗中表现出的一个显著特点是:

基本按照伊斯兰教义的要求进行丧葬仪式,只是在礼俗中夹杂了汉文化丧葬礼仪中的一些形式,可以说是对汉文化的变相吸收与融合。

3、诞生礼俗

婴儿出生以后,按照伊斯兰教的规定,有取名、献牲、施舍等礼仪。中国穆斯林在完成这些礼仪的同时也继承了汉文化中有关诞生的礼俗,如报喜、三朝礼、满月宴、百日礼、周岁礼等,按照各自家庭

经济情况,宰羊或宰牛,以招待前来贺喜的亲戚朋友,并请阿訇为孩子祈祷平安、健康、坚定的信仰等。有些地方的穆斯林在婴儿周岁的时候进行“抓周”以测试婴儿未来的事业倾向,这与汉族人的礼

仪是很相似的[14]。可见,内地格迪目教派的诞生礼俗是在与大汉族文化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

4、交际礼俗

刘智先生在其著作《天方典礼》中说道:“敬服五功,天道尽矣;敦崇五典,人道尽矣。”所谓“五典”亦称“五常”,指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有别、长幼之序、朋友之诚,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处

理人际关系的礼教,明显为儒家的思想[15]。但这与伊斯兰教的人伦道德、出世原则不违背,故得到中国穆斯林的继承。在中国穆斯林的交际礼俗中,伊斯兰文化与中国文化是完全融合的,因为中国

人向来热情好客,重视礼仪,而礼仪的主要目的是表现出礼貌以及对他人的尊重。伊斯兰提倡对待客人要热情,要款待旅行者、贫弱者,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要做到尊重他人、诚实守信、公正公平、谦

虚和善。所以,中国传统文化与伊斯兰文化在交际礼仪中的精神内涵是相通的,穆斯林在接受中国文化的熏陶过程中,继承了大汉族文化所提倡的交际礼俗,如长辈、男女之分,敬客、送礼之道等,如

何称呼对方,彼此如何站立,如何迎送,等等,都有礼的规定。如,在就餐时应请尊者坐在离门较远的首席上,离门越近,位次越低。汉族人讲究“茶七酒八”,因穆斯林不喝酒,所以给客人沏茶只泡

七分满;送客人应至大门口,若在房门边话别,视为不敬,等等。这些礼仪融入到穆斯林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衣食住行、待人接物的日常规范。

5、日常忌讳

关于日常禁忌,内地格迪目教派穆斯林除了遵守伊斯兰教规定的饮食、服饰、卫生等方面的禁忌外,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民间常见的禁忌繁多,且带有迷信色彩。如,吃饭前筷子不能敲空碗,认

为这样“穷气”;禁忌寡妇、孕妇当伴娘,认为是“喜冲喜”,对新人不吉利,也有些地方认为新娘带凶,对胎儿不利;忌孕妇参加葬礼,认为是“凶冲喜”,对胎儿不吉利;忌踩门槛,认为门槛是当

家人的脖子,踩不得;给人送礼不能送钟、梨等,探病不能送黄花等[16]。这些禁忌转化为日常的礼仪,若违犯这些禁忌,就是不懂规矩的表现,会遭到人们的谴责。

除了以上提到的几方面,还有看病“吹嘟哇”,请人“捉鬼”,“招魂”等,还有的地方的穆斯林会请人“算命”等,虽然这都是受伊斯兰禁止的,但依然得到了穆斯林群众的依赖,可见中国传统文化

对中国穆斯林的影响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并且是根深蒂固的。

三、小结

内地格迪目教派礼俗对汉文化成份的吸收表现出两大特点:1、历史上,伊斯兰教政策越是宽松的时期,穆斯林越是表现的开放,礼俗方面对汉文化的吸收越渗透;若政府对伊斯兰教采取的政策越是强硬

,越能激起穆斯林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表现出自我封闭及对汉文化的排斥。2、越是发达的地区,穆斯林群众接受汉文化教育越充分,思想也越开放,对汉文化礼俗的吸收程度也越高,礼俗的更新也更

频繁;反之,发展程度较低、地理位置教偏僻的地方,其思想相对保守,对礼俗的固守相对比较执着。中国穆斯林生活礼俗中融合了诸多汉文化成份,这是中国特色伊斯兰文化的一大表现,尽管伊赫瓦

尼教派曾试图净化和刷新伊斯兰教,但若要改革的彻底是不可能的。就拿礼俗来说,汉文化已经从方方面面渗透到穆斯林群众的生活中,若要彻底清除其礼俗中揉合的汉文化成份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事实证明,疏通比堵塞更有效。中国穆斯林群众不能拘泥于细枝末节,更不能为此而产生矛盾与不合,当努力追求精神上的统一,而非形式或行为上的统一,这样有助于内部的团结,更有助于社会的稳

定与和谐。

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项目号:ycx1314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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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马明良.简明伊斯兰史[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6.5;

[10]《明太祖实录》转引自:王灵桂.中国伊斯兰教史[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0.7;

[11][12](清)刘智.天方典礼[M].中国回族古籍丛书;

[14]严考亮.实用民俗礼仪百事通[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6;

汉族的文化习俗范文第4篇

【关键词】裕固族:丧葬习俗:变迁:原因

裕固族是甘肃省独有的少小民族之一,有1000多年的历史。经过多次民族大迁徙、大融合,逐步形成了裕固族独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民俗文化。其中,丧葬仪礼习俗是裕固族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裕固人生厚养、死薄葬的孝道观,也体现了裕固人肉体亡、灵魂存的生死观。解放后,随着时代的变迁,不同地域和民族间的交往日趋密切,各种观念、习俗在交流、在融合、在兼蓄并受,裕固族“焚而葬之”①的丧葬仪礼习俗也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迁。变迁的主要特征是,程序的从简从快趋势;宗教因素的随机性趋势;汉化程度加大的趋势。究其变迁的原因,有裕固人借助自我革新促进民族发展的内因驱使,也有兼蓄其它民族文化和受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影响的外部因素。本文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明花乡的丧葬仪礼习俗的变迁为例,浅析促成裕固族丧葬习俗变迁的原因。

明花乡地处河西走廊中部,巴丹吉林沙漠边缘,东与张掖市高台县接壤,西与酒泉市肃州区毗邻。总面积1704.8平方公里。平均海拔1300―1450米,年平均气温7.6-8摄氏度,年降水量66―87毫米,年平均蒸发量达2800毫米,属典型的内陆沙漠型气候。草原总面积12.47万公顷,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8.73公顷,草原植被属沙漠草场和荒漠草场。该乡是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唯一的平川地区,也是全县主要的生态移民安置区。现辖14个行政村,总人口911户3226人,是一个以裕固族为主,汉、藏、蒙等民族居住的多民族聚居地。

一、裕固族丧葬习俗变迁的内部因素

一般认为,适应、强迫、传播,都是社会文化变迁的原因,但从本质来讲,它们仅是外因,民族自我意识才是促使社会文化变迁的内源动力。所谓民族自我意识,主要包含以下两个内容:“第一,它是人们对自己归属于某个民族共同体的意识。第二,在与不同民族交流的关系中,人们对民族生存、发展、权利、荣辱、得失、安危、利害等的认识、关切和维护”。②

当代裕固族的民族自我意识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从回纥到撒里维吾尔再到裕固族,从强盛兴旺到颠簸流离再到安居乐业,纵横几百年,其间,观念在交流、文化在交融、思想在包容,逐渐形成了今日之裕固族的民族自我意识,即民族感情强烈但不盲目排外更不狭隘、文化传承坚定但不自我欣赏,更不固步自封。

作为肃南裕固族县的重要组成部分,明花乡主要有安、白、杨、贺、钟、妥等姓氏人构成,分属亚拉格家和贺郎格家两个部落,共同的居住环境、生产结构和语言习俗是他们秉持共同民族意识的基础。由于自然和人文环境的影响,明花乡裕固人的民族自我意识带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县属其它乡镇相比,明花乡的自然环境较为恶劣,境内为沙漠和半干旱地貌,发展畜牧业的潜力弱,无矿产资源,人均收入偏低,但是该乡重教崇学蔚然成风,群众的受教育程度较高,人们思想活跃,容易接受新生事物,具有较强的改善自然环境、创新民族文化、改变个人命运的意识。在这种求新、求变意识的支配驱势下,他们一方面尽力保持着自己的文化传承,另一方面又在不断的学习、吸纳其他民族的文化,所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道理,这是民族自我意识力量的自然释放,是明花乡裕固人对本民族文化的自我革新、自我弘扬、自我发展。这种力量表现在丧葬礼仪上,就是要把其中不符合时代要求、不适应社会发展的一些旧观念、旧做法剔除掉,主动实行有意识的适应性变迁,逐步形成更加积极健康的丧葬礼仪,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族自我意识是裕固族社会文化变迁的内源动力。

二、裕固族丧葬习俗变迁的外部因素

(一)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在裕固族丧葬文化变迁过程中,经济因素的影响是裕固族丧葬文化变迁的根本原因。裕固族自古就是我国的草原游牧民族之一,牧业是大多数牧民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在生产生活资料的获得上,对畜牧业的依赖很强。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因长期超载放牧,肃南县草原退化现象日趋严重。畜牧业生产在短期内很难有大的发展,裕固族地区开始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始发展农业、林业、工业等其他产业,逐步改变了从前比较单一的产业结构。90年代以后,农业生产已在自治县经济中占有了一定比例。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技术的进步,使裕固族的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对文化变迁的影响极大。20 世纪末,在市场经济的刺激下,明花乡的部分青壮年外出到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就业,他们在接受经济发达地区提供的工作、技术学习机会的同时,既增加了个人的收入,也逐渐接受了经济发达地区的价值观念。经济的发展为丧葬文化变迁提供了条件,汽车、摩托、手机等消费品已进入越来越多地裕固家庭,人们在享受方便、快捷的交通通讯工具的同时,当地的丧葬习俗也在慢慢地发生变化。比如现代通讯工具的普及,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方便快捷,过去最费时费人的报丧,现在只要拨打几个电话,消息很快就能传到亲戚朋友当中。过去二、三天才能到的路程,现在只需2-3小时即可到达。

(二)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传播、交流、采借与整合

“文化选择行为的对象是多种文化可能,而各种文化体系间必然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内在特质或表现形式上的差异,这种差异的普遍存在可称为文化间的异质性。相对于某一民族传统文化,外来的文化或文化事象即是异质文化。”③当两种异质文化在平等或不平等的条件下接触时,直接与外界接触的物质层面具有最多的与异质文化系统接触的机会。文化的借鉴吸收和相互融合也从物质文化层面展开。

肃南县西部地区的裕固族基本上与汉族处于杂居状态,文化之间的交流、碰撞是不可避免的,文化吸收和文化采借现象普遍存在。东迁以后,汉文化就开始流入裕固族文化的每一个细节,裕固人不仅学会了汉语,一部分人还学会了农业生产。20世纪80年代以后,以汉族文化为主的其他文化以更加强势的状态携带着工业文明、市场经济等文化内容,大量介入裕固族社会,对裕固族民族文化产生非常大的冲击影响。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及其他文化传播渠道越来越严密地包围裕固人的生活,不同地域汉民族的文化环境、生活内容、行为规范及价值标准进入更多裕固人的视阈。以汉族文化为主的异质文化的传播,激发了裕固族人对本民族文化的反思和再认识,他们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价值标准重新界定和认识这些外来的以汉族文化为主的其他文化,从而相应的产生了或接纳,或抗拒,或犹豫的不同行为结果。外来的、先进的传播手段在广度和深度上促进着文化整合的进行。除大众传媒推介外,民族间的互动也是一种主要形式。改革开放以后,当地的裕固族人以外出就学、务工、婚嫁等方式进入周边汉族地区和北京、兰州等大城市中的人口逐年增加,他们的文化观念和行为不仅通过民族间的互动逐渐得到改造,而且通过探亲、返乡等多种方式将大中城市和周边汉族地区的居住、饮食、服饰等各方面的文化带回裕固族地区,影响和改变着家乡人传统的生活方式和观念。在丧葬礼仪方面,汉文化中的丧葬礼仪和观念渗入到裕固族人的丧礼之中,如“藉草枕块”等自《周礼》而留传下来的丧葬礼仪日渐被裕固人所接受,将汉族“藉草枕块”习俗整合为“籍毡枕块”,用羊毛毡代替干草,保留了汉族枕块的做法。又如,迁坟、立碑(或玛尼杆)、祭奠死者时焚烧纸钱、清明上坟等现象的出现,等等,都是受以汉族为主的其它民族丧葬习俗影响的表现。

(三)国家政策的影响

“国家政策作为社会行为的规范体系,既是社会变迁的结果,又直接影响社会变迁,既可以为社会发展创造一个有力的环境,又可以限制或束缚社会的发展。”④

自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是使各民族繁荣发展的政策,对于少数民族在经济扶持、政治地位、文化教育等诸多方面给予了较之汉民族更宽松更优惠的政策待遇,特别是地处边远地区的人口较少民族,享受了更高一级的优恤照顾政策。优厚的民族政策,使裕固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等领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依靠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倾斜,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不断出现新的局面。农村科技知识的普及,农村承包责任制的完善,带来人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及思维观念的巨大变化,也必然引起民族文化的变化。在裕固族地区人们的生命仪式活动的意义和条件已经改变。特别是在学校教育、科技兴农的推动下,年青人更热衷于学习科学知识,接受新事物、新思想,他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评判的标准渐趋多元化。这些变化的背后,也有国家政策的正面疏导、法规的强制约束导致的习惯的再培养。

当然,除上述主要原因外,促使裕固族丧葬习俗变迁的原因还有很多,比如自然环境的变化、思想观念的影响、居住环境的改变等等。多种因素的变动以及相互间的制衡共同促成了裕固族丧葬习俗的变迁。

注释:

①钟进文、裕固族文化研究[M].中国民航出版社.1995.12.

②熊锡元.“民族意识”初析[J].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9年.(3):第31-33页.

汉族的文化习俗范文第5篇

一、东北地区少数民族社会风尚变迁的概况

近代以来的东北作为一个典型的移民地区,由于移民的大量进入,本土文化不断地与外来文化进行交流、融合,使近代东北渐趋形成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状态。据有关统计,“汉族人口约占当时东北人口总数的88.3%,少数民族人口约占东北人口总数的11.5%。东北地区的47个少数民族中,满族、蒙古族、朝鲜族所占的比例较大。满族人口约770万,占当时全国满族人口的85%;蒙古族人口约为300多万,占当时全国蒙古族人口的73%;朝鲜族人口约200万,占全国朝鲜族人口的99%。”[1](P112)除此之外,锡伯族、回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赫哲族、柯尔克孜族、鄂温克族等其他少数民族也以其特有的民族风情生活在东北的大舞台上。由于与汉族的杂居相处,各少数民族渐染华风。社会风尚在逐渐与汉族接轨的同时也保留着本民族的特色。具体在衣着、饮食、居住以及婚姻习俗、语言习俗等方面表现明显。

在服饰方面,城镇的蒙古族服饰渐用染色布,与汉人略同。冬则穿着不上面之羊皮袍,皆袖长幅阔,腰束条带,以绸为之,类用黄、紫、绿三色。头戴皮帽或缠巾。牧区则保留了更多的传统民族服饰。蒙古族牧民一般多穿皮裤以御寒,种类繁多,主要有熏皮裤、熏制去毛皮裤、吊面皮裤与单夹皮裤等。除此之外,蒙古族男子头顶喜戴“毡笠”,因用毛毡制成,故得名。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由于与俄侨接触甚多,渐渐也受俄国风尚的影响。如“鄂伦春人入俄籍者,尽变俄服”。[2]回族在民国时期,则渐渐被汉族同化,“渐染华风,其衣饰与汉族无异”。[2]男子喜穿白短褂,头戴白布(或深色料)单层无沿圆帽。此帽亦称礼拜帽,一般男子都在参加礼拜时戴之。妇女在参加礼拜时有戴“盖头”(大头巾,少女喜绿色,中老年妇女喜黑白色)的习惯,平时则不戴。迁入东北地区的朝鲜族社会风俗也在渐渐发生改变。19世纪末,朝鲜族的男人多戴笠。20世纪以后,则开始穿着西服,头戴学生帽、鸭舌帽以及西洋毡帽等。20世纪初之前,朝鲜族男女大多穿着草鞋、麻鞋与木屐等,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穿着胶鞋和皮鞋。外衣的颜色也由较单一的白色转变为开始穿着五彩缤纷的各种颜色。黑龙江下游的赫哲族虽接纳了汉族先进的生活方式与生活材料,但其服饰上也保留了自己民族独有的特色,多以鱼皮作为原料,靠打鱼为生的赫哲族选用厚大的鱼皮,将其煮熟后再把鱼皮缝合起来,制成鞋和衣、套裤、腿绷、围裙、手套、腰带等生活用品。鱼皮具有耐磨、不透水、抗湿、防滑等特点。用鱼皮制成的上衣款式基本与汉族的传统便衣样式类似,突显出北方地区简洁、明了的穿衣风格。

在饮食结构上,各民族的差异性较大。中国素来民以食为天,从中可以看出饮食文化在国民生活中的重要性。清代,在山东人闯关东前,满族的饮食多以肉类为主,较少食谷米类,在饮食结构上较为单一,且对肉类的加工主要采用原始方式煮、晒、烤等,基本不使用任何工具。在汉人入关以后,汉人不仅把其主要饮食带进东北地区,最主要的是把食物加工的技艺传授给了满人。由于民国初年山东闯关东的人数较多,鲁菜在东北有较大的市场,不少名店均系山东人开设或由鲁菜的传人掌作。满族在汉族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掌握了各种烹饪技术如烧、烤、炖、炒等,饮食结构不断提升改进,饮食种类逐渐丰富多样,谷物粮食渐渐代替肉食。《黑龙江外记》记载:“满洲宴客,旧尚手把肉,或全羊。近日沾染汉习,亦盛设肴馔。然其款式不及内地,味亦迥别,庖人之艺不精也。”[3](P62)在满汉饮食文化交流融合的过程中,满族既保存自己饮食文化,如满族爱吃用小米、黄米、高粱米和玉米做成的干饭、稀饭、水饭和粘饭。打糕、玻璃叶饽饽、苏叶饽饽、盆糕、萨其玛等是具有鲜明满族特征的点心。同时也借鉴吸收了汉民族的饮食文化,最好的例证就是“满汉全席”。饮食文化的碰撞融合改变了满族原有的饮食结构,使饮食种类不断丰富多样。此外,其他民族如蒙古族主要以炒米、牛羊肉、牛羊乳为主要生活食品。进入民国以后,城镇的蒙古族饮食已逐渐与当地汉族趋同,饮食结构也走向多元化。赫哲人在冬季款待客人多做鱼菜,过年则会吃猎取的狍子、鹿、野鸡等。“鄂伦春人,不解牧畜,以猎兽供食料”。[4]回族“平日饮食尚清洁,供客亦具肉食。教律戒专杀,其牛羊与鸡皆购于市,非清真寺掌刀所宰不能用也”。[5]回族日常生活中的主食基本与汉族相近,某些面食与糕点保留了本民族的特色,如油香、洋肉烧麦、五花糕、油炸糕等。朝鲜族则以大米、辣白菜为主食,喜欢吃狗肉、冷面、打糕、泡菜、大酱汤等。

在居住方面,民国时期的汉族多垒墙建屋,安土重迁。而其他少数民族如赫哲人,多住在用木头搭建的被称为“马架”的木屋子里。蒙古人则因游牧,常逐水草而居,转徙无常,因而都以蒙古包为屋子。蒙古包大小不一,都为圆形。普通的蒙古包,顶高大约一丈三四尺,其围壁高五六尺,蒙古包内圆径七八尺至十七八尺不等。贵族的蒙古包比普通人家的要高大,为显尊贵,在包的顶端有赤黄色绒毡,或黄铜镜。民国以来,大批汉族入蒙地垦荒务农。在汉族影响下,一部分蒙古人弃牧从农,或半牧半农。因此以土屋为居者逐渐增多。蒙古人的土屋因地区不同而不尽相同。在东北的兴安岭东南地区,“蒙民家屋,纯为砖木构造。周围筑以土墙,绕以柳栅。以白布或赤布细书经文,悬于门前。家畜则围饲于宅之附近。”[6]在黑龙江省,“蒙人居室多三楹,西室为上,谓西天迎佛也。院中树长杆,杆头悬白布小旗。”以上所说的土屋,皆为方形,多受汉族影响,与汉族土屋结构基本相同。房屋四周有用土墙及树枝围起的院落,院落内有畜圈与仓房。鄂伦春人,习居山林中,其庐帐率以桦皮为之。冬季复于桦皮之上加盖兽皮。此种庐帐,普通名曰“窝铺”。而朝鲜族住宅基本继承朝鲜半岛的居住风格与房屋特点:把房子多建在“背山临流”,即后面靠着山,前边有河流的地方。房子的正面朝南,房屋造型和结构基本保持一通间、三通间与拐角房等形式和富人居住的复合形式,受满族影响,在冬季喜用火炕取暖,至民国时期,朝鲜族的火炕也由满铺式低火炕逐渐向叠摞式火炕转变。

在婚姻习俗方面,满族的婚姻礼仪,在早期较为朴素简单。山东人(多为汉人)移民进入东北后,满族的婚姻习俗逐渐发生改变。首先表现在婚龄上,满族旧的婚俗提倡早婚,有记载:“满洲之早婚在全国可居第一,奉天满族富裕人家男子,生十三四岁即结婚,至二十岁以上方结婚者,俱为贫人”。[1](P134)民国初年后,伴随汉族移民的大规模进入,在汉族婚姻礼俗的逐渐影响下,满族的早婚现象开始减少,并逐渐上升至法规层面而被禁止。婚礼仪式方面,满族亦吸收了汉族的传统。汉族早有婚嫁六礼之风俗,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满族虽无六礼之说,但其婚姻传统也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即必须经过“问名”、“合婚”、“相看”、“放定”、“迎亲”等礼仪才能完婚,从中可以看出,此礼仪显然是受到了汉族婚俗的影响。据记载:“放定之日,女饰盛服出,用旱烟筒与男家来宾以次装烟,此乃参以满洲之俗”。[1](P156)从一定意义上讲,婚姻风俗的交流融合使满、汉之间的通婚往来更加密切,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蒙古族在长期同汉族杂居的过程中,也开始被汉族同化,“其结婚礼,皆供佛独向之膜拜而已。呼兰蒙籍甚少,自雍、乾以后编入八旗,多已移其旧俗,渐同化于满洲、汉军矣。”[7](P401)汉人婚礼过程中,新娘要盖红盖头,“蒙人则无此细节,入门令露头面,便登床坐帐(满汉谓之“坐福”),亦不踏红,即婚始许出房。三朝回门,午前返回。蒙与满同。”[7](P170)其他民族在被满汉同化过程中,一定程度上也保存着自己本民族的特色。“满、蒙婚礼与汉人同化,惟回民稍异。其定婚各仪节尚无出入,而结婚必用主麻日(即旧历书牛、娄、鬼、亢四日),请阿訇诵经,用阿拉伯字写婚书,不与汉族同也”。[8]回族婚礼,既不用鼓乐也不拜天地,而以宗教形式巩固婚姻关系。另朝鲜族的婚礼别具风采,婚礼分别在女家及男家两段进行。结婚时概不用鼓乐花轿,迎亲男女仅用喜车,少却了诸多禁忌。

在语言习俗方面,早在清朝时期,伴随大批汉民进入东北少数民族地区时,汉民族的文化、风尚习惯、价值观念与语言等也渐渐渗入其中。有些汉族人不仅拥有技术,同时他们能用汉语传播农业生产技术、进行思想文化交流等。这些汉人是语言与文化的缔造者与传播者。伴随汉人不断地进入东北,东北少数民族被逐渐同化的进程也在加快。汉语作为当时的交际语言,传播的途径与渠道也在不断延伸、扩大。至民国,此种变化就更为显著。满人中,已有大部分开始改说汉语、使用汉姓。蒙族人也逐渐通晓汉语并认识很多汉字。WalterYoung(美国学者)曾这样记载:“到了今日,旅行满洲者,从辽河口岸直达黑龙江,至多只能看见从前游牧人民的一点行将消灭的残遗物迹而已,他们昔日跨峙塞北的雄威,已经荡然无存了。现在满人几与汉人完全同化:他们的言语,也渐归消灭,转用汉语了”。[9](P52)因此,伴随汉族移民的进入,东北的语言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迁。时至今日,东北各少数民族均已经通晓汉语并将其作为交流的通用语,全新的语言地理格局已经形成。

二、东北少数民族社会风尚变迁的特点

民国时期东北少数民族的社会风尚呈现新旧交替、多元并存的状态。作为中华民族风尚变迁的一具体分支,变迁的趋势与全国总潮流保持一致。但是由于当时东北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环境与全国主流的差异,使东北地区少数民族的风尚变迁也呈现出如下几方面的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