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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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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第二条市、区、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工程建设适用本办法,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工程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等工程。

第四条信息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国家、省强制性标准。第五条信息工程建设应遵循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禁止重复建设。

*市信息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信息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对信息工程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和监督。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信息工程建设工作。

第六条信息工程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市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立项申请手续。立项申请在报市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前,应经市主管部门综合协调。

第七条信息工程承包必须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但建设单位具有与信息工程规模、技术相适应的资质证书的除外。

第八条取得市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单位参加投标,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中标权。

第九条建设单位组织信息工程招标,应在市主管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的《信息工程招标委员会委员名册》中聘请不少于一半的信息工程技术专家组成招标委员会。

第十条招标委员会负责审定标底,提出评标、定标办法,审查标书及投标人资格、确定中标人。信息工程招标投标规则由市主管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招标委员会的委员实行回避制度。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招标委员会委员:

(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近亲属;

(三)与投标人有其它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招标的人员。

对前款规定人员,投标人在开标会议前可向建设单位申请回避。建设单位接到回避申请后应对回避事由进行审查,并作出回避或不予回避决定。

第十二条招标委员会委员或其他招标工作人员在招标工作中不得循私舞弊、收受贿赂,不得泄露标底。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与中标人签订信息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名称、种类;

(二)工程的总体方案,技术参数和质量、安全要求;

(三)工程建设费用;

(四)工程质量维护条款;

(五)工程的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条款。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市信息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备案。市信息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信息工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信息工程监理单位对信息工程设计、施工活动进行监理。委托中标的信息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应当签订书面监理合同。

第十六条信息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信息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合同未明确规定的,由建设单位与设计或施工单位协商解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信息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改变设计方案。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并建立质量检查检测制度和内部质量责任制。禁止施工单位将信息工程转包他人。

第十九条信息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完工报告,经试运行合格的,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市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条市主管部门应自接到验收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市信息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信息工程验收。对通过验收的信息工程,市主管部门颁发信息工程使用许可证;对未通过验收的信息工程,市主管部门应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第二十一条未取得信息工程使用许可证的信息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二条取得信息工程使用许可证的信息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信息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工程质量维护义务。工程质量维护期不得少于一年。

第二十三条因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的过错导致信息工程质量不合格,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应赔偿建设单位损失。

第二十四条信息工程承包不公开招标或信息工程承包合同不向市信息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备案的,由市主管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建设单位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招标委员会或其他招标工作人员在招标工作中循私舞弊、收受贿赂或泄露标底的,由市主管部门或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分。

公共关系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字:管理办法;工程质量;可持续发展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China's various industries have made ​​considerable progress,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roles in today's pursuit of high profits and high efficiency society,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i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 will change the whole an important impact o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 for the explor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management approach will be a strong impact, it will also lead to a management business model reform. Therefore, continue to strengthen the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 to explore, strengthen management, improve the quality of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will bring high efficiency and high profits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Keywords: management practices; project quality;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筑行业的发展依靠于我们当今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时也是社会经济的有力推动者。正规化、科学化的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则是我国建筑行业的一剂强心剂,通过各方面的通力合作,进行一次崭新的探析,创造出一条全新的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把握基建工程的本质和内涵

(一)基建工程的本质

基建工程,顾名思义就是基础建设工程,既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又包括建筑主体的基础建设;它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标的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形成固定资产的生产活动;工程则定义为由一群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在一个较长时间周期内进行协作活动的过程;因此,基本建设工程就是将一定的物资、材料、机器设备通过购置、建造和安装等活动把他转化为固定资产,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建设工作。

(二)基建工程的种类

在建住宅小区,建设初期必须将一些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小区的路、水、电、排水系统和管网系统等基础设施;而针对建筑主体就以基础的建设条件加以完善;地基建设、工程设施建设等;对于市政工程所要做的工作就更多,也更为复杂,包括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基建工程的种类繁多,涉及的工种更是不胜枚举,因此,我们必须把握它的根本立足点,从根源上着手,明晰其目的所在,着力探索新的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二、传统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的弊端

作为一个高利润的行业,建筑行业的市场竞争相当激烈,有很多建筑企业认为基建工程施工管理无关大局,一味的追求减短工期,偷工减料,不顾工人安危,这些行为甚至对楼主的安危产生了隐患,直接损害了各楼主的人身财产利益。传统的管理方法,缺乏一套切实可行的施工管理办法,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承包商为追求利润盲目缩短工期,同时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质量把关不合格,政府的指导调控作用无法实际生效,验收评定机关对工程的验收敷衍了事等等,这些行为是对广大业主的重大损失,是对我们坚持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主要敌人,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它也激励着我们探析全新的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而努力。

三、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的探析

(一)科学合理调动各方面资源,人力、物力、财力和当地自然资源,优化各种资源,达到最优效果。各类资源的合理分配是我们全新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的重中之重,是它的最大特点。基建工程的进行势必会联系到各种资源,我们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当得到合理的分配,从而达到预期的建设目的,保证工程质量,还能避免浪费,节约社会资源,利于建筑行业的长久发展。在这当中,人力资源是我们应该尤其注意的一方面,施工管理办法应当以人为中心,注重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既包括过硬的专业技术素质,也包括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主动积极投入工作中,并且富有责任感,态度认真谨慎。综合各类资源,优化配置,从而达到最有效果,这样的管理模式必定会对我们的基建工程产生深远影响,对我们的建筑行业而言,也是一个良好的楷模。

(二)明确项目建设的特点,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灵活应变。基于基建工程种类繁多的特点,建筑行业应该仔细研究当地具体情况,并参照以往类似情况组织建设工作,因地、因时制宜,同时,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当地环境一定要加以保护,灵活利用当地资源,又要灵活地处理工程建设与当地环境、居民之间的关系。

(三)切记按图施工,按计划和规划施工,各管理部门之间相互协调,保证工程质量。基建工程施工的管理,应当对整个工程有一个宏观的把握和调控,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保证质量,让广大业主满意;按照计划和规划施工,有助于工期各阶段工作的展开,同时,也利于树立建筑商的良好信誉。诚然,施工过程中注定会有所改动,施工管理办法予以的指导性方针就是,要在尽最大努力按图纸和计划施工的情况下,进行改动,同时注意及时通知各部门,相互协调工作,保证工程的工期和质量。

(四)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各项标准来施工,将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各质量监管部门应做到严格监管、规范监管,各审计部门应做到谨慎审计、科学审计,将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不仅是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也是国家明令的标准,同时,这也是基建工程工作的一剂良方。合理规范的布局,既利于各部门的工作协调,也利于规范化的管理,还能保证从宏观上把握整个工作进程。质量监管部门对整个工程的工程质量的监管绝对不能掉以轻心,严禁以次充好,滥竽充数,要做到“严查、细查、实查”,清除隐患,保证质量。审计部门则尽职做到对账目清算核查对经济核算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和实绩评价,绝不包庇袒护,同时,审计部门要对审计报告中所列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进行检查并督促执行。质量监管部门和审计部门都要讲监管结果和审计结果公布于众,真正做到对社会负责。

(五)增加各方面科技人才的投入,提高管理水平和施工水平。当今时代是一个科技主宰的时代,所以,科技人才的投入也是我们基建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部分。管理水平和施工水平的提高,是我们的科技人才最擅长的工作,也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快速有效的组织建设工作,统筹兼顾的领导工程进度,调动员工积极性,合理分配资源,保证工程质量,这些工作都要依靠各方面人才的投入,他们在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

(六)提高安全施工的意识,保证工人安全,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同时,针对意外情况做好应急预案,保证工期。施工管理办法是以人为中心的,保证施工安全也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意检查危险隐患,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范,清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基建工程的安全进行。在工程计划过程中,就应该做好针对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一定要安抚好工人情绪,保证工人利益,并如实上报,同时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免耽误工期。

四、结语

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的探析是永无止境的,而我们要做的是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管理水平,科学的管理办法对建筑行业意义重大,我们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一定要时刻谨记社会效益,从而达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徐为华.浅谈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方法和步骤[J].科技信息.2010(35)

公共关系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

现在建筑工程安全的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如果每个要素存在的异常和危险都能得到有效地调整和严格的控制,那么建筑工程中的安全问题就会不复存在。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的安全问题主要是它的危险源。危险源一般是指一个施工项目整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设备及其位置,也是可能导致死亡、伤害、安全问题、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上述情况的组合所形成的根源或状态。从整个施工的现场上看,评价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体现了系统论的基本要求,施工安全无小事,凡是涉及建筑施工人员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事情,再微不足道的安全问题,也要竭尽全力的去解决。同样,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很熟悉施工现场和施工的范围,同时也应该进一步了解施工现场中哪些是施工现场的危险源。例如,通过对整个施工现场施工过程的分析,界定出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施工区域、施工环境、设备、人员等这些是否属于危险源;同时,还要很清楚的了解这些危险源的危险性质、危险程度、存在状况、危险源能量与物质转化为事故的转化过程规律、转化条件、触发因素是什么。

做为管理人员要正确的掌握和分析危险源的相关信息和内在的矛盾与联系,通过分析原因到结果的途径,揭示其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才能得出正确的分析结论,才能采取恰当的安全对策措施。此外,很多职工的私人物品常常与一些仓库和危险性很强的物品一同堆放。很多工地的临时住所居住的建筑工地人员很多,空气流通等非常不好,常常只有一个门,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因施工需要,部分施工现场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作为安全防护物。那么就要注意这些易燃和可燃性的材料要远离居住场所,加强防护管理。

二、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与优化措施浅析

1、坚持“三级”安全培训制度,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是安全工作的基础。

“三级”培训就是业主、总包和施工单位的培训。实践证明:只有通过这三级培训才能使那些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的进场施工人员,了解或熟悉“入场须知”、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等,从而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防范技能,减少事故的发生。这“三级”培训应强制执行,否则不能进场施工作业。目前很多单位特别是个体小型承包队,很不情愿地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一怕耽误施工(作业)时间,二还要付出一定的费用,常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推托,得过且过。针对这一现象,本文强调必须采取强制措施落实“三级”教育,企业有“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的规定,无论是企业内部还是企业外部的施工现场都应这样做,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为目的,这也是安全工作的基础。

2、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

(1)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组织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的基本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制度。

(2)安全教育要注重实效,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企业年初要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特殊工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对新工人的岗前培训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对全体员工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方面的有关标准及常用知识。对一些专业管理人员需要学习和掌握安全法规、劳动保护与消防、中小型机具、土方作业、现场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垂直运输设备、模板工作、起重吊装、文明施工、现场急救等安全常识。

3、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手段,是安全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工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定期进行。工程项目组、车间、科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周、每班次都应进行检查。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如电焊、气焊、起重设备、运输车辆、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场所等应进行专业性检查。春季风大,要着重防火、防爆;夏季高温多雨雷电,要着重防暑、降温、防汛、防雷击、防触电;冬季着重防寒、防冻等。节假日前后要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的特点,节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另外在工程或设备开工和停工前、检修中、工程或设备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必要的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首先,要审核安全文件。比如审查安全文件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专项方案是否附有验算结果、详图、文字说明;安全文件的内容是否全面等。其次,要检查安全生产条件。现场监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应检查各类施工设备、设施、机械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现场消防器材是否准备到位;施工现场

生活、生产临时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首先,常规检查: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其次,重点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施工中常发、多发的危险因素重点控制、重点检查。

(3)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工程的安全验收,应对工程实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验收整改情况。二是监理的安全资料整理归档。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及时进行监理的安全资料整理归档,并移交给建设单位备案。

三、运用科研成果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通过加大科学技术投入含量,用于减少和弥补人为的错误,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改变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努力做建筑企业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解放生产力,变手工操作为机械作业,变高空作业为地面操作,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因素。掌握并运用人机工程学和安全心理学的科研成果,调整好施工操作人员的心理,生理特征和状况,避免员工在情绪低落时出现失常行为,有效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

公共关系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全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确保评标活动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是指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以下简称评标专家库)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适用范围】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和入库、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职责分工】自治区水利厅会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定全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和入库、业务培训,负责自治区本级监管项目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发和管理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以及办理评标专家入库工作。

设区市及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其监管项目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和入库

第五条  【入库方式】评标专家入库采取自愿申请的方式。

第六条  【资格认定条件】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招标投标及水利工程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

(二)从事水利工程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不超过68周岁;

(五)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六)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七)无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移出评标专家库的情形;

(八)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入库流程】评标专家入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个人向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水利厅进行资格认定后将入库专家名单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评标专家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专业技术职称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三章  评标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评标专家权利】评标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一)接受聘请担任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领取参加评标活动相应的劳务报酬;

(四)对评标专家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评标专家义务】评标专家承担以下义务:

(一)出现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遵守职业道德、评标工作纪律,服从管理,认真履职;

(三)执行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客观公正评标;

(四)准时参加评标工作,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五)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其他教育学习活动;

(六)个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后30日内申请变更;

(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评标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一标一评与年度考核】采用“一标一评”的方法对评标专家进行动态考核。在每次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代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对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平、遵守评标纪律情况、职业道德等进行评价。

评标专家一年内“一标一评”出现两次评价不合格的,本年度考核不合格,下年度将其设置为“限制抽取”6个月。

第十一条  【评标专家的一般失职行为】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提供的考勤、考核材料,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失职行为:

(一)参加评标迟到15分钟及以上;

(二)确认参加评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标工作;

(三)拒绝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通讯工具统一管理等工作;

(四)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五)索要不合理评标劳务费用;

(六)不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申请变更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  【评标专家的严重失职行为】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失职行为:

(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二)擅离职守;

(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四)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有关利害关系人;

(五)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有关单位、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六)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七)明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八)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九)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十)拒绝配合有关部门对评标情况进行调查;

(十一)无故拒绝参加重新评审;

(十二)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第十三条  【一般失职行为处理】评标专家存在一般失职行为的,由负责监督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约谈警示教育,并在一定时期内将其设置为“限制抽取”,届满后自动恢复正常状态。

评标专家有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第(二)项情形之一的,设置为“限制抽取”6个月:

评标专家有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至第(六)项情形之一、“限制抽取”6个月届满后半年内参加评标活动,再次出现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设置为“限制抽取”12个月:

评标专家“限制抽取”12个月届满后一年内参加评标活动,再次出现本条第三款情形的,将其移出评标专家库。

第十四条  【严重失职行为处理】评标专家存在严重失职行为的,由负责监督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约谈警示教育,并将其移出评标专家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五条  【处理程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评标专家作出“限制抽取”决定的,应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评标专家,并由自治区水利厅统一将处理决定推送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有关人员名单从评标专家库中删除或在评标专家库中对有关人员采取限制抽取等措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解释主体】本办法由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施行时间】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共关系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放下身段,平等相处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儒家文化对中国教育观念的影响更是根深蒂固。“尊师重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传统思想日益受到新时代、新思想的挑战。传统师生关系存在尊卑观念,这就使得师生关系处理不和谐,师生矛盾频频发生,不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和教学内容的开展。在传统师生关系中学生对老师存在一种敬畏心理,在与老师的交流过程中,学生不敢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想法,限制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良好学习方法形成。尤其在现代社会,对“90后”存在很多偏见。为他们贴上个性张扬、性格叛逆、缺乏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等标签。然而现在的高中生大多数为“95后”小鲜肉,他们普遍存在思想成熟、行为开放、个性鲜明的特征。这就为高中班主任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如果高中班主任再以传统方法管理,则必然会适得其反。因此,高中班主任要转变管理方式,主动放下身段,与学生平等相处。

二、正确引导,打开心门

当今社会,不仅社会人际关系复杂,家庭关系也千姿百态。高中生生活在这种复杂的环境当中,必然会对他们的性格产生一定的影响。和谐的家庭关系往往能够使学生形成一种良好心态,从而更好地学习。然而如果家庭关系不和谐,充满矛盾,那么往往会造成学生封闭、内向的性格,这将不利于学生学习。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怀着一颗积极乐观的心态,往往能够提高学习兴趣和效率。高中生正处于青春期,往往存在一些叛逆的想法,很容易走上歧途影响学习。因此高中班主任必须正确引导,打开学生的心门,倾听他们的心声。高中班主任作为学生的人生导师,要有奉献精神,善于拿出自己的生活时间,采用适当的方法正确引导学生打开话匣子,说出自己的故事。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从而建设一个团结有爱、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班集体。

在这一过程中,班主任首先要了解高中生的兴趣和爱好,熟悉高中生关注的事情,思想要跟得上时代的步伐。这样在与学生交流时才会融入他们的世界,才会有共同的话题,学生才会慢慢接受老师。长此以往,学生才会愿意把自己生活和学习当中的事情诉说给老师。只有当班主任了解了事情的情况之后才会针对每个学生的情况提出不同建议和意见,这更有利于解决学生的问题,从而提高学习效率,取得更好的学习成绩。同时,班主任为学生解决问题时要拿出真诚的态度和实际行动,当学生看到老师的真诚与辛劳后,会更积极地配合班主任的工作,努力提升自身,好好学习。

三、选择合适的负责人

班主任在班级中主要扮演领导者角色。班级是由很多学生组成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如果班主任事事亲力亲为,那么班主任自身的教学工作将受到影响。因此班主任就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班级负责人即班长帮助自己分担一部分工作。班主任选出班干部之后要适当将自己的权力下放给班干部由他们代替自己解决一部分学生在学习和生活当中的事情。但是班主任要注意班干部的选择遵循一定的原则。不能把学习成绩作为唯一的选择标准,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班干部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要有责任心、爱心、奉献心,要善于发现班级同学的问题,并及时帮助同学解决问题。要认真负责地积极主动为班主任分忧,带领全班同学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努力创建一个干劲十足、充满活力的班集体。

四、充分利用现在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