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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层住宅设计要点

超高层住宅设计要点

超高层住宅设计要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 住宅设计;防火设计;安全疏散;消防措施

1防火分区

为了确保着火后不至于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住宅设计时要进行区域划分,一个区域不能蔓延到其他区域,住宅防火分区始终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般住宅按层数的不同,住宅可以分为: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低层住宅:指1层~3层的住宅,指一户独立式住宅,或两户连立式住宅;多层住宅:指4层~6层的住宅;中高层:指7层~9层的住宅;高层住宅:指总高10层以上的住宅。按组合方式的不同,住宅可以分为单元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塔式住宅和跃廊式住宅等。按平面结构的不同,住宅可以分为两种,塔式住宅和板式住宅。为了解决城市用地紧张的矛盾,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减少住宅公摊面积,住宅的空间形式越来越灵活,住宅的组合方式越来越千姿百态,在国家规范中很难对上述住宅类型找到一个准确、定量的定义,这也给住宅防火设计带来了许多问题。有一些对住宅类型的理解产生了矛盾,我们要仔细分析火灾的危险性和规范的延伸,解决设计中的分歧。

塔式住宅和板式住宅的区别:塔式住宅是指以共用楼梯或楼梯与电梯组成的交通中心为核心,将多套住房组成一个单元式平面,且每套进户门至楼梯间门或前室门的距离不超过10m的住宅。在《高规》中也明确说明了塔式住宅布置的主要特点是:以疏散楼梯为中心,向各个方向布置住户,其疏散路线较为简捷。经过改进后的塔式住宅和板式住宅已很难严格区分两者的差别,笔者认为有一种简单的划分原则:塔式住宅的服务区设施如楼梯、电梯和管道井位于平面中间,而板式住宅的服务设施位于平面的一侧。

塔式单元式住宅和“塔+塔”的住宅形式:单元式住宅是最常用的一种住宅建筑形式。这类住宅每层楼面只有一个楼梯,住户由楼梯平台直接进入分户门,一般每个楼梯可以安排2户~4户,每个楼梯的控制面积称为一个“居住单元”。板式设计的单元式住宅又称为!连续单元式住宅。笔者认为:1)一个单元独立建造的住宅,由于没有相邻单元,不可能做到与相邻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所以应当按塔式住宅的设计要求执行。2) “塔+塔”(即“手拉手”)的住宅组成形式不可视为连续单元式住宅。但是,18层及18层以下,当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塔与塔之间通过屋顶连通,这样组成的!塔+塔 (即!手拉手)住宅形式,可以按照连续单元式住宅的防火设计要求设计。塔式住宅多是一梯多户,板式住宅多是一梯2户或3户。

􀀂建规术语中定义,商业服务网点是指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商业服务网点的设计主要存在的问题:1)不能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将商业服务网点与居住部分及其他用房完全分隔。2)规范对商业服务网点总建筑面积没有限制。3)为了迎合业主需要,将商业服务网点的层高设计在4m~5m以上,在竣工验收后增加夹层。4)商业网点内设置室内消火栓有困难。5)业主在销售过程中,擅自改变商业服务网点的防火分隔,将两套甚至几套合并起来,或者改变为餐饮、超市、网吧等其他性质的营业用房。

住宅建筑地下、半地下自行车库的防火要求:自行车为可燃物品,自行车库房应当作为可燃物品库房,尤其那些分隔成小间出售的自行车库,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几乎都堆积着大量的可燃、易燃物品,应当作为可燃物较多的房间看待。根据􀀂高规7.6.4条,9.4.2条和9.4.3条,高层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有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因此,是否可以认为高层住宅地下、半地下自行车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这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对照GB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对于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规定,地下自行车库房的火灾危险性明显不超过10辆以下的地下汽车库,要求自行车库房设自动喷水灭火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好像有些过高了,执行起来也很困难。

2􀀁安全疏散

对于高层住宅来说,安全疏散是建筑设计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高层住宅中两部防火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是否能合用,经消防队审查,全部以不能合用执行,可以其中一部防烟楼梯间,前室和消防电梯合用。高层安全疏散设计的原则:应当靠近设计疏散楼梯,使经常使用路线和火灾应急使用的路线有机结合起来;水平通道设计应采用无尽端房间的外廓式或内廓式走道,可以做足住户的双向疏散要求;垂直疏散的设计要求靠外墙设置防烟楼梯间,尽量利用阳台成凹廓作为开敞前室形成防烟楼梯间,利用自然风力将烟气迅速排走,既节省投资又达到保证安全疏散的效果,利用阳台、凹廓、室外楼梯,屋顶作为一种辅助的疏散设计供住户应急疏散。安全疏散宽度应严格按规范设计,由于每单元住户越来越多,面积也越来越大,宽度应适当放大一些,尤其是一部分内廊式商住楼。

消防电梯的设置在设计中常见的问题:1)消防电梯前室面积不能满足规范要求;2)为了减少住宅的公摊面积和保证住宅走道的自然通风采光,户门全部直接开向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以形成“扩大前室”;3)消防电梯的供电不能满足二级负荷要求;4)消防电梯轿厢内没有专用消防电话;5)商住楼或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消防电梯不能够到达商业部分各层,或者不能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

3􀀁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主要包括排烟和灭火两类。楼梯间的增压排烟设施,能在着火时排出青烟,保障疏散时人们的生命安全。火灾中,烟气的危险大于火烧的直接危险,所以排烟尤为重要,灭火设施主要有消防栓、水带、消防应急灯、指示牌、小区内的环形消防通道、室外的消防池等,但住宅地下车库的防火设施应是重中之重,现在住宅小区设计中,住户和地下停车位比率要求越来越高,地下停车是住宅设计中必须考虑的。地下车库里的设置和地面住宅的联系是地下车库设计的要点,既满足消防规范,又为住户使用方便快捷,这和整座楼的消防级别也有关。

4􀀁建筑材料

超高层住宅设计要点范文第2篇

关键词:通廊式高层住宅:消防疏散

中图分类号:TU241,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0)07-0189-02

1 定义

在《住宅设计规范》中,对通廊式高层住宅的定义是“由公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走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江苏省的标准、规范里,没有对通廊式高层住宅的定义。

2 设计探讨

现设计有一栋33层高层住宅,拟建设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每层为9户设计,每户均为跃层,标准层平面详下图(图1,图2):

疏散设计问题1:本建筑的性质是塔式高层住宅还是通廊式高层住宅?

在《住宅设计规范》中,对塔式高层住宅的定义是“由公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塔式高层住宅,涉及到户数时,均按“每层不超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限制。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中规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江苏省规》)中,“10层至18层的塔式住宅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每套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0.00m,应设一座通向屋顶的防烟楼梯间。

本栋建筑每层9户,虽然每户为上下跃层的两层空间,每2层是9户住户,由于每户跃层所在的搂层,住户没有向公共部位开门,因此我们认为,不符合塔式高层住宅的相关规定,只能按通廊式高层住宅设计。

疏散设计问题2:楼梯间的设置:可否设置剪刀楼梯间?

在《住宅建筑规范》规定,住宅的耐火性能,疏散条件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防火安全要求,并提出楼梯间的形式应根据建筑形式等因素确定。

在《高规》中规定,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间。在《省规》中规定,塔式高层住宅宜设置两座独立疏散楼梯,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间。但均没有规定,通廊式高层建筑能否设置剪刀楼梯间?《高规》的条文解释中讲,通廊式住宅平面布置与一般内走道两边布置房间的办公楼相似,横向单元分割墙少,不如单元式住宅那样能有效阻止、控制火势蔓延。火灾范围大,不利于安全疏散,因此对通廊式住宅的要求严于单元式住宅。

通廊式建筑的楼梯间设置要求要比塔式住宅、单元式住宅严格,则通廊式建筑一般情况下均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但是作为商品住宅,为减少公共面积,增加户型的得房率,需要尽量减少公摊面积,因此,我们认为,在满足户内最远点到户门的疏散距离以及户门到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的前提下,可以设置剪刀楼梯间,按两个安全出口考虑。

疏散设计问题3:户门到安全出口的距离和户内最远点到户门的距离

在《高规》中,住宅户门到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按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考虑,疏散距离不超过20m。对于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的直线距离,规定“其他房间”不宜超过15m。《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中没有对安全距离的相关条文。《江苏省规》中住宅中跃层套房所跨越的楼层不宜超过两层,每套户室从最远一点算起(套内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到户门的距离不应超过20m。当超过20m时,跃层楼面应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门。

针对本栋建筑,我们理解,因为住宅规范和江苏省规范均没有住宅户门到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的相关规定,则本栋建筑应按《高规》中的规定执行,即户门到最近的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不超过20m。而对于户内的疏散距离,因《高规》条文解释中对“其他房间”定义为“面积较小的一般房间”,而《江苏省规》中有住宅每套户室的明确的规定,应按《江苏省规》执行,即每套户室从最远一点算起(套内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到户门的距离按20m控制

本栋建筑每套户室均设有人户花园,户门是按入户花园的门还是进入住户内部的防盗门,我们按进入住户内部的防盗门考虑,同时进行双控制,及户内20m内部疏散距离和户外20m的公共疏散距离,合计控制为40m,即从房间内最远点至最近的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不超过40m(套内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

疏散设计问题4:核心筒的开窗通风设计

在《江苏省规》中,剪刀楼梯间的两座楼梯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的条件下允许设置一个前室,同时可以设置剪刀楼梯间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但合用前室应直接对外采光通风,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3m2。

在本栋建筑住户入户层的核心筒中,如果设置“三合一”前室,对剪刀楼梯间分别加压送风,需要设置2个风井,但同时合用前室外窗开启面积需满足3m2,本建筑合用前室平面布置中,一侧设计有消防管和消防箱,无法开窗,另一侧外窗平面尺寸限制,无法满足外窗开启面积3m2的要求,此路不通。于是我们对剪刀楼梯间分别做前室,设置防烟楼梯间前室和防烟楼梯问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防烟楼梯间前室外窗可满足开启面积2m。。而对于防烟楼梯间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我们设计风井,进行加压送风,满足了合用前室的消防要求

而在住户跃层的核心筒中,住户不在公共楼层开门,核心筒可以封闭不进入,也可以减少公摊面积但是因中间户型只有一个卫生间,必须做明卫,向核心筒部位开窗,同时为了避免后期住户入住后,将公共部位化为私人空间,剪刀楼梯间还是均在公共部位开门,从而形成了开敞前室和合用前室的核心筒设计。

疏散设计问题5:建筑一层的疏散设计

本栋建筑的一层设计有配套公建的裙房,地下室设计为人防车库。因人防需要,地下室部分需要2部楼梯,加上地上的2部楼梯,一层的剪刀楼梯间需考虑4部楼梯的疏散问题。

在《高规》中规定,“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与乙级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地下室的疏散设计中,其中1部楼梯疏散到一层,我们将大堂的一部分用防火墙分隔出来,作为疏散通道,直接通向室外。另1部楼梯疏散到一层,通过扩大的防烟前室,通向室外:同时满足《住宅建筑规范》中楼梯间的首层对外出口应设置在距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的规定。

地上的剪刀楼梯间疏散到一层,其中1部剪刀楼梯,通过扩大的防烟前室,通向室外。而另一部剪刀楼梯间疏散到一层,需通过合用前室、扩大前室,在距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疏散到室外,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扩大前室的两个出口安全距离满足5m・针对本楼梯的疏散,本人还是存在很多疑问,如果这部楼梯在合用前室能直接通向室外而不是再通过另一个扩大的前室,规范上可能更合理一些,但因为平面布局的限制,只能借用另一个扩大前室的疏散口通向室外。

超高层住宅设计要点范文第3篇

关键词:商业服务网点;商住楼;住宅;高层住宅;底部;首层

Abstract: The study of the building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summed up the commercial services and residential ties with commercial distinction. As well as in the future building fire safety design and fire protection design more in line with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but also to reduc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itial investment.Keywords: commercial services; commercial and residential; residential; rise residential; at the bottom; First Floor

中图分类号:TU241.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原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GB 50045—95(2001年修订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GBJ 16-87(2001年版),涉及商业服务网点,但是未给出确切的解释。在《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条文中,给出的是附建用房,而条文解释中:“从现状来看,主要在多层、中层和高层住宅的一至二层部位设置商业服务网点,不少地区建有“商住大楼”,在大楼一至三层布置大型商场、餐厅、酒楼等服务项目。”用到了商业服务网点,也说明是在一至二层,而且也与“商住大楼”作了类比,仍没有给出它的定义。与综合楼、商住楼难以区别。

最新GB 50045—95(2005年版)、《建规》GB 50016-2006,都给出了确切定义,并在适用范围中作了规定。

1、定义内容:

《高规》中定义: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它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建规》中定义: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它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

由定义可知:高层除住宅楼之外,多层除居住建筑之外设置的营业性用房都不能定义为商业服务网点。

2、适用范围

《高规》和《建规》在总则适用范围中的规定有所差别。《高规》第1.0.3.1条:“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则加了修饰语‘首层’。意思就是:在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中,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而第二层也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楼,应定义为商住楼。如果第二层为服务首层商业网点的用房像储藏室之类,而非商业网点,就可定义为住宅楼。《建规》第1.0.2条,第一款:“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没有‘首层’限制,而且为居住建筑;也就是说,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满足商业服务网点定义)的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均定义为住宅楼。

下面我们以实际工程来说明。

图一为某六层住宅楼的一层,图二为它的二层,图中标识为商铺,三至六层为单元式住宅。1至2轴一层面积为102.1m2,一二层面积共计204.2m2;3至5轴一层面积为134.2m2,一二层面积共计268.4m2,满足商业服务网点的规定,可以确切的标识为‘商业服务网点’。所以此一二层商铺的多层住宅定义为住宅楼。

图一(某住宅楼部分一层)

如果图一、图二为高层住宅的一二层,根据《高规》第1.0.3.1条,此建筑应视为商住楼;当二层(图二)中商铺作为储藏用途时,此建筑仍为住宅楼。

图二(某住宅楼部分二层)

在消防设计中商住楼应按公共建筑设计,相对住宅消防设计,初投资有可能增加很多。比如住宅中设置消火栓的场所能够应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高规》第7.4.2条),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中的商业服务网点设置消防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建规》第8.3.3条)即可。

由此可见,高层除住宅楼之外,多层除居住建筑之外设置的营业性用房都不能定义为商业服务网点。高层住宅中一、二层都为营业性用房,虽满足商业服务网点定义,仍为商住楼;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二层非商业网点的住宅,为住宅楼。多层住宅中,首层或首层、二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都是住宅楼。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超高层住宅设计要点范文第4篇

建筑设计对于建造具有决定性作用,一般来讲,只要建筑能够按照科学标准的设计来进行操作,都能够建造出合格的住宅。然而,在我国当前的条件下,建筑建设还处于比较分散的阶段,具有非常强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筑建设和设计之间严重脱节,使得建设出来的产品与设计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使得住宅建筑质量受到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2民用住宅建筑设计的发展趋势分析

2.1民用住宅设计理念的发展

2.1.1民用住宅建筑的舒适性将不断提高

建筑住宅的设计建造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而进行的,因此,住宅建筑设计要能够在满足住宅的自身构造以及特点的基础上,重视舒适性的设计,要能够将人们的居住舒适性放在首位。在实际的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首先要能够保障住宅内部的环境,要能够使得住宅具有较好的通风和采光能力,与此同时,要能够注重住宅私密性的划分和构造。此外,为了提高住宅的舒适性,设计师在住宅设计的时候要能够关注住宅外部空间的设计,注重走廊、广场以及绿化带的设计,使得住宅外观的设计要能够跟周围的环境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而形成一个完美统一的结构空间,使得居民能够在住宅中获得舒适安逸的生活。因此,加强对住宅舒适性的设计就应该成为设计者们应该重点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2.1.2民用住宅建筑的使用寿命将延长

住宅的使用寿命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就当前而言,我国住宅的使用寿命一般都在50年左右。在房子到期之后,为了保证居住的安全,一般都需要拆除后进行重建,然而,这样一来就会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提高住宅的使用寿命,将住宅的使用寿命尽可能延长,对于提高居民的居住状况具有积极的影响。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各种高强度耐久的材料被研制和生产出来,这在根本上保证了住宅建筑的使用寿命,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建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对于提高社会的稳定和安定团结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2.1.3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设计原则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因此,在住宅建筑设计的时候也需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够满足建筑设计的时代要求。在实际的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要能够对建筑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进行调查和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当地经济、文化的设计原则,然后再进行科学的设计。值得注意的是,在建筑设计的时候要能够注意尽量选择环保型的材料,要能够不断增强设计人员的环保意识,坚决抵制使用含有有害元素的建筑材料,而是要能够尽量选择具有可再生性的建筑材料。

2.1.4民用住宅建筑功能将会提高

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其对于住宅的实际使用需求是不一样的,这主要取决于居住着的价值取向以及文化程度等。此外,在一个居住者生活的不同时期,其对于建筑的需求也是存在很大差异的。因此,设计人员在住宅建筑设计的时候要能够注意空间结构的灵活性,要能够满足建筑结构的空间改造,使得建筑功能能够充分体现出来。一般来讲,对于厨房以及卫生间等,设计者应该根据用户的不同需要进行针对性的设计。在厨房设计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处理好各个部分的形状以及面积,厨房的台面一般都设计为L型或者是H型,这样就能够保证各种家用电器能够得到充分的摆放。厨房台面材料也很重要,要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本文来自于《中华民居》杂志。《中华民居》杂志简介详见。)

2.2民用住宅建筑设计具体要求

2.2.1钢结构设计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未来的建筑设计建造将会向着节约型的方向发展,其中,钢结构在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通过使用钢结构,建筑建造能够在更大范围上利用空间。值得注意的是,建造相同的空间结构,使用钢结构比使用钢筋混凝土要节约三分之一左右的造价;钢结构具有非常好的保温性能、隔热性能以及防震效果灯;此外,钢结构建筑施工的速度比钢筋混凝土建筑要快三分之一左右,能够极大地提高建筑效率。在钢结构住宅的设计建筑以及推广过程中,工业化的装饰和装修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给钢结构建筑的建造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在住宅建造过程中,如果是普通的建造方法,则建筑主体与手工装修很难实现配合协调,而在钢结构建筑中,能够通过使用塞木屑、电锤打眼等实现装饰工程的顺利进行,从而延长了装饰工程的使用寿命。

2.2.2超高层、地下多层设计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在不断地向着郊区以及城市周边发展,同时城市也在向高空、地下空间延伸,在有限的空间内,居住更多的人,必然出现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地下多层建筑,以适应城市发展的人口日益增长需要。因此,民用住宅建筑会逐渐增加对超高层以及地下多层的设计。首先高层或超高层住宅建筑的造价相对较低,同时超高层住宅的户型结构设计比较成熟,设计空间也比较大而且非常合理,有较高的居住舒适度。最关键的在于这个结构易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其次在住宅建设投资方面,高层建筑不仅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而且又可以减少重复投资以获得较好的收益;第三高层结构通常采用框架结构,施工难度较小,工期较短,从而造价也会降低;最后高层建筑增加了单位面积的容居率,使得单位面积的人口数量大大增加。

2.2.3节能环保住宅建筑设计

节能环保建筑设计应该是可持续发展的建筑设计理念,对于可持续发展建筑设计来讲,应用于城市中是必然的趋势,城市中消耗的社会能源太多,必须在建筑设计时进行考虑,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然会面临环境问题、建筑能耗问题,在城市的建筑中或多或少都已经考虑了节能环保的因素。无论是在设计建筑时,在选择建材时都在进行着绿色环保节能的考虑。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财富的不断积累,广大农村也应该提倡节能环保建筑设计,不仅仅要提倡节能环保设计,而且更应该是将节能绿色环保设计在农村住宅建筑设计中落到实处。广大农村人口在我国是占有相当比例的,如果在农村真正的落实绿色节能环保建筑设计,那么真正的节能环保住宅建筑设计才能够得到推广。

3结束语

超高层住宅设计要点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平面设计

1前言

高层住宅无论从平面形式还是从外部形态上,都有别于高层公共建筑,这是受到内在功能特性限定的。在现代建筑设计理念中,住宅建筑始终是与实用经济原则紧密相联的,平面和外观都不能脱离功能而独立存在。

当今住宅平面的功能组织原则是将不同性质的用房划分为或私密或开放的区域,私密的区域是指个人的居住区域,包括每个家庭成员的卧室;开放的公共居住区域包括起居、餐厅、进厅、工作或娱乐区域,以及单元所属的室外空间如阳台等。

2高层建筑概述

2.1高层建筑定义

高层住宅属于高层建筑范畴,但是,由于居住建筑的特殊性,高层住宅并没有严格采用高层建筑广义上的定义标准,而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其相应的标准。我国根据先行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实际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建筑必须设置电梯。各类建筑按层数划分如下:1至3层的住宅为低层住宅、4至6层的住宅为多层住宅、7至9层的住宅为中高层住宅、10层以上的住宅为高层住宅。从2002年4月起,全国部分地区调整地方住宅设计规范,修改了中高层住宅的范围,把7到12层的住宅定义为中高层住宅,把12层以上的住宅定义为高层住宅。

2.2高层建筑平面分类

2.2.1高层住宅的上部住户。日常出入完全要依赖电梯,根据电梯的位置、消防楼梯的位置和形式,以及水平交通走廊的有无和形式,住宅被分为单元式、独立式、走廊式和组合式。

对于一般的家庭型住宅,不论采用何种形式都可以满足要求:超高层住宅由于在结构上追求合理性和确保容积率的必要性,所以寻求简洁紧凑的平面。在交通方面,中央核心筒式、面对中庭的廊式比较多。

2.2.2根据平面的形状,不同的住宅平面布局可以归结于以下的基本形式:板式住宅一同进深相比开间较长的住宅、点式住宅一同平面规模相比高度较高的住宅。

2.2.3根据住户形式,不同的住宅平面布局可以归结于以下的基本形式:单平面层住宅,是指所有的住宅功能位于同一平面层上:双平面层或多平面层住宅,是指所有的住宅功能位于不同平面层上。

3 高层住宅平面布局与功能设计探讨

3.1卧室区域设计

3.1.1设计基本原则

卧室区域主要包括家庭成员的卧室及附属的浴厕区域,需要考虑的一是房间的安静,二是好的朝向,三是浴厕的管道设备单元。若希望保持卧室的好朝向,我们所以必须要有取舍。将辅助房间放到北面,包括书房,必要的时候也需要牺牲一间卧室的南朝向换取起居室的日照。

卧室与浴厕区域连接的紧密程度,主要取决于家庭单位的大小和平面条件。在供1—2人小家庭居住的平面布局中,浴室和厕所通常可由公共活动区域直接通达:在面积较大的住宅平面中,单独的卧室区域与浴室联系越紧密,浴厕就越远离入口区域,势必造成独立的管道设备单元。

3.1.2设计手法

两间以上的卧室相互连接,形成较为独立的区域,通常位于起居区的后部,远离人口,这是住宅平面设计中常用的手段,有利于动静分离,并自然形成白天与夜间活动的分隔。卧室可以一宇排开、房门直接开向公共区域,也可以相对设置、房门通过共用前区联系公共区域,或是所有房门开向一条内走道。以此联系私密区与公共区。

由于不同家庭成员的卧室总是采取就近原则布置,反而提供了另一种灵活性,即与人口区域相联的独立卧室犹如一套附加的单元,与其他卧室隔着起居区域相对而立。这个卧室可以被用作儿童房、客房、工作室等,无论喧哗或是夜间使用,都不会对主卧室造成太大影响。这问卧室还可以结合入口的洗手区及卫生间布置,有三间卧室以上的住宅平面尤其适台卧室区域的再分隔。

3.2起居区域设计

开放的起居区域主要包括起居室、餐厅、进厅、工作或娱乐区域,空间如阳台等。起居区域的组织方式主要考虑的是房间的进深、朝向以及使用功能便利等。贯穿式起居的好处在于不仅使起居区域有均匀的日照,而且便利了组团转角处平面的布局。

一般情况下,人们并不愿意展示未经整理的厨房,开放式的厨房仅在没有工作压力的情况下才受人欢迎:同时由于中餐的烹饪方式带来大量的油烟,直接对外的开窗以及与其他功能区域的分隔门受到使用者的欢迎,这种平面多用于面积较大的户型。

就餐区域功能退化,缩小至厨房的一个区域,而起居室则拥有了更为完整和开阔的视觉空间。此种布局多用于2人家庭住宅中,居住者有职业无小孩,做饭只是出于兴趣爱好偶尔为之,对起居区需求更大:还有一种情况是高层住宅结构造成了厨房面积过大,结合就餐区可以达到更高的面积利用率。

这种组合形式在满足中式厨房对油烟隔离的要求的同时,厨房后部的就餐区设置在平面中自然采光最弱的区域,借助客厅及厨房两个方向的间接采光达到照明目的。在高层住宅中,有限的外墙势必造成内部采光的匾乏,此种平面以其采光及封闭厨房特有的优势得到了最广泛的应用。

3.3交通区域设计

高层住宅平面的交通联系包括两部分,一是联系高层内部住户与室外空间以及各住户之间的交通形式,户内交通与住宅单元的平面布局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流线组织方面。高层住宅相对于多层住宅而言,交通区域需要得到更多的重视。设计师很容易把注意力集中到住宅的使用功能上,而对它们之间的流线组织轻描淡写,以至于交通面积过大造成浪费,或是穿越式交通破坏房间完整形态等。户间交通主要指住户从室外到进入户门前这段流线,它包含有室内外空间过渡、垂直交通联系、水平交通联系等部分。

3.3.1户内交通

3.3.1.1内走道式

内走道式一交通空间脱离房间独立存在的平面形式,早期的内走道为所有房间的连系通道,起居室、餐厅均为独立封闭房间。现在起居区域开放,使得内走道更多的应用于卧室区,因此此种布局主要适用于双朝向开间多的板式高层。

3.3.1.2包厢式

包厢式一公共性的生活区域同时也是内部交通的结合区域,由此通达各个独立的房间的平面形式。

3.3.1.3入口分流式

入口分流式—通过入口区将主要居室分离,一部分朝南,一部分朝北,所有用水房间都集中在居住性能最差的中央区段,从而使各居室都有与户外的接触面。

3.3.2户间交通

在高层住宅中,可使用的户间交通联系方式有单元式、独立点式、廊式、组合式等。我 们需要以基础调查的资料为依据,明晰居住者的生活意象,并根据高层住宅的高度、结构性能、经济性等条件来选择不同的交通组织方式。

由于高层住宅的垂直交通以电梯为主、楼梯为辅,在建筑高度为24m的范围内,消防云梯可以起到第二条逃生通道的作用;超过24m并且低于32m的时候,可利用安全楼梯间进行疏散:超过这个建筑高度则必须安装第二座电梯。在小高层住宅中,单元式住宅形式较为普遍,住宅平面的设计很大程度上继续沿用多层住宅的设计手法;12层以上的住宅则更多的选用独立点式或廊式等连接方式;超高层住宅为了追求结构合理性和确保容积率,以独立点式及面向中庭的廊式较多。

4 高层住宅平面布局与户型设计探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住宅平面发展至今历经了很多次变革,一方面居住模式在改变,另一方面家庭成员结构也在改变。住宅对社会的发展是极为敏感的,但是由于住宅的高度耐用性(住宅结构、材料寿命50~100年),也最容易落后干社会发展的步伐。落后于居住模式的发展更新。

4.1一室户户型

一室户通常是指65m2以下,具有一间卧室的户型。由于高层住宅电梯井及设备问分摊面积较大,一室户的建筑面积相对多层住宅而言略高,可以达到70m2。由于一室户住宅仅供单身汉或年轻夫妻居住,起居室与卧室的私密性在程度上相当,所以不需要象其他户型一样加以分隔。各区域紧密结合成一个宽敞的空间整体,可以大大改善小住宅的空间质量。

一室户平面设计的基本原则是食寝分离。通常情况下,起居与就餐结合成起居就餐区,而当面积低于40m2时,多采取将起居与睡卧结合、餐桌并八厨房、厨房简化为开放式烹调台等方式,达到面积的紧缩化。

4.2二室户户型

二室户通常是70-90m2的,具有两间卧室的户型。二室户较一室户而言,是面积紧缩型家庭住宅的代表,它提供了更为灵活的居住形式,满足了2-4人居住的可能性由于居住人数的增多,各自需要独立的私密空间,分户门成为必须。卫生间视需求可与厨房分离,服务于卧室区域。在面积较为宽裕的情况下,餐厅从起居室中脱离出来,靠近厨房,形成餐厨区域。两室套由于面积紧凑,多用于塔式高层住宅中,仅有个别高标准住宅使用单元式交通联系。

4.3三室户户型

三室户通常是指90-160m2、具有三间卧室的户型。三室户是当今国内家庭住宅的主流户型,满足了最广泛的3口之家居住需求。

在功能方面,除主卧、次卧外增加了书房(客房),根据需要还可增设主卫,餐厅的地位有所上升,一般与客厅有明确的空间分隔。卧室数量增多,可进行卧室区域再划分等。

对于面宽小于进深长度的实例,通常情况下正面仅有二开间宽度,进深可达15m,用于双侧采光或三侧采光的单元式条形住宅中。

4.4四室户及以上户型

本文主要介绍160m2以上的,具有四间卧室以上的超大户型。若是所有房间置于同一平面层,过大的单元面积势必影响到标准层的布置,将二者合并考虑是比较理想的解决办法,如果所有房间分布在不同平面层,则可大大缩减单元占地面积以及室内流线,较中小户型而言有无可比拟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