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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银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对银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对银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内部评级法;新巴塞尔协议;风险管理

一、《新巴塞尔协议》与内部评级法的核心内容

《新巴塞尔协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强调了风险与资本的对应关系;二是要求所有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达到8%,除信用风险以外,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也应按风险敞口计入资本;三是提出了第一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的计算,第二支柱监督检查和第三支柱市场纪律;四是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按标准法、初级法和高级法分别给出了不同的风险计算“菜单”,使得商业银行有更大的选择路径和空间。目前,新协议所体现的风险和资本概念与管理技术已经成为全球大部分银行从事风险管理,以及监管部门进行银行监管的重要参照。

《新巴塞尔协议》的核心是内部评级法,它代表着全球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其实质上是一套以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基础的资本充足率计算及资本监管方法。是由银行专门的风险评估人员,运用一定的评级方法,对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按时、足额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和意愿进行综合评价,并用简单的评级符号表示信用风险的大小。从国际银行界来看,常用的内部评级方法分为三类:模型评级法、定性评级法以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级法,目前,世界先进银行大多采用模型评级法。

内部评级法是建立在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基础之上,是对传统风险管理模式的革命性变革,代表了国际化大银行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以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为例:商业银行应估计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UL)等关键性指标,这些指标不仅是计算资本充足率的重要依据,在银行内部的授信审批、贷款定价、限额管理、风险预警等信贷管理流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决策支持作用,而且也是制定信贷政策体系、计提准备金、分配经济资本以及实施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或经济增加值(EVA)管理的重要基础。随着《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内部评级模型和系统将获得进一步发展。[1]

二、内部评级法对我国的影响

《新巴塞尔协议》代表了监管理论中的先进理念和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逐渐完善的风险管理最佳实践,代表了新的监管趋势和要求。作为事实上被国际金融界普遍认同的国际标准,各国的商业银行只有遵循《新巴塞尔协议》、满足其标准和要求,才能在日趋国际化和多元化的市场中得以生存和发展。“从全球范围来看,《新巴塞尔协议》可能会对我国的资本流动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新巴塞尔协议》还会对我国的海外分行和附属机构的经营产生影响,而这种影响不仅仅是来自市场的压力。”[2]

具体来说,《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产生如下影响:

1、暴露我国商业银行充足率问题

根据新协议框架测算,同一银行根据内部评级法计算的风险资产较原先要减少2到3个百分点,对于一些经营状况更好的大银行,其下降将会更加明显。而资产质量较差的银行,其资产风险权重的总体水平将会有大幅度提高,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下降。

2、进一步提高我国对外融资的成本

由于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与会计制度同发达国家存在差异,外国评级机构不一定能对中国企业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一旦这些企业的信用等级跌至B级以下,对它们的债权将被确定为150%的风险权重,从而影响外资流入。

3、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提出挑战

从金融监管体系来看,发达国家有一套涵盖内部约束、外部约束以及社会监管的监管体系,称为银行监管的“三道防线”。而我国由于国有银行所有者缺位,失去了第一道防线,从监管方式来看,新协议要求以风险监管为主,而我国监管当局对银行业的监管以合规性监管为主,偏离了国际监管的发展方向。[3]

4、对我国的信用环境提出更高要求

内部评级法必须建立在企业和个人提供真实数据基础上,而我国经济发展中一个严重制约因素即是缺乏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

5、对相关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

风险评级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从国外经验看,实施内部评级法的银行必须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稳定的专家队伍,它由宏观经济专家、产业经济专家、金融工程师、财务分析师等组成。而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人才结构无论从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明显不足,亟待培养。

6、对信息披露制度的挑战

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是新协议的重要内容。严格意义上说,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并没有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的义务。但加入WTO后,随着银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最终都要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这是不可扭转的趋势。因此,规范经营行为,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又一挑战。[4]

三、应对新资本协议和内部评级法的建议

1、改进现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自2004年起全面实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对提升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很多不足。现阶段国内银行应根据各自的情况,对五级分类法进行改进:一是细分贷款;二是加强定量分析,减少主观判断比重,以提高分类结果的可操作性和客观性;三是逐步建立两维评级体系。

2、加强内部评级体系的研究和开发

内部评级体系尽管只是《新巴塞尔协议》提出的一种资本监管方式,但它作为新资本协议的核心技术,代表着未来10年银行业风险管理和资本监管的发展方向,其实施有助于商业银行提升核心竞争力,对于银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提升行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加快建立和完善内部风险评级体系,扩大风险评估和分析的范围,为业务决策提供依据。

3、不断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

《新巴塞尔协议》所要求的内部评级法不是简单的开发一套评级系统,而是要将内部评级方法和系统工具切实运用到业务流程中去,发挥其决策支持作用。故国内银行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制度与系统同步推进、配套建设的原则。安博尔中诚信建议,一是逐步建立独立垂直的信贷审批、风险管理和审计部门,保证监管政策不受短期经营利润目标的影响,为科学实施内部评级法提供制度和机构上的保证。二是商业银行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组织协调相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内部评级在信贷政策、产品定价、限额管理、准备金计提、经济资本分配、绩效考核、资本充足率测算等方面应用与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与内部评级系统相配套的管理体系。[5]

4、积极推进并完善内部评级基础数据库

数据基础是内部评级系统成功运行的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的数据储备严重不足,且缺乏规范性、质量不高,这些问题如不及早解决,将严重制约内部评级系统的应用。因此,国内银行在建立内部评价系统过程中,一要加快数据的清洗和补录工作,拓宽数据收集渠道;二要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建立并实行完整、统一的数据标准,确保数据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下转第108页)(上接第106页)三是利用信息技术,逐步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5、建立符合国情的内部风险评级模型

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关键,是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内部评级模型,通过该模型可以对风险进行量化。我国银行在建立模型时,一是要借鉴国外模型的理论方法和设计思路;二是必须结合本国实际,充分考虑诸如利率市场化进程、企业财务欺诈现象、数据积累不足、数据质量不高、金融市场发展不充分、道德风险偏高、区域风险差异显著等特有现象,开发出适合自身特点的模型框架和参数体系。

6、培养专业化的风险评级队伍

内部评级系统和方法属于各银行的商业秘密,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商业价值,培养并长期拥有一支风险分析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对于内部评级系统的建立、实施、维护和升级等各个环节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内银行一要长期进行储备、培养甚至挖掘这方面的人才,并保持其稳定性;二要更新评级人员的知识体系,逐步提高其素质;三是对稀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考虑从境外招聘。

7、加强对外交流学习,促进资源共享

内部评级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事物,所以要加强信息交流,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同业的先进经验。首先,可以通过银行协会为内部评级技术交流提供信息平台,从整体上提高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其次,要积极发挥国内银行间的整体协作优势,组织并利用各商业银行的现有资源,加快推进内部评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借鉴欧洲经验,允许技术实力较弱的中小银行联合开发一套共同版的内部评级系统,建立共享的同业数据库,以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在短时间内缩短与国际先进银行的技术差距。

8、发挥监管当局的权威和导向作用

在现行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充分发挥其在金融体系中的权威性和导向性,切实履行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一是组织骨干力量,进行技术攻关,研究开发整个银行系统共享的内部评级数据库,以节省资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研究;二是照顾中小银行的实际,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加快实施内部评级法;三是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使规定措施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武剑.内部评级理论、方法与实务[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7.

[2]新巴塞尔协议 身处风口浪尖[J].中国证券报,2003-08-21

[3]叶立新.新巴塞尔协议及我国的对策[J].市场周刊,2004,8.

[4]陈燕玲.新巴塞尔协议及其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2,7.

对银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范文第2篇

一、金融危机催生新巴塞尔监管规则

全球金融危机导致次级按揭贷款和在此基础上的证券化产品链条断裂,导致流动性不足,并很快发展为金融部门偿付力问题。银行在金融体系之间的相互连接导致危机发展为系统性危机,此后蔓延到实体经济。基于此,巴塞尔委员会于2010年12月公布巴塞尔协议III规则,其目标是将再次爆发严重系统性金融危机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因此巴塞尔协议III的微观审慎监管防范单个金融机构危机,宏观审慎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

1.巴塞尔协议III的微观审慎监管要素为:资本重新定义;加强资金风险覆盖;杠杆比率;国际流动性框架。

2.巴塞尔协议III寻求解决系统性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措施为:杠杆比率; 资本缓冲; 逆周期资本缓冲; 解决顺周期拨备问题; 处理银行间相互关联问题;处理金融机构“过大而不能倒”的问题; 解决对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依赖问题。

3.巴塞尔协议III的核心有三个方面:强化资本监管、引入杠杆比率、建立流动性监管标准。

(1)强化资本监管。按照巴塞尔协议III的要求,在最低资本充足比率方面,作为“核心”的一级资本,商业银行普通股比率最低要求将从目前的2%提升至4.5%,另外还需要建立2.5%的资本留存缓冲和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商业银行更宽泛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则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

(2)引入杠杆比率监管。高杠杆是银行脆弱性的根源所在,吸取这次金融危机的教训,巴塞尔协议III提出引入杠杆比率监管标准作为资本充足率监管补充工具。

(3)建立流动性监管。巴塞尔委员会《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中设置了两个监管标准,即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和净稳定资金指标。前者是为了确保银行机构有足够的优质流动性资源以应对短期流动性风险,后者则是为建立一种激励机制促使银行运用更加稳定、持久和机构化融资渠道提高长期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二、巴塞尔协议III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从国内银行业来看,巴塞尔协议III出台的短期影响较小,但考虑到中国经济和银行业发展的阶段特征,其长期影响不容忽视。

1.短期内多数国内银行都已经满足了新的监管要求

从资本充足指标来看,自银行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的银行监管部门采用了较为审慎的资本监管制度,所设定的资本充足指标已经接近新协议的要求,多数银行所面临的资本缺口较小。中国银监会数据显示,2011年末,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全部超过8%,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12.7%,加权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10.2%,平均拨备覆盖率则超过150%,银行业的安全性指标远高于欧美银行。

但是,目前中国银行业的主要收入来源还是高资本消耗的信贷业务利差收入。经过两年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特别是2009年以来银行业近17万亿的天量信贷投放,银行业的隐形债务和不良的地方融资平台巨额债务,以及一些城市严重泡沫化的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悬在中国银行业头上随时可能滑落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2.巴塞尔协议III为中国银行业长期发展的风险控制敲响了警钟

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处在不断发展之中,银行业务结构将逐步多元化和复杂化,竞争格局也将逐步国际化。中国银行业面临着以新巴塞尔协议实施为契机,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推进战略转型的艰巨任务。

(1)巴塞尔协议III会对银行业务规模的增长和盈利产生长期压力。中国银行业长久以来一直把业务规模增长作为最主要的经营目标。巴塞尔协议III在提升资本要求、进一步降低杠杆率的同时,新的拨备率指标也将显著提高信贷成本,造成利润的下降,随之带来的资本累计的减少将约束资产规模的增长。另外,不仅传统的信贷扩张发展模式将遇到阻碍,银行还将发现随着从旧巴塞尔协议风险敞口计算口径,逐步转轨到巴塞尔协议II和III的口径后,一些银行原本计划中的重点发展业务的盈利性将大幅降低,如交易账户业务和贸易融资等表外业务。

(2)巴塞尔协议III使得动态环境下银行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加,同时进一步放大资本约束效应。在资本、拨备和流动性等多重指标的要求下,银行收益和偿付能力将变得更加敏感。例如当信贷资产质量恶化时,在150%不良贷款覆盖拨备指标的作用下,不良贷款的增加将以1.5倍的速度直接转化为当期收益的减少,进而减少当期留存收益。与此同时,在巴塞尔协议III框架下,信贷资产质量的恶化,将进一步转化为风险加权资产的提升。在资本要求增加、资本供给减少、资本充足率要求提高的共同作用下,信贷资产质量的恶化会加速转化为额外的融资要求。

(3)巴塞尔协议III将对不同类型银行之间的竞争格局产生影响。从银监会对于不同类型银行的区别要求、不同类型银行目前合规缺口的区别、不同类型银行资产质量和盈利能 力的区别这三方面分析,短期内除五大行以外的中小银行受影响较大。

从银监会对中小银行的偿付能力指标要求来看,根据上市银行显示的数据,中小银行要弥补0.4%的一级资本和0.8%的总资本,按照2010年第三季度的风险加权资产规模,分别对应约300亿元和600亿元人民币,中小银行从实施到达标有5年的缓冲期,这部分资本缺口一部分可以用利润的累积来完成,但仍然面临着一定规模的融资压力。从另一项新指标拨备率来看,中小银行的不良率和大银行相比较低,在新的无风险调整拨备指标要求下,中小银行将产生巨大拨备缺口。以2010年上半年为基准,中小银行需要额外补充相当于当期税前利润61%的拨备额。

不过从中长期来看,中小银行在信贷业务上的盈利能力优势可能将逐渐显现。虽然中小银行短期内将面临融资的压力和额外拨备带来的利润的下滑,但对中小银行的监管资本要求将长期低于作为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大银行。更为重要的是,在息差接近的情况下,上市的所有银行中中小银行显示的信贷组合质量明显优于大银行。按照目前正在进行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清理情况,仅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所暗含的不良增加就会使得大银行多数的当期收益化为乌有,而中小银行受到的影响则很小。

三、中国银行业应对巴塞尔协议III的策略

1.中国银行业新监管标准

我国监管层已不断提高风险监管要求,根据《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设定了三个层次的资产充足率监管标准:一是三个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5%、6%和8%。二是引入逆周期超额资本要求,包括:要求商业银行基于跨周期的风险参数计量资本;计提2.5%的留存超额资本要求;计提0-2.5%的逆周期超额资本。三是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暂定为1%。新标准实施后,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11.5%和10.5%。银监会认为,国际银行资本监管制度改革对国内银行的短期影响有限,但长期影响值得关注,提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是调整和完善国内银行资本监管制度,包括数量标准、质量标准、时间表、监管手段等。

2.中国银行业的应对

面对新监管框架带来的长期结构性影响,中国银行业需要从业务模式上解决收入来源和业务增长问题,同时内部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的能力。

(1)制定和实施科学的银行业发展战略。针对巴塞尔协议III的推出,国内商业银行在战略上要给予高度重视,密切跟踪新监管政策制定进程,深入研究巴塞尔协议III相关政策文件。同时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趋势,制订和实施科学的银行发展战略。在资本管理方面重点采取三方面措施:

①明确资本管理目标。国内银行应根据发展战略确定的风险偏好,前瞻性的制定资本管理规划,明确与发展战略向匹配的经济配置目标,处理好经济资本管理与监管资本约束的关系。

②多渠道补充资本。除了依靠股东正常性资金补充、发行次级债等工具外,要对其他资本工具,比如定向增发、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等进行深入研究、逐步拓展资本补充渠道,形成多元化、多途径的资本补充机制,改善商业银行资本结构。

③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商业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盈利结构、业务结构、客户结构,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坚持经济效益为核心,提高资产定价水平,追求稳定的资本回报,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2)加快转变商业银行业务增长方式。适应实施 巴塞尔协议III提出的新的监管要求,国内商业银行必须积极推进业务增长方式转变。

①积极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在资产业务结构方面,商业银行要积极推动信贷业务创新和营销力度,比如投资银行业务、托管业务等,提高资产业务风险资产回报率。在信贷额度有限的情况下做好信贷资源的合理配置、拓展短券和中票等信贷节约型市场、优化表外资产业务机构。另外,由于零售业务具备低资本消耗的特点,要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加大零售储蓄存款的拓展力度。

②深入调整收入结构。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是国际大银行通行做法,也是适应实施新的监管要求的必然选择。国内商业银行要大力拓展财富管理、私人银行、、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有效缓解资本瓶颈约束,促进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变。

③加快调整客户结构。一方面要继续稳定和提高来自大中型客户的综合效益。对于大中型客户,未来重点应放在保持传统业务适度发展的同时,积极拓展投资银行、现金管理、国际贸易融资、套期保值等新兴业务,提高银行综合收入。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展中小企业业务。小企业股权机构简单、融资需求以短期流动资金为主,期限较短,累积信贷风险的可能性较小;银行在融资价格方面有较大的主动权和议价空间,还可带动收费业务等交叉销售,能够获得较大的利润空间。

(3)树立资本约束的经营发展理念。在新的监管环境下,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约束和资本约束的经营发展理念,将资本管理真正引入到业务管理流程之中,引入到风险调整收益的绩效管理当中。要将市场定位由传统的融资中介向新型服务中介转变,真正将短期盈利水平与长期盈利能力、质量与规模、收益与风险等结合起来。要对管理体制、组织架构、薪酬分配制度进行同步改革,调动分支机构、人员业务流程等进行整合等。

总体而言,从严监管是目前国际国内银行业的发展趋势,有远见的银行不会以合规为目的或把合规视为负担,而是会顺应趋势,主动应对可能的变化和随之而来的挑战,积极而全面地将监管的精神落实到银行的管理之中,从中获得切实的管理能力的提高,建立长期的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张春子:《适应巴塞尔新资本监管规则,加快国内商业银行战略转型》,银行家,2010.10.

对银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范文第3篇

银行保险在我国开始起步于2000年,经过短短数十年的发展,它已成为我国寿险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之一。但在银行保险保费收入逐年增长并整体呈现出迅猛发展态势的同时,从2004年开始,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增长率却出现多次大幅波动的现象(见表1)。显然,这种起伏波动加剧了保险公司的潜在风险,对于银行保险的长期健康发展有不利影响。另外,目前我国银行保险采取的是松散的协议销售模式,而且“多对多”的关系不具有排他性,合作基础十分薄弱。为了争夺销售渠道,常会出现保险公司之间竞相提高手续费,甚至向银行柜员提供劳务费而不入银行大账等现象,使得商业贿赂的空间由此滋生。这种寻租行为严重削弱银保产品的成本优势,尽管保费收入不断增长,但利润空间却不断缩小,最终导致保险公司被迫退出银保市场,进而造成市场大起大落。

二、银行保险改革与创新的金融支持

银行保险虽然在我国发展的时间不长,但是在借鉴了许多国外银行保险发展的经验后,我国已经逐步开始在传统的模式上开始了改革和创新的探索。银保模式按照金融一体化程度从低到高可以分为协议合作模式、银行与保险公司共建模式和金融集团模式三种,在提高我国总保费收入以及对国内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方面,以上三种模式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以协议合作模式为主导

从银行保险在我国的保险市场上出现开始,协议合作模式便是充当着先行者的角色。2003年后,随着监管政策的放松,“多对多”的协议销售模式成为国内银保模式的主流。我国多家大型保险公司和几乎所有大型商业银行都已经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其中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和银行都有着一个以上的合作伙伴。

(二)银行保险共建模式得到深化

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催生了银行保险的资本联姻,使得银行和保险公司能够展开更深层次的共建合作。当年,保监会《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规定保险机构可以投资未上市商业银行的股份,为银保双方的股权合作提供了政策支持。2008年,银监会和保监会又就双方开展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达成协议,允许银行和保险公司相互持股。一时间,掀起了银行和保险公司互相持股的热情,银行和保险公司分别以收购形式进入彼此的浪潮席卷而来。股权合作虽使银保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的迈出了第一步,但是较长的磨合周期和成本以及文化、经营理念差异都会使成本显著增加,这一模式要走的更远,还需要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深层探讨。

(三)金融集团模式逐步兴起

金融集团这一模式在欧洲和北美的保险市场广为采纳,这与当地金融混业经营的模式不可分割,尤其是在欧洲大陆,高度一体化的银行保险公司具有高水平的相互承诺,是最常见的银保合作形式。目前,中国的一些金融集团已经开始将银保合作向纵深推进。比如备受关注的“平深恋”,得到业界的高度重视。

三、改善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现状的对策建议

由于起步晚,发展快,我国银行保险已陷入瓶颈,针对这一现状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科学监管,营造健康发展环境

长期以来,我国的监管措施还停留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阶段,那种政策不断、对策不断的畸形监管使得银行和保险公司总是处于寻找政策漏洞求发展的状态,然而,健康持续的发展需要的是具有长远意义的监管政策,这对银监会和保监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能够通过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制定出科学的监管法律法规,为银行保险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序规范的发展环境。

(二)完善自身,加快保险业成长

众所周知,我国的保险业发展空间是巨大的,主要表现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和潜力巨大,但保险深度与密度处于较低水平,未来对保险呈现出不可估量的需求强度,这决定了我国保险企业深化改革的必然性和紧迫性。因此,保险业应当从自身找原因,提高产品研发能力,积极拓展保险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改善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塑造优良的企业形象和高质量的信誉。

对银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内部审计 优秀审计项目

一、银行内部审计意义与作用

(一)什么是银行内部审计

研究银行内部审计的含义,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内部审计。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为适应内部审计形势发展的需要,全面阐述了内部审计的第七次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而银行内部审计就是通过一系列活动为其所服务的银行实现目标的过程。从上述定义中不难看出,银行内部审计已经由原先单纯的监督型转变为服务导向型,为管理层提供建议决策,从而发挥其自身的监督、评价、支撑作用。

(二)银行内部审计的作用

1.揭示风险。银行主要就是通过经营风险获取收益。内审的作用就是揭示目前银行主要面临的风险,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维护整个银行的权益。对于现阶段面临的风险状况作出判断,为管理决策者风险预判提出合理建议,确保投资决策和经营管理期间的重大决策的正确、可行,从而避免或终止错误的决策,有利于防止日常经营管理的重大失误。

2.促进合规。合规经营作为银行不可动摇的基石,所有日常管理、操作均在制度规范下,而银行内审通过日常的工作能够及时地发现和指出不合规的现象,并能提出相应的改正建议,促使银行管理人员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使用的综合优化,从而尽可能降低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提高自身收益,维护银行的利益不受侵害,有效地促进制度落地执行。

3.监督履职。俗语有云“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机构经营的好坏关键在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于领导干部履职的监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银行内审包含业务审计、管理审计、财务审计等多种内容,不仅是对业务的监督与评价,同时也是对每个岗位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与服务。通过交流经验,吸取教训,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已发现的经验和暴露问题,促进管理部门改善管理状况,避免或减少再次出现类似的错误。如此良性循环才能提高银行整体管理水平。

4.服务建议。银行审计条线已通过2013年改革由原先的网点合规检查向现代商业银行审计转型。审计发现问题能力较强,作为向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撑的服务作用,每次审计都应针对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提出明确的建议。

(三)银行内部审计与审计项目的关系

审计项目的开展作为银行内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审计监督、评价、支撑的重要载体,是审计工作的具体化、落地化的表现。充分发挥审计提示、改进和服务的“医生”职责,就需要打造优秀的审计项目,以树立优秀审计项目的形式提升审计工作的监督力与公信力。

二、如何打造优秀的审计项目

(一)什么是优秀的审计项目

一个审计项目包含设定审计计划、统一审计标准、实施审计项目、报告审计结果以及终结审计项目五个部分。一个优秀的审计项目,我们可以理解为:科学的审计计划,合规统一的审计标准,实施质量高的审计过程,显著而有影响的审计报告。

第一,审计计划的制定决定了审计项目的重要程度。是否按照科学严谨的态度进行论证而设立的审计计划是一个优秀的审计项目应有的先决条件,每个计划的设立都应与银行经营发展所需的风险关注点有关才能做到审计项目的针对性以及示范性。第二,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方案是一个优秀审计项目应有的必要条件,只有经过充分的审前调查和科学的论证后的审计方案才能在实际审计过程中起到良好的指引作用。第三,审计报告作为审计项目成果的主要载体,承载着审计评价、发现、建议三个主要内容,只有一个高质量、言之有物的审计报告才能实现优秀审计项目的最终目标,为领导及报告使用者的正确决策提供合理有效的参考依据。

(二)优秀审计项目的意义

首先,优秀的审计项目能够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效果,对于贯彻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水平、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有着重要意义。其次,优秀的审计项目能够扩大审计工作的影响力,对提升审计工作话语权地位有着良好的帮助。因为“精品”审计项目往往能够受到领导的重视与信任,甚至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理解与支持。第三,优秀的审计项目能够促进审计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高质量的审计项目往往对于参与审计项目的人员要求相应较高,需要一个优秀的审计团队齐心协力配合才能完成,所以经过一个优秀的审计项目的历练,对于参与审计项目的每一名审计成员都是一次难忘的历练,都是对其自身能力素质的提升。

三、如何打造银行优秀的内部审计项目

(一)建立健全审计机制建设,严谨执行审计程序

打造优秀的内审项目,首先需要健全的审计管理机制。只有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执行,以行内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规范审计人员日常工作,才能凸显审计工作公信力、影响力。制度建设是提升审计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对此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补充完善审计工作流程与规范,明确审计岗位工作职责,约束引导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

同时,严格控制审计工作质量是打造优秀内审项目的必然要求。而严格控制审计工作质量主要通过四个重要阶段来实现。

1.审前调查与分析。充足完备的审前调查与分析,审计项目前期应对被审计对象的背景、内容、趋势等一系列和项目有关的事项进行了解和分析,编制相应的审前分析报告及调查记录,为审计实施过程提供前瞻性分析指引。只有经过充分翔实的审前调研与分析才有可能初步把握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后期审计工作开展指明方向。

2.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写。审计实施方案直接影响到审计过程实施质量的高低。一个良好的审计实施方案必须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与指导性。具体表现为:一是审计目的明确,必须对审计工作人员实际审计工作开展具有指引作用;二是人员分工明确,优化审计组人员组合,最大限度利用审计资源,提高审计人员工作效率;三是审计重点与内容详细,审计实施方法与步骤科学合理,能够对审计人员工作实施起到指导和帮助作用;四是审计进度控制合理,明确审计实施具体时间,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进行,有利于明确审计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审计工作按期完成。优秀的审计项目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通常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实施方案的确定进行商讨,集思广益听取不同的意见完善实施方案,使方案更科学严谨,具有实际操作意义。

3.审计过程实施阶段。审计测试的开展,审计证据收集,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结合优秀审计项目评审原则,将审计质量控制作为实施审计过程的标杆,对于整个审计过程应该使用审计工作底稿进行翔实记录,秉承“一事一稿”原则,记录内容包含实施审计的步骤和方法、已获取审计证据名称及来源、已发现问题和结论以及已发现问题依据相关制度等。坚持审计工作底稿分级复核制,审计组长对组员所形成的底稿进行复核,以确保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以此控制降低审计工作风险。

4.审计报告的编写与使用。审计报告作为整个审计项目成果的主要输出载体,包含了被审计单位概况、审计评价、审计发现、审计建议等主要内容。审计报告呈现了整个审计项目实施的最终结果,所以对于审计报告,不能仅单纯地罗列数字,笼统地提出问题与建议,缺乏实质性建议与解决问题的对策,而是要做到言之有物、发之有声,揭露问题充分全面、事实数据确凿准确、面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提出切实有效的实际意见,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努力发挥审计评价与服务的作用。

(二)重视审计成果利用,发挥审计效果作用

首先,审计成果的主要体现为审计报告,而审计报告的被重视程度决定了审计项目的价值大小,只有被审计对象切实采纳了审计人员的建议并遵照相应建议进行整改落实,才能真正发挥审计项目的实际意义,如此一来,审计项目的作用得到体现,才能称得上是一个优秀的审计项目。其次,审计通讯与信息作为审计项目成果体现的另一种载体,能够将整个审计项目精简提炼,快速直接地将审计项目的成果展现给管理层及被审计单位,同时扩大审计工作的影响力与宣传面,从侧面发挥审计职能作用。第三,优秀的审计项目的主要目的不是“审”,而是“帮”和“促”,只有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才能发挥审计工作的真实效果 ,所以审计追踪落实显得尤为重要,只有领导重视审计发现,牵头部门主动积极作为组织落实整改,才能避免形式上整改,从根本上改进内部管理、发挥内控作用。

(三)建立项目评选机制,开展项目后评估工作

审计项目终结后,并不意味着审计工作的结束,优秀的审计项目应及时召开项目总结会,总结归纳项目实施时存在的不足以及应当保持与改正的经验和教训,积累经验以备更好地开展下一个新的审计项目。另外,定期开展审计项目回头看,跟踪落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与审计建议的采纳与执行情况,不断地修正项目的后续,不仅仅是对审计项目的跟踪落实,同时是对审计人员思维上的一种开拓,将日常的思路提炼转化为模型,可以通过非现场工作形式予以开展。

(四)提升审计人员素质,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审计工作涉及面广、业务量庞大等特点决定了对审计工作人员素质要求较高,需要审计工作人员具备审计、财会、法律、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同时对人员分析和判断能力、文件汇总提炼能力都存在着较高的要求。想要完成一个优秀审计项目离不开审计工作人员组织协调能力、基础业务能力、职业判断能力、洞察分析能力、表达辨析能力等综合能力的表现。所以,审计工作人员只有通过各种渠道充实自我,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储备,加强日常自我学习效果,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努力培养自己具备打造银行内部优秀审计项目所需要的人才,才能为打造一个优秀的内审项目发挥自己的力量。

四、结语

打造银行内部优秀审计项目,需要健全的机制、配备齐全的人才队伍、严格控制的审计质量、审计结果的广泛运用、审计工作后评估等五个方面综合评价而成。优秀审计项目存在的意义有利于树立标杆楷模作用,培养审计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监督、评价、支撑服务的良好作用。

(作者单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

参考文献

[1] 易瑞芳.如何打造工会优秀审计项目[J].中国工会财会,2015(01).

[2] 岳海云.浅析银行内部审计的价值及其在银行管理中的作用[J].中国商界 (下),2015(08).

对银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影子银行 非金融机构 金融监管

一、引言

影子银行系统的概念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首次提出并被广泛采用,又称为平行银行系统,它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SIV)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通常从事放款,也接受抵押,是通过杠杆操作持有大量证券、债券和复杂金融工具的金融机构。目前,影子银行系统正逐步走出监管的真空地带,在新的、更加严格的监管环境下发展。目前,美国已提出要求所有达到一定规模的对冲基金、私募机构和风险资本基金实行注册,并对投资者和交易对手披露部分信息。在2010年11月U20首尔峰会上,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成为会议议题之一,要求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提出加强影子银行监督管理的可行性建议。中国银监会近年来也将防范影子银行风险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防比影子银行风险向银行体系传导。

中国影子银行主要反映了监管体制与银行业发展之间的矛盾,以及金融创新对金融管制的抗争,反映了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对中国的影响,它的存在和发展有一定的合理性,对此不应一概否定,从促进中国金融业发展的角度看,中国应在法律、规范和有序的基础上促进影子银行的发展,但同时,也要进一步防范和消除影子银行的潜在风险。与美国相比,中国不是金融创新过度而是金融创新不足,高杠杆率不是中国影子银行面临的重大风险隐患所在,中国的影子银行风险主要在于创新不规范和运作无序以及流动性风险,另外,无规范的管理规定和制度也是中国影子银行的风险所在。

二、我国影子银行存在的主要风险

影子银行对经济金融最大的影响在于己经对中国信用创造和金融运行产生极大的作用力,货币部门和监管部门不得不认真地面对它的发展和运行。为此,中央银行认为,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与经济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直接融资和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对实体经济影响越来越大。中国影子银行从载体上看,主要风险如下:

(一)是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主要是商业银行隐性担保、资本不足和集中度风险及政府投融资公司平台违约风险。由于银行在贷款移出表外后仍然承担着贷后管理、到期收回等实质上的法律责任和风险,这一风险是不能转嫁的。虽然银行可以通过银信合作将资本转移出表外,表面上可以减少资本要求,并规避了相应的准备金计提和资本监管要求,但实际资本金不足风险并未消除。另外,信托公司贷款和投资大量投向各级政府基建项目,由于部分项目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而还款来源得不到保证,最终部分损失可能还要贷款银行承担。

(二)是场外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中国缺少衍生产品交易规定与管理的法律制度,存在法律上的漏洞和风险,中国金融衍生产品人才匿乏,存在金融衍生产品定价风险,由于金融产品基本上采取场外交易,透明度较低,存在透明不足潜在风险积聚。

(三)是私募基金的风险。主要是民间私募基金没有相关的法律作为运作和管理的依据,没有纳入监管的范围,风险一旦发生后果将十分严重。

(四)是存在道德风险。由于贷款利率“差价”的存在,银行内部人员可能将贷款发放给从事再贷款业务的机构并从中牟利。投资者往往对理财产品的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不排除银行将资产质量不好的贷款经过处理成为理财产品销售给投资者的情况,如果理财产品集中在某个行业(比如房地产),当行业状况良好时,贷款质量问题被掩盖,但一旦出现行业性亏损,贷款质量问题暴露出来,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这与引起美国次贷危机的次级债有一定的相似性。

三、加强我国影子银行监管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一)是加快完善和健全有关监管法规,明确有关金融立法,将影子银行的运作和管理难入法律管辖的范围,建立完善新型影子银行的金融监管改革。细化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快民间金融运作法律规范的步伐,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和规定,进一步明确民间金融的监管主体,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和高利贷行为;尽快出台金融延伸产品交易管理办法,将中国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在属地化管理基础上,推动建立全国性的小额贷款行业发展协调机制,要进一步明确行业发展趋势与监管动向,引导小额贷款的行业健康发展,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违规经营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促进行业规范和健康发展。

(二)是对影子银行风险实行动态比例监管和规范消息纰漏。主要是科学评估影子银行对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及潜在风险的影响。主要是国内监管机构应尽快将影子银行纳入监管体系之中,统筹监管政策,明确监管主体及分工,建立影子银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公布影子银行风险报告,防止信息披露不足导致的风险积聚。考虑到我国越来越多的央企以及上市公司热衷于将闲置资金大量投入委托贷款,而大量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因此,当前的委托贷款监管重点是规范消息披露,避免目前局部地区出现的小企业倒闭潮、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向上市公司传递。

(三)是有效防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强化金融机构自身风险管理。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商业银行的放贷管理,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这些措施针对性很强,但需要地方政府积极配合落实,防止平台风险向银行体系传递。 主要是建立实体银行与影子银行之间资金流通的防火墙,阻断影子银行风险向实体银行的传导,特别是要加强对资产证券化产品风险的监管,严格控制高杠杆率的产品,加强金融机构操作风险的监管,严格禁止金融机构参加民间金融拆借,特别加强对私募基金资金流动的监管,防止私募基金流动对银行存款产生重大冲击。

(四)是以整顿促发展,严密监控担保公司的影子银行功能,进一步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征信制度,防范公司及个人信用风险;进一步完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市场的清算系统,将场外交易纳入清算交易的范围内,进一步明确相关交易的会计规则,制定可操作的标准。例如,对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要求、经营许可证、监管要求、融资性担保限额、自有资金投资限额、业务规范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参考文献:

[1]张晓扑.影子银行的风险与监管[J].中国金融,2011(3):41.

[2]辛乔利.影子银行[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3]李杨.影子银行体系发展与金融创新[J].中国金融,2011(12):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