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无形资产评估风险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在会计工作中我们发现,无形资产评估由于存在大量复杂的不确定因素,导致了评估风险的存在。实际操作应如何减少风险做以下浅析。
无形资产评估的风险及控制。因我国计划经济时代所有制形式单一,几乎不存在产权转让就没有确认无形资产的经济环境。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开始走上了与世界经济接轨之路,要素市场逐步形成与发展,并培育出企业产权变动的土壤。现代企业可以被认为是消耗有形资产,形成无形资产的经济组织。无形资产的资本化要求越来越突出,其资本化途径是股权化和证券化,而这两者都需要定性和定量的确定其价值,这就需要进行评估。评估风险。
一是用重置成本法。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的公式为:评估价值=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成新率。
二是用市价法。市价法评估的风险在于无形资产产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不成熟,信息匮乏,交易案例很难找到。绝大多数无形资产具有垄断性,在市场上难以找到相同或近似的评估参照物。无形资产的非标准性,使我们很难确定不同商标、不同商誉、不同专利、不同专有技术条件下的价格差异。
三是用收益法。即使被公认为最适合无形资产评估的收益法也由于其方法本身的技术要求而存在风险。
评估风险的控制。各种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都存在风险,在进行评估时,首先要注意方法的选择。对于资产特性比较简单,以成本摊销为评估目的,侧重现实可用程度的无形资产的评估,可用成本法或市场法。对于资产特性比较复杂,以转让、投资为目的,强调资产未来使用效果的无形资产,可采用收益法。
关键词:无形资产;资产评估;评估指标
一、企业改制中的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虽然无形资产的作用日益为人们接受,但无形资产的管理、计量、评估远远落后于人们对无形资产重要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对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认识,已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特别是在确认和计量上的难度性,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及其会计处理应当持有必要的谨慎和稳健的态度,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才能合理评估无形资产这一特殊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反映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当说无形资产评估与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是两个紧密相联的问题,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评估是进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改制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传统经济中发展而来的会计体系从稳健的角度出发,不倾向于将计量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一般只将外购获得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并按其经济寿命或一定期限进行摊销,而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则将其开发费用在各期作为费用处理,即使该企业所创造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其结果导致企业大量宝贵的无形资产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企业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和真实性受到严重质疑。以美国为例:由于美国企业间购并现象较为普遍,尤以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受到的抨击最大。有关美国经济界人士指出,在许多企业购并行为中购并方看重的是被购并企业所拥有的,但并没有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而并不是看重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有形资产,并以“在21世纪中采用20世纪30年代的财务报告模式”的评估,批判传统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忽视。国外经济界、学者对会计制度中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固定资产资本化处理,无形资产的费用化处理;(2)无形资产的摊销;(3)无形资产的确认。
二、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评估的影响因素
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源,是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相统一的结晶,是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据有关统计资料,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则达60%-70%。它不仅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经济效益,而且其自身价值也有巨大的增值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生存发展,最终将体现于无形资产的竞争。无形资产对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其确认。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一条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无形资产评估包括商标、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营销网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资源性资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无形资产价值及品牌评估等。
2.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法律依据。从元形资产本身看,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涉及的法律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对于保护相应的无形资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商标权评估后,在商标的侵权诉讼和行政保护中,可依据《商标法》对假冒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并认定赔偿额,不仅有利于为商标权人打假维权提供索赔依据,而且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知名度。但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我国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尚不能完全适应WTO的要求。wTO规定的无形资产除上面提到的还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地理(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而在我国的《宪法》中没有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其涉及评估的一些法律规定也只是包含在《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当中。虽然《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合资、联营、兼并、拍卖、转让、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等经济活动,有利于企业认识自己品牌的价值,有利于被消费者所认可,但对其他类无形资产尚未制定特别法律或行政法规,严重滞后于当今实践。
3.200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作为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在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应该遵循此项基本准则。《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是中注协拟定,财政部印发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依据是国务院行政法规9l号令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无形资产评估至今尚未立法。使得评估的法律依据不足,这也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只能侧重技术层面,忽视了评估、披露、使用是资产评估三个环节的重要特征,且三者缺一不可。它难以适应目前我国多种经济体制并存的客观需要。体现到现实当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涉及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时,《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没提及如何使用,而这个问题在做具体评估项目时是无法回避的。因为资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使用,不能只强调和规范评估师的行为,更要考虑使用者的接受情况,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强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有关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对于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在无形资产评估条款中很空泛,因没有具体考核指标,缺乏可操作性。4.评估方法对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无形资产主要有三种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是评估方法选择不当造成的影响——没有明确评估的目的,评估目的错位;或是由于最佳的评估方法中的一些评估参数难以确定,而只好改用别的评估方法。其次是评估方法本身存在的风险。(1)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是指在现实条件下,按功能重置资产,并使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评估法就是按重置成本价格对无形资产进行估价,即按照评估无形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具有账面成本不完整、投资成本的弱对应性和人账成本虚拟性的价值特点,在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会遇到成本资料缺乏完整性和原始成本无据可查而带来的不确定性问题,故在使用重置成本法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时,会存在数据资料不准确和不精确的风险,难以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2)市价法也称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评估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将被评估资产与比较对象逐个进行对比调整,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的不可比性,使其没有可比的市场价值。每个企业无形资产由于其在同业中的垄断地位和优越程度不同,为企业带来的超额盈利水平各异,对于相同种类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当无形资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难以找到可比的市价。另外,我国企业从80年代中期才开始逐渐重视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交易时间短、数量少,可使用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资料有限,采用市价法对这些行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面对数据选用的风险。(3)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是指企业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预期收益折现的总金额。收益法是把被评估无形资产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未来收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成现值,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方法。运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评估参数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等因素的确定上。收益额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不同,其使用价值表现不同,带来的超额收益也不同。收益期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一般有年限法和更新周期法两种形式。年限法指在形成企业控制的无形资产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受到法律和合同的特定保护,如商标、专利权等年限,也称法定(合同)年限,而法定(合同)期限内是否还具有剩余经济寿命是评估时应考虑的重要问题。更新周期法是指产品更新周期和技术更新周期。在一些高技术和新兴产业,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技术进步往往很快转化为产品的更新换代。折现率选取的风险是:根据折现率的概念可确定折现率的计算方法即以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作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一般为政府债券的利率,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常用的方法主要为累加法。
三、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的重要性及措施
1.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公正性、合理性为方方面面所关注。首先应明确的是资产评估价值的合理范围其内涵应是资产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合理差异范围,也可理解为资产评估结果在具体数字上的可应用范围,可确定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或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差异的合理范围。可减少乃至消除国有无形资产低于正常价格出售和大量流失的现象,避免企业主管部门与原企业经营者或个别人一对一的暗箱操作,提高企业改制工作的透明度。
虽然无形资产的作用日益为人们接受,但无形资产的管理、计量、评估远远落后于人们对无形资产重要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对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认识,已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特别是在确认和计量上的难度性,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及其会计处理应当持有必要的谨慎和稳健的态度,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才能合理评估无形资产这一特殊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反映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当说无形资产评估与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是两个紧密相联的问题,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评估是进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改制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传统经济中发展而来的会计体系从稳健的角度出发,不倾向于将计量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一般只将外购获得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并按其经济寿命或一定期限进行摊销,而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则将其开发费用在各期作为费用处理,即使该企业所创造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其结果导致企业大量宝贵的无形资产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企业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和真实性受到严重质疑。以美国为例:由于美国企业间购并现象较为普遍,尤以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受到的抨击最大。有关美国经济界人士指出,在许多企业购并行为中购并方看重的是被购并企业所拥有的,但并没有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而并不是看重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有形资产,并以“在21世纪中采用20世纪30年代的财务报告模式”的评估,批判传统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忽视。国外经济界、学者对会计制度中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固定资产资本化处理,无形资产的费用化处理;(2)无形资产的摊销;(3)无形资产的确认。
二、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评估的影响因素
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源,是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相统一的结晶,是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据有关统计资料,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则达60%-70%。它不仅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经济效益,而且其自身价值也有巨大的增值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生存发展,最终将体现于无形资产的竞争。无形资产对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其确认。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一条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无形资产评估包括商标、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营销网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资源性资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无形资产价值及品牌评估等。
2.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法律依据。从元形资产本身看,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涉及的法律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对于保护相应的无形资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商标权评估后,在商标的侵权诉讼和行政保护中,可依据《商标法》对假冒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并认定赔偿额,不仅有利于为商标权人打假维权提供索赔依据,而且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知名度。但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我国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尚不能完全适应WTO的要求。wTO规定的无形资产除上面提到的还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而在我国的《宪法》中没有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其涉及评估的一些法律规定也只是包含在《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当中。虽然《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合资、联营、兼并、拍卖、转让、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等经济活动,有利于企业认识自己品牌的价值,有利于被消费者所认可,但对其他类无形资产尚未制定特别法律或行政法规,严重滞后于当今实践。
3.200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作为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在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应该遵循此项基本准则。《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是中注协拟定,财政部印发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依据是国务院行政法规9l号令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无形资产评估至今尚未立法。使得评估的法律依据不足,这也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只能侧重技术层面,忽视了评估、披露、使用是资产评估三个环节的重要特征,且三者缺一不可。它难以适应目前我国多种经济体制并存的客观需要。体现到现实当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涉及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时,《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没提及如何使用,而这个问题在做具体评估项目时是无法回避的。因为资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使用,不能只强调和规范评估师的行为,更要考虑使用者的接受情况,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强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有关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对于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在无形资产评估条款中很空泛,因没有具体考核指标,缺乏可操作性。4.评估方法对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无形资产主要有三种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是评估方法选择不当造成的影响——没有明确评估的目的,评估目的错位;或是由于最佳的评估方法中的一些评估参数难以确定,而只好改用别的评估方法。其次是评估方法本身存在的风险。(1)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是指在现实条件下,按功能重置资产,并使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评估法就是按重置成本价格对无形资产进行估价,即按照评估无形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具有账面成本不完整、投资成本的弱对应性和人账成本虚拟性的价值特点,在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会遇到成本资料缺乏完整性和原始成本无据可查而带来的不确定性问题,故在使用重置成本法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时,会存在数据资料不准确和不精确的风险,难以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2)市价法也称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评估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将被评估资产与比较对象逐个进行对比调整,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的不可比性,使其没有可比的市场价值。每个企业无形资产由于其在同业中的垄断地位和优越程度不同,为企业带来的超额盈利水平各异,对于相同种类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当无形资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难以找到可比的市价。另外,我国企业从80年代中期才开始逐渐重视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交易时间短、数量少,可使用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历史资料有限,采用市价法对这些行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面对数据选用的风险。(3)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是指企业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预期收益折现的总金额。收益法是把被评估无形资产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未来收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成现值,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方法。运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评估参数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等因素的确定上。收益额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不同,其使用价值表现不同,带来的超额收益也不同。收益期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一般有年限法和更新周期法两种形式。年限法指在形成企业控制的无形资产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受到法律和合同的特定保护,如商标、专利权等年限,也称法定(合同)年限,而法定(合同)期限内是否还具有剩余经济寿命是评估时应考虑的重要问题。更新周期法是指产品更新周期和技术更新周期。在一些高技术和新兴产业,科学技术进步往往很快转化为产品的更新换代。折现率选取的风险是:根据折现率的概念可确定折现率的计算方法即以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作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一般为政府债券的利率,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常用的方法主要为累加法。
三、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的重要性及措施
1.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公正性、合理性为方方面面所关注。首先应明确的是资产评估价值的合理范围其内涵应是资产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合理差异范围,也可理解为资产评估结果在具体数字上的可应用范围,可确定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或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差异的合理范围。可减少乃至消除国有无形资产低于正常价格出售和大量流失的现象,避免企业主管部门与原企业经营者或个别人一对一的暗箱操作,提高企业改制工作的透明度。
【关键词】无形资产 影响因素 评估方法
一、无形资产的内涵
在《国际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是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课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国际评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是: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了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备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收益的资源。”综上定义,将无形资产表述为“被特定权利主体拥有者或控制的,不具有独立物质实体,对生产经营或服务能持续发挥作用,并能为其拥有者或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可能更能反映无形资产的
本质。
二、无形资产评估考虑的因素
1、成本
无形资产的成本是指为获取无形资产所付出的费用,主要包括研究开发费、设计费、购置费、加工费、测试费、鉴定费、注册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同一类无形资产,不同经济主体间由于管理水平高低、研发能力强弱等诸多因素影响,致使其价值和成本之间的对应关系差,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很大。
2、获利能力
无形资产的价值高低同其为经济主体未来产生的经济效益的多少直接相关。如果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强,其经济价值就高,否则就低。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应预测其应用后的经济效益,一项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主要取决于该项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期限的长短、该项无形资产的技术先进和成熟程度、未来涉及到该无形资产的技术发展趋势等。
3、使用期限
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是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相同获利能力的前提下,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越长,其价值就越多,反之价值越低。在确定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时,要考虑无形资产的法定使用期限及其经济使用期限。
4、市场供求状况
市场对一项无形资产的需求量是由该项无形资产对市场的适用程度决定的,该项无形资产的适用程度越高,市场的需求量就越大,该项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就越强,其价值就会越高;一项无形资产的市场供应量大小主要依赖于开发该项无形资产技术水平的高低和难度的大小,以及有无替代产品或替代技术等因素,如果该项无形资产要求的技术水平很高、难度很大,同时市场又没有替代产品或替代技术,则该项无形资产的价值就会很高。
5、价格水平
如果所评估的无形资产存在同行业同类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由于同行业同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之间具有可比性,评估过程中必须认真考虑同行业的平均投资报酬率和行业投资风险等因素,因为这些指标的运用将直接影响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三、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及应用情况
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所运用的方法与有形资产评估是一样的,即成本法、收益折现法、市场法。根据无形资产自身的特点,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评估无形资产,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1、成本法
通过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需要把握两大基本要素:其一是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即在当年的条件下,重新取得该无形资产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其二是无形资产的功效损失,主要是无形资产的功能性和经济性贬值所形成的损失。除此之外,对于某些无形资产,由于特许他人使用,使原产权主体蒙受诸如市场份额减少、竞争加剧等损失,这种损失要求在其转让价格中得到补偿,这便形成了无形资产的转让机会成本。经过对无形资产重置成本、功效损失、转让成本分摊率及转让机成本的讨论和测算。运用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要素便基本齐全,将这些要素按一定方式组合起来,便可以求得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用数学式表达如下: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无形资产重置成本×1-×+无形资产转让的机会成本
由于无形资产自身的特点,其价值主要不是取决于它的“物化”的量,而是按带来的经济利益的量。因此,只有确信被估对象确有超额获利能力,运用成本法评估其价值才不至于出现重大失误。成本法是资产评估具体操作中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它的优点式评估出来的价值更接近实际、能够较真实、准确的反映资产的时间价值。但它的缺点式计算繁杂,而且常常遇到寻找同样或类似可比参照物困难的情况。此外,在判断资产贬值时,有很大程度依赖于评估专业人员的经验和判断力。由于成本法的技术思路和角度的因素,运用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并不一定是最快捷、最有效和最安全的技术方法。这并不是说成本法不好,只是说运用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可能会有一些困难。
2、市场法
市场法就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整,估算出资产价值的方法。
(1)直接法。如果在市面上找到的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在结构、功能、新旧程度等方面相同,且参照物的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接近,则参照物的市场价格可直接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值。另外,若被评估资产是全新的或接近全新的资产,也可参照新资产的市场价格评估。
(2)市价折余法。市价折余法是以被评估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扣除其实际的损耗贬值(主要是实体性贬值),来估算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计算方法。这种方法基本思路是,被评估资产是已用若干年的资产,如果市场上仍有相同型号的资产出售,那么市场参考物价格就有引用的可能。此时类似于重置成本法只需将被评估资产的损耗贬值从全新价格中扣除即可得出评估值。其数学表达式为: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全新资产现行市价-实体性贬值=全新资产现行市价× (3)类比法。又称为市场成交价格比较法。它是指一项被评估资产在公开市场上找不到与之完全相同的参照物资产,但在市场上能够找到相类似的资产,以此作为参照物,依其成交价格,作为必要的差异调整,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格。运用类比法的关键是通过严格筛选,找出最适合的参照物。参照物的主要差异因素为:时间因素(指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时间差异对价格的影响);地区因素(指资产所在地区或地段条件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功能因素(指资产实体功能过剩或不足对价格的影响)。市场法的优点是:它通过销售价格比较来评估资产的价值,充分考虑了市场变化的因素,可以比较真实的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其缺点是:资料的收集和积累困难,特别是在资产市场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很难找到适当的参照物;在寻找参照物时,主观判断的成份较高。从理论上讲,市场法应该时无形资产评估中的首选方法。在西方国家其使用频率比较高,这是因为西方国家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各项资产一般都存在着一个发育比较完善的市场,参照物及各项比较指标能够比较容易获得。但是由于我国无形资产市场不发达,交易不频繁,参照物及各项比较指标不容易获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很难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科学、合理,因此,市场法的适用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
3、收益折现法
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主要是通过其超额获利能力体现出来的,运用收益折现法来衡量它的价值高低是适合于大多数无形资产评估项目的。收益折现法是从无形资产的收益入手的,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收益被界定为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将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资本化或折成现值,作为无形资产评估价值是收益折现法的基本技术思路。收益折现法涉及到三大基本参数,即超额收益、折线率和收益期限。其一,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是指因使用了无形资产,并由无形资产所增加的收益额。它的形成过程无非是由于无形资产作用的发挥,进一步挖掘了存量有形资产的作用并体现在产量、销量、售价的提高上,或成本费用的降低等方面。其来源渠道主要是: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使企业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增加或产品价格提高,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形成了生产经营费用的节约额;自创无形资产的存在和运用,节约了无形资产特许使用权费用。其二,折线率是将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换算成现值的比率。它本质上是从无形资产受让方的角度,作为受让方投资无形资产的投资报酬率。它的高低取决于无形资产投资的风险和社会正常的投资收益率。因此,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折现率是社会正常投资报酬率与无形资产的投资风险报酬率之和。其三,无形资产的收益时间也是影响其评估值的一大因素。无形资产能带来收益持续时间通常取决于无形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但是在无形资产转让或其他形式的产权变动过程中,由于转让的期限,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的年限等诸多因素都将影响某一具体无形资产的收益持续时间。当然,无形资产的种类不同,就要根据无形资产的具体特点采取恰当的方式加以判断。在确定了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折线率和收益期限后,便可按照将利求本的思路,运用收益折现法将无形资产在其发挥效用的年限内的超额收益折现累加取得评估值。其数学式表达为:
无形资产价值=(预计年超额收益额×相应的现值系数)
或:P=R×
式中:P为评估值;R为第i年的预期超额收益额;r折现率;n为收益持续的年限数;i为序号。
收益折现法的优点是:实和较准确地反映资产本金化地价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应用此法评估地资产价格易为买卖双方接受。其缺点是: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大,受较强地主观判断和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在评估中一般适用与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的评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益能力是市场价值的集中体现,最符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要求。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是无形资产市场价值的集中体现。根据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资本性资产的价值是该项资产所引起的未来现金净流量的贴现值之和。贴现的过程中,既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又要考虑收益的不确定性即风险价值因素。所以,收益能力法最符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要求。
总而言之,评估方法一般包括成本法、市场法以及收益折现法,而收益折现法应该成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希望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水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随着无形资产评估实践的不断发展完善,无形资产的评估水平将会越来越高。并希望通过无形资产评估水平的提高,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在无形资产投资管理方面的水平提高,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作用,使企业创造出更多的价值,获得尽可能多的超额收益。
【参考文献】
[1] 刘京城:无形资产价格形成及评估方法[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8.
一、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现存的问题
(一)对无形资产的认识不足
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人们对无形资产的作用、地位和价值认识不足,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很长时间内得不到承认。虽然我国有关法律明文规定要进行无形资产评估,但实际工作中并没有贯彻执行,大量侵权事件和地方保护主义的产生、严重的无形资产流失至今未引起一些部门的重视,也是对无形资产缺乏全面深刻认识的必然结果。而国外企业经营者对无形资产的自我保护问题相当重视,尤其是商标权,并且一些驰名商标权的巨大价值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强大后盾。
(二)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择具有较大随意
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较适合的方法是市场法和收益法,市场法要求有一个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大量公开的成交案例,而我国目前无形资产尚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并且有限的无形资产交易情况的有关资料也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取得,收益法评估中需要收益、成本、折现率、无形资产寿命期限等重要数据,这些数据从目前市场上公开的资料中也很难正确分析出来。另外,由于地区差异,在我国缺少无形资产评估的实施细则,评估缺乏量化标准,很难精确提供客观数据,评估结果往往误差很大,人们对评估的公正、客观心存疑虑。
(三)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我国目前各类无形资产中,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均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管理,而非专有技术和商誉的专门法律保护则还属于空白。有些企业在没有产权变动的情况下,聘请或者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商誉”,有的还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其价值,这就违背了国家关于严格禁止没有产权交易目的的商誉评估公布的规定。一些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无视国家的法规和职业道德,对评估结果的确定不是根据科学方法和客观现实,而是按照被评估单位的某种需要去做,致使评估结果失真。
(四)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发展缓慢
对于我国广大评估工作者来说比较陌生,国内可供借鉴的实践和经验不多,况且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起步晚,经验欠缺,从事评估人员素质不高。因此,应花大力气促进这方面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交流,努力赶上国际先进水平。
(五)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亟待规范化
1.人才方面。无形资产评估是十分复杂和困难的工作,不仅要求评估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而且要有很深的专业知识,尤其是要知晓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以及被评估技术本身的成熟度、寿命期限、风险程度等。从我国情况看,资产评估行业刚刚起步,很多评估人员都是通过考试从其他行业中新近进入评估业的,从事资产评估工作时间较短,缺乏相关学科领域内的知识积累和评估实践的经验积累,难以将影响企业经营的各种因素有机地综合在一起,从而正确分析和判断。
2.评估机构独立方面。目前我国政府机构与中介机构之间权责不明确,政府机构仍然对中介机构保留某些权力,同时在中介机构的业务中政府业务占有很重要的比重,企业为了争取这部分利益,会听命于政府机构。另外中介地位还体现在客户的关系方面,由于中介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为赢得客户,容易出现些违规行为。
3.中介存在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与市场经济发展配套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产权保护等一套中介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比如无形资产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无法让更多的人认识无形资产的价值,导致无形资产价值失真和流失,不利于无形资产及其评估的发展。
二、解决无形资产评估现存问题的对策
(一)增强企业的无形资产意识,不断普及评估知识
要扩大宣传力度,使整个社会尤其是产业部门的领导者和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并熟练运用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让社会各界运用自己掌握的无形资产评估知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评估的失实、失真和失范,并自觉监督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二)明确评估方法,完善评估标准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存在原则过强、可操作差等缺陷,同时由于我国资产评估执业人员整体水平不高,从事无形资产评估时间又较短,对理解和执行该准则存在一定的难度,行业协会应通过制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指南,对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1.应明确说明无形资产评估中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各自的适用范围,同时说明如果在同一评估项目中三种方法均适用,应如何选择评估方法,如果三种方法的评估结果相差很大,其最终的评估是按最佳评估方法的评估值确定,还是按三种方法的评估值加权平均确定。
2.对无形资产评估中有关参数的确定方法进行说明,例如对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预期收益额、收益分成率、折现率的确定方法进行说明。
3.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指南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南的格式,通过一个或多个具体案例对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各种参数的确定进行示范。
(三)强化法律的职能作用
规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按照《会计法》、《资产评估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规定,制定相应的策略。通过制定资产评估行业的相关法规严格评估从业人员及评估机构的责任,加强资产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强化评估从业人员的责任心,防止舞弊。
(四)成立由上而下的无形资产评估协会
无形资产评估协会的主要职责是完成国家法律规定的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办理的工作,开展无形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推动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健康发展。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无形资产评估协会的写作论文指导监督、统一管理下,成立各级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形式、设立条件、法律责任由有关法律明确规定,这是无形资产评估的具体操作主体。无形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应当纳入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新晨
(五)建立健全评估监督机制
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要有政府机构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和技术监督等。对评估机构所做出的结论在必要的时候要进行一定的审核,尤其是对重大项目的评估最好选择几个不同的评估机构进行背靠背的评估,对他们的评估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可靠的评估结论。
(六)加强无形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建设
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业的从业人员中大多是科技人员或财会人员,迫切需要对无形资产评估业的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择优选拔、严格录用。可以通过建立健全技术评估师资格认证制度,尽快建立一支熟悉评估业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无形资产评估专业队伍,为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