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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账会计和内账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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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账会计和内账会计

外账会计和内账会计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国际石油工程; 会计核算; 内账; 外账; 纳税主体; 税收优惠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交流日益增多,我国参与国际石油工程项目竞争的机会也越来越多。通过多年来的努力,许多公司在国外石油行业已经占领了一定的市场,基本掌握了国际化运作方式。对于国内总部(或总公司)来说,在国外设立的项目部(或分公司、子公司)为非合作制、股份制。项目部应根据总部及国内会计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建立账套;同时为了满足项目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以及报表使用者的需要,该项目部也须根据项目所在地的会计制度、法规等建立相应的账套进行核算。在此,须明确两个定义:国际石油工程承包项目会计部门按照国内会计制度,根据其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并上报公司总部(或总公司)的会计核算过程设计并建立的账套,我们称之为“国内核算账套(Domestic Accounting Books)”,简称为“内账”;相对于“内账”而言,项目部会计部门按照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根据其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会计报表并按所在国或地区税法进行缴纳税金等会计和税务核算工作设计并建立的账套,我们称之为“国外核算账套(Overseas Accounting Books)”,简称为“外账”。立足国际石油工程项目,在国外很可能以公司的形式或其他形式存在,不仅作为国内总部下属的一个会计实体,而且也是按照所在国或地区会计制度和法规核算的绝对的会计实体。那么,这个具有双重会计实体身份的主体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何进行财务会计的核算与管理呢?

一、国际石油工程承包项目会计核算的方式

(一)以外账核算为主,并在外账基础上调整完成内账

这种方式简单且运作费用较低,但要求中方财务人员能充分了解和掌握项目所在国或地区法律和税收政策,应具有很高的外语水平,能独立完成外账的核算,能直接配合中介机构的审计、税务审查等工作。这种方式的缺点是:没有完整的内账核算资料,内账资料必须依赖外账资料,由于语言的阻力致使公司总部在执行内部审计与检查等监督行为时受到严重的影响。

(二)以内账核算为主,并在内账基础上调整完成外账

这种方式也不复杂,但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予以支持,并要求中方财务人员能熟练掌握当地会计制度、税收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具有很高的外语水平,能独立调整完成外账的核算。这种方式的缺点是:没有完整的外账核算资料,外账资料必须依赖内账资料。由于内账和外账所依据的会计制度、记账基础、税收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同,而且因为语言的障碍使得当地中介机构的审计和当地政府的税务检查、监督等受阻,很可能被怀疑有作弊行为,不利于项目的发展。由于其特有的局限性,一般不采用该种方式进行会计核算。

(三)分别内账和外账进行核算

分别内账和外账进行核算,是根据不同的会计制度、法规以及税务政策等分别设计并建立符合各自需求的会计核算账套。由于原始单据只有一套,为了适应项目所在国或地区政府部门尤其是税务部门的检查,通常保留于外账。内账则保留使用原始单据复印件或经主管领导审查后的原始单据信息汇总表进行核算。外账的核算通常聘用当地能熟练掌握所在国或地区税务政策的会计师来完成,如果中方财务人员具有外账核算能力并熟悉当地税务知识,也可由中方财务人员自己完成;内账则完全由中方财务人员使用中文来完成。这种方式的优点:两套账不仅能独立核算,而且能完全满足各方对国际承包石油工程项目财务信息的需求;由于当地会计师的参与,使得外账更能经得起当地税务部门的审查。但这种方式需较多的财务人员及相应的资源配备,需承担较多的成本费用。

比较上述会计核算方式,“分别内账和外账进行核算”方式虽增加了一定的开支,但能完全满足国际石油工程承包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要求,增加的开支又在可控且可承受的范围内,因而较多的被国际承包石油工程项目所采用。

二、国际石油工程承包项目财务会计核算与管理

“分别内账和外账进行核算”普遍被大多数国际石油工程承包项目所采用。因此,就完成项目内、外账的会计核算与管理方面的几个步骤作如下论述。

(一)熟悉和掌握国际石油工程承包项目所在国财务会计运作的环境

1.项目运作前期需要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政策

项目运作前期,熟悉并掌握项目所在国与项目运行、财务会计运作相关的法律、政策,主要包括项目所在国或地区的会计法、税法、公司法以及劳工法等。

2.根据所涉及的业务,有选择地熟悉和掌握项目所在国或地区的会计准则、货币金融政策、外汇管理制度等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因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其制定的原则或准则、制度会存在较大的差异,因为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必然要从自己的立场和需要出发来制定适合自己的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和外汇管理制度,以维护本国或本地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3.合理确定项目外账的纳税主体

有些国家要求外国公民(或公司)在项目运作前必须先设立公司,账务核算及纳税申报工作须以注册公司的名义进行,若不注册公司,则按非居民公司纳税办法缴纳所得税,一般按照结算收入的一定比率(该比率或税率因国家不同而有所不同)由甲方或银行代扣代缴,这样会承担很高的税负压力;而有的国家,如部分非洲国家,则可以注册一个税号,在此税号下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即可。因此,在项目运作前对此要有充分了解,合理确定纳税主体,以便于项目财务运作和纳税筹划工作的更好开展。

4.确定外账核算的会计期间,并与内账尽量同步

内账的核算一般与公司总部的会计期间是一致的,即公历1月1日―12月31日。外账与内账的会计期间尽量要保持一致,便于随时根据项目内账核算情况对项目外账有关核算进行掌控和审核。但是有些国家会计期间不是按照公历年度计算的,如马来西亚规定的会计期间为6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纳税申报。类似这种情况,可以向项目所在国或地区税务机关进行申请,尽可能得到其认可并按照公司总部的会计期间进行核算和纳税申报。

5.了解项目所在国或地区原始单据收集难易情况

以票管税与计算机管理相结合是我国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发票纸张、格式与印刷均由税务局统一管制,原始单据(含发票)的收集比较统一、规范。但国外很多国家税务管理当局基本没有强制发票统一印制、统一格式与纸质、统一开票方式等行为管制,对获取较规范的正式发票造成障碍。因此,需要会计人员充分了解这方面的信息,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规范财务与会计行为。

6.熟悉并掌握相关的经济合同条款

财会部门必须熟悉并掌握重要的合同条款,尤其是商务报价部分、责任条款以及与财税运作相关的条款等。其中商务报价部分包含发票提交时间、结算价格、结算方式、支付日期以及本国币与外币的支付比例等;责任条款主要关注施工中成本费用承担的划分和责任事故损失承担的划分等。在进行结算时,可以根据责任条款来判断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并依此开具或调整发票金额。不熟悉业务合同的基本内容,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将严重受阻,这不利于核算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内外账的设置及基础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1.内、外账会计科目的设置

根据所掌握的项目所在国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相关制度设置外账会计科目,并确定会计核算的记账本位币和外币。科目设置时,由于内、外账的记账基础可能不同,有的国家采用收付实现制记账法,与我国的权责发生制记账法不同,因此,在设置外账科目时可以适当设立临时科目,如收入科目的设置,外账可以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标准科目和临时“暂估收入”科目。结算和调整发票金额时通过“暂估收入”科目核算,实际收到款项时再将实际收入款项转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期末“暂估收入”科目和“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余额之和应等于内账“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余额,等等。

2.外账(或内账)会计凭证的设置

外账(或内账)会计凭证的设置,除能满足日常的记账功能外,还要设置与内账(或外账)相互关联的索引号,索引号设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在内账和外账之间相互查对。因此,外账(或内账)的索引号可以内账(或外账)的凭证号来予以标记,外账(或内账)索引号的顺序与内账(或外账)凭证号的顺序尽量保持一致,不要先后颠倒。设置索引号需要坚持的基本规则是“外设内不设,内设外不设”,该规则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以免引起索引号管理的混乱,给以后的工作带来不便。

3.外账台账的设置与管理

(1)债权债务动态收支台账

有的国家(如埃及)对于债权债务是按照发票逐笔收支和管理的,而不仅仅是分单位按总金额或余额管理,这样更便于双方债权债务核对和分析。因此,根据这个特点,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据此建立相应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和时效控制。对于债权债务,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支付清单或向收款方提供的支付清单建制台账,主要包括发票号、发票提交日期、业务内容、发票金额、项目所在国或地区货币和外币的支付比例、汇率、代扣税率、代扣税额、支票金额、支票号、收支日期等。及时准确地完成台账的登记,并与账务随时保持一致,便于年终与甲、乙方核对确认收入和代扣税信息,及时获得或出具相应年度收入及代扣税证明,及时汇算清缴公司所得税。

(2)保函动态管理台账

保函是保证的书面合同形式。在运作国际石油工程承包项目过程中,业主为了避免承包商违约失控而蒙受损失,通常要求承包商提供经济担保,这是买方市场的特点之一,也是国际公认的业主采取的防范措施。因此,承包商必须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向业主提交各类保证金(Guarantee)。

根据担保的用途不同,常见的有投标保函(Tender Guarantee)、履约保函(Performance Guarantee)、预付款保函(Advanced Payment Guarantee)、关税保函(Customs Guarantee),以及为了某种特殊目的而出具的保函等。因此,自保函生效日起至撤消日止,应该建立保函动态管理台账,就其生效、延期、撤消、转移、赔付等全过程相关内容进行登记管理。若管理不到位、信息维护不及时不准确,将会影响到资金的调度使用,甚至会给生产与经营带来不良影响。

(3)取得合法的可在税前抵扣的票据

除了以上需要获取的单据外,项目进口的材料、设备等所有清关手续和资料必须完好收集、管理,在原材料消耗后,相应的原材料清关资料将作为项目税前抵扣真实性、合法性的重要依据;而进口设备的清关手续和资料不仅作为资产管理、折旧摊提的合法依据,而且也是将来返国时的重要证据。

(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决不是帮助公司偷税漏税,而是合理的节税,同时处理好项目所在国或地区政府利益和公司利益之间的关系,通过自身的努力赢得该国或地区税务机关的理解和支持,以降低税务风险。

(四)聘请综合素质较好的会计师或税务师,并对其业务进行审核

项目所在国或地区可能会随时出台或变更法律、政策,中方会计师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了解和熟知度以及对此信息的及时获取能力很可能不如当地会计师或税务师,因此,非常有必要聘请业务能力强、英语水平好的当地会计师或税务师来负责外账的会计核算与管理、纳税申报等具体工作。

中方会计师及时、真实、准确地完成内账核算,在此基础上,中方会计师或财务经理对项目外账的核算情况及结果应进行严格审核,特别是项目外账报出或送审前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同时需要项目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出。

(五)做好纳税申报及对外账的审计工作

外账会计和内账会计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账;问题;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5-0134-02

一、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虚无缥缈的呆账、徒有虚名的坏账、莫名其妙的死账、扑朔迷离的无头账……比比皆是,往往真假难辨。国内闻名的“银广厦案”、“蓝田股份案”等等,这些曾号称中国绩优股的企业,竟然统统是假大王。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账账不符的随意账

账账不符,是指总账与明细账、总账与日记账、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财产保管、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账之间,出现账簿记录不相符合的情况。

《会计法》规定,应当保证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应定期对会计账簿进行检查核对,包括对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进行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账簿与账簿之间存在一定的钩稽关系,如总账与明细账余额相等且余额方向一致,所有资产总账余额与负债和权益总额必须相等。一些单位由于会计核对不合规,往来债权、债务长期不清,加上会计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理解不准确,账账不符的现象十分严重。

2.账证不符的虚构账

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一切账簿记录都是根据会计凭证登记的,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二者之间应当完全相符。账证相符,是指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是在会计凭证的基础上编制的,为了保证二者相互符合,一方面,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这是保证账证相符的基础。同时,还要定期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切实做到账证相符。

但现实生活中,会计账簿与会计凭证不符,多记、少记、重记、漏记、错记等造成会计信息虚假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某企业的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合谋,采用收入现金时账簿金额小于收款凭证金额,付出现金时账簿金额大于付款凭证金额,并同时少计或多计相对应的会计科目,不破坏会计平衡的手法,来达到贪污现金的目的。

3.账实不符的离谱账

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有关存货、货币、固定资产、债券等实物资产,其账簿记录必须与实物保持一致。但有些单位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却十分突出,有的有账无物,有的有物无账,还有的账物不符,这种混乱的情势是非常容易给一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4.账表不符的荒诞账

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单位的账簿金额应与报表对应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等项目金额相符,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许多单位的账簿与财务报表存在出入,有时大相径庭。

对于商业企业来说,库存商品应根据其采用进价核算制还是售价核算制来决定账表中相应项目有怎样的对应关系。如采用进价金额核算制,则“库存商品”账户余额与资产负债表中“库存商品”科目就有着直接的对应关系;如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制,则“库存商品”账户余额与资产负债表中“库存商品”科目之间就有着间接的对应关系,即“库存商品”余额减去“商品进销差价”账户余额后的差额应为资产负债表中“库存商品”科目的金额。但是,有些企业“库存商品”账的余额与资产负债表的“库存商品”科目偏偏不相对应。

5.账外设账的枉法账

设立账外账目前已成为企业偷税的一种主要方法,它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入材料不需取得合法凭证,而销售产品又不需开具发票的情形下,在正常设置的账簿以外设立的一种账。由于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在一些中小企业中较为流行。同时,账外账由于纳税人以不需供货方发票为由,压低购货成本,可能导致供货方不缴或少缴税款;而纳税人自身又由于销售的货物不开具发票,直接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虽然国家三令五申严令禁止账外设账,但一些单位置国家规定于不顾,采用虚列费用等多种方式,套取资金,另行设账,以记录不法经济活动。

二、原因

究其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又有客观方面的,也有体制方面的,主要如下。

1.单位内部制度不健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混乱,没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给舞弊分子以可乘之机。又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机制尚不够健全与完善,审计监督和财政、银行、税务等经济管理部门的监督工作还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状态,致使这些外部监督机构的有些人员出现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或执法犯法等现象。

2.财务人员工作不规范

有人认为,会计能“创造”财富。这话从专业角度来讲不可理解,但确实是事实。因为不管企业“烂”到什么程度,会计都可以作出“盈利”来。大量的“盈利数字”加到一起,就成了市里的、部门的、国家的各种各样的统计数字,就变成了社会的“财富”。当然,真实的账,领导要掌握,对外的账,几乎就是随心所欲了:向银行贷款时,夸大资产和净资产的量,掩饰不良资产;向税务局申报纳税时,隐瞒利润额;向主管部门上报经营业绩时,却又向实际数字“注水”;企业改制时,把净资产、利润变为负数。还有“回扣”、“小金库”……都会在账面上摆平。

3.企业老板动机不端正

账,是企业老板赚钱的主要方式,比如:做账,可以偷税,某公司会计一年为老板偷税近500万元,这只是税上面,老板就可以“赚钱”500万元。还不要说人工,进销差价,还没有入账的其他收入:如开发票收点收入,如果你有商场就有进场费,你有门面,别人摆放展示任何商品都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如果所有企业都正规做账,可以说:他们没什么赚的。有些老板本来就憎恨政府,根本不想交税。尤其按正规做账,是多少收入就报多少收入,企业发展很好,以后交税会越来越多,企业无法承受;有的上市公司为掩盖或美化业绩做假账;也有一些老板自己没有经营,或几个股东只有部分在实际经营,实际经营的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会做账假。还有的老板为了少给员工发工资、福利、奖金、红利而做假账,如果老板在开会时总是说企业如何如何亏损,打工的员工会好意思在年终时提出上述要求吗……

4.经济活动普遍不诚信

近年来,社会诚信缺失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企业拖欠债务,已造成金融系统的巨额呆账,严重影响了金融秩序;个人拖欠债务,阻碍了信贷业务正常增长。当整个社会诚信缺失时,由于会计人员工作和生活在社会大环境中,其职业道德受到社会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会计信息失真,假账盛行也就不足为怪了。

5.监管部门措施不奏效

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权责利界线不清,监事会、独立董事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内部失控现象十分严重;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外部监督虽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目前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6.惩恶扬善办法不给力

会计违法做账虽然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但行为败露后,司法介入欠缺,对会计当事人以及指使违法做账的单位负责人的处罚力度不够,致使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而会计违法做账带来的收益又有可能呈几何级数放大。在“败露成本”与“机会收益”间比较,作为“经济人”,后者诱惑难挡,企业愿意铤而走险,便不难理解。

三、对策

找出问题是前提,分析原因是途径,研究对策是目的。为了使“账”由错误变为正确,必须从建账、记账、对账、结账、查账、调账等方面入手。

1.建账,奠定基础

建账,是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制度规定,以及企业具体行业要求和将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情况,确定账簿种类、格式、内容及登记方法。

2.记账,一丝不苟

记账,从广义讲,就是随时间先后,所有发生收付、进出变化连续记录起来,供记录者翻阅查看了解。具体讲,有出纳金钱记账,仓库物资记账;有会计资本结构的复式记账,这种记账有分类账簿和各种配套报表。出纳和仓库的记账是单一账户或账本记账,只有本身的账簿,没有报表。

3.对账,准确无误

对账,就是核对账目,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为保证账簿记录正确可靠,对账簿中的有关数据进行检查和核对的工作。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结账,明白清楚

结账,是在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对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日结账,对其他账户按月、季、年结账。

5.查账,强化监督

查账,是以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制度规定等为依据,采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业、单位的会计档案进行审查,以确定其经济业务合法与否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通过查账,可以促使企业正确地组织财务收支,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使企业遵纪守法。同时通过查账还可以揭露那些贪污舞弊、、偷漏税款、行贿受贿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并对违纪者予以查处。

6.调账,有错必究

在经济生活中,一般指的是会计处理的一个内容,即调整账务以达到预期的或规定的结果。如:某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或税务稽查后对本企业会计账务的进行调整(包括收入、成本调整,年度审计后调整等)。

四、结语

“账”是人做的,要解决“账”的问题,就要解决人的问题。只有大力抓好教育培训、法制约束、奖惩严明,树立起社会正气,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使“账”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邓钠.商业银行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分析及防治[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5).

[2]张文祥.信息系统环境下审计风险的特征与控制对策研究[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5,(11).

[3]陈辉军.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工作的影响[J].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21).

外账会计和内账会计范文第3篇

(1)会计建账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建账审核已成为会计责任单位的行为习惯,但小规模纳税人以上的各类企业点多面广,多未规范建账;必须培育会计服务市场,以单位委托会计记账机构记账为基础推进建账监督管理。2008年6月始,红安县财政局在广泛调查、认真研究的基础上, 在全县全面推行会计建账监督管理, 以县政府文件形式出台《红安县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纳入建账监管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有限责任公司或小规模纳税人以上的各类企业,所实行监管的账簿包括单位总分类账、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具体执行过程中, 红安县除设置一系列审核程序、分类别登记录入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外,还创造性地设制了《会计建账监管账簿启用表》, 该启用表除具备一般启用表规定的格式外,用文字表述的形式明确了会计建账监管的目的和要求,同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办理年检登记、纳税评估信用评价中,各执法执纪部门在监督检查中,除执行本部门相应的各项规定外, 还均应以建账审核的会计账簿为依据。推行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的当年, 红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建账监管率达到100%, 这些单位在第一个会计年度终了后通过会计管理局的有力督导,会计账簿的结旧转新继续办理建账审核手续的仍达到100%,至第二个会计年度终了的2010年初,建账监管已在各行政事业单位深入人心,取得共识, 年度结转新账必须办理建账审核的行为习惯在会计主管人心目中初步形成。 但是,建账监督管理这一会计管理的工作措施在一些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特别是企业这个层面没能得到很好的落实。在企业这个层面,红安县有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之分,所谓规模以上企业,无论其所有制形式如何,一般都有较为规范的财务核算,故这些企业落实建账监管较好(亦达到80%), 真正没能得到落实的是那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和社会团体、 中介机构,这些单位普遍未能设置会计机构,谈不上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有少数虽指定了会计人员,但其会计人员一般不具备从业资格、只是计算或保管单位财物。

实行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最基本的目的是防止单位账外设账,确保一本账,对于行政事业性的单位而言,可以有效控制支出的浪费,对于企业性质的单位而言,可以有效防止税收的流失。 对于规模小、会计基础条件差的单位,促使其建账并实行建账监管的最佳途径是(单位)委托会计记账机构记账。 目前,红安县尚无一家会计记账中介机构。 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倡导、支持会计服务社会中介机构的产生, 培育会计服务市场。

(2)建账监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总体上看形式上比较张扬,内容上比较脆弱,必须以建账监管为载体,不断丰富财政会计管理内涵,推进会计管理工作规范。红安县的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首先,这种管理模式有力地切断了会计信息失真的最直接也是最基本的后路――账外设账和擅自改动账簿,建账监管犹如一颗管用的钉子将单位会计账簿牢牢地限制在“一本账”、“规范账”上,建账监管的初衷正在于此。在建账监管的前提下,单位会计工作中长期存在的责任主体不落实、制度执行不到位、账簿设置不严格、支出凭证不充分、会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真实、会计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改观,财务管理得到加强。同时,“建账监管”给了会计管理部门一个很好的操作平台,密切了会计管理部门与各会计责任单位的工作关系。然而,从总体上看,会计建账监督管理还停留在形式上,形式上一些部门单位的会计账簿都加盖了会计管理部门的专用印章并实行了年度登记备案,内容上的规范、有序却主要靠的是“单位自觉”,尽管单位“账外设账”、“整体假账”的行为因此不易产生,但建账监管也仅仅停留在建账登记层面,管理监督乏力,未能有效利用建账监管工作平台更深地切入具体的会计管理工作。

以笔者多年来从事财政工作的体会,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模式是财政管理会计工作一种合法、务实、良好的制度创新,给予了管理部门与管理单位之间有效的操作平台,使会计管理工作有了一个更好的切入点。因此,财政部门应以会计建账监管为载体,不断丰富管理内容,推进会计管理工作规范。首先,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的接旧转新账簿审核中,不仅要审核账户余额,还要考查各科目余额的形成过程,从而既能及时纠偏,又能基本了解各单位会计工作状况和财务管理情况。其次,在建账监管的前提下, 按照会计法规制度的要求,实行专管员负责制, 经常性地开展会计工作检查,切实改变建账与监管分离、只登记不监督的状况,对纳入建账监督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基础性问题负起一定的责任。第三,围绕规范建账、规范运行的工作目标,狠抓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分部门、分行业定期组织单位间开展“晒账”等活动, 互评互审互学,让账务公开、财务透明逐步成为一种公共意识。此外, 为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严肃财经纪律,财政部门可以以建账监管管理模式为契机,在深入调查, 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出各地方的财务会计管理监督考核办法,在每个年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其监督考核的内容包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各项政策执行情况、“三公支出”情况等。可结合每年度的会计法执法大检查活动,对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以强化对单位审计、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出纳的职能职责要求。

外账会计和内账会计范文第4篇

注册会计师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应重点审查哪些账户,需结合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对账户进行分类。账龄越长,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就越小,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就越大。应收账款金额越大,对会计报表越重要,就越应该重点审查。注册会计师在具体操作时,可将全部应收账款账户划分为正常账户和非正常账户两类,其中:正常账户包括1年内借贷方发生额正常、仅有借方发生额或仅有贷方发生额的账户;非正常账户包括当年无发生额即账龄在1年以上的账户。注册会计师执行替代审计程序时,应根据不同性质的账户,确定不同的审计重点,以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一)正常账户的审计重点

1.借贷方发生额正常的账户。对于这类账户,注册会计师抽查时,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可以适当高一些,关注重点包括:销售与收款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账户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原始凭证的合法合规性;账户期初余额加减借贷方发生额与期末余额平衡关系的正确性等,并将审验过程详细记录于替代程序审计表。如果能够满足注册会计师专业判断可接受的风险程度,就可以确认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

2.仅有借方发生额的账户。对于这类账户,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客户是否是为增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而采取的赊销策略。如果是,则应重点关注欠款是否仍在信用期,对方的信用标准(品质、能力、资本、抵押和条件)是否符合赊销政策规定,对方是否享受现金折扣政策等。如果不是,对此说明客户的商品可能滞销,可能为了减少库存而赊销,可能会形成坏账。注册会计师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必要时,可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3.仅有贷方发生额的账户。应收账款只有贷方发生额,相当于客户的预收账款,注册会计师对于此类账户需要审查相关合同、协议,并结合存货审计,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已将存货发出,而未确认收入,偷漏税款等。如果存在以上的情况,需提请客户进行调整。若客户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应考虑是否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二)非正常账户的审计重点

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贷方余款,对方会催促结算,一般不会长期挂账,即使有,所占比例也非常小,根据重要性原则,不予考虑。本文所述的应收账款非正常账户均指账龄超过1年的有借方余额账户,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对到期的应收账款,客户是否及时提请对方依约付款;对逾期的应收账款,客户是否采取多种方式催收;对重大的应收账款,客户是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等。

2.客户是否在年度终了组织专人全面清查应收账款,债权是否清晰,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3.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要注意如下内容:是否取得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是否取得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或政府责令关闭的文件资料,是否取得已经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的债务人用其财产或者死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无继承人的相关法律文件,是否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等,作为确认坏账损失的依据。

4.坏账损失是否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坏账损失财务处理意见是否按照程序提交股东会、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权力机构审定。

5.对逾期3年应收账款处理的坏账损失,是否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

6.客户处理的全部应收账款坏账,是否已在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中充分披露。

二、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的主要方法

(一)通过审查期后的收款予以证实

年报审计的高峰集中在每年的3、4月份,上年度正常的应收账款,到注册会计师审计时一般能够收回。注册会计师应选择外勤结束日前一两日,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收账款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对账单,若款项已经收回,则可为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的存在或发生等提供证据,即使债务人未回函,也可确认其金额。

(二)通过追查债权的相关文件资料,核实交易的确凿发生

1.从原始发票追查至会计记录。注册会计师选择资产负债表日金额较大的账户,找出其销售档案,检查定货单、销售单、信用评估报告、销售合同、销售通知单、销售发货单和销售发票等,重点审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越权批准行为,信用政策和销售政策的执行是否符合规定,超出信用政策和销售政策规定的赊销业务是否实行集体决策审批等。如果顺查以上资料形成的证据链能够相互印证,销售与收款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且得到一贯执行,也可确认应收账款的会计记录和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数额。

2.从相关会计记录追查至合同、订单。注册会计师从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明细表中选取金额较大的客户,自应收账款明细账追查至记账凭证、销售发票、销售通知单、销售合同、信用评估报告、销售单和顾客订货单等,为验证交易和事项发生过程的正确性提供证据。如果逆查以上资料形成的证据链能够相互印证,也可确认应收账款的会计记录和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数额。

三、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非结算债权在应收账款中核算。例如:一些客户将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账户反映的内容计入应收账款,造成核算不真实、不准确,会计信息失真。

(二)粉饰会计报告,虚挂应收账款。例如:一些客户特别是上市公司,为粉饰会计报告,编造销售合同,虚构销售业务,虚挂应收账款,或者把不符合销售实现条件的作销售处理,虚增收入和应收账款。

(三)长期投资在应收账款中核算。例如:一些客户为隐匿投资收益,把长期投资纳入应收账款核算。在收到投资收益时,直接冲减应收账款以达到偷税之目的,或者直接将投资收益转存“小金库”进行非法活动或舞弊。

外账会计和内账会计范文第5篇

[关键词]风险建账风险风险控制

作为舶来品的“风险(risk)”一词,据艾瓦尔德(Ewald)考证,其源自意大利语risque,最初被理解为客观存在的危险,表现为自然现象。但是,现代人对风险的理解及其控制,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统计学、精算学、保险学、人类学、社会学等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对风险及其控制从自身学科出发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发表了许多有益于我们研究风险、控制风险的宝贵经验。但从笔者掌握的现有文献资料看,尚未见到有从会计学角度对建账风险及对建账风险进行合理控制的研究成果。基于此,笔者结合自己的学习和思考,对建账风险及其控制对策进行了初步探索。

一、建账风险的概念

“风险”被引入经济学范畴后,它的意思已不再是当初的“遇到危险”,而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或一定的条件下某个特定的主体由于遇到一件经济事件给自己造成破坏或损失的可能性或概率。风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风险是指风险的不确定性,其产生的后果可能给特定的主体带来损失、收益或者既无损失又无收益;狭义的风险是指风险的可确定性,其产生的后果只能给特定主体带来损失、不可能给特定主体带来利益,只是其带来损失的大小具有不确定性。

笔者认为,建账风险可定义为由于会计主体在建账时给自身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或概率。建账风险属于广义的风险,建账可能给会计主体带来损失、收益或者既无损失又无收益。建账不及时、不规范,会计主体可能会受到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处罚,单位所有权人将无法准确、及时对单位的投资、融资进行决策。建账及时、规范,会计主体不但可以比较方便地得到税务主管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及可以方便地享受税法规定的其他优惠,而且可以方便所有权人准确、及时对单位的投资、融资进行决策。

二、建账风险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分析

任何依法必须设立账簿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单位、需要建账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在设立之初,必须任用有上岗证的会计人员,根据国家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的有关要求,考虑到自身所处行业的特点,并结合自己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需要,购置所需的账簿或财务软件,建立账务系统。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建账。

概括地讲,建账风险有会计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及其他风险(比如:干部损失风险)四类。

会计风险,是由于建账导致的不能及时给会计报告的使用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信息而给单位自身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财务风险,是由于建账导致的不能及时给单位所有人提供赖以进行投资、融资决策的准确资料而给单位自身造成损失的可能性。税务风险,是由于建账导致的不能及时给税务主管机关提供真实、完整的纳税申报资料(包括会计报告、其他会计信息及税务部门需要的其他纳税申报资料)而给单位自身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其他建账风险,是由于建账原因而给单位自身造成损失的其他可能性,比如:干部损失。建账风险虽然有以上不同种类,但它们时常是相伴相生的。

下面结合建账风险的形成原因,进一步阐明上述风险,并说明它们之间的关系。

笔者将建账风险形成的原因总结为以下四种情形:不建账,不及时建账,私设会计账簿,做成了糊涂账。

“不建账”,会给单位造成会计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及其他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依据这些法律,单位不建账的话,将不得不接受财政机关、税务机关的处罚;此外,单位的投资人将无法根据单位的现金流信息准确、及时地进行和调整投资、融资决策,这样,单位陷入较大的财务风险之中。一个不建账的单位,将无从考核其管理层的业绩,单位的内控制度也将无法生效。单位内的舞弊将不可能不存在。这将给单位造成其他损失,比如:干部损失。

“不及时建账”,突出表现为给单位造成税务风险。虽然会计法第3条规定各单位必须建账,但并未明确建账时限。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恰恰是依据这一条,税收征管法的配套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账簿。”不及时建账,税务机关可以对单位的直接处罚依据为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即: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单位在申请办理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涉税事务时,将遭遇巨大困难,给单位造成损失。当然,不及时建账,同样可能给单位造成财务损失,因为银行等债权人无法知晓单位的经营状况和成果,是不会与单位合作的。

“私设会计账簿”,就是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另设一套账,即“账外账”,搞“小金库”。这种建账行为是违法的,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巨大。小金库的收入主要有两类来源:一是隐瞒不申报的应纳税收入(尤其是取得的现金收入),二是通过虚列的成本费用支出套取出现金。小金库的支出去向主要包括:小集体的福利、贪污行贿的资本。小金库的管理不可能透明、公开,往往批准动用小金库资金的仅有一人,管钱的和管账的也为同一个人。

“私设会计账簿”使一个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仅能根据“大账”(即法定账簿)对外反映。投资人将无法准确掌握企业的真实状况,尤其无法根据现金流量表信息进行投资、融资决策。国家税基受到严重侵蚀。一些干部卷入腐败的旋涡。“私设会计账簿”,将置单位于会计风险、税务风险、财务风险及其他风险之中。会计主管部门处罚“私设会计账簿”违法建账行为的依据是“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它不但要给单位以经济处罚,同时要给责任人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税务主管部门处罚“私设会计账簿”违法建账行为的依据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它不但要给单位经济处罚(包括追缴应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处以应缴税款50%以上至5倍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卷入贪腐旋涡的硕鼠,将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做成了糊涂账”同样会给单位造成损失。一些新办企业在设立之初一时无法找到既精通财税政策又知晓企业内部经济业务及行业特点的财会人员,建的账运行一段时间就乱成糊涂账(许多中介推出了专门替人理账的业务,据说生意较好)。乱了的账可以请高人理清,但根据乱账作的决策又如何理清,根据乱账计交的税费又如何理清。可见,乱账是造成单位损失的又一建账行为。

三、建账风险的防范原则与控制对策

为了防范建账风险,必须明确建账原则。只有依照建账的一般原则建账,各单位才能合理控制建账风险,才能降低直至消灭建账损失。这是防范建账风险的基本原则。

建账的一般原则,应包括:依法原则,全面系统原则。

所谓依法原则,就是各单位必须按照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置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不允许不建账,更不允许在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另外建账。

所谓全面系统原则,就是:各单位所设置的账簿要能全面、系统地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为单位投资人、经营层及财税主管部门提供所需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材料。同时,要结合各单位生产经营和经济业务的特点,使设置的账簿能够反映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貌。

为了将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之内,各单位必须采取三个对策,以明确:用什么思想指导我们建账,用什么样的人担纲建账工作,用什么制度考评我们的建账。

(一)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诚信建账

既然建账工作会给单位造成诸多风险,可能给单位带来的损失不仅包括经济资源,还可能包括宝贵的人力资源。为此,一个单位的决策层必须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用诚信建账的思想指导各单位的建账工作,而不能要求会计人员私设会计账簿,进行会计舞弊,搞贪污、行贿。

(二)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规范建账

建账工作,说起来简单;其实,并不容易。单位设立之处,可能由于知名度不高,一时招聘不到具有较高会计、税务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水平的人才;也可能由于知名度太高,找到了政策水平非常高、却动手能力欠缺的高才生,由于其不了解单位所在行业的特点和单位具体的核算要求,把账作乱了,成了一本糊涂账。各单位必须通过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任用既精通会计、税务理论又不眼高手底的人,按照会计法、会计制度、税法的要求,才能及时、规范建账。

(三)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考评建账

为了考察、评价单位的建账,单位所有权人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定期检查账目;单位更应该按照内部治理的需要,在董事会下直接设立内部审计结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考评,作到防微杜渐,不断把已建账维护好。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商业出版社,1999

[2]何永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条文讲解及实用规范.改革出版社,1999

[3]温亚丽,会计主管操作实务:建制、建账、核算、管理,企业管理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