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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胜古迹的对联

名胜古迹的对联

名胜古迹的对联范文第1篇

河南周口关帝庙石坊:

上联:做好人行好事

下联:说好话读好书

乾隆题正阳门关帝庙:

上联:作镇统元居五岳之长

下联:资生合撰妙万物而神

关帝庙戏台:

上联:匹马斩颜良河北英雄丧胆

下联:单刀会鲁肃江南文武寒心

杭州西湖三潭印月:

上联:明月自来去 绕廓荷花三十里

下联:空潭无古今 拂城扬柳一千株

杭州西湖秋月:

上联:佳景四时,最好秋光何况月

下联:静观万物,欲平天下有如湖

浙江普陀山:

上联:兰若即清,竹林亦静

下联:诸天不老,大地皆春

眉山三苏祠:

上联:萃父子兄弟于一门,八家唐宋占三席

下联:悟骈散诗词之特征,千变纵横识共源

黄鹤楼太白亭:

上联:揽胜我长吟,碧落此时吹玉笛

下联:学仙人渐老,白头何处觅金丹

成都武侯祠:

上联:心悬八阵图,初对策,再出师,共仰神明传将略

下联:目击三分鼎,东连吴,北拒魏,常怀谨慎励臣躬

武当山:紫霄宫:

上联:跣足云为履 游三界 踏破真空 佛号西方无量

下联:披发天作冠 荫九州 覆冒实境 道称北极至尊

山西五台山:

上联:有福方登圣贤地

下联:无缘难入解脱门

江西南昌滕王阁:()

上联:兴废总关情,看落霞孤鹜,秋水长天,幸此地湖山无恙

下联:古今才一瞬,问江上才人,阁中帝子,比当年风景何如

眉山三苏祠:

上联:拜堂堂父子,三君文章与北宋争传,中原雄视无他手

下联:看滚滚江流,一代人物是西川特出,山水英奇在此眉

普陀山:普济寺:

上联:大慈悲能布福田 曰雨而雨 曰旸而旸 祝率土 丰穰长使众生蒙利乐

下联:循善信愿登觉岸 说法非法 说相非相 学普门 功德只凭一念起修行

九华山化城寺大雄宝殿:

上联:九华山十八罗汉来五台 大小二乘三心一静六根圆满四大皆空

下联:七巧板三四拼图造百画 万千一把五颜六色十窍九通双优在手

江西玉笥山:

上联:汉武大帝威仪南巡,恰逢上苍降玉笥,这座玉山从此留美名

下联:闲人雅士简朴畅游,正值大地复葱茏,此方净土因圣透灵气

眉山三苏祠:

名胜古迹的对联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文化遗产;刑法保护;名胜古迹;档案;

国防文化遗产

我国是世界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大国,也很重视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刑法保护。我国《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四节专设“妨害文物管理罪”一节,设置了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倒卖文物罪,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等8个文物犯罪的罪名以及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等2个档案犯罪的罪名。此外,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了走私文物罪,在第九章渎职罪中规定了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从上述12个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刑罚配置看,刑罚种类较为齐全,以自由刑为主,主刑和附加刑兼顾。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八》,走私文物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以及盗窃珍贵文物的行为均废除死刑,刑罚配置更加合理。

我国虽然建构了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刑法保护体系,但并不完美。最大的问题在于,纳入刑法保护的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范围过窄,主要限于文物和国有档案,而文物的范围也仅限于以下范围: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反观法国,其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对象由国家所有的历史古迹延伸至私人所有的历史古迹、艺术品、自然古迹、景观,再进一步扩展至自然遗产和考古遗产,并对历史古迹连同其周边环境予以整体保护。美国量刑委员会于2001年1月开始制定并于2002年11月生效的“文化遗产犯罪量刑准则”,更是直接以刑法扩大了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保护范围,认为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应包括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财产和资源、考古资源、文化项目、具有纪念意义的场所(如纪念碑、纪念馆)、文化资源等等。它不仅体现历史文化,而且体现现存文化。美国的此一做法,值得借鉴。另外,我国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犯罪的量刑制度也应改进,《刑法》应对“情节较轻”、“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后果严重”等作明确的规定,设立权威的可操作性标准。

一、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立法重构

我国《刑法》第324条第2款规定了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加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可以是间接故意)。该罪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与故意损毁文物罪关联密切,均属于规制侵害文化遗产的犯罪。但是两罪是不同的罪,区别在于两罪所侵犯的对象不同,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对象是可以移动的珍贵文物以及不可移动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侵害的对象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此外,犯罪成立的标准也不同。对故意损毁文物罪而言,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损毁文物的行为,便可成立犯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行为则是“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立法,问题多多,亟需重构。“名胜古迹”一语本身,就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有学者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条规定之精神,名胜古迹是指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并被核定为全国或者地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风景区或与名人事迹、历史事件有关而值得后人登临凭吊的胜地和建筑物”。笔者对此一说法,抱有异议。第一,名胜古迹不是靠法律界定的,竟是靠某法条精神揣测的?第二,被核定为全国或者地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风景区属名胜古迹。据笔者所知,即便是世界文化遗产,也未必会被核定为“风景区”。那么,严重破坏世界文化遗产原真性和完整性的行为也不能治以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吗?第三,“胜地”和“建筑物”的用语,太过空泛。核定主体是谁?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抑或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

基于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立法的缺陷以及完善文化遗产的刑事保护的需要,笔者主张把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改为故意侵害文化遗产罪,以与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立法更为协调。故意损毁文物罪是特殊罪名,保护的是珍贵文物以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等特殊文化遗产;故意侵害文化遗产罪是一般罪名,保护的是一般文化遗产。

比如,文化景观是我国一类突出的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哈尼梯田是其典型代表。哈尼梯田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元阳县,分布于滇南红河南岸哀牢山南段。哈尼梯田所拥有的森林一村寨―梯田――水系的“四素同构”的生态与环境特性,形成了人与自然独特的立体生态关联系统,反映了哈尼族在特定的高山峡谷的地理环境中,经过独特的生活方式和经济方式,与自然达成的和谐关系。如果行为人采用结构体系改造的方法,破坏这一极具审美价值的稻作文化景观,尽管社会危害性严重,恐难适用故意损毁文物罪或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至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由于要求具备“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的客观要件,亦难适用。当此之际,适用故意侵害文化遗产罪来予以惩治,则是相当便利。

故意侵害文化遗产罪的刑罚配置,应求精密。可区别“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节,分设两档法定刑。对情节的判断,可采行价值考量、特别的地址和资源的考量、犯罪过程中使用危险武器或爆炸物的考量、犯罪历史的考量等标准。

考察国内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破坏事件,如龙门石窟保护区建设大面积别墅项目、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都江堰水利工程上游大坝工程、武当山遭人为火灾尽毁等,这些严重后果的造成,多为过失所致,而刑法增设过失侵害文化遗产罪也确有必要。我国《刑法》既然设有过失损毁文物罪,也应增设过失侵害文化遗产罪。

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立法完善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325条的规定,自然人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本罪的设置,体现了国家公权对文物私权的合理干预,也是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刑法保护网络的重要一环。

名胜古迹的对联范文第3篇

一、宗教文化对旅游业的影响

宗教文化不仅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有特色的、有吸引力的人文旅游资源,极具旅游价值,宗教文化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有利于形成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开拓新的旅游市场,吸引游客,对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各种宗教信徒总数约占世界人口的60%以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以朝圣、做弥撤和烧香拜佛、考察研究为主要内容,因为虔诚的和强烈的求知欲望都会转化为旅游动机,世界上一些著名的宗教圣地如沙特阿拉伯的麦加(伊斯兰教克尔白圣殿)、耶路撒冷(基督教耶稣圣墓教堂、伊斯兰教阿克萨清真寺、犹太教所罗门圣殴)、伯利恒(犹太教古以色列大卫王的故乡、传说中耶稣降生之所)、意大利罗马、梵蒂冈(世界天主教的中心)都成了国际旅游业发达的地方。

中国宗教种类齐全,既有土生土长的宗教如道教;也有外来宗教如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等;更有受外来宗教影响而产生的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宗教如明教、白莲教等。仅国务院公布的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各种宗教名胜古迹就有150多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与宗教有关的名胜古迹共有3000多处。丰富的宗教文化资源吸引了海内外信徒、专家学者和一般游客。佛教文化对中国有着深刻的影响,并逐渐形成了适应中国国情的佛教教规、礼仪和宗派,留下了许多著名的寺院、石窟和佛塔,其数量之多、艺术之精、历史之久是中外驰名的。1987年国务院公布的汉族地区全国重点佛教寺院就有142座。丰富的佛教文化具有同一性中的差异性、特殊性:如同是佛寺,五台山的宏伟建筑与九华山的民舍构造就各具一格;同为雕塑,山西云冈的石雕和天水麦积山的泥雕、泥塑就表现出两种不同的艺术技巧。如果进一步分析的话,则会发现佛教的三大建筑都会因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宗派和不同的地区而显示出不同的风采。

再以被奉为道教崇拜的神--妈祖为例,每逢妈祖诞辰(农历三月二十三日)湄洲祖庙内外人山人海,香火鼎盛,各地游客纷至沓来,以台湾最为突出,总要抬着妈祖像回来探亲、进香还愿。

当然,由于的不同,宗教派别的差异,全世界的宗教信徒都有自己向往的圣地,在宣传招徕过程中,应当有针对性,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根据宗教文化的特点,丰富旅游商品,增收创汇是我们应当重视的。如出售各种宗教纪念品,佛教的木鱼、进香袋、数珠、雕像,提供斋饭;道教的“八仙过海”、“福禄寿三星”画幅、介绍宗教名胜古迹的书籍。以佛教胜地普陀山为例,其针对游客的类型、特点,结合本地的实际,出售各种各样反映普陀山风貌的图像和以观音菩萨为主的佛像,发挥了独特的优势,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利用宗教节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随着宗教文化的传播一些宗教节日,由于符合人们心理要求,不仅是信徒的节日,也成了民间流行的节日。基督教的圣诞节、复活节等流行全球,傣族的浴佛节(泼水节)、伊斯兰教的古尔邦节也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其新奇感和神秘感颇具魅力。

宗教音乐艺术以其深邃淡泊的旋律、独特的风格吸引了人们,特别是佛教音乐、基督教的圣歌圣乐都深受信徒的欣赏,成为举行宗教仪式和欢庆宗教节日必不可少的内容。

宗教文化也可以通过间接的形式影响旅游业的发展。宗教文化中的许多人物、故事和传说非常生动,被搬上了电影、电视和文学作品并广为传播。如《西游记》中的观音菩萨,唐僧取经的故事和一些风景名胜如火焰山等,《八仙过海》中的道教名山、故事都随着电视、小说的传播而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并激起一些潜在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电影《少林寺》的上映,使其成为广大武术爱好者和旅游者必到的地方。

宗教文化对旅游饭店也有一定的影响。根据旅游市场的需求显示出准备投资的饭店以某一国家或某一者占到相当大的比重时,那么投资的饭店必须有相适应的设施及膳食供应,绝对不能对客人的和风俗匀惯有所违反和触犯。所以,在一些有宗教名胜古迹的地区应投资建造符合宗教规定的饭店或房间。如果在清真寺附近投资建饭店接待伊斯兰教信徒,而饭店没有专门供应牛羊肉的膳食设施,也会引起客人的不满。总之,针对不同的游客,应提供相应的接待服务。如对穆斯林来说就不能提供由猪肉制作的菜肴;对佛教信徒就应设斋饭;逢“佛成道节”应提供腊人粥;基督教圣诞节时应制作圣诞树,举办圣诞晚会,分送圣诞贸卡等小礼物等等。

宗教文化不仅对硬件--饭店设施有影响,而且对软件--管理与服务也有要求。在承担接待宗教信徒任务的饭店中,员工应具备丰富的宗教文化知识,这样管理者才能针对不同的客人采取、制定正确的接待方案;服务员才能对客人提供满意的服务;导游也才能为客人作更好的导游讲解。

二、旅游业对宗教文化的影响

旅游既是一种经济现象,又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现代旅游是一种大规模的各种文化的交流。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新的旅游市场的开拓,吸引了更多的客人前来游览、朝圣和学术考察交流,这些都有利于宗教文化的传播、交流和发展,对宗教文物古迹也起着保护、修缮的作用。

发展旅游业,就要大力开发旅游资源,其中对宗教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是过去和今后的重要任务。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随着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及有关文物保护法规的颁布执行,许多宗教文物古迹都得到了恢复和维修。如承德避暑山庄、敦煌莫高窟等都置于国家的保护之下;云南的筇竹寺、承德的外八庙、北京的潭柘寺等也修缮一新;有“世界宗教博物馆”之称的泉州也被列为中国第一批二十四座历史文化名城,泉州的许多宗教组织恢复了活动,宗教文化遗产得以整理、传播,文物古迹也得到保护和修缮,重现昔日的风采。由于党和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许多濒临消失或年久失修的宗教文物古迹得以保护和修复,重新发挥了作用,而旅游业的发展,也迫切要求对宗教文物古迹进行保护和开发,经过恢复和修缮的宗教。文化遗产如寺庙宫观,使游客可以身临其境,欣赏各种宗教的文化艺术,增长各种宗教知识,使宗教这一人类传统文化得以继承和传播。而随着海外各种宗教旅游团的到来,为中外宗教界人士提供了许多加强联系互相交流的机会,对宗教文化的传播和学术研究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另外,随着信徒和游客的不断增多,许多人捐赠钱款,为宗教文物古迹的保护和维修提供了大量的资金。

当然,旅游业的发展对于宗教文化不只是起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有一定的消极作用,由于旅游人数的增多,带来了一些人为的破坏和环境污染,如游客在宗教旅游区内乱涂乱刻乱扔东西,大声喧哗,破坏了宗教名胜古迹独有的宁静和超凡的气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也会给宗教文物古迹造成一定的损害。如峨嵋山金顶,198l年旺季时游客蜂涌而上,一些年轻人竞劈床板,扯草垫来烤火;食堂的饭碗也被搞得一个不剩,三天之内,仅金顶一处就造成直接损失一万元。游客造成的火灾使峨嵋金顶被焚于一炬。再如驰名中外的佛教石窟敦煌壁画也由于人数的大量增多,游客的呼吸和汗水所起的化学作用而引起大量剥落,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由此可见旅游业的发展对于宗教文化遗产不只是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有消极的一面,如何防止和消除这些不利的东西,是我们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有的宗教名胜古迹已制定出相应的保护条例,如在宗教旅游区范围内禁止乱扔乱涂乱刻行为;禁止游客烧烤、野炊、砍伐树木;禁止燃放爆竹、烟花;禁止对各种宗教雕塑、壁画摄影;限制游客人数等等都起到了较好的效果。总之,不能“保”了旅游,而“丢”了宗教文化遗产。

旅游业的发展对于宗教文化的继承、传播、交流和研究都起到促进的作用。旅游活动是人们需求层次提高的一种表现,能满足人们求知的需要,通过旅游可以增长人们的宗教文化知识,陶冶性情、修心养性。到宗教名胜古迹的人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不仅有一般游客,更有朝圣者、宗教信徒和专家学者。因此旅游活动的发展也是人们传播了解、探讨和研究宗教文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如古代的鉴真和尚东渡日本传播佛教,明代外国传教土利玛窦来华传播基督教。现代旅游更是一座沟通各种宗教文化交流、研究的桥梁。如来华的游客中,就有大量的宗教信徒、朝圣者和专家学者;有的更组成了宗教文化考察团,而国际上还有专事宗教旅游的旅行社。1991年年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中国与海上丝绸之路”考察活动,他们所到之处,就提出对宗教名胜考察和学术交流的要求;同时也带来了国际上最新的宗教文化信息。通过游览、考察和研讨等活动,促进了各国各地宗教文化的交流和研究。

再者,旅游活动的发展也使得一些宗教节日、仪式、用品、教规、音乐和饮食逐渐地传播开来为人们所熟知和接受。当然,旅游活动的发展对宗教文化也有一些冲击,如一些宗教独有的教规、仪式等慢馒地失去了神秘感和特性,有的甚至变成一种纯商业性的娱乐活动。

三、旅游业与宗教文化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相辅相成、共同发展我们知道,宗教名胜古迹的开发具有保护传插宗教文化和发展旅游业双重意义,对此应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认真执行,严格区分正当宗教活动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活动的性质,不能让非法宗教活动在宗教名胜古迹区内得以进行。

名胜古迹的对联范文第4篇

回眸重庆直辖15年的旅游发展历程,从直辖之初提出以长江三峡、大足石刻、山城都市三大品牌为核心,到如今围绕长江三峡、山水都市、大足石刻、天生三硚、乌江画廊等品牌景区,全面打造多姿多彩的旅游精品线;从直辖之初主要依托长江三峡发展观光旅游,到如今全面转型为以山水都市作核心,以“温泉之都”打造为重要突破的大生态与大文化休闲体验旅游发展追求;从早期主要作为长江三峡的旅游中转地,到如今成为“重庆,非去不可”旅游主题口号引领下的世界十大旅游目的地之一。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重庆旅游》评选出了重庆最美的25个地方。这些“最美重庆”之地,既反映了直辖15年重庆旅游的发展历程与态势,又体现了山水之都旅游亮点的特色性、人气性、发展性与象征性,还支撑了重庆作为“非去不可”的世界十大旅游目的地的根基与依托。

“最美重庆”展现了以“地质奇观,峡谷之邦”、“山水风光,生态美景”为主要特色的新重庆旅游“自然之美”

“最美自然遗产”武隆天生三硚是亚洲最大的天生硚群,呈现出西部山地大域的喀斯特奇观之美,传递出“地心之旅”的磅礴壮美。“最美溶洞”丰都雪玉洞作为世界喀斯特溶洞奇观的极品,由质地极纯的碳酸盐岩构成了洁白如玉、举世罕见的溶洞“冰雪世界”……

重庆堪称世界峡谷之邦,拥有体量与形态各异的山水峡谷是重庆自然之美的一大突出特色。“最美峡谷”巫山小三峡是世界上唯一可乘游船游览的大江峡谷,是在长江三峡核心区中享有极高知名度的峻秀生态美景峡谷。

类型多样、高差各异的山地,发达的水系和湿润而季节分明的气候,构成了重庆多彩的山水风光和生态美景。

“最美历史文化名山”缙云山是国家首批公布的部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最美雪山”金佛山与缙云山又都是重庆最早的部级自然保护区。“最美度假胜地”四面山又有“西界庐山”之美誉,体量巨大的丹霞地貌、湖瀑水景、森林植被组合成了四面山生态美景之绝恋。

重庆还是我国南方面积最大的高山草场分布区域。“最美草场”石柱千野草场,拥有万亩石芽、万亩大棘、万亩柳杉、万亩草场,南国草场风光独具特色。“最美花海”红池坝大草原山花烂漫、蔚为壮观,并相传为战国名君春申君的田园故居,堪称“中华人文山野心灵牧原”。

湿润的亚热带季风气候,众多的山地,孕育了世界同纬度地区不多见的亚热带森林风光。“最美原始森林”九重山森林公园,其浩瀚的林海风光尽收眼底,近年成为重庆人气最旺的山地森林度假胜地。

而“最美湖泊”长寿湖是我国西南最大的人工湖,也是重庆最大的湖泊旅游风景区。

“最美重庆”展现了以“山水胜迹,文化遗产”、“特色街镇,美丽山乡”为主要特色的新重庆旅游“人文之美”

处于中国西部“江山要地”的重庆,山地名胜古迹、陪都抗战遗迹、红色传奇胜地构成了重庆历史古迹、文化遗产之美的突出特色。

石窟晚钟,大足绝响——“最美文化遗产”大足石刻引领了重庆历史名胜古迹的人文之美。“最美古建筑”忠县石宝寨是长江沿岸孤峰拔起的“世界第八奇异建筑”,也是我国现存体积最大、层数最多的穿斗式木结构建筑。“最美古栈道”大宁河古栈道有神秘莫测的“绝壁史诗”之称。“最美古刹”华岩寺其规模、藏品、文化底蕴、风光景致都名列重庆古刹首位。

“上帝折鞭处”的“最美古战场”合川钓鱼城,诞生过两位伟大革命家的“最美故居”杨闇公、杨尚昆旧居、“最美街道”中山四路,见证了重庆作为影响世界历史的抗元要地、抗战名城、统战名城、红岩名城的传奇英雄名城历史。

重庆众多的特色古镇是地方传统建筑、民俗文化和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最美古镇”磁器口是在大都市核心区内硕果仅存的千年民俗古镇,也是老重庆山城风貌的缩影、重庆人气最旺的旅游古镇。

“最美重庆”展现了以“山水名城,直辖新貌”、“山水胜景,温泉之都”为主要特色的新重庆旅游“时尚之美”

“最美地标”解放碑位于重庆的CBD,从抗战胜利记功碑到人民解放纪念碑,纪录了重庆作为二战名城与历史名城不老的传奇。

以“最美温泉”柏联SPA温泉为代表,以“五方十泉”为核心支撑的重庆“中国温泉之都”建设,引领了重庆休闲旅游与休闲生活时尚之美的追求。

“最美重庆”展现了以“乡土风情”、“民族风情”、“山水风情”、“都市风情”交织交融为主要特色的新重庆旅游“风情之美”

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导的“最美民歌”啰儿调、“最美风俗”铜梁龙灯、“最美土特产”涪陵榨菜等,体现了直辖后大重庆浓郁的特色乡土与民族风情之美。尤其是啰儿调“太阳出来喜洋洋”海内外广为流传、脍炙人口,引领了渝东南浓郁的民俗民族风情之美。

综上所述,25个重庆最美之地,既立足于了新重庆的特色优势旅游资源开发基础,又体现了重庆直辖15年来旅游开发的新趋向、新亮点,反映出重庆旅游的特色:资源美、文化美、建设美与发展美。尤其“激情的山水名城,浪漫的温泉之都”的山水名都之美,“壮丽的长江三峡、峻秀的乌江画廊”的神奇江峡之美,“精美的大足石刻,奇绝的岩溶天地”的世界遗产之美,标志了重庆旅游发展至今最突出、最核心的特色以及方向与成就。

重庆堪称是一个最富江山风情特色魅力的大都市。乡土与时尚的交织,大都市与大山水、大山乡、大生态、大民俗的交织,构成了“江山重庆,风情大都”以及“世界最美风情山水大都旅游目的地”的特色根基。

面对重庆直辖市未来旅游发展的巨大空间,只要你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尤其是拥有发现美的心智,大重庆的山水人文胜境定会让你美不胜收。衷心期待深蕴风情万种的重庆,能成为海内外游客都可寻找到令自己非去不可的最美之地的所在!

“江山大域,风情大都”——最美重庆,非去不可!

最美重庆榜单TOP25

最美地标:解放碑

最美自然遗产:天生三硚

最美文化遗产:大足石刻

最美古战场:钓鱼城

最美峡谷:巫山小三峡

最美古栈道:大宁河古栈道

最美古镇:磁器口

最美古刹:华岩寺

最美古建筑(群):石宝寨

最美故居:杨闇公、杨尚昆旧居

最美街道:中山四路

最美名山:缙云山

最美原始森林:九重山国家森林公园

最美草场:千野草场

最美度假胜地:四面山

最美露营地:梦幻谷

最美花海:红池坝

最美雪山:金佛山

最美湖泊:长寿湖

最美溶洞:雪玉洞

最美温泉:柏联SPA温泉

最美乡村:金凤镇九凤村

最美民歌:啰儿调

名胜古迹的对联范文第5篇

章太炎是我国近代著名的国学大师、书法家和革命思想的传播者。由于太炎先生对文字学有着深厚的功力,其书法中所表现的文化内涵与书写技巧是一般书家所不能比拟的。尤其是他的篆体书法作品,韵味古朴,结体奇特,上达商周金文古籀,下通秦汉诏版缪篆,结体中既有新意,又不失“六书”之法。由于太炎先生对中国文字的结构熟悉之极,使得他在经营书法作品的章法时得心应手。结体布局需要紧密时,就加强文字笔画的繁复性,使之密不透风;行文章法需要疏朗时,就减少文字笔画的次要部分,使之疏可走马,如此就加强了书法顾盼呼应的效果,这是真正的文字学家才能写出来的书法作品。现代书法家沙孟海在评价章太炎书法作品时说:“单就篆学而论,以许慎的《说文解字》为依据,点画的增减,偏旁的去留,都是极讲究的,从来不苟且着墨。”说太炎先生书法“不苟且着墨”,我认为还有一层意思,就是他在书法作品中对文字假借和对文字结构的处理(即对文字笔画的增减)都遵循一定的法则,而不是想当然地增减与假借。当然,太炎先生的篆体书法也不仅仅是以《说文》为依据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说文》与三体石经同为小学大宗。”(《章太炎书信集・与于右任书》)可见,除《说文》以外,金文、简牍、碑拓都是他研究文字、使用文字的工具。

这副对联的上联“诗题史籀岐阳鼓”,是说古人在诗歌里题赞了史籀所书写的“岐阳鼓”。“岐阳鼓”即“岐阳石鼓”,这是对早年出土于陕西岐州(今陕西凤翔南)之南10面鼓形石碣上文字的称呼,因其文字刻写在鼓形石碣上,故通常称其为“石鼓文”。又因其文字内容一般认为是记述了周宣王狩猎之事,又被称为“猎碣”。由于石鼓上的文字记述了周宣王的事迹,前人推测石鼓上的文字应为周宣王的史官“籀”所书,故也有称此石鼓为“史籀之书”的。而有一些人更扩大地将战国以前的大篆体文字均称为“籀书”。《石鼓文》出土较早,在唐代就有拓本流传和诗歌之赞了,如唐代诗人韩愈的《石鼓歌》中就有“张生手持《石鼓文》,劝我诚作《石鼓歌》”。唐代诗人韦应物的《石鼓歌》也有“今人濡纸脱其文,既击既扫黑分明”之句。宋代诗人坡也作有《石鼓歌》,诗中有“忆昔周宣歌鸿雁,当时籀史变蝌蚪”等句。由此可见,《石鼓文》是古代文人十分重视的文字资料。

下联第3、4两字十分难于辨认。根据这两字的形态、结构,我先以为是“汜胜”=字。“汜胜”为人名,与上联的“史籀”人名正好相对。但“汜胜”与下面“湖水船”似乎关联并不甚密切,想太炎先生用典也不会如此轻率。所以,心中一直忐忑不安,总觉得“汜胜”释读得不够周妥。适逢戊子春节友人聚会,我出示此二字相质询,虽未能明确释出二字意义,但同道的提示却给了我许多启发。归舍我即翻出章太炎先生其他书法资料与此联文字细细对照,又结合上下联的字意及语言环境,终于考出下联此处应为“范乘”二字。“范”字在此处省写上部的草字头,这是太炎先生常用的省减手法,也见到其他书法家曾经使用过。而“乘”字则稍难释读,起初释为“胜”,是因为篆书体“胜”字的右旁写法与此处写法较为相似(《六书通》上有几个“胜”字的写法即与之相近),似乎此处又是省减了左边的偏旁。但检《中国人名大辞典》和《二十五史人名索引》,并未见与下面“湖水船”内容相符合的“范胜”人名。在《中国书法鉴赏大辞典》所展示章太炎先生的对联中,有一联为“城上墨云呈胜气,眉间黄色见归烟”,上联有一“胜”字,写法显然与此处不同,但上联第3个字却引起了我的注意,这个字的上半部与此处对联下联第4字的上半部完全相同,都是呈上下两个小“人”形两边各两点。根据书上对联文字的文义,知其从“土”,检《说文・土部》考出此字实是一“墨”字,只是对联中省写了“墨”字上部的方框部分,剩下的重叠小“人”形及两旁四点,代表了一撇一横一竖,或两横一竖的笔画。再回到此处看“范”字下面的文字,我忽感到此字一定是一“乘”字。亟检出《说文》《六书通》《金文编》《汉语大字典》等字书,诸书上所列“乘”字写法果与此处大类。特别是《金文编》上所列钟鼎文字,有许多与此相近的写法,如禹鼎、公乘壶、公臣簋上“乘”字的写法等。而《说文》上“乘”字的古文写法就更与此相近了。在《金文编》上容庚先生以为“乘”字上部从“大”,而《说文》上则认为从“入”。章太炎先生正是将金文“乘”字写法的下部、《说文》“乘”字的上部相结合,创造了一个新的写法,从此处也可看到太炎先生对中国古代文字结构的深刻了解。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乘之本义为升为登,引申之为加其上。许训覆也,与加其上同义。字象人登木之形。”人登木,即人登舟,舟乃木制。此处写法正形象地表现出了“乘”字的形意本指。

解决了这个“乘”字,这副对联下联的内容考释也就迎刃而解了。我一直推测,此处的“湖水船”一定是太炎先生使用了春秋战国时期范蠡乘舟泛游江湖的典故。我也曾见到于右任先生所写一联,即“天地庄生马,江湖范蠡舟”。《史记・货殖传》:“范蠡既雪会稽之耻,乃喟然而叹日:‘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即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乃乘扁舟浮于湖。”当年范蠡帮助越王勾践灭了吴国,称为上将军,随后又弃官易名,泛舟江湖之上,从商得大利而致富,世称“陶朱公”。

至此,下联释为“书载范乘湖水船”,字意顺畅,内容也就十分明白了。章太炎先生使用了“范蠡”的典故于联中,应是有一定用意的。要探究这个用意,话题就要回到此联主人、上款所题“书赠又明”,即高又明先生的身上了。

高又明(1886~1951年),名明德,字又明,以字行。早年由井勿幕介绍加入同盟会,积极参加了清王朝的辛亥革命起义。后又专门学习武器与炸药的制造技术,为陕西辛亥革命的成功做出了很大贡献。陕西靖国军时期为靖国军司令部军械处处长,后又任兵工局局长等职。民国15年(1926年)后退出军界。“九・一八”事变后,高先生深感发展民族工业是抵抗外来侵略的物质基础,于是与陕西几位商界人士先后集资创办了西安集成三酸厂、西安阿房宫电影院、西京中国国货公司等企业,这些企业当时都成为了西安近代工商业的中流砥柱。了解了高又明先生的经历,我们也就可以看出,章太炎先生下联文字是有所指的。即将早年从戎参加革命、后又投身商界的高先生,比作当年功成身退、富甲天下的陶朱公范蠡,评价自然不低。

根据章太炎先生此联的书法风格、用笔特点以及文字内容判断,此联当书写于民国20年(1931年)以后,为太炎先生晚年的精心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