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人的城镇化

人的城镇化

人的城镇化

人的城镇化范文第1篇

许多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城镇化率大约在2030年就能达到70%。从2013年到2030年的17年内,我国的城镇化仍将保持持续快速发展,还有大约18个百分点的快速提升空间。在中国城镇化新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提升经济增长质量、社会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正是由于这些新的使命和内涵的赋予,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城镇化应运而生。

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农民市民化的过程

记者:党的十明确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可见新型城镇化已成为新时期的国家战略,那么该如何理解“新型”?

郭晓鸣:新型城镇化是针对以往城镇化出现的各种弊端的一个新的发展选择。近几年是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最快的时期,特别是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达到51.3%,这标志着我国城乡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也是30多年来城镇化快速推进的一个标杆。

但是,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增长是付出了很大代价的,主要的代价有三个方面:

一是传统城镇化的快速增长是依赖大规模低价征用土地支撑的,中国农民付出了巨大的土地权益损失的代价,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异常尖锐,靠剥夺农民的方式实现城镇化发展,这样的过程已难以为继。

二是传统城镇化的快速增长是依赖大量廉价使用农民工支撑的,城市的兴旺繁荣与农民工艰辛的生活状态形成强烈反差,构成城市内部新的冲突性二元结构。就现实而言,继续低价格使用农民工同样越来越难。

三是传统城镇化的快速增长是依靠大规模低代价排放污染物支撑的,资源与生态破坏十分严重,目前已难以维持。

基于传统城镇化模式已经走入困境,因而必须实施重大转型,选择新型城镇化道路。

记者: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什么?

郭晓鸣: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城镇化,是完整实现农民从乡村到城市的全面市民化的过程。因此,检验新型城镇化最主要的标准,不单单是城区扩大了多少,或者城市人口规模增加了多少,而更关键的是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其基本权利是否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是否真正能够平等享受公共服务和分享城镇化的发展成果。

新型城镇化是转化发展模式的必然要求

记者:过去城镇化发展中存在哪些弊端?

郭晓鸣: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两亿多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务工、生活,虽然从形式上已被统计成为城市人口,但农民工这个群体并不能平等地享受城市公共服务,他们在城市之间游走,生活在城市却很难融入城市。这实质上是一种“伪城市化”,这样的城镇化是不可持续的,也是不安全的。

另外,在传统城镇化模式之下,城市土地扩张大大超过人口增长,土地城镇化超过人口城镇化1.8倍,由此带来一系列日趋尖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矛盾,加快转化城镇化发展模式已经成为必然要求。

记者:您认为推动新型城镇化目前最关键的问题是什么?

郭晓鸣:最关键是扫除两方面的制度障碍。

首先,户籍制度改革必须取得重大突破,要让进城农民真正分享均等、同质的公共服务。重点是从根本上破除依附于户籍制度的包括住房、医疗、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别性政策,这将是推动新型城镇化的破冰之举。

“人的城镇化”关键是农民进城之后怎么样。四川全省有2300多万农民工,其中有1000多万人在省外。针对在省内的1300多万人,如果给他们提供了均等的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可以同等享有廉租房、保障房,能够有同等的就业机会,社会保障变双轨制为一轨制,可以预见,在这样的条件下新型城镇化才会有强大的内生动力和持续性。

其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必须有重大突破。目前农民对进城持观望态度,除了户籍制度改革滞后导致其对进入城市的不确定性有强烈的不安全感外,同样重要的是他们不愿意以自己的财产权利被剥夺的方式“光着身子”进城,要强化内在激励,使新型城镇化变为一个平稳有序的过程,当务之急就是必须全面加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力度,以财产权利保护为基础构建新型城镇化的动力机制。成都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试验区通过确权颁证,明晰并固化了农民的财产权利,可以说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调整层面实现了极其重要的探索性创新,但是这些政策创新与现行法律是相冲突的。因此从政策创新到法律调整,还亟待顶层设计的支持才能有望取得更大的突破。

总之,只有全面深化户籍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改革的双向互动,形成强大的动力和拉力,才能使新型城镇化变成更加合理和有序的进程。

记者:截至2012年底,我国城镇化人口达到7.12亿,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2.57%,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从整体上已进入初级城市型社会。我省的城镇化水平如何?如何提高城镇化质量?

郭晓鸣:我省人口城镇化率大体为43%,相对全国水平更低,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任务更艰巨。我省最核心的问题表面上是数字差别,实际上是农民工市民化面临的挑战更严峻。四川是经济不发达的人口大省,是规模庞大的农民工的主要发源地,依靠四川自身财力,将难以承担人均10-15万元左右的农民工市民化的巨大成本。因此,就四川而言,新型城镇化的更快推进除了自身努力外,还需要必不可少的外部支持,特别是通过财税体制改革的跟进,由中央财政增大对农民工大省的财政倾斜,承担一部分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对四川来说,认识到差距后,要明确工作重心,当前要突出地把农民工市民化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和难点,同步推进户籍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同时最大限度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以求我省新型城镇化实现较快的突破性发展。

推广“成都经验”,加快全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记者:如何引导我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郭晓鸣:一些方向性的问题值得关注。

首先,要注重城镇体系的均衡发展。农民向城市集中有明显的群体性差异,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向往大城市,希望“落地生根”。而老一代农民工年龄大了会在50岁左右选择回到家乡,“落叶归根”,他们选择县城或者集镇居住,度过晚年,照顾和教育孙辈。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要防止单一的大城市化。要看到当前大城市人口增长快、中小城市增长相对迟缓的问题已十分突出,因此要特别关注新型城镇化的空间均衡,对县城和部分中心镇的发展给予足够重视。

其次,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制度创新先发优势。成都市从2003年开始探索统筹城乡发展,2007年正式启动全国统筹城乡综合试验区建设,目前已经探索出了相对完善可行的经验,具有可推广、可复制价值。因此,现在应系统总结成都经验并在全省推广,使全省加快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减少阻力,少走弯路。

人的城镇化范文第2篇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

统计显示,中国城镇化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大约能带来7万亿元的市场需求。城镇化步入加速推进阶段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新的驱动力。城镇化在带动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镇的同时,也带来了消费需求的大幅增加,并提升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住房建设等投资需求。可以说,城镇化过程贯穿投资和消费,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向春玲表示:“城镇化发展,需要改善城市的道路交通、住房、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这是城市巨大的刚性需求。进城的农民工的消费结构发生变化,消费能力也会提高。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扩大内需中起到重要作用。”

更重要的是,城镇化带来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消化工业化的过剩产能、助推经济完成从投资驱动到消费驱动的转型。城镇化所带来的投资、消费需求将为国内经济未来10-20年的发展提供驱动力,并促进经济转型的平稳过渡。城镇化真正改变的是中国现代化的进程。

从物的城镇化转变到人的城镇化

据统计,近十年,我国城镇化率以每年1.3%速度增长,目前已经达到51.3%。但这其中,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数的比例却只有35%。前后相差的16个百分点之中,蕴含的是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易鹏认为,要提高城镇化的质量,首先要实现人的城镇化,尤其是两亿多农民工怎么享受到城市里的公共服务水平,这牵涉到户籍制度的改革,不能搞二元结构,城镇化要从物的城镇化逐步实现人的城镇化,不能城市建得很漂亮、人生活得很痛苦;第二,城市的管理要从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智能型、绿色型、低碳型,管理质量要提高;第三,要实现城市群科学合理地布局,中小城市要进一步提高发展的质量和产业承载能力;第四个方面,城市的发展必须要有产业做支撑,而且这个产业一定要有可持续性。

向春玲同样向记者表示,目前城市的公共管理比较粗放,流动人员的管理并没有纳入到城市实有人口管理。要给在城市里有固定工作或固定居住地、工作很多年的农民工解决城市居民待遇问题,使他们享受到城市的公共服务;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土地制度,使放弃农村土地的农民获得一部分公平的收益,让他们“带着钱进城”;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养老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制度要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替那些为城市化做出贡献的人解决实际困难,改变一些不利于城市化发展的制度设计。

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

对于如何构建科学的合理的城市格局,向春玲认为,目前,有些特大城市的承载力已经达到极限,由此带来很多“城市病”。因而要健全城市体系,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软件建设,实现医疗、教育、公共服务资源均等化;中小城市生活功能和公共服务资源健全,人们就不会羡慕生活在大城市里的人,也就不会往大城市里挤了。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城镇化要与区域经济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向春玲认为,城镇化是我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服务型社会转变的过程。通过城镇化发展,可以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同时,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结合起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城镇化这个抓手如果能够做好,做到位,将会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全面的提高。

易鹏则表示自己的观点和很多专家的观点不太一样。他认为,城市发展要有一定的规模才有更好的效果。三大城市群要承载更多的人,北京目前有两千多万人,实际可以承载三千万人以上,至于怎么释放空间,如何布局可以进一步探讨;第二,重点发展18个比较大的城市群及其周边的卫星城;第三,发展有特色产业的中小城市,其余按照土地功能区的规划,原则上不宜发展大城市,尤其搞是大规模的建设。

用勇气和智慧推进城镇化

要实现完全的城镇化,不能一蹴而就。当前最紧要的任务是什么呢?向春玲认为,恐怕还要对什么是健康的城镇化,有深刻的认识。首先,城镇化不仅仅是物的城镇化,钢筋水泥楼不是城镇化,也不仅仅是追求GDP增长,更为本质的是人的城镇化;其次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做好城市的发展战略,做好中长期城市的整体规划,包括产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规划、功能布局规划等,规划一旦确定就不要随意改变。最后,公共服务管理已经远远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要进行制度改革,包括户籍、土地、社会公共服务等等问题,将不健全的地方逐渐完善,使城镇化由外延式发展过度到内涵式提升。

人的城镇化范文第3篇

“西平素有‘小三台’之称,我们看中的就是这里繁华的商业环境。”刘素告诉记者,西平与中江毗邻,回家看望父母也方便了很多,“等过几年赚到更多的钱,就在镇上买房子,接父母过来住。”刘素指着远处凯江畔正在施工建设的橙色电梯公寓,眼里充满了期待。

从乡镇企业重镇到活力新城的

变迁

西平镇位于三台县城以西的凯江之滨,从古至今在三台经济版图中占有重要地位。在上世纪90年代初,西平的乡镇企业盛极一时,曾被评为“四川省乡镇企业重镇”。在当地人心中,西平的经济发展史曾让他们感到无比自豪。然而,随着市场经济步伐的加快,西平的乡镇企业也由盛转衰,纷纷以破产谢幕。

没有企业的支撑,整个乡镇失去了经济活力。失去活力的小镇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西平这一沉默便是十年。直到2013年5月,西平镇被列入全省“百镇建设行动”重点镇后,在项目、资金、政策、业务指导等方面得到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沉寂多年的昔日强镇走上了一条复兴发展之路。

2015年,绵阳市被纳入国家第二批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西平镇再次抢抓机遇,按照“建设三台县域副中心和幸福美丽西平”总体目标和“活力新城、韵味古镇、秀美乡村、幸福家园”总体定位,实现空间布局、承载能力、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同步提升。

通过向上争取、吸纳社会资金、发动群众筹资筹劳上下联动三大途径,目前,西平镇已形成以2公里长、24米宽的西蜀大道,1公里长、20米宽的建设街为两轴,沿凯江生态滨水一带为轴心,分布于镇区的三个城镇居住组团、一个城镇商贸组团、一个文化旅游组团、古镇旅游配套组团及滨河休闲组团的“两轴、一带、七组团”的城镇发展格局。新增城镇建成区面积0.5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增至2.26万人,城镇化率达39%。

在新建的电梯小区――锦绣花园外,一对年轻夫妇经营着一家装修时尚的商务酒店,他们告诉记者,目前政府正在整体打造小区旁的凯江两岸,等生态景观一建成,西平将更加繁华,“你看我们背后这电梯公寓,均价都2700元了,跟三台县城没啥两样。”

产城相融照进现实

几年前,西平镇的产业布局还在四川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四川省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的规划图纸里,如今,这一个个鲜活的产业从纸上“跃然而起”,成为现实。

来到红梁村,与60%以上村民集中居住区相配套的是那代表着“造血”功能的上千亩农业产业基地。

“西平是典型的人口大镇、农业大镇。因此,农业是我们主要的支柱产业。”红梁村党支部书记李顺东说,按照镇上“三个一万亩”(一万亩优质水稻、一万亩藤椒、一万亩中药材)的规划,红梁村目前已种上了共500亩的藤椒,加上2015年进行品种改良的800亩核桃,为红梁村1500多个村民致富的梦想插上了翅膀。

村民林义芳,2012年和丈夫一起开垦了一片荒山,种上了5亩多的核桃树,如今,她家房前屋后的一大片核桃树都已经是硕果累累,压弯枝头。看着长势喜人的核桃树,林义芳似乎看到了更多的希望,去年自家拿去卖都卖了一千多元。

“现在这核桃根本就不愁销路,光是逢场都供不应求。自从用上了互联网,北京、上海、湖南等地的订单更是接都接不完。我儿子在天猫上开店,一月销售两吨,好多时候货源不够,还得去新疆挪货。”李顺东说。

在南垭村,特色农产品的产业链条得到延伸。“除了还在长苗的400多亩藤椒,花生也是村上每家每户都会种的作物,种一季花生,每户收益能有1000多元。”南垭村党支部书记戴安润告诉记者。

优质的花生,为村上引进的食品加工企业蜀奇食品厂提供了充足的货源。企业主唐作凯告诉记者,目前企业年产值2000多万元,年缴税200万元。“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将新鲜加工好的花生销售到重庆、上海等全国各地。”不仅如此,厂里还提供了部分村民就近就业创收的机会,村民可在厂里劳动,领取一月1700元的固定工资,也可做零工,每人一天40元。

2016年西平镇三产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依托蜀奇食品厂、舜天屠宰厂、凯河挂面等龙头企业的带动实现产值2.45亿、GDP占比39%,农、林、牧、渔产业和服务业同比增长5%;第二产业实现产值1.77亿元、GDP占比28%,同时西平镇紧密结合县委、县府工业强县战略,依托成巴高速规划一个中小工业集中发展区。

集中居住,公共服务暖人心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西平的公共服务布局也在不断完善。傍晚时分,在占地8.7亩的红梁村文化广场上,周边村落的居民会聚集在这里打@球、跳广场舞、使用健身器材;村上还设立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下棋、打牌、阅读,设施一应俱全……

“每逢双日,村上还会赶集,进行农副产品买卖,农闲时期,最多可达几千人,5条街道都被挤得水泄不通。”李顺东谈到,南垭村是西平在探索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过程中确立的中心村,目前有红梁、南垭、新庙3个中心村,规划建设新村聚居点,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等模式引导周边群众到中心村建房居住。

人的城镇化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镇化;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

1.前言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中国城镇化进入了加速推进的轨道。然而,应该看到,由于中国城镇化的建设偏重物的城镇化,片面强调土地城镇化,而忽视人的城镇化,对人口、居住、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城镇化不重视,使得中国城镇化的加速推进相对而言是滞后的,尤其是滞后于土地城镇化。

2.中国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现状分析

通常我们所说的城镇化,是除包括人口城镇化以外,还包括土地以及生活方式等的城镇化。然而,人口城镇化是基础性的,其他关于城镇化的丰富内涵都是从人口城镇化衍生出来的。单从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关系来看,人口城镇化使城市人口增多、城市规模增大,造成城市范围扩大或设置新的城市,这样就需要将农业用地转变为城市用地而实现“土地城镇化”,土地城镇化再把原农村地区的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

目前,中国土地城镇化的速度大大快于人口城镇化。从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速度来看,中国的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速度普遍快于城镇人口增长速度。2001到2014年,中国城市建成区面积由2001年的24026.63平方公里扩大到2014年的49805.28平方公里,提高了2.22倍,总规模扩大了107.29%,但是同期城镇人口大约仅增加了55.87%①。根据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的基本内涵,通常利用城市用地规模弹性系数②来测定两者的关系。经计算,2003―2014年城市用地规模弹性系数平均值为1.67,超过城市扩展合理系数1.12③,说明中国城市用地规模扩展过快(表1)。另一方面,在对人口城镇化的衡量中,中国城镇人口的统计口径是按城镇常住人口进行统计的,也就是说这其中包括有在城市工作半年以上、户籍在农村的农民工及随迁人口。考虑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统计差异,土地城镇化快于户籍人口城镇化的问题更加显著。一方面,地方政府将城市周边的地区纳入城市范围将土地城镇化;另一方面,原来土地上的农民只是被动地城镇化了,他们的生活方式、生活质量很可能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能够“洗脚上楼”,仍未能“洗脑进城”。再加上中国城镇人口的统计口径的选取,这样的城镇化率只能反映有多少人住在城市,多少人住在农村,反映国内人口的居住集中程度。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中国的城镇化率是虚高的,只能说是实现了“名义”上的城镇化,或者是“城镇化泡沫”④。

3.导致中国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影响因素分析

从城市土地供需关系来看,人口向城市的聚集增加了对住房的需求进而增加对城市土地的需求,同时,地方政府出于“公共利益”动机会不断向城市边缘区扩展、将农业用地转化为城市用地,城市土地供给实现外延式扩大。为了更好地探讨影响土地城镇化过快发展的各种因素,本文首先对此进行定量分析。

本文选取1995―2014年的数据为样本。选择中国城镇建成区面积(记为Y)作为被解释变量。在解释变量的选择上,选取了总人口(X1)、城镇人口(X2)、城镇化率(X3),GDP(X4)、第二产业占GDP比重(X5),第三产业占GDP比重(X6)、第三产业产值/第二产业产值(X7)、城镇固定资产投资(X8)等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其中,X1,X2,X3反映人口向城镇的聚集程度,X4,X5反映经济增长情况;X6,X7,X8反映产业结构调整。模型设定如下:

结果表明选取的模型拟合优度较好,同时也说明总人口、城镇人口、GDP等8个指标在98%的程度上能够说明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张程度。同时,X6的系数为负数说明第三产业产值的增加将会促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减少城镇土地扩张进而抑制土地城镇化过快发展,

除此之外,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但计划经济体制惯性的存在使得制度因素仍然产生重大影响。改革开放之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中国城镇化建设的总的制度框架,与此相适应形成了一系列具体制度: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等。无偿使用的土地制度使得各级政府的经济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受损,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民的自由流动,城镇化进程受阻。

“土地是构成空间的最基础的载体,没有土地便没有空间”。[1]城镇化与土地制度密切相关,中国现行的二元土地制度,即城市土地的国家所有与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对于土地城镇化具有推动作用。法律规定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也就是说中国的土地城镇化的实现方式之一是政府征收农业用地,将农业用地纳入城市用地范围。而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总和最高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前三年年均产值的30倍。以平均每亩产值1500元计算,征地的补偿费用每亩不到5万元,即每公顷不到0.3万元,这远低于土地出让市场的价格。[2]中国土地出让成交价款逐年递增,从2005年的0.59万亿增加到2014年的3.34万亿⑤。2013年全国财政收入12.9万亿,其中土地出让收入4.1万亿,土地出让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31.78%。地方政府的利益在于地方经济发展,土地是地方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的重要条件,为了更好地吸引企业投资,地方政府会尽可能地增加土地供应。而价格差背后的高昂土地出让金构成了政府土地财政收入,由此加深了城市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进而使得地方政府越来越偏好于征收农业用地。有关数据显示,2005―2013年中国农用地征收面积占全国土地征收总面积的比重都在70%以上⑥,政府通过征收农业用地不断地扩大城市范围,导致土地城镇化过快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通常城市化进程对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具有一定促进作用,并且随着高密度城市的发展,农村、农业人口将逐渐减少,进而耕地和绿地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加,但中国却并非如此。在中国,城市用地面积的扩张程度超过人口城镇化率的提高程度,出现很多土地利用不够集约的地区;而且,农村建设用地并没有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聚集而减少,反而也加速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双面夹击耕地,使18亿亩耕地成为中央政府严加保护的对象,成为中国推进城镇化进程中需要考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而这根源就在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导致农民工“两头”占地,他们不仅占有100平方米左右的城市建设用地,同时保留着人均250平方米左右的农村宅基地。[3]

尽管经过近年来中央与地方多层面的制度改革和创新探索,户籍制度的二元隔离特征已逐渐淡化,但未彻底改革的户籍制度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人口城镇化。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城镇规模迅速扩张,需要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4]然而,传统户籍制度对户口迁移的严格限制,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不出去,阻碍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业无法实现发展意味着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改革难以展开,进而阻碍了中国城镇化进程。另外,由于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限制公民的迁徙自由,制约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不仅使农村人口负担过重的状况无法改变,妨碍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快速健康转化,加剧了城乡的不平等,而且制约了城镇大规模扩张与可持续发展。

在这一制度框架下,反映出来的抑制人口城镇化的关键就在于“农民工”问题。“从农民转换为农民工,是人口城镇化的过渡状态”。[5]在这个阶段已经完成了“地点转换”和“职业转换”,仍需要继续前行完成“身份转换”,真正实现人口城镇化。但是,由于存在“农民工市民化成本”⑦,地方政府缺乏为农村居民进入城市提供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的动机,在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积极性不高,远远低于招商引资、拆迁建楼的积极性,从而抑制了人口城镇化。2013年、2014年中国“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别为538.77亿元、710.12亿元⑧,根据测算,未来五年“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将逐年增加,这对于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加速实现人口城镇化带来了一定的阻碍。

4.结语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中国城镇化进程,必须直面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中国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现状及影响因素,从理论上看,城镇人口数、城镇化率、第二产业占GDP比重、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三产产值比上二产产值比重、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城乡之间的制度都是造成中国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主要因素。城镇化的最终目的是造福城乡人民,因而,中国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必须将“重物”转变为“重人”,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事实上的城镇化。(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注解:

①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2―2014)。

② 城市用地规模弹性系数=城市土地增长速度/城市人口增长速度。

③ 据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对中国历年城市化过程的分析,城市扩展合理系数为1.12。当K>1.12,城市用地规模扩展过快;当K

④ 著名房地产评论员和房地产战略研究员许子枋说,城镇化泡沫就是地方政府基于GDP冲动,人为拉升土地城镇化率,大规模“造城”,没有实体产业和消费基础支撑,以农民被城镇化为人口表征,以政府办公大楼迁址拉动房地产为规划表征,以经济开发区丢荒和“鬼城”为结果表征的一种经济社会发展现象。

⑤ 资料来源:国土资源部.中国国土资源公报(2005―2014)。

⑥ 资料来源:国土资源部.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2006―2014)。

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测算的2013―2020年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具体包括养老保险、低保、医疗保险和随迁子女教育成本等四类成本。只考虑由政府承担的增量成本,不考虑由企业和个人承担的相关成本。

⑧ 资料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中国新型城镇化:道路、模式和政策[M].中国发展出版社,2014。

参考文献:

[1][5]厉以宁,艾丰,石军.中国新型城镇化概论[M].中国工人出版社,2014,P75;P92.

[2]范进.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性测定及其影响因素[J].经济学家,2012.05,P64.

人的城镇化范文第5篇

经济学是当今中国的显学。因此,一般而言,经济学家多是学界的富翁。但大多数经济学家的身家与华生相比,一定会自叹弗如。

近20年前,华生回国,被逼下海后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如今,它已是一家多元化的集团企业,涉足通信电子、机械制造、食品加工、环境质量认证等多个互不相关的业务。不过,华生目前只担任其中一家子公司的董事长。10多年前投资1000多万元收购的这家公司,现在每年能分到的利润就有三四千万。

华生可能是当下中国最悠闲的董事长了。他每年只去下属公司一次,平时的主要工作就是读书、调研、写书。他乐于做一个学者,尽管2012年还被时任国务院总理请去参加经济座谈会,他却并不是体制内的学者。不缺钱似乎使得他更敢于坚持学术的独立性。他看重这份独立性。

既然读书、著书都不必为稻粱谋,华生的研究就全凭个人兴趣。但值得一提的是,他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几个研究成果,后来都成为国家的决策和改革的实践。这一次他抓的是新型城市化问题,从2006年初正式向中央建议要适时推出新型城市化战略以后,他已为此写了一本书,草稿早已写完,但他认为应该更严谨一些,因此目前还在修改。之所以如此慎重,是因为他在2001年初就撰文认为,人的城镇化是中国新世纪中最大的事件。在他看来,中国的问题,领导不能说不知道,但目前很多人的论述都是隔靴搔痒,误区很多,学者的责任不仅是指出问题,而且必须找到可供选择的替代性方案。

“我们喊的很多口号都文不对题”

《同舟共进》:“城镇化”正越来越成为一个热词,但很可能带来一个问题:各地官员为追求政绩,会像追求GDP一样,盲目追求城镇化率。现在已有一些地方扯上条幅大肆宣传城镇化,甚至夸口自己地区的城镇化率已高过美国,有些地区已下达城镇化移民任务等。如何避免城镇化过程中的“”?

华生:这个危险的确存在,我们搞任何东西都有“运动”冲动,避免的办法是要把握中国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城镇化是农民进城,中国城镇化的特点是异地农民进城。有统计说,中国农民工有近80%集中在沿海地区,同时又有80%在大中城市。因此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指标是异地农民工有没有城镇化——农民工能否融入城市是检验真假、新旧城镇化的准绳。所谓搞运动,搞“”,其实说明现在一些地方热火朝天地搞的还是卖地赚钱的旧城镇化,而不是我说的要花钱的新型城镇化。新跟旧的区别,在于旧城镇化主要是土地的城镇化,新城镇化主要是人的城镇化。这个“人”,就是农民工及其家属。借新城镇化的口号搞旧城镇化,必然落入“”陷阱。如果只讲本地户籍人口的城市化率,江浙等沿海地区,许多本地农民根本不想进城,提高城镇化指标没有意义。但如果用外地农民工市民化的标准衡量,那里的新型城镇化可以说还没起步呢。

《同舟共进》:最新的消息说,城市户籍要在县以下放开。

华生:是不是能够在县以下搞城镇化,取决于那里有没有就业和农民工。如果那里没有农民工去,没有新的就业机会,你搞城镇化干什么?所以我们不能关起门来空喊口号。城镇化应该是市场导向的,在哪里搞城镇化不取决于我们的主观愿望,而是每一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行政导向注定是要失败的,现在很多三四线城市盖了很多房子,没工作岗位,也就没人去,有的甚至成了空城、鬼城。

另一方面,县以下(特别是在广东、江浙),有些工业强镇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比如浙江诸暨市有个店口镇,这个镇是工业强镇,镇上户籍人口近13万,外来打工的则有13.3万人。它是国家和联合国认定的农民工融入城镇试点单位,算是典型中的典型了。若按我们说的,县以下放开户籍,那它最适合了。但能不能放开呢?实际上是放不开的。店口镇的领导说,我们每年给农民工子女提供受教育机会等方面的工作在全国做得最好,但财力没办法把13.3万人都转为本镇人口,这样我们的安居、社保等各方面费用都上去了,根本负担不起。所以它的计划是每年转几千人,循序渐进。我算了一下,按这个速度转完要20年。这么一个工业强镇,而且是全国典型,都需要20年,因此我们不能坐在北京说“县以下放开”,你这样放开没有意义啊。小城镇领导会说,谁给我钱放开?你又没有专款。大中城市说负担大,我们小城镇负担就更大了。大城市要什么有什么,我们又没有那么多钱,为什么你们不解决,让我们解决呢?所以你下去一看就知道了,我们喊的很多口号都文不对题。

《同舟共进》:城镇化是政策规划的结果还是自然演进的结果?

华生:城镇化过程中,城市一定要规划,但政府的规划必须以市场和个人选择为基础,否则规划出个空城是没用的。

二战以后,先进国家已经把工业化、城市化的路子探索出来了,科技进步的成果已经摆在那儿了,后人学起来很快。我们这30年为什么发展这么快?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占了照抄照搬的“便宜”。像科学研究一样,研究探索要经过漫长的努力,甚至几百次试验,但学习模仿别人研究出来的成果只需要几天。二战后,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和几百年前欧美的城市化不是一回事。欧美当年自发的程度比较高,但即使是那样的城市化,到20世纪初也全部启动了立法过程,开始全面实行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的含义,就是城市化成了政府和市场缺一不可的事。这方面最严厉的是德国,德国的口号是:无规划,无建筑。所以,德国是建得最漂亮的现代化国家。因此,二战后的城市化尤其离不开政府的作用,城市化本身是市场和政府规划相互作用的结果。规划涉及科学、民主决策的问题。西方的城市规划最大的主导权在议会,不在政府,议会代表民意,政府只是执行单位。我国最大的问题在于,人大虽为最高权力机关,但改变规划从来不是经过人大讨论决定,新来的书记、市长想做成什么样就做成什么样。

《同舟共进》:人大的改革相对是个缓慢的过程,但城市化已如潮水般涌来,等不及了。我们该怎么办?

华生: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意约束当然是最优选项,做不到最优,我们可以追求次优。就像新一届政府讲的,要改变体制、机制。改变体制、机制的第一步,是改变行政体制的利益导向,就是把旧城镇化改成新型城镇化,让各级政府按新的指挥棒走。地方的书记、市长也是想把事情做好的,问题是在现行的体制机制下,他们只能那么干。所以,如果不改变户籍、土地和财政等体制机制,大家一哄而上,结果肯定还是落入旧城镇化的套路。我们不用喊什么新口号,喊了也没人听。

《同舟共进》:你是否担心如果继续搞旧城镇化,只追求城镇化率,将导致房地产投资过热现象再度出现?

华生:旧城镇化的结果就是房地产热。土地财政承担了太多的功能,又要解决农田水利,又要解决教育投入,又要解决政府缺钱,又要解决政府盖楼。地方政府不愿意房价掉下来,那样地就卖不动了,债务也就还不上了。不但地方政府不希望房价跌,中央政府也“投鼠忌器”。如今,经济增长减缓,中央政府要考虑:一、房价下跌,地方政府的债务危机都出来了,信托产品都还不上了,老百姓买理财产品的钱也还不回来了,就可能从金融危机转化为社会危机和政治危机;二、现在经济增长已经不济,只剩房地产还热,再把房地产打下去,经济增长掉入谷底怎么办?

但话说回来,传统城镇化道路确实不能往下走了,总有一天泡沫要破裂的。现在全部都靠房价撑着,房价一跌,什么都出问题。但世界上没有一个市场的房产价格是只升不跌的,何况我们现在已经透支得很厉害了。北京的房价在全世界都数得着,现已赶上首尔和东京。但我们人均收入要达到首尔、东京的水平,至少还要二三十年。我们已经达到几十年后别人的房价水平,那今后几十年房价往哪里涨呢?一旦泡沫破裂,就不是金融机构因短期流动性不足而出现钱荒的问题了。钱荒只是个小问题。房价泡沫真要破裂,到时情形就会和美国的金融海啸一样。所以我们不能不提前发出警示信号,不能混着往前走,否则到最后,坛坛罐罐都要打破,受伤的将是所有人。

计划经济“寿终正寝”了,它的“遗产”户籍制怎么还不改革?

《同舟共进》:你认为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是人的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问题”。不赞同的人可能会说:农民工有土地作为最后的保障,但城里人如果考不上大学,找不到工作,生活就没有着落了,因此现有的户籍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你会如何回应这个辩护意见?

华生:这话显然不能成立。

第一,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农民工也是没有土地保障的。因为农村二次承包实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就是说承包分地时没分到地的人以后永远就没地了,现在的“确权”就是确认这个事实。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农地实际上已经私有化了。后来出生和迁移到村里的人,已经丧失了所谓集体组织的成员权。以后农村的年轻人在农村没地、在城里没户籍,等于是流民,在哪儿都没保障。

第二,从实际角度分析,农民工没跟城里人抢饭碗。农民工做的事情你不做,所以解决他的户籍、就业问题跟你的就业没多大关系。反过来,农民工安居乐业了,对税收和消费还有贡献。计划经济时代,农民是不准进城打工的,许多城市几十年如一日变化很小,那时城里人又有什么机会?

第三,从基本权利角度分析,大家都是国民,怎么人家农民工就没有落户到城里的权利呢?所谓城里人不过是早些年移居城市的农民。在国外,比如英国,在那里工作几年后,国籍都可以申请;美国是移民国家更不用说;我们大城市的户籍比国籍还厉害吗?为什么在北京连续工作满十年也不能申请北京市户籍?

第四,户籍制度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曾起过一定历史作用,但现在已完全过时了。不错,废除户籍制度不是一两天的事情,需要循序渐进。但我们不可能10年、20年后城镇化完成了,户籍制度还不改,那城市里就会形成两个对立的阶级了。一个城市里外来人口多,户籍人口少,这个城市、这个社会以后是要撕裂的。现在,我们城市户籍人口占35%,有4亿多人。再过20年,70%以上的人会住到城市里,也就是还有四五亿人要进城。这个数字除以20年,每年就有2000多万农民工和他们的家属进城。同时,还有一些中小城市的人要向大中城市移民,这也是不可阻挡的,全世界的城镇化过程都会出现这个现象。如果我们的城镇化连这20年的安排和规划都没有,也不准备真抓实干,那么这种城镇化只能是喊口号的城镇化。

现行的户籍制度是1958年开始搞的,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计划经济时,户籍限制了人的流动,动了就是盲流,抓着就关你。现在计划经济都“寿终正寝”了,在市场经济里人是可以流动的,那计划经济的遗产怎么还不改革?全世界都没有中国这样的户籍管理制度,所以就新型城镇化来说,户籍制度改革必然首当其冲。

当然,待遇的均等化是个过程。有一种情况,你入了城镇户籍,户籍歧视已经没有了,但你和城市就业职工的社保不一样,这是正常的。一个县城的居民,如果没有正式工作,那点福利对人的吸引力确实很低,有些人可能会觉得有了户籍也没多大用。户籍改革只能解决身份歧视和同一个城镇的居民权利均等化的问题,不可能解决一切问题。如果对改革的预期过高,希望改了以后就完全是另一个世界,那是不可能的。

“二代劳动力素质提高的路被堵死了”

《同舟共进》:目前大多数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都是间断性的,其持续就业能力也不够。除了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工能在城市安居之外,可能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让他们乐业。

华生:工作不连贯没有关系,我们现在的社会保险制度和其他一些国家一样,都不要求工作连贯,能不能找到工作才是首要问题。现在中国的实际情况是低端工作机会多,人少,所以才有持续性的用工荒。进一步问,农民工的工作为什么不稳定?就因为没有安居。无法安居,如何乐业?住处都没有保障,亲人也不在,又不能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因此才会经常流动。工作的稳定性和安居是互为因果的。

现在教育不公平太严重了,进一步延伸,它不光影响这一代人,还影响了我们自己,影响了社会本身。二代农民工不可能回村里去了,他们在城市边缘长大,从小就是既在城市中,又在城市外。西方社区冲突往往都是因为社会不融合造成的。就算政府想保增长,不解决农民工的户籍问题,经济增长也无法持续。在没有对移居者制度歧视的国家,第一代移民可能素质差一些,很多都去做苦工了,但第二代就进入了主流社会,如奥巴马甚至当了美国总统,所以经济升级和技术进步要靠后续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以韩国为例:韩国工厂一开始也只能给日本搞贴牌,但韩国农民进城变市民,第二代都得到了良好的教育,到现在,在许多方面反而把日本比下去了。日、韩、台湾地区在这方面有一个共同的经验,就是农民工进城以后全部市民化。它们没有户籍歧视制度,这样就没有城镇化的人为制度障碍。而且在农民工进城时,也相应将安居问题解决了,东亚这几个国家和地区没有一个有贫民窟。二战以后成功实现现代化、城市化转型的,也就这几个地方,其他地方都还在陷阱里挣扎,所以我认为,中国应当走这条已经被证实的成功道路。

我们今天的最大问题是将二代劳动力素质提高的路堵死了。农民工的孩子很多都是无人照管的留守儿童。所以,新型城镇化的意义是多重的,它不仅与保护农民工的权利有关,与城市社区安全和市民的生活质量有关,最后还影响着你想要的内需和经济增长。

《同舟共进》:你提到的日、韩、台湾地区的情况,相信读者很想了解。一直听说东亚模式比较成功,它们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华生:我仔细研究了它们的做法,觉得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土地增值要为“农民进城变市民”服务。其实这三个国家、地区都是实行土地私有制的,但日本的《土地基本法》在总则中就明确“鉴于土地与公共利益关系所具有的特点,规定土地优先用于公共福利”。韩国则有一系列被称为“土地公”的立法。台湾则奉行孙中山的“平均地权,涨价归公”——关键在于这三个地方所讲的“公”,并不是政府拿去随便用,而是优先满足进城农民安居乐业的需要。所以现在去日、韩、台湾地区,你找不到二代农民工,人家全部融合进了市民队伍。对于它们在土地住宅和财政税收制度方面的安排和特点,我写过专文介绍。

《同舟共进》:与新型城镇化过程相伴随的,必然是农业现代化问题。现在大家主要讨论如何实现城镇化,怎样从农民转变为市民,但农村问题和农业问题似乎又被遗忘了。一部分人从农民转变为市民,走了,农村空了,但不可能全部走,终究要有人留下来或回流到农村继续种粮。如果城镇化导致农村大量土地撂荒,今后是否存在“谁来养活中国人”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农业的出路究竟在哪里?

华生:新型城镇化正好解决了你说的这些问题。若按新型城镇化路子走,农民工及其家属举家迁移到就业地安居,留守子女和老人的问题就没有了。我们现在的欠账不止是两亿农民工的问题,应该是四亿,因为还有两亿家属。搞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空间就打开了。宅基地在农村,承包田在农村,农村剩下的人越来越少,土地就可以处置了。人在减少,地没减少,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那剩下的农民人均收入就赶上城市了。这是日、韩、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已经走过的道路。如果中国8亿农民都不离开农村,一家只种十亩八亩地,农民怎么富裕,农业现代化何以实现呢?

农民变市民了,以后是否没有精耕细作了?我年轻时也精耕细作过,那时我是生产队长。现在回过头看,当时干的基本上是无效劳动,大部分是边际收益为零的劳动。再说了,机械化、科技化更能带来精耕细作。所以不是不要精耕细作,只是这个过程中根本不需要那么多人力。

你刚才提到撂荒问题,城镇化是否必然导致撂荒?撂荒是旧城镇化造成的。农民工不能在城里安居,当然就不能放弃农村土地,这样人在城里打工挣钱,家乡土地往往只能撂荒。若搞新型城镇化,全家迁移到城里,地转卖给别人,农村的规模经济就发展起来了。其实我们现在不必过度渲染土地的抛荒,这会成为一些人打农民土地主意的借口。从某种角度说,短期撂荒还有利于土地滋养生息,提高肥率呢。应该看到,即便现在存在部分撂荒现象,但粮食年年还在增产,如果以后农民举家进城安居,农村现代化的增产潜力更大。

现在关于18亿亩耕地红线的争议很大,其实也是杞人忧天,并没有抓准问题。日、韩及台湾地区在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耕地反而没怎么减少,为什么?以我们的情况为例,现在城镇建成区占了4万多平方公里土地,工矿占了几万平方公里,而村庄占了15万平方公里。农民工如果举家迁移,原先的宅基地都可以当作耕地。城市化会完全释放农村用地,土地完全够用。现在全国4万多平方公里城镇用地,已经住了占中国总人口1/3的城镇户籍人口,1/2的常住人口。村庄用地只要省出一半来,所有人的城镇建成区用地就都满足了。耕地并不会大规模减少。耕地减少是我们现行政策让进城农民两头占地造成的。

当然,如何让进城农民安居之后将自己家乡的地卖出来,那就是另一个体制问题了。

《同舟共进》:刚才说到日、韩及台湾地区在短短几十年中已经高度城市化了,那它们的农村情况怎样?

华生:日、韩、台湾地区现在的城市化率都到了90%左右。这样农村人口很少,农业经营规模扩大,农民收益提高,城乡收入差距一直不大。这三个地方和我们类似,人均可耕地都只有一亩多,其农业现代化有很多经验可供我们借鉴。它们主要也是专业农户,因为耕地少,一般都没有如西方那样的家庭农场。我们国内现在所谓的家庭农场,大多是工商资本下乡的变种,实际也是误入歧途。

政府对自己的利益动刀,动力何在?

《同舟共进》:我注意到,你呼吁一定要终止土地财政,应该将政府的卖地收入用于外来人口在城市的安居方面。但政府既是改革规划的制定者,同时又是利益相关方,甚至是土地财政的获利者,它对自己利益动刀的动力何在?

华生:利益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如果现有体制面对的危害超过它的利益,当权者、既得利益集团就会采取行动。现在,地方财政越来越依赖土地价格,使地方政府债务越背越重,地方政府的债务危机一旦爆发就会诱发财政金融危机,如果泡沫破裂,政局可能不稳,官员可能下台,这就是最大的压力和动力。因为危机会危及执政基础,所以土地财政这点利益还是小利益。何况这个利益,中央政府并没拿。

核心问题是决策者还没有想出一套替代的办法,学界和媒体的讨论也是批评指责居多,没有聚焦于拿出替代办法,所以至今还没有结果。

《同舟共进》:你曾讲过,政府对农地的征用要做到公正补偿,既不能忽视被征地人的利益,又不能迁就钉子户。但问题是,补偿机制如何建立?谁拥有被征用土地的最终定价权?

华生:之所以有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们没有研究国际经验,先行城市化的法治国家早已解决了这些问题。如何定义公正补偿,国外已有先例。公正补偿是有客观标准的,美国征用农地是按照征地时土地的市场价格补偿,欧洲许多国家是按征地前一年的市场价补偿。土地经政府规划后价值当然会改变,但人家讨论得很清楚,它们的司法实践早已解决这个问题了,补偿价格和规划之后的用途无关。当然,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可能存在很大差异,这也是市场决定的,不同地区人们的生活成本也不一样,所以补偿价不能整齐划一。有人说,我们祖孙三代都住在这里,有感情了,所以要加价,但市场价格是排除感情因素的客观价格,市场不认可感情价。而当下的现状是,要么不给人充分的补偿,要么是过度补偿。

《同舟共进》:我知道你对重庆和成都关于城乡一体化方面的探索很重视,也进行过调研,在你看来,这两个地方可资推广的经验是什么?

华生:它们都是国家试点地区,所以我关注它们。它们的很多探索很有价值,但总体上,在土地制度方面的探索,真正可推广的东西不多。重庆的地票制度有可操作的一面,但它不是市场化的,是政府安排的。地票是城乡土地增减挂钩的货币化形式,在我看来这种挂钩本身就是有一定问题的,再货币化矛盾就更突出了。成都的土地确权对全国土地确权提供了一些思路,也是利弊皆有。它的地票搞得稍微真正市场化一些,就搞不下去了。

我认为一直不受关注的重庆户籍制度改革可供借鉴的意义更大。它将农民工的安居和福利问题初步解决了。尽管其中有许多缺陷和不完善,但方向是正确的。我这次请了我们重庆企业里住公租房的一些员工,开了个座谈会。好多员工是农村出来的,他们把父母都接来了。他们说,公租房与市场出租房最大的差别不光是钱的多少,更重要的是有家的感觉。相当一部分人已选择加入了重庆城市户籍,和当地居民待遇完全一样。重庆过去几年解决了300多万农民工入籍,今年上半年,有二三十万人又转了户籍,所以现在进入了正常化阶段。这应当说是件大事。当然重庆也有一个局限,它是农民本地消化的西部城市,如果是农民工异地转移的东部城市,意义就更大了。东部城市有它的特殊困难,但重庆的探索可以帮助我们研究东部城市的问题。

《同舟共进》:你说过,“土地自由流转的前提必须是先把外来人口进城的成本降下来,让他们能有一个稳定的预期”,这是否可以理解为你赞成土地最终走向自由流转?

华生:将来我们的目标模式,一定是土地的自由流转,至于叫不叫私有化,不重要。城市的住宅土地没有私有化,不也一样自由流转吗?城乡土地的自由流转,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将来一定是农民可以进城买房子,城里人可以下乡置业。

但是,目标不等于今天能实现,自由流转也不代表地价是相同的。因为土地的价值是由位置和规划决定的,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肯定不是一个价。现在人们常说农村集体用地要可以自由入市,你入什么市?农业土地可以自由流转,是在农业范围内流转,你不能把农业土地流入工业和住宅的市场吧?乡镇企业用地是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自由流转,但只能是工业用地的流转。城市的工业用地也不能自由流转成商住用地呀,否则各个工业企业不都放弃本业去搞商品房开发了。土地自由流转是肯定的,但不是不论性质不论规划的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