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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的诗

曹雪芹的诗范文第1篇

曹雪芹家境败落之后,曾在皇家兴办的宗学里谋了一份差事,也就是抄写的闲职聊以糊口。在那里,曹雪芹饱尝世态炎凉,感受着人情冷暖的巨大落差,但也结交了一些知心朋友,比如敦诚敦敏兄弟俩。其中敦诚与曹雪芹年龄相仿,他们经常在一起饮酒吟诗情趣相投。因为家道中落对曹雪芹影响极大,一系列变故让他萌生了写书的愿望。敦诚得知后,支持并鼓励他。于是,曹雪芹在当差之余,构思并开始动笔写酝酿已久的《石头记》。

乾隆十九年,曹雪芹为了摆脱困境,举家迁往南京,投奔两江总督尹继善,只为有一个安心写作的环境。但好朋友敦诚却误会了曹雪芹,他写诗劝曹雪芹:“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在敦诚眼里,曹雪芹有傲世风骨,怎能屈身于幕僚生涯?面对敦诚的误会,曹雪芹不仅没有气恼反而很欣慰。后来,曹雪芹定居在北京西郊香山脚下的一个村子里。

有一次,敦诚与哥哥结伴去看望曹雪芹。发现曹雪芹为了写出《石头记》而艰难度日,甚至举家食粥。客人来了,只能去小店赊些酒肉回来,这让敦诚兄弟俩很难过。借着酒意,敦诚写下了“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衡门僻巷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走时,悄悄给曹雪芹的儿子留下一些银子。

有一年中秋,进城办事的敦诚,巧遇曹家老仆人周祥进城卖画。想到好友举家食粥,卖画为生,敦诚不禁悲从中来,提笔写下“感时思君不相见,蓟门落日松亭尊木”。然后封上三十两银子及诗文,交与周祥带给曹雪芹。而此时,秋风冷雨中,曹家已经无米下锅。

乾隆二十七年,曹雪芹决定进城看望敦诚兄弟俩。曹雪芹先来到敦敏府第,受到热情款待。夜晚,秋雨敲打着窗棂,令曹雪芹整夜无眠。天还不曾亮,曹雪芹起床来到府外,不曾想迎面走来一人,披着蓑衣斗笠极熟悉,曹雪芹细看却是敦诚。原来,敦诚因秋雨凄凉而一夜无眠,晨起就早早过来,想找哥哥喝上几杯,却遇到曹雪芹。老友相见分外高兴,两人来到小酒馆坐下。

曹雪芹与敦诚,即是诗友也是酒友更是知心朋友,两个人有说不完的话,道不完的情。他们回忆起在宗学时的种种趣事,还有别后的思念,再谈到曹雪芹正想写的《石头记》,不知不觉天已大亮,而两个人也喝了许多酒。

掌柜的前来收酒钱, 两个人面面相觑,一个是根本就没有钱,一个是来时匆忙身上没带钱,怎么办呢?敦诚一摸身,竟然摸到了那把须臾不离的极其珍贵的宝刀。豪爽的敦诚解下佩刀啪地放在柜台上:“就以佩刀质酒,如何”?掌柜是识货之人忙点头。看到曹雪芹有些惋惜的表情,敦诚哈哈大笑:“芹圃兄,佩刀质酒,美事也,你何不歌它一曲?”是呀,如此真挚的友情,怎能不歌一曲呢?

“嗟余本非二子狂,腰间更无黄金,秋气酿寒风雨恶,满园榆柳飞苍黄……身外长物亦何有,鸾刀昨夜磨秋霜。且酤满眼作软饱,谁暇齐鬲分低昂……”这首情真意切的《佩刀质酒歌》,诠释了曹雪芹对敦诚重情义轻钱财的感叹及赞美。敦诚的友情如困境中的一抹阳光,让凄凉中的曹雪芹感到温暖,在友情的鼓励与支持下,曹雪芹继续书写未完成的《石头记》。

曹雪芹的诗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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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的诗范文第3篇

关键词:《红楼梦》;曹雪芹;花袭人;春秋笔法

中图分类号:I0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4-0099-02

一、是手倦拢书,还是手倦抛书

《红楼梦》在第一回中描写甄士隐在书房闲坐看书,因困意袭来,随手整理了所读的书,在这一动作的主要动词使用上,现存的十二个版本出现两种情况,即“手倦拢书”和“手倦抛书”。具体为:

庚辰本:“至于手倦抛书”,己卯本:“至倦时拢书”,甲戌本:“至倦抛书”,蒙府本:“至倦拢书”,戚序本:“至倦抛书”,戚宁本:“至倦抛书”,列藏本:“至倦抛书”,杨藏本:“至倦时拢书”,舒序本:“至手倦抛书”,甲辰本:“至手倦抛书”,程甲本:“手倦抛书”,卞藏本:“将手卷拢书”[1]。

人民文学出版社对《红楼梦》整理校勘后,在1957年10月第1版、1959年11月第2版、1964年2月第3版均定作“手倦抛书”。改革开放以后,多家出版社均出版了《红楼梦》,但均采用了这一成果。以至于“手倦抛书”流行天下。笔者以为,用“抛”或者用“拢”,大意不得,因为文意会因主要动词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审美趣味。

《红楼梦》版本众多,胡适先生认为自己所藏的甲戌本是最古的本子,并在其著作《考证的新材料》一文中“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2]。但是并没有做详细的考证。从事《红楼梦》版本研究多年的学者杨传镛声援这一观点[3],因为证据欠缺,所以争议比较大。郑庆山通过多年研究,给目前版本源流排出了序列,即己卯本、庚辰本、甲戌本、列藏本、舒序本、程甲本、王府本、杨藏本、甲辰本、戚序本、戚宁本、卞藏本[4]。学界十分重视这一成果,笔者也赞同这一说法。

从目前所存最早的版本(己卯本)看,原“倦时拢书”,从庚辰本做“手倦抛书”开始,现存版本便“拢”是一个支流,“抛”是一个支流,己卯本、蒙府本、杨藏本、卞藏均作“拢”,而其他版本均做“抛”。己卯本是最早的抄本,当然最接近曹雪芹的原意,“抛”字和“拢”字差别很大,抄书人在抄书过程中因为下笔误抄的可能性很小。《红楼梦》抄本繁多,而且抄书者凭本意篡改的例子不胜枚举,笔者认为,“拢”字变为“抛”字乃是抄书人所为。理由如下:

《红楼梦》与《千家诗》关系密切,红学家蔡义江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做《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时发现,“《红楼梦》第六十三回夜宴中行酒令时所玩的象牙花名签子所镌刻的诗句,极大部分均可在旧时十分流行的《千家诗》中找到”[5]。这一发现对解读《红楼梦》极为重要。《千家诗》是古代带有启蒙性质的格律诗选本,是明清两代流传广泛,影响深远的儿童普及读物。康熙四十五年,曹寅刊行的《楝亭十二种》中收有《分门纂类唐宋时贤千家诗选》,署作“后村先生编集”。“后村先生”即南宋刘克庄,字潜夫,自称后村居士(有人认为诗集为坊间选家假名而作)。后来坊间出现了两种千家诗,即署作宋谢枋得选、明王相注的《复位千家诗》(皆七言律诗)和王相选注的《新镌五言千家诗》。后来书坊将两者合刊,即通行版本的《千家诗》了。

曹雪芹祖父如此看重《千家诗》,自然看到其多年对儿童良好的启蒙效果。《千家诗》作为家学的一种,曹雪芹必然烂熟于心,自然知道《千家诗》所录的宋代诗人蔡确的《夏日登车盖亭》,诗曰:“纸屏石枕竹方床,手倦抛书午梦长。睡起莞然成独笑,数声渔笛在沧浪。”“手倦抛书午梦长”一句表达了诗人闲适安逸的心情和一种悠闲自乐的读书心态。曹雪芹必然熟知,但是曹雪芹偏偏用了“拢”字,其用意很明显。众所周知,曹雪芹为了全身避祸,故意将《红楼梦》里的时间、地点、朝代通过杂糅,使读者知道故事,却无法查处故事的具体朝代,这种做法使得《红楼梦》扑朔迷离,但明眼读者一看即知作者之巧妙与其用意所在。熟悉我国书籍发展演变史的人都知道,我国书籍最先是竹简,后来发明纸张以后,书的装帧形式为卷轴装,所以一部书往往分为若干卷,现在仍然使用“卷”字,即是古代文化现象的遗留。甄士隐在书房所读的书为何书,装帧形式如何?作者均隐去不写,为了混淆视听,作者刻意说士隐“手倦拢书”,这个拢字只适卷轴装的书籍,作者用“拢”字正是作者不“拘于朝代年纪”的表现,也是曹雪芹的本意。

抄书者熟悉《千家诗》,自然熟悉蔡确的诗歌,他们一厢情愿地认为,“手倦抛书”是现成的典故,且用此不但表达了士隐闲适安逸的心情和一种悠闲自乐的读书心态,而且用的是现成熟语,且典雅,用在这里自然是十分精当,便想当然地改为“抛”字了,这种做法违背了曹雪芹的本意。笔者认为,“拢”字更为恰当,它不但与曹雪芹不“拘于朝代年纪”相契合,而且符合甄士隐的身份和恬淡的情趣。

二、“一簇鲜花,一床破席”

――试谈花袭人之“破”

袭人是《红楼梦》中曹雪芹塑造的极为成功和十分重要的人物形象之一。她在第三回出场,在第一百二十回里最后一个谢幕,她贯穿《红楼梦》故事的始终。袭人是一个十分特殊的人物,她曾经是贾母的得力丫鬟之一,因为体贴,贾母便把她送给了珍贵如眼珠子一般的孙子贾宝玉。从此,她成了宝玉的第一丫鬟,也与贾宝玉建立了十分密切的关系。她与王夫人关系特殊,袭人向王夫人报告了宝玉在大观园与众姐妹的亲昵状况后,王夫人就视她为宝玉的第一准姨娘,并给了她姨娘的待遇;管家奶奶王熙凤可以对长辈赵姨娘、周姨娘不敬,甚至瞧不上眼,但是对袭人却不敢掉以轻心,袭人回家给母亲奔丧,穿戴、铺盖、礼物均由王熙凤亲自操办即是明证。袭人很会服侍贾家的这个宝贝疙瘩,晴雯说:“自古就只有你(袭人)一个人会服侍。”她因此得了一个“贤袭人”的名号,这也是作者对袭人的评价。又因为袭人和“抄检大观园”以及晴雯的死有着某种微妙的联系,并且在众芳均境遇悲惨的背景下,她嫁到蒋玉菡家做了少奶奶,有一个良好的归宿,她也因此成了一个备受广大读者争议的人物。

从《红楼梦》诞生至今,广大学者和读者对袭人的研究与评价主要集中在袭人的性格方面。传统红学学者对袭人是贬多褒少,贬之者认为袭人奸诈阴险,生性妒忌势利,看似痴,实则狡黠,好名利、守旧,没有骨气,愚蠢的时候也不少;褒之者认为袭人温顺贤淑,也有美好的一面。20世纪上半叶和新时期以来,在褒贬上有了更多更为成熟的争论,但也有比较客观的看法,认为袭人只是一个温驯的奴才,她也有诸多的不得已,不能把她定性为居心叵测、道德败坏的奸人和坏人[6]。时代需要不同的人物,关于袭人的评价与研究自然还会有新的更适合时代所需的成果。但是就当下研究看,袭人的研究与评价主要材料为作者的判词和花袭人的行为以及《红楼梦》中其他人物对她的评价。自《红楼梦》诞生以来,对关于袭人的材料就被研究、分析、评价不已,尤其是对曹雪芹给袭人的判词“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更是研究得十分透彻。但是对于象征袭人命运的画的描述则被忽略掉了,小说描述道“又见后面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笔者认为,这短短四个字中曹雪芹有深意存焉。

如果说:“一簇鲜花,一床破席”只是为了语言形式对称,音韵和谐的话,那一定是在自欺欺人。因为“一床破席”完全可以写作“一床席子”、“一床竹席”、“一床新席”或者“一床苇席”等等。同样可以完成小说的形式需求,又何必着一“破”字呢?笔者认为曹雪芹故意用一个“破”字,是曹雪芹的春秋笔法所在。曹雪芹的一个“破”字用在这里至少有两层含义:第一,暗喻袭人卑贱的出身,她是被以死契的方式卖给贾家为奴的,原因是父母当时没有饭吃,把她卖给贾府可以换点钱吃饭。《红楼梦》第十九回袭人听到母兄要赎她回去时,哭闹中的言语注解了袭人的出身,小说道:“当日原是你们没有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第二,袭人是个十分复杂的人物,因为她是个很重要的人物,袭人的“贤”在《红楼梦》是出了名的,可称道的地方不胜枚举,但是袭人的行为又确确实实有许多无法抹去的污点,比如与宝玉“偷试”“云雨情”、抄检大观园事件、宝黛二人的爱情悲剧、晴雯的悲惨遭遇,这些悲剧总能找到袭人的影子,作者不好直接否定袭人,这样做容易使人物脸谱化和缺少含蓄,直接降低《红楼梦》的艺术性。尤其让读者不能接受的是在众芳命运惨凄的背景下,袭人想为宝玉守节,但没有名分,所以不合适,想死在贾家,怕对不起贾家,就想死在家里,后来又觉得死在家里对不起父兄,就想死在夫家,后来发现死在夫家又辜负了夫家的盛情,为了不辜负所有人,只好嫁给蒋玉菡,老老实实地做起蒋家的少奶奶来。

综上,笔者以为曹雪芹的“一床破席”的“破”字大有深意,即这是曹雪芹对花袭人的巧妙评价,也是曹雪芹春秋笔法之所在。一个字恰如文眼,饱含了作者对袭人在表面看似平实的叙述实则充满了辛辣的讽刺。

参考文献:

[1]冯其庸.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汇校汇评[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71-72.

[2]胡适文集:第5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315.

[3]杨传镛.红楼梦版本辨源・甲戌本“最古”的证明[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1-10.

[4]郑庆山.红楼梦版本源流概说[J].红楼梦学刊,1998(4).

[5]蔡义江.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M].北京:中华书局,2007:200.

[6]金蓉.清代对袭人形象的阐释研究[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3).

曹雪芹的诗范文第4篇

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w绔、富贵风流的生活。至雍正六年(1728),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后又移居北京西郊,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曹雪芹素性放达,爱好广泛,对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均有所研究。曹雪芹最伟大的贡献在于文学创作,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

“生于繁华,终于沦落”。曹雪芹的家世从鲜花着锦之盛,一下子落入凋零衰败之境,使他深切地体验着人生悲哀和世道的无情,也摆脱了原属阶级的庸俗和褊狭,看到了封建贵族家庭不可挽回的颓败之势,同时也带来了幻灭感伤的情绪。他的悲剧体验,他的诗化情感,他的探索精神,他的创新意识,全部熔铸到《红楼梦》里。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清代作家曹雪芹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石头记》《金玉缘》。此书分为120回“程本”和80回“脂本”两种版本系统。新版通行本前80回据脂本汇校,后40回据程本汇校,署名“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后40回作者尚有争议,但是对于矮化甚至腰斩后40回的极端倾向也应保持警惕。

曹雪芹的诗范文第5篇

周汝昌自幼因母亲手中有一部日文版的《石头记》而初识《红楼梦》,上南开中学时,常与后来成为著名作家的黄裳先生在一起谈《红楼梦》。他真正走上研究红楼之路是在1947年后,当时他在燕京大学西语系读书,按四哥周祜昌的手谕,到燕京大学图书馆查阅曹雪芹生前好友敦敏的《懋斋诗钞》,并将《懋斋诗钞》带回宿舍研读,从敦敏赞颂曹雪芹的诗文中,周汝昌领略到了曹雪芹的傲骨、才气和品格,对曹雪芹的魅力人生无限敬仰,不禁“神观飞跃,驰思万重”。与曹雪芹的神交,使青年周汝昌“‘心里’自我感受——三生有幸”。从此也催生了他的那篇《(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生卒之年新推定》—文,发表在天津《民国日报》副刊上。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胡适先生看到此文后,即致信切磋,此信以“胡适之先生致周君汝昌函”为题也发表在天津《民国日报》副刊上,从此,周汝昌先生与胡适先生因《红楼梦》结缘。但起因在周的四兄,用周汝昌的话说:“也是他(周祜昌)将我引入了研究《红楼梦》这一巨大无比的中华文化课题上来的。”

周汝昌的《(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生卒之年新推定》引起胡适的重视,而且在信中亲切地称周汝昌为“汝昌先生”,并在信中肯定地说道:“《懋斋诗钞》的发现,是先生的大贡献。”但是,胡适也在信中坚称:“关于雪芹的年岁,我现在还不愿改动。”正因如此,年轻的周汝昌“心里的‘不服气’压倒了鼓舞、感动之情”,他以给胡适先生公开信的方式再投稿给天津《民国日报》,该报以“再论《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生年——答胡适先生”为题,在1948年5月21日的“图书”版上刊发。对于周汝昌的这篇论辩曹雪芹生卒的长文,胡适没有回应,但学外文的周汝昌却从此开始了国文经典《红楼梦》的深入学研,并与之相伴一生。1948年6月,治学心切的周汝昌写信给胡适先生,想借阅胡适珍藏的《四松堂集》等与《红楼梦》研究相关的书籍。令周汝昌没有想到的是,在著名目录学家、版本学家赵万里先生(1905~1980年)的介绍下,周汝昌有幸到王府井大街东厂胡同一号胡适先生家造访。胡先生鼓励他将《红楼梦》研究进行下去,并亲手将《(甲戌本)石头记》借给了他。而后,胡适又托燕京大学著名中国小说史专家孙楷第(1898~1986年)先生将他珍藏的《四松堂集》乾隆抄本和有正书局印大字本《石头记》(戚蓼生序本)送给周汝昌。这是胡适先生提携青年学者的一段佳话,而对于周汝昌来说,“平生一面旧城东”是受用一生的经历。

1948年,周汝昌完成了红学研究的重要著作《红楼梦新证》,该书于1953年出版,一时洛阳纸贵,一年内连印三版共17000余册,在红学界引起了轰动。此时远在成都四川大学外语系任教的周汝昌也因此奉调到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任编辑,并继续他的红学研究,同时涉足古典文学、书法和诗词学。

周汝昌一生坎坷,二十几岁双耳失聪,后又因用眼过度两眼几近失明,故以“盲士”自称。“”中,周汝昌受冲击被关进牛棚,后又被下放到湖北咸宁“五七干校”劳动。1970年重返北京。1976年,增订至80万字的《红楼梦新证》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而后又陆续出版了《曹雪芹》《献芹集》《石头记鉴真》《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红楼梦艺术》《周汝昌红学精品集》等著作,被称为新中国研究《红楼梦》的第—人、红学泰斗。

周汝昌是一位严谨的学者,他的红学研究主张遵循《红楼梦》原貌,体现曹雪芹的本意,不唯一个版本,而致力于多个古本的比对。出版有关红学研究书籍等许多的琐事,也是事必躬亲。有一通他写给人民文学出版社古典文学编辑室杜维沫、王思宇、刘文忠三位主任的信札可以窥见一斑。

维沫、思宇、文忠三位主任合鉴:

已有两个学术组织都要举办“国际红学大会”,其中一个已接近定局,时间约在今年下半或四季度。为此,我又想起拙著《新证》重印之事。我很希望它的“新本”能赶及这个会。也很明白印刷事不简单,安排费事,并不能“一厢情愿”式办成。故此早一点向您们打个招呼,盼及时抓上一抓,以免将可能性拖得成为来不及。耑此,不尽。并颂

编祺砚祉!

周汝昌顿首

85.4.2 香山饭店127

这是商洽《红楼梦新证》一书重印一事的信札。字里行间看得出周汝昌先生希望“新本”能赶在“国际红学大会”前重印的急切心情。

周汝昌著述宏富,对于中国四大古典名著的《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以及唐宋诗词等均有评注校订,且出版有《杨万里选集》《诗词赏会》等著作。

周汝昌的书法理论研究和书法艺术造诣也很精深,曾出版书法专著《书法艺术问答》和《永字八法》等。其书法早年取法王羲之,以帖为宗,楷书、行书皆精,20世纪40年给胡适先生的九通信札便是以行楷写成,堪称周汝昌先生的书法精品。

耄耋之年,周汝昌的书法炉火纯青,尤以行书为绝。有一幅周汝昌先生的行书自作诗,可以一展先生独特的书法风格。其释文如下:

春明秋爽各风流,

轩敞高斋笔亦遒。

裁得诗笺连文几,

些山滴水愿同酬。

秋炎山雨八十四盲士周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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