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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范文第1篇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实质性测试;审计程序;模型

一、引言

英国巴林银行的尼克李森因为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造成14亿美元的损失,导致银行倒闭;日本大和银行案件、中国中航油事件也均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有关。衍生金融工具有两大功能,一是转移风险,二是发现价格。衍生工具通过组合单个基础金融工具,利用衍生工具的多头或空头,转移风险,实现避险目的;衍生工具依照所有交易者对未来市场的预期定价,发现价格。衍生金融工具存在以下特点:衍生工具构造具有复杂性、衍生工具设计具有灵活性、衍生工具运作具有杠杆性,其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增加了审计人员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风险,所以衍生金融工具审计是审计人员必须重视的审计领域。本文通过对衍生金融工具审计风险的分析,指出审计测试的一般模式及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特殊的审计测试:模型审计测试。 

二、文献综述

衍生金融工具审计的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这方面的文献并不多,其中绝大部分文献是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风险及管理对策的,如:2002年,王濛、常谷珍《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风险及防范对策》指出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风险及风险防范对策、审计测试的特殊要求;2008年,董博、李莉《金融衍生工具的特点及风险管理》指出金融衍生工具的特点及在这些特点之下如何进行风险管理;2008年,王琰《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风险与路径选择》揭示出衍生金融工具存在的审计风险以及如何在其风险下的审计路径选择;而2007年,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主编的《衍生金融产品审计》指出衍生金融产品存在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行为和金融监管。 

三、什么是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同时具备下列特征,并形成一个单位的金融资产及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一是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二是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三是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衍生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远期合同、金融期货合同、金融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金融远期合同、金融期货合同、金融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四、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 

金融创新衍生出大量各种新型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衍生金融工具为风险管理和投机行为提供了支持,同时伴随这些便利的是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衍生金融工具与审计相关的特点有: 

(一)衍生工具构造具有复杂性

1.金融衍生工具如对远期、期货、期权、互换的模型建立和资产定价涉及金融研究领域。2.采用多种交易方法与组合技术,如:不同种期权的投资方式、股票指数期权、货币期权、期货期权、股票与期权的组合等,使得衍生工具特性更为复杂。 

(二)衍生工具设计具有灵活性

金融衍生工具在设计和创新上具有很强的灵活性,为金融市场注入了活力,通过对基础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各种组合,创造出大量的特性各异的金融产品,如组合投资、程序化交易、复杂的衍生金融组合产品。 

(三)衍生工具运作具有杠杆性

金融衍生工具在运作时多采用杠杆方式,即采用交纳保证金的方式进入市场交易。一般只需交付少量的保证金或权力金即可签订远期大额合约或互换不同的金融工具,实现以小博大。这种杠杆效应在使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时,投资者可能承担的风险也成倍放大,微小的基础金融价格也许就会带来投资者巨大的收益或者损失,杠杆率可以达到100倍甚至更多。期货、外汇交易的保证金和期权交易中的期权费即是这一种情况。 

五、衍生金融工具审计程序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中的重大错报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下列方面了解可能对衍生活动及其审计产生影响的因素:经济环境;行业状况;被审计单位相关情况;主要财务风险;与衍生金融工具认定相关的错报风险;持续经营;会计处理方法;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 

具体应用在风险导向的衍生金融工具审计程序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了解具体事项,确定审计措施

1.了解企业控制环境与内部控制,收集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信息和资料,分析并得出衍生金融工具的重大错报风险。2.针对认定的重大错报,设计风险总体应对措施与进一步审计程序。 

(二)实施控制程序

1.审核被审计单位执行的政策和程序,审核有关风险的审计领域的现行内部审计资料。2.制定被审计单位的主要业务流程图,获得业务流程的可视分析,识别控制缺陷。 

(三)实施实质性程序

注册会计师在设计衍生金融工具的实质性程序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会计处理的适当性;服务机构的参与程度;期中实施的审计程序;衍生交易是常规还是非常规交易;在财务报表其他领域实施的程序。 

具体实施实质性程序时从以下方面展开:在报表日向交易方核对在途交易。检查各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和交易单据。验算年末计价和损益余额调节的正确性。检查衍生金融工具的税收属性,将之与整个应实施的税务方面的审计程序相联系。 

六、衍生金融工具模型审计

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审计具有特殊性,其涉及到衍生金融工具模型的建立、数据的输入,和结果的输出,其中伴随着复杂的计量和数理模型,所以在衍生金融工具审计过程中,衍生金融工具模型审计成为审计工作的基础。审计人员必须能独立地监督与衍生产品相关的定量技术,其目的不仅在于最小化模型风险及该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而且还在于满足外部监管机构的要求并给高级管理层提供全面、完整的财务信息。就衍生产品的操作而言,管理信息的质量最终取决于提供该信息的模型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所使用的定量技术。 

(一)了解和分析模型

衍生金融工具涉及的模型和数理技术非常多,有的模型用于计算债券的久期和凸性,有些模型则用于计算利率期限结构;而布莱克——斯科尔斯欧式期权定价模型则是用一个随机过程来描述构成期权股票价格的动态变化,并根据模型的理论框架导出期权定价公式:无套利定价;还有银行波动性模型、回归模型或插补模型等,这些模型导出的结果常作为定价模型的输入信息。

审计人员应该具体从以下方面了解和分析模型:

1.模型的基本理论假设、金融工具的交易方式。2.所使用的模型的假设条件是否与实际经济现象不符以及该模型的内在的局限性。3.模型常被使用的领域(特别是使用该模型的产品和市场类型)。

(二)模型的控制测试

在实施模型控制测试前,审汁人员应该已了解下列事项:

1.模型是用来做什么,模型用于何种产品的建模。2.模型所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假设是什么。3.谁在使用模型,为什么要使用该模型,使用该模型的意图是什么,涉及的风险有多大。

审计人员的关注焦点在于如何筛选和测试已由开发人员所开发的模型。基于此目的,模型错误的可能发生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三大类。一是模型不正确。亦即理论方法本身就是错的。二是模型正确但提供的解答不正确。即理论在运用出了偏差,可能是由于所选择的数值解决方法不当,或者是数据来源问题,而或者是数学计算中的四舍五入所致。三是编程错误。由于程序输入或者数据输入时出现差错。

(三)模型的实质性测试

完成模型的审计测试后,应抽取使用该模型的不同业务线的实际交易样本,对该样本再作检验,进行模型的实质性测试。对选出来的交易样本要进行独立评估,同时还需验证其风险数据。这一做法可以强化模型的独立测试。具体为:

1.经交易双方的一致确认,对交易的细节正确记录。2.输入参数的有效性、正确的估价。3.是否经过外部的独立验证。4.正确的风险数据和信用风险流程。

七、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审计

随着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的面世,芝加哥期权交易所的交易商们将该模型以及它的一些变形程序化输入计算机应用于刚刚营业的芝加哥期权交易所。衍生工具的扩展使国际金融市场更富有效率,新的技术和新的金融工具的创造加强了市场与市场参与者的相互依赖,不仅限于一国之内还涉及他国甚至多国,使得衍生金融交易全球化与复杂化,使得衍生金融市场更有活力。

(一)模型描述

c=sn(d1)-xe-r(t-t)n(d2)

其中

s:股票价格;x:期权执行价格;r:无风险利率;t:未来时刻t;t:当前时刻t;σ:股票波动率

(二)模型假设

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基于以下假设:

1.股票价格行为服从对数正态分布模式;2.在期权有效期内,无风险利率和金融资产收益变量是恒定的;3.市场无摩擦,即不存在税收和交易成本,所有证券完全可分割;4.金融资产在期权有效期内无红利及其它所得(该假设后被放弃);5.该期权是欧式期权,即在期权到期前不可实施;6.不存在无风险套利机会;7.证券交易是持续的;8.投资者能够以无风险利率借贷。

(三)模型审计注意事项

期权定价模型审计不仅要实施衍生金融工具模型一般的审计程序,还必须特别注意期权定价模型中假定股票服从高斯过程。高斯过程中假定股价的概率分布偏度为零,峰度为3且为瘦尾的正态分布,而实证研究说明并非如此。研究发现,金融过程的偏度不为零,且峰度大于3,并且是厚尾的。而在高斯过程的瘦尾假定下的期权定价,就意味着忽略了诸如股价大跌等极端情形的概率分布,在实际操作中就会低估风险,造成严重后果。实施审计程序时必须注意不同衍生金融工具标的资产价格的分布是否符合期权定价模型中所假设的高斯过程。

【参考文献】

[1]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生金融产品审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 john c.hull.期权、期货和其它衍生产品第三版[m].华夏出版社,2004.

[3] 王濛,常谷珍.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风险及防范对策[j].广东审计,2002年第二期.

[4] 董博,李莉.金融衍生工具的特点及风险管理 [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4月.

[5] 王琰.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风险与路径选择[j].财会月刊(综合),2008,5.

衍生金融工具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2月24日

一、金融衍生工具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品,它是从即期外汇交易、股票、债券等传统有价证券的现货买卖以及从股票价格指数等综合参考指标中派生出来的各种投资工具或交易手段的总称,是一种具有全新特点的契约形式。它出现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金融资产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基础市场交易价格变化的情况下,以满足人们能更多地赚取有关资产差价、投机或保值的各种需求。因此,可以这么说,金融衍生工具是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金融工具在一定时期内的市场行情走势,以支付少量保证金签订远期合约或互换不同金融商品的衍生交易合约。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特征

1、杠杆性。杠杆性是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它是指以较少的资金成本获得较多的投资,以提高投资收益的手段。在现金交割制度下,以基础工具的价格为基础,交易时不必缴纳相关资产的全部价值,只要缴存一定比例的押金或保证金就可以获得资产的管理权,等到到期日时,对其进行反向交易和结算;而在实物交割的情况下则要在到期日交付一定数量的现金就能得到基础工具。

2、跨期性。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双方通过对利率、汇率、股价等因素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的合约。无论是哪一种金融衍生工具,都会影响交易者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未来某时点上的现金流,跨期交易的特点十分突出。这就要求交易双方对利率、汇率、股价等价格因素的未来变动趋势做出判断,而判断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亏。

3、高风险性。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性是指资产或权益在未来发生的预期收益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包括:价格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中,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成果最终是取决于交易者对基础工具未来价格的预测和判断的准确度,然而基础工具价格的变幻莫测增加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亏的不稳定性,这正是金融衍生工具高风险性的重要诱因。

二、金融衍生工具市场

(一)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现状。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金融衍生产品在经历了十几年的孕育终于有了突破性的发展。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现状大致表现为以下几点:

1、市场规模明显扩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日益突出,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持续保持高速增长。从期货市场来看,2007年中国期货市场交易额首次超过GDP。2008年虽然遭遇全球金融危机,但中国期货市场没有出现系统性风险,从而为2009年交易额突破130万亿元提供了金融和信心保证。2009年中国期货市场快速扩大和成长,交易活跃并且秩序规范。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瞩目的、全球最具潜力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之一。2010年人们所期待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能够推出,打开了中国金融产品期货交易的大门,并创造中国衍生品市场的更大繁荣。

2、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市场运行基础有待夯实。中国银监会在2004年初了我国第一部针对金融衍生产品的专门法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我国关于金融交易方面的基础性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证券法》、《合同法》和《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的和实施,有利于我国衍生产品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这些“准法规”并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缺乏统一运行规则的问题,也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市场行为不规范和市场主体发生过度投机等问题。

3、投资者数量快速增加,但缺乏成熟的理性参与者。我国投资者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历史较短,而且市场参与者以个人投资者居多。随着利率期货以及即将上市的股指期货等一系列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投资者的参与热情在金融危机后逐步上涨。目前,市场参与者还主要不是生产经营商和机构投资者,市场参与者都普遍具有盈利倾向,投机心理严重。市场上到处充斥为自身利益而进行的角逐、勾结与竞争,不能形成超越自身利益的制衡。

(二)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1、交易复杂程度较高,但交易方式单一。我国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方式还较单一,这是由于我国金融机构的定价能力不足引起的。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目前主要的交易方式是中资银行与国内企业进行交易,然后再与外资银行进行平盘,或者是先由国内企业与外资银行谈妥交易的具体细节,然后进行中资银行与国内企业的交易,最终由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具体进行整个交易。这种交易方式显然过于单一,既限制了交易对象的范围,过程繁琐、复杂,使一部分投资主体对投资失去信心,又对我国金融机构定价能力的提高产生不利影响,导致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品发展的主动性丧失,限制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正常发展;2、缺乏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金融衍生品的价格与基础性金融衍生品生产价格密切相关,比如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等。那么,在对金融产品的管制方面,我国的管制偏紧,所以金融产品价格市场化程度不高,而且金融产品价格的变化受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国家财政、金融政策的公布及一些重大信息的披露对金融产品价格波动产生很大影响,而且,我国对信息披露的频率也过低,使投资者无法及时地获得相关的信息。这样,一方面使投资者对金融衍生品的投资失去兴趣与信心;另一方面导致投资者在无法及时获得信息的情况下蒙受损失。

(三)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建议。1、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目前,我国除存款利率和部分贷款利率未完全市场化外,其余的已基本实现或完全实现了市场化。我们应通过金融市场改革深化实现利率完全市场化,这样才可能产生足够的金融衍生工具需求,金融衍生工具的形成才能真正体现市场规律;2、规范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资主体不够成熟,是金融衍生市场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效应决定了投资必须要慎重,否则一旦损失后果不可估量。因此,必须规范投资主体,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行为,避免投资行为不理性、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同时,应该建立完善的资信评级制度,以加强对投资主体的约束力度。

三、国外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经验及其启示

(一)韩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历程。韩国的股指期货、期权交易开始于1996年,但交易量增长非常迅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在2004年前,存在两个交易市场:韩国证券交易所(KSE)和韩国期货交易所(KOFEX)但在2004年,韩国期货市场合并至KOFEX之下,KOFEX成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在韩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中,不得不提到韩国股票价格成分指数200(KOSPI 200)期货、期权合约。正是这两种合约推动了韩国期货、期权市场的高速发展。KOSPI 200指数期货自1999年起至2002年,年交易量(合约数目)从17,200,349份增至42,868,164份,平均增长率为149%。KOSPI 200指数期权更是表现惊人,自1997年上市后,目前为世界上成长最为迅速的期权产品。1998~2002年年交易量(合约数目)从3,200,000份增至1,889,823,786份,增长了590倍。2005年上半年,在全球衍生品交易量居前的合约中,KOSPI 200指数期权合约名列榜首。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金融衍生品交易领域,韩国创造了奇迹。从韩国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来看,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中国自己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可以依靠后发优势,如我国的股票市场一样,在短时期内取得长足进步。

(二)韩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特点

1、韩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独特的投资者结构。韩国期货、期权市场的参与者由个人投资者、本地机构投资者和外国机构投资者构成,即所谓的中小投资者为主。在2003年4月,个人投资者占有KOSPI 200股指期货市场成交量的60.40%国内机构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分别占有24.90%和13.50%的市场份额。而在KOSPI 200股指期权市场上个人投资者的成交量占整个期权成交量的57.70%,外国投资者则继续维持着近10%的份额。因此,可以看出,在金融衍生品交易领域,韩国是一个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市场。在韩国,由于网上交易的便捷性和低成本(经纪商对网上交易收取的佣金远低于传统交易方式),个人投资者为主的广大投资者积极地参与股指期货、期权的投资活动,这形成了具有韩国特色的投资者结构。另外,韩国期货市场不允许“专家”和“做市商”存在,证券公司被严格限制在接受客户下单的经纪角色中。证券公司之间争相提供更快速、更便捷的“家用型交易系统”(即网络服务终端和客户界面交易系统),并积极进行客户培训和市场开拓。这样,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了的交易便利又进一步发展刺激了更多个人投资的进入,即使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但投资者的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一个良性循环。韩国金融衍生品交易投资者构成的特点,尤其值得我们的思考:因为我国的证券市场也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虽然针对这种现状,现在有许多建议提倡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但改变投资者的构成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工作,我们是不是一定要等到我国投资者的结构发生变化才能有所作为,否则一旦市场波动就会以这个为理由,韩国的事例其实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答案。

衍生金融工具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金融衍生工具

次贷危机的爆发,使得国际金融形势风云突变,在这轮蔓延全球的金融大动荡中,国有企业在金融衍生品领域投资的巨额亏损,显得分外触目惊心。国有企业动辄几十亿的亏损,已经严重危及了企业的持续经营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如何更好地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获利,更有效地规避市场风险,无疑将成为国有企业金融投资的必修课

一、中国企业投资衍生工具失利简介

近年来,在资本市场上,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巨亏的消息频频不绝于耳,中信泰富投资杠杆式外汇买卖,由于澳元的暴跌,损失数百亿港元;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的报告显示,由于持有相关外汇结构性存款,两公司汇兑损失巨大,其中中国中铁汇兑损失19.39亿元,中国铁建损失3.2亿元;中国国航因航油套保的亏损已经扩大至18.3亿元,?中国国际航空的航油及燃油套期保值交易亦蚀31亿元;中国远洋所持FFA(远期运费协议)亦出现浮亏40亿元等等,种种例子不胜枚举。

根据国资委初步统计,目前有28家中央企业在做各种金融衍生品业务,有盈有亏,亏损居多。

二、金融衍生工具介绍

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随基础金融产品的价格(或数值)变动而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这里所说的基础产品不仅包括现货金融产品(如债券、股票、银行定期存款单等等),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远期合同、期货合同、货币互换和金融期权是四种基本类型的衍生工具。金融衍生产品改变了整个市场结构,连接了传统的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

金融衍生工具旨在为交易者转移风险,具有杠杆性、复杂性、投机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衍生产品不仅具有高收益性,也不可避免地具有高风险性。例如,衍生产品的杠杆性就意味着,在衍生产品的交易中,只需按规定交纳较低的佣金或保证金,就可从事数倍于保证金的大宗交易,达到以小搏大的目的,因此投资者只需动用少量的资本便能控制大量的资金。但另一方面,一旦实际的变动趋势与投资者预测的不一致,就可能使投资者遭受严重损失,甚至是血本无归。而由于衍生产品的虚拟性和定价的复杂性,使得其交易策略远复杂于现货交易,其可投机的特点,又使得风险成倍地扩大。

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如果使用得当,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实现套期保值,锁定成本,避免市场价格的大起大落,获得较高的收益或者对冲经营风险。例如利用远期、期货等衍生产品,可以帮助企业避免原材料和外汇等的价格波动风险,帮助企业锁定成本,保持企业盈利状况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若对衍生产品的风险认识不足,缺乏深入的了解和必要的专业知识,企业置高风险不顾,盲目从事高收益的衍生产品的投机,结果可能给投资者带来巨额损失,导致企业破产。

三、国有企业投资金融衍生工具的失利原因分析

金融衍生工具是一种复杂的高风险高收益投资工具,而对许多投资于它的国有企业来说,高收益没有实现,高风险却体验深刻,它俨然成为了一种心有余悸的梦魇。国有企业失利的原因主要有:

1.风险监管管理体系不完善,监管技术落后。

灵活多样和不断创新的金融市场是现代经济高速发展的保障,也是企业投资理财和规避风险的重要工具和手段。金融衍生工具固有的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天然属性,更需要企业进行规范操作和严格管理,建立风险监管体系。如果企业能够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进行规范操作,严格控制风险,即便出现市场行情判断失误,出现损失,也可以把握在企业可承受范围之内。而企业一旦违规或员工越权操作,监管又没有发挥作用,尤其是进行大规模投机交易时,失手后的结果可能招致灭顶之灾,整个企业的倒闭。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层风险意识不强、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存在侥幸心理也导致企业在进行金融衍生工具投资时,漠视风险。

2.国有企业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的制度缺陷。

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企业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对于国有企业而言,企业资产名义上属于全体国民,归国民所有。而在现实中,模糊的国民所有概念实质上导致了国有企业所有者的缺位。作为国有企业的主要管理者由国家聘任,全面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这样,管理者存在者权利义务的不对等的情况,即其权力大,而承担的责任相对小,国家对其的激励政策,也是一个奖多罚少,片面强调对经营业绩的激励。因此,企业的治理结构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即道德风险的问题。管理者倾向于利用所掌握的国有资产,从事一些高风险,高报酬的投资,以期在短期内获得明显的业绩提升。而又由于企业监管管理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国有企业管理者的冒险行为能够容易地付诸实施。

3.投资动机不纯,缺乏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

金融衍生产品具有规避风险和价格发现的功能,近年来,国际市场黄金、石油、有色金属、粮食等价格波动剧烈,给国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很大风险,利用金融衍生产品,企业可有效规避市场风险,锁定成本。但一些国有企业在投资衍生工具时,更加注重是它的投机功能,片面强调对可能高收益的追求,忽视其高风险,把其当成了一种快速盈利手段,而不是进行避险和套期保值。从事高风险业务,企业应当树立正确风险管理理念,增强风险意识,而对某些从事金融衍生产品国有企业来说,风险只是一种可忽视的小概率事件,事前就缺乏风险控制管理的相关概念和准备,而在投资错误发生,造成损失后,通常又低估错误可能导致的风险损失,从而在风险控制上丧失了主动权,最后小错酿成大错。

参考文献:

衍生金融工具范文第4篇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 会计 公允价值 计量

一、引言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出现了席卷全球的金融自由化浪潮,随着各国政府对金融管制的放松和金融业竞争的加剧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和金融市场逐步国际化,我国也开始有选择的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然而通过这次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我们可以看到,金融创新尤其是金融工具创新在规避风险进行套期保值或作为投机手段获得高收益的同时,也给金融监管和传统的会计理论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和挑战。在股票、债券、商品期货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衍生金融工具,如金融期货、期权、互换等,它们具有高风险、高收益和未来交易的特点,并且具有以小博大的杠杆效应,如何在财务会计中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从制度上规避其风险是当前国内外金融会计界共同面对的问题。在传统会计理论和实务中,衍生金融工具不能在表内确认和计量只在表外披露,这使得衍生工具带来收益和损失被排除在会计报表之外,不能给信息使用者提供足够的信息,甚至会导致严重的误导,存在极大的金融风险。1996年英国巴林银行因为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失控而被迫宣布倒闭,中国期货市场上也有曾轰动一时的国债期货327事件,进入新世纪后金融市场也从未平静过,2000年安然事件让美国最大的能源公司倒闭,直到此次金融危机在全球的全面爆发,衍生金融工具在整个事件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鉴于传统的财务会计模式受到衍生金融工具的极大挑战和冲击,应尽快确立衍生金融工具披露和报告准则,并对其加强金融监管。

二、衍生金融工具对传统财务会计理论冲击

(一)对会计要素冲击 首先,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未来性”与传统会计的“过去时”相矛盾。衍生金融工具在合约发生时所决定的交割并未发生,而是要到未来的某一个时刻才会发生。如果将衍生金融工具列为资产或负债等于把未来某一时刻交易形成的结果列为资产或负债,这和基本准则强调的过去时相违悖。其次,衍生金融工具的不确定性,即有可能形成企业的资产,也可能形成企业负债。在通常的情况下,企业投资取得的会计要素必然是资产。然而企业获得衍生金融工具却不一定形成企业的资产。再者,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波动性。衍生金融工具基本上是以合约形式存在的,是人们对汇率、利率、指数等标的物未来价格发展变化所作的主观预测,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在签约时难以确定,不符合传统的确认标准不能确认为资产或负债。特别是期权赋予了合约的买方到期选择进行交易或放弃交易的权利,这就使得交割金额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不能被会计所计量。

(二)对会计确认冲击 现行会计确认的原则主要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收付实现制是以实收实付作为记账准则,权责发生制是以应收应付作为记账基础,这两种会计确认标准都是以过去发生的事项为基础,对未来发生的事项则不予确认。而衍生金融工具的发生都预示着将来一系列的财务变动,因此传统的会计准则无法对这种待执行的合约进行核算。

(三)对会计计量冲击 现行的会计理论中历史成本是计量基础,即以交易发生时的原始成本作为记录资产、负债以及相应的收入、费用的依据。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以其客观性、可验证性成为最可靠的计量模式。但反映的是过去的资产价值,衍生金融工具由于具有“杠杆效应”,如企业参与期货交易只需要交纳合约金额的保证金,这不是取得合约的代价,也不是历史成本。历史成本模式难以满足衍生金融工具计量的理论基础。而且衍生金融工具具有跨期性,不是在一个时点即可完成。交易从合约签订到交割要经历一段时间,期间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不断变化,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无法反映这些信息。很多因从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而陷入财务困境的案例其财务报告却显示出较好的经营状况,这就足以证明传统会计无法反映衍生金融工具潜在和显存的风险。

(四)对会计报告与披露冲击 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财务报表是传统财务报告的主体,财务报表反映的主要内容是过去、确定的交易事项,这是由会计确认、会计计量的特征所决定的。而现实中大多数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金融资产和负债普遍存在会计计量和确认依据不清、标准不明的情况,最终只是在表外体现为“表外业务”给报告的使用者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而且表外的说明很容易因为主观评价疏露重大事件和信息,从而加大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性。

三、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现状及会计制度构建的原则

(一)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现状 近年来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量越来越大,以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为例,四家上市银行2006年年底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合约面值已达350亿元,品种包括利率掉期、利率互换、汇率互换、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等。但对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信息披露,除了招商银行在法定会计报告和补充会计报告上同时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外,其他三家只在补充会计报告中采用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信息披露,而在法定会计报告中的披露不论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有很大差距。在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方面,招商银行是在表内披露,而其他三家是在表外披露。在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方面,招商银行对非套期保值目的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对套期保值目的的按名义价值计量,而其他三家均按名义价值计量。在衍生金融工具的损益确认方面,招商银行把每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额确认为损益,而其他三家都是在合约正式交割时才确认损益。由于公允价值及其变动等未能在报表内反映出来,导致报表使用者不能获知由于价值变动带来的利润和风险,存在极大的风险性。而且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和对资源配置的要求的不断提高,资金会向效益高的方向流动,金融市场的开放已经成为必然的趋势,衍生金融工具必然人驻中国金融市场,为了增强竞争能力我国的金融业也必然要引入衍生金融工具来丰富业务和管理风险。因此,必须加紧对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问题的研究,规范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以保证衍生金融工具的健康发展和国家金融市场的安全及经济秩序的稳定。

(二)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制度原则 在建设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制度时要明确以下几条原则:(1)保持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协调的原则。经济全球化要求我国市场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为了更好地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我国应顺应国际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趋势,加紧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研究,积极参与衍生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同时也可以避免国际会计准则中

出现不利于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发展的条款。(2)借鉴和吸收国外的经验。从国际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演变历程看,会计报告方面从表外披露到表内披露,会计计量方面从历史成本到公允价值,会计确认上从合约到期确认到价格变化当期确认损益都被证明是正确的,应当吸收并将其作为努力的方向。但我们不能盲目照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针对具体的衍生金融工具而制定的会计处理规则,应根据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发展现状和我国一般会计准则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计准则。(3)遵循渐进性的原则。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鉴于我国的衍生金融工具还处于比较低的层面,市场价格机制并不完善,所以在借鉴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的时候要采取渐进性模式,对那些市场机制比较有效的衍生金融工具应采用市场价格计量;对那些不大适用市场机制的衍生金融工具仍然使用历史成本计量,但要扩大表外附注的范围。另外,由于套期保值会计相对非套期保值会计来说容易被掌握,且对会计报表的影响也不及后者大,因此在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渐进式改革中,可以先制定有关套期保值会计的规则,待时机成熟后再逐步开展非套期保值会计规则的制定工作。

四、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发展的策略

(一)重新定义会计要素 衍生金融工具具有高风险性,要求与其相关的信息得到切实准确的披露。但传统财务会计中会计要素及概念不能涵盖衍生金融工具,因此有必要对财务会计要素及有关基本概念进行重新定义。在资产负债表中最重要的是“资产”和“负债”,传统概念限定为由过去的经济业务产生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或由过去经济业务产生的现在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鉴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未来性和不确定性,应该扩展原有的资产和负债的外延,分为“现实资产”与“或有资产”、“现实负债”与“或有负债”的概念。其中现实资产是对金融企业过去拥有并控制的能够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确认和计量的价值。即现行会中的资产要素;或有资产即指对衍生金融工具之类的“契约”确认和计量的价值,是新增的资产要素;“现实负债”即交易事项发生后实际义务产生并确定于未来期间流出企业的利益,“或有负债”则是合约形成后在承担的在将来将发生的潜在的风险。报表中的会计要素同时也应涵盖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带来的未来将形成的资产与负债,会计要素的概念将扩大。

(二)修正会计确认标准 首先,传统财务会计遵循历史成本原则,只对已经发生的交易活动或准交易活动进行确认。将未来发生的包括预期收益和潜在风险在内的业务活动排除在报表之外,这本身已经不适宜当前的发展。因此,对未来“不确定性”进行会计确认非常必要。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可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金融合成分析法。并在此基础上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初始确认、再确认和终止确认。IASC39认为只要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就应在其资产负债表上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而不再从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是否全部转移的视角去进行判断。对于终止确认,以是否失去控制为判断条件。如金融期权在订约时期权买方的权利与卖方的义务已很明确,且不受合同是否履行的影响。买方在期权到期日前可以根据市场具体情况进行对自己有利的选择,而卖方则承担了相应的风险,由此可以在双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记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而且,期权交易中的对于买方而言,其初始投资是期权费,双方以期权费来获得相应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所以,双方可以以期权费的公允价值来计量,期权费的公允价值可以利用期权定价模型“期权费价格=期权内在价值+期权时间价值”,由此就可以以这个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其次,金融期权衍生金融工具从订约到履约会跨越一个期限,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很高,在这段时间内衍生金融工具可能发生一些变化:已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风险与报酬并未转移给别的企业,但其价值发生了波动;已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部分风险与报酬已发生转移;已确认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风险与报酬已注销或是全部已向其他企业转移。如果这些变化能可靠地加以计量,则必须在财务报表编报日和终止日对其初始公允价值进行修订,即再确认与终止确认。初始确认后进而参照IASC在金融合成分析法基础上对期权交易的价值按照市场行隋进行再确认和终止确认。最后,对不确定易进行披露,更有利于信息使用者进行科学地决策,把未来不确定的利益和潜在风险变成可控指标,从而实现预期收益目标并最大限度地化解和消除风险。因此,我国会计准则应增加利用公允价值对衍生金融交易价值及未来变动予以确认的条款,在贤产负债表中增设“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两个新确认项目,会计制度上也相应地增加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时再确认的会计调整办法。

(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指现行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贴现值,国际会计准则中认为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是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最终目标,并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唯一属性为目标。它能够更好地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和整个企业的价值。国际会计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以及日本的相关准则都已将公允价值计量的内容引入了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价值的变动。近二三十年来的实际应用证明了其正确性,所以我国要逐渐引入公允价值的概念对建立在历史成本基础之上的会计计量进行完善,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客观要求。完善和强化会计分析的功能与作用,应用公允价值来计量金融衍生工具及其价值变动。公允价值取代历史成本是财务会计的一个趋势,但由于目前我国实行表内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不成熟,不能照搬国际上的做法。我国的货币和利率市场均未完全放开,企业也很难获得反映市场真实情况的汇率、利率、风险溢价等模型参数,从这点上来讲,我国金融市场上没有具备完备使用公允价值的经济和市场基础。应根据国情首先从会计政策上放开会计计量原则,在保留历史成本基础的前提下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原则。与此同时,加深市场主体对公允价值这一概念的接受程度,号召而非强制性要求企业在制订财务报表时采用,允许企业自主选择。过渡一段时间后,当条件和时机成熟再对公允价值计量基础进行规范。目前,鉴于在我国推行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还存在一些障碍和难度可以先在表外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表外披露公允价值信息的成本较低,一般只需满足决策相关性要求。而且,由于报表的外部使用者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很难自行估算企业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和损益,在表外披露相关信息也显得尤为必要。目前情况下,在我国对衍生金融工具实行表内历史成本计量和表外公允价值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的混合会计模式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

(四)调整会计报表结构 调整会计报表结构体系以便加强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报告和披露,传统的会计报表由于种种限制不能涵盖衍生金融工具,如果要增加对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报告必然要求对报表体系进行调整。第一,在原有的报表基础上将资产负债表分为金融性、非金融性,对非金融资产和负债可沿袭现行做法,对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则可按风险程度大小顺序排列。第二,原有报表不变再增制一张专门报告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报表,该报表所涉及的均是金融性资产和负债的会计要素,详细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类别、特征、风险系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持有日、到期日等。根据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量的大小和交易目的进行排列和区分,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量较大且以非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工具业务,企业规定必须在增设的报表中明确记入,而交易量较小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金融工具,企业只需在报表附注中加以描述。另外,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建议再增加一张第二损益表,用于反映衍生金融业务的损益情况,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不管是已实现还是未实现的均包含在这张损益表中。

衍生金融工具范文第5篇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 会计确认

一、衍生金融工具准则的制定背景——为什么要制定准则

相比于国外,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较晚。1984年,中国银行率先开始从事境外外汇衍生交易的业务。1991年,我国部分上市企业开始发行可转换债券。1992年,上海外汇调剂中心建立了我国首家外汇期货市场,同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允许券商自营国债期货交易。1994年深圳也开始开展外币期货业务。

在这段时间里(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于我国缺乏相应的金融监管等配套机制,国内期货交易市场相继出现了“314合约交割违规风波”、“327合约违规风波”、“319违规风波”,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由于对风险认识不足,甚至有的违规操作、带有投机性,1995年,上海中信、中石化联合公司参加境外外汇期货交易,损失惨重。

衍生金融工具刚刚在中国的金融市场上出现就掀起了不小的波浪,关键问题在于缺乏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监管和风险控制。监管滞后是衍生金融工具最大的风险来源,而会计监管是衍生金融工具金融监管的一部分,在会计核算中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不反映和不规范反映都将引致不可预期的严重后果。

会计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通过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来规范主体的行为。但是在2006年以前,我国没有建立起专门针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准则,大多数金融机构都自主决定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随意性较大。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属于表外业务,以往的会计实务无法使许多衍生金融工具得到确认,致使风险信息披露验证不足。

综上所述,尽早建立起我国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很有必要的。

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要解决的问题

笼统地讲,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应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报告问题。但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特征使这些问题成为难题。具体而言,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1) 衍生金融工具的概念,具有哪些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合同可以归为衍生金融工具。

(2) 如何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确认,如何进行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在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中,相应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已经符合终止确认条件,进行终止确认。

(4)初始确认衍生金融工具时,应当采用何种计量属性;后续计量中,又应采用哪种计量方式。

(5)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该如何确定,如何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公允价值变动的浮动盈亏是计入损益还是递延。

(6)如何处理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7)衍生金融工具如何在报表上进行列报,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盈亏是否在利润表中进行反映。

(8)如何有效地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和价格波动信息。

三、已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解决了什么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

金融衍生工具理论在我国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当时我国金融实务界已经开始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在这个阶段,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研究主要是以系统介绍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市场上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和操作为主,并没有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属于研究的初级阶段。

第二阶段是自90年代后期至今,重点是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细化和深化。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前,我国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出于各自监管的需要,从不同侧面对部分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进行了规定,出台的规定有:《金融企业制度》(1993年版和2001年版)、《商品期货交易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

别规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

在这些制度及规定中,对初始确认的标准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为“当且仅当成为金融工具合约条款一方时,才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另一种是“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并且所获得资产或负债的成本或公允价值,或承担的债务金额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对终止确认的标准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合同的基本权利或义务已经得到履行、清偿、撤销或期满无效”;另一种是“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给了其他企业,而且其所包含的成本或公允价值可以可靠地计量”。计量属性方面,大都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光大银行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进行后续计量,中国银行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实务中运用这些制度及规定的时候,衍生金融工具在会计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成交之后,虽然我国的商业银行都进行了表外披露,但只有少数几家银行把衍生金融工具当作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表内核算

(2)由于上述制度中对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的标准不统一,致使个行所采取的确认标准不同,确认时点也存在差异

(3)后续计量没有完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与《国际会计准则》倡导的公允价值是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之间存在差异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实施前的原有会计制度对于衍生金融工具的规范很不成熟,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首次了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4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基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复杂性和与国际准则趋同的目标,财政部会计司在制定准则的过程中参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将其拆分为3项准则(22号、23号、24号)。新准则的内容及评析包括如下方面:

(1)引入新会计要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并将衍生金融工具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会计报表内予以确认。新准则将表外核算的衍生工具纳入到表内核算,有利于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测和决策。

(2)新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金融负债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负债。在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分类上,除少量特殊衍生工具外,将衍生金融工具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

(3)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的标准和时点做了明确规定。初始确认的标准是,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即初始确认的时点是“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终止确认则强调与资产或负债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

(4)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初始计量中,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后续计量中,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以及汇兑差异计入当期损益。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资产价格变化频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将衍生金融工具的期末盈亏反映在会计报表中。

(5)对金融工具之间的切换做了明确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能重分类为其他三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只有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时才可以互换。这样规定有利于减少利润操纵,使企业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更加谨慎。

(6)规范了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

(7)根据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分类,对公允价值变动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所

有者权益,当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才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做了明确的区分,增强了实务的可操作性。

(8)新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列报与披露也做了规定。发行方或持有方选择以现金净额或以发行方股份交换现金等方式进行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发行方应当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能相互抵消。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抵消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企业具有抵消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新准则要求企业所披露的金融工具信息,应当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就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重要程度作出合理评价。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披露以下信息:指定的依据;指定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性质;指定后如何消除或明显减少原来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以及是否符合企业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说明。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的表内列报与表外披露的规定,使表内与表外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相互对应,互为补充。一方面,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衍生金融工具,在利润表中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来列示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损益;另一方面,在表外披露中揭示其确认、计量方法,公允价值及其假设和确定方法,从而使报表使用者更好的了解衍生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四、衍生工具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和方面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新准则实施以来,衍生金融工具的列报和披露的质量得到了较大改观,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

(1)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指南》要求金融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通过设置“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会计科目来反映企业的衍生金融工具业务。非金融企业的衍生金融工具则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来反映,并在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的数据。首先,这样规定使得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对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披露方式不同,给报表使用者带来一定的不便;其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本意是对企业持有待售赚取差价的资产进行归集和计量,这与企业持有衍生金融工具规避风险的目的存在差异,因此将其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项目下,有些不妥。

(2)新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初始计量与后续计量。但是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是,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公允价值估值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信息不对称情况广泛存在,使得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上市公司往往采用估值技术来确定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其估值结果本身带有的不可靠性会潜在地降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的有用性。

(3)虽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基本符合衍生金融工具风险性与效益性统一的特征,但对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会因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处理分类方法。如果企业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那么是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不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之后公允价值发生变动而形成的损益。如果企业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那么因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损益要反映在期末计价中。这给企业提供了较大的选择余地,企业管理当局可以通过金融工具的划分来影响利润表中损益的金额。

(4)没有对信息披露格式做统一的规范,这使得企业报表中披露的与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信息零散的分布在其报表附注的不同位置,不利于报表使用者对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进行全面、系统的把握。

(5)从套期会计核算的方法来看,除非存在无效套期,否则在资产负债表日几乎所有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都是等额方向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同时等额反向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资本公积”,结果是对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几乎是没有影响的。这样做可能会掩盖风险,误导信息使用者。

参考文献:

[1]寻卫国.金融工具会计确认与计量的里程碑[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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