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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

第七条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查印制发票企业的资格,对指定为印制发票的企业发给发票准印证。

第十条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制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第十一条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十二条印制发票的企业必须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

第十三条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制发票的企业印制。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

第三章发票的领购

第十五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六条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十七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第十八条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第十九条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收据。

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四条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二十六条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第二十八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三十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间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五章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一条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二)调出发票查验;(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五)在查出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第三十二条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第三十三条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第三十四条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帐核算的凭证。

第三十五条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需要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发票或者发票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中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第三十七条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出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税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故意刁难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对国有的金融、邮电、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的专业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批准,可以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管理。

第四十三条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提倡使用计税收款机,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发票管理范文第2篇

同志们:

这次全市发票管理工作会议,是经过市局党组同意、发票所精心准备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03年、2004年两年的发票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05年全市发票管理工作,以解放思想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地推进发票管理改革,全面提高我市发票管理工作水平。下面我主要讲三个方面问题。

一、两年来全市发票管理工作简要回顾

2003、2004年是我市发票管理改革发展之年。两年来,发票管理工作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发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强化普通发票管理、推进发票管理现代化;理顺系统工作关系、提升发票管理水平"的工作思路,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应用微机发票,规范发票代开行为,拓宽"以票控税"领域,打击发票违章行为,使全市发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做实地方财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推行"刮奖发票",促进地方税收增长。

自2002年11月开始,我市首先在餐饮、娱乐、洗浴三个行业实行定额"刮奖发票"。刮奖发票在*地区的面世,极大的激活和调动了消费者维权和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使刮奖发票的销售量得到大幅度的增长,三个行业的税收收入也在短时间内显著增长。全市共有4,000多户纳税人购买定额刮奖发票,购票率占从业总数的95%以上,同比增长20多个百分点。消费者中奖累计28万余人次,兑付刮奖发票奖金160万元。两年间共印制刮奖发票8期,面值8个亿,印制刮奖发票357,100本,截止2004年12月末,*地区累计销售发票面值7.32亿元,实现地方各税6,686万元,比前两年同期增长2,386万元,增幅55%,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餐饮、娱乐、洗浴行业刮奖发票销售量大幅度增长、税收出现强势增量的形势下,旅店业发票的销售情况则相形见绌。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店业的发票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2004年8月,市局发票所对全市旅店业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下发了《关于旅店业实行定额刮奖发票的通知》,于2004年10月1日对旅店业正式启用定额刮奖发票,原手写式旅店业发票全部作废。刮奖发票范围的扩大,规范了税收征管,遏制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效控制了税款流失,促进了地方税收增长。

2、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代开发票管理。

为了更好地规范代开发票管理,明确代开发票程序,杜绝人情开票行为,避免税款流失,我们对全地区代开"临时经营"发票点开展了检查和调研。检查中发现,很多税务所、单位存在着开具发票手续不齐全、管理不规范、使用的综合税率不统一等现象。为此,市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出台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临时经营发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从2003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税务所、单位开具临时经营发票的资格,"临时经营"发票全部由基层局征收大厅开具。《办法》的出台,使代开"临时经营"发票管理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3、实行微机打印发票,促进发票管理现代化进程。

随着税收征管信息化平台的搭建和推进,对发票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的手写式发票容易造成偷、漏税款,已无法适应目前的征管模式的要求。为此,我们从2003年10月1日起,对全市房地产、交通运输、建筑安装三个行业全部取消手写发票,实行微机发票。同时制定了《*市地方税务局新版微机发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微机发票的使用行为。据统计,到2004年12月末全市共有上述三个行业的企业946户,已安装使用微机发票的企业81户;开具发票共计3万多组,税收收入比上年同期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在微机发票的推广和使用方面,盖州局走在了全市的前列,他们自行设计研发的"交通运输业"微机发票系统软件,于2003年5月在盖州全地区实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也为市局研究出台《*市地方税务局新版微机发票管理办法》提供了范例和参考。

4、加速微机发票改革步伐、实现真正的"以票控税"。

按照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我们在微机发票软件的开发使用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先走一步,对省局微机发票软件进行了全面升级,实现"联网税控"。经过发票所与信息中心的紧密配合,相应的工作已准备就绪。目前已在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全面实施,企业可在办公室完成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相关业务,它将成为我省乃至全国第一个"税企、税银"之间的纳税联网系统,也将为2005年全市各个行业全面使用微机发票和网上控税的软件及以票控税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5、规范企业自印发票,缩小自印范围。

为了加强对自印发票企业的管理,积极推广微机发票,从2004年开始,市局对现有自印发票企业逐渐缩小自印发票使用数量,取消了规模较小企业自印发票资格,将其重新纳入使用通用微机发票的行列;将*港务局等5家规模企业,定为冠有企业名称的自印微机发票企业,并通过联网税控系统开具发票;将人民公园、辽河剧院等四户旅游、文化景点门票全部纳入地税发票管理之中,使自印发票企业由原来的40余户减少为18户(含冠有企业名称的定额发票);自印发票种类由原来的70多种减少到近20种。由于对自印发票企业的规范管理,防止了欠税、串票、假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加强行业票证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2005年全面推广使用微机发票奠定基础。

6、改进工作方式、为基层局做好服务

在日常的工作中,市局立足于为基层服务的思想,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03年4月1日起对县、区局实行网上购票,并下发了网上购票管理办法、工作程序。通过网上购票,减轻了基层局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基层局发票领、售、存的工作流程,增加了发票领、售、存的准确性及透明度,使微机在发票管理工作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应用。这样既解决了基层单位购买发票不方便的实际困难,同时又加强了对发票的日常管理。

7、加大发票检查力度,打击偷漏税现象

为了进一步加强刮奖发票的管理,在市局统一部署下,市局发票所于2003年4月、2004年1月对全市餐饮、娱乐、洗浴行业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定额刮奖发票专项检查。检查前制定了具体方案,抽调市局的业务骨干和分局的征管人员一同检查。检查中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坚决打击不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的业户。检查面达到100%,检查出有问题业户159户,罚款4.4万元。通过检查,打击了部分业户的违章行为,促进了刮奖发票的销售量。另外,市局发票所还开通"16017518"刮奖发票举报电话,接到举报案件立即转送给各相关分局进行查处。两年来发票所共转交分局处理的发票举报案件100多起,分局已查处70余起,罚款入库近3万元,给予举报人奖励3000元,有效地遏制了偷漏税现象的蔓延。

二、查找问题,正确的认识和评估发票管理工作。

两年来,我局在发票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有些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在发票管理工作上还存在很多不足,可以说发票管理工作在某种程度上滞后于税收征管改革的步伐。我今天把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作为一个专题来讲,就是要提醒大家,对发票管理工作现状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像重视税收一样重视发票管理工作。发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对发票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

发票管理是加强税收监控的源头,管理好发票就等于管理好了税收,管理好发票就能有效的控制税收领域经济犯罪行为的发生,保证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从前两年情况看,发票管理工作在全地区还没有得到高度重视,各级发票管理人员对发票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对发票管理定义的理解还仅仅限于发票的保管、销售上。在发票监督、检查、内部资料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的漏洞。

2、发票管理软件模块利用功能不全。

就我们目前微机软件开发利用而言,发票管理应用软件还缺乏整体性与系统性,信息共享和利用水平较低,不能完全满足发票管理的功能要求,我们对监控企业发票的使用、库存、开具的真伪及以票控税功能建议信息中心对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改进。为了适应新征管软件的要求,市局发票所经过多次修改,制定了"电子卡"购票方案,一经投入使用,即可取票购买证,防止超范围售票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3、推广、使用微机发票工作进展迟缓。

推广新版微机发票,是全省2003年发票改革的重点,目前就我市情况而言,还只在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及房地产三个行业81户企业实行了微机打印发票,仅占上述三个行业总户数的8.6%。大多数企业仍然在税务大厅代开发票,这样给税企双方工作都代来不便,应该说管理局是有责任的。省局要求从2004年11月1日起,全省逐步推广实行所有行业微机打印发票的工作,而*局因为微机软件升级工作正在试运行,没有全面推广,所以我们的微机发票改革工作步伐有些滞后,这里有一些原因,但我希望在2005年市局发票所要协调处理好目前存在的问题,赶上全省微机发票改革的步伐,发票管理工作不能拖税收征管改革的后腿。

4、对举报案件查处力度不够。

两年来,市局发票所转交分局处理的发票举报案件达100余起,分局查处只有近70起,查处力度、深度不够,没能从发票的检查为突破口,延伸

到涉税检查,信息反馈也不及时,有些案件长达半年之久未向发票所报送结果,近一半的案件到现在仍没有结果,使举报人对我们的案件举报查处工作产生了不满和怀疑,严重挫伤了消费者举报发票违章行为的积极性。我希望各基层局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应高度重视,对未落实的举报案件要抓紧时间进行查处,以给举报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并及时向市局发票所反馈查处结果。

5、代开发票工作流程需要进一步完善。

2004年发票所下发了《代开发票管理制度》、《代开临时经营发票管理办法》,对代开发票工作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但在细节上还有一定的漏洞(如:没有设计统一申请表)。各分局在理解和操作上也不够细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许多的纰漏。

6、基层局在发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细节问题。

我们各基层局在发票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存在的一些细节问题也不容忽视。细节问题不解决,就会阻碍发票管理工作的开展,必须要认真解决这些"小毛病"。一是上缴发票工本费,个别单位没有实行内部转帐,仍然使用现金交付,这不便于内部管理;二是上划发票工本费不及时,有的分局近一年没有与市局发票所结算发票工本费。从2005年开始,发票工本费必须一个月结算一次;三是月报表报送不及时、数目不准确。这里我们重申交通运输业发票清单,每月15日前;刮奖发票领用、销售月报表,每月30日前必须报送。

市局发票所要将解决上述问题的结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从制度和管理手段上进一步规范发票管理工作的细节行为,使我市的发票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档次。

三、2005年全市发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5年,全市发票管理工作要认真遵循市局党组年度工作指导思想,紧密围绕市局党组税收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发票管理工作三年规划,努力开创我市发票管理工作新局面。总体要求是:以软件开发利用为依托,积极推进微机发票的信息化进程;以强化系统管理为措施,继续夯实发票管理的基础工作;以强化发票管理为手段,努力挖掘税源增量,为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做出积极的贡献。

1、完善基层发票所科室职责。

按照省编委批复的*局的机构设置方案,各分局都设立了发票管理所,至此全地区发票管理人员已达40余人。由于机构是新建的,目前工作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各分局发票管理人员对于本身具体的工作内容还很模糊,工作渠道也不顺畅。为此,我希望大家在这次会议上能够集思广义,就我们本身的发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工作的具体细节,进一步明确发票管理工作的岗责体系,让大家在自己的岗位上知道应该做什么、怎样做,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把我市的发票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2、积极推行微机发票,加快微机发票应用步伐。

推广微机发票的应用,仍是2005年发票管理工作的重点。我们要在省局推行的三十九个行业的基础上,将营业税中所有行业全部推广使用微机发票。争取5月份在全地区取消手写式发票,改为具有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微机打印发票,在我市形成以微机打印发票为主体以定额刮奖发票为补充的征管模式,为促进税收征管改革提供支撑和保障。

3、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发票违法行为。

去年发票所在旅店业调研、交通运输业等三行业专项检查及自印企业专项检查中取得了一些成果,相继出台的一些措施和办法得到了市局党组的认可。今年市局准备对"定额刮奖发票"和"通用发票"进行两次大规模专项检查,加大发票专项检查力度,发现有发票违法现象必须严肃处理。各基层局要结合各自的情况,在有效进行发票源头控制的同时,组织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将全地区发票违章行为消灭在萌芽中。

4、积极拓宽发票的使用领域,扩大发票管理范围。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发票使用的触角也将不断延伸,发票使用领域将不断扩大,发票对税收的控管作用将进一步加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还有部分企业使用的发票还没有统一印制、统一管理。今年,要以行政事业单位的应税项目收费、预收款项、代收款项的票据为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寻找突破口,将他们纳入正常的发票管理范围,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收征管中的监控作用,规范用票行为保证税款应收尽收。

5、进一步扩大"定额刮奖发票"奖励面

从2004年定额刮奖发票的销售情况看,定额刮奖发票的销售量有明显的下滑趋势(扣除旅店业售票额)。其主要原因是定额刮奖发票中奖面小、奖金少,再加上今年7、8月份没有及时给经营者兑奖,挫伤了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为了堵塞税收漏洞,市局发票所将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在保证经费充足的情况下,对定额刮奖发票进一步完善,扩大定额刮奖发票的使用范围、增加中奖面。在工作做实的基础上还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以更大的吸引力,最大限度地增强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达到增加地方税收的目的。

6、深入基层调研,前瞻性地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在新核定的机构编制中,各基层局都设置了发票管理所。为了不断的发现和解决发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发票管理办法。今年市局将由市局发票所牵头,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所有的基层税务所进行调研,听取基层对发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基层发票管理状况,及时改进工作中不足之处,实现发票管理为税收征管服务、机关为基层服务的目标和宗旨。在此基础上,市局发票所还将在适当时期,会同各管理局重点对邮电通讯业、保险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并针对上述行业在发票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提出解决的办法,形成调研材料向市局党组汇报,特殊情况将一并上报省局,并将两个行业用票纳入正常的发票管理范围。

7、学习先进管理经验,不断开阔工作视野。

发票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两票;安全措施;风险防控;培训;反违章;责任

DOI:10.16640/ki.37-1222/t.2016.22.158

0 引言

2016年7月13日8时40分,某电厂维修部灰硫班工作负责人张某办理“湿磨机房地坑泵检修”工作票,开工后,因需要将地坑泵电机拆线,张某联系电机班班长梁某到现场配合拆线。10时,梁某仅在工作负责人张某手持的工作票上办理了增加人员手续,就开始电机拆线工作,拆线后,将电机电源线三相短路并接地。

12时40分,灰硫运行李某翻看DCS画面时,发现制浆区排水坑液位2.8米(3米溢流),地坑有溢流造成大面积污染的可能。李某认为正值中午,现场应该无人检修,可将排水坑泵送电抽水,待液位降低后再停电,不影响下午检修工作。直接到配电间将制浆区地坑泵送电,启动排水坑泵,启动后开关跳闸,立即现场查看,发现维修部工作班成员在现场工作,电机班班长梁某也正准备接线。

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违反两票管理规定,运行人员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违章送电造成的人身未遂事件。所幸的是梁某拆线后将三相短路并接地,事故链由此断开。通过这起未遂事件,笔者谈一下对“两票”管理的一点看法:

1 认真执行“两票”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虽然近年来电力企业狠抓“两票”管理,相关管理制度越来越完善,有关的安全措施越来越具体,但是在现场执行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大部分是不严格、不严肃执行“两票”制度造成的,因此,注重“两票”制度的落实是保证安全的基本手段。

“两票”素有“生命票”之称,为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电力生产的各项运行操作、检修、维护、试验等工作都必须使用操作票或工作票。“两票”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任何作业人员除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都无权无票作业。

在“7.13”案例中,运行人员属无票作业,没有办理操作票,没有到现场查看,就擅自操作;梁某属搭票、趁票,他在电机拆线工作中,没有办理工作票,仅是在热机检修人员所持的票上签了名字,运行人员并不知晓。

2 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禁止任何人擅自改变安全措施

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要求周密、细致,做到不丢项、不漏项。各级人员对安全措施的职责是:(1)工作票接收人应审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全面,并对安全措施进行补充。(2)值长应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应正确完备和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3)工作许可人应正确执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并对所做的安全措施负责。(4)工作负责人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得以落实。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高温、爆炸和触电危险等,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如果需要变动其他工作组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应同时将相关工作票全部收回,经其他工作组的工作负责人同意,并且工作成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变动安全措施。如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在“7.13”案例中,就是运行人员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违章送电造成人身未遂事故。

3 要认真落实危险点分析及风险防控措施

生产现场每项作业的安全,风险辨识是重点,风险防控是关键。工作负责人要带领工作班成员认真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对每项现场作业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危险点分析要针对具体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措施应有针对性,对作业起到应有的安全防护作用。同时,管理人员要及时给予现场指导。

风险辨识可以参考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该标准按照引起事故的起因物将伤亡事故分为20类:01物体打击;02 车辆伤害;03 机械伤害;04起重伤害;05 触电;06 淹溺;07 灼烫;08 火灾;09 高处坠落;010 坍塌;011 冒顶片帮;012 透水;013 放炮;014 火药爆炸;015 瓦斯爆炸;016 锅炉爆炸;017 容器爆炸;018 其它爆炸;019 中毒和窒息;020 其它伤害。

风险辨识又不局限于此20类,还应结合作业现场实际分析,比如在“7.13”中,就存在危险点分析缺失,作业人员没有考虑到检修过程中排水坑液位高的问题,如果能够分析到这个危险点,制定对应的控制措施,如:加装临时潜水泵等,就能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

4 加强“两票”培训

目前“两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学习、理解不透彻,不能结合现场实际运用,甚至出现了“7.13”案例中的“一叶障目”的现象――为了解决眼前的一点问题而忽视、忘却了最终的安全目标;二是员工的安全意识薄弱,存在“侥幸、麻痹、不负责任”的思想;三是对如何采取措施落实规程要求缺乏深入的研究;四是新员工、转岗人员的水平不能适应生产需求。

因此,要加强对“两票”规定和执行的定期培训和学习,使员工熟练掌握“两票”相关规定,具有风险辨识的能力,从技术上解决“两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两票”三种人的培训和资质审核,“三种人”是指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更重要的培训是向精神层面的延伸,那就是强化全员的主动安全意识,培养全员安全作业习惯的养成。

5 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

严格执行“两票”制度,正确使用“两票”,杜绝习惯性违章,细化管理细节。安监部和各部门要加大反违章检查的频次、深度和力度,有效规范各级人员作业行为,要从维护职工安全,确保作业安全的目的出发,经常深入班组、工作现场,重点解决“小作业现场”无票作业、“两票”填写不规范、危险点分析不全面、备注不规范、代签名、操作票错漏项、操作顺序不正确等突出问题,以人员无违章、管理无违章、装置无违章,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每月,在安全月度分析会上要对“两票”管理进行分析和点评,要对那些屡查屡犯的部门,以及在安全工作上不尽职、不尽责的人进行严格考核,落实无后果追责,有后果从重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对“两票”执行的评价要做到奖罚分明。

6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四个责任”

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四个责任”,不留死角。各级人员要能够认真落实自己的责任制,要熟知自己的职责,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认真履职履责。要坚持做到“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层层落实责任,建章立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逐级延伸落实,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安全生产的“四个责任”是指: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监督责任和现场管理责任。领导责任是指单位的各级行政正职、副职等,部门的主任等管理人员;技术责任是指总(副总)工程师及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监督责任各级安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重点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现场管理责任是指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运行人员、点检员等对所负责的现场及作业负现场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四个责任”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不是一个代表人能够全部承担、独立完成的,而是上下关联、互相传承和依托的。因此,需要各级人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和协作,从管理上杜绝有章不循的现象。

“7.13”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两票”执行不到位,毫不夸张地说,“两票”是企业保障安全的中枢系统,没有了“两票”,企业的安全就无从下手,员工的生命就没有保障,企业的效益更无从谈起。“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只要各级人员能够注重安全生产细节,密切配合和协作,严格执行“两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到位防控风险,加强培训和反违章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企业一定能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

参考文献:

[1]“两票”管理指南[J].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

[2]电力人身安全风险防控手册[J].中国电力出版社,2012.

发票管理范文第4篇

一、主要做法

(一)抓宣传教育,加强发票管理知识的普及。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发票管理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治税环境,我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编译书籍、报刊专版、专题报道、广场咨询等形式,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宣传,提高广大用票单位和个人对发票重要性的认识,增加全社会对发票使用、保管、监督的积极性和相关知识,从源头上控制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有奖发票开奖,每次兑奖均在现场安排大额中奖者接受媒体采访,现场辨别发票真假,宣传发票真伪鉴别知识,促进公众主动参与、索取和使用有奖发票;就查处的发票违法犯罪案件,录制专题片,在省、市电视台播放,提醒消费者举报发票违法行为,放大震慑警示效应;每年举办管票、用票、识票专题培训班,对用票单位从发票的作用、申请领购手续等方面进行宣传,增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为深入开展发票管理的宣传工作,今年初,我们收集了发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有关购印发票和代开发票的手续、程序以及发票真假如何识别等相关内容,编印了6000多本《地税发票管理——纳税人须知》一书,免费发放给每个纳税人。我们还在四月份“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印制一万多份发票管理的传单到人群集散地去散发,让市民都知道发票管理的重要性。我们以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为宗旨,强化为纳税人办实事的意识,做到上班准时服务、售票限时服务、下班延时服务、特殊情况随时服务的“四时服务”,不断拓展服务的新思路。充分利用“票务咨询窗口”阵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税收法规咨询及票证业务管理服务,继续开展首问制,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一步到位的政策咨询。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在“共产党员示范窗口”开展为纳税人排忧解难活动,心为纳税人着想,事为纳税人所急,使纳税人在窗口办事能够真正体验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实现了发票服务“无投诉”。

(二)抓内部管理,推动发票管理的健康发展。为了强化地税系统内部的发票管理,我们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落实制度,明确责任。牢固树立防范意识,落实各项制度,明确安全责任是确保“无发票责任事故”的前提。我局加大发票内部的库房、报警系统、金税读卡系统、审核发售、发票实物岗、缴款书和完税证“六大安全管理”力度,将各项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每天对报警系统、金税读卡系统、审核发售系统进行测试,每月利用月终“盘存”对发票发售人员的缴款书、完税证及资料装订情况进行核对检查,每季度对发票库房的安全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开现场分析会,查找原因、落实责任,以增强票证人员的责任意识,牢牢把住安全关。二是完善措施,严格程序。发票管理工作是票证管理中心的一项系统工程,它包含了核定录入、审核开票、实物发售、专票录入、票款结算以及票款的存放、调拨、库房设施保管、报警系统的维护等诸方面的日常工作。每个环节、每个程序都是发票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因此,我们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制度,将近年来的发票内部制度,金税操作系统,发票发售及调拨录入等规章、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细化,制定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科学操作程序和规则,要求各分局必须建立五本台账,即:《发票分类明细账》、《发票分户明细账》、《发票进销存明细账》、《代开发票明细账》、《定额发票发售明细账》,这五本台账将整个发票管理的业务从发票的领购、发售、到纳税人的使用都进行了精细化管理,杜绝了发票管理差错,推动了发票管理的健康发展,使票证管理工作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三是实现发票管理信息化。将发票管理逐步纳入信息化管理轨道,改变传统的手工操作方法,从发票的保管、供应,到发票的缴销、查询、稽核各环节管理工作均使用微机进行管理,使发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四是简化办税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压力,我们进行了工作创新,明确了四项具体简化措施:第一核减纳税人的附送资料,取消了需要提供的部分证明文件;第二缩小了《发票领购簿》的使用范围,将《发票领购簿》的使用范围界定在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主办方,绝大多数纳税人不再需要使用《发票领购簿》;第三结合到网上交互式办公的需要,发票的初次核定可以采取简化手续,方便纳税人及时领购;第四规范了文书使用,明确了17种文书的使用规定,对凡是能通过计算机系统处理的,不再采用人工方式处理。

(三)抓外部控管,从源头上堵塞税收漏洞。一是加强发票控管。我们对纳税人领购、保管和缴销发票从三个环节加强控管。加强对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管理。对申请领购使用发票的纳税人,认真审核其工商营业执照上所列经营场所、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等项目,对发票购买者的资格进行认真仔细审核,确定发票使用种类和发票用量,对不符合条件,一律不予出售发票,防止套购发票及冒领发票情况的发生;加强对纳税人发票保管情况的监管。对新开业的纳税人认真辅导如何正确开具发票,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纳税人发票及领购簿保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纳税人按规定取得、开具和保管发票,确保发票的安全性;加强发票缴销环节和停业注销业户发票的监管。对当月验旧不购新或当月未开具发票只需做税控更新(刷卡)的业户,要求其必须先将税款申报后再刷卡,实现以票管税;对不按规定期限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视其情况及时调整发票供应量;对停业注销业户及时做好发票清缴工作,防止发票流失。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对纳税人使用发票、发票审验、发票代开环节的检查。强化对纳税人开具发票规范性的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不进行验旧换新。对使用税控机的定期定额业户当月发生的退票要求专管员签字确认,跨月不允许退票;对使用平推式发票的业户退票时要求必须提供所退原发票联,否则不予退票。强化发票开具金额与税款申报比对情况的检查,查看当月发票开具金额是否做到全额申报,对未申报税款或税款申报不足的责令补税后再发售新发票。强化代开发票的审查。将代开发票项目与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注明的所属行业相比对,看是否有超范围代开和适应税率不正确的现象,对于模糊混淆劳务项目低率高开少缴税的,要求其按规定补齐税款后再开具发票;严格审核其提供代开资料是否齐全、代开范围和代开对象,对申请代开发票单笔金额超过2000元的纳税人要求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或付款方对所购物品品名、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对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要到所属分局由税收管理员进行落实,审核确认该笔业务属实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后再到办税服务厅缴纳税款、开具发票;对于经常性代开发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临时性纳税人,要求其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纳入正常管理,有效地从源头上堵塞了税收漏洞。

(四)抓内外联动,强化责任意识。我们在发放《地税发票管理——纳税人须知》一书的同时,还印制了一本《发放登记簿》,登记簿的首页印有责任书,基层税收管理员在对自己所管理的纳税户发书时,与纳税人一起同时在责任书上签字,明确了纳税人和税收管理员的责任。如果我们检查发现纳税人有违反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登记簿上有签字的,说明我们税收管理员已经向纳税人进行了发票管理的有关宣传,此纳税人就属于明知故犯,按照责任书上的规定,无条件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理;如果登记簿上没有签字,说明我们的税收管理员工作没有做到位,没有进行发票管理的宣传,这就是税收管理员的失职,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纳税人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在税务机关内部对有失职行为的税收管理员进行行政过错追究。由于我们采取了这样一个新举措,在税收管理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例如在七月份“全国发票打假年”期间,我们在打假中发现我市一个娱乐中心使用假发票,我们把该中心法人签字的责任书给他们看后,他们无言以对,表示愿意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理,结果补税和罚款达20多万元。

我们在加强外部管理、明确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责任的同时,还加强系统内内勤与外勤人员的信息互通。为此,我们设计出一张《发票领购非正常提示单》,也就是当纳税人在平常的领用发票时,如果在某个月突然增加或者减少发票的购买量,属于非正常情况,大厅的发票管理员及时向管理此纳税户的税收管理员填写并传递《发票领购非正常提示单》,税收管理员接到提示单后,迅速找纳税人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在提示单上填写好再反馈给发票管理员。如果发现纳税人有违规行为的,就及时作出处理。这样,《发票领购非正常提示单》作为一种将内勤、外勤、纳税人三者相互连接的桥梁,形成了发票管理一盘棋的格局。

(五)抓综合治理,做好结合文章。我们在发票管理上注重三个结合:一是把发票管理与年初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相结合,要求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发票自查;二是把发票管理与发票打假相结合,借“全国发票打假年”之力,理顺发票管理秩序。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发票管理职责,加强对纳税人发票使用、保管等情况的辅导和监督,及时掌握纳税人在发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尽量减少因发票丢失、开具不规范等问题导致的税收损失;三是把发票管理与税源和户源管理相结合,在清理查找纳税户的同时,加强发票的管理。在纳税人购买发票的同时,对用票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指导纳税人正确填开发票,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同时,规范发票的保管和使用。对使用建筑、房地产、运输等自开票的纳税人,重点核查其作废发票数量及开具发票数量、金额,并与纳税人申报税款进行比对,有效规范了企业的发票开具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局发票管理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亟待提高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发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于继续提高,干部的业务技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随着经济交往活动的日趋复杂,发票违法违章现象日益严重:如,使用假发票、不开发票或拒开发票、使用“回笼”发票、以白条、收据代替发票、抽底开具发票等现象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重视,克服困难,进一步提升发票管理工作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升对发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发票管理的过程既是税收征管的过程,也是经济监督的过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加强发票管理,一方面有利于企业经营成果的正确核算和国家的宏观调控,借助发票管理可以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活动、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促使其认真贯彻执行财税政策法规,实现税收监督职能和严肃税收法纪,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另一方面加强发票管理,可以达到以票控税的目的,有利于堵塞税收漏洞,遏制税款流失,提升税收征管质量。我们将认真学习好、理解好、切实掌握好上级关于发票管理工作会议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目标,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下一步开展发票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方法措施,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局的正确部署上来,提高对发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住工作的重点,在方向上作指挥员,在业务上当教导员,在管理上当服务员,在政策上当宣讲员,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力戒心浮气燥,防止急于求成,齐心协力把发票管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是进一步健全发票管理工作机制。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发票管理职能,增强责任意识、攻坚意识和服务意识,把握大局,明确任务,加强发票管理的检查、监督和执法工作,扎扎实实推动发票管理工作的开展。同时,动员系统内各个部门,如稽查、征管、税政、法规、计财、监察等部门积极配合、支持、协助发票管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实效。另外,还要加强与国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交流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实现信息共享。

三是进一步提高发票管理的业务技能。加强发票管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高度重视能力建设,增强做好工作的本领。注重把学习力转化为创新力,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积极探索创新,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办法,使发票管理新措施科学有效,落到实处。

发票管理范文第5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国税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发票作为现代经济活动的主要商事凭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特别在税源监控、定额核定、税款抵扣、出口退税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手段较为先进,而普通发票由于以手工开具为主,开票信息无法准确采集,与纳税申报脱节,管理基础相对薄弱,普通发票违法违章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税收管理秩序,也损害了纳税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同时,也为腐败行为滋生提供了可能,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国税机关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强普通发票管理作为提升征管质量的关键措施来抓,完善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手段,以实现网络税控开票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发票管理水平,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明确国税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我市税收征管实际,本着积极稳妥、逐步推行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使用网络税控普通发票,逐步取消手工版普通发票,在全市建立起“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专业化管理与社会化管理相结合、政府支持、部门配合、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发票管理体系,促进普通发票管理和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保证经济发展成果体现到税收稳定增长上来,实现“以票控税”的目的。

三、全面推行网络税控普通发票

(一)推行范围。应交纳国税的纳税人,除达不到起征点的个体业户可统一使用定额发票外,其他使用普通发票但没有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应逐步使用普通发票网络税控管理系统开具。

(二)开票种类。主要包括“卷筒式”和“平推式”两种。“卷筒式”机打发票主要适用于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自行开发计算机开票软件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以及从事商业零售的个体双定业户;“平推式”机打发票主要适用于使用“卷筒式”机打发票以外的其他纳税人。

(三)推行时间。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推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推行工作。从2010年7月1日开始,原则上停止使用手工版普通发票。

(四)开票方式。主要分自开和代开两种。凡是有条件的纳税人尽量使用普通发票网络税控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在业户比较集中的市场,可协调市场建设和管理部门集中为市场内纳税户代开。暂时不具备自行开具网络税控普通发票条件的纳税人或超过核定开票限额开具大额发票的,可按规定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

四、完善社会化国税普通发票管理体系

(一)严格落实普通发票发售、验旧、缴销及定期查验制度。根据纳税人相关信息,准确核定纳税人购票种类、金额版本及发票用量,按照规定发售发票,实行定期查验管理,执行交旧购新或验旧购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综合征管软件V2.0的流程标准操作。

(二)建立普通发票公众查询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普通发票存根联票面信息和普通发票票源信息公众查询数据库。普通发票公众查询系统支持纳税人查询、税务查询、公开查询三种模式。纳税人查询适用于使用电脑版普通发票的业户查询与本纳税人相关普通发票的信息;税务查询适用于税务人员查询纳税人普通发票信息;公开查询适用于发票联持有者查询纳税人普通发票信息,可通过登录国税网站或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进行查询。

(三)开展发票有奖活动,全面落实机具开票。对“网络税控普通发票”全面实行“即开即奖”,加大奖励资金额度,扩大中奖面,提高中奖概率。对通过国税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普通发票信息查询的,市国税局将按季度组织摇奖活动。对举报普通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的实行奖励,提高消费者索要发票和查询发票的积极性,有效促进纳税人依法开具发票,落实好全面开票制度。

(四)完善普通发票开具信息和申报数据审核比对功能。对纳税人使用网络税控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与其同期申报销售额进行审核比对。核定达不到起征点的个体业户,如月开票汇总金额超过起征点的,应主动申报缴纳税款;小规模纳税人,如月开票金额超过申报销售额的,应按开票额申报缴纳税款;个体双定业户,如开票金额连续3个月超过原核定定额20%(含)的,国税机关应重新核定其定额。

(五)开展发票协查,构筑普通发票协查网络。在查验存根联以及对外发送协查函的基础上,要开展逆向检查,采集普通发票联信息,与对应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存根联进行核对(包括红字发票联与存根联),实现大范围的交叉稽核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利用普通发票进行涉税违法犯罪的行为。要加强与公安、工商、地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社会化的管票护税体系。

(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发票的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普通发票检查工作,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分类检查与划片检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和方法,把普通发票检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要在搞好经常性检查的基础上,分行业、分系统、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专项检查,对问题集中及难以控管的行业进行重点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七)依法严厉打击普通发票违法违章行为。对发现的普通发票违法违章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国税普通发票管理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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