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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消费论文

三公消费论文

三公消费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三公”消费公示;现状;必要性;有效途径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0-0253-02

“三公”消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适当的公务消费是在政府正常履行职能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但是,部分官员滥用公务消费权,不仅造成了财政资金和资源的浪费,而且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因此,“三公”消费公示越来越清晰地出现在公职人员行政过程中,治理“三公”消费权滥用是当前行政领域必须解决的问题,“三公”消费公示制度是建设廉政高效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

一、实行 “三公”消费公示制度的必要性

亚当·斯密认为,国家的职能主要是满足公共安全、公共机构和公共工程等公共需要。为此,政府在满足公共需要的过程中,适当的公务消费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公务消费过程中,对最主要的“三公”消费进行公示也是必要的。“三公”消费公示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三公”消费公示是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重要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因此,“三公”消费信息公示对于各级政府营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和现实指导意义。

(二)推行“三公”消费公示是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保障

现代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收入形式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税收,税收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并按照特定的标准,对企业和个人财产实施的强制、无偿的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三公”消费公示是实现财政预算进一步公开,保障宪法赋予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利的需要。

(三)“三公”消费公示对构建“阳光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及依法行政能力具有促进作用

根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腾讯网新闻中心联合调查显示,在17 836名受访者中,98.3%的人认为行政成本浪费现象非常普遍。这说明,国家公职人员廉洁奉公的形象在民众心中大打折扣,政府的公信力不断降低,构建阳光政府迫在眉睫。阳光政府必须是行为规范的政府,因此,政府应在不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向公众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民众监督,促进民众对政府行政能力的了解,提高政府公信力。此外,“三公”消费公示有利于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从而促使公职人员提高行政能力,遏制政府腐败现象。

二、现今“三公”消费公示制度的现状

当前,公务消费越来越清晰地出现在政治与公共生活中,“三公”消费公示制度正日益体现出其重要的价值。但是,公示制度的实施任重而道远。现今“三公”消费公示制度的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存在着“官本位”思想

在中国古代,社会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而读书的目的就是考取功名,谋得官职。如果把社会各阶层的人用金字塔来表示,那么,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就是官员。“官本位”思想把是否为官及官职大小当成一种核心的价值尺度去衡量个人的社会地位及价值。部分官员认为,作为“最高”阶层的国家公职人员,意味着他们享有特权。为了炫耀自己官职的高低,便产生了部分官员花钱大手大脚、做事讲究排场、生活追求奢华的奢靡之风。同时,经济的迅速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其提供了物质条件。除此之外,在部分官员的工作中,他们并不是把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作为价值追求,而是追求短期利益,注重表面功夫,讲究与领导搞好关系,吃好喝好。这些原因导致了公务消费权泛滥现象的出现。

(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尽管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是,在实践层面和法治理论层面的差距较大。如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规定不够明确翔实;民众对三公消费的详细账单看不到、看不懂、有问题无法反映等。对于三公消费的详细账单,政府采取的托词是“这是国家机密,不可以公开”;就算公开了,也是为公开而公开的假公开,使三公消费公示制度流于形式。除此之外,“三公”消费权滥用的问责机制也存在着缺陷,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三公”消费权滥用问责的法律,对问责客体的责任范围、问责如何启动、问责程序如何启动等问题都有待立法的近一步明确。

(三)“三公”消费监督不到位

1.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审查和监督职能落实不到位。人大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是宪法所赋予的法定职权,也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能的义务。但是在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没有对预算草案进行全面、详细、深入的审查,结果只是在会议期间履行了表决程序,使人大对政府的财政预算的审查制度流于形式,严格来说是一种行政不作为和失职行为。另外,我国《预算法》第69条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年预算年度内至少两次向本级人大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做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但在实践中的情况是上半年批准财政预算草案,下半年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形式。

2.上级部门的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从政治原理上看,上一级政府对民众负有更大的政治责任与法律责任,它有义务保护民众免于下级政府的侵害。由于上下级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往往是非连续性、非全面性和非深入性的,上级领导往往只能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大是大非问题上进行宏观监督,而对下级权利的具体运作情况的监督虽有权利,但无充分精力,显得鞭长莫及[1]。

3.舆论监督平台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总理说过:“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在现今看来,最有效、成本最低、最具持久性的监督就是舆论监督。同时,舆论监督有利于匡扶社会正气,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但是,对于舆论监督的最主要问题是舆论监督平台不健全,出现了新闻工作人员在进行批评性报道时担心会承担政治风险,同时,还担心会丢失地方党政部门的新闻来源,甚至会受到刁难。同时,舆论监督的渠道较窄,对涉及公职人员切身利益的公务消费问题民众得不到最真实的信息。

4.官员复出任用公示工作落实不到位。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做过的一个统计,目前关于官员问责复出的规则,并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仅仅散见于若干规范性文件中,包括2004年《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2008年《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2009年中办和国办联合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2010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这说明了我国现行的行政救济法规中对受处分的官员的复出任用制度处于薄弱状态,从而出现了官员复出任用制度混乱,官员复出任用公示制度不存在的局面,甚至使民众产生了只要有关系就能照样升官的错误观念。

三、构建“三公”消费公示制度的有效途径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了确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设计的一些制约。”[2] 所以,公职人员应端正思想认识,依照“制度”做事,使自己的行为接受监督,违反“制度”要接受处罚。因此,为完善“三公”消费公示制度,现提出以下三种有效途径。

(一)公职人员要消除“官本位”观念,树立节俭意识

在建立“三公” 消费公示制度的过程中,公职人员必须要提高自我修养,增强抵制和摒弃“官本位”思想的觉悟,树立“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理念。在思想教育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情况,对公职人员深入进行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道德水平的教育,促使其消除“官本位”的观念。同时,要建立与公职人员职务升降挂钩的奖励和惩处制度,从根本上杜绝特权行为。

(二) 完善“三公”消费公示法律体系

“三公”消费公示法律体系的建立应充分发挥宪法的价值引导与立法依据作用,以各基本法为主要框架建立起一个由各种法律、法规所共同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从实际立法过程中来看,应制定一部统一的关于公务消费公示的基本法,将公务消费公示的基本原则、公示范围、公示程序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等内容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在上位法规定的范围内予以细化和完善。此外,对现行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当代社会实际情况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不仅要考虑适应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综合因素的实际情况,还必须充分考虑我国宪法体制以及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布局与国家立法体制,做到关注权利保障,关注民生。光靠立法还不够,还应确保法律的实施,将三公消费公示真正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违反规定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依法行政是确保“三公” 消费公示制度落实的必要条件。

(三)完善“三公”消费监督机制

1.落实人大审查和监督职能

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查和监督权是宪法赋予的,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所以,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人大要充分发挥民主集中的优越性,树立国家权力机关的威信,培养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审计监督作用,真正起到对政府的监督作用。

2.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

上级部门监督要注意独立性及权威性,科学通过年度考核、巡视、谈话及处理等方式来了解下级部门“三公”消费公示的具体情况,并及时责令其将“三公”消费详细账单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促使公职人员提高行政能力。同时,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制度。根据职位和岗位的不同设立标准,使干部考核过程公开透明。除此之外,下级官员也要注重经常性,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结果和“三公”经费预算修订情况,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

3.构建舆论监督平台,确保舆论监督渠道畅通

国外称舆论监督为“调查性报道”或“公共意见”(Public Opinion),主要是对政府官员和政府公共事务的监督和揭丑[3]。但是,在我国,舆论监督并不如国外一样具有如此大的功能,而是作为民主监督的一种方式。在我国,舆论监督形式多种多样,如报纸、电视台、网络、微博的监督等。然而,舆论监督需要健全的监督平台,需要畅通的监督渠道,需要为新闻人提供一个批评性评论的安全环境,为民众提供一个确保知情权、监督权的有效途径。因此,构建舆论监督平台,确保舆论监督渠道畅通是保证“三公”消费公示的要求之一。

4.完善官员问责复出法律体系

为解决官员问责复出问题,国家机关必须要坚持透明化,明确官员复出的职位、条件及程序,对问责官员的复出理由及程序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总之,三公消费公示制度对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具有重大作用,是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保障,是民众对法治社会建立的新期待。我们必须认识到,在民众的民主与法治意识渐趋觉醒的今天,推进“三公”消费公示制度已是必不可挡的潮流。因此,我们必须要充分利用这一契机,加快推进“三公”消费公示进程,推动建立制度完善、行为协调、监督到位的法律体系,促进廉洁高效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刘潇潇.行政问责法制模式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

三公消费论文范文第2篇

    一、文献综述

    消费金融有狭义和广义的范畴,狭义的是与消费尤其是短期的简单消费直接相关的融资活动,广义的是不仅局限于日常生活的消费,还包含了对所有资源的非生产目的的使用和消费。消费金融问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考虑。从消费者行为的角度来研究消费金融问题,主要是关心消费者的金融选择。生命周期理论对消费者的行为目标提出了一个清晰的描述,即基于一生的考虑来做出消费安排以实现消费效用的最大化。消费的生命周期理论最早是由Modigliani和Brumberg(1954,1980)提出,消费者会根据自己的财富和收入情况,再加上对未来的预期,最佳地安排其生命周期中的消费来达到效用的最大化。在此基础上允许储蓄投资到无风险资产之外的资产,如股票在内的投资组合,这是Samuelson(1969)和Merton(1969,1971)投资组合的选择问题。从理论方面来看,近期的行为金融学发展对生命周期的理论基础,如理性选择理论和理性预期假设都提出了异议。从家庭视角来研究消费金融问题,主要是从家庭的总体资产和负债情况、家庭的资产配置和家庭的住房资产与消费方面着手。家庭可以通过金融的角度在时间和风险两个方面进行配置,从而做出最佳的安排。从金融市场的角度来研究消费金融,主要是考虑消费者的金融行为受制于他所处的金融环境,尤其是相关的金融市场的影响。从消费金融市场的供给、需求和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来谈对消费金融的影响。Merton&Bodie(1995)提出的从金融功能的角度来分析金融市场的结构、变迁以及监管理论,它的出发点是界定金融市场的终端使用者所需要的各种基本金融功能,如支付、投资和风险分散等,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如何形成各种市场和机构来有效地实现各种金融功能。消费金融公司是金融市场上的主体之一,本文主要从消费金融公司的角度来研究消费金融。我国的消费金融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为国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小额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我国主要有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四川锦程消费公司、中银消费金融公司和捷信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国外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发展已相当成熟,对消费金融公司已经集中到了微观层面进行研究。SidneyCoftle(1960)论述了消费金融公司的盈利性问题,指出消费金融公司在回报率的大小、回报率的稳定性、回报率的增速等方面都超过其他产业。George?J?Benston(1977)在其发表的论文中研究了利率上限对消费金融公司贷款成本的影响,认为贷款成本同利率有关系。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刚刚开始,研究内容也主要侧重于理论方面,林跃均(2002)探讨了消费者信用调查、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问题,还提出了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议。王杰峰(2005)分析了我国消费信贷业务中的风险因素,提出了银行如何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问题。张奎(2009)对消费金融公司产品和信用卡产品进行了对比。张满、许黎莉(2009)分析了制约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给出了对策。

    二、消费金融的理论分析

    (一)消费金融的内涵所谓消费金融,是指为满足居民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而提供的金融服务。居民的消费需求不仅取决于当期可支配收入,同时也和未来的预期收入有关,而持久收入是消费金融的主要前提,只要消费者预期未来收入,便可增加现期消费,当消费者的现期收入不能满足当期需求时,消费者就可能通过借贷预支未来收入来满足当期需求,消费金融也由此产生。

    (二)消费金融的理论基础1.凯恩斯有效需求不足理论。1820年,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发表《政治经济学原理》,提出社会有效需求不足。1936年,凯恩斯发表《就业、利息、货币通论》,重提有效需求不足,并建立起比较完整的有效需求不足理论。凯恩斯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总是处于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状态,总需求不足导致商品滞销,存货充实,生产缩减,解雇工人,总失业增加,造成经济衰退。为解决经济衰退的问题,凯恩斯的有效需求不足理论提出整个社会要更加重视消费的作用,提高消费需求,这一理论也为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但是这一理论也存在一些缺陷,二战后,凯恩斯主义盛行,出现了所谓“繁荣”的景象,但好景不长,从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初,西方国家先后出现了凯恩斯主义所不能解释的经济停滞现象———失业增加,通胀加剧。2.持久收入假定论。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假定论认为,决定消费者消费支出的主要不是现期收入,而是持久收入。消费者的收入分为一时收入与持久收入,把消费者的消费分为一时消费与持久消费。弗里德曼认为,消费者在某一时期的收入等于一时收入加上持久收入,消费者在某一时期的消费等于一时消费加上持久消费。弗里德曼认为四个关系量之间,只有持久收入和持久消费之间存在着固定的比率。以Cp表示持久消费,以Yp表示持久收入,二者的关系可以表述为:Cp=KYp。K依赖利息率、消费者偏好、消费者总物质财产等因素而变动。持久收入假定强调了消费者未来收入与消费之间的关系。只要消费者未来预期收入向好,便可增加现期消费,若现期收入不能满足现期消费支出时,可以根据持久收入的未来预期结果,暂时向消费金融机构借款,将持久收入转化为现实收入,进行提前消费,此假定为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三、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消费金融的产生背景1.2007年8月,次贷危机开始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要金融市场,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引起的金融危机同时也影响到了中国的经济发展。出口作为拉动我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在次贷危机影响下,受到了强烈的撞击。为了缓解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我国急需刺激内需消费来拉动经济增长。2009年8月,我国出台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这一新型金融机构的出现正好符合这个时期的发展需求。在短期看来,建立消费金融公司能通过促进扩大内需来带动实体经济的发展,而从长远看来,建立消费金融公司能够解决中国经济过渡依赖投资和出口的问题,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2.我国的消费金融业务的95%是由商业银行提供,其他机构提供的个人消费贷款占比较低。由于商业银行在消费金融领域处于垄断地位,同时能够提供的消费信贷产品仅有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和信用卡业务等有限的几种,造成我国消费金融产业发展水平较低。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将产生巨大的耐用品消费需求和发展型消费,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所提供的信贷品种已难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而居民旅游、教育、购买耐用商品等一般用途的个人消费等方面的信贷金融服务仍然较为欠缺。在这种情况下,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正好弥补了这一缺陷,在提供消费金融融资服务方面定位更加明确,服务方式趋于专业和灵活,使消费者在融资时更加方便和灵活。

    (二)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较晚,从2009年才开始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四地进行试点。作为国家首批试点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有以下几家:

    1.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于2010年3月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由北京银行独资控股。在秉承《试点管理办法》的精神下,经过一年发展,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发放贷款已从开业之初的几万元,到目前已经成功突破6000万元,平均每月放款规模超过500万元。一年来,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积极倡导合规经营,狠抓风险管理,确保了公司的稳健发展。

    2.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于2010年3月1日在成都成立,该公司由成都银行与马来西亚丰隆银行组成战略合作者,共同出资组建,是我国首家中外合资消费金融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2亿元人民币,其中成都银行出资占比51%,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出资占比49%。

    3.中银消费金融公司。中银消费金融公司于2010年6月12日在上海正式成立,该公司由中国银行、百联集团及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由中国银行控股,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依次为51%、30%、19%,是目前试点的四家消费金融公司中规模最大的一家。4.捷信消费金融公司。2010年2月,银监会批准在天津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经过8个月的筹备,捷信消费金融公司于2010年12月1日正式开业。公司由中东欧大型私有投资集团PPF全资建立,是国内首家外商独资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PPF集团于2004年8月登陆中国从事消费信贷业务,这为天津捷信创造了良好的起步基础,同时PPF在欧洲还拥有自己的消费金融公司,这种独特的优势也有利于帮助天津捷信快速转入消费金融公司的轨道。综合以上四家消费金融公司的投资机构可以看出,这些投资机构都有经营消费信贷业务的经验,对于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其中,三家消费金融公司都由商业银行控股,这就让人担心我国消费金融公司是否会成为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新载体,从而影响消费金融公司的独立发展。由于消费金融公司正处于试点阶段,《试点办法》对其经营的地域范围有明确的限制:在未经银监会批准的情况下,消费金融公司不能在其所在地之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总体来说,消费金融公司还是一个新兴事物,其存在的家数和公司的规模还有待提高,其发展的道路还有待摸索。

三公消费论文范文第3篇

新闻消费主义倾向概述

消费主义是指这样一种生活方式:消费的目的不是为了实际需求的满足,而是不断追求被制造出来、被刺激起来的欲望的满足。换句话说,人们所消费的,不是商品和服务的使用价值,而是它们的符号象征意义。①鲍德里亚曾在《消费社会》一书中以缜密的分析向世人揭示了无法克制的欲望是怎样被制造和复制的,怎样的一种社会逻辑支配着消费社会。消费主义是西方文化霸权的一种形式,随着西方全球化阴谋的逐步得逞,消费主义以惊人的速度席卷各个国家,当然也包括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消费主义无孔不入,影响了社会的各个领域,经济、政治、文化等都在不同程度上被俘虏。在文化领域,大众文化是首当其冲的。鲍德里亚认为大众传媒对消费主义的盛行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一点毋庸置疑,大众传媒以其绝对的优势复制着甚至制造着商品的符号象征意义,并以强大的攻势宣扬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但是,作为社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大众文化的缔造者,大众传媒正在被消费主义所俘虏,成为受动者(与施动者相对应)。

新闻作为大众文化最后的坚挺者,在这次消费主义的大潮中也未能幸免。新闻在商业逻辑和市场经济的支配下,呈现出越来越严重的消费主义倾向。新闻消费主义倾向是指新闻着眼于公众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需求欲望的创造,对物的符号意义的强调及其营造的“消费社会”氛围。新闻的消费主义倾向有三层含义:(一)新闻有意或无意地宣扬消费主义,与消费主义有关的新闻层出不穷,新闻在一定程度上鼓吹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二)新闻成为消费社会时代的消费品。新闻成为消费品无可厚非,一直以来它就是受众消费的对象,但是消费社会时代的新闻在满足人们的信息需求的掩盖下更倾向于满足人们的感官刺激和欲望需求。(三)受众被新闻消费,成为新闻主要的扮演者和参与者,新闻成为一个消费者,利用自己的受众资源创造和策划了民生新闻的繁盛。

新闻消费主义的具体表现

新闻消费主义倾向的具体表现可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为新闻宣扬消费主义,第二个方面为新闻成为消费社会时代的消费品,第三个方面为受众成为新闻的消费品。这三个方面与新闻消费主义倾向的三层含义一一对应。

新闻宣扬消费主义是新闻消费主义倾向最浅显、最直接的表现。从近几年的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新闻报道在宏观层面有两种转变:新闻内容以对“生产方式”的报道为主导逐渐向对“生活方式”的报道转变;新闻主体形象以“生产偶像”占多数逐渐向“消费偶像”转变。“生活方式”的报道的核心是社会的消费行为,包括休闲娱乐、购物旅游、居室装修、卫生保健、服饰文化、烹饪美食等内容,同时还包括大量的生活消费的行情、趋势、热点、时尚与流行等。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扩版潮,晚报、都市报、生活报的兴起,20世纪90年代末民生新闻的一拥而起等,无不昭示着关于生活方式报道的主导地位的到来。同时,对生活方式的报道也逐步进入严肃的党委机关报和中央电视台的各个新闻节目。我们在央视的新闻节目中看到T型台上模特的身影、看到高档豪华的名车展销会、看到有关电影节、时尚周的种种的机会增加了不少。对“生活方式”报道的盛行,无疑在向广大受众传播一种消费主义的信息。从以前的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新闻在努力塑造着生产方面的英雄,包括生产第一线的劳动英雄、具有严肃态度和创新精神的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等,而现在我们随处可见的是“消费偶像”,是一些被包装过的明星,他们无不光鲜艳丽,他们无不“气度不凡”,他们无不身价百万,他们是时尚界的宠儿,他们是被物化的偶像,我们在他们身上看到的只有消费、消费、再消费。新闻的这两种转变其实都在不断地强化物与意义的关系,强调强加于商品之上的符号价值,引导人们对所谓“完备意义”和符号价值的追求。

新闻成为消费社会时代的消费品,成为人们满足感官刺激和欲望需求的消费品。新闻成为一种商品在于它向人们提供了信息,以满足人们对信息的需求,而现在新闻在提供信息的掩盖下实则满足了人们的各种心理欲望需求,成为消费主义的俘虏。新闻逐渐“泛化”、“软化”、“黄化”,不属于新闻范畴的内容越来越多地走进新闻,严重影响了新闻的专业品质;硬新闻的报道进行软化处理,更加注重新闻的故事性、情节性、趣味性和贴近性;“黄色新闻”比重越来越多,着力渲染新闻中的暴力、犯罪、色情、惊悚成分。新闻写作逐渐背弃零度风格,新闻故事化、文学化倾向越来越严重,以现在兴起的倾诉类报道最甚。在新闻评论方面,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和报纸文字记者超越其职责对新闻进行的评论以及真正意义上的新闻评论者对新闻进行的评论都越来越个人化和情绪化,这样无非是想借评论来帮助或者代替受众宣泄情绪,无非是为了满足受众潜意识的心理需求,无非是想让这种只是宣泄和放纵情绪的评论成为市井细民们街谈巷议的对象,从而完成新闻向消遣的顺利转换,使新闻成为满足百姓欲望的满足品。新闻栏目和报纸越来越商品化,像普通商品一样,要包装、要宣传、要定位、要代言。新闻节目或报刊要有一个好的名字,要有一套Vl标识系统,要有名主持名记者做宣传大使,所做的广告更是遍布大街小巷。其实新闻本身也在商品化,视觉效果越冲击越好,感觉越震撼越好,所以能用照片图像的绝不用文字和语言,能用彩色的绝不用单色的,标题能大的绝对不能小,版面、剪辑能制造悬念的机会绝对不放掉,也许这就是现在的新闻。这些看似是新闻在利用“受众至上”的商业原则来拉拢更多的受众,以赢得更大的利润,创造新闻的繁荣与昌盛,实则是新闻的衰落与无奈,是新闻的无能为力,是新闻屈从于受众的表现,使新闻丧失了客观与独立的高贵品质。

新闻的消费主义倾向还表现在新闻更加注重利用商业原则去充分发挥受众资源的作用,去消费广大受众。受众的时间一直以来都是新闻的重要资源,也是维系新闻产业的基础。现在,受众在消费新闻的同时,新闻也在消费着他们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所见所感、家长里短、奇闻轶事,他们成为新闻内容的主角,他们与新闻工作者共同成为新闻的参与者和制造者。有一天,我们翻开报纸、打开电视,惊奇地发现一则一则的新闻都是我们的故事,一个一个的新闻主角是我们自己,原来我们已然成为新闻消费的对象。民生新闻的繁盛即是很好的证明,无论是报纸还是电视,都对广大受众表现出空前的兴趣,他们关心当前发生在每一位受众身上的每一件事情,因为每个受众的每件事情都可能成为第二天的新闻。

关于新闻消费主义倾向的理性思考

新闻消费主义是新闻业自觉地顺应市场经济的产物,新闻业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尊重市场规律,市场经济使新闻的受众观快速地、顺利地转变为“受众中心论”。不可否认,从某个方面讲这是一种进步,与过去相比,现在的新闻从业者更懂得如何将新闻像其他商品一样“推销”给受众,更懂得“生产”怎样的新闻像商人一样迎合受众的需求,当然也更懂得利润最大化才是硬道理。受众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重视,他们成为真正的“上帝”,实现了与大众传媒的互动。

新闻消费主义使得新闻更贴近民众,更体察民情,更关注民生,切实为老百姓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提供了一些帮助与服务。但是,新闻消费主义也使得新闻丧失了其应该具有的品质。

首先,新闻应该是独立的,1974年11月2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波特・史提瓦于在耶鲁大学的一场演讲中提出第四权理论,他认为新闻媒体是政府三权(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之外的第四权力组织,新闻舆论形成了独立的第四权力。新闻的发展史也告诉我们,新闻不能依附于任何政治集团、商业组织以及社会团体,不能屈从于任何既得利益。而新闻消费主义使新闻完全屈从于受众需求、完全屈从于商业利益和商业原则,使新闻丧失了独立的品格。其次,新闻应该是客观的。新闻独立是新闻客观的基础,新闻客观是新闻独立的要求,新闻丧失独立的品格之后很难保证新闻的客观。政府报刊、政党报刊依附于政治集团,所以无法保证新闻客观,消费时代的新闻屈从于商业利益和商业原则,所以也不可能保证新闻客观。新闻应该是真实、全面的,消费时代的新闻逐渐“黄化”、“软化”、“娱乐化”,报纸、电视把新闻事件的一个环节放大、放大、再放大,以吸引受众的眼球,这样怎么保证新闻的真实与全面。

美国著名政论家李普曼认为,在大众传播极为发达的现代社会,人们的行为与三种意义上的“现实”发生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实际存在着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二是传播媒介经过有选择地加工后提示的“象征性现实”(即拟态环境);三是存在于人们意识中的“关于外部世界的图像”,即“主观现实”。人们的“主观现实”是在他们对客观现实的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而这种认识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经过媒体搭建的“象征性现实”的中介。经过这种中介后形成的“主观现实”,已经不可能是对客观现实“镜子式”的反映,而是产生了一定的偏移,成为了一种“拟态”的现实。消费时代下的新闻媒体较多地对“生活方式”、“消费偶像”进行报道,对社会日常生活进行报道,放弃严肃的深刻的政治报道。这样自然会使受众在头脑中产生一种只有生活没有政治的假象,这一假象对公民意识的培养、公民社会的形成具有不可估量的危害。

“做公民就是要参与公共事务,通过理性、自由、公开的交流,同别人一起形成和讨论共同关心的重要社会问题。”②然而因为新闻的消费主义倾向,国家意识形态的权威性受到威胁,新闻本身的品格遭到颠覆,新闻应有的责任和良心被丢弃,对舆论导向的淡化可能会使负面新闻层出不穷,对高尚神圣的拒绝可能导致庸俗文化的泛滥,而对感性价值的追求客观上将消解社会公共理性价值的地位,造成思想品位与“守门人”的缺席和失职,奇观的视像化和细腻的过程展示,不断膨胀着人们对符号欲望和感性本能的追逐,使人们开始陷入一种对虚假需要无休止渴望的过程中,渐渐丧失了批判的理性和辨别能力,成为马尔库塞说的畸形的单向人。波兹曼认为,什么样的媒介造就什么样的公民,大卫・阿什德认为平民百姓主要是通过日常接触大众媒介来培养各种态度的。消费时代的新闻媒体对新闻事件缺乏具有批判意识的深度见解,新闻报道持有的态度往往是非黑即白、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简单模式。这样的媒体怎能培养出公民社会所需的理性而负责的公民。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对现代人有这样的描述:“大多数人很少独立地思考;在大部分问题上,他们所接受的意见都是现成的意见;他们无论是生来具有还是受人哄骗而接受这套或那套信仰,都同样感到满意,这些都是真实的。”这就是在大众传媒的无孔不入的渗透和洗礼下,日益放弃了独立判断和批判能力的单向度的现代人。

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变》中提出“公共领域”一词,所谓公共领域就是指公共意见自由表达和交流的公共空间,它具有与公权力相抗衡的能力,对公民社会和公共理性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公众利用公共领域实现自己的诉求,并实现对政府的监督,但是公共领域的主体必须是不服从任何权威的、独立的,具有批判意识和理性思维的公众。马尔库塞所说的畸形的单向人是不可能担当起这样的重任的,也就是说深受新闻消费主义倾向影响的受众是担当不起此重任的。

新闻消费主义倾向极大地影响了公众的理性思维、独立判断的能力,对公共领域、公民社会,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公共理性都有极其不利的影响。所以,新闻媒体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更应该树立理性而负责的新闻媒体观,不能臣服于消费主义这一浪潮。

注释:

①黄平文:《生活方式与消费文化》,陈昕:《救赎与消费――当代中国日常生活中的消费主义》,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②徐贲:《公民参与和社会主义》,《南方周末》,2004年1月29日。

参考文献:

1.陈正荣:《电视第三次浪潮――解析“南京现象”》,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辜秋菊、费丽君:《传媒消费主义热潮的冷思考》,《新闻界》,2007(4)。

三公消费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乡收入差距;财政支农;农村消费

一、引 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实现了高速、稳定的增长,但其推动力主要来自出口和政府投资,国内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始终不足。中国农村居民消费水平长期偏低,并与不断提高的城镇居民消费水平之间形成断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会总消费量的提高。中国农村消费市场整体上发展缓慢,农村消费问题研究课题组[1]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结果标明,农村居民消费能力不强,一方面表现为消费规模偏小,另一方面是消费增速缓慢。我们通过对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消费绝对数进行比较,改革开放至今,农村与城镇居民的消费差距逐渐拉开,并于20世纪90年代之后迅速放大。

体制转轨过程中愈演愈烈的社会不公平现象是否对农村消费需求的提高存在影响是本文关注 的焦点。中国当前的社会不公平和不平等突出表现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 个人之间在收入分配和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巨大差异,一份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 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的调查报告,通过计算泰尔指数将收入差距分为城市内部差距、农村内部差距以及城乡之间差距三部分,结果发现城乡差距对全国收入差距的贡献度最大,是产生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最主要原因。[2]在此基础上,本文选取城乡收入差距作为社会不公平的研究指标,来探讨社会不公平对农村消费需求的影响。

公共财政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面对经济转轨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双重背景,无疑迎接了更多的挑战。短期内通过财政强有力的干预来恢复经济的平稳运行,从实践来看已诉诸于政府的投资冲动;长期范围内,如何调动消费、修正经济步入良性增长的轨道显得愈发紧迫,而广阔的农村市场无疑被寄予了厚望。从中国发展的现状不难看出,积极的财政政策导向下,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是明显的,但对有效需求的刺激效果不是很明显,反而使投资更加反向依赖于政府,未传导至消费环节。那么积极的财政政策对农村消费需求的扩大是否有积极作用?在市场经济不成熟的体制状况下,公共财政的政策效果往往难下定论,并且处在不同的政策环境下也会有不同的政策效果。本文假设该影响存在,政府财政支农政策与农业支出,对农村消费需求的提高有促进作用。

基于上述的一个焦点和一个假设,为了做进一步的研究,本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第三部分将对影响农村消费需求的相关因素进行理论分析与模型构建,第四部分对本文关注的问题和假设进行实证分析并获得结果,最后部分是政策涵义。

二、文献综述

随着我国近年来城乡两极分化的加剧,以及国内消费需求不足的情况,关于收入差距是否对消费需求存在影响的问题,也引起不少学者的讨论。大量实证研究依据了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说理论,认为在消费受当期收入影响的情况下,高收入者的消费倾向低于低收入者的消费倾向,收入差距越大,则社会的总消费倾向越低。[3]陈南岳、邹海贵(2004)[4]认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导致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梯度递推机制失灵,农村居民不能及时有效地弥补城市居民已得到较好满足的主导商品消费需求的减弱,造成了消费需求的不足和产品大规模过剩。臧旭恒、张继海(2006)[5]秉持生命周期假说和持久收入假说,认为边际消费倾向与财富无关,不管穷人富人最终都会消费掉他所有的收入,并采用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假说模型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与消费需求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收入差距扩大会降低社会总消费。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影响边际消费倾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收入差距并不直接引致社会总体消费水平的下降。[6]

王宏伟(2000)[7]认为消费与收入直接相关,城乡消费差距是与城乡收入差距相伴随的,本文认同这一观点。按照凯恩斯的政策原理, 边际消费倾向是应对有效需求不足的关键,通过对上述文献的总结,影响居民边际消费倾向除收入状况以外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居民的收支预期,“大额刚性支出”可以延伸为包括医疗、教育、养老以及未知情况下的基本生活保障等,而这些对农村居民来说,可以整体归结为存在严重缺失或提供不足的基本公共服务。

城乡居民收入、消费的巨大差距,以及城乡之间存在的公共物品、公共服务供给失衡,被认为是当前中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失衡的突出表现。[8]吕炜、王伟同(2008)[9]进一步提出,在公共服务供需存在巨大缺口的特殊时期(发展阶段型失衡时期),客观的历史条件不应成为政府逃避自身公共服务提供责任的理由,他们的研究表明,强调在社会发展中政府责任的思想对中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均衡发展无疑会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把现阶段的城乡居民在收入和福利待遇上的巨大差距、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低等现象更多地诉诸于政府责任,并假设政府意在扶持农村、缩小城乡差距的财政支农行为有益于增进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

三、分析角度与模型构建

社会不公平与农村消费水平低,是同在经济体制转轨背景下的两个突出问题,本文意在探寻农村消费需求受社会不公平的影响情况,同时把政府财政行为纳入考虑范围,并假设财政支农政策与农业支出有助于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根据对已有文献的总结和对中国现实的观察,本文将从经济客观发展(包括城镇化)、政府主观行为和社会收入分配三个角度选取相关的因素变量来探讨它们对农村消费水平的作用与影响。

本文致力于探讨体制转轨过程中以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伸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不公平对农村消费需求的影响,根据以上描述,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被假设为有利于增进农村消费水平,而具体的农业基本建设、科技、救济费等不同的支出内容都会不同程度地对农村的整体发展做出贡献,因此本文不对具体的支出内容进行细致讨论,而是采用总的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来做说明。另外,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政策因素与农民的绝对收入都不可避免地会对农村消费需求产生影响。综上,为了得到更科学的证明,本文选取了中国大陆31个省市区中的28个(重庆、四川、因为数据不全没有包括在内)、从1988年到2007年20年的560个样本数据进行研究,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被解释变量,建立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回归模型如下:

Ln(C_agrit)=β0+β1ln(incit)+β2Inc_ratioit+β3Agr_gdpit+β4ln(P_gdpit)+β5Urbit+β6taxit+β7eduit

其中,下标i代表省份(i=1代表北京,i=2代表天津,……,i=28代表新疆),t代表年份(t=1988,1989,…,2007)。

C_agrit表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是衡量农村消费水平的指标;Incit 表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Inc_ratioit代表城乡收入差距,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之比来表示,β2是它的系数,根据上文所述,β2的符号难以从理论上加以确定,必须通过实证结果来判断;Agr_gdpit是1988年以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的农 业支出额占该地GDP的比重,此变量的选取是为了衡量财政用于农业支出对农村消费需求的影响,β3是财政支农变量的系数,本文假设它大于零;P_gdpit是各地区的人均GDP;Urbit是代表城镇化水平的指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Taxit与Eduit是我们引入的 两个虚拟变量,分别用以衡量农业税取消与农村义务教育免学杂费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政策因素对农村消费需求的影响,β6与β7分别是二者的系数。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88―1999年的数据来源于《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2000―2007年的数据分别取自2001―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其他指标1988―2004年的数据均来源于《新中国五十五年统计资料汇编》,2005―2007年的数据来源于2005―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另外,根据各年统计年鉴,各地区财政一般预算用于农业支出2007年的数据是农林水事务支出,其他年份的数额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还有,针对农业税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两个政策变量,我们根据国家政策和政府文件分别在农业税存在、农村义务教育收取学杂费的年份变量值取0,在农业税取消和农村义务教育免学杂费的年份变量值取1。

四、数据描述、检验及实证结果

由于政府针对西部与中东部存在政策上的主观差异,同时西部与中东部的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也存在显著的客观差距,因此我们分别在西部、中东部与全国三个范围上进行模型估计,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家制定的在西部大开发中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增加了内蒙古和广西,因此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市),中东部地区包括其他19个省(市),在此划分基础上,我们建立西部模型、中东部模型和全国模型,西部模型中因数据不全四川、重庆、没有包括在内。

(一)数据描述与检验

在所选取的变量中,本文对“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GDP”这三个变量采用对数形式。本文使用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为保证面板数据分析结果及模型的科学性,我们首先依据Levin,Liu&Chu方法对全国范围内的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见表1。

从表2中可以发现,经过Levin,Liu&Chu平稳性检验,城乡收入比率、农业支出占GDP的比重这两个指标是非平稳的,而其一阶差分都是平稳的,因此我们在分析中对这两个指标将会采用其一阶差分形式。我们还对西部模型和中东部模型分别进行平稳性检验,而得出的平稳性结论与全国模型里的结论是一致的。

(二)模型估计与结论

对三个模型的具体操作中,我们分别通过F检验和Hausman检验,得出选取固定效应模型来对本文建立的计量模型进行回归效果较好,并且发现模型存在自相关,于是加入Ar(1)项来修正自相关,得到的各模型估计结果如下:

从以上估计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三个模型整体拟合效果较好,表明模型所选取的变量能够很好地解释对农村消费需求的影响。以Ar(1)修正模型序列的自相关,发现Ar(1)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且D.W.值接近2,修正效果较好,修正后模型不存在自相关。我们可以从中发现以下一些结论:

(1)从经济客观发展因素来看,人均GDP与城镇化水平两个变量对农村消费水平的影响可能由于经济发达程度、地理环境等原因在西部模型中不显著,但在中东部地区以及全国整体范围水平上都是显著的,整体上可以说明问题。城镇化水平的影响方向为正,表明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对农村消费水平的拉动优势是存在的,但人均GDP的影响方向为负,说明追求经济增长的冲动对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产生了负面效果,其原因可能包括物价上涨、预期开支增加等。农民的消费意愿受到不同程度的压抑,但城乡收入差距的存在使我们不得不做这样 的反思:在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广大农村居民有没有从中相应地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如果只有少数富裕阶层拥有了经济蛋糕的大部分,而农民更多地承担了做蛋糕的成本,那么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消费市场反而没有呈现相应的繁荣现象就不难做出解释。

(2)从政府主观行为因素来看,农业税取消这一政策变量在三个模型中都取得了显著的正向效果,说明减轻农民负担等同于增加了农民的实际收入,对消费水平的促进也是明显的。而财政用于农业支出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两个变量对全国整体以及中东部地区的正向影响是显著的,特别是农业支出的影响程度很高,这与我们先前的假设是一致的,说明政府致力于扶持农村、农业、农民的财政支农政策与农业支出对启动农村消费市场的作用有明显效果,这也为我们今后提供了一个较为清晰的努力方向。

(3)从社会收入分配因素来看,农村居民绝对收入变量在三个模型中均正向且显著地影响了农村消费水平,支持了我们前述消费水平直接取决于收入水平的观点。由于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我们无法全部考虑与估计,城乡收入差距变量的影响效果在中部地区不能做出显著解释,在全国范围与西部地区都存在显著的负面影响,整体上说明城乡收入差距对农村消费水平有明显的抑制作用,社会不公平程度越大,农村消费需求量越低。

从三个模型相比较来看,虽然存在众多复杂因素没有包括在模型中,使得个别变量在个别地区不足以对农村消费水平的作用做出解释,但整体上各变量在三个模型中的影响方向是统一的,即城乡收入差距与人均GDP水平对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有负面效果,而财政支农行为与政策等其他因素都存在增进作用,且在全国模型中所有变量都显著地解释了其影响效果,说明模型结论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五、政策涵义

我们通过对全国、中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分别建立农村消费水平的省级面板回归模型发现,以城乡收入差距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不公平显著抑制了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财政支农政策与行为很大程度上增进了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而经济快速增长并没有带来农村消费市场的繁荣,相反对农村消费存在抑制作用,我们对此同样用收入分配不公平做出解释:即经济高速发展却没有让社会上的所有人共同受益,使得农村居民没有被经济成果明显惠及,也无法用消费来对经济发展做出直接贡献。

转轨背景下长期沉淀的社会不公平等体制性约束,使得农村消费需求不仅受到不公平的制约,本身也成为消费不公平的体现。对政府而言,其主观行为与政策同样受制于客观的体制条件,政府致力于对社会公平的维护应从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途径上出发,促进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成熟的同时,完善其配套制度的同步建设,减少体制性消费约束。

财政支农对农村消费需求的促进效果很显著,但政府在公共服务的提供上若一直向城镇倾斜,无疑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差距,等同于消减了农民的绝对收入而抑制消费。因此,一方面, 政府要努力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提升政府支出的能力;另一方面,平衡在城乡支出体系上的倾斜,增加对农村的关注,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等民生投入,改善财政用于农村的支出结构,解决公共服务领域的体制缺失问题。

城镇化进程带来农村消费环境改善的同时,也会冲击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有利于消费需求的增加。同时,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也要求加快对农村的城镇化推进。因此,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是缩小城乡差距、填补城乡消费断层的重要途径。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 村城镇化,公共财政要利用国家大搞基础设施建设的契机,致力于农村交通、通讯、电力等方面的建设,积极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优化投资环境,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条件。

不得不提的是,因数据所限,本文没有把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消费影响从具体支出结构上细化并进行一一探讨,本文研究结论依赖于模型的选取,更科学的结论有赖于更加复杂缜密的理论分析,这也为未来的研究指出了方向。

注 释:

①吕 炜:《我们离公共财政有多远》,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第348页。

主要参考文献:

[1] 农村消费问题研究课题组.关于农村消费的现状及政策建议[J].财贸经济,2007(2).

[2]李 实,岳希明.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世界最高[J].理论参考,2005(4).

[3]祁京梅.我国消费需求趋势研究及实证分析探索[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

[4]陈南岳,邹海贵.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对消费需求扩张的制约机理研究[J].南华大学学报,2004(6).

[5]臧旭恒.张继海.收入分配对中国城镇居民消费需求影响的实证分析[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5(6).

[6]赵晓雷.中国现阶段收入差距扩大的经济学分析[J].财经研究,2001(4).

[7]王宏伟.中国农村居民消费的基本趋势及制约农民消费行为的基本因素分析[J].管理世界,2000(4).

[8]马晓河.统筹城乡发展要解决五大失衡问题[J].宏观经济研究,2004(4).

[9]吕 炜,王伟同.发展失衡、公共服务与政府责任――基于政府偏好和政府效率视角的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8(4).

Social Justice, Financial Support and Rural Consumptio n NeedsLv Wei1 Sun Yongjun2 Fan Hui3

Abstract: For quite a long time, personal income is considered

三公消费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财政支农结构,农村居民消费,VAR

 

农业部门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对农业发展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对此,中央政府一直非常重视,特别是近年来连续7个中央1号文件说明了这一点。在农业财政的各项支出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事业费的比重最大且在不断上升,农业基本建设支出次之,在90年代中期后大幅上升,农村救济费和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支出一直在低位缓慢增长。同时,我国的经济转型之路必须要依靠广大农村居民的消费力的提高才能顺利进行。经济学理论早已证实了政府支出对居民消费的影响VAR,对于财政支农的各项支出,究竟怎样的结构才能对农村居民的消费起到最大的促进作用,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相关研究述评

关于政府支出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理论界一直都悬而未决。一种观点认为政府支出对居民消费有促进作用,即有“挤入效应”,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政府支出会减少居民消费,即有“挤出效应”。国外学术界在实证结果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分歧。Kormendi[1]、Ahmed[2]、Tsung-wu Ho[3]等运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发现政府支出对居民消费存在显著的挤出效应。另一些学者却认为政府支出对私人消费有拉动效应,如Aschauer[4]、Blanchard 和Perotti[5]、等的研究。国内研究得出的结论也并不一致。刘溶沧和马栓友[6]、胡书东[7]、李广众[8]等研究证实我国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具有挤入效应。而黄赜琳[9]、潘彬等[10];陈太明[11]等的研究得出财政支出挤出居民消费的结论。

为数不多的学者研究了财政支农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如李燕凌与曾福生[12]根据布朗—杰克逊估计方法,从农村公共支出影响因素及公共支出对私人消费影响的视角,运用1994年和2003年的截面数据及1994~2003年的面板数据数据对中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农村公共支出效果进行了分析,得出对不同地区和不同消费项目的影响并不同。储德银和闫伟[13]利用面板模型的研究结果认为财政支出对农村居民消费具有挤入效应。朱建军和常向阳[14]也利用面板模型研究表明,地方财政支农支出对农村居民消费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补贴性支出的影响不显著。胡永刚和杨智峰[15]使用SVAR方法的研究表明,财政农业支出对农村产出和居民消费是挤入的,科技费、救济及其他费与基本建设费对农村产出与居民消费有较明显的长期效应,事业费对农村产出与居民消费的短期效应明显,长期效应较弱。

检索国内对财政支农对农村居民消费影响的文献,发现大多研究没有注意到将可支配收入这个变量纳入到计量模型中,按照Tsung-wu Ho[3]观点,忽视此点会导致估计结果可能会是有偏的。鉴于此,本文将财政支农中的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事业费、农村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费分别与消费与收入建立向量自回归(VAR)模型以考察不同的支农项目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

二、数据来源与实证方法的选取

(一)数据说明

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是通过以下几个项目来实现的: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事业费、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支出、农村救济费等。

为了克服物价波动的影响,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消费支出选取1978~2006年数据,并利用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平减。由于1985 年以前的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官方未予公布, 本文用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978 年= 100) 代替, 1985 年及其以后的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将当年官方公布的指数(1985 年= 100) 剩以1.342 (城市CPI1985年=134.2)而得来, 这种指标构造方法来自于Gale Johnson[16]选取农村人均纯收入是因为它实际上就是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民人均所得财政支农数据的说明:由于对2006年后农村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和农村救济费的统计已停,鉴于数据的可得性,这三项变量选取了1978~2006 年的数据;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事业费选取1978~2008年度数据。财政支农用农村地区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进行了平减。

变量定义:RI=人均农民纯收入;RC=人均农民消费支出;SZNS=人均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事业费;JBJS=人均农村基本建设支出;KJSX=人均农业科技三项费用;JJ=人均农村救济费。最后,为了消除异方差,将变量取对数后再做进一步的检验和回归。

本文数据均来源于相关年度的《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新中国50年统计资料汇编》、中经网统计数据库。

(二)实证方法

传统的经济计量方法(如联立方程模型方法)是以经济理论为基础来描述变量关系的模型。但是VAR,经济理论通常并不足以对变量之间的动态联系提供一个严密的说明,而且内生变量既可以出现在方程左端又可以出现在方程的右端使得估计和推断变得更加复杂。而Sims[21]提出向量自回归(VAR)这种多方程模型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VAR模型是用模型中所有当期变量对所有变量的若干滞后项进行回归。VAR()模型为:

, ~

其中,是的列向量,表示滞后阶数,是阶参数矩阵,是阶随机误差列向量。是 阶方差协方差矩阵。对最大滞后期数依据Akaike信息准则(AIC)确定。因为VAR模型右侧只含有滞后变量,而这些变量与误差项不存在相关关系,所以可以用OLS法对VAR模型内的方程逐一进行估计,且参数估计量具有一致性。根据本文的研究目的,建立四个三向量VAR模型,向量取值分别为:

模型Ⅰ:;模型Ⅱ:;

模型Ⅲ:;模型Ⅳ:。

本文将运用基于回归系数的Johansen 协整检验方法来检验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得出协整检验的结果之后, 本文进一步利用Granger 因果关系检验以确定变量之间是否存在短期因果关系。接下来对VAR模型进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和方差分解以考察内生变量的冲击及不同冲击的重要性。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ADF检验

对于时间序列数据, 为了避免出现伪回归现象, 本文首先利用ADF单位根检验法检验变量的平稳性,如果变量是单整的, 从而可以对相关变量进行协整检验以确定政府支出和居民消费支出的长期稳定关系。VAR滞后阶数以AIC值最小为原则,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通过检验发现, 这些对数化的变量均为非平稳性变量, 而它们的差分序列平稳变量。所以, 这些变量都是过程,下面将进一步检验它们是否存在协整关系。

表1ADF单位根检验结果

 

序列

检验形式(C,T,K)

ADF检验值

临界值

结论

(C,T,0)

(C,0,0)

(CVAR,T,1)

(C,0,0)

(0,0,0)

(C,T,0)

(C,T,0)

(0,0,0)

(0,0,0)

(C,T,0)

(0,0,0)

(C,TVAR,0)

-2.719422

-3.403646

-2.813014

-2.849955

3.530990

-6.474696

-2.257807

-5.176240

-1.424645

-5.700810

1.478173

-7.729773

-3.218382*

-2.967767**

-3.221728*

-2.967767**

-1.610211*

-4.309824***

-3.225334*

-2.653401***

-1.609798*

-4.339330***

-1.609798*

-4.339330***

不平稳

平稳

不平稳

平稳

不平稳

平稳

不平稳

平稳

不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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