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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原文

道德经原文

道德经原文范文第1篇

一、当前道德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自20世纪9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小约瑟夫.奈提出“软实力”(SoftPower)的概念以来,软实力成为国际流行关键词,而文化软实力作为软实力的重要内容也是备受关注。中共十七大报告更是第一次明确提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然而,十七大以来我们的文化软实力建设更多的是侧重于“看得见、摸得着”的文化产业,把文化产业列入国家战略,大力推动和扶植文化产业。通过详细制定文化发展战略目标、战略措施和文化发展政策,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出版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推动其发展成为国家战略性产业。

在将文化产业作为文化建设抓手的指导思想下,文化建设,尤其是无法量化、产业化的道德文化建设,流于“形式”和“虚化”,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和民众需要。

道德文化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和民众需求,原因错综复杂。我认为,主要是两大原因:

道德文化建设流于“虚化”和“表面化”。近年来,党和国家对道德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一直很高,甚至是越来越高,每每有专门的重要文件和举措推出,但往往失之于“虚化”,没有太多深入人心、扎实有效的政策和措施,从而不可避免的带来道德文化建设的“表面化”。即道德文化建设缺乏“硬投入”的保障。要避免“虚化”和“表面化”就必须有专门的人员组织相应的队伍,深入到社会基层(城镇的街道和农村的乡村)通过持续开展的的活动,来夯实道德文化建设的根基。无论是人员、还是持续开展的活动都需要专门的经费投入,而专项、稳定的经费投入正是当前道德文化建设滞后的关键原因之一。

二、“软实力”的道德文化建设需要“硬投入”保障

新时期道德文化建设既要重视学校教育,充分挖掘学校教育的“先导性”、“基础性”功能,为道德文化奠好基;又需要强化社区教育,体现社区教育的“随时性”和“长效性”。

首先,道德文化建设经费在教育经费中单列。学校教育是道德文化建设的基础和关键。在新的历史形势下,为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就必须落实学校德育经费的“硬投入”。一是按照一定的师生比,确定专门的德育教师编制,从根本上保障德育教师队伍的人员经费。二是在公用经费中,单独列出德育工作经费,根据师生比等指标确定一定的定额标准,专项用于道德文化建设相关的开支,确保德育文化建设能够有稳定的活动经费保障。

第二,道德文化建设经费在社区经费和党建经费中单列

道德经原文范文第2篇

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伦理道德究竟具有哪些内容和特征呢?笔者试就这个问题作些粗浅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观主要包括社会主义的义利观,社会主义的致富观,社会主义的竞争观以及平等交换,互相合作,文明经商,讲求信誉等观念群,其内容十分丰富。当前最突出的道德观,可以概括成以下几条道德原则:

一、义利统一的原则

义利观是伦理学最重要的范畴,是整个道德体系的核心。不同的义利观,反映着不同时期的经济基础,并对经济建设起着促进或促退的作用。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建立在封建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伦理道德,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重义轻利”。孔子曾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也说:“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几千年来,孔孟被尊为“圣人”,被奉为神明,他们的话也就成了代代相传的道德训条。而历代封建王朝的统治者,又无不采取“重农轻商”、“崇本抑末”的政策,使商贾成为屡遭歧视、贬抑甚至价格侮辱和人身迫害的对象。这样,就导致了我国封建社会经济长期停止不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极为缓慢的局面。

今天,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破除“重义轻利”的传统道德观念。毫不讳言,发展市场经济就是要以正当的手段重利、取利、追求利。“利”的具体表现就是“钱”。在经济活动过程中,是不可能回避“利”、回避“钱”的。讲“利”、讲“钱”,[此篇范文为文秘站 作者呕心呖血之作()-未经过文秘站网站同意转载此文均为抄袭后果自负]实际上就是按照价值规律,按照等价交换原则,认真计算成本,取得利润。这是市场经济普遍存在的规律,不然,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遵循的伦理道德原则,强调义利的一致性、统一性。具体地说,就是鼓励人们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正确地结合起来。只要是为国家创利,为集体谋利,只要是个人合法取利,勤劳致富奔小康,这就是“义”,反之,就是不“义”。那种“重义轻利”的传统道德观念,其实质是虚伪的,因而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表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道德中的义利统一原则,与资本主义的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等伦理道德原则有着本质的不同。其区别主要在于:第一,两者根植的基础不同。义利统一的原则,植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反映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的原则,它植根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基础,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意识的集中反映和突出表现。第二,两者追求的目的不同,义利统一的原则,是要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劳动者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即不仅要考虑赚钱,而且要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的原则,却使生产经营者一头栽进钱眼里,一生只为钱打转,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赚钱,除了快快发财,他们不知道有别的幸福,除了金钱的损失,他们不知道有别的痛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53页)。只要有利可图,能赚大钱,就可以不择手段,不要人格,践踏法律,为非作歹。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引用的资料所说:“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马恩全集》第2卷第564页)。第三,两者造成的人际关系不同。在社会主义社会,义利统一原则形成一种良好的人际关系,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谐竞争等。而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的原则,“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马恩全集》第23卷第829页)。极端的利己主义,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处理一切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绳。由此可见,义利统一的道德原则,与资本主义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是完全不同的。

二、勤劳致富的原则

当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遵循和坚持勤劳致富的道德原则,就是承认分配方面的合理差别,承认劳动者通过辛勤的劳动获得合理的物质利益,从而激励人们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

然而,由于小农经济的残余意识和极“左”思潮的影响,现阶段人们的头脑中还残留着各种陈旧落后的观念。诸如安贫乐道,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等等。一段时期内流行甚广的“红眼病”就是这些观念最典型的反映。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原则和目标。但是,共同富裕绝不是同步富裕,也不是同量富裕。让一部分人依靠勤劳致富先富起来,是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有的同志担心,提倡勤劳致富的道德原则,会使一部分“能人”的收入过高,导致两极分化,贫富差距悬殊。这种顾虑完全是多余的。因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是使全体人民过上幸福生活,达到共同富裕的预定目标,而绝不是要以一部分人的利益去牺牲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而且,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实行按劳分配,尽管劳动者的智力、体力、家庭负担有所不同,但是,就一般而言,“除个人的消费资料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邓小平《改革开放和平发展问题》)。而且,诚如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所说:“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三、开拓竞争的原则

开拓竞争的原则是人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自主意识,创造精神和竞争态度的道德表现。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最活跃的经济,市场经济的弄潮儿首先必须具有强烈的自主意识,即既有独立的个性,又有独立自主的权力,能对自己的生产和经营行为及结果负责。但仅有这一点还是不够的,他们还必须具备大胆的创新精神,这就是敢于破旧立新,敢于标新立异,而不随波逐流,求同从众。大胆的创新精神是市场经济从业人员能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决定因素。既具有强烈的自主意识,又具有大胆的创新精神,就必然会呼唤竞争,展开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这种开拓竞争的道德原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它与坐享其成、无为自居、清心寡欲、不求进取的封建小农经济的道德信条是格格不入的,与尔虞我诈、弱肉强食、互相吞并、大鱼吃小鱼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原则也是水火

不相容的。四、诚实信誉的原则

诚实信誉的原则是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处理自己同国家和消费者关系的行为准则。它是生产经营者们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这种道德是以“诚”、“信”为基础,以为用户着想和对用户负责为目的的。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诚实信誉的原则具体表现为:货真(质量上乘)、价实(价格合理)、量足(计量准确)、有誉(热情周到)。生产经营者们诚实信誉观念的强弱、正误,都会直接影响自己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成败。

当前,在有些地区,企业的生产经营者们不懂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不讲起码的职业道德原则,眼光只盯在“钱”字上,为了“钱”而不惜使用一切手段。如掺假使杂、以次充好、哄抬市价、坑蒙拐骗,等等。这种搞“一锤子买卖”的做法,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也堵塞了自己产品的销路,其结果不仅使企业失信于民,导致亏损、倒闭,而且,严重的还会受到法律制裁,自食其苦果。所以,在市场经济面前,生产者和经营者只有坚持诚实信誉的原则,才能达到生产和经营的预期目的,才能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上述四条原则是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伦理道德的粗略概括,虽然不够完整、准确,但就从这些道德内容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具有已往一切伦理道德所无法比拟的优秀特征,这些特征主要有如下几点:

首先是它的主体性。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道德的最重要的特征,也是它区别以往一切伦理道德的显著标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其主体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人对道德的自觉性和选择性;其二是道德对人的积极作用。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物,是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的,因此,人们不仅能够自觉自愿地遵守道德准则,履行道德义务,而且能够在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自身利益和他人利益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时,根据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道德精神,作出正确的抉择。可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道德面前,人们不是道德的盲从者,而是自觉地选择者。从另一方面来看,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最活跃的经济,它鼓励人们去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因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也就成了极大地调动和发挥人的主动性、创造性的精神因素。它不象以往的伦理道德那样,是人的精神枷锁,恰恰相反,它是促人前进,激人向上的思想动力。

道德经原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德育原理学科问题研究对象学科性质理论基础

“德育原理”或称“德育学”、“德育学原理”,作为一门学科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但从建国到1985年,我们没有德育原理的学术著作和教材,更多的是对领袖人物言论的学习和研究以及对政策的注解。因此,从我国德育研究历史的事实来判断,我们对德育的研究更多地是从一个问题领域来进行的,而不是从学科理论体系建立本身进行探讨。1989年,胡守菜教授主编的第一本《德育原理》教材出版.开启了对德育学科问题进行探索之路。德育原理(或称德育学)作为一门学科(科学),究竟是研究什么的,是什么性质的学科,这是学科研究首先必须回答的问题。我国最初的几本著作和教材初步回答了该问题,可存在许多分歧和问题。时至今日,我们从出版的著作和教材来看,学科问题的研究仍十分有限。

一、关于德育原理的研究对象问题

研究对象是一门学科得以成立和研究的最基本条件。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说:“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可见,“德育原理”要真正成为一门学科,首先要确定研究对象。但对该问题学术界至今未有一致的认识。

胡守菜认为:“德育原理就是研究德育的本质,德育在社会现代化中的作用,德育与人的发展的关系,德育的目标、内容、过程以及如何实施德育等问题。简言之,德育原理也就是研究德育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

华中师范大学等六院校编写的《德育学》认为:“德育学是研究德育规律的科学。”又说:“德育学作为一门科学,它应当全面研究德育规律,既要研究思想教育规律、政治教育规律,又要研究道德教育规律,不能有所偏废。……德育学研究的对象既包括德育规律。也包括品德形成规律。”

胡厚福认为:“德育学的研究对象是德育问题。”并进一步指出.德育原理的“研究对象是德育一般问题或德育问题一般。包括普通中小学德育一般问题……但从根本上说,德育学原理研究的是整个德育领域中最一般的问题,德育的共同本质和一般规律问题,是最基本的德育理论问题”。

赵瑞祥认为:“德育学是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下,研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德育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

刘秋梅认为:“学科德育论是研究学校德育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它研究的是学校中培养学生思想品德的规律和方法的教育理论,属教育学科范畴。”

刘惊铎认为:“德育学研究的对象必须反映德育的特殊的矛盾性,即通过德育现象的广泛深入的研究,提示德育过程内在的、固有的、本质的联系及其发展的必然趋势。换言之。德育学就是研究德育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

冯文全同志认为,德育学的研究对象不是德育规律,不是德育现象,也不是德育问题,而是“学校范围和条件下的德育理论与实践(包括实践中产生的德育经验与德育思想)”。

夏国英认为:“学校德育学,是一门研究学校条件下之德育工作及其规律的科学。它的研究对象,就是在学校条件下的德育实践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经验与思想。”

综合上述各种观点,关于“德育原理”(或德育学)的研究对象共有五种说法:一是德育学的研究对象是德育现象及其规律;二是德育学的研究对象是德育规律;三是德育问题;四是德育理论与实践中的经验和思想;五是德育实践及德育经验与思想。

笔者认同“德育原理”的研究对象是德育的一般问题,但我们首先要对研究对象的规定性进行认识。所谓规定性就是指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的本质属性,是使该事物异于其他事物而同于同类事物的特性。我们认为对“德育原理”的研究对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一)“德育原理”研究对象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研究对象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选择,这种选择背后有其一定的社会基础和理论背景。德育现象包罗万象,而首先进入人们研究视域的是时代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这种意义上看。“德育原理”的研究对象是人们对德育现象中的众多问题的一种选择。只有被选定的问题,才能成为这时的研究对象。所以,把“德育原理”的研究对象界定为德育问题较为妥当。当然,这里的德育问题,应该是德育现象和德育实践中面临的最一般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与解决.应能对德育实践产生重大的指导意义。可见,任何研究对象的确立,既是问题的客观存在所致,又是主体对客体的选择,是二者的辩证统一。只有当德育问题在人的尺度中成为“存在”,与思维主体建立联系,才能为人们感知和研究。因此,“德育原理”的研究对象是对象化了的客观存在,是主观与客观的整合。

(二)“德育原理”的研究对象是问题事实与问题价值的统一

德育问题是主观化了的客观存在,这就使得德育问题不可避免地成为事实与价值的统一。“教育理论主体并非是绝对自在地探求真理。教育理论研究中的价值因素、非理性干预、文化传统的惯性,构成了其不可回避之网。”德育问题本身的道德属性,以及众多外在社会因素的介入,必然使德育研究成为一种价值性的研究;而研究者在观察和研究问题时也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带着自己先有的价值观念。在众多德育现象中,何者具有研究价值,哪一种德育问题适合进入自己的研究视域。均涉及到研究者的价值判断问题。研究者在确定研究课题之后又会从不同的视角出发.采用不同的方法论进行研究,从而实质上赋予了德育问题不同的价值取向。因此。“德育原理”的研究对象是问题事实与问题价值的统一。

(三)“德育原理”的研究对象是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的统一

德育问题按照其解决的程度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已经完全解决了的问题。这类问题出现较早,经过前人研究已经得以解决,但是部分问题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又有其新的含义。此类问题兼有历史与现实的双重色彩,研究时应在透视历史的基础上拓展新的现实研究视野。例如,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现代化问题、传统德育理论的继承与发展问题就属这类问题。第二类是以前有所研究,但是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此类问题在当时产生的条件下属于时代问题。但是由于其特殊意义和价值而转变成了永恒问题,这种问题带着历史表征走进了新的现实,实现了历史与现实的整合。此时讨论的“德育原理”的研究对象问题就是此类问题.前人有所研究,但不够完善,时代的发展赋予德育研究新的内容,就需要重新审视研究对象问题。第三类是新的时代出现的新的现实问题。这类问题前所未有,时代特征非常鲜明。例如,多元文化对道德教育的冲击问题、网络发展与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问题等。由此可见,德育原理的研究对象要有效整合历史与现实两个时间跨度。我们在研究的过程中,要以史为鉴,以现实为着眼点对德育原理的研究对象进行解读。

转贴于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德育原理”(德育学)是以客观存在的德育现象为基础,研究德育的一般问题的科学。当然,通过对德育一般问题的研究和揭示,可以发现规律。这是隐藏的功能,是学科发展之根本目的。但德育规律并不是直接的研究对象,是学习和研究德育原理目的之所在.不能把研究目的作为学科的研究对象。

本文的研究仅限于学校德育原理的研究,因此,这里的德育原理研究对象也就是学校教育中最一般的德育问题。

二、关于“德育原理”的学科性质

“德育原理”学科性质具有复杂性,这是因为德育问题是多学科共同研究的问题。由于“德育原理”这门学科首先是从教育学中分化出来的。对于教育学的学科性质的认识,将有助于我们对“德育原理”学科性质的解读。教育学是一门社会科学.这是我国教育学界多数人的看法:也有人认为教育学是一门人文学科;还有人认为。教育学的性质是指教育学这种知识所具有的内在特征.主要由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决定,尤其研究方法对教育学的性质影响重大,以此分析得出体悟、总结赋予教育学经验性质。反思批判赋予教育学哲学性质,实证、实验赋予教育学科学性质,价值沉思赋予教育学文化性质;等等。石中英教授认为,“教育学在本质上是一类价值科学、主观性科学、文化科学”。还有许多人认为,教育学既是一门理论学科,又是一门应用学科,同时还是一门专业思想教育学科。陈桂生教授对这种“三栖学科”现象进行分析,说出了对教育学的“厚望”和“薄待”的反差现象。

教育学学科性质的纷争对于我们思考德育原理的学科性质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少数学者在著作和教材中涉及到“德育原理”的学科性质问题,但一般没有充分展开论证。刘秋梅同志认为:“学校德育论是一门具有鲜明政治思想性的社会科学,其次,学校德育论又是一门具有综合性的、以理论为基础的应用学科。”赵瑞祥认为:“学校德育学是党性很强的一门科学,是实践性很强的一门科学,是一门涉及多种科学知识的综合性科学,是一门以理服人的应用科学。”我们认为,“德育原理”的学科性质首先是一门人文社会科学.因为德育首先关照是人的道德养成问题,是研究如何使人至善的学问。其次,“德育原理”又是一门理论研究为主兼有应用性质的学科。“德育原理”主要研究德育活动中最一般的德育问题,研究德育的可能性、必要性问题以及揭示人的道德发展成长规律,这些属于理论的、思辨的研究;同时,“德育原理”还要阐明如何运用原理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从这方面看,又具有一定的实践性质。这也是理论研究服务实践的本性所决定的。最后,“德育原理”还是一门多学科关照下的具有综合性质的学科。德育问题不仅是“德育原理”研究的对象,道德哲学、社会学、文化学、法学、品德心理学等等学科也都研究此问题,相关理论研究相互交叉、相互渗透,使得“德育原理”的学科性质具有综合性。这也是现代科学综合发展的趋势在德育学科发展中的具体反映。

三、关于“德育原理”的理论基础

任何一门学科的建立和发展,都需要相关学科理论和知识的支撑。特别是当代。科学发展呈现出分化与综合的趋势,整体发展以综合为主要特征。“德育原理”作为一门学科的诞生,就应该有其相应的理论基础;否则,这门学科的产生是没有理由的,其发展也是没有根基的。从目前我国出版的“德育原理”(或德育学)著作和教材中来看,关于德育学科的理论基础的研究是比较薄弱的。在众多著作中,对德育成为学科(或科学),论证其理论基础的并不多。鲁洁、王逢贤两位教授主编的《德育新论》,对德育的理论基础进行论述,主要从哲学、文化学和心理学方面阐述。对该问题有较充分研究的著作是戚万学教授的《现代道德教育专题研究》一书,该书用三章的篇幅论证了德育的道德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和社会学基础。其他书籍很少系统研究此问题,这不能不说是德育原理学科建设研究中的一个缺憾。

我们认为,确定学科的理论基础应从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学科产生具有奠基作用的学科知识.是学科存在和发展必要的知识;二是对学科发展具有借鉴和启发意义的学科知识:三是对发展学科知识具有创新力的方法论知识。基于这样的思考.我们认为“德育原理”的学科理论基础应包括以下几门学科的知识。

(一)哲学知识(含道德哲学)和心理学知识

著名道德教育专家柯尔伯格说:“道德哲学和道德心理学是探讨道德教育的两个基本领域。道德心理学研究道德发展‘是什么’的问题,道德哲学则考虑道德发展‘应该是什么’的问题。要为道德教育提供一个合理的基础,就必须把心理学上的‘是’和哲学上的‘应该’这两种探讨结合起来。”可见,哲学知识有助于德育学科从世界观、方法论知识来建构知识体系:心理学阐明人的品德发展过程和规律,对于建构科学的德育策略有重大影响。

(二)社会知识和文化学知识

道德不仅是个体现象,也是社会现象,道德教育更是人类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所以研究“德育原理”就要借助于社会学的知识,特别是职业道德、家庭伦理和人际关系伦理。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只有放在社会学知识的背景下,才有意义,才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服务社会、解放人类。

而道德现象又都是一定社会历史文化的产物,“德育原理”作为一门人文社会科学,就要考虑民族文化传统对道德教育的影响。中国文化实质上是一种道德至上的文化,中国的道德教育有着优良的传统。今天的德育要继承部分的文化传统,所以“德育原理”要以文化学为基础。

(三)教育学知识

德育活动作为一种教育活动,当然要依托教育学的知识。“教育学”作为“德育原理”的“母学科”,“教育学”是德育研究的基本学科。

四、关于建构“德育原理”学科理论体系的思考

建构一门学科的理论体系,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确立学科的逻辑起点,其次是思考这门学科成立的依据。基于这样的思考,我们认为,“德育原理”是使人成为人的科学,是使人认同和理解社会道德规范、践行社会道德规范、使人臻于至善的一门学问。因此,其出发点就是教育对象----人。以此为出发点构建的“德育原理”的知识内容其逻辑体系是这样的:

1.教育对象为什么要接受德育;

2.教育对象能否接受德育;

3.德育原理成为科学的理论基础;

4.德育思想的历史经验(中外);

5.德育学科的产生及学科问题;

6.什么是德育(德育本质);

7.为什么德育(德育目的);

8.德育载体(德育内容与德育课程);

9.谁对谁实施德育(德育主体与德育对象);

10.怎样进行德育(包括德育过程、德育模式、德育方法、德育组织形式、德育途径和手段、德育环境、德育艺术和德育管理等内容);

11.德育结果怎样(德育评价);

12.新中国德育理论与实践的经验与教训;

道德经原文范文第4篇

一、会计伦理危机的现状分析

(一)危机现实――会计伦理的现状不容乐观

会计伦理,即会计道德,它是一种非正式约束,是会计组织机构和会计人员在会计这一职业领域依靠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以善恶评价的方式来调节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会计伦理在会计职业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起着一种不可或缺的作用,它要求会计人选择正确的价值取向和价值标准,使其会计行为服从规则、合乎人道、公平公正,从失范过渡到规范,以增加相关利益方对会计职业的信任度。但是,近些年我国证券市场上会计舞弊案件频频发生,会计造假事件屡禁不止,甚至可以用“造假成风”来形容。从郑百文管理舞弊案到麦科特、银广厦的会计舞弊风暴,会计信息再次失去了其应有的基础――真实公允性。可见会计伦理的现状不容乐观,严峻的危机现实再次引发人们对此问题的高度关注。笔者认为,对于会计伦理的现状问题可以从外部道德环境和内部道德环境即主客观因素进行原因分析。

(二)客观因素――特殊的经济背景导致会计伦理危机

由于我国经济方式正处于转轨时期,旧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被普遍否定,逐渐失去了对社会成员的约束力和积极的价值引导作用,而新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尚未形成,或者说新道德的传播及其为人们普遍接受并发挥作用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此在伦理道德层面出现了激烈的碰撞和冲突,也使得社会成员的行为处于一种规范真空或规范冲突的社会状态中。在此种特殊的经济背景下,各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和错误的价值取向迅速滋生和不断蔓延,社会道德水平急剧下降。如在市场交易时违背诚信原则,进行恶性竞争;在不正当利益驱动下,出现了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功利主义的思想和权钱交易,堕落腐化等行为。这些负面行为都极大地促使会计伦理危机恶化,助长了会计失信,侵蚀了会计领地。

(三)主观因素――信息不对称及契约的不完备性导致会计伦理危机

根据委托理论,在现代公司制度中两权分离,委托人与人都追求效用最大化,即委托人希望通过人的经营使得投入初始资产得到保值增值,而人渴望在委托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正是由于这种目标函数的不一致性,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契约的不完备性,就会导致人向委托人隐瞒真实信息和制造虚假信息,以及利用信息优势侵害和掠夺委托人的利益等问题,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此过程中,会计作为人肆意调节利润,粉饰会计报表,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种有效工具,引发了职业道德丧失和伦理投机,会计伦理受到极大的挑战和侵害。

二、解决伦理困惑的根源认识

会计伦理危机四伏,会计伦理现实状况不容乐观,如何引导会计走出伦理困境,解决伦理困惑是我们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为市场主体正名:它是经济人、道德人与社会人三者的集成

西方古典经济的逻辑分析起点是“经济人”假设,“经济人”即是具有自利动机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理性人。此假说最先是由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来的,之后的许多理论学说都沿袭这一假说。笔者分析,斯密所处的时代正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经济上崇尚自由主义,因此斯密将“经济人”作为其思想的立足点是有其深厚的经济背景的。而当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日趋完善,市场经济不仅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还是伦理经济,道德经济。市场经济的经济模式和经济体制都有自身的伦理道德和价值意义,它依靠义务,良心,荣誉,节操,人格来建立相互交往的友好关系,以确保社会成员的行为合情,合法,合理。因此我们应回归伦理,深刻认识到市场主

体不仅是经济人,也应是道德人,社会人,并以此为起点来研究各种会计行为失范问题。

(二)为伦理道德立法:实现制度伦理化和伦理制度化两者的统一

长期以来,关于会计行为失范的治理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是重视会计主体的伦理教化。该观点以性善论为预设前提,认为个人会为了完善自身品德而进行伦理抉择,依靠内心的约束和信念来规范自身行为,因此只需对会计主体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便可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的效果。此种观点只注重自律而忽视他律,只有空洞的道德说教而无健全的法规制度加以保障,会计行为失范问题将无法得到根除。二是主张将伦理道德全盘制度化和法制化。该观点以性恶论为预设前提,认为纯粹的道德教化和非正式的软约束对行为的规范作用不大。此种观点注重他律忽视自律,未考虑到将伦理道德全盘法制化的监控成本过高,社会将无法承担由此带来的高昂费用。笔者认为,应将上述两种观点结合起来考虑,并就此展开,实现制度伦理化和伦理制度化的统一。制度是维系道德的有力保障,道德是制度有效实施和执行的价值支柱,二者应兼顾,不可偏废。制度和道德的联姻在制度伦理化和伦理制度化中得到具体体现。

制度伦理化是指以合理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原则来制定各种法规和制度,只有这样,制度才能得到大多数社会成员价值观念上的认可和行动上的支持。根据这种思想,我国会计准则应得到伦理提升,力求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从我国特殊国情来看,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国家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和信息的使用者,会计准则的制定也是考虑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需要的综合结果。因此会计准则并不是当事人多次博弈和公共选择的结果,在某种意义上只是保护国家利益的强制性制度安排。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势必偏向国有经济主体,而牺牲其他人的利益,造成他人的不满和抵触。可见会计准则等系列标准的伦理化建设将对我国会计行为失范问题的改善起积极的作用。

伦理制度化是指把一定的社会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提升到制度乃至法律的规定,以强制性力量保证社会成员对道德规范的共同遵守。只有通过制度的安排,使各种利益的矛盾和冲突都得到制度的有效调控,社会才能保持其应有的公平和正义,精神力量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而目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内容只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提到,未形成独立的体系,概括性和层次性不强,需进一步完善;其实践工作还只是开始,有待于积累和借鉴。为道德立法,解决道德规范缺位、制度缺失问题,引导会计主体走出伦理困境势在必行。

(三 )为会计伦理开道:构建企业伦理是会计伦理建设的前提

会计行为是会计环境作用的结果,有什么样的会计环境,就会有与之相适应的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而企业的伦理建设作为一种内部会计环境因素影响着会计伦理的实现。美国《首席财务官》(《CFO》)杂志于2002年8月1日公布了一份调查报告,发现过去5年中,美国大公司中六分之一的CFO受到来自上司的压力,被迫出具虚假财务报告。因此有人认为会计信息造假者实质上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者,而非会计人员。笔者认为,此观点过于绝对化,有全盘推卸会计人责任之嫌,但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了企业的治理结构和内部伦理建设对会计伦理建设和实现有着重大的意义。

在企业伦理建设中关键是企业文化的建设。企业文化就是企业精神,是企业的灵魂,包括三个方面:表层文化,中层文化,深层文化。表层文化也叫物质文化,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工作环境和物质设施等构成的实物文化;中层文化或制度文化,是指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传统习惯,领导风格,人际关系等;深层文化也叫精神文化,观念文化,它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指员工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企业文化对会计伦理的影响为:表层的物质文化可以培养会计人员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心;中层的制度文化可以激发会计人员对企业的忠诚,提高企业的凝聚力;深层的精神文化可以促使会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水准,更好地为企业建设服务。

可以看出,企业伦理建设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会计伦理的实现与否,因此在讨论会计伦理的实现时应该从内部环境建设入手,立足于企业伦理的构建。

三、走出伦理困境的原则取向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及国际资本市场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为了顺应这一趋势,我国已颁布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并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更加注重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水平,会计主体的道德自由空间也因此扩大。在这种形势下,重述和强调会计伦理原则将给会计职业判断过程注入更多的伦理精神和价值色彩,在某种程度上为会计的职业判断增加新的约束,为新准则的顺利实施和执行提供思想武器。会计伦理原则是指集中体现会计伦理价值的伦理规范,它处于会计伦理规范体系的主导地位,是对会计伦理规范的高度概括和浓缩。

(一)国际经验的借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现将一些国家的会计伦理原则简介如下,以求为我国会计伦理原则的重述提供一些思考和借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认为责任、正直、客观、独立、能力、服务、公共利益等应作为会计伦理道德的一般原则;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制定的会计伦理原则是:道德、廉政、客观、独立、能力、机密、技术;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指南中共有五条相关的基本原则:正直诚实、客观、胜任能力和相关职业技术标准、谦恭有礼和考虑周全;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ICAO)把公共利益、正直、客观、独立,专业胜任能力等作为一般原则。可以看出,将诚实、能力、独立、公正、胜任等作为会计伦理原则已成为众多组织和机构的选择,而且这些会计伦理原则简明扼要,具有概括性,便于记忆,让人过目不忘,耳熟能详。

(二)我国会计伦理原则的初定

我国对会计伦理原则的研究并不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职业伦理道德的规定虽然比较全面,但不够简明。本文借鉴上述国际经验,结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内容,提炼出伦理原则,按对道德要求的高低,分层次进行阐述。

结构图如下:

1.守法原则是最低伦理原则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遵守道德的行为首先必须是遵守法律的行为,法律作为道德的坚强后盾与保障,责成人们做出符合道德规范的选择。但是会计行为主体在法规许可范围内,可能利用会计标准的灵活性,滥用会计职业判断,虽未违法但违反道德,所以守法是伦理原则,并且只能是最低层次的伦理原则。坚持守法原则要求会计主体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会计法规,将准则和制度作为自己的行为指南。

2.公正原则和胜任原则是基本伦理原则

公正原则是人类社会具有永恒价值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行为准则。公正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事务时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掺杂个人主观意愿,不为单位领导的意见所左右,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胜任原则是指会计主体应具备所承担的工作对任职者的应有素质、能力等要求。随着会计标准的国际协调,会计工作对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判断水平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会计人员更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包括相应的经济理论水平、政策法规水平、业务知识水平、 操作能力水平和文字表达水平,职业判断水平等。

3.诚信原则,廉政原则和机密原则是核心伦理原则

诚信是会计人员的基本道德素养,也是核心伦理原则。诚是指道德主体内在的一种品质、信念,即“内诚于心”;信是指道德主体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或社会整体交往时外在表现出的行为或价值指向即“外信于人”。在会计活动中诚信的具体含义是:客观反映,正确核算,真实报告,公开披露。

廉政即廉洁自律,是会计人员的基本品质。古人曰:“不受曰廉,不污曰洁”。会计人员要依法理财、廉洁奉公和公私分明,抵制各种利益和金钱的诱惑,坚决反对与高管层面的合谋,杜绝非法的寻租行为,并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修养和提高自制力。

保守秘密一方面指的是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将从业过程中所获得的信息为己所用,或者泄露给第三者以牟取私利;另一方面也包括会计人员不得以不道德的手段去获取他人的秘密。

4.敬业原则是最高伦理原则

敬业原则指会计人员应当敬重自己的职业,抱着一丝不苟,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即使付出更多的代价也心甘情愿,并能够克服各种困难,做到善始善终。阿尔伯特・哈伯德说:“一个人即使没有一流的能力,但只要你拥有敬业的精神同样会获得人们的尊重,即使你的能力无人能比,却没有基本的职业道德,一定会遭到社会的遗弃。”可见敬业精神是会计人员最高的工作境界。

道德经原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完善中国特色道德文化体系,是目前走出我国实际存在的道德困境的迫切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切呼唤;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发展先进文化和建设和谐文化的的核心内容。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必须高度重视道德文化理论建设,构建并完善中国特色道德文化体系,正确处理批判继承与综合创新、道德建设与法律建设的关系,切实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道德文化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完善中国特色道德文化体系,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更是铸造和谐社会与和谐文化之魂。本文就此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所谓文化,是指一定社会的经济与政治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道德作为文化的一部分,有其自身的历史发展和逻辑演变过程。它是在人的实践活动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处理人际关系(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个人与集体、集体与集体)的原则、规范,是社会生活有序发展和稳定发展的一种精神力量。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道德发挥着自己独特的重要作用。没有它,整个文化就不可能存在,或只能无意义地存在。西方道德传统推崇理性、科学和人道精神以及个人主义的道德原则。黑格尔认为,世界历史的进程无非就是人类理性运动的过程:马克斯·韦伯说:“现代生活是由理性的经济道德、理性的精神以及生活态度的理性构成的,未来的世界文化将是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有机结合或统一。”中华民族伦理道德文化十分丰富,德治德政思想源远流长。道德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相当于宗教在西方文化中的地位。以德治天下,是中国文化独有的智慧。孔孟所开启的儒家道统始终把成德立人看作人生的最高价值,把道德实践看作实现人生理想的根本途径。今日中国的现代化建设,由于面临特殊的世界环境和处于转型社会时期更需要一种理性精神和道德文化的支撑。构建中国特色道德文化,成为大变革时代的重要使命。这是因为:

第一、构建中国特色道德文化是走出道德困境的迫切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切呼唤。当前中国,正经历着社会转型、体制转轨和文化嬗变。新生活的诱惑与旧心态的禁忌,使人们陷入了无法回避的道德困境。道德评价失范,价值取向紊乱,道德教育扭曲变形,社会道德控制机制弱化,各种各样的非道德主义泛滥。以职图利、损公肥私、贪污受贿、生活腐化等现象成为社会公害;见利忘义、为富不仁、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绝;吸毒、、卖淫、嫖娼、纳妾、拐卖妇女儿童等丑恶现象死灰复燃、沉渣泛起,甚至连历来被称为“净土”的教育和学术领域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侵蚀,这一切不能不强烈震撼我们的心灵。精神的贫困、伦理的沉沦、灵魂的迷失相当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的繁荣。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制定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系列措施为中国人民走出道德困境指明了方向。构建中国特色道德文化是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础上重新确立道德理想的实质性举措。

第二、构建中国特色道德文化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而真正成熟的市场经济也必定是道德经济。道德本来就是法律的基础,法律则是从道德延伸或升华而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特别是面对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信息网络化的新形势,迫切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道德体系。WTO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交易的原则、透明度原则、非歧视原则)在更深层次上蕴涵着道德人格的要求。全球化规则本质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在国际竞争中没有信用就没有竞争的资格。市场经济有自己的运行规律,其本质是一种契约化即理性化的经济行为,它推动人们走向市场竞争,驱使人们去追求最大利润,促使人们自觉实现产供销渠道畅通,启迪人们按照价值法则办事。所有这一切,都涉及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需要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去发挥调节作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必须讲道义、重信誉、守合同,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致富,按照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经营,否则必然损人害己。谁讲职业道德,谁就会赢得顾客和市场,取得竞争的优势;反之,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在市场上就站不住脚,甚至身败名裂,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三、构建中国特色道德文化是发展先进文化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先进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灵魂,是历史发展的内驱力。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中国共产党根本性质的内在要求。在当代中国要发展先进文化,必须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工程,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有巨大的能动作用。构建中国特色道德文化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构建中国特色道德文化,是历史赋予的崇高使命和神圣责任,是一项系统工程和艰巨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社会责任感,加倍关注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道德文化建设的新途径。

第一,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道德文化理论建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其鲜明的时代特色集中表现为先进文化观,明确了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标志,确定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前进方向和发展方略,突出了构建中国特色道德文化对社会广大成员引导、激励、凝聚和提升的重要功能。科学发展观是新阶段的旗帜、纲领、指针,蕴涵着对科学文化和道德文明的系统思考,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运筹,对中国整个社会发展和未来世界走向具有根本指导意义。加强道德文化理论建设应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颂扬真善美、鞭挞假丑恶为主题,以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为目的,以点燃精神的火花和淬炼思想的力量,感染人、鼓舞人、引导人、塑造人。

第二,必须围绕现代化这一时代主题,着力构建并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体系。一个社会的道德体系应包括道德观念体系、道德规范体系、道德评价体系三个部分。近些年道德困境的出现,其症结就在于我们缺乏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新的道德文化体系,使人们无所适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面向正在建设和发展着的市场经济,坚持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坚持继承和发扬民族优良传统并积极吸收外来优秀文化成果,构建了新的道德体系的基本框架,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价值导向,充满先进的文化、文明精神,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人的精神世界的升华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全面进步。我们要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完善。当前,最紧迫最突出的任务:一是使道德规范具体化、经典化、系统化。道德要求简约、通俗,更精炼优美、更全面完整、更富有哲理、更具可操作性,便于记忆、传诵、遵守、实践;二是使道德教育大众化、持续化、终身化。终身教育是学习化社会的基石,而道德教育终身化则是文明社会发展和前进的精神支柱;三是使道德监督社会化、经常化、有效化。没有健全的监督评价机制,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就不可能落到实处。 转贴于

第三,必须处理好批判继承与综合创新的关系,努力寻求现代道德和传统道德文化的结合点。和谐社会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强调多样和谐。中华民族历史悠久,道德文化博大精深。其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克明俊德、以民为本,立身惟正、明道善策、举贤任能、教而后刑等方面。其基本特点在于“重人伦关系、重精神境界、重人道精神、重整体观念、重修养践履、重推己及人”。对这些优秀道德文化成果要继承并发扬光大。当然,要对传统道德文化进行现代转化,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尤其要更新德育观念,丰富德育内容。当今的道德教育己不应满足于抽象的“弘扬人性”,而要从全球的角度,从“人与自然共生”的角度,从人类由竞争走向合作的发展趋势中,着力解决人类面临的问题,如人类与自然和谐的问题、各民族之间相互依存的问题、人类潜能开发问题、个体精神满足的问题、科学技术伦理问题等带有全球性、开发性、发展性、精神性的问题,更注重受教育者的道德思维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的提高。同时我们还要以开放宏远的眼光、海纳百川的胸怀、熔铸百家的气魄,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一切优秀道德文化成果。

第四,必须处理好道德建设与法律建设的关系,积极推进道德文化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法治以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重在惩戒恶行;德治以道德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重在引导向善;法律惩治恶行于己然,道德节制邪念于未兴。道德对立法、司法、执法等法治的各个环节起着重要作用,道德还可以弥补法律的缺陷。古今中外的许多事实都充分说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不行,没有相对弹性的道德规范也不行,只有使两者紧密结合,才能相辅相成。注重道德制度建设,即把凡是可以转化为制度、法律的道德规范都纳入制度、法律之中。这是近几十年来西方国家进行道德建设的一条成功经验。

一些国家直接制定了《道德法》,如美国于1978年通过了《政府行为道德法》,1989年通过了《政府道德行为改革法案》;韩国于1993年通过了《公务员道德法》,2003年公布了《公务员保持清廉行动纲领》。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和新旧道德的历史嬗变期大量社会问题出现的情况下,要加快规范道德行为的立法和社会公约建设,健全社会赏罚机制,赏善罚恶,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执法部门应严格执法,坚决清除社会丑恶现象,坚持反腐败斗争,稳准狠地严厉打击各种社会犯罪,有力地配合促进道德文化建设。当然,道德文化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并不是简单地将所有的道德规范都法律化,道德本身有自己的特殊性及规律。如果将所有的道德规范都法律化,在实践上也是行不通的。

尽管中国特色道德文化的建设任重而道远,但我们坚信,只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发展,民主法制日趋完备,文化环境日臻高雅,社会教育日益合理,我们就一定能够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道德文明和伦理精神。

【参考文献】

[1]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M].伦敦:1961.英文版.

[2]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