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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绿化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绿化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园林绿化;监理;存在问题

0.引言

园林工程是一项集合了建筑、生态、社会等多门课程的综合性课程,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园林工程监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而要想更好地解决园林绿化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明白园林绿化工作的特殊性,然后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1.园林绿化的特点

园林绿化工程与一般的土建工程相比,有一定的相似之处。首先是,园林绿化工程很多实施的对象有生命体,这与土建不同,但又与一般的种植业不同;其次,土建重点在于施工,而园林绿化的施工只是占比很小,更多的工作是后期的维护;再次,园林绿化工程除了一些公园外,很多都是建筑的配套设施,较为分散,因此为后期的维护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最后,园林工程利润丰厚,因此会出现大批量的挂靠单位,这对于施工单位的管理来说,提出了极大的挑战。

2.园林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园林事业取得了极大的进步,但就园林的监理工作来讲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归根结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针对我国园林监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目前所有的监理工程师并没有适用于园林的;其次,我国的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并没有对园林绿化工程的监理相关法律进行宣传;再次,一些小区的业主并没有意识到园林工程的重要性,当然也忽视了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重要性,监理人员的上岗并没有经过很专业的培训,这些都会对整个园林工程监理工作起到―定的阻碍。

3.如何做好园林绿化工程的监理工作

3.1从开始介入工程

每个小区的绿化工作都是在整体的建筑工程完成以后开始的,因此前期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将会对后期整个绿化工程产生重要的影响,例如预留在土地上的耕植土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多业主和施工单位人员都会将耕植土使用成一般的填充土,而之前预留的绿地很可能就成了临时建筑堆放地。等到园林绿化工程开始,熟土没了,土壤的结构遭到严重的破坏,同时又残留了很多的垃圾。因此,如果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一开始就介入,那么在现场监理工程师就可以很好的控制这些问题,消除隐患。

3.2栽植验收

在植物进行栽植前,必须按照行业以及国家规定的文件条款进行场地整理、苗木验收等工作,验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最终园林工程的整体效果,同时在园林绿化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绿化的每一道工序质量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在上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确保每一道工序的施工都是符合要求的。

3.3工程变更

在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中,由于园林绿化的特殊性以及受到主观客观因素的影响,常常会发生工程变更,而一旦发生了工程变更,这就需要建设方、施工方以及监理三方进行会谈,确定此次变更的造价,填写好变更通知书后由三方进行签字,而这些签字的材料必须留存,方便后期的结算使用。

3.4跟踪监督

绿化工程的监理与土建工程监理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责任期限的不同,土建监理的责任期限更多的是在施工阶段,而园林绿化工程的责任期限更多的是全阶段的,特别是施工完成后后期的运营维护过程,苗木的栽植仅仅是园林绿化工程的一部分,最终的绿化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与后期的养护存在很大的关系,后期的病虫灾害的防治、浇水、松土等,这些重要的工序施工必须保证监理工程师的在场。

3.5工程结算

园林绿化工程结束后肯定要进行工程的结算,而这时成本结算人员对于现场工程量的确定更多的是依靠监理工程对于现场量的确定,因此结算工作的准确性与监理工程师有着密切的关系,只有监理工程师能够在现场对量进行一个很好的监督,才能给结算工作带来更高的精确性。因此,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必须对一些工程量M行很好的确认,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的工程量以及发生的变更。

绿化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两型一化 绿色变电站 绿色监理

为了进一步提高变电站建设的效益和效率,贯彻住宅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的精神,国家电网公司按照变电站典型设计的总体原则,深化,细化有关技术原则和设计要求,按照“试点先行、总结完善、稳步推进”的工作步骤,全面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化”(简称“两型一化”)绿色变电站建设,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提高工程质量,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的绿色变电站。

全面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化”(简称“两型一化”)绿色变电站建设,必须提高工程项目的科学化管理水平,降低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以人为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加强安全生产,保护工程建设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作为工程建设重要一方的监理单位,也需要转变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以适应科学发展观提出的新的要求,监理人员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提高自身素质,做好输变电工程的绿色施工监理策划与控制,才能迎接挑战和适应建设绿色变电站的绿色监理要求。

1 充分认识建设“两型一化”变电站的重要意义

建设“两型一化”绿色变电站,是国网公司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履行公司社会责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加快转变公司和电网发展方式,大力实施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细化管求,进一步明确其工业性设施的功能定位和配置要求,实现变电站全过程、全寿命周期内“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降低变电站建设和运行成本,深化、完善变电站典型设计,倡导国网公司变电站工程建设的方向,推进标准化建设,实现公司电网建设方式的转变。监理人建设“两型一化”绿色变电站的原则是:以人为本、环境友好,以用为先、简洁适用,创新优化、节约资源。

2 树立和谐建设的理念

变电站建设环境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外部社会、经济因素和自然环境的总称。由于工程项目的实施,会产生居民拆迁、市政管线的迁移或保护、交通疏解以及施工污泥和污水排放、渣土外运、噪音、民扰和扰民问题等,影响到原有系统的运行平衡。监理人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树立全局意识与伙伴关系理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协助业主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与控制工作,处理好各种矛盾与各方面关系,促进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和谐,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和谐、顺利。

在事务操作上,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首先以合同为基础,从项目整体利益出发和谐合作。在实施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应在相互信任和加强沟通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监理工作,树立自身的威信,以取得业主的信任和施工单位的支持;还要以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建设各方关系为基础,贯彻和谐的管理理念,努力与各参建方建立相互礼让、友好协作的关系,创建精诚合作、诚信为本、密切配合的工作氛围,尽量减少工程争端和索赔,更大程度地实现项目价值。

项目监理部的内部和谐也是保证监理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项目总监要以身作则,以良好的品德操守和专业技能树立威信,并加强内部沟通和交流,切实关心监理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注重员工的学习和技能培养,营造融洽、宽松的工作环境,建立友好和谐、步调一致的监理团队,以提高监理部的凝聚力和工作效力。

3 树立绿色监理的理念

变电站建设必然占用土地和消耗材料和能源,工程建设过程也不可避免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和对环境造成空气、水、光、噪声、电磁、外来物种等污染。作为负有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职责的监理人应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工程方面承担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开展与之相配套的绿色监理工作,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提倡绿色建筑新技术和节能、环保材料的应用,通过监理的有效控制,监督保证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最大限度节约资源,降低能源消耗,降低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有效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4 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现场监理工作要始终将人的安全放在工程建设的首位,站在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监理职责,加强安全工作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防患于未然。还要关注现场参建各方人员的身体、生理和精神等方面的健康,要求提高参建各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生活、教育、卫生条件,以减少人为因素给工程或人员带来的安全质量风险。

5 创新监理方法,实施监理控制

通过多年的积累和不断完善,变电站工程监理已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理论方法,积累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工程监理经验,但为了适应“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化”(简称“两型一化”)绿色变电站建设对工程监理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还必须以服务理念创新为先导,结合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所担负的责任,不断创新工程监理方法,如编制绿色监理细则,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化”的精神贯彻落实到监理工作每个环节和各项具体业务活动之中。

5.1 施工准备阶段

(1)在项目监理部组建中,坚决摈弃成本效益至上、搭建草台班子的作法。首先把总监的选配作为有效实施监理工作的关键,应根据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规模标准、技术难度和风险性,选派具有相应工程经验、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总监,并严格按照专业配套、满足工作需要的要求配备相应数量和素质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还要严格规范和落实项目监理部各项管理制度,从人员和制度等方面为项目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2)加强图纸会审与交底工作。除按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图纸的完备性及遗漏、差错、矛盾之处进行认真审查外,还应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编制变电站《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指导书,对强条的实施情况进行预控,对发现有违“强条”的问题以文字形式提出一些建议,提请设计处理;加强对设计中采用的标准、规范、原则和方案措施等的审查,高度关注提高投资效益、节能降耗减排以及环保材料、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等重要环节;还应结合绿色建筑的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境质量、运营管理六大指标体系对设计图纸的相关内容进行会审,明确绿色监理的内容及依据,并积极就此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

(3)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中,除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组织的科学性、进度安排的协调性、资源配置的合理性等常规重点审查内容外,根据“两型一化”具体内容,认真审查绿色施工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及环境保等预案,重点审核安全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要求从组织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施工工艺、应急准备等各个环节全面落实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措施,并在监理细则中明确针对性实施措施;关注各个工程控制目标的协调性,确保在合理的造价、工期控制目标下,有效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等控制目标。

(4)加强与完善监理作业指导文件的编制工作。在监理规划的编制中,充实并强化绿色监理、安全监理、职业健康与环境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工程创优施工实施细则编制纲要》,编制工程创优策划书,在工程创优策划书中明确绿色监理工作目标,制定实施与检查方案;探索应用各种系统分析与评价方法,在监理工作目标控制中应用,建立目标控制的分解结构及评价准则,将抽象的监理工作目标分解到普通监理人员可以直接掌控的具体指标,并用下个层次的目标值保证上个层次目标值,使监理工作目标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建立包括专业类、管理类和其它类三个类别的完整的监理实施细则体系,有效指导监理的业务操作。在编制监理细则时,除国家监理规范规定的内容外,还应根据国网公司建设“两型一化”变电站文件及施工方案,编制各专业的绿色监理及节能施工监理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制定质量通病的专项监控措施,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详细的监理要求;编制《变电站防质量通病监理措施》并作为《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补充,并在相应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中制定特殊控制措施。

5.2 施工阶段

(1)在投资控制中,有关绿色施工和节能施工的进度款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要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清单内容进行专项审批,作到专款专用,使投资控制起到促进绿色施工和安全生产的经济杠杆作用。

(2)在工程进度控制中,首先应树立合理工期的概念,坚决抵制随意压缩工期、盲目赶工等不正确的做法,并就此积极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编制一级网落进度计划,控制施进度,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应要求施工单位采用先进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科学组织人员和合理施工工序,保证分部分项工程之间及各专业之间的有序协调,以及施工设备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将计划评审技术和先进的管理软件应用在进度计划、检查、分析、调整等各个控制环节,提升监理在工程管理方面的权威性。

(3)在质量控制中,制定质量控制点预控措施,建立质量控制点预控表,在施工过程中并严格对照执行;严把进场设备、材料关,杜绝高能耗、高污染、高噪音、有隐患的施工机具进场作业和伪劣材料的使用;监理要以变电站《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指导书、工程创优策划书、节能验收规范、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09年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为依据,抓好进场材料报验、隐蔽验收和工序报验工作;将质量通病作为本工程的控制重点,按变电站防质量通病监理措施进行有效控制;从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入手,综合运用各种系统定量评价方法,适时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状况,科学评估产生各种工程质量问题的影响因素,进而找出主要矛盾,针对主要影响因素,采取有效监理措施加以解决,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4)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除履行国家法规赋予监理的安全管理职责、贯彻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的有关通知,还要将文明施工管理、职业健康与环境控制等纳入安全监理范畴。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在监理组织内部,通过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监理人员危险点管控日安排”记录本,明确监理人员当日的工作地点、工作分工及安全重点管控内容,并设立“危险点管控日公示板”黑板,将以上监理工作安排内容公示,每日更新;加强事先对施工的部位、条件、环境、气候、难度的风险评估,编制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办法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积极探索各种先进的风险控制技术在工程风险评估与控制中的应用,有效防范与控制各种风险,确保施工安全;检查施工单位执行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一工种、一守则、一卡片”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发现施工单位没有使用或未按规定使用,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上报业主项目部。在专项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增加绿色施工的检查内容,根据绿色施工方案及监理细则,加大相关施工内容的日常巡视和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发现有违反建设“两型一化”变电站的文件要求的现象,坚决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

5.3 竣工验收阶段

(1)竣工验收阶段是提交监理成果的重要阶段,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范规定的程序、内容与要求,组织或参与各项验收工作,坚持“先验收、后使用”的原则,为建设单位提交合格的、可放心使用的工程产品。同时,把好竣工结算关,确保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

(2)除常规的验收程序和内容外,应按照建设“两型一化”变电站文件规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才可进行;要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检查工序报验的完整性、审核材料性能检测报告和功能性实验检测报告的符合性,对绿色变电站和节能分部进行专项验收。

绿化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情况

(一)包头市园林绿化管理情况

1.基本情况。包头市园林管理处,始建于1958年,为包头市建委所属的准县级差额补贴事业单位(财政拨付70%,其余30%自给自足),内设14个职能科室,下设16个基层单位。共有职工90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37名,占近1/4(乌海市园林处466人,专业技术人员97人)。主要承担包头市15个广场,5个公园,15个游园景点,18条主要道路,10片防护林带,2个生产性苗圃的养护管理工作,同时承担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绿化建设、园林科研、园林生产等多种职能,所辖绿化面积近1000公顷(不含生产性绿地。市、区两级有明确的划分,条块结合,市园林处主要负责重点、主干道、主要广场、大型绿地,游园管理)。

2.管理情况:内部设置自收自支(苗圃60人,身份是差额,采取内部核算形式)。每年财政拨付管理经费3000万元左右(含人员工资1000万元、业务费用,主要是水电费用600万元、公务费用等),经费不足(累计欠账近2000万元),经费不足部分主要靠园林处下设的第三产业(1家二级资质绿化公司,2家三级资质绿化公司)承揽园林绿化工程弥补,园林绿化工程通过招投标程序,。人员不足问题靠长期雇佣临时工人(200-300人左右),财政核拨部分维护费(3.8元/平方米,国家定额为15元,呼市为6元,赤峰为8元,鄂尔多斯为14元)。

3.人才引进方面:自2000年以来绿地面积增加了近10倍,人员编制未进行调整,多年未进人,人员存在老化问题。

(背景资料:目前,包头市(2007年底数据)建成区绿地总面积6379公顷,绿地率35.4%,绿化覆盖面积6583公顷,绿化覆盖率36.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9平方米。城市道路绿化长度普及率89.2%,主干道绿地率32.2%,生产绿地面积537.62公顷,单位绿化达标率70.03%,园林式居住区比例62%。近年来,包头市先后获得“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全国市容环境卫生先进单位”、“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2002年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称号”、“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中华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2007年包头市国内生产总值1280亿元,财政收入160亿元.)

4.主要措施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统一认识,全民参与,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全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包头市委、政府提出“既要工业立城,又要环境兴城;既要加快发展,又要持续发展;既要奔小康,又要保健康”的理念,将园林绿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动全社会参与城市原理绿化工作中来,主要是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养护”的原则,包头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市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对全市绿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协调和管理。包头市园林管理处主要负责全市主要道路、公园、广场的维护管理工作,对全市绿化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区建设部门均设立绿化办公室,负责各区属地的维护管理工作。同时部分驻市区企业具备自己的绿化专业队伍。

二是规划超前,突出特色,积极打造具备民族地区特色的园林城市。包头市早在1955年参照苏联城市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包头市新市区总体规划,1997年由城建和园林部门编制了《包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年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重新修订了《绿地系统规划》。以大环境绿化为基础,公共绿地为重点,居住区和庭院绿化为普及环节,街头绿地为点缀,道路绿化和城市组团间隔离绿带及沿山、沿河防护林带、黄河湿地保护带为网络,文化广场、绿化广场为亮点,构筑“公园棋布、森林围城、组团隔离、绿网相连、点面结合、多点渗透”的网络绿化格局。在绿化风格上力求舒朗、开阔、雄浑、大气,针对干旱半干旱气候(年不足300毫米降水量、蒸发量2300毫米),在植物物种选择使用上以选择乡土树种和耐旱、耐寒植物为主(新疆杨、油松、樟子松、河北杨、国槐、白蜡、皂角、垂柳、旱柳、洋槐、龙爪槐、山桃等),引进驯化新树种(红花洋槐、朝鲜黄杨、红叶小檗、红瑞木、元宝枫等)。在推进园林绿化建设过程中,充分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力求浓厚的人文气息融入园林绿化中。如友谊广场、银河广场、希望世纪广场、东河体育广场等。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环境为中心”的原则,按照开放式建设绿地,开阔而不空旷,在注重环境景观美化效果同时,更加关注与市民的休闲游憩相结合。

三是管理规范,多措并举,确保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扎实推进。

1.坚持建设和管理并举,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1996年出台,2004年修订《包头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成立园林绿化监察队伍,设立绿色110举报电话,强化园林绿化执法监督监察工作。

2.健全绿地养护管理制度,出台《包头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园林绿地分级养护管理标准》,对全市绿地实行分项、分级管理和考核。

3.开展城市绿化管理年活动,提高精细化管理和作业水平。

4.针对园林绿化这项投资较大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包头市尝试走市场化经营道路,首先是加大市区两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其次通过社会集资、招商引资和驻市区厂矿企业投资等多种融资方式搞建设;第三是开展社会认养绿地活动。

四是善于创新,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1.设有专门的园林科研所,解决园林绿化生产中的难题,及时引进驯化新的园林景观植物品种,负责植物保护、生态研究、园艺、新品种繁育等工作,为实际应用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手段和方法。

2.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滴灌、中水应用等)

(二)呼和浩特市园林绿化管理情况

1.基本情况:呼和浩特市园林管理局是呼和浩特市建委下设的准处级事业单位,财政差额补贴,现有14个职能科室,18个正科级二级事业单位,2各园林绿化公司(设计公司1家,施工公司1家),核定编制900人,在职760人(不含2008年招聘的30人),退休职工369人(已全部移交至社保)。呼市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3.5%(实际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4.1平方米(实际为16平方米)。

2.管理情况:除动物园外其他游园全部对外开放,直接管护绿地面积2700公顷,基本上主干道、主要出城口、大型的游园、绿地由园林局管理。相应的小街巷、小游园、绿地下放到各个区管理(2002年从园林局剥离2各绿化队到各区,财政全额拨付工资),区管绿地管护由园林局给予适当补贴(如设备、机具、药品等),财政扶持的方式,同时,充分利用居委会、街道办等优势,积极开展庭院、社区绿化及部分脏乱差死角的环境绿化美化工作,效果明显。

3.措施:近年来,提出以公益性事业为主,为百姓提供休闲场所和环境氛围的“大园林”理念,如针对学校、医院、社区、小街巷绿化,由园林局负责免费提供苗木(每年的费用大近千万),种植、养护管理交由所在学校、社区等进行管理,虽表面上支出较大,但从长远角度来讲,对推动全市绿地建设有利,有助于提高城市各项绿地指标,算大帐也划算(免去了由政府建设而支付的征地、种植、养护管理等多项费用)。

针对园林局所辖绿地维护经费不足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政府绿化工程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如经过市委批准园林绿化工程可不通过招投标程序,直接交由园林局负责实施,靠工程消耗部分维护经费不足。呼市每年园林绿化工程量在3-5亿元。

二是事业性收费,如公园的摊位租赁费用,收取后全额上交财政,财政再全额返还。

三是兴建游乐园,政府不投资,但市场不外让,由园林局贷款投入建设,前3-5年的收入用于投资设备、偿还贷款,以呼市为例游乐园累计投入近3000万元,建成后每年的收益再1000万元左右,4年时间基本将贷款偿还。

4.人才引进方面:根据工作需要市编委新近批复了6个正科级事业单位。为方便人才引进,开通了“绿色通道”,对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在进入给予便利。2008年新招聘本科及以上专业人才30名。

5.经验体会:一方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需要领导重视,一个城市有无历史、有无内涵,园林是很重要的方面,从长远的角度考虑,从城市未来的发展方面考虑,应给予充分的重视;另一方面宽松的政策环境是必不可少的,如在园林创收方面要积极争取政策,政策也应给予倾斜,使园林“先活起来”,需要从财政、人事、资金、政策等各方面给予长期的支持。

(三)银川市市园林绿化管理情况

银川市园林局(政府组成部门,与银川市建设局平行,园林局、林业局、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湿地管理办公室“四位一体”),二级单位21个,科级事业单位20个,1个花木公司,共有职工1300多人,园林730人(全额拨款),林业600人(多为企业),所辖绿地面积3200公顷,绿地管理方式以园林局为主,行业(建设、交通)管理辅助,绿化覆盖率36.68%,绿地率36.60%,人均公共绿地8.39平方米,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为6.7平方米。2002年银川市委、政府提出“五创”,绿地上档次、出精品,2008年10月评为国家园林城市。管理体制基本为80年代的“三定”。

1、绿地建设:50万元以上的工程全部实行招投标,2005年以后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较为规范。承担全市70%的绿地建设。

2、绿地管理:“三定”即根据绿地面积、所在区域位置、绿地标准来定人员、定标准、定检查措施,基本保持以费养人的传统“大锅饭”体制,按照85年建设部定额标准放大一点。市局重点管理3公顷以上,次干道以上绿地的管理,其他绿地拟定下放到各区管理(各区无专门的绿化管理机构)。

体制改革难度较大,银川市财政2007年仅29亿元,自2003年以来园林上的经费拨付的较多,基本在1亿元以上,最多1.34亿元。近期出台了改革方案,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1989年参加工作的采用老办法),对现有的20个事业单位进行改革,通过整合为18个二级单位,4个全额拨款,其他为差额。对园林场、苗木场改为企业,除发放管理、技术人员工资外,其他人保留档案工资,结合林业天保工程,给与部分补贴。离退休人员交至社保。(上海市投入6亿元对园林职工进行身份置换,园林职工成为自由人,绿地管理考核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实行末位淘汰制。)

改革后的管理模式:将绿地量化分配管理,采用定期考核,根据检查结果,支付薪酬,如一级管理绿地15000平方米,一年养护费约52000元,由一个人负责,可季节性聘用临时工(工资每月600-900元,基本需要4个月),算下来能够有节余,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同时提高养护管理水平。

3、养护经费(含工资、公务费、业务费、水电等费用)为4000万元,经费不足,2003年以来政府累计欠账约3亿元,基本靠压缩费用,垫资等方式解决。建设经费来源有义务性植树(义务植树基地化),管理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也包括企业“认养认建”,测算养护经费,出让冠名权,如读者林、记者林等。2008年绿化建设工程量8000万元,已拨付5000万元。

4、人员配置,因岗设人,将副科以下干部下放,推行聘任制。改革后编制采取控制数,新进人员较少(自1998年空编以来共进人十几个)。

二、城市路灯维护管理情况

(一)包头市路灯维护管理所隶属于包头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自给自足30%,财政70%,其中路灯维护经费全部来源于财政),担负青山、昆区及高新技术开发区路灯维护管理(新建和改建)工作。

1.机构设置情况:管理岗位为三股一室,即生产技术股、维护运行组、财务股、办公室。一线班组为三队一组,即青山维护队、昆区维护队、机械队、微机监控组。现有在职职工55名,其中管理人员26名,一线班组29人。

全市现有各类路灯共计15873基,28343盏。2008年全市路灯维护、新建工程共完成产值6245万元,其中维护费1245万元(电费970万元),新建工程完成产值5000万元。

2.管理措施:围绕亮灯率、设施修复及时率两个指标,以强化维护管理为主线,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管理和考核程序。在管理中以线路责任承包核心,对路灯设施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全方位、拉网式、不间断检修维护,每月进行亮灯率、设施修复及时率的考核,对维护计划、工作量核算、维护支出与电费严格进行管理考核,同时对路灯进行灯型、灯杆编号建档,加强设施基础信息、数据的管理工作。开展拉网式自查自纠和设施专项整治,加大巡查力度,逐点检查,逐项落实,在维修方面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应急预案及措施。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大局观念、责任和服务意识,开展社会服务承诺活动,加强与百姓、新闻媒体、社会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征集各界意见和建议。

在路灯建设过程中,遵循建设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根据性质、结构、周边环境、交通流量将道路划分为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设计照度,在灯具的选择上,将路灯的装饰性和功能性统一起来,在保证功能照明的基础上,追求外型色彩的艺术效果,建设中按照“一街一灯、一路一景”的思路,在不同路段分别选择不同的灯型。

路灯智能化监控建设,早在1992年包头市政工程管理处与西安空军工程学院联合研制了《包头市路灯微机监控系统》,实现了遥控、遥测、故障诊断等功能,2001年重新研发了《包头市路灯无线遥控管理信息系统》,采用计算机无线通讯方式,实现市区各个路灯控制节点执行实时在线控制和数据采集,gps路灯抢修车辆跟踪调度,无线视频监控,web网络远程查询,路灯电子地图等多项管理功能。日前,正积极筹备《包头市夜景照明数字化监控及管理系统》的建设,对夜景照明和路灯实施统一监控。

(二)呼和浩特市路灯维护管理情况

1.基本情况:呼和浩特市照明管理处是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下设的二级单位,正科级,差额补贴事业单位(财政60%,自付40%),在职114人,主要管理各类灯具15万盏(景观灯、立交桥亮化10万盏,路灯5万盏),165座楼宇亮化,新建亮化工程(小街巷亮化、政府临时交办任务等)。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生产科、管理科(含监察室)、微机室,8个维修队,2个大修队。

2.管理情况:路灯养护费用由财政全额拨付,年初报计划,依据前3年的维修量和现有情况进行估算指标,2005年维护资金360万元,2008年为2000多万元。路灯维护按照片区划、根据数量(3000-5000盏)分为8个片区。电费由财政核拨,由监察科协同供电局查表,报市建委、市财政,财政抽查、核实,直接拨付。(全市共有控制箱245台,4各分局,13个营业站。)经费不足,通过工程费用补充。

(三)银川市路灯维护管理情况

1.基本情况:银川市路灯管理处为银川市建设局所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正式编制41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行政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调度巡视人员3名,工人27名。下设办公室、生产科、技术科、维修所(中调所),现场维护分东城所、西城所、新城所3个,拥有高空作业车13辆,其他车辆15辆。主要承担银川市区古建筑和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亮化工程建设规划,审核市区古建筑物、主要街道两侧亮化工程整体设计方案,检查验收亮化设施,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检查亮灯率及设备完好率,承担市亮化领导小组和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维护管理情况:维护费按照每盏灯每年100元,2007年按照10万盏拨付,共计1000万元。正式职工每人每月平均2000元左右工资,电费按照容量计算是2100万元,财政实报实销(年初定盘子,2007年是960万元,实际发生费用1300万元,缺口340万元部分追加),由供电局抄表,路灯管理处审核。

存在工作量大,人员不足问题,除正式编制41人外,加上亮化公司36人,共管护112000盏灯(建设部定额计算应为200人),路灯主材(电缆、变压器、灯具等)通过公开招投标,安装任务基本由路灯公司安装,“谁安装谁维护”,工程量最高峰到达8000万元,近两年基本在1600万元。

节能减排实行路灯三遥,半夜灯,关掉70%慢车道的灯。

建设局考核指标:亮灯率98%,景观灯亮灯率96%,设备完好率96%,绿色照明率50%。推行社会承诺制,市民投诉办结率100%。

三、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一)包头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1.基本情况。

包头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自治区各盟市共13各质监站,其中有5家是自收自支,包头、呼市、乌海、赤峰等),下设办公室、土建一科、土建二科、市政工程科、水电设备科、综合管理科、稽查监督科、行业管理科、总工室。核定编制70名,现有正式编制57人,有部分外聘专家,临时工人。代管检审所10人(装饰装修资质管理机构),代管东河区质量监督站3人。各区设有分站。财政收支两条线,收费全部交财政,财政80%返还,每年费用支出约550万元。承担全市的土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2002年体制改革时为原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将道路、桥梁、水,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合并成现在的质监站)。

2.主要职能职责:受包头市建委委托,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管理和指导包头市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掌握全市工程质量状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工程质量管理的经验;按照国家、自治区制定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对受监理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职责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向包头市建委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信誉进行管理;按照包头市建委的委托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包头市建委的委托组织开展全市工程质量问题的技术鉴定;参与全市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包头市优质工程的核验评审;完成包头市建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3.管理情况:工作量2006年430万平方米,2007年560万平方米,2008年470万平方米(每年在建工程约8万平方米),平均每名质监员负责40万平方米。因2009年1月1日起将停止收费,包头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正筹备参照公务员管理,北京市质监总站已成功申请参照公务员管理(《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批准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等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复函》(京人函〔2007〕44号))。

包头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独立单设),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22人。检测中心(独立分设)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45人。

装饰装修质量检审所(原二轻局移交),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人。

(二)呼和浩特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呼和浩特市监督管理分三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

a.呼和浩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基本情况:呼和浩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于1984年,是受呼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执法部门,隶属于呼市建委,是预算内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规格为副处级,单位职能是对呼市地区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核定人员编制65人,现有人员101人(含检测中心临时聘用40多人)。专业技术人员47人,占在编人员的81%,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3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42.6%;大专以上学历49人,占在编人员的84.5%。站内配备了信息化网络管理设备;属于甲级资质的检测试验中心不仅实现了建筑材料质量检测系统微机化管理,而且配备了先进的检测设备,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提供了准确的科学数据。

2.机构设置:呼市质监站机构设置有书记、站长、副站长、总工程师和9个科室,分别为四个土建监督科、水电设备科、工程质量管理科、财务科、办公室和检测中心。

3.主要职责:受呼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呼市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及自治区、呼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管理和指导本地区的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检测业务工作,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工程质量管理经验;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呼市制订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情况和工程实物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备案管理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信誉进行管理;按照呼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呼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本地区工程质量问题的技术鉴定;参与本地区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呼市优质工程的核验评审;完成呼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4.每年的质监费为400多万元,检测试验费1000多万元。

5.采取的措施有:1.将近20年的监督档案录入微机管理,方便查阅。2.站内利用《河北沧州质监管理系统》(对监督员的行为记录限制在3天以内,即监督员必须在3天内将所作的工作录入到管理系统中,逾期将无法录入,从技术上防止漏监的问题)和自己研发的《管理系统》(包括科室间的沟通交流,检测不合格报告、质量问题通报,公文管理系统,技术交流平台等内容),实现无纸化办公,从职工上下班报到,文件流转,验收记录,日常登陆等各环节全部记录在电脑中,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能。建立质量监督网站(/),为各旗县质监站配备电脑,下放管理密码和权限,通过网络进行办公(如会议通知、文件传递,表格下载等)。在全国规定2009年1月1日取消收费后,下一步工作正待自治区总站出台政策。

(探讨:鉴于部分工程现场监理作用发挥较弱的问题,尝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引进“保险制”,对质量事故推行先赔付,后追偿。如瑞典利乐公司选择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选择北京某监理公司,花钱为业务服务,确保工程质量。)

b.市政公用工程质监站

呼和浩特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于1992年,现隶属于呼和浩特市建设委员会,为科级事业单位,经济上实行差额拨款。按照《呼和浩特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管理办法》(呼政发[1993]5号)的规定,呼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主要职能是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呼市辖区内的城市道路、桥涵、给水、排水、燃气、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等市政公用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目前,全站有正式职工21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7人,专业技术人员占全站职工比例达85.7%。全站目前设监督科、办公室、检测中心等科室,其中检测中心取得了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市政一级、土建二级的资质。市政质监站成立以来共监督市政公用工程2000余项,监督工作量30多亿元。

c.室内装饰装修检审站,负责企业资质审批,装饰企业造价验定,质量监管。原归经委管理,2008年6月划归建委。

安全监督职能由呼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队承担,现有人员60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3人。1995年成立,1999年转为自收自支,2001年又恢复全额拨款事业性质。采取的措施:1.加强现场管理;2.加强检查密度和频率。手段:1.停工;2.查封;3.约谈;4.经济处罚;5.资质和执业资格控制;6.诚信档案(黑名单)网络公布;7.媒体曝光。

(三)银川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

银川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银川市建设局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50人(站长1名,书记1名,副站长2名,行政管理人员4名,土建监督员25名,水电监督员6名,市政工程监督员6名,装饰装修工程监督员3名,后勤服务人员2名),在岗4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4人,无外聘人员,返聘离退休人员2人。主要承担职责:受银川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对受监督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职责情况和工程实物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工程备案管理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信誉进行管理,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工程质量管理经验;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开展银川地区工程质量问题的技术鉴定;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与安全监督(安全监督职能由建筑行业管理处下设的执法大队承担)分开设置,下设5个分站(各区不分设),2008年房屋建筑面积约700万平方米,人均20万平方米。办公经费每人每年4000元。

主要措施:

1、事先控制:受建设局委托执法,在项目建设前做好相关工作,如施工图审查等前置;

2、事中控制:推行工程备案;实行分类管理,奖惩结合;不良行为记录;竣工验收采取分户验收;工程叫停等方式。

3、事后控制:上年度竣工复查(2006年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

四、室内装饰装修资质管理情况

(一)包头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情况。

2003年以前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属于经委职能,企业资质管理具体由检审所负责,后期委托学会负责审批,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鉴于其部分职能与质量监督站有交叉,新建工程装饰装修由质监部门管理,企业主要业务范围仅限于二次装修,市场生存空间不足,2003年划归建委(检审所10人,自收自支编制),纳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范畴,两块牌子,统一管理,对二次装修仍由学会管理(限额100万元以下工程),对原有的企业实行“资质级别较低的保留部分,资质较高的进行整合,逐步向建筑业行业转变,划归前全市企业130多家,划归后每年整合10-20家,2008年已整合13家”,保留双资质(即承认原检审所审批的资质,同时按照建设部要求进行重新认定资质),建设部负责甲级资质审批,自治区建设厅负责乙级资质审批,市建委负责乙级以下资质审批。划归的原因:一是取消收费,装饰装修管理难度较大。二次装修市场控制不住,原来的管理不成体系。

今后包头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原则上仅将大型的、公共项目装饰装修纳入管理。

(二)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情况。

呼和浩特市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预算检审所,1995年成立,监理78个指标,有8个自收自支编制,科级单位,受国家体制限制(1985年轻工部,轻工局,二轻局,自上而下沿袭),职能不清,与建设系统质监部门存在工作交叉,1998成立装饰学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资质审批,2000年出台《管理办法》执行工作,2004年实行行政许可后《办法》取消,2008年6月前由经委主管,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二次装修、部分新建工程装修,与建设系统质量监督存在职能交叉。2008年6月,按照呼和浩特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呼市室内装饰检审站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批复》(呼机编发〔2008〕101号)精神,从经委整建制划归建委管理,重新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9名,现有人员11人,聘用11人。

绿化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确定的城市发展战略,继续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城市生态工程建设,强力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进程,通过增绿提档和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功能和景观效果,促进城市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积极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突出抓好园林绿化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三个关键环节,建成一批规划设计高起点、建设管理高质量的城市绿化精品工程。城市绿化重点实施廊道、公园、街路、防护林、庭院和管护防治“六大工程”。全年计划新增绿地800公顷,新植树木100万株,绿化覆盖率由36%提高到38%,绿地率由32%提高到3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8.2平方米提高到10平方米。

(一)沿江生态景观廊道绿化工程——完善沿江沿河廊道绿化体系,构建城市一体化绿色生态网络。推进城区铁路沿线和沿江、沿河绿化景观建设,使铁路沿线和沿江、沿河绿化廊道成为城市绿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计划新增绿地面积409.28公顷。通过恢复建设沿江大面积滩涂湿地,完善松花江沿线水系堤防林,打造沿江滨水绿化景观长廊,突出滨水空间的欧陆风情和生态、和谐的文化内涵。重点实施沿江道外段,滨州铁路桥至北二十道街,总长2500米,占地面积20余公顷的江畔公园绿带建设,打造层次鲜明、独具特色的沿江风景廊道。加强湿地恢复、保护和管理,积极开展河网沟渠治理和生态恢复建设,启动狗岛(欢乐岛)、大套子、阳明滩、部分群力外滩退耕还湿、修复保护工程,有效提升湿地过滤和降解污染的生态功能。结合何家沟改造,将南岗区龙橡路北至电影机厂围墙区域建设成何家沟带状公园。结合马家沟河治理工程,充实完善海城桥至文昌桥沿线植物景观建设,提升马家沟河沿岸风景长廊景观效果。

(二)公园建设工程——采取规模增绿举措,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充分挖掘地域资源,按照合理布局、重点突出、自然生态的原则,大力推进以城市公园为主的公园绿地建设,新增公园绿地面积43.17公顷。新建名都体育公园、731遗址公园、群力新区体育公园、金河公园三期、西安世博园园和四季芳洲游园等9个公园(游园),有效改善公园绿地布局不合理和分布不均衡状况,提升公园在城市绿地系统中的骨干作用。

(三)街路绿化工程——科学规划,打造精品,提高街路绿化生态景观功能。组织开展街路景观绿化、特色绿化和无树(绿)街绿化,提高街路绿化档次和水平。按照景观街路或特色街路绿化标准,对年度路桥重点工程和环境整治街路实施绿化配套建设;对绿量不足的路侧绿地、广场、游园和分车带及缺苗断空的行道树实施增绿补植,使街路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围绕迎宾、旅游会展线路,以打造精品、突出特色为重点,配合中山路、机场路改造工程,建设展示欧陆风情的示范景观街路;以提升城市窗口区域绿化水平为目标,积极推进出城口绿化林带建设,对学府路、工农大街、顾乡大街及阿等出城口进行提档改造,建设高标准的景观绿化带;新建改造石头道街、顾乡大街、太古街、红旗大街、保健西路、延福街等15条景观街路;新建职工街、靖宇街、南十八道街等26条特色街路;新建东巨路、学府四道街、通宾街等50条丁香街路,提升街路绿化景观效果。对长春街、汉元街、安埠街等14条无树街采取栽植行道树和摆放移动式树木等措施增加绿量,最大限度消灭断带路、缺株路、无树路。大力实施“增绿添彩”工程,重点推进迎宾、旅游会展线路构筑物、桥体的垂直绿化和彩化建设,有效延伸城市绿化空间,增加城市绿化景观靓点。

(四)防护林建设工程——城乡绿化同步建设,打造环城生态圈。坚持保护开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城区开展环城(城乡结合部)绿化建设,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与林业、农业有机结合的城乡绿化新模式,有效改善松花江沿岸及城区自然生态环境。重点完成道里区长岭湖防护林、道外区天恒山防护林、呼兰区腰堡片林、阿城区金都防护林、金陵防护林建设,打造城区天然绿色屏障,新增绿地面积227公顷。

(五)小区(庭院)绿化工程——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推进绿色小区(庭院)建设。按照生态功能突出、人文环境和谐的标准,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建设。组织单位企业、部队院校、机关团体、物业管理单位和广大市民深入开展“五绿”创建活动,推动小区、庭院绿化由普通式向园林式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对于新建小区,全部按园林式住宅区进行高起点、高标准规划设计,增加树木品种,提高绿化品位;对绿量不足、具备提档升级条件的居民庭院进行绿化提档升级,并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深入开展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比活动,完成市级园林小区(单位)200个,进一步提升小区(单位)绿化质量和效果。

(六)管护防治工程——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提高园林绿化管护水平。通过细化养护作业标准,落实市、区对绿地和树木的养护、监管责任,规范绿化养护责任单位作业行为,强化绿化抚育作业质量监管,实现园林行业监管率达到100%,绿化管护企业规范作业达标率达到98%以上;加快推进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进程,在原有基础上,对200条(块)街路绿地实行市场化养护管理,提高绿化管护水平;强化苗木检疫和园林植物病虫害疫情监测,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管护能力和水平,新植苗木批次检疫率达到100%,疫情测报准确率达到98%以上。坚持生物(鸟类)防治与药物防治并举的方针,采取专群结合、以群为主的形式,进一步扩大生物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区域范围。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召开城市绿化推进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市政府与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签订绿化目标责任状,并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市对各区及有关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

(二)具体实施阶段。月底前完成春植绿化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审批、工程招标、苗木预订、绿化地块、征地拆迁、整治拆除、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5月中旬完成春植绿化任务(完成年度绿化建设计划的75%以上);5月初至6月中旬进行垂直绿化和彩化建设,按照建设改造计划组织推进庭院整治绿化、开发小区和路桥配套绿化等综合建设项目;10月至12月组织开展秋冬植绿化建设,新植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总结表彰阶段。召开全市绿化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完成市下达年度绿化建设任务及管理达标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合力推进城区绿化工作

1.组建推进机构。为确保年度目标的落实,市城绿办向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派出指导组,协助推进绿化工作。各区政府、市群力新区开发办及有关部门要建立由主要领导挂帅、主管领导任常务指挥的绿化建设推进机构,并结合实际组织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实行目标管理。要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加“五绿”创建、全民义务植树等活动,高质量完成本区域、本部门的绿化任务。

2.合力推进落实。市城绿办负责全市绿化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技术指导、统计汇总和验收考评等工作;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新建公园、新增绿化用地规划;市财政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市本级绿化资金融资手续、拨款计划下达和资金监管;市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区内河景观段、马家沟、何家沟和信义沟堤岸绿化以及路桥重点工程绿化配套建设;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负责环境整治项目绿化配套建设和机场路、中山路、城区铁路沿线绿化建设;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住宅小区绿化配套建设监管;市水务局负责滩涂、湿地整治工程;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计划内绿化用地划拨和土地性质变更审批;市群力新区开发办负责群力新区绿化项目建设;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下达的绿化建设任务,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区域内相关绿化建设任务。

(二)严格把关,全面提高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水平

1.创新理念,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园林规划设计理念,高起点规划以突出北方园林文化内涵为主的城市园林生态系统。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科学增加植物资源总量,初步形成植物配置合理,平面与立体相结合,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城市园林景观体系,推动城市绿化向景观化和生态化转变。坚持实行重点绿化设计方案专家会审评定制度,专家会审通过的绿化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设计方案实施,未经会审批准的重点项目绿化设计方案或擅自改变绿化树种、降低苗木规格等影响景观效果的设计方案不准实施建设。继续开展生态功能齐全和景观效果突出的园林设计优秀方案评选工作,并将优秀设计应用于绿化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设计水平。

2.从严把关,提高绿化建设水平。坚持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行业备案制和三年保成活做法,市重点绿化工程要严格按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投标;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监管,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属地和管理职责对绿化项目进行工程招投标组织、统计汇总和管理监督;按照城市绿化与城市建设(改造)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同步验收的规定和绿化工程交接制度,对不符合绿化规划或未达到建设标准的绿化工程,市、区园林绿化部门不予验收;完善城市绿化建设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机制,城市绿化建设工程质量要按照《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由市园林绿化质监部门实行全面监督;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要管理到位,强化对苗木起挖、运输、栽植过程的监管,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市城市绿化植树实用手册》规范操作,确保工程质量;补植的行道树胸径应与原行道树基本一致,杜绝未经驯化的山地苗木直接用于街路栽植,最大限度地提升园林绿化生态和景观效益。

3.精细操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稳步推进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进程,提高政府投资效率,提高作业标准和管养水平。进一步细化绿化管养考核制度及评分标准,实行管养不达标淘汰制;依法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和日巡视制度,加大对绿化管养责任单位的考核力度。完善市、区园林绿化部门双重监管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内部检查评比机制,加强日常巡视检查,深入落实市门前四包责任制相关规定,指导监督管护单位严格按照《市城市绿化管护手册》规范操作,确保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进一步推进数字城管绿化管理热线联动机制和以群众为主体的自建自管庭院绿化管护新机制,全面提高庭院小区绿化管护水平。

4.严格审批,提高依法治绿水平。开展爱绿护绿宣传,加强日常巡视检查,落实门前绿化管护责任,实行园林绿化部门与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双重监管;加大城市绿线监管、巡查力度,依法实施城市绿线保护,使绿线成为城市建设的“高压线”;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城市建设改造中树木移植、砍伐及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管理,遏制非规划建设项目申报和擅自扩大工程建设范围增加树木移植、砍伐数量及占用绿地面积的行为,严格限制树木移植和砍伐;完善树木移植档案,实行申请单位、施工企业和管理、监管部门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侵占绿地、乱伐树木和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对违法砍伐树木、侵占绿地的给予严厉处罚。

(三)坚持科技兴绿,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科技含量

1.积极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工艺,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与新技术的应用。坚持以科技为先导,积极引进和推广科学实用的栽植方式和管护技术,通过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管理和科学施工,有效提高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充分发挥省内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科技优势,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攻关,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和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2.加大科研技术攻关力度,做好新、优苗木品种的引进、驯化和培育工作。积极开展资源节约型绿化,推广节水型、抗御病虫害能力强的绿化植物在城市绿化、彩化中的应用,重点做好山榆、蒙古柞、紫椴、水曲柳、白桦、暴马丁香和花楸等乡土树种的培育和应用,特别是加大优良丁香品种和彩叶树种的研究、扩繁和推广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园林科研机构为主体、林业院校为依托的苗木研发体系,增加绿化苗木品种数量和蓄储量,满足绿化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3.开展病虫害防治技术攻关,积极推广无污染防治病虫害作法。加大科研投入,努力攻克我市绿化植保难题。由园林科研部门牵头,园林植物检疫部门配合,依托农林院校科研力量,争取科技、林业、财政等部门支持,对光肩星天牛、青杨脊虎天牛、杨干象、白杨透翅蛾、杨柳腐烂病等严重危害园林植物的病虫害进行研究攻关,并及时推广应用研究成果。抓好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病虫害防治,完善病虫害疫情监测点位和防治网络建设,推广使用无毒环保型药剂,发挥园林植物虫害天敌的生物防治作用,确保全市无重大园林病虫害疫情发生。

(四)落实资金,切实加强使用监管

1.加大投入,确保需求。按照市、区联动,多元参与,多方筹措的方式安排绿化建设资金。各级财政要根据年度绿化建设任务需求安排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建设工作需要。全市绿化总投入5.5亿元,其中市政府投入2亿元,区政府投入1.3亿元,单位配建和社会统筹2.2亿元。

2.广辟渠道,多方筹资。拓宽城市绿化投、融资渠道,坚持绿化建设的多元投资格局。采取“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办法,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投资兴办园林绿化事业,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对有收益的园林建设项目,努力开辟和利用融资渠道,通过合资、合作、推行股份制等市场运作方式多方筹资建设。加强宣传和引导,鼓励和动员工商企业、苗木生产大户进行城市苗木基地建设,结合城市生态林带建设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建设大型苗木基地。严格各项绿化收费监管,对收取的绿地占挖费、树木砍伐移植补偿费和树木成活保证金实行审批使用,全额用于绿地恢复和树木补植;住宅小区开发和路桥重点工程配套绿化资金要落实到位,足额、及时投入。

3.按量补贴,确保重点。加强绿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市、区投入资金要同步落实到位,实行绿化建设标准、工程量与投入(补贴)资金同量同步拨付办法,并足额下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绿化建设任务。市政府对新增绿地、新植树木实行按量(质)补贴办法,对生态效果突出、特色鲜明的绿化项目实行重点倾斜。其中,新增公园绿地按工程造价的70%补贴,景观绿地按70%补贴,一般绿地按50%补贴;新植树木根据品种规格,常绿乔木按每株100元补贴,落叶乔木按每株70元补贴,灌木按每株40元补贴,绿篱按每平方米100元补贴;垂直绿化按工程造价的70%补贴;景观大道、特色街路、丁香街路、无树街路和公园建设按造价的70%补贴;市建公园按工程造价结算,园林养护设备按70%补贴,园林病虫害防治药费按计划安排。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财政绿化资金投入,按计划及时拨款,对重点绿化工程项目要按照设计标准和工程量所需配比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市、区将签订责任状,工程验收时,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不予补贴。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绿化资金监管,确保投入资金使用和拨款渠道畅通。

(五)广泛发动,营造全民绿化氛围

1.开展社会宣传,实行舆论引导。采取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开辟专栏等形式,深入宣传园林绿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公益性、义务性和法定性,增强全社会关注生态的忧患意识、改善生态的责任意识和保护生态的法律意识。由市园林绿化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讲座,通过城管网、园林科技网、绿化快讯等绿化信息快速通道,形成全方位的绿化宣传工作格局。

绿化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做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绿色有机地标”)工作至关重要。整个工作系统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部党组的总体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强化风险防范,狠抓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审查工作规范、标准规程进企入户、规范用标、品牌宣传月、队伍能力提升“五大行动”,充分发挥绿色有机地标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一、 全力推进绿色有机地标稳步增长,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一)提高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按照“稳存量、优结构、增总量”要求,不断优化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发展。重点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食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发展绿色食品,加快推进畜禽、水产和加工食品发展。探索建立续展率与新增产品数挂钩的工作机制,推进绿色食品平稳健康发展。

(二)提升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影响力。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发挥农业系统的产业优势和体系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因地制宜开展认证,重点支持资源禀赋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地区,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品质优良、市场青睐的有机农产品。积极扩大境外产品认证,继续保持有机行业境外认证领先地位。

(三)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在部监管司统筹指导下,按照“产品特色化、生产标准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的总体思路,扎实推动特色品种繁育、基地建设、品质保持、品牌培育、标识使用等任务落实。配合做好项目进度、培训、评价等工作,总结和提炼一批典型做法,加强交流推广。扩大绿色有机和地标品牌的叠加效应。

(四)启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五年行动计划。支持脱贫地区绿色有机地标发展,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全部免除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减免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认证费。积极组织脱贫地区绿色有机地标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交会地标展、绿色食品博览会和有机食品博览会等专业展会,不断拓宽脱贫地区绿色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

二、从严审核认定和证后监管,提升品牌公信力和美誉度

(五)严格审查把关。坚持“严”字当头,严谨执行标准,严格履行程序,严肃落实责任,把好绿色有机地标质量审查关口。绿色食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平行生产、委托加工审查,提高蔬菜、水果等产品申报规模,原则要求申报产品有注册商标;聚焦风险隐患,完善审查制度规范,落实各级工作机构审查责任,健全“四查四通报”机制。修订有机认证风险监测相关制度,强化认证现场检查作业指导,进一步规范检查员现场检查工作。坚持规范性和严格性,全面梳理和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相关技术规范;提高准入门槛,不受理品质特色不突出或登记保护价值不显著的产品;加强对申报产品特色品质、人文历史、品牌基础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等内容审查,把好登记关口,提高登记质量。

(六)强化证后监管。压紧压实各级工作机构监管职责,明确任务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监管制度,确保不发生大的质量安全事件。绿色食品重点对甘肃、青海、宁夏、山东、青岛、湖南和吉林等7家省级工作机构开展年检督导检查和续展核查。安排抽检3000个绿色食品产品。落实2021年风险预警监测项目,强化预警结果应用。做好有机农产品监督抽检,抽检 300个产品,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继续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指标跟踪监测。积极推进质量追溯管理,继续向国家追溯平台推送绿色有机地标获证信息,组织申报主体完成平台注册。强化获证企业和产品质量舆情监测,有效防范和应对舆情风险。

(七)组织开展审查工作规范行动。探索建立工作机构审查质量综合评价机制,着力提升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以规范申报材料、强化现场检查、落实落细各级审查责任为重点,评价各地申报审查工作质量。对初次申报一次性审查通过率低于40%、续展申报一次性审查通过率低于60%的地区,提出从严相关要求。适时邀请行业专家,对审查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或产品申报集中的区域,试行集中飞行检查。

(八)持续开展规范用标行动。修订《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做好面向获证企业的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指导企业主动用标、规范用标。推进绿色食品防伪标签向粘贴式标签转换,提高用标率。开展对绿博会参展产品用标专项监察,做好包装标签备案工作。持续开展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境内外注册、续展、监测和保护工作,启动在“一带一路”和东盟地区有关国家绿色食品证明商标注册咨询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绿色食品,维护品牌信誉和市场秩序。

三、加大标准和技术推广力度,引领农业标准化生产

(九)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对接国际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质量标准,按照“先进性与实用性结合、安全与优质并重”的原则,组织完成15项绿色食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茶叶(绿茶)、核桃、辣椒、大豆油等4个绿色食品品类的品质、营养指标研究工作。完成30项区域性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编制工作。

(十)持续开展标准规程“进企入户”行动。总结推广试点省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开展绿色食品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行动。通过举办内检员培训班、发放生产操作规程、挂图和农事操作历、树立技术匾牌等形式,为企业和基地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标准落地生根。支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研究院建立“绿色食品科技小院”模式,推广绿色食品生产方式。积极扩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推广应用。

(十一)稳步推进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以提升质量、稳定总量、优化结构为重点,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质量安全县等,创建一批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突出示范引领,因地制宜推进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拓展园区功能,延伸产业链条,扎实推进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园区建设。强化基地监管,全面落实基地年度检查和抽检制度,召开基地建设推进会,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效益。

四、扩大品牌宣传和产销对接,着力培育绿色消费市场

(十二)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行动。以“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发展”为主题,继续组织开展“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行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宣传绿色食品先进标准、清洁技术、特色制度、基地建设及产业成效,推动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引导媒体记者进企业、进基地、进市场,进一步提升绿色食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三)办好专业展会。加强统筹谋划,全力办好在合肥举办的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突出“商”味,强化专业招商、产销对接、宣传推介等服务,持续提升展会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认真办好第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展暨第七届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推介会,持续提升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影响力。

(十四)持续做好绿色有机地标公益宣传。充分借助农民日报社等部属媒体资源优势和宣传平台,积极运用新媒体,加强对绿色有机地标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价值评价、“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农产品地理标志宣传。协助做好《源味中国》第二季宣传片制作和播出。加强“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官网运维与管理。办好 “中国绿色食品”等微信公众号。

(十五)促进市场营销。着力抓好绿色食品经销商队伍建设工作,优化经销商队伍数据资料,做好绿色食品企业与经销商信息交流服务工作。鼓励支持绿色食品企业和专业经销商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产销对接,引导各地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构建便捷高效的专业营销网络。鼓励和支持各地举办绿色有机地标市场推介活动。

(十六)加强境外交流与合作。稳步推进绿色食品境外标志许可工作,与马来西亚开展可持续棕榈油认证合作。继续与台湾绿色食品暨生态农业发展基金会交流合作,做好台湾地区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工作。积极拓展有机认证境外合作,扩大境外认证项目。协助做好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和RCEP协定有关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落实和服务工作,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走出去”,提升国际影响力。

五、强化支撑保障,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

(十七)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绿色食品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推进措施。建立规划纲要落实机制,跟踪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十八)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绿色有机地标业务系统、大数据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业务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整体提升服务事业发展、支撑业务运行能力和水平。启动绿色有机地标等应用系统建设,建立业务流程标准和数据标准,实现核心业务工作线上化、电子化。启用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业务线上办理功能。继续做好绿色地标业务档案数字化工作。

(十九)加强检测机构管理。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飞行检查和能力验证工作。举办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检测机构能力提高培训班。统筹做好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检测新增机构的遴选考核工作。新版《有机农产品委托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和评价程序,开展有机农产品检测机构能力评价工作。

(二十)加强基础理论和技术研究。立项开展绿色食品蘑菇类重金属指标比对及污染现状跟踪调查研究工作,立项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绿色有机地标调研工作。设立绿色食品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课题,开展依法保护绿色食品标志工作研究。2020年度《绿色食品发展报告》《绿色食品统计年报》《绿色食品统计分析报告》。

(二十一)启动体系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组织举办绿色食品师资、现场检查技能提高、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建设等培训班。支持各地举办绿色有机地标检查员、监管员、核查员和企业内检员培训班。统筹做好专业人员的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加强专家库建设,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引导工作系统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共同维护体系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整个工作系统要深入学习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能力本领,持续改进作风,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努力实现农业高质量保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