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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总结范文精选

大气污染防治总结

大气污染防治总结范文第1篇

*年大气方面的工作牢牢围绕《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中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以两控区和机动车污染防治为重点积极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两控区污染防治工作

1、国务院正式批复由我局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联合上报的《两控区“十五”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计划》,这是*年规定两控区后国务院首次批复的规划,为全面推动两控区工作,实现“十五”两控区污染控制目标提供保障。

2、召开了全国两控区工作会议,总结*年以来两控区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经验,并部署了近期两控区重点工作。会后,向总局领导提交了关于两控区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总局两控区工作的建议。

3、组织*市和华能电力公司开展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交易政策实施试点工作。为试点工作制定了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分配至排放源的方法;二氧化硫排污许可证治理办法;固定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行、治理办法;排污交易治理办法等技术指导文件,指导试点地区核定当地重点污染源的二氧化硫答应排放总量指标,开展交易试点,并进行了培训。

4、严格控制两控区新建项目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对监视司会签的20余个项新建项目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认真审核,提出意见。

5、组织山东、江苏、浙江、山西四省开展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总量分配绩效方法的试点工作,调查四省电力行业绩效(每度电二氧化硫排放量)现状,提出四省电力行业绩效指标,核定二氧化硫总量指标。

6、积极推动国家有关经济综合治理部分出台有利于火电厂脱硫的经济政策。提出了“促进火电厂脱硫有关经济政策的建议”,召集部分脱硫火电厂和脱硫公司开会进行讨论。目前正在与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进一步协调。

(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1、为落实国务院批准*市提前执行国家机动车第二阶段排放标准(欧2标准)有关要求,了对达欧2标准车型进行型式核准的公告,首次公布了我国第一批达到欧2标准车型的公告,这对促进我国今后的新车治理体制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年已四批3000多个达到欧2标准车型公告。

2、加强我局对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的监视治理,完善了审批程序,理顺了治理体制。继续了四批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目录(近3000个车型);调整了对新生产机动车排放达标申报审核工作规范,进一步进步审核工作效率和质量。

3、继续推进出台《防治机动车污染监视治理条例》。重点就新生产机动车环保准进治理体制题目,与中编办、国家经贸委和认监委协调。

4、与国家经贸委共同组织了对重点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化油器微型车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全国已经停止所有化油器微型车的生产,从今年年底开始国家经贸委将取消此类车的公告,公安部分不再予以上牌照。

5、与公安部协调在用机动车定期排放检测监视治理的职能转移工作,召开部分重点城市在用机动车污染监视治理工作讨论会,对目前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题目进行调查,组织制定有关在用车定期检测的治理规范。

6、与国家经贸委共同继续对提前达到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的低污染排放小汽车生产一致性进行审查。到目前为止,审核料共有11个企业的111个车型获得减税。

7、加强对农用运输车污染的监视治理。与国家经贸委联合《关于改善农用运输车尾气排放和噪声污染题目的通知》;召开农用车生产企业会议贯彻落实,实施《农用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丈量方法》的通知;要求农用运输车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并进行达标车型申报。

8、与建设部协调发展城市电车工作,积极推进城市发展无污染电车发展。与科技部共同推动清洁汽车行动。

(三)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工作

1、依照大气法,规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与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建设部、公安部等7部委协调,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划分方案》上报国务院批复

2、继续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颗粒物源解析工作,组织培训,指导重点城市制定空气质量达标计划。

3、与科技部共同推进清洁能源行动,确定“十八”个示范城市,促进城市用自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替换燃煤,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4、对吉林省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转发吉林省环保局联合公安厅、建设厅等7个部分联合下发的关于控制扬尘污染的通知。

(四)*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联合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将《*市环境污染目标与对策(*年-*年)》上报国务院。

2、配合全国政协对*市大气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工作进行调研,重点就*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措施建议。

3、围绕*市举办20*年*应达到的空气质量要求,同一协调局内外,继续支持、协助*市采取控制大气污染的主要项措施。重点协调*市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以及中心单位燃煤锅炉改烧自然气等方面工作。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1、实施“安静小区工程”计划。编制了“安静小区指标”并在*市召开了有区县环保局和物业治理公司参加的讨论会。

2、针对当前交通噪声污染严重的现状,开始实施机动车加速噪声排放标准,对不能达标的新车不能列进我局的达标车型公告,从源头上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3、铁路噪声防治稳步推进。今年又有*和上海对进进市区的列车实行禁叫措施,有效地改善了铁路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

(六)保护臭氧层工作

加进哥本哈根修正案的部委协调工作。

举办臭氧层友好的*20*年*的协调工作。

二、*年重点工作计划

*年重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两控区“十五”计划、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规定方案和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治理条例。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两控区“十五”计划,组织制定本地区两控区污染防治具体实施计划;督促落实二氧化硫重点污染治理项目,出台有利于火电厂脱硫的饿经济政策。

大气污染防治总结范文第2篇

近日,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出席会议。市局参加会议,并作为全市6家发言单位之一进行题为《加强监测预警,积极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的交流发言。

会议上,市领导对气象部门所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常务副市长对全市气象部门2016年的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市气象局、市环保局要加强工作对接和协调配合,共同建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机制,保证提前48小时预测预报。窦立夫副市长在总结点评时特别指出,气象部门的汇报发言虽然短暂,但内容丰富,他们围绕生态建设的需求做了很多工作,有的已经完成,有的正在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的碧水蓝天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2015年,市局根据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着眼大局,加强对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并与环保部门通力合作,以增强气象服务能力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为重点,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气象服务和保障工作:一是统一布局重污染天气监测网络;二是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三是建立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四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普宣传。

2016年,市局将继续布局重污染天气监测网络建设,做好风廓线雷达、激光雷达、地基多通道辐射计、反应性气体观测站建设工作,做好温室气体监测站选址工作,并尽快投入建设。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气象监测工作的同时,与市环保等部门加强合作力度,以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为重点,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和会商机制,提升全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水平、更好地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产品。

大气污染防治总结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以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线,坚持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活污染控制并重,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煤烟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污染控制等四大工程,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建立并形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0%以上。

三、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具体措施

(一)控制煤烟污染

1、合理进行工业布局。今后,凡未经规划环评审查通过的工业园区,环保部门不得受理园区内有大气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此项工作由市建委、环保局负责。

2、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在市区计划集中供热或燃气供气管网覆盖区以及烟尘控制区内,一律不得新建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加快天然气利用工程和集中供热建设步伐,鼓励、引导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提高气体燃料的比例,使其逐步成为市区的主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公用事业局负责。

3、对煤炭使用进行管制。*8年4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禁止原煤散烧,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硫量大于1.0%、灰份大于25%的燃煤,所有煤场型煤必须添加固硫剂;物资流通中心、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煤炭经营单位的管理,严肃查处无照经营和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要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的流动售煤摊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入市、出场煤质的含硫量、灰份进行强制检测,并定期对市区煤厂(场)进行随机抽查,对不合格的煤炭予以没收,集中处理。

4、限期整治燃煤锅炉。截至*8年6月30日,取缔(拆除)市区2吨/小时以下燃煤(重油)锅炉及常压锅炉;2吨/小时以上(含2吨/小时)锅炉必须安装使用高效除尘或脱硫装置,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无法达到排放标准的,坚决取缔或责令停止运行并限期治理。凡完成治理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并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的锅炉使用证,以及工商部门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方可开业经营或投入使用。凡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证照不全的,一律不准开业经营或投入使用;对擅自经营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严厉处罚。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5、对不符合城市功能区划要求的企业,予以关、停、并、转、迁。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工业经济发展局、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与川汇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制定计划,分步实施。

6、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核定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烟尘超标排放的,依法查处;凡发现连续两次不正常使用或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

(二)控制扬尘污染

1、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工地扬尘的环境保护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在招投标中增加扬尘污染防治的内容和责任承诺。要求做好工地围蔽和渣土清运工作,清拆和爆破建筑物时应采取湿法作业;每天定时对扬尘点进行洒水、喷淋;扬尘遮盖率要达95%以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地,由市建设部门责令其停工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市政部门在审批《道路开挖许可证》时,要协调各个道路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减少重复开挖路面。

2、道路清扫扬尘污染控制。加大环卫设施投资力度,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逐步提高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减少扬尘污染。

3、车辆运输扬尘污染控制。市公安、建设管理、公用事业、交通等部门和川汇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带泥上路车辆、市区运输砂石、土方等流体和散装货物车辆的监督检查,市区内散装货运车辆必须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卫管理等有关规定,采取密闭和防尘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运输车辆不准上路行驶。

4、堆场扬尘治理。市区内所有料堆、灰堆、渣堆等必须规范化堆放,要建设与之相适宜的围墙、溢流沟或沉淀池,并采取有效的遮挡覆盖等有效的防尘措施,严禁乱堆乱放。

5、防治裸露地面的扬尘污染。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关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新建住宅区和旧区改造绿地率要分别达到30%和25%以上,杜绝违法占用绿地。

(三)机动车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管理。凡属*市管理范围之内机动车辆,其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所有车辆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证。对于检测不合格车辆,公安交警管理部门不予核发牌证、不予办理年检手续,并责令限期治理合格后发放合格证。对于在本市市区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检测。抽查检测不合格的,公安交警可暂扣其机动车行驶证,经治理并检测合格后,及时退还。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辆报废标准,禁止报废车辆重新上路,加强对延缓报废机动车的监督管理。市公安部门要对超过车辆使用年限和排放污染物超标且无法治理达标的机动车,按规定予以强制报废;明确规定农用机动车辆进城的路线和时段,禁止农用机动车辆无序进城。

2、市农机部门要加强对上路拖拉机的尾气监测治理;市公用事业、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公交车辆和出租车的尾气监测治理,尽快推广清洁燃料的使用。

3、大力开展车用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工作。逐步提高车用燃油质量。在全市范围推行使用含硫量低于0.05%的车用柴油和含硫量低于0.05%的车用无铅汽油,有效降低机动车排气污染。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会同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工商局负责实施。

4、加强对加油站和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质量监督工作,对销售不符合车用无铅汽油国家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

(四)餐饮业污染控制

1、严格控制露天烧烤

*8年4月1日起,由市公用事业局、市场发展中心负责,全面清理整顿辖区内的露天烧烤摊点。市公用事业局负责规范市区主、次干道经营的有烟烧烤行业,市场发展中心负责规范市场规划区内的有烟烧烤行业;倡导商户使用清洁能源,划出合理区域集中经营,确保市场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2、控制餐饮业油烟

(1)市公用事业局、工商局、卫生局、市场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对无照经营的饮食业户进行清理、取缔,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处理。

(2)*8年底前,市区餐饮娱乐服务业炉灶及其他单位的茶炉、大灶改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燃料。川汇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单位燃煤设施改造工作。

(3)开展全市饮食业油烟执法大检查。组织开展全市性的饮食业油烟专项执法行动。对无油烟治理设施、油烟排放不达标及群众反应强烈、居民集中区的排污单位实施限期治理。被治理单位排放油烟的排气筒的安装位置、高度、排气扇噪声等,必须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和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监督已安装油烟治理设施的饮食业户建立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和维护,确保治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4)凡新建餐饮服务项目,必须先经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其灶具、油烟净化设施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对符合环保要求、具有环保审批手续的项目,卫生部门再予以核发卫生许可证,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如检查发现属无证照开设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工商部门予以取缔。

(5)禁止在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树叶杂物、农作物秸秆等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公用事业局会同环保局、农业局、川汇区政府负责。

(五)建立大气污染预警机制

加强自动监测系统管理、维护,提高对突发性大气污染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会同气象局、广电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农业局负责实施。

(六)加强领导,确保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保障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市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相关事项。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各新闻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切实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尤其是对大气污染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跟踪报道,对逾期不能达标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3、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保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政府决定将上述各责任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严格考核,实行环保责任目标一票否决,并与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使用、提拔相结合,从而调动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4、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各责任单位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在做好落实相关治理任务的基础上,及时通报情况,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建立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办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

大气污染防治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围绕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总目标,突出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城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着力解决广大市民关心的饮食服务业污染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饮食服务业布局规划,确保饮食服务业布局既便民,又不扰民;依靠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实现饮食服务业污染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防治转变;逐步整治不符合《**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污染扰民严重的饮食服务业户,力争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大幅压减污染投诉。

三、总体任务

本方案包括新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和现有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两大部分。重点建立环保、工商、规划等部门对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继续推进饮食服务业改用清洁能源;依法查处未经规划、环保、工商等职能部门审批,未使用清洁能源,未安装油烟治理设施,油烟、噪声、污水超标排放或严重扰民的饮食服务业户;对不符合《**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和二十八条规定的饮食服务业户限期整改。

四、工作架构

建立市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和督促推进我市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成员单位为市环保局、规划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消防局、国土房管局、城管办、城管支队及各区、县级市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人员由市环保局、规划局、工商局、城管支队派员组成。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2.协助联席会议协调饮食服务业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监督、跟踪本方案的实施;组织召开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协调会、通报会,协调解决单个部门难以独立解决的工作难题;组织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考核;定期或不定期编制工作简报,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推进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平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平台、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平台的建立,促进各平台有效运转。

(二)市工商局职责。

1.严格把好饮食服务业营业执照核发关。

2.对未依法取得环保批准性文件或已取得的批准性文件被吊销、撤消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撤消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3.与环保、规划、卫生、消防等部门合作,共同建立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和污染投诉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查处违法行为。

4.查处、取缔无照和超范围经营的饮食服务业户。

5.督促下级部门配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

6.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市规划局职责。

1.制定和完善饮食服务业的布局规划。

2.严格把好新建饮食服务业使用功能审批关。

3.严把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关,防止因此造成污染扰民。

4.与环保、工商、卫生、消防等部门合作,共同建立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和污染投诉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查处违法行为。

5.督促下级部门配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

6.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市环保局职责。

1.严格把好新建饮食服务业项目的环保审批关。

2.建立饮食服务业户的环保审批指引。

3.与工商、规划、卫生、消防等部门合作,共同建立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和污染投诉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查处违法行为。

4.抓住重点,深入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工作。

5.配合全市天然气置换工程,逐步推进管网范围内饮食服务业户改用天然气。

6.深入推进油烟治理,建立油烟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

7.督促下级部门配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

8.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五)市国土房管局职责。

1.配合规划部门把好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房屋租赁关,防止因此造成污染扰民。

2.与环保、工商、规划、卫生、消防等部门合作,共同建立违法出租、使用建筑物和土地的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查处违法行为。

3.督促下级部门配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

4.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六)市城管办职责。

1.将饮食服务业占道经营、无证摊档乱摆卖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并抓好落实。

2.协调、监督市城管支队开展饮食服务业占道经营和无证摊档乱摆卖专项整治执法工作。

3.督促下级部门配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

(七)市城管支队职责。

1.定期开展饮食服务业占道经营、无证摊档乱摆卖专项整治执法工作。

2.配合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专项执法工作。

3.督促下级部门配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

4.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八)市卫生局职责。

1.与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专项执法工作。

2.与环保、工商、规划、消防等部门合作,共同建立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和污染投诉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查处违法行为。

3.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的饮食服务业户。

4.督促下级部门配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

5.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九)市公安消防局职责。

1.与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专项执法工作。

2.与环保、工商、规划、卫生等部门合作,共同建立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和污染投诉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查处违法行为。

3.督促下级部门配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

4.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十)市市政园林局职责。

1.推进天然气置换工作,制定饮食服务业使用天然气计划并抓好落实。

2.配合环保部门,进一步推进饮食服务业使用清洁能源的工作。

3.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十一)各区、县级市政府职责。

1.建立本级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

2.依照本方案制定各自辖区的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方案。

3.组织、协调本级环保、工商、规划、卫生、消防等部门按照联席会议的部署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

4.监督、协调本级环保、工商、规划、卫生、消防等部门落实本方案和辖区防治方案中的有关措施。

5.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本方案的实施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年12月25日至**年1月20日)。

**年1月15日前,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的调查和宣传工作。召开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大会,宣传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及主要任务、实施计划,并进一步核定纳入第一批整治的饮食业户名单。

**年1月20日前,建立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架构,各有关单位将联席会议的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传真电话、通信地址等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依据本方案细化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年1月21日至**年12月31日)。

**年1月底前,由市环保、工商、规划等部门联合发文,将饮食服务业项目环保审批工作纳入全市用地规划审批和工商营业执照核发工作程序中;启动跨部门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建设。

**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饮食服务业布局规划的制定工作;完成饮食服务业燃煤(油)锅炉改用天然气的试点工作;各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阶段性工作总结。

**年8月底前,建成跨部门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和污染投诉信息共享平台并投入运行,完善平台运行管理机制。各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阶段性工作总结。

**年1月至**年12月间,配合天然气置换工程,推进饮食服务业锅炉改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的工作;各部门不定期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分3批整治饮食服务业户污染问题;组织3次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查处污染饮食服务业户;各部门加强沟通,合力处置未经规划、环保、工商等职能部门审批及污染扰民的饮食服务业户。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8年1月1日至2月29日)。

各部门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并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饮食服务业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报市政府。

六、任务分工

(一)新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

1.制定和完善饮食服务业布局规划。

在各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中,针对饮食服务业的特点,结合《**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要求,制定饮食服务业的布点规划,指导和规范饮食服务业布局,从源头上解决饮食服务业户布局不合理,容易造成污染扰民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环保局、规划分局。

完成时间:**年5月。

2.严格把好新建饮食服务业使用功能审批关。

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由市规划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发文,禁止在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与周边住宅楼的距离少于5米的场所设置饮食服务业项目,或将上述场所改为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对法规允许、但有可能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饮食服务业用地审批,应向周边居民、单位公示和听证;在饮食服务业布点规划完成后,对不符合布局规划的饮食服务业建设项目,工商、环保、卫生等审批部门坚决不予受理。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规划分局、环保局。

完成时间:**年1月。

3.严格把好新建饮食服务业项目环保审批关。

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有关选址条件的饮食服务项目坚决予以否决,对符合有关选址条件的,明确提出燃料使用、油烟治理、噪声治理等要求。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4.制定新建饮食服务业项目环保审批指引。

细化《**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制定饮食服务业环保审批指引,向规划、工商等部门以及广大市民和饮食服务业经营者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要求,从源头上有效防止新的饮食服务业污染。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完成时间:**年2月。

5.严格把好饮食服务业营业执照核发关。

按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由市工商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发文,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将环保部门的批准性文件作为办理饮食服务业注册登记手续和核发营业执照的必备材料之一,配合环保部门对污染防治进行联合把关,从源头上杜绝因饮食服务业项目选址不当带来污染扰民问题。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工商分局、环保局。

完成时间:**年1月。

6.建立跨部门的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平台。

建立包括规划、工商、环保、卫生、消防等跨部门的新建饮食服务业项目并联审批平台,由各部门分别在规定时间内对新建饮食服务业项目提出初步审批意见,并在平台上公布,对完全符合条件的项目才引导其进一步完善有关手续。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工商局、环保局、卫生局、公安消防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规划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分局。

完成时间:**年8月。

(二)现有饮食服务业的污染整治。

1.配合天然气置换工程,逐步推进管网内饮食服务业户改用天然气。

继续推进饮食服务业“油改气”工程,配合天然气置换工程的4个阶段,以海珠区为试点,逐步分批大力推进管网内饮食服务业户锅炉、茶炉、大灶改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的工作(纳入本市建成区范围内未使用清洁能源的饮食服务业锅炉共57家62台、茶炉共45家50个、大灶共118家268个)。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市政园林局。

完成时间:**年6月第一批,2008年3月第二批,2010年12月第三批。

2.深入推进油烟治理,建立油烟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

督促未安装油烟治理设施的饮食服务业户安装油烟治理设施,**年前监督100餐位以上的饮食服务业户完成油烟治理设施的安装工作。总结前期经验,根据不同地区特点,因地制宜地建立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制。以越秀区等老城区为试点,建设油烟治理设施在线监控系统,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完成时间:**年2月第一批(见附件),**年8月第二批,**年11月第三批。

3.抓住重点,深入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工作。

重点对不符合《**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噪声、油烟、废水)扰民严重的饮食服务业户开展整治工作,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逾期不整改、治理,或整改、治理无效的饮食服务业户,依法查处,并引导其改营无污染行业,或提请同级政府责令停业,或限期搬迁、关闭。

环保部门定期整理无营业执照、或有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环保批准性文件、或已取得的批准性文件被吊销、撤消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而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饮食服务业户的有关信息和处理建议,向工商部门发送“行政建议函”,提请依法处置。同时,环保部门对工商部门通报的环境违法业户及时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各区、县级市政府、工商分局。

完成时间:**年2月第—批(见附件),**年8月第二批,**年11月第三批。

4.加大整治少数民族饮食业户污染扰民力度。

由市协作办协调西北少数民族饮食业经营者主要来源地政府或驻穗办事机构,组织有关驻穗机构向少数民族经营者宣传我市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规定,指导其守法经营。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少数民族饮食业户污染扰民的执法力度。

责任单位:市协作办、工商局、环保局、城管支队、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地政府或驻穗办事机构,市民族宗教局。

完成时间:**年2月。

5.深入开展对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饮食服务业户的查处和取缔工作。

按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引起污染扰民的饮食服务业户进行取缔和查处。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卫生局,各区、县级市工商分局、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完成时间:**年2月第一批,**年8月第二批,**年11月第三批。

6.进一步取缔非法占道经营饮食业户。

取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人口集中地区、文教科研区露天从事产生油烟、噪声、恶臭及其他刺激性异味的食品加工等非法经营活动。

责任单位:市城管支队,各区城管大队。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完成时间:**年2月第一批,**年8月第二批,**年11月第三批。

7.严把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关,防止因此造成污染扰民。

制定并颁布实施有关规定,对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进行严格把关,杜绝在不符合《**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有关场所经营饮食服务业项目。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区、县级市规划分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环保局。

完成时间:**年2月。

8.建立跨部门的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平台。

环保、工商、规划、城管、卫生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查处未经规划、环保、工商审批、无卫生许可证、不符合《**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饮食服务业户。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工商局、环保局、卫生局、城管支队。

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规划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局、卫生局,各区城管大队。

9.建立跨部门污染投诉信息共享平台。

各级环保、工商、规划、卫生等部门将群众投诉的饮食服务业户污染情况和处理意见、建议等信息共享,形成各部门联合查处、整治饮食服务业户污染的协作机制,有效整治饮食服务业污染。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工商局、环保局、卫生局、城管支队。

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规划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局、卫生局,各区城管大队。

完成时间:**年8月。

七、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个到位”。

为确保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由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协调和推动各有关部门接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01]37号),分近期、中期、远期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范围,从政策上促进饮食服务业改用清洁燃料。

(三)建立工作制度,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1.建立定期督办制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本方案要求,定期召开会议,督促各相关责任部门按期完成阶段性目标。各相关部门须明确工作责任人,并根据阶段性目标的具体要求,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建立工作信息制度。各相关部门须明确一名信息员,以月报、季报的形式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进度、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

3.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对涉及群众环境权益的饮食服务业建设项目,相关审批部门要实行公示或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四)加大宣传力度,促使饮食服务业主自觉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2.定期举办饮食服务业经营者环保培训班,有效提高饮食服务业经营者的环境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3.积极引导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参与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在居民与经营者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

(五)拓展资金渠道,确保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大气污染防治总结范文第5篇

一、思想政治工作

在平时工作中,始终以一个模范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始终与局党委党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行风建设与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自我加压,认真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转变了工作职能,发场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精神,树立大局观念,带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队伍。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污管科先后协助开展了污染源普查、水污染集中整治、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暨清查放射源环保专项行动、秸秆禁烧等多方面的工作,对家应取缔、淘汰企业、家小造纸依法实施了强制关停、取缔;下达污染源限期治理家,停产治理家,限期整改完善治污设施家,引进造纸污水生化治理技术项,组织验收各类点源治理家,为家企业提供治理技术服务.上报各类报表、文字余份,先后多次在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我市环保工作中提供组织迎检服务.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并及时掌握、了解新时期的环保工作动向,拓展思路,发挥业务科室的优势作用,真正为基层和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主要开展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⒈污染源普查工作

今年三月初,针对全市的污染源企业数目多、底子不清、监管难度大,尤其是全市的耐火行业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的特点,我带领科室人员及时制定了普查方案,对全市的排污企业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了全市企业的底子,并对清查过程中没有治理的企业现场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为环境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⒉水污染集中整治活动

三月下旬至五月份,全国人大视察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期间,为迅速控制双洎河水质恶化的趋势,我与科室人员一起迅速制定方案,积极筹备了水污染集中整治会议相关材料,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并与市领导、局领导一起,加大监管力度,沿河逐个检查入河排污口,依法对家超标排污和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了关停整顿,对电厂粉煤灰泄漏事故及时进行了处理,特别对以前没有纳入管理的煤矿矿井水进行了整治,使水质明显改观,确保了全国人大的顺利检查。

⒊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

自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暨清查放射源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和科室全体人员加班加点,积极协助局领导做好专项行动各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完成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名单的汇总与上报工作;二是起草制定了《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协助召开了专项行动千人动员大会;三是做好督促工作,负责起草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目标责任书,将整治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各相关乡镇;四是及时作好汇总与上报工作,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和全市各级各部门上报整治工作进度。五是制定了行动方案,组织公安、电业、工商等部门对家死灰复燃企业及十五小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拆处设备,清除原料等措施予以关闭或取缔,对年产量小于1万吨且不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8家造纸企业予以提前关闭;六是开展了清查放射源和危险废物调查工作,排查出使用放射源单位家,填报放射源申报登记表家.协助省市有关部门对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全部进行了现场监测、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份,全市放射源使用已基本普查清楚;对废弃、废旧电子、危险废物进行了调查建档,对危害严重的五里堡化工厂的铬渣已上报省市有关部门,目前省计委已列入计划,准备拨出专项资金进行处理。

⒋高速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认真按照省、市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高速公路沿线及省主干道公路沿线大气综合整治全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我积极协调各乡镇,经过调查摸底,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依法对沿途家石灰窑进行了强制取缔;对家石子厂停产到位,对高速沿线的家耐火材料、水泥等企业下达了治理任务,通过整治,高速公路沿线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⒌秸秆禁烧工作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局分管高速、路沿线的禁烧工作,在禁烧工作中,我认真总结往年秸秆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了《秸秆禁烧监督管理法》,将禁烧工作目标分包的各相关单位,具体到责任人,实施分片包干,分级管理制度和每日零报告工作制度,与局领导一起到高速沿线各乡镇,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禁烧督察工作,每天对各单位禁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并组织宣传车,在辖区各乡镇巡回播放禁烧通告,营造禁烧舆论氛围,在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了市领导、市领导的一致好评。

⒍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组织编制了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了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筹备并召开了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协助大学编制了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二是对家万吨以上的造纸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限期配备二级生化处理系统;三是带领企业负责人外出参观、学习,并通过召开造纸污水治理技术研讨会、企业座谈会、方案审查论证会,请教有关院校专家等措施,先后引进造纸污水治理技术余项,部分治理技术已在企业中推广应用,如、等10余家上规模造纸企业的二级生化处理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四是积极探索水污染治理新机制,推行了联片治污、完善造纸污水处理系统、企业转为商品浆等方式,进一步减轻谁污染负荷,到目前为至、等10处实行联片治污的设施正在施工,二厂、等近10家企业转为以商品浆为原料生产中、高档产品,、、二纸厂等10余家企业配备了污泥脱水设备,提高污泥处理效果。五是加强监管力度,通过制定并实行限产限排计划,对煤矿、造纸等排污水企业开展设施大检查、严格按照标准逐厂下达限期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影响双洎河水质的淘沙点、小塑料加工厂依法取缔等措施,确保双洎河出境水质达标排放;六是协助局领导做好夜查工作,深入一线开展调查,严查超标排污行为,分析水质反弹原因,并制定出合理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组织编制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路,制定了耐火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二是负责对耐火材料等工业窑炉企业实施了窑炉烟囱编号喷绘等措施,将各企业情况编汇成册子,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大治理力度,特别是对高速等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迎接全国人大、中央各有关部委和省、市视察为契机,加大了监督检查频次,对家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四是加快验收进程,对已治理达标的企业实行分类排队,及时做好技术服务于指导工作,协助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五是建立了污染源档案,详细记录各企业治理状况、达标排放情况、违法排污情况,为今后环境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⒏生态保护工作

一是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带领科室人员对全市的煤炭、铝石井、采石场等生态破坏严重的余家企业,组织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开展了生态调查与上报工作;二是对全市的畜禽养殖污染企业进行了初步核查,对规模较大的一家养猪场下达了限期治理。三是购买了《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书籍,指导我市的生态保护工作。

、科技标准与清洁生产工作

一是协助制定了城市环境规划;二是完成并上报了《清洁生产和认证推行规划》,对全市的五家符合清洁生产和认证条件的企业有关材料进行了上报,三是重点对省批的重点项目铝业有限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认定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已于年底前顺利通过了省市有关部门的审核认定。四是完成了科技标准申报工作,对造纸污水二级悬挂链式处理技术、煤制气等治理技术以科技星火项目上报省、市有关部门。

、服务性工作

组织中队有关人员,就污染治理技术、污染治理设施监督方法、限期治理立案查处、污染治理设施验收程序等方面开展了培训与指导,并带头成立了技术服务小组,制定了技术服务措施,对污染治理企业治理技术选择、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避免了企业在治理过程中走弯路。

⒈临时性工作

完成了局交办的申请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各级迎检筹备工作、信用社存款、日报收集等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存在问题

⒈自身综合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⒉工作中有时有畏难情绪存在。

⒊对基层站所的服务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三、下步工作计划

⒈工作总体目标

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为宗旨,以完善改进污水处理设施,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为重点,以总量控制和点源达标为措施,全面做好污染源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科室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推动污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⒉具体工作

)、做好科室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工作,提高科室人员的整体素质,对科室业务工作实施量化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巩固提高水污染治理成果

做好造纸企业二级生化治理及联片治污设施的验收工作;完成排污许可证审核换发;做好设施市场化运作的试点尝试与联片治污及重点污染源在线检测仪安装工作,争取淮河流域专项治理资金;协助做好万吨以下造纸厂的取缔工作。

)、巩固大气治理成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做好大气污染治理企业的验收扫尾工作。制定区域性大气综合整治计划,重点做好主要公路沿线、重点乡镇的大气环境整治;做好发放大气污染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排污量测算等前期准备工作,重点做好电厂、水泥厂及烟尘排放量大的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协助对耐火材料行业中不能治理达标排放的倒焰窑企业的取缔工作。

)、做好放射源管理,规范固体废物管理,重点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和医疗垃圾的处理处置工作。

⒌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重点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试点、生态破坏的恢复和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完成一至三家清洁生产企业的审核与认定工作。

)、加强烟控区的监督管理工作,改善城区环境质量。

)、对已达标企业做好年检工作。

)、规范科室管理,制定详细的服务计划,为各站、中队、企业的优质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