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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契约管理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保险契约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保险契约管理

农村契约治安保险联防工作意见

一、明确任务,规范操作,扎实推进农村契约式保险联防工作试点

1、完善操作模式。农村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试点工作中要切实把握好五个环节:⑴治安承包人和巡逻队员推选环节。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按照村民自治、个人自愿和公开竞选的原则,每村以100户为基础,推选出数名政治素质高、身体素质好,具有一定治安防范经验并自愿从事这项工作的本村村民为治安承包人,并报镇综治办和派出所审批。综治办和派出所负责对治安承包人进行政审、考察、培训、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⑵治安保险费的收取环节。以村为单位,按照既考虑农户承受能力、又有利于治安防范工作正常开展的原则,确定全镇农村居民每户每年36元的收取标准。为鼓励村民参保的积极性,镇财政为每户出资20元,村、农户实际缴纳16元。⑶契约合同签订环节。要认真签订好“四方三合同”,按照巡逻职业化、报酬货币化、管理市场化的治安保险运作模式,以村委会为投保主体,村委会代表辖区户分别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与治安承包人签订治安承包合同,治安承包人与农户签订治安服务合同。在签订契约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既要与治安承包人就治安承包费和保险费的收取标准、治安防范责任的落实进行约定,又要与农户就家庭财产的底数和价值、财产发生盗抢后的补偿条件、补偿办法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进行约定,还要与保险公司就险种、保费、保额、保险范围、理赔程序、奖励办法进行约定,避免因契约合同条款模糊不清而相互推诿,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责权利的有机结合。⑷治安防范环节。开展农村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的最终目的在于强化治安巡逻力量,增强治安防范实效。要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对筹集的治安保险费由综治办设立专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按要求配齐配强治安联防力量。巡逻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派出所负责组织治安承包人开展巡逻防范。在契约合同有效期内,凡治安承包人承包的村居未发生盗、抢案件的,保险公司从保费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对治安承包人进行奖励,奖金必须全部用于治安防范工作;治安承包人承包的村居发生盗、抢案件的,村委会按盗、抢财产数额的约定比例对治安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⑸保险理赔环节。一旦出险,治安承包人和出险农户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向镇综治办、派出所和保险公司报案,由镇综治办、派出所安排专人负责帮助农户做好理赔工作。

2、把握时间进度。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⑴宣传发动阶段。各村要召开两委会、党员村民代表会,深入发动,广泛宣传。保险公司统一印制宣传材料,材料发放到户,调动广大群众参加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的积极性。⑵登记家庭财产、收取治安保险费阶段。各村要结合实际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动员群众入保,每户按照36元的标准统一收取,确保参保面达到98%以上。农户家庭财产登记要实行群众报告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村委会、治安承包人、农户三方签字认可,确保财产登记真实可靠,不重、不漏。⑶检查验收、建章立制阶段。在对试点工作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同时,镇村两级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二、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管理区、各村要把开展农村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试点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合理安排,统筹兼顾,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2、深入宣传发动。宣传发动是一项贯穿试点工作始终的长期任务。各村要充分利用印发宣传材料、黑板报、张贴标语、开展咨询等有效形式,大力向群众宣传开展农村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的好处,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自觉参保的积极性。要通过召开村民会和党员、村民代表会等形式,进一步统一思想,层层发动,让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工作中来。各村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推动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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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视角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指标探讨

2004-2014年连续11a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对农业保险的发展做出了明确的批示,要求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其中,在2007年提出各级财政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2007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在公共财政的支持下得到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政府的财政补贴也已成为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建立不可或缺的要素。那么,近几年来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的绩效到底如何,是政府决策者、专家学者非常关心的问题,也是进一步完善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措施的主要依据之一。随着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逐步展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绩效研究工作也逐渐得到了重视。国内对农业保险补贴理论研究形成的主要观点是农业保险会带来农产品产量增加,从而带来社会福利的增加。同时,学者们也从不同角度对不同地区的农业保险绩效展开了定性或定量的评价。本研究从不同视角出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的指标进行探讨,以期为系统性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效率提供依据和参考。

1基于三大利益主体视角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指标

1.1各级政府视角

中央政府是农业保险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各级政府均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提供者。希望通过政府的引导和补贴资金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会带来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比,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社会价值上,其社会效应主要表现在提高农业产业风险防范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从而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构建和谐社会等。因此,从政府的视角而言,他们更关心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效果,相关学者们主要从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保障水平、保障范围、风险保障能力、农业保险渗透度、保险对象参与度等几个方面构建了反应政策制定和执行效果的基于政府视角的绩效评价指标。

1.2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角度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经营的主体是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同时还有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组织等机构。作为农业保险的供给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是农业保险市场的主体之一,是执行国家农业保险政策的重要载体。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实力、风险承受能力,决策和行为等均与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的效率息息相关。目前国内学者主要从经营主体实力、风险承受能力、经营补贴力度三个方面建立了基于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视角的评价指标。其中,经营主体实力主要用保险资金充足率来表示,反映了保险经营是否具有长效发展能力;风险承受能力主要用经营保险数量和巨灾风险分散方式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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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

1.社会保险制度理念

各国的保险立法都受到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理念的影响,但是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种独立的制度,应该有用自身独特的制度理念。应该从社会保险制度的本质入手来理清社会保险制度理念。纵观社会保险制度的整个发展过程可以看出,社会连带、互助共济、社会契约和社会共同责任催生了社会保险制度,同时也成为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价值,是各国的保险制度都需遵守的理念。其中社会连带和互助共济建立的人性的基础上,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灵魂,社会契约与社会共同责任是基本的方法。

2.新农合制度构建遵循了社会保险理念

2.1社会连带、互助共济理念在新农合制度中的体现

通过对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创新而产生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制度中继承了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连带、互助共济的理念。在新农合制度中,有收入的农民为自己和有抚养、赡养关系的无收入家庭进行医疗保险缴费,县、市、省、国家四级财政提供保险缴费补助,更好地为农民服务。将“农民社区集体互助共济”的传统农村合作医疗转变为了“社会互助共济”的新农合。

2.2社会契约、社会共同责任理念在新农合制度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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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视角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指标探讨

2004-2014年连续11a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对农业保险的发展做出了明确的批示,要求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其中,在2007年提出各级财政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2007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在公共财政的支持下得到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政府的财政补贴也已成为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建立不可或缺的要素。那么,近几年来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的绩效到底如何,是政府决策者、专家学者非常关心的问题,也是进一步完善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措施的主要依据之一。随着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逐步展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绩效研究工作也逐渐得到了重视。国内对农业保险补贴理论研究形成的主要观点是农业保险会带来农产品产量增加,从而带来社会福利的增加。同时,学者们也从不同角度对不同地区的农业保险绩效展开了定性或定量的评价。本研究从不同视角出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的指标进行探讨,以期为系统性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效率提供依据和参考。

1基于三大利益主体视角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指标

1.1各级政府视角

中央政府是农业保险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各级政府均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提供者。希望通过政府的引导和补贴资金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会带来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比,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社会价值上,其社会效应主要表现在提高农业产业风险防范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从而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构建和谐社会等。因此,从政府的视角而言,他们更关心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效果,相关学者们主要从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保障水平、保障范围、风险保障能力、农业保险渗透度、保险对象参与度等几个方面构建了反应政策制定和执行效果的基于政府视角的绩效评价指标。

1.2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角度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经营的主体是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同时还有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组织等机构。作为农业保险的供给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是农业保险市场的主体之一,是执行国家农业保险政策的重要载体。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实力、风险承受能力,决策和行为等均与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的效率息息相关。目前国内学者主要从经营主体实力、风险承受能力、经营补贴力度三个方面建立了基于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视角的评价指标。其中,经营主体实力主要用保险资金充足率来表示,反映了保险经营是否具有长效发展能力;风险承受能力主要用经营保险数量和巨灾风险分散方式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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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道德风险管理

[摘要本文分析了审计实务中“道德风险”的生成机制,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规则,提出我国审计实务中防范审计主体“数字腐败”的办法。

[审计摘要:“道德风险”;规避;策略

一、“道德风险”的生成机制

最近几年,道德风险成为困扰审计工作的一大难题。

由于存在着很多“数字腐败”现象,国际一些闻名会计师事务所的公信力和职业操守受到人们的质疑。2001年底,能源巨头安然公司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查,安然公司不久就公布申请破产保护。而负责安然审计事务的安达信事务所竟然销毁了大量和之相关的文件。至此,安然公司和安达信事务所进行财务信息造假、损害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财务丑闻便暴露无遗。安然的破产,也导致安达信这样一个有90多年历史的世界级会计师事务所史无前例地退出了审计市场。我国证券市场近年也爆发了一连串欺骗投资者的事件。国内外大量事实表明,在某些审计实务中审计主体存在着较严重的道德风险。这种道德风险的生成原因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源于信息不对称。注册会计师、所有者、经营者形成了审计关系,注册会计师接受所有者委托,依法对被审计人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账目进行查证,鉴定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公认会计原则。在审计实务中,承担审计任务的注册会计师有可能提供失真的审计信息,从而损害所有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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