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保险调查报告

保险调查报告范文精选

保险调查报告

保险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意见》明确了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一方面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未保障部分的补充保险,即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自费部分和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医疗费用给予补充。按照国务院对基本医疗费用交费费率水平的规定,社会统筹部分职工的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一般在4万元上下,且根据医疗费用金额的不同,还需自付20%-3%不等的费用,这并没有解决需要住院治疗的大病患者及慢性非感染性重病(如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患者的问题。此外,对非基本医疗项目的检查、治疗、用药都有限制,如某些先进的治疗技术和药品、某些特需治疗的疾病则需职工自付费用。这就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满足城镇职工高层次、特殊的医疗保障的需要。

另一方面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未保障人群的补充保险。由于当前的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有限,其保障的对象仅包括城镇职工,而自由职业者、职工家属及子女、乡镇企业职工、学生及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等其他类型的城镇劳动群体均未被纳入进来。这也需要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对这部分群体的医疗保险。因此,我国必须要加快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配合,尽快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障要求。

针对此次新《医改方案》中关于未来医疗保障制度的描述,在认真分析新《医改意见》的同时,裸漏出三大不足:第一,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过分强调政府主导,市场作用被严重忽视;第二,政府对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所需资金的相关信息严重缺失,无法对医疗保障体系构建中的成本和效率作出科学评估和预测;第三,方案大部分的内容还只是原则性的阐述,操作性的细节依然缺乏,特别是基本医疗保障和非基本医疗保障各自的责任范围、保障程度、经营管理模式等没有具体的界定,不利于未来医疗保险市场的多方参与和公平竞争。

在国外,商业医疗保险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美国80%以上的人口享有商业医疗保险,德国有8500万人享有此项保险,而在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则刚刚起步。相对于社会医疗保险而言,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发展得很不充分。我国现阶段的商业医疗保险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阻碍商业医疗保险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险种开发乏力,医疗保险品种少,保障方式单一,不能满足多层次社会需求,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医疗市场因医疗服务质量差、医疗资源浪费以及医德风险等人为因素影响下,造成医疗费用急剧上升,以致健康保险公司不敢大力开发商业医疗保险险种;二是健康保险公司有待加强在风险管理、条款设计、费率厘订、业务监督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才;三是部分寿险公司由于技术滞后,在兼营健康保险时人为地限制了医疗保险的发展。目前很多寿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属附加险,如要投保医疗险,必须先花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钱去买一个养老保险作为主险,这样加大了投保人的经济负担。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各自都有优势和劣势,其特性决定了它们应在保险市场中化解不同的风险,服务不同的需求对象,提供不同的保障水平,进而改善全社会的风险分配状态,最终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

在新医改方案中,一项重要的总体方针是强调政府主导、加大政府投入。由于医疗保障具有极强的公益性和外部性,政府的积极作为是应给予充分肯定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政府对医疗保障的财政投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种方式,全民医保绝不是免费医疗,政府实行的这种“公共理财”的方式一是化解目前政府面临的财政压力;二是真正想解决百姓的民生问题,想法和初衷是绝对正确的,但这么一个大国家,13亿多人口,百姓能够在短时间得到实惠吗?谁也无法预料。各发达国家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的历程中取得了一些经验,同时也有很多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在推行完全依赖政府主导的、全覆盖的医疗保障过程中,有两大“症结”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思考。

其一,医疗保障的发展必须遵循福利刚性和财政支出的可持续性原则。所谓“福利刚性”是指国民对自己的福利待遇普遍具有只能允许其上升不能允许其下降的心理预期。福利的这种“刚性”特征,使得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缺乏弹性,一般情况下规模只能扩大不能缩小,项目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水平只能升高不能降低。时至今日,全民健康保险早已入不敷出,主管部门不得不两次上调保险费率。我国内地目前政府的预算内财政收入仅占gdp的15%左右,而凡是实行全面医保制度的发达国家,政府收入达gdp的比例一般在30-50%以上。由此可见,我国政府的财政要负担覆盖十几亿人的、并且是飞速增长的医保费用,是具有相当挑战性的。

其二,医疗保障制度的构成,实质是对医疗服务融资模式的选择,而医疗服务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由于其特有的不确定性、异质性、信息不对称性和自然垄断性,诱导需求和道德风险普遍存在,容易造成医疗卫生资源的滥用。各国实践证明,采取公营的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作为医疗服务融资的主要模式,由于其潜在的“委托-”规则,经营效率一般不高,而且在政府资源分配过程中极易造成所谓的“寻租现象”,即医疗服务提供者采取不正当手段从政府获取经营优势,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在我国目前的行政体系框架下,政府如果掌握过多的医疗融资的分配权力,除上述两大弊端外,还极易引发部门间利益、地区间利益、地方与中央间利益的博奕,造成市场发展的不平衡性和不公平性,最终损害广大民众的权益。

针对“大而全”的社会医保模式可能出现的上述问题,在构建我国新的医疗保障制度时,应强调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并重,采取分级、分段的管理模式努力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医保模式。在日前出台的医改新方案中也应明确这种思路。

保险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村干部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县规定统一为所有在职在岗村干部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投保标准为:村党支部书记为2000元/村主要干部为1400元/村一般干部的为1200元/年;保费承担比例上,县财政、镇财政、村干部个人分别承担40%35%25%这样每年投保金额为220万元,其中县财政、镇财政及村干部个人分别承担88万元、77万元、55万元。随着经济的发展,统筹城乡一体化的推进,这一保险机制越来越呈现出一些弊端。

一是农保稳定增长机制不健全。据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了解。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保)相比增长幅度差别很大。增长幅度主要与缴费基数有关,缴费基数大,参保人受益大。农保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本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881元/人)企保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年度平均工资为20286元/人)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远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再从实际看,企保投保标准确实按照规定,年年递增,县村干部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这几年一直没有调整,这势必影响将来村干部的生活保障。

二是农保养老金保障程度低。农保与企保在这方面差距特别明显。仅年退休职工养老金国家调高近20%,2009年元月又调高11%左右,近五年来城镇职工养老金增加了近一倍。而农保则不同,增长速度慢。如一个村党支部书记年开始按每年2000元的标准缴足15年,本金为30000元,其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标准为300多元/月;如果他参加企保,年投保标准也在2000元左右,虽然缴费基数逐年增加,但养老金发放标准却能达到800元左右,并且将来逐年增加。

三是农保享受不到国家财政补贴。县财政困难。每年省财政都补贴企保基金缺口四千万元左右,这是企保得以正常运行、参保人数逐年增加的主要因素。而老农保基金管理机制则是以收定支,国家财政还未实行补贴政策,近似于参保人的自愿储蓄行为,必然没有吸引力,近两年实际参加农保缴费人数只有4000多人(含村干部1600人左右)每年缴费总额不到360万元,累计5000万元。

二、提出村干部农保转企保的理由

企保政策规定比较严,企保政策调整让村干部农保转企保有了可能。前些年。村干部办理企保还有一些制度上的障碍,但这几年,国家对企保政策作了一些调整,这些调整让村干部农保转企保有了可能。年3月我省出台了苏劳社险[]2号《关于乡镇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乡镇企业职工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以前已经参加农保的参加城保后,可以选择“折算”补差”封存”等方式衔接两种养老保险关系。这一政策让农保转企保业务有了规范。年后企保对象又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这为将村干部作为参保对象提供了参照依据。缴费时限上,现在又规定累计缴费年限必须达到十五年以上、连续缴费年限必须达到五年以上,这就说明补交年限可以达到十年,这又让我县绝大部分现任村干部可以通过补交的方式办理企保。

具体承担着发展农村经济、带领农民致富、落实惠农政策、规划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等重要职责,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将村干部农保转企保。村干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很多方面,而村干部养老保险则是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客观来看,村干部的工资报酬偏低,而且一时难以解决,所以目前村干部对他养老保险问题关注程度和个人诉求较高。农村调研时,县召开“两会”时,很多村干部就一直提出这一问题,要求农保转企保。由于这一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致使村干部顾虑重重,不能安心工作,不能尽职服务,甚至出现了一些村干部流失现象,村级后备干部更是难以培养,影响了村级基层干部队伍稳定,影响新农村建设。

农民的收入水平提高了而且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变化,收入水平提高使村干部农保转企保有了经济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由原来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逐步转变为现在社会养老保险方式。由于年实行村干部竞聘上岗,村干部人数下降幅度很大,同时省级到村财政转移支付村平也比原来提高了4万元,这些都使得村干部实际工资逐年得到增长,目前村干部年均报酬己达到一万元以上,要求村干部从工资中拿出1000元左右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压力不大。从财政承担的总额来看,全县1600名左右的村干部若全部参加企保,全县县镇财政约需承担保费320万元,这仅比参加农保多承担150多万元,县镇财政完全有这样的经济承受能力。

三、村干部农保转企保的对策建议

1农保转企保的对象为全体在职村干部。

据调查。不到15%村主要干部649人,占41%村一般干部696人,占44%如果只是把村支部书记一人或村四名主要干部纳入企保范畴,其他干部未一并转入,就不能一次性解决所有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势必会影响大多数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工作开展;如果仅仅只是为村支部书记或村主要干部办理转保,那么以后每个年度都会有村干部职务调整,有的一般干部调整为村主要干部,有的村主要干部调整为村一般干部,这样全县250多个村1580多名村干部每年转保调整面较大,势必带来很大工作量。

2参加企保的保险经费以财政补贴为主。

一是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本身就由财政作保障。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主要由财政转移支付解决,目前我县平均已调整到10万元/村;况且今年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途径,形成村干部报酬及养老保险保障机制”省相关文件更明确提出“县级财政要将村级经费纳入县级预算,确保村级经费足额到位”村干部养老保险是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一个方面,其经费来源应以财政承担为主。

二是村干部所承担的工作有很多是政府行政性职能。以财政为主为村干部投保理所当然;

三是县村级集体经济本来就比较薄弱。况且上次农保村级组织也没有补贴。

3村干部转入企保时缴费基数实行低标准。

企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8%为准(年我县为4711元)但也可以按最低投保标准进行(年我县为3240元)考虑到财政承受能力和村干部个人交费压力。但只要全县工资水平提高了村干部投保基数也会相应提高,且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村干部投保基数经审批后也可适当提高标准。缴费比例上,原则上按投保基数的28%缴纳保费,保险经费由县、镇财政及村干部个人共同承担,同时体现村干部不同职务之间的差别,村干部职位高的个人承担比例低点,村干部职位低的个人承担比例高点,但原则上个人交费比例不超过50%其余部分由县镇财政平均承担。

4创新村干部补保的办法和措施。

县村干部队伍年龄偏大。实际补交总金额为1471万元。基于以上实际,认为:

一要适当放宽补交年限。让更多的村干部能纳入企保范畴。

保险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2005年,**县规定统一为所有在职在岗村干部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标准为:村党支部书记为2000元/年,村主要干部为1400元/年,村一般干部的为1200元/年;在保费承担比例上,县财政、镇财政、村干部个人分别承担40%、35%、25%。这样每年投保金额为220万元,其中县财政、镇财政及村干部个人分别承担88万元、77万元、55万元。随着经济的发展,统筹城乡一体化的推进,这一保险机制越来越呈现出一些弊端。

一是农保稳定增长机制不健全。据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了解,几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都有一定的增长机制,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保)相比增长幅度差别很大。增长幅度主要与缴费基数有关,缴费基数大,参保人受益大。农保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本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2008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881元/人),企保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2008年度平均工资为20286元/人),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远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再从实际看,企保投保标准确实按照规定,年年递增,我县村干部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这几年一直没有调整,这势必影响将来村干部的生活保障。

二是农保养老金保障程度低。农保与企保在这方面差距特别明显,参加企保的退休人员因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加之国家采取措施缩小企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近几年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仅2007年退休职工养老金国家调高近20%,2009年元月又调高11%左右,近五年来城镇职工养老金增加了近一倍。而农保则不同,增长速度慢。如一个村党支部书记2005年开始按每年2000元的标准缴足15年,本金为30000元,其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标准为300多元/月;如果他参加企保,2005年投保标准也在2000元左右,虽然缴费基数逐年增加,但养老金发放标准却能达到800元左右,并且将来逐年增加。

三是农保享受不到国家财政补贴。我县财政困难,是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县,每年省财政都补贴企保基金缺口四千万元左右,这是企保得以正常运行、参保人数逐年增加的主要因素。而老农保基金管理机制则是以收定支,国家财政还未实行补贴政策,它近似于参保人的自愿储蓄行为,必然没有吸引力,近两年实际参加农保缴费人数只有4000多人(含村干部1600人左右),每年缴费总额不到360万元,累计5000万元。

二、提出村干部农保转企保的理由

企保政策调整让村干部农保转企保有了可能。前些年,企保政策规定比较严,村干部办理企保还有一些制度上的障碍,但这几年,国家对企保政策作了一些调整,这些调整让村干部农保转企保有了可能。2006年3月我省出台了苏劳社险[2006]2号《关于乡镇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乡镇企业职工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以前已经参加农保的参加城保后,可以选择“折算”、“补差”、“封存”等方式衔接两种养老保险关系。这一政策让农保转企保业务有了规范。2007年后企保对象又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这为将村干部作为参保对象提供了参照依据。在缴费时限上,现在又规定累计缴费年限必须达到十五年以上、连续缴费年限必须达到五年以上,这就说明补交年限可以达到十年,这又让我县绝大部分现任村干部可以通过补交的方式办理企保。

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将村干部农保转企保。村干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具体承担着发展农村经济、带领农民致富、落实惠农政策、规划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等重要职责,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很多方面,而村干部养老保险则是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客观来看,村干部的工资报酬偏低,,而且一时难以解决,所以目前村干部对他们的养老保险问题关注程度和个人诉求较高。在到农村调研时,在县召开“两会”时,很多村干部就一直提出这一问题,要求农保转企保。由于这一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致使村干部顾虑重重,不能安心工作,不能尽职服务,甚至出现了一些村干部流失现象,村级后备干部更是难以培养,影响了村级基层干部队伍稳定,影响新农村建设。

收入水平提高使村干部农保转企保有了经济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农民的收入水平提高了,而且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变化,由原来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逐步转变为现在的社会养老保险方式。由于2004年实行村干部竞聘上岗,村干部人数下降幅度很大,同时省级到村财政转移支付村平也比原来提高了4万元,这些都使得村干部实际工资逐年得到增长,目前村干部年均报酬己达到一万元以上,要求村干部从工资中拿出1000元左右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压力不大。从财政承担的总额来看,全县1600名左右的村干部若全部参加企保,全县县镇财政约需承担保费320万元,这仅比参加农保多承担150多万元,县镇财政完全有这样的经济承受能力。

三、村干部农保转企保的对策建议

1、农保转企保的对象为全体在职村干部。据调查,目前实际参加保险村干部人数1581人(女性280人),其中村支部书记236人,不到15%;村主要干部649人,占41%;村一般干部696人,占44%。如果只是把村支部书记一人或村四名主要干部纳入企保范畴,其他干部未一并转入,就不能一次性解决所有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势必会影响大多数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工作开展;如果仅仅只是为村支部书记或村主要干部办理转保,那么以后每个年度都会有村干部职务调整,有的是一般干部调整为村主要干部,有的是村主要干部调整为村一般干部,这样全县250多个村1580多名村干部每年转保调整面较大,势必带来很大工作量。

2、参加企保的保险经费以财政补贴为主。一是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本身就由财政作保障。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主要由财政转移支付解决,目前我县平均已调整到10万元/村;况且今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途径,形成村干部报酬及养老保险保障机制”,省相关文件更明确提出“县级财政要将村级经费纳入县级预算,确保村级经费足额到位”。村干部养老保险是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一个方面,其经费来源应以财政承担为主。二是村干部所承担的工作有很多是政府行政性职能,如计划生育、征兵、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以财政为主为村干部投保理所当然;三是我县村级集体经济本来就比较薄弱,要村级组织再安排一块资金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问题会加大村级运转难度,况且上次农保村级组织也没有补贴。

保险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市教育局职成处:

**农业大县,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素质整体不高,农村生产力普遍偏低,解决好“三农”问题具有重大意义。为此,我们本着逐乡逐村实际统计,不隐不漏普查总结的原则在全县境内开展农村扫盲工作调查和分析,现将有关意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扫除文盲是提高全民素质的社会工程。多年来,我县主要抓了四方面的工作:①建立健全机构,②广泛宣传鼓动,③建设乡村两级农技校,④组织师生包教,旨在大面积实施农民教育,提高农村文盲的文化水平;九六年省、市政府对**“两基”验收合格后,及时调整工作重点,转入巩固提高扫盲成果,开展农民技术培训阶段,目的在于提高农民脱贫致富能力。应该说,全县在农村实施农民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绩,收到明显效果。

据调查统计,**县现有**个乡镇,***个行政村,全县常住人口总数******人(不含外出务工人员约*万人),其中山岭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群众的文化程度较差。农村人口中15~45周岁青壮年共有*****人,其中文盲、半文盲人数为****人,占青壮年总人口的**%,其中男****人,女****人;全县常住人口中接受大学专科以上教育的人数为*****人,占1.0%;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人,占8.2%;接受初中教育的******人,占38%;接受小学教育的有******人,占37%。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扫盲困难较大。

从调查资料看,当前扫盲工作对象80%是妇女,大多数居住在山岭地区,交通不便;从思想状态看,她们只顾眼前利益,害怕别人知道自己是文盲,不愿参加扫盲学习,困难较大。

2、扫盲经费严重不足

扫盲经费的投入无论从渠道到数额,均不理想。***属省级贫困县,经济发展滞后,经费严重不足,扫盲专项资金无法保证;实际工作中提出的在基层实施“三个一点”筹集到的资金量杯水车薪。经费匮乏始终制约着扫盲工作的开展。

3、扫盲阵地设施简陋,人员不稳定。

乡镇农技校达到市颁标准的比例太小,扫盲工作队伍的主体力量,乡镇成人教育干部,农民技术培训学校专职副校长的岗位受体制改革的冲击,不能完全落实。

4、扫盲工作协作不够。

扫盲工作是政府行为,应该是有关部门协同攻坚。沿袭传统扫盲格局,仅靠教育部门一家的力量,远不能适应新的农村教育工作,应加强农、科、教统筹、协调动作。

三、今后设想和建议

1、完善“以县为主”体制下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由县政府出面,协调财税部门直接参与,推进扫盲工作有效展开。

保险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一、情况分析

1、思想重视,地位落实。团县委、县教育局领导非常重视少先队工作,经常召开会议研究少先队工作,县教育局还把少先队工作列入学校素质教育综合评估当中。基层学校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总体工作,在教育教学中给予统筹安排,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并根据学校实际安排活动经费,保证少先队活动顺利开展。为进一步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待遇,*年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联合下发了云团联(*)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和县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规定大队辅导员按副教导主任以上条件选拔管理和使用,并享受同等待遇;中学大队辅导员一般兼任团委副书记并享受同等待遇。辅导员工作实绩纳入教师年度考核的依据。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序列。目前,全县已有32名校外辅导员,先后涌现了以省、市“优秀辅导员”、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为代表的基层优秀少先队工作者。

2、组织健全,制度明确。学校能按要求建制大、中、小队,按队章规定民主选举队干部,做到指责明确,并经常组织队干部召开学习例会。适龄儿童入队前做到“十知道”,入队达到“三个一”,做到“三个会”,队员人人参加升旗仪式。每学年召开一次辅导员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评比、表彰优秀辅导员、先进集体和个人。

3、活动多样,内容丰富。通过活动来进行教育,是少先队教育的一条重要原则,少先队活动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少先队教育质量的高低。各校依据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富有童趣的大、中、小队活动,充分发挥了少先队活动的教育功能。

以“五爱、四有”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全县各级少先队组织主动适应时展的要求,努力贴近新时期少年儿童成长的需要,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载体,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各校少先队组织以港澳回归周年纪念,国庆日,少先队建队五十周年为契机,开展了“庆回归周年”、“党在我心中”、“城乡手拉手,互助结真情”、“争戴小公民章,做合格小公民”、“争做美德少年”读书教育活动等,积极开展国旗下的讲话活动,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队会,也成为少年儿童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

“手拉手”互助活动深入开展。各校少先队组织,依据实际,开展了“手拉手情系灾区小伙伴”、“情系贫困小伙伴”等活动。几年来,全县少先队员为希望工程、灾区共捐资10万余元。此外,还开展了向敬老院、农村老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全县少先队员先后与100多位老人结成对子,定期为老人送柴、送盐、送菜、送钱,帮老人们抬水、扫地、梳头等。

体验教育活动方兴未艾。各校根据实际,广泛组织少年儿童在学校、家庭、社区和大自然中参与各类体验活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体验活动,启发了少先队员的心智,实现了自我教育的目的。如县实验小学以中队为单位开设“少年法庭”活动,这一活动既锻炼了队员的自我管理能力,又让他们懂得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云坛乡小开展的“校园吉尼斯”让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云和镇沙溪小学开展的“快乐星期三”活动,让学生体验了活动的快乐、自主的快乐、学习的快乐。各校结合每年植树节开展了“植树、护树,美化校园、家园”活动,让队员体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争做“环保小卫士”。

各校大队部还积极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建立“警民共建”学校,积极开展军事夏令营活动,军事表演观摩活动,学习消防、国防、安全等知识,让队员在实践中体验。

深入开展雏鹰争章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结合素质教育目标,不断丰富雏鹰争章内容,形成了多种行之有效的争章新模式,如设立了爱国知识章、社会考察章、手工章、种植章、远足章、国防章、小公民章等。全县涌现了多名省、市、县级“雏鹰奖章”队员和省、市级“红旗大队”、“优秀中队”。

课外活动形式多样。各校根据实际,设立了电脑、理财、劳技、体育、武术、舞蹈、音乐等兴趣小组,积极开展素质培训。目前,全县少先队组织已建立了60余个兴趣小组,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仅培养了队员的各种兴趣爱好,而且提高了队员的自身素质。

少先队特色活动有声有色。特色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少先队的发展,使少先队活动丰富多彩,更能吸引队员参加队活动,更好地发挥少先队组织的教育作用。如实验小学组建了苗苗团,并创建了扬帆中队、“七彩”中队、爱心中队等16个特色中队。苗苗团是少先队的预备队,是为队龄前儿童即未满7周岁的儿童设立的组织,开展苗苗团活动对团员进行队前教育,让苗苗团员们了解队的知识,为入队做好准备,增强入队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4、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全县共建立了23个红领巾广播站,板报24块(每校均有一块),展窗23个,鼓号队22个,劳动基地14个。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红领巾街、红领巾小银行、红领巾园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德育教育基地等40多个少年儿童社会实践阵地,使队员们在各种阵地中不断健康成长。

二、存在问题

由于诸多原因,近几年我县少先队工作有所脱节,许多活动开展还不正常,工作还没有落实到位,还存在许多问题,需今后不断改进。

1、城乡差别很大。城镇学校的少先队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而农村有些学校少先队工作开展的很不正常,活动形式单调。中学的少先队工作还不够重视。

2、学校辅导员更换频繁,导致学校少先队工作脱节,影响了少先队发展的整体性、有序性,影响了少先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3、辅导员的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