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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提案情况报告

政协委提案情况报告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行依法监督职能和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和政府加强同社会各界联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强工作实效性的重要渠道。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是各级各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也是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重要途径。各承办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建议和提案办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把办理建议和提案作为本单位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承办工作机制,立足提高办理质量,在办实事、求实效、解难题上下功夫,全力以赴,扎实工作,认真搞好今年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领导力量,确定专抓领导和办理人员,明确分工,靠实责任,做到领导力量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排部署到位。

二、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理质量。要把效率和质量放在办理工作的首位,按照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交办、催办、审查、反馈等一整套工作制度,层层把关,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在办理过程中,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想方设法,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要认真向建议代表和提案委员说明情况,解释原因,诚恳答复,并制定规划,提出今后逐步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对应由上级部门协助解决和供本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借鉴参考的建议,要认真对待,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力争早日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建议,各承办单位要精心组织,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确保建议顺利办理。对于建议和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各承办单位要规范格式,以正式函件予以答复,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严格审查,函件内容要真实具体,实事求是,文字精炼。凡是办理不彻底或答复不规范,内容含糊不清的,要重新办理,重新答复。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快办理进度。县政府办公室将与县人大代工委和政协提案委通过会议督办、文件督办、上门督查、电话查询、走访代表和委员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建议和提案办理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地反馈办理情况,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切实加快办理进度,杜绝前松后紧、年终突击答复。各承办单位要在6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别对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答复函件一式三份分别送县政府办公室、人大代工委或政协提案委、建议代表或提案委员。对办理工作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予以总结推广;对应付差事、推诿扯皮、行动迟缓、程序不规范的承办单位要通报批评,坚决予以纠正。

四、坚持取信于民,注重工作实效。各承办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脚踏实地,扎实苦干,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紧紧围绕县上的中心工作,寻找建议和提案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找准突破口,切实办成一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办成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好事;办成一批事关农民增收、改善基础条件、扶贫济困献爱心的实事,做到以人为本,取信于民。要善于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中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发现群众反映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及早着手,认真加以解决。要通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切实维护好全县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快又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