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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发展消费维权汇报

工商局发展消费维权汇报

一、关注三农,加大涉农案件的处理力度

去年*月,*市*区*镇的*几个村民来到*市工商局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申诉:他们使用了某农资商店的“复合钾钙宝”化肥育苗后,造成菜苗不长和部分死苗,仅他们九户就损失*万棵菜苗,全家人一年的生活将无着落,要求工商部门尽快调查解决。举报指挥中心立即派人兵分两路开展调查,一路前往化肥经销地点调查化肥的来源,一路前往农民的蔬菜大棚查勘受损情况。

执法人员详细查阅了这批化肥的进货凭证、进销货台帐及相关证照,并依法对库存化肥进行封存、抽样处理。经过现场查看村民反映情况属实。当天,派人把化肥样品送到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站进行检验。*天后,检验报告出来了。结论是:该样品的主要成份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按常规此案可以就此了结,可村民受到的损失谁来承担呢?工商执法人员多次往返于田间地头和农资商店,经销商忽然想到:是不是他们没按说明使用化肥,因为这种“复合钾钙宝”不同于其它化肥需要用水化开使用,而是施在根部。向农民一了解果然使用方法不当。

菜苗受损原因找到了,责任由谁来负。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农民和经销商承认各自都有过错,最终达成协议:经销商承担菜苗损失的*%,为*户农民赔偿*元;其余的*%损失由农民自己承担。*月*日,这起纠纷案在*市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积极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受损农民拿到赔偿款后,给*市工商局举报中心送来了:“为民解忧,秉公执法”的锦旗。

今年*月份,经熟人介绍,*市*区*镇村民封家六兄弟在熟人的推介下,和同村的安某一起买了*余袋“*”牌硫酸钾化肥。*月*日,*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对其购买的化肥进行抽样,封氏兄弟很纳闷,工商部门是如何知道他们购买了这批化肥?原来工商部门是接到省局可能有一批劣质化肥流入*的通知后,迅速传给分布乡镇、村屯“一会两站”而获得的反馈信息。省化肥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月*日出具的检验报告,“该样品氯离子、粒度不符合判断标准中的颗粒状一等品技术指标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随即,*市工商局在第一时间责令*的经销商迅速召回这批不合格的化肥”。春耕前,经销商已将所售出的*吨劣质化肥全部追回。《城市晚报》在*月*日对此做了报道。

二、积极尝试,拓展消费维权领域

*年*月*市*区*镇*接到一电话,电话中对方自称某公司业务人员宣称:贺女士为该公司会员,只需付关税*元即可得到进口产品*一款,另赠送一部手机。其中,*为四瓶水可用一个月;手机为厂家为打开中国市场,免费赠送试用。并且以上产品是货到付款,不合格可以退货。

于女士听到此宣传后,即同意邮购此产品。*年*月*日,贺女士接到*邮政局*分局电话通知后,到邮政局取货。邮政局要求先付款再收货,在付款*元后,贺女士当场打开邮包查验,发现,邮包内仅有市价为*元的一包烟,并没有约定的四瓶药水和手机。所以当即要求退货还款。邮政局以邮包已经打开为由拒绝。贺女士当即拨打*市工商局*分局的江申诉举报电话*进行申诉。请求帮助维权。*区工商分局申诉举报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员赶往现场调查情况。经查贺女士反映情况属实,即与*区邮政局主要负责人联系,要求邮政部门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给予办理该邮包的退货手续。经过劝导*区邮政局也认为确实邮包与邮单不符,又有工商执法人员现场见证应该将邮件退回。于是将邮资*元返还消费者贺女士,将该邮包原址退回了发件人,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

此案例是*市工商系统首次接触并成功处理的邮购方面的申诉,对拓展消费维权领域无疑是一次成功的尝试。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网络、电视、电话购物纠纷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商品时,一定要在邮政局当场打开查验,发现商品不符合原订购要求时,立即向工商或消协投诉,由消协工作人员到现场作为见证人,现场与邮政部门工作人员等三方共同查验确认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