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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全县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通过调研,评议工作组认为,近两年来,我县社区建设在县镇两级党委、政府重视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各社区广大干部积极努力下,总体来看,社区班子建设得到加强,办公条件有所改善,自治水平逐步提高,纽带作用不断显现,服务功能逐渐拓展。但是,按照国务院省、市要求,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现将调研的主要情况、问题建议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社区建设始于2001年5月,截止目前,全县10个镇共设立社区32个,辖区面积238.38平方公里,总户数61274户,总人口21.78万人,现有社区干部专职人员236名。社区居委会下辖居民小组829个。全县现有社区按演变的过程划分,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县城基层组织因体制改革、规模调整所设立的社区,如在县城历阳镇设立的华阳等7个社区,因位于县城,主要管理服务对象是居民,故简称为“准社区”;二是由原来的居委会直接戴个“帽子”或经过规模调整后翻牌设立的社区,包括沈巷镇的沈巷、螺百、五显社区,乌江镇的鼓南、惠北、濮集社区,姥桥镇的姥桥社区,白桥镇的西梁山、白桥社区,西埠镇的西埠社区等14个社区,因大部分处于现建制镇,故简称为“集镇社区”;三是为加强被撤并乡镇原驻地农村集镇管理设立的社区,象沈巷的黄山寺、裕溪、雍镇社区,姥桥镇的联合社区,香泉镇的张家集社区,石杨镇绰庙社区等8个社区,因均为被撤并的原乡镇所在地,故简称为“特定社区”;四是由村委会撤并直接改为社区的,有历阳镇的金河社区,乌江镇的四联社区等3个社区,故简称为“农村社区”。

近两年来,全县社区建设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顺领导关系,明确社区工作任务。县里专门成立了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自06年起,县委、县政府相继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县直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关于开展“建设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县县城社区居委会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部署指导工作,解决相关问题,推进社区建设。确定了51个县直单位与城社区开展结对共建,选派21名县直机关干部到城社区,分别担任党总支第一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县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社区建设推进工作。各镇也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同时按照职能划分,明确了社区应该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由于各级重视,社区建设各项工作逐步摆上了应有的位置。

2、适时换届,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办法》规定,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于2006年,我县对全县25个没有换届的社区居委会统一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产生出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班子,通过依法选举,共选出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182人,平均年龄41.6岁,高中以上文化122人,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的有20个,“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率近50%,减少了职数,提高了质量。为充实社区干部力量,提升社区工作水平,县、镇分别抽调县直、镇直机关干部到社区党组织任职,增添了社区干部活力。各社区围绕民主、自治,建立健全一系列议事、理财、办事等制度以及党组织活动制度,用制度议事管事,为居民开展服务。社区居委会的调解、治安、公共卫生等法定下设组织基本健全。

3、上下努力,推进社区工作用房建设。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自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社区工作用房建设摆上重要议程,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并及时成立社区工作用房建设工作领导组、工作组,进行具体工作。一是给政策。对历阳镇华阳、大桥、朝阳、横江、镇淮,共义6个社区兴建工作用房,按照“给地不给钱,给钱不给地”的原则,实行政策倾斜,予以支持,并确定一名县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抓落实。二是抓共建。动员县直51家结对共建单位大力支持社区工作用房建设,目前已筹措帮扶资金60万元。三是抓开发兑现。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商(如朝阳、大桥社区工作用房),按政策规定督促其配套建设,无偿提供社区工作用房。四是抓自筹自建。采取社区挖潜(如变卖原有资产、驻区单位赞助、大户老板捐助等),镇财政扶持,镇、村资产置换等途径,想方设法解决社区工作用房问题。截止目前,在城城区7个社区中,除已达标、镇淮地皮未落实外,其余5个社区的工作用房均开工建设,其中有3个社区(共义、横江、大桥)即将竣工,总面积达3700平方米,累计投入900多万元(不含土地)。在25个集镇农村社区中,除雍镇社区工作用房无着落外,工作用房达上200平方米以上的有13个,其中有4个社区达30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上不足200平方米的有9个社区。集镇农村社区工作用房不足200平方米的问题,将成为下一步用房建设要解决的重点。

4、整合资源,政府公共服务与社区便民服务不断融合。全县建立了19个社区警务室、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普遍开展了城乡低保救助、扶贫帮困、医疗救助等工作,各种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居民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相继建立。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城镇社区通过“一站式”服务,农村社区通过“全程”使居民村民办事少跑一趟路、少进一扇门、少走一道程序,受到广大居民的欢迎。县直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帮助历阳镇城区每个社区购置3台电脑、两组档案柜、20个档案盒;为城关社区建立居民健身房,还结合万家图书援建工作,为社区建立了图书室、阅览室,使社区的服务功能得到加强。县劳动保障局每年给付城每个社区6000元,用于社区专管员的工资补贴,体现了“费随事转”的原则。

二、主要问题

1、对社区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没有把社区建设真正摆上一定的位置,对社区建设的内涵不清,工作靠上面推着走,缺乏完整的计划,科学的安排,部门共建共创的合力难以形成。原因在于有关方面对社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缺乏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工作粗放、简单化。

2、社区管理、服务能力不强。有的社区只是收收费、盖盖章,对服务居民的事过问的少;有的社区人员只是看大门、管公章,给上面报报统计表,不知社区应该干什么事;有的社区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真正能干事的人少;社区的发展不平衡等。居民意见大。

3、社区居委会工作负担过重、行政化色彩较浓。目前社区党、群、行政、社会性事务、部门性工作等多达30多项,普遍存在“三多一少”现象,即行政任务多,检查考核多,创建达标多,服务活动少,使社区干部疲惫不堪,拿不出精力开展服务。社区成了政府的“派出机构”,许多职能部门强调“工作进社区”,只是简单地把工作任务推给社区,热衷于在社区建“室”、挂“牌”、搞达标,多数为应付各级检查考评,并且只见下任务,不见“下票子”,对社区给予的少,要求付出的多。究其根源是,对社区定性不清、任务不明。社区要求界定责、权、事,给予减负的呼声较高。

4、经费严重短缺。历阳镇8个社区,按核定人数标准,每年社区干部工资支出57万元,平均每个社区4个保洁员工资支出15万元,办公经费8万元,另加巡逻队员工资、社区退职人员工资,以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全年合计需要82万元。而社区经费主要来源,除县镇对工资分别拨付三分之一外,主要靠收取居民卫生费社会赞助。按文件规定每年卫生费收入计划20万元,但实际只能收到7.5万元,难收的原因一是倒闭企业无法收,二是部分单位居民抵触情绪大,少交或拒交。历阳镇社区每年资金缺口达43万元之多,这么大的资金缺口,只能靠社区到驻区单位去拉赞助来解决,实际筹到的资金也十分有限。调研的华阳社区,去年各项收入11.8万元,各项支出17万多元,当年倒挂近6万元。农村社区经费来源仅靠原有的财政转移支付(每个社区3—6万元)所在镇政府下拨的少量补助费,运转更加困难。经费短缺严重影响了社区工作的正常运转,制约了社区功能的有效发挥。根本原因:一是财政保障不足,仅县财政承担的三分之一工资经费,去年应给历阳镇16万元,仅此还有4万元没到位;二是绝大部分费随事转不落实。

5、社区建设投入不足,基础设施缺失。目前全县32个社区中有13个社区工作用房还不足200平方米,其中有2个社区只有20—50平方,还有少数社区办公用房没有落到实处,社区无法开展工作服务。历阳镇在建的5个社区工作用房建设资金缺口较大,镇社区压力巨大。老城区基础设施薄弱,新老城区设施不配套,在给排水、道路照明、垃圾中转、公共厕所、小区绿化、公共文体活动场所等方面问题非常突出。加速社区“三房”(办公、服务、活动)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已成为社区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6、社区干部待遇差,人员少、素质不高。去年城社区干部工资调整后平均每人每月550元,工作从早忙到晚,基本没有双休日,其收入难以养家糊口;社区干部的养老保险去年开始买了,但县里配套的10%部分未到位,农村集镇社区干部还没有享受养老保险政策;医疗保险待遇一直未能落实。随着城镇建设不断发展社区功能日渐强大,社区的任务越来越重,工作量越来越大,服务的领域越来越广,目前社区工作人员少、素质低的状况,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需要。2005年以来城新增人口约2万人,而社区干部一直未增加,若按每1000居民配一名干部,需增加20名社区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缺额更多,全县社区总户数6.13万户,按省文件规定每300户(含流动人口)配1名要求,要配备专职人员200多人,而全县社区包括居委会干部在内现只有236人,缺额较大,且现有社区干部工作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工作能力不强,是出于照顾或凭“关系”进来的。社区同志说,社区成了基层安插人员的一个“大箩筐”。

此外,由于警力不足,不少社区没有警务室,或有室无人;相当一部分社区服务组织不健全,或有组织无活动等等。

三、解决的途径及建议

1、切实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社区建设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工作是城市文明发展的重要基础。基础是否扎实,不仅关系党在城市的执政根基,也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建设发展城市的能力水平。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推进社区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并真正抓在实处,抓出实效。要不断建立完善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方面责任,使社区遇到问题有地方找,遇到事情有人问,大力推进共驻共建、结对共建,提高社会广泛参与的积极性。要认真研究切实解决我县社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在规模布局、投入机制、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科学规划,作出明确规定。

2、切实解决社区经费保障问题。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全社会广泛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社区干部工资必要的办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县、镇按比例承担,并按各社区居民户数或人口比例拨付,固定来源,予以保障。认真落实费随事转,解决社区办事无钱问题,有关部门在交给社区承办的行政性、社会性事务同时,必须支付相应的工作经费。统筹解决社区工作者的医疗、养老保险等经费问题。允许社区在开展公益性活动中适当进行低偿服务,以保证社区公共设施维修公益性活动的正常开展。

3、切实解决社区工作负担重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国务院(2006)14号文件规定,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性工作摊派给社区组织,要建立“准入制”,对需要社区组织去做的行政性、社会事务性工作,以及各种达标活动等,要经民政部门审核,报经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批准,或需有县委、县政府下文;同时,落实好相关人员工作经费,否则,社区有权拒绝,使社区腾出一定精力搞好自治,开展各种服务。

4、切实解决社区工作用房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要加快全县社区工作用房建设步伐,对无房或用房面积较小的社区,县、镇财政应加大扶持力度。要分别不同情况,采取财政投入、部门帮扶、整合资源、资产置换、无偿划拨等办法,尽快解决全县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问题。当前,应严格按省、市文件规定,抓紧抓好房地产开发商社区用房配套建设的落实社区用房代建资金的兑现工作,国土、建设(规划)、房地产、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民政部门要主动牵头,做好摸底登记等基础性工作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力争在09年底使全县每个社区工作用房都能达到落实,且城每个社区不少于300平方米,集镇农村社区不少于200平方米。要在城市建设维护费中,每年集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解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困难问题,并制定规划,分步实施。

5、切实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配备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要在选好“带头人”、调优“一班人”、配齐“其他人员”上作出相应的规定。对年龄过大、文化较低的社区干部,应适时进行调整。一时难以调整的,要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使其适应工作需要。要建立社区干部考核录用管理办法,严把入口,对进入社区干部要按规定的条件,并经一定的程序进行录用,加强平时考评考核,不胜任社区工作的适时予以解聘。可仿照选派机关干部到行政村挂职或任职做法,充实社区干部力量,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培养一批建设管理城市的后备人才。公开招聘一批大专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并制定激励措施,为社区储备一批后备干部力量,增强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建立分期分批培训制度计划,加强社区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社区的管理服务水平。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各种生活待遇,调动其积极性,使他们安心社区工作、热爱社区工作。要按照社区规模上级有关规定配足配齐社区工作人员,社区的各类专管员应由有关部门负责解决,并与社区协商落实,使社区既要有钱干事,又要有人干事。

6、切实提高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要按照“打牢基础,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强化功能,提升品位”的总体思路,以构建谐社区为目标,力争在以下方面有新的突破:一是全面加强社区建设组织领导,理顺关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建设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二是积极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社区建设财力保障更加有力、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服务功能更加健全;三是抓好社区各种服务组织、各项管理服务制度、考核评估奖惩激励措施建设,努力提升在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自治水平,在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的新型社区上迈出新的步伐。